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篇一」

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进行风险投资。

第二章风险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进行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风险投资应当以各类风险投资的发生额总和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项目处置的权限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第七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时,应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第三章风险投资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董事长指定相关部门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情况知悉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风险投资项目的决策流程

第十二条在风险投资项目实施前,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上报董事长。

第十三条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第十四条董事长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将拟投资项目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就风险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建立健全、对公司的影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章风险投资项目的处置流程

第十六条在处置风险投资之前,应对拟处置的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出具分析报告并上报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长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将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处置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要及时对处置的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投资项目处置完成后,董事长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此次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评估,核算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董事会作书面的报告。

第六章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风险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二)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十三条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至少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一)证券投资概述,包括投资目的、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投资期限、资金来源等;

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二)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包括投资流程、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

(三)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如有);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

公司年度证券投资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对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证券投资专项说明出具专门意见:

(一)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

(二)证券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以上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数,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二十五条证券投资专项说明应该至少包括以下事项:

(一)报告期证券投资概述,包括证券投资投资金额、投资证券数量、损益情况等;

(二)报告期证券投资金额最多的前十只证券的名称、证券代码、投资金额、占投资的总比例、收益情况;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最大的前十只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投资金额、期末市值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

(四)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如存在违法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情况,应说明公司已(拟)采取的措施;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情况。

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意见应当与公司年报同时披露。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调研、洽谈、评估风险投资项目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已获知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该责任人相应的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如控股子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参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若因监管部门修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或办法、备忘录等而出现本制度与其不一致情形,以法律法规或办法、备忘录为准。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篇二」

1.目的

为规范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增加闲置现金资产收益,防范现金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

险,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

3.定义

本制度所称现金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以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财务投资行为,持有时间不超过6个月,投资范围包括金融机构现金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公开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4.责任机构和职责

4.1.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业务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总裁班子授权,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

4.2.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履行现金投资理财项目评审职责;财务管理中心、战略发展中心、监察审计部根据岗位职责履行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工作。

4.3.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议事规则

4.3.1.现金投资理财项目需经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议。

4.3.2.评审小组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主管、战略发展中心投资主管、监察审计部法务主管等人员组成,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担任组长,财务管理中心经理任副组长。

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无法参加评审会议时,由所在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参会。

4.3.2.评审小组对现金投资理财项目应进行充分讨论,意见力求取得一致;当有分歧、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提交总裁班子决定;

4.3.3评审小组应在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签名。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

4.3.4.属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投资决策权限的,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即获得批准;属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投资决策权限的,应提交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4.财务管理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职能管理部门,职责为:

4.4.1.负责现金投资理财项目投资论证,对现金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投资品种提出风险评估意见。

4.4.2.负责编制具体的现金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投资金额、投资配置策略、投资事项、投资期限和投资品种等。

4.4.3.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

4.4.4.负责现金投资理财活动的执行、跟踪。

4.4.

5.负责跟踪到期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对公司现金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以报表形式向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报告现金理财情况。

4.5.战略发展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协办部门,协助财务管理中心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4.6.监察审计部职责:

4.6.1.负责理财项目合法性审核;

4.6.2.对理财项目合同等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6.3.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

5.公司从事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

5.1.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应按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5.2.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5.3.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5.4.现金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严禁出借投资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5.公司投资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5.6.公司分、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厦钨总部统筹使用,原则上不得自行对外进行投资理财;因厦钨总部资金统筹安排产生短期大额闲置资金(超过5000万

元,闲置时间超过1个月),经厦钨总部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同意、协助确定投资品种,并按所在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报批后可以办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同时,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6.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限

6.1.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低于9,000万元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批。

6.2.以下交易由总裁班子审批:

6.2.1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2.2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9,000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3.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但不超过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董事会审批。

6.4.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5.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理财,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实施与监控

7.1.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理财机构优先选择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容易变现的产品。

7.2.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

财务管理中心对选择的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在评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投资理财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方式、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盈利方式、效益预测、风险预测等。

7.3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核

7.3.1.财务管理中心将投资理财计划书提交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核。

7.3.2.评审要点: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资金主管对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收益、财务风险进行分析说明;战略发展中心投资主管对理财产品的可行性、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等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监察审计部法务主管对理财产品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出意见。

7.4根据上文第6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审批后,进入实施阶段。上述申请和审批流程见附件2: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流程。

7.5.开户及资金管理

7.5.1理财账户管理视同银行账户,开立、注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资金主管提出申请,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分管财务副总裁审批。

7.5.2理财账户资金进、出,需履行审批手续,由资金主管申请,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审批,由出纳办理转账手续。

7.5.3每笔交易后2个工作日内,取得交易回单,每月初第二个工作日前,应取得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账账户对账单或理财余额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日、到期日、理财产品名称、交易金额、交易余额。

7.6.现金理财监控

财务管理中心应指派专人跟踪投资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至少每月与受托方的相关人员联络一次,了解公司所做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

7.7.现金理财情况报告

7.7.1.理财产品出现如收益率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时,财务管理中心应及时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向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汇报。

7.7.2财务管理中心应定期(每月)向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报送投资理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持有理财明细,说明理财金额、理财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投资盈亏情况、风险监控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等。

8.投资理财的核算与管理

8.1.财务管理中心在每次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后,经办人应将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相关协议、产品说明书、理财收益测算文件、受托方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等文件及时归档保存。

8.2.财务管理中心会计根据理财相关凭据资料,实施复核程序后,在理财业务延续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资产、损益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8.3.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末根据投资理财盘点情况,对可能产生投资减值的,按照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对需要进行处置的投资,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审批

程序处置,收回投资,减少损失。

8.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9.投资理财的监督管理机制

9.1.公司建立投资理财防火墙机制,确保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

核算上严格分离。

9.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产品业务有关的信息。

9.3.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

9.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0.通则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行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本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1.附件

11.1.附件1: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

11.2附件2: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流程

12.修改记录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理顺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往来,加强总公司对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分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银行方面相关的所有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账户分设的原则。分公司原则只开设基本账户和保证金专用账户。

3、坚持事前申报、事后报备的原则。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或《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分公司账户变动后一周内须向总公司财部报备变更后的账户资料。各机构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的变动申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该批复自动失效,以后办理,须重新申请。

4、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开户完成后,向总公司报备并上交总公司银行开户资料(包括银行印鉴章、印鉴卡、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各银行开户申批表、其他相关资料原件核实,总公司根据情况可留复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银行预留印鉴的法人章在总公司保管)。

5、分公司银行账户必须为网银的形式(设立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支付密码由总公司财务部人员掌握,确保支付每一笔钱,总公司财务部均能监管到位。

6、禁止事项。设置账外银行账户以及用公款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未经批准,严禁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等。

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报备总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写明委派书,并在总公司留存个人的承诺书,负责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分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2、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分公司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个人资料必须报备到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培训通过后方能上岗,分公司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有新的财务人员到岗才能办理,离职时报总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总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且通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分公司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提出建议。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分公司财务部人员有监督分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分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总公司。

7、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其财务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并且总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考核该财务人员,并且其养老保险在总公司购买,费用由分公司承担,相应金额于发工资和购买养老保险前2日打到总公司账上,否则总公司将停止该分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

第四章资金管理办法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资金方面相关的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点前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资金计划明细表,并在网银上做好付款,待总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再确认付款。

3、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对每笔现金的收支及时登记,各分公司财务做好每天现金收入台账或者现金流水登记簿,每日现金日清月结。

4、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月凭证、各类账本、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均要装订成册。

5、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各项现金支出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严禁"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收款不入账。

6、分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没有独立设置账户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报上月收入情况。

第五章财务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分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5、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6、分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发生重大及异常会计核算事项时,须提前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协助处理,分公司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分公司报送总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间如下: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财务部。

2、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往来账余额明细表、现金账、银行账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必须有银行盖章),纳税申报表或银行完税凭证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递方式报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并且相应资料均由分公司财务人员、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行政章,纳税表应有税务局出具的已申报章,或提供完税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3、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如财务部认为有问题,总公司财务部将参与汇算清缴工作。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一、检查

1、公司财务人员发现损害总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分公司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违反制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

2、总公司财务部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由财务部相应岗位人员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日常监督;分公司财务配合总公司财务检查并准备好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其他总公司财务部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

3、总公司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分公司会计业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报送月收入明细表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0元/次。

2、上报给总公司的收入明细表弄虚作假或漏报的,一经查实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3、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应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及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报送资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4、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5、总公司要求提报的以上资料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6、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7、银行账户或税务方面所有事宜的变动均应报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处理的,根据事情严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誉或经济损失,没有风险保证金,并且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8、对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义:出借资金、出借银行账户、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一经核实直接撤销该分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秘资源网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

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审批核准。 第十四条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投资项目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

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精选3篇)

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篇) 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需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打算。 二、公司提倡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进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乐观性、制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学问,为员工供应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养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舞员工乐观参加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舞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安排制度,为员工供应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供应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嘉奖。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省,反对铺张铺张;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制造精神,增加团体的分散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需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其次章、分则 一、人事异动 1、新员工入职时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寸白底彩照2张、健康证明一份、工资卡一张、学历证明原件。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担当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需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询问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开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 3、正式员工要离职的,需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 4、劳动者有劳动法规定的被辞退事由的,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并不支付补偿金。 二、薪酬管理制度 1、本公司采纳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发放工资,每月的工资于下个月的***日由***银行将工资转账至员工的工资卡中。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升投资决策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本文将全面解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并提供实用的操作指南,以帮助公司完善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一、前言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可行性和稳健性,并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公司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有效避免投资失误和损失。 二、投资决策流程 1. 投资决策流程的概述 - 确定投资需求和目标 - 寻找和筛选投资机会 - 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 - 决策讨论和决策委员会审批 - 编制投资计划和预算 - 建立投资合同和协议 - 监控投资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

- 定期投资报告和追踪 2. 投资需求和目标的确定 - 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 - 资金需求分析和优先级评估- 投资回报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3. 投资机会的寻找和筛选 - 内外部投资机会的获取渠道- 投资机会的筛选和评估方法- 投资机会的风险和收益分析4. 投资可行性分析 - 市场分析和需求预测 - 技术和竞争分析 - 财务和风险评估 - 法律和合规性审查 5. 决策委员会审批和投资决策- 成立决策委员会并明确职责- 审查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 投票表决和决策结果记录 6. 投资计划和预算编制 - 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时间表 - 预算编制和资源分配 - 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安排 7. 投资合同和协议的签署 - 确定投资合同和协议的项目内容 - 律师参与法律风险评估和合同条款编制- 相关部门审批和签署 8. 投资执行情况监控和评估 - 设立投资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 - 建立投资执行的控制和监控机制 - 定期评估和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和效果9. 定期投资报告和追踪 - 汇总和整理投资项目的报告材料 - 编写投资绩效报告 - 投资决策的追踪和结果反馈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投融资活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财务部门、投资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 三、投资管理 1.投资决策:所有投资决策都需要经过严格、专业的评估和批准程序。决策应基于全面的市场调研和财务分析,充分考虑投资回报风险,确保投 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2.投资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投资项目 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 和投资收益的稳定性。 3.投资绩效考核: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应基于既定的投资目标和指标,做到定量化和合理化。对绩效不达标的投资项目,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或者考虑进行退出或剥离。 四、融资管理 1.融资计划:公司应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制定详细的融资计划。计 划应包括融资金额、融资方式、融资期限等,确保公司资金供应的及时性 和充分性。 2.融资渠道:公司应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 券发行、股权融资等。融资渠道的选择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来 确定,确保融资成本的最小化和融资方式的合理性。

3.融资合规:公司在进行融资活动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融资行为的合法和合规。严禁进行违法违规的融资行为,以免导致不良后果。 五、资金管理 1.资金计划:公司应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计划应包括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测,确保公司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周转流畅。 2.资金使用:公司的资金应按照合理的用途进行使用,严禁挪用或滥用资金。所有资金的使用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资金监控: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控体系,及时了解和监控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进行投融资活动时,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状况、投资项目情况和风险、融资活动进展等。同时,应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制度执行和监督 公司应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应配备专业的投融资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制度执行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的结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制度。 八、制度修订

投资管理制度完整版

投资管理制度 一、投资原则 1. 公司投资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公司投资应遵循审慎性原则,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公司投资应遵循效益性原则,注重投资回报,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二、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项目初选:投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投资项目初选方案。初选方案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投资规模、投资效益等主要内容。 2.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部门对初选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主要内

容。 3. 投资项目评审: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包括项目可行性、投资规模、投资效益、风险程度等主要内容。 4. 投资项目决策:公司根据评审意见,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决策结果应包括是否投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等主要内容。 5. 投资项目实施:投资部门根据投资决策,组织实施投资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投资风险管理 1.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2. 投资部门在投资项目初选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3.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部门应加强风险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投资风险。 四、投资责任追究 1.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投资决策失误、投资项目管理不当等造成投资损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 投资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究、处罚适当的原则。 五、投资管理制度监督与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一、综述 集团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都比较复杂。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投资管理制度来保障其中的经济利益。本文就集团公司投 资管理制度展开分析,以期为广大集团公司提供参考。 二、制度制定目的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风险等级,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所有的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所有投资项目,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投资过程的规范化、规范。 四、投资审批程序 集团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具体的审批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投资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投资收益预测、项目的风险分析等内容。 2. 审批:由投资部门进行项目审批。审批时需从项目的合法性、风险评估、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投决定:审批过程结束后,根据评估得分,确定是否通过投资决策。 4. 合同签订:通过投资决策的项目需经过尽职调查,以及谈判和合同签订等过程。 5. 跟踪审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部门需要进行跟踪审查以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投资收益计算 1. 投资收益: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即为投资收益。其中,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投资成本:包括现金投资、非现金投资、债务融资等。 3. 投资回报率:指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六、风险控制 1. 定期风险分析:定期评估和分析项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措施。 2. 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的风险。 3. 投资限额:设定适当的投资限额,以控制投资风险。 4. 充分的财务分析: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财务分析的结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投资报告 1. 投资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情况报告。 2. 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情况、投资收益等内容。 3. 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的投资情况,并做出可靠的投资建议。 八、制度宣导和培训 集团公司必须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模式加强对投资管理制度的宣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认识和理解,避免违反投资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现象的发生。 九、制度执行和监督 投资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的管理规范和工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遇有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确保公司的投资管 理能够有效地落实到位。 十、结语 本文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对于各类集团公司完善自身的投资管理制度非常有借鉴意义。在实践中,集团公司还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量身定制,确保实际操作符合制度规定。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投资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该制度旨在保障投资人的权益,提高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确保公司和投资者的共同利益。下面是一份投资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 一、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1. 投资管理的目标是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并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2. 投资管理的原则是谨慎、专业、公正、透明和合法合规。 二、投资管理的组织结构 1. 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策略、决策和监督投资活动。 2. 设立投资部门,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运作工作。 3. 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风险的评估、控制和监测。 三、投资管理的流程 1. 制定投资策略,包括投资目标、投资组合、投资期限和投资风险等。 2. 选取合适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和评估。 3. 进行投资操作,包括投资资金的募集、使用和退出等。 4. 进行投资风险的监测和控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5. 监督和评估投资绩效,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四、投资管理的制度建设 1. 建立投资决策制度,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2. 建立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 3. 建立投资绩效评估制度,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报告。 4. 建立投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人披露相关信息。 五、投资管理的监督与控制 1. 建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查。 2. 设立内部监察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 3. 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审查,确保投资管理的合规性。 六、投资管理的风险控制 1. 制定风险控制策略,设立风险投资上限和止损线。 2. 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避免投资风险。 3. 定期进行投资风险的自查和评估,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投资管理的规范和提升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遵守制度,加强监督和控制,才能保障投资人的权益,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投资管理的目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投资仅指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等;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从事境外投资应当遵从中国及当地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决策运行机制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组织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执行部门组成。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投资管理部投融资组和投资决策支持部门。 股东大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提交的投资决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并对资产配置、投资政策、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二)确定公司投资管理方式; (三)审定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 (四)审定公司投资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及相关调整方案;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时,决定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内的重大投资事项; (六)审定投资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七)审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事项; (八)其它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就需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相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第六条投资管理部投融资组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实施和管理机构,负责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及管理。 公司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如下: (一)拟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定; (二)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拟定公司投资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及相关调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定; (三)组织实施经董事会审定的资产配置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及相关调整方案; (四)负责投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五)建立投资管理部投融资组与控股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投资决策支持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____字) 第一篇: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投资的管理和运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任务和目标 第二条:公司的投资管理任务是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活动,以获取稳定和可持续的投资收益。 第三条:公司的投资管理目标是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实现公司财务经营的长期稳定和良性发展。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投资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风险可控原则:在投资决策中,必须全面分析和评估投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 (二)收益可预期原则:投资决策必须基于合理的预期收益,充分考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并进行风险收益权衡。 (三)流动性保障原则:公司的投资活动必须提供必要的流动性保障,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应对日常经营和偿付债务的需要。

(四)监管合规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严格遵守投资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五)信息透明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必须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公开,及时向投资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披露投资信息,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度。 第四章:投资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投资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是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重大投资项目,确保投资决策的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是具体负责投资决策和运营的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的投资计划,进行投资项目的评估和分析,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和风险控制。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资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投资决策和运营情况,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对投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负责对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和创新型优质初创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工程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本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开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红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xx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范围 第八条投资主要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生产规模或调整产业结构、进行技改扩建、研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外部规范与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投资分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 1.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济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2.对内投资指运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目的 1.充足有效地运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保证资产保值增值。 2.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哺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二章对外投资 第六条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1.短期投资涉及购买股票、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或自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2.长期投资涉及: (1)出资与公司外部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1.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2.负责证券购人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3.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4.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与负责有价证券盘点工作的人员分离。 5.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与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也许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1.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2.证券资金部分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赚钱能力编报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10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10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1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旦投资者缴清其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后,投资者无须再以出资、贷款、垫款、担保或其它方式向公司或代表公司提供任何资金。公司的债权人仅对公司的资产拥有追索权,而不得要求投资者偿付公司的债款。 所投资企业是指:公司单独投资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和/或*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的外汇出资占所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同时公司的出资占所投资企业总注册资本不少于10%,此等所投资企业应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并享有外商投资企业所有优惠待遇。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房地产开发及与此相关的业务所需材料、设备、用品和在国内外经营、销售所投资企业开发的房产或其他相关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衡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 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和抵押。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利益,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二条公司设立独立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投资管理部门由部门经理负责,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具备专业的投资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开展培训提升。 第三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五条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包括:投资提案、评估分析、决策审批、实施管理、回报评估等环节。 第六条投资提案由投资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并经过初步审查后,提交投资管理部门。 第七条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提案进行详细的评估分析,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内容,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八条投资管理部门将评估报告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进行决策审批。 第九条决策审批通过后,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并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报告。

第十条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回报评估,评估报告由投资管理部门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章投资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投资风险管理政策,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等环节。 第十三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投资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投资风险告警机制,对风险项目及时发出风险警示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投资管理的组织与协调 第十五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投资管理的工作合力。 第十六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投资管理会议,对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指导。 第十七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交投资管理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对投资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相关责任和权益 第十九条投资管理部门为公司投资管理的责任主体。

公司投资执行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执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投资业 务的执行管理,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提高投资收益,保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利益。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3.投资执行部门是公司的专门机构,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决策、执 行和管理。 4.公司投资执行部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设立,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情况。 二、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确保与公司的核心业务相匹配。 2.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包括市场调研、资金需求、风险评估、竞 争分析等内容,并提交投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和决策。 3.投资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综 合评估和决策,并向董事会报告。 4.投资决策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经济效益,确保投资回报符合预期。 三、投资执行 1.投资执行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并按照计划推进项目的执行。

2.投资项目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定期进行进度跟踪和风险分析。 3.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如需要调整投资方案,应及时向投资评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并经批准后进行执行。 4.投资项目的执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和内幕交易。 四、投资管理 1.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 2.投资管理应做好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措施,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调整。 3.投资管理应注重项目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率低于预期的项目进行及时调整或退出。 4.投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对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向投资者进行及时、透明的公告。 五、投资决策和执行的报告 1.投资决策和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及时向投资评审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报告。 2.投资决策和执行的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背景、风险评估、资金需求、投资回报预测等信息。 3.投资执行部门应对投资决策和执行的报告进行备案管理,形成投资项目的档案。

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加强投资与股权管理,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和非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是指投资主体通过让渡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的行为;或与其他合作方合资组建新公司以及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形成新的股权的投资行为;具体分为: (一)新设投资;包括:单独出资成立独资公司;与其他境内境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合作公司; (二)新增投资;包括: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或债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对业已存在,但原来没有投资关系的公司投资关系的公司出资; (三)追加投资;包括: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或债权置换,增加出资等方式,对业已存在,但原来有投资关系的公司增加出资; 非权益性投资主要包括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小型基建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股权投资统一管理;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投资活动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以主导产业、核心业务为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明确并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要强化投资的计划和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在年底前汇总编制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预算内投资由集团公司按计划执行,

严格控制预算外投资; 第七条股权管理要依法正确行使和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维护股东利益;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方向 第八条股权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投资主体应具备投资资格原则上只有集团公司具有投资资格; 二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三投资活动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核心业务发展要求; 四投资活动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 五投资活动必须达到合理的收益水平,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九条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方向: 按照拟投资项目与公司核心产业相关程度,分为核心类项目和辅助类项目; 核心类项目,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和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包括:生物质发电项目,其他有稳定投资回报的生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辅助类项目,指核心类投资以外的,对公司发展有支持作用的投资项目;包括:与核心类项目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链开发项目,生物质燃料灰渣的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供应,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其他经营风险可控的增值项目; 第三章投资决策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由集团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投资意向,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通过初审的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再履行董事会决策或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进行决策;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

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7、税收优惠条件; 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保证股东利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XX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全过程实施的管理。 第三条投资管理遵循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过程介入和信息共享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管理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形式,论证、审核、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的非常设机构,其组成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集团公司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投资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实施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规划;主持制定年度投资计划;集团公司本部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与监管;子公司、事业部投资项目的审核、登记和监管。 二、投资 第七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例如:对外借款、股权、债券、商业票据、期货、委托理财、基金等。 第八条集团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应各自制定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子公司、事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应按照《XX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流程》制定,并报经营管理部转呈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投资应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第十条投资应经过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的内容包括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战略与效益、程序、技术与管理、法律、风险及其它方面的分析。集团公司本部投资可行性论证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子公司及事业部投资可行性论证由投资单位组织进行,投资管理部关键过程介入,收集相关信息并在审核时发表意见。可行性论证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及可行。 第十一条非投资类子公司对外投资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逐步建立、完善和管理集团内部投资信息网络系统,集团内逐步实现国家政策、市场动态、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共享。 三、审核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采取审核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审核制的投资项目包括: (一)子公司和事业部年度投资计划以外的投资; (二)全资子公司、事业部单项累计投资额度在200万元人民币(不含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控股子公司单项累计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人民币(不含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子公司、事业部的所有境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包括办事机构); (五)集团公司本部投资的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投资审核的内容: (一)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二)是否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 (三)法律手续是否完善; (四)上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可靠; (五)是否与企业投资能力相适应; (六)经济效益是否良好; (七)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是否有保证。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项目审核所需资料: (一)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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