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3、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责任承担的说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以投资人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投资人家庭其他成员财产承担责任

D、以投资人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4、公民张某于2004年3月25日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其他甲,后来因感觉自己能力有限,委托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张某与李某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李某仅对5万元以下交易有决定权。2004年5月5日,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项8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公司依约供货,个人独资企业未按时付款、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企业应依合同履行

B、乙的行为越权,企业不能付款

C、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付款5万元,其余款项不付

5、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定期限未开业的,工商行为管理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A、30日

B、45日

C、3个月

D、6个月

6、某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对甲承担20000元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又被处以18000元罚款、15000元罚金、没收财产10000元,而该个人独资企业仅有财产22000元。根据规定,其财产应先( )。

A、承担20000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B、缴纳18000元的罚款

C、缴纳15000元的罚金

D、没收10000元的财产

7、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A、按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合伙人临时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该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归于消灭.该法定期限为()。

A、连续10年

B、连续5年

C、连续3年

D、连续1年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11、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实行的是()

A.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B.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C.厂长(经理)负责制D.厂长.党委分工负责制

12、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法定基本形式是()

A.企业管理委员会B.民主评议会

C.合理化建议委员会D.职工代表大会

13、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根据入伙协议的约定确定是否承担责任

D.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14、与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B.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C.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D.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5、下列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性质表述正确的是

A.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B.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常设机构

C.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为厂长(经理)决策提供咨询的机构

D.职工代表大会是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机构()1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年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这一年限为

A.1年 B.2年

C.4年 D.5年()

17、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A 企业的权力机构

B 企业的监督机构

C 企业的咨询机构

D 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18、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

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该权利是()。

A 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 以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19、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在()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A 清算前15日

B 清算前30日

C 解散决定作用出后15日内

D 解散决定作用出后30日内

20、个人独资企业若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

资的,应当依据()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个人财产

B、家庭财产

C、家庭公共财产

D、家庭共有财产

2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 )。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2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

A、1% 2% 6% 20%

B、2% 1% 20% 6%

C、6% 20% 1% 2%

D、20% 6% 2% 1%

4、个人独资企业职工应按本人工资收入的( )缴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金。

A、 1% 2%

B、2% 1%

C、 2% 6%

D、 6% 2%

23、个人独资企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 )以下的罚款。

A、 2000元

B、 3000元

C、 5000元

D、 10000元

2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A、15 30

B、30 60

C、 30 45

D、 60 90

2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

A、一致同意

B、不同意

C、三分之二的同意

D、二分之一的同意

26、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诚信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一人出资占10%,丙在一次以该组织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由于货源组织困难估计不足,致使不能按期向丁交货,现丁索赔,该定谁为被告().

A、甲、乙、丙

B、丙

C、甲

D、诚信商场

27、甲、乙、丙、丁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哪一项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 ).

A、、甲出资为现金2万

B、、用土地使用权出资

C、丙用技术作价9万元

D、、丁用租赁的房屋出资

28、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该约定有效,应当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9、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

C、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30、甲、乙、丙分别按50%,40%,10%的比例以个人财产出资创办一家合伙企业,后因经营不善,企业对外负债10万元,而企业全部资产仅5万元,现债权人丁要求偿还10万元,依照法律,此10万元债务应( )。

A、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按各自投资比例偿还

B、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平均负担偿还

C、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负连带偿还责任偿还

D、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不再偿还

31、在合伙企业中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元以下的罚款。

A、 1000

B、 2000

C、 5000

D、 10000

14、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 )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A、 10%

B、 20%

C、 30%

D、 40%

32、全民所有制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 )承担民事责任。

A、企业财产

B、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C、银行贷款

D、一切财产

33、国有工业企业变更的程序中,最后的工作程序是()。

A、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B、公告

C、内部机构决议

D、经有关部门批准

34、在企业兼并过程中,兼并方若一次付清价款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并且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 )。

A、1年20%

B、2年25%

C、3年50%

D、5年30%

35、国有工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 )的职工代表出席。

A、二分之一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

D、三分之二以上

二、多项选择:

1、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千月亿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券人在5年内位提出清偿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2、某人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己清算,也可由投资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3、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方式的是()。

A、货币

B、实物

C、土地使用权

D、劳务

4、下列各项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是( ).

A、合伙制的法律事务所

B、合伙制的医生诊所

C、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D、由2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制的食品厂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范围

6、下列各项中,有关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向其中一方合伙人转让时,无需通知,也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B、向其中一方合伙人转让时,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通知其他合伙人

C、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时,应通知其他合伙人,但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D、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时,应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7、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法律后果是()。

A、行为无效

B、作退伙处理

C、向其他合伙人赔偿经济损失

D、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8、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

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的新入伙人

D、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的退伙人

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按出资比例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合伙协议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亏损的,依照约定执行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11、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A.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B.有书面合伙企业章程

C.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E.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2、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D.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3、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行使的职权有( )。

A 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

B 任免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

C 决定企业奖金分配

D 依法奖惩职工

14、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应当终止的有( )。

A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的企业

B 被另一个企业兼并的企业.

C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

D 资不抵债的企业

15、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企业厂长的产生方式有().

A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

B .政府主管部门招聘

C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D 。企业党委委任

1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事务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改变会伙企业的名称

17、下列哪些人员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

A、国家公务员

B、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C、法院、检察机关等

D、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18、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哪些特征( )。

A、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B、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19、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A、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

B、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C、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拒绝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对该企业的摊派行为

2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原因有().

A、投资人决定解散

B、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

C、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

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B、所欠税款

C、其他债务

D、剩余部分归个人投资者所有

22、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包括( )。

A、契约型合伙

B、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C、合伙型的会计师事务所

D、合伙型的律师事务所

23、合伙协议的必要记载事项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

B、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C、入伙和退伙

D、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24、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哪些是甲入伙时依法必须满足的( )

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D、甲应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25、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6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0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成为合伙人

C、债权人请求将设备变卖后清偿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

26、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2万元,同时合伙人乙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货款1万元.甲的这一付款义务,可因下列哪些原因而消灭( )。

A、甲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

B、甲以对该企业享有的2万元债权的一半相抵消

C、乙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同时了结乙对甲的债务

D、甲以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消

27、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伙人全体同意()。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合伙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权

28、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协议退伙( ).

A、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9、甲、乙、丙、丁四人创办了一家合伙企业,下列哪些属于当然退伙( )。

A、甲被依法宣告死亡

B、丙被法医鉴定为间隙性神经病患者

C、乙由于吸毒耗尽家财

D、由于在执行企业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

30、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的担任人有( )。

A、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B、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C、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

D、委托第三人担任

31、甲将其在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与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的债权人丙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

A、如果转让协议已经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丙无权请求强制执行

B、如果转让协议尚未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只有在其他合伙人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强制执行

C、无论转让协议是否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都无权请求强制执行

D、无论转让协议是否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都有权请求强制执行

32、全民所有制企业有权依照国家规定( )。

A、与其他企事业单位联营

B、向其他企业单位投资

C、兼并其他企业

D、发行股票

33、企业厂长(经理)具有的职权包括()。

A、代表企业或者委托代理人代表企业签订经济合同

B、代表企业或者委托代理人代表企业参加民事诉讼

C、任免副厂长级行政负责人行政领导

D、奖惩职工

34、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A、管理委员会

B、工会委员会

C、专门小组

D、主席团

3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 ).

A、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企业的权力机构

D、企业的经营决策机构

三、判断题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以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以由投资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

4、甲向乙借款6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3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6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5、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但并未征得丙的同意,仅通知了丙.甲、乙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6、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三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7、合伙企业中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未经执行人的同意,不得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 )

8、为保证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

9、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10、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在合伙人之间是没有约束力的,对债权人也是没有约束力的。()

11、《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有最低限制要求。()

12、某美国公民到中国内地创办一家高科技的外商独资企业时,应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要求进行设立登记。()

1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一般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办理工商核准登记。( )

14、个人独资企业由于规模比较小,因此,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

15、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

16、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其投资创办的企业享有所有权不享有经营权。( )

17、个人独资企业由于规模小,因此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可以设置帐簿,也可以不设帐簿。()

18、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可以对抗恶意第三人。( )

19、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时,与国营企业的区别是可以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2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债权请求的,该责任免除。()21、个人独资企业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22、合伙人的各项出资一律要进行评估,并且必须通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或者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

2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该事务的执行不停止.( )

25、合伙人之间分担债务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

2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7、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在合伙协议无约定时,按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28、合伙企业吸收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29、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财产份额,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0、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不能清偿,其债权人可直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31、合伙企业的某合伙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判刑三年,导致其无法继续参加合伙企业活动而退伙的称为协议退伙。( )

3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之间按比例承担债务责任的内容没有什么意义。( )

33、合伙企业的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债务责任,债权人要求合伙承担超出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拒绝承担。()

34、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合伙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然退伙.()

35、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一律无效。( )36、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37、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38、不是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9、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经厂长办公会议,通过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并立即实施.()

40、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不必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41、除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直接下达或者授权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外,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权不执行任何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4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

43、在财产清查和资产评估中,被兼并企业清理出来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

44、被兼并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成交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

四、综合题

1、甲投资建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聘用乙负责该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并约定乙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金额超过10000元需要经甲的书面同意.后乙在某次交易会上以企业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一份价值15000元的买卖合同,且未告知丙甲对其的职权限制。甲得知后,以乙超越其职权限制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拒绝承担丙由此而遭受的2000元经济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丙的经济损失应由谁承担?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我国创业者最常选择的企业类型之一,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经营的企业,而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这两种企业类型在法律上有哪些规 定和制度呢?以下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的基本介绍。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是我国企业法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是只有一个人投资、经营、承担责任的企业。在法律上,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个人所有权为基础,以个人财产为资本,以个人名义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以个人经济活动的范围为限,不能超越个人的能力范围。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等。 2.注册资本 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规定,但需要足以满足企业正常运营和承担经营风险的需要。 3.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同一人,他们承担个人全部财产和个人信用的法律责任,并且承担企业经营中的所有风险和损失。 4.税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纳税人应根据企业所得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并按时申报纳税。 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核心文件,它规定了每位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的比例、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等方面的事项。 2.注册资本 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由各个合伙人根据协议中规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注册资本的数额没有固定的规定。 3.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债务和损失,其责任承担方式分为有限责任合伙和无限责任合伙两种形式。其中,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只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制的责任。 4.税收政策 合伙企业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制度,纳税人应根据企业所得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并按时申报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法

前言 一、企业概述 (一)含义 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以营利为目,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 区别: 1自然人 2.个体工商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023.11.1) 3.法人 1)含义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分类 (1)营利法人 (2)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3)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二)分类

1.基本形态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1.1日实施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2006年 3)公司:《公司法》1993 4.所有制 1)国有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 2)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 3)私营企业 4)股份制企业 5)股份合作企业 6)联营企业 7)外商投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 8)港澳台投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框架 目录

CONTENTS 总贝IJ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注:区别 1个体工商户 2.一人公司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和联系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和联系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

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对于投资人的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外,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2)投资人须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对于外国自然人只能根据《外商独资企业法》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具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身份的自然人,也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显著特征是个人所有制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以及企业所得收益均归个人所有,投资人享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同时,投资人也是企业的负责人和代表人,享有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当然,他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它的民事权利与义务由投资人即企业的主人享有和承担,并且投资人还要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虽然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相似,但两者之间差异在于:(1)一人公司有最低设立资本门槛,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此要求,

经济法概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 (一)2000年3月,公民殷某独自出资4万元设立了一家面制品加工厂,生产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他注册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名称为某市惠康面制品加工厂;住所为某市某路某号的一间16平方米的房屋。实际上,这间房屋只是殷某暂时借来应付登记的,真正的营业场所在一间简易房内,该房屋是某公交公司将一汽车终点站的候车室改建而成的,没有路名和门牌号码。而且,在正式开张时,殷某挂出的厂牌是“中国惠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殷某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惠康”商标用于其生产的面制品,获得了核准。 殷某雇了四名工人为其工作,规定他们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因为是私营企业、规模小,殷某认为没有必要为四人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工人中有一个黎某,头脑灵活、活动能力较强,殷某让他负责销售和收货款。 一日,黎某的母亲突发急病送医院救治,黎某手头缺钱,便瞒着殷某将刚收来的货款1000元垫付了医药费。然而钱还是不够,黎某找到其朋友王某,慌称面制品加工厂是自己所开,以加工设备为抵押,又借得1500元,并立下了字据。 两个月后,殷某在核帐时发现黎某有货款未及时入帐,便要求他三日内交出。黎某无钱可交,就到乡下躲了起来。没几天,王某来到惠康面制品加工厂讨债。殷某和王某这才发现他们都被骗了。王某坚持殷某先替黎某还债,然后再向黎某追偿。殷某断然拒绝,表示这是黎某的个人债务,应由黎某自己清偿。因此两人争执不下。 问:1、殷某的独资企业在设立和经营的过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为什么? 2、黎某的行为违反了那些法律规定? 3、王某的抵押权能否实现?为什么? 答案:1、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企业的名称是企业区别于其他同行业企业的识别标志,不能任意确定,工商登记后也不能自行变更。(1)凡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者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核定。殷某自行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国惠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2)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殷某所办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其名称中不得含有“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等字样。(3)企业的住所不符合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以及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该住所经注册登记后不得随意变更;若要变更,应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本案殷某以假地址骗取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是无路名和门牌号码的违章建筑,因此是违法的。(4)企业的用工是违法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要求企业依法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周工作40小时);要求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本案殷某规定职工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六天,也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违法的。 2、《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该法同时规定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法律还规定了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员的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⑵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⑶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⑷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⑸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P33) 【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普通合伙企业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48)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48) (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07年综合题)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善意第三人基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3、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责任承担的说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以投资人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投资人家庭其他成员财产承担责任 D、以投资人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4、公民张某于2004年3月25日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其他甲,后来因感觉自己能力有限,委托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张某与李某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李某仅对5万元以下交易有决定权。2004年5月5日,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项8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公司依约供货,个人独资企业未按时付款、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企业应依合同履行 B、乙的行为越权,企业不能付款 C、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付款5万元,其余款项不付 5、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定期限未开业的,工商行为管理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A、30日 B、45日 C、3个月 D、6个月 6、某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对甲承担20000元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又被处以18000元罚款、15000元罚金、没收财产10000元,而该个人独资企业仅有财产22000元。根据规定,其财产应先( )。 A、承担20000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B、缴纳18000元的罚款 C、缴纳15000元的罚金 D、没收10000元的财产 7、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A、按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合伙人临时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_教程(其次版) 第一节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财产为投资人个人全部,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担当无限的经济组织。 从关系来看,个人独资企业是私有制企业的一种形式。我国传统的企业立法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在私有企业中又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三种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进展,依全部制关系支配的企业立法将逐渐被取缔,而根据形式举行立法将成为企业立法的主流,即分离根据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的形式举行立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形式中最容易且最古老的一种。个人独资企业的产生和进展往往与投资者个人职业挑选及谋生手段相符合,如投资者打算开一家餐馆或理发店,他就成为餐馆或理发店的业主,他有权打算该餐馆或理发店的全部,并对其成败负所有责任。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财产及盈利归业主个人全部,业主担当企业的所有亏损,企业对外所欠的债务当不足以偿还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即企业债务事实上就是业主个人的债务,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商业信誉比较好。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相比,具有以下: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7条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中讲的自然人明显是指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对企业的出资多少、是否追加资金或削减资金、实行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一人做主,从权利和义务上看,出资人与企业是不行分割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担当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所有财产用于清偿,这事实上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容易,经营管理方式的灵便性较大。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全部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事务有肯定的控制权和安排权,彻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去经营所属的企业。因此,法律对其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像公司和其他企业那样加以严格的规定。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担当无限责任, 在权利义务上,企业和个人是融为一体的,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人的财产。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历,也无担当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只是自然人举行经济活动的特别形态。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历,但它却具备自立的法律主体资历,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经济活动,其合法行为受法律庇护。 (二)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规定独资企业的设立、、解散清算和投资人及其托付聘用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通过了《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独资企业的行为,庇护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进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是: 1.适当放宽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鼓舞公民设立独资企业。 2.明确庇护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3.给予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为个人独资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举行公正竞 争提供法律保障。 4.明确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担当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它只能有一 个投资人,而且必需是具有的自然人。因为投资是一种经营行为,因此要求自然人也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名称是企业的标记,企业必需有相应的名称,并应符合法律、规矩的要求。个人独资企 业的名称应该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记下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用法“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同时在企业名称中不得标明与其从事的营业不相符的内容。 3.有投资人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没有对和出资数额作限制性规定,只是规定要有出资。按照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枙个人独资企业记下管理方法枛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用法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实行实物、土地用法权、学问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I

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法答案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练习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自然人甲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D.设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出资的是()。 A.劳务B.土地使用权C.专利权D.家庭共有的房屋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该一定的期限为()。A.15日B.30日C.45日D.90日 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缴纳罚款 C.缴纳罚金 D.没收财产 6.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 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D.合伙人可以用房屋所有权出资 7.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在创业阶段,企业主常常面临选择开设个人独资企业或是合伙企业,因此,对 于这两种企业法有一定了解是必不可少的。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投资和经营组成的企业,是一种由个人经营、全部出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的一种企业形式。在中国,个人独资企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同承担经济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组织形式。在中国,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特点 1.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和设立比较简单,且成本较低。 2.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灵活性和快速性。 3.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资本金最低要求的一种企业,因此,没有额外的 注册资金要求。 4.企业主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承担企业经济责任。 5.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也相对容易,没有太多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 1.合伙企业可以由多个投资者合作,提高企业的成本资金以及经济实力。 2.合伙企业中的管理者可以根据股份的多少,平等地分配权力和责任。 3.合伙企业中的每个合伙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通过集体决策来推进企业运 营。 4.合伙企业的经济利益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更大更为稳定。 5.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较为复杂,需要较多的法律程序和费用,但其最 大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灵活规范股权转让的程序。 两种企业法律责任差异 1.制度完备度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制度比合伙企业简单一些,企业主 的法律责任更加直接。 2.合伙企业的其合伙人是根据他的股份去享受该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和 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如果合伙人出现了经济上的问题,则该企业中的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而在个人独资企业中,该企业主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 企业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都各自有其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是什么呢,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又有哪些?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基本特征: ①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由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④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结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二、合伙企业法是什么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的特征: ①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②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组织 ③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④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⑤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⑥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本较低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均不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拥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相应债务,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其所有者所有,合伙企业财产由其合伙人所有,对外债务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人和合伙企业的合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小明是一位理发师,他在市区开设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理发、 烫发和染发等服务。他通过自己的技术和经验,吸引了大量顾客,生意非 常好。然而,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是由一个人独自经营,个人财产与 企业财产没有明确的区分,个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 有一天,小明在给一位顾客烫发时不慎将顾客的头发烫坏了。这位顾 客对此非常不满,要求小明赔偿损失。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与个 人是一致的,小明需要以个人名义承担赔偿责任,将自身的个人财产用来 赔偿顾客。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也有一些特点。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 盈利与个人的收入是一致的,小明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个人所 得税。 合伙企业案例: 李明和张华是大学同学,他们研究了市场需求,决定合伙开设一家咖 啡店。他们在事前签订了合伙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益和责任。根据合伙 协议,李明负责财务和营销,张华负责人力资源和人员培训。 咖啡店经营的初期非常艰难,收入远低于成本,导致亏损。根据合伙 协议,李明和张华在各自投入的资金上具有不同的权益比例。在资金不足 的情况下,他们商定由李明额外投入一部分资金来弥补亏损。 随着时间的推移,咖啡店的生意逐渐好转,开始盈利。根据合伙协议,他们按照权益比例分享利润。由于咖啡店的经营成果主要依赖于李明和张 华的共同努力,他们实现了良好的利润分配。

此外,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也有一些特点。合伙企业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由合伙人按照各自份额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企业经营方式、责任承担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人独自经营,个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利润归个人所有;而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根据协议分享利润,各自承担债务责任。因此,对于不同的经营需求和风险承担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形式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案例1】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合伙企业所有。 (3)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7)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⑴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⑵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⑶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⑷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⑸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⑹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⑴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⑵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⑶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⑷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⑸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 ⑴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⑵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⑶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⑷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4、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⑵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⑶《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 合伙人在合伙事务执行的对外代表权,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即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⑴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⑵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⑶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最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二者的区别是: 1. 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2. 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3. 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合伙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相比,合伙有其他经济体无法代替的优势,同时也有自身的不足,这需要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取舍进行选择。 (1)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但相对于公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但与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4)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5)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它的优势在于:(1)个人投资,设立容易。因为是一个人投资,个人决策即可设立,无须与其他人在一起按照议事程序制定章程,申请、登记也比较简便。(2)规模较小,灵活多样。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人出资,一般都规模较小,或者说,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的经营,能适应市场迅速多样的变化,以多样化的经营适应市场多样的需要。(3)个人经营,效率较高。个人独资企业往往是所有者与经营者集于一体,业主自行决定经营事项,效率高、行动快,这种运营方式使个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考点精讲 【考点9】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1.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解释】虽然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解释】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依然可以劳务出资。 【例题·多选题】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只能是普通合伙企业 B.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 C.不论设立何种性质的合伙企业,丙均可以劳务出资 D.不论设立何种性质的合伙企业,甲、乙均不得以劳务出资

【答案】BCD 【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只有自然人丙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 【考点10】有限合伙企业运营的特殊规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可以就执行事务的劳动付出要求企业支付报酬,报酬的支付方式及其数额,应由合伙协议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 2.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与外资企业法

第四章、第五章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我国《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自然人,而对法人和类似法人的经济组织则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联营”的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的资格应当是: 积极资格: ①必须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第8条第一款)★★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9条) 消极资格: ③不得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第10条) 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A.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B.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人 C.太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D.企业法人E.北京市人民政府 F.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G."东方红”商贸部业主(个体户) H.月亮有限责任公司 〖析〗在我国,仅有自然人可以成为合伙人,同时对外国人未予限制。正确答案:AB。

2、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而设立。 ⏹3、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投资。 ⏹4、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5、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伙企业法即《合伙企业法》。该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合伙企业法》调整的企业形态包括:() A.合伙企业B.合伙律师事务所 C.个体工商户D.有限合伙 E.个人合伙F.合伙型联营 〖析〗根据第2条,合伙企业为营利性的非法人企业.以此区别与以下组织: ①自然人; ②个体工商户; ③个人合伙 以上三者具有营利性,非法人,但不是一种企业形态; ④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建筑设计师事务所、合伙医生诊所等; 按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定,以上组织必须是非营利性和非企业性的。 ⑤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法律制度 考试大纲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旳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旳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旳民事主体,可以自己旳名义从事民事活动。(P33) 【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置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旳借款协议。在签订借款协议步,应当以A企业旳名义,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旳民事主体,可以自己旳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银行贷款到期后,假如以A企业旳所有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旳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旳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旳分支机构旳民事责任由设置该分支机构旳个人独资企业承担。(P35)【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旳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旳能力,当企业旳所有财产局限性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旳设置条件(P33) 1.投资人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旳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置旳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置个人独资企业。 2.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旳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企业”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旳出资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置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旳,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释1】(1)假如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置登记时,明确以“个人财产”出资旳,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与家庭共有财产没有关系;(2)假如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置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旳,必须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不能用家庭其他组员旳财产作为个人出资;(4)假如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置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旳,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旳,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解释2】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旳法定规定。 4.有固定旳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旳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旳从业人员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章程”旳法定规定。 三、个人独资企业旳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任他人负责企业旳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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