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进出口装拆箱理货业务操纵实务

集装箱进出口装拆箱理货业务操纵实务
集装箱进出口装拆箱理货业务操纵实务

集装箱进出口、装拆箱理货业务操作实务2008年7月,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印发了《理货业务操作规程》。这是中理系统理货业务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很强的适用性、操作性。

该规程包括进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出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进口件杂货船舶理货操作规程、出口件杂货船舶理货操作规程、集装箱拆箱理货操作规程、集装箱装箱理货操作规程、水尺计重操作规程七类产品的操作规程。

这一全新的《操作规程》是对理货业务流程的再造和业务管理的创新,对于规范各口岸理货机构的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理货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中理系统的服务品牌,促进中理系统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今天,我们一起,就集装箱进出口、装拆箱理货业务四个操作规程作一次探讨,希望通过讨论,能提高大家对这四个操作规程的理解,以便在工作中结合实际,创造性的贯彻实施这些操作规程。

进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

一、理箱服务准备

第一条现场理货机构根据公司业务部门和港方船舶作业计划,编制“理货船舶动态表”,明确集装箱船舶理箱作业计划及注意事项,根据作业计划和特点合理配备理货人员。

现场理货机构:指各公司的现场生产作业部门。

本条就是对作业部门接受任务并对本部门的人力资源进行评估后,如何对工作进行布置和要求的描述。

在布置作业计划及注意事项的同时,要对安全措施进行布置。配备理货人员时一般情况下内支线驳船:派一名理货员负责理箱业务;干线船舶:派一名理货组长(可以负责多条船舶的当班理货业务),一条作业线派一名理货员。

第二条现场理货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负责向船代或船公司索取“进口舱单”、“集装箱积载图”等理货资料或接收船代、船公司等单位提供的电子数据。

接受船舶代理或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进口舱单、积载图/卸船清单、危险品清单等单证资料,进口舱单、积载图叫提供方签认(如内支线驳船无进口舱单,应叫提供方签认卸船清单)并进行核查验收、签名确认。

第三条现场理货机构的指定人员负责审核“进口舱单”和“集装箱积载图”等资料,或将船舶理箱电子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现信息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船代、船公司联系、处理,并记录和落实相关事宜,做好卸船理箱准备。

审核“集装箱进口舱单”和“集装箱积载图”等资料时要注意,以“集装箱进口舱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为“集装箱进口舱单”是理货依据。将相关信息输入电脑,汇总全船卸船箱量及数据,发现数据不一致及有问题的应立即与船代、船公司联系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要求现场理货人员特别注意,确保落实相关事宜。

第四条理货组长接受理箱任务后,备齐理箱资料和设备,带领理货员于船舶卸船前抵达作业现场。理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好安全帽。

理货组长带领理货员于船舶卸船前抵达作业现场。这要求理货人员做到“一前一后”,即理货员在装卸工作间隙或装卸工人吃饭、交接班时,先于装卸工人进入作业现场,后于装卸工人离开作业现场;理货组长先于理货员进入作业现场,后于理货员离开作业现场。

统一着装这是体现公司形象,展示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因此除了着统一服装外,还应注意如将衬衫穿在裤子里,穿衬衫不在室外打领带及服装的整洁等细节问题。

第五条登轮后,理货组长向船方索取相关理箱补充资料,并了解装港和航行途中情况,征询船方对卸船理箱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将卸船理箱资料核对结果、了解的情况和工作要求记录在“单船记录”上。

如果“集装箱进口舱单”和“集装箱积载图”未有船方签字,要让船长和大副分别签字确认。

第六条理货组长根据港方卸船安排和所掌握理箱作业船舶情况分派理货员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应书面记录在舱口交接班簿上,布置时应结合部门的要求。

二、理箱服务实施

第七条理货员工作

1.在船舶甲板或码头前沿安全岗位上对照纸面BAY图,手持理箱PDA设备,逐一核对、记录卸船集装箱箱号,识别箱型,检查封志和箱体状况,分清工残或原残,及时将集装箱的卸箱信息报告理货组长。

开工时应记录开工时间,开工时间为工人拆加固时间。

如没有手持理箱PDA设备,理货员根据积载图或卸船清单,逐箱核对集装箱箱号,检查箱体和铅封是否完好,逐箱圈销已卸船集装箱箱号。圈销时应注意,每个班组应用统一的标识。部门所有人员应熟悉各班组的圈销标识。

2.当发生待时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理货组长。

指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的舱口理货员待时。工人拆加固也算理货员待时。

3.当发现实际卸船箱号与“积载图”或“进口舱单”箱号不符时,应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港方人员,并报告理货组长协助解决。

发现箱号与积载图/卸船清单不符的,应及时通知船方验看,同时向理货组长汇报处理,如确定卸下,将实际箱号记录在积载图/卸船清单该箱位旁并取得船方的签认。

4.当发现集装箱箱体残损、封志断失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理货组长,通知船方验看,同时编制“集装箱残损记录”,交船方签认。对封志断失的集装箱由理货员施加封志,记录封号,同时编制“施封/验封单”或将封号记录在“集装箱残损记录”上。发现工残时,应做好“工残记录”,并通知责任方签认或按约定方式进行处理。

对外表残损的集装箱,理货员应与工人配合,及早发现,及时通知船方验看确认,并填制“集装箱残损记录单”经船方签认后方可卸船;工残集装箱则编制工残记录供责任方签认。

对铅封断失的集装箱,经船方验看后,理货员重新施封,编制施验封记录,经船方签认后方可卸船。

5.当发生出舱翻舱时,理货员应根据“出舱翻舱清单”,在“积载图”上做好标记,或在PDA上进行确认,并制作翻舱“集装箱理箱单”;舱内翻舱时,要标记集装箱在舱内移动前和移动后的位置。

对出舱翻舱的集装箱,理货员应在积载图/卸船清单上做好标识。

对卸船过程中出现的舱内翻舱的集装箱,除了要标记集装箱在舱内移动前和移动后的位置外,还应记录翻舱时间,报理货组长,以便其编制待时记录。

6.工班结束后,如实填制或打印“理箱单”,与港方办理双边交接。

根据积载图/卸船清单上确认的所卸集装箱箱量、夜班箱量准确制作理箱单,单证内容完整、正确,核对无误后交理货组长。

理箱单是船舶装卸集装箱时,舱口理货员记载集装箱和原残情况的原始记录。

理箱单填制要求:

1、箱号、封号、尺码、重量栏别内分别填上相应内容。

2、在FULL/EMPTY栏内根据装卸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划去FULL或EMPTY,并分别填写。

3、尺寸栏按集装箱规格分别填写。

4、备注栏内注明节假日、夜班作业、出舱翻舱作业量等有关内容。

按双方约定方式与港方办理双边交接

7.交接班时,应交清理箱资料、设备及有关事项。

理货员必须以口头和书面方式进行交接,交接班内容记录在“舱口理货交接班簿”上。交接班时须做到“五交五接”:

交任务:重点舱。

交情况:舱内情况、卸船要求和注意事项。

交单证:积载图/卸船清单,其他理货单证,设备。

交残损:验残方法、处理工原残的结果。

交数字:交清已卸和待卸集装箱数量及装载位置。本班在积载图上标识的意思。

8.全船卸船结束时,应查看纸面BAY图或PDA设备中的航次卸箱信息,检查集装箱有无错卸、漏卸情况。

要查看BAY图上应卸的集装箱是否已全部被圈销,检查船舶每个BAY上余下的集装箱积载位置是否与BAY图一致。

9.按理货组长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交班结束、全船卸船结束,理货员应向理货组长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理货组长工作

1.记录船舶作业的开工时间。

工人开始拆第一个紧固件的时间,作为船舶作业开工时间。

2.及时掌握加卸、减卸等变更信息,对舱单信息的变更,应取得船代的书面确认,并在“单船记录”上登记变更结果。

3.检查前一工班理箱工作结果情况,核对所填制的理箱单证或理箱信息处理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方予以解决,并将结果报告现场理货机构。

理货组长对接班前所有理货人员及本班理货员制作的单证(包括电脑中的)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单证立即纠正,将不合格单证销毁,并做好记录。发现箱号信息不准时,应汇报部门联系当事人解决。同时应做好记录。

4.在理箱作业过程中,检查作业情况,指导理货员工作,及时掌握情况,解决有关问题,并做好相应记录。

作业过程中理货组长应在现场巡视,检查理货员的工作岗位和理货方法,协助理货员处理现场问题并做好记录。

5.根据理货员制作的“理箱单”或确认的已卸船集装箱信息,圈销“积载图”或在有关理箱资料上做类似标识和处理。

圈销时应使用本班组的标识。

6.根据工班所理箱量制作理箱“日报表”,并按照船方需要,及时提供卸船进度情况。

根据理货员制作的理箱单制作理箱“日报表”日报表上所卸集装箱箱量、夜班箱量要准确,单证内容完整、正确,核对无误后按照与船方商定的时间报送船方或其代理。

7.卸船过程中,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员停工待时,理货组长

应根据理货员提供的记录,填制“待时记录”,取得船方签认。

“待时记录”可随时发生随时签认,但考虑到会发生全船待时,要计算理货组长待时时间,可与船方协商,一工班一签。

8.进口集装箱舱单标明装港交接方式为CFS时,完船签证时,应在“理货业务凭证”相应栏目内注明CFS箱的箱型尺寸和数量。

进口集装箱舱单标明交接方式为CFS/CFS、CY/CFS时多应在“理货业务凭证”相应栏目内注明CFS箱的箱型尺寸和数量9.当发生出舱翻舱时,应取得船方书面确认,及时将纸面清单交理货员卸/装船时核对,或将出舱翻舱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生舱内翻舱时,应填制“待时记录”提请船方签认。

根据理货员记录的集装箱翻舱移动前、后的位置,在“积载图”上调整翻舱后实际积载位置。

10.根据“理箱单”上的作业时间及批注的节假日、夜班作业情况记录附加费项目。

在日报表上加以注明。

11.在理箱过程中,应保持与船方、港方等方面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业务问题,及时向现场理货机构汇报船舶理箱情况。

对代理、船方或港方的口头通知和要求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组长交接班记录上。

12.对无“进口舱单”而确需在本港卸下的集装箱,按溢卸箱处理;对有“进口舱单”而在本港卸货时未发现的集装箱,按短卸箱处理。

对“进口舱单”上箱号与BAY位图上箱号不一致,卸船时确认BAY位图箱号准确的,“进口舱单”上箱号按短卸箱处理;BAY位图上箱号按溢卸箱处理。如卸船时确认BAY位图箱号不准确,“进口舱单”上箱号准确的,则不作溢短处理,修改BAY位图上箱号,做好记录即可。

13.工班理货结束时,汇总本工班船舶理箱作业情况,核对结果,制作相关单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交接班时,应交清理货资料和设备等情况,交班内容要记录在“单船记录”上。

交班理货组长向接班理货组长除口头交清卸船单证资料,卸船要求和注意事项,交清已卸和待卸集装箱数量及装载位置,已检验单证和未检验单证份数,还应用文字在组长交接班记录上标识。理货员全部交接完毕,均离船后才能离开岗位。

三、理箱产品交付

第九条全船理箱结束时,理货组长应记录船舶作业的完工时间,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理货组长与港方核对全船进口箱数、残损、出舱翻舱等情况,检查是否有错卸、漏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理货组长根据“理箱单”、“日报表”、“集装箱残损记录”、“待时记录”等单证汇总相应数据,制作“集装箱溢短残损单”、“理货业务凭证”及“理货结果汇总证明”等理货单证,核对准确无误后,与船方办理签证。同时,填写“征求意见书”,请船方对理货

服务予以评价。

建议集装箱班轮每月一次提请船方填写“征求意见书”,在船方调换船长、大副时提请新任船长、大副填写“征求意见书”。

第十二条当船方在理货单证上批注时,如批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说服船方更改批注内容。若船方坚持,应向现场理货机构汇报,按指示意见办理,并记录在“单船记录”上。

第十三条在理货服务交付过程中,理货员应在理货组长安排下,协助理货组长办理签证。办完签证后,理货组长整理好全船理货单证和理货设备,带领理货员离船。

签证时要二个人配合签证。

第十四条理货组长负责将整理好的理货单证和理货设备交给现场理货机构。

并要汇报相关情况。

第十五条现场理货机构业务人员应通过公司业务部门的批准,将完船的理货单证资料审核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分发,或及时发送相关卸船理货数据。

发送前必须检查所有单证资料,杜绝不合格品流传。作业部门不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在签证前对船舶单证资料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在查明原因后要立即纠正,同时将不合格单证销毁,并做好相关检查、处理记录。

第十六条现场理货机构应及时向公司业务部门上交完船的理货单证资料,存档备查。

业务部门对单证资料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将不达标单证、不满意船舶艘次、数字不准确船舶艘次等进行登记,每月进行分类统计,计算出单证达标率、服务满意率、理货数字准确率、理货船舶到数率。

四、附则

第十七条在全船理箱过程中,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理货组长要及时报告现场理货机构协助解决,如有必要,可请示公司业务部门协助解决。

第十八条当集装箱船舶捎带件杂货进口时,其件杂货的理货,参照《进口件杂货船舶理货操作规程》办理。

第十九条本规程中理货单证的填写应遵循《外轮理货单证制单标准》。

第二十条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原交通部颁发的《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业务章程》、《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理货规程》及口岸关于集装箱交接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国内运输船舶理箱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程由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负责解释。

出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

一、理箱服务准备

第一条现场理货机构根据公司业务部门和港方船舶作业计划,编制“理货船舶动态表”,明确集装箱船舶理箱作业计划及注意事项,根据作业计划和特点合理配备理货人员。

第二条现场理货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负责向船代、船公司或港方索取经海关放行的相关理货资料和信息(装船清单、预配图等)。

第三条现场理货机构的指定人员负责审核“装船清单”和“出口集装箱预配图”,或将船舶理箱电子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现信息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船代、船公司或港方联系、处理,并记录和落实相关事宜,做好装船理箱准备。

第四条理货组长接受理箱任务后,备齐理箱资料和设备,带领理货员于船舶装船前抵达作业现场。理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好安全帽。

第五条登轮后,理货组长向船方索取相关理箱补充资料,征询船方对装船理箱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将装船理箱资料核对结果、了解的情况和工作要求记录在“单船记录”上。

第六条理货组长根据港方装船安排和所掌握理箱作业船舶情况分派理货员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二、理箱服务实施

第七条理货员工作

1.在船舶甲板或码头前沿安全岗位上对照纸面预配图,手持理箱PDA设备,逐一核对、记录装船集装箱箱号,识别箱型,检查封志和箱体状况,分清残损,标识实际装船积载位置。

2.理货员应及时将标识的预配图交理货组长,或将确认的装船BAY图信息及时发送。

3.当发生待时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理货组长。

4.当发现实际装船箱号与“预配图”箱号不符时,应通知港方暂停装船,报告理货组长联系有关方面解决。

5.当发现集装箱箱体残损、封志断失情况时,原则上不允许装船,应及时联系有关方处理,并报告理货组长。如港方和船方同意装船,应编制“集装箱残损记录”,取得港方签认后方可装船。

6.当发生出舱翻舱时,理货员应在“积载图”(配载图)上做好标记,或在PDA上进行确认,并制作翻舱“集装箱理箱单”;舱内翻舱时,要标记集装箱在舱内移动前和移动后的位置。

7.工班结束后,如实填制或打印“理箱单”,与港方办理双边交接。

8.交接班时,应交清理箱资料、设备及有关事项。

9.全船装船结束时,应查看纸面预配图或PDA设备中的航次装箱信息,检查集装箱有无错装、漏装情况。

10.按理货组长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第八条理货组长工作

1.记录船舶作业的开工时间。

2.及时掌握加载、退关等变更信息,发生加载时应及时向港方或船方索取加载预配资料;发生退关时,应取得有关方书面确认,同时通知理货员,并在“单船记录”上登记变更结果。

3.检查前一工班理箱工作结果情况,核对所填制的理箱单证或理箱信息处理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方予以解决,并将结果报告现场理货机构。

4.在理箱作业过程中,检查作业情况,指导理货员工作,及时掌握情况,解决有关问题,并做好相应记录。

5.根据理货员标识的预配图,制作“积载图”,或打印PDA理箱系统生成的“积载图”。

6.根据工班所理箱量制作理箱“日报表”,并按照船方需要,及时提供装船进度情况。

7.装船过程中,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员停工待时,理货组长应根据理货员提供的记录,填制“待时记录”,取得船方签认。

8.装船清单标明装港交接方式为CFS时,完船签证时,应在“理货业务凭证”相应栏目内注明CFS箱的箱型尺寸和数量。

9.当发生出舱翻舱时,应取得船方书面确认,及时将纸面清单交理货员卸/装船时核对,或将出舱翻舱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生舱内翻舱时,应填制“待时记录”提请船方签认。

根据理货员记录的集装箱翻舱移动前、后的位置,在“积载图”上调整翻舱后实际积载位置。

10.根据“理箱单”上的作业时间及批注的节假日、夜班作业情况记录附加费项目。

11.在理箱过程中,应保持与船方、港方等方面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业务问题,及时向现场理货机构汇报船舶理箱情况。

12.工班理货结束时,汇总本工班船舶理箱作业情况,核对结果,制作相关单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3.交接班时,应交清理货资料和设备等情况,交班内容要记

录在“单船记录”上。

三、理箱产品交付

第九条全船理箱结束时,理货组长应记录船舶作业的完工时间。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理货组长与港方核对全船出口箱数、残损、出舱翻舱等情况,检查是否有错装、漏装,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理货组长根据“理箱单”、“日报表”、“集装箱残损记录”、“待时记录”等单证汇总相应数据,核对出口“集装箱清单”数据,制作“理货业务凭证”、“积载图”等理货单证,核对准确无误后,与船方办理签证。同时,填写“征求意见书”,请船方对理货服务予以评价。

第十二条全船理箱结束后,理货组长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避免因理货原因影响船舶按时开航。

第十三条当船方在理货单证上批注时,如批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说服船方更改批注内容。若船方坚持,应向现场理货机构汇报,按指示意见办理,并记录在“单船记录”上。

第十四条在理货服务交付过程中,理货员应在理货组长安排下,协助理货组长办理签证。办完签证后,理货组长整理好全船理货单证和理货设备,带领理货员离船。

第十五条理货组长负责将整理好的理货单证和理货设备交给现场理货机构。

第十六条现场理货机构业务人员应通过公司业务部门的批准,

将完船的理货单证资料审核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分发,或及时发送相关装船理货数据。

第十七条现场理货机构应及时向公司业务部门上交完船的理货单证资料,存档备查。

四、附则

第十八条在全船理箱过程中,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理货组长要及时报告现场理货机构协助解决;如有必要,可请示公司业务部门协助解决。

第十九条当集装箱船舶捎带件杂货出口时,其件杂货的理货,参照《出口件杂货船舶理货操作规程》办理。

第二十条本规程中理货单证的填写应遵循《外轮理货单证制单标准》。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原交通部颁发的《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业务章程》、《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理货规程》及口岸关于集装箱交接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国内运输船舶理箱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由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负责解释。

集装箱拆箱理货操作规程

一、理货服务准备

第一条公司业务部门接受客户申请或委托,编制拆箱理货作业计划,根据作业特点合理配备理货人员。

接受客户申请或委托的部门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是作

业部门。

第二条现场理货机构业务人员负责审核进口舱单、提货单、集装箱装箱单,或提单副本、装箱清单等相关拆箱理货依据。

拆箱理货依据是提货单。集装箱装箱单、装箱清单等资料是拆箱理货的辅助依据。集装箱装箱单、装箱清单与进口舱单、提货单核对无误可作为现场拆箱理货的资料。

第三条现场理货机构业务人员向理货员布置工作任务,提出注意事项。理货员检查、备齐理货单证资料和设备。

在布置作业计划及注意事项的同时,要对安全措施进行布置。对外出理货的人员要特别提醒注意遵守客户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二、理货服务实施

第四条拆箱前,理货员应根据拆箱理货资料核对集装箱箱号、箱型、封志号,检查箱体和封志状况,冷藏/冷冻箱要记录温度。发现箱体残损等异常情况,应如实记录在“装/拆箱理货单”备注栏内。

发现箱体残损等异常情况,应填制“集装箱残损记录单”、或“设备交接单”提请委托方或司机签认。

第五条拆箱理货时,理货员应在箱门边,根据拆箱理货资料核对箱内货物的标志、包装、货名等内容,理清各票货物件数,分清各票货物残损,做好记录。

拆箱作业时理货员的工作岗位应在集装箱边。不得开启集装箱箱门。

第六条对卸船时封志完好,拆箱前封志断失或收货人已自行启

封的集装箱,理货员应在“装/拆箱理货单”备注栏内标明。

对卸船时船方签认封志断失的集装箱,在启封前,理货员应到场验封、理货。

第七条当海关、检验检疫查验时,理货员应根据海关、检验检疫查验通知单的要求,在现场核对箱号、封志号,按箱理清各票货物件数,分清各票货物残损。

监拆监装时,理货员在现场按箱监拆监装,拆出的货物全部装回原集装箱后,应重新施封,填制“集装箱验封/施封记录”,注明海关、检验检疫查验。

需提供单件内货具体数量、规格、品名、重量等内容时,理货员应分别进行计数、丈量、分类、衡重等工作,根据理货结果,编制“箱内货物清单”(附表),经委托方签认,由现场理货机构提供海关、检验检疫。

第八条发现货物残损时,应分清工、原残,编制相应记录,取得责任方/委托方签认。必要时进行拍照。

第九条箱内货物不能一次拆完,理货员在离开工作现场前,对已拆出的货物办理交接手续;对未拆完的集装箱要重新施封,并注明封志号,再次拆箱时应验看封志状态及核对封志号。

三、理货产品交付

第十条拆箱理货结束后,理货员应根据拆箱理货结果,编制“装

/拆箱理货单”,核对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编制“拆箱理货单”,理货单是装拆箱时,理货员记载集装箱内货物件数和原残的原始记录。

装/拆箱单填制要求:

1、在箱号栏内填箱号。

2、在提单栏内填上提单号,并在提单上注明运编号(运编号仅在装箱单上注明)。

3、在MARK栏写上MARK,装箱单上还要写中文货名,拼港货须在MARK下注明每票货的港口,在备注栏内写MIX,拆箱单上则仅需写上MARK即可。

4、计数栏内本行使用后的第一个空格用结关号×表示。

5、一票货或一只箱装/拆完后在最后一行数字下面的第一行空格内填上货名、货重、尺码。

6、特殊情况(如要求抄小号等),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请示后填制。

7、一张装/拆箱单可同时填制数只箱子的装/拆箱内容。

8、备注栏内根据装/拆箱规定填上箱公司、箱子尺码、只数和其它有关内容。

第十一条理货员负责将整理好的理货单证资料和设备交给现场理货机构。

第十二条现场理货机构业务人员根据“装/拆箱理货单”与理货依据进行核销后,按需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向有关方提

供。

集装箱箱内货物溢短/残损单是记载箱内货物件数溢短和残损情况的证明单证。收货人凭此单办理交接手续。

集装箱箱内货物溢短/残损单填制要求:

1、整票或整箱货物全部拆完后,根据拆箱理货单,对照舱单或装箱单上的内容填制。

2、整票或整箱货物全部拆完后,未发现短溢短/残损的,可不填本单证。

3、整票或整箱货物全部拆完后,有一票或一箱发现短溢短/残损的,必须将该箱或该票的所有箱内货物情况多反映在单证上。

4、残损情况栏的残损情况用英文填上集装箱内货物的残损程度。如太多,可做附件。

5、封号栏内填验封时的号码。

6、残损程度表示同票货。

第十三条现场理货机构应及时向公司业务部门上交拆箱理货单证资料,存档备查。

四、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程中理货单证的填写应遵循《外轮理货单证制单标准》。

第十五条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原交通部颁发的《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业务章程》、《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理货规程》办理。

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标准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项目初审 (四)、项目评审 (五)、签订合同 (六)、抵押登记 (七)、担保收费 (八)、发放贷款 (九)、保后管理 (十)、代偿和追偿 (十一)、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1、企业申请《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 2、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3、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部门评审,审保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书》。 5、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6、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合同审核表》。 7、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

8、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 ,他项权力证书或(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复印借款借据担保收费。 9、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 10、《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 11、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 15、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6、其他有关材料。 (二)、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集装箱运输流程

CY-CY 或CY-DOOR 条件下NVOCC 的对外出口运作流程及分析 图1 流程说明: (1)揽货; (2)询价; (3)询舱; (4)船公司回复货代是否有舱位; (5)报价; (6)客户接受报价,与货代签订货运委托书,货代公司代办托运手续及代为缮制集装箱托运单,一式十联(即十联单)。 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B/N) 第二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1)与第四联的其中一联向出口单位收取运费,另一联货代自己留底。 第四联:运费通知(2)

第五联:装货单(S/O),也叫关单或下货纸,经船代盖章有效,海关完成验关手续后,在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船方收货装船,并在收货后留底。 第五联副本: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第六联: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收货单,又叫大副收据。与收货单一起流转,装货完毕后大副据理货公司的清单在此单上签字确认,货主凭其换取正本提单。如果理货结果不清洁,大副也会做不清洁批注,正本提单也会做不清洁批注。 第七联:场站收据(D\R),货运代理公司留底 第八、九联:配舱回单。货代订好舱,将船名、关单号填入后把配舱回单返给出口公司。 第十联: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上船后凭以收取港务费用。 这一环节中,货代应及时将货运委托书内容输入公司信息系统,防止人为造成的误差,否则会为员工暗中“飞单”创造机会。 所谓“飞单”,是指货代公司的业务人员与客户洽谈好运费等事宜,暗中联系其他货代公司进行订舱等活动,之后,再向那些货代公司索取提成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后果是使原货代公司失去应有的客源。目前,多数货代公司的货运委托书需要业务人员人为将信息输入公司系统中,如业务员飞单,公司货源的失去也就无据可查。 一种解决的方式是加速公司的电子商务建设,客户的询价或对于业务员报价的接受都必须通过网络渠道进入公司内部系统有所纪录。这一措施的实行需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此外,公司要建立良好的业务运作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绝不允许违规操作。 (7)订舱。 这一环节的常见问题是爆舱。 一种情况是货代去订舱时,船公司已无舱位可订。货代应当先询问船公司是否有足够舱位,再向货主报价和签订货运委托书。但实际操作中,为争抢客源,有些货代公司是直接先与货主签订委托书再进行询问舱位的步骤,容易出现舱位订满的情况。 另外,在询问过船公司有否舱位后再签订委托书后,也可能在订舱环节出现爆舱现象。与之相应的措施是及早寻找其他的船公司订舱。因此,货代与多个船公司有业务上的往来是降低风险的一种方式。而从船公司的角度来说,在舱位紧缺的高峰时节,往往会优先考虑货运量大、业务关系较密切的货代,为他们预留舱位,以减少船公司的亏舱率。这时,货代的规模与实力就会起到较大的作用。 另一种爆舱的情况是在订舱之后,由于船公司单方面的原因,舱位已满,无法装运货物。造成这种情况多数是由于船公司为减少亏舱率,接受的订舱要比实际的舱位数来得多。一旦舱位装满,承运人就不再接受后到的集装箱装船。这种做法理论上应由船公司负违约责任,但船公司为推卸责任,常常在舱位快要装满之际,向还未到货的货代下发进港时间限定书,说明在某一时间之后将拒收货物。而货代的做箱安排计划往往又赶不上船公司的这一变化,从而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将集装箱货送进港区。由此产生的货物不能装船或延期装船,船公司就将责任推卸到货代身上,责其交货延迟。作为货代,虽然很冤,但在海运界船公司运能供小于求的市场中,为保护自身利益,较好的方法是尽早安排做箱、进港和报关事

银行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 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 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 第四条客户准入 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二)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三)原则上在我行开

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四)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属于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评级),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含),申请保理池融资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含);(五)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 (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 (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 (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 (第二版) 、八 冃U 言 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中居于十 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世界各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通行做法。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担保体系建设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心内容,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在多个城市开展了担保试点,加强系统培训和行业管理,推动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培育形成了一批管理先进、运作规范、业绩优良的担保机构,为全国担保业健康发展树立了典范。目前,我国担保业发展方兴未艾,在一些地区开始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和经营管理规范化趋势。但总体上还处在发育阶段,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不强,担保业务品种单一,风险补偿机制缺乏,抗风险能力较弱,市场认识和认可程度不高。提高担保业整体素质和运营水平十分必要和迫切,担保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为提高担保人员业务素质,加快建立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体系,我们选择部分担保机构的先进管理制度和现行政策汇编成册,供担保机构、政府部门和关心担保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员参考使用。该手册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每一部分是担保机构业务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账务管理制度和担保合同文本样式。第二部分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在手册编写过程中,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张利胜董事长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对所有提供帮助的同志表示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和时间仓促,书中错误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编者 目录

一、业务管理制度 1、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2、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3、项目咨询受理工作规程 4、评审工作程序及业务操作规程 5、评审工作底稿管理规定 6、评审部职责与业绩考核办法 7、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 8、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 9、抵质押登记工作有关规定 10 、反担保管理办法 11 、担保业务合同及反担保有关问题的规定 12 、在保企业统计表填写规范 1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GG) 14 、在担保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15 、直接抵(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16 、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规定 17 、业务稽核暂行办法 18 、担保项目监管小组工作细则 19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20 、项目初审报告 21 、担保意向书 22 、反担保(保证)合同

理货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流程

理货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保障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 3.保持通道的顺畅,无空价签和废垃圾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条形码和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码放安全,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 9.事先整理好退货物品,办好退货手续 10.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主要工作 一、补货 1.补货时必须检查商品有无条码 2.检查价格卡是否正确,包括DM(促销)商品的价格检查 3.商品与价格卡要一一对应 4.补完货要把卡板送回,空纸皮送到指定的清理点 5.新商品须在到货当日上架,所有库存商品必须标明货号、商品名及收货日期6.必须做到及时补货,不得出现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有空货架的现象 7.补货要做到先进先出 8.检查库存商品的包装是否正确 9.补货作业期间,不能影响通道顺畅 二、理货 1.检查商品有无条形码 2.货物正面面向顾客,整齐靠外边线码放 3.货品与价格卡一一对应 4.不补货时,通道上不能堆放库存 5.不允许随意更改排面 6.破损/拆包货品及时处理 三、促进销售,控制损耗 1. 及时回收零星(孤儿)商品。 2. 落实岗位责任,减少损耗。 四、价签/条码 1.按照规范要求打印价格卡和条形码 2.价格卡必须放在排面的最左端,缺损的价格卡须即时补上 3.剩余的条形码及价签要收集统一销毁

4.条形码应贴在适当的位置 五、清洁 1.通道要无空卡板、无废纸皮及打碎的物品残留 2.货架上无灰尘、无油污 3.样品干净,货品无灰尘 六、整库/库存/盘点 1.库房保持清洁,库存商品必须有库存单 2.所有库存要封箱 3.库存商品码放有规律、清楚、安全 4.盘点时保证盘点的结果正确 辅助工作 一、服务 1.耐心礼貌解答顾客询问 2.补货理货时不可打扰顾客挑选商品 3.及时平息及调解一些顾客纠纷 4.制止顾客各种违反店规的行为:拆包、进入仓库等 5.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请求帮助或向主管汇报 二、器材管理 1.卖场铝梯不用时要放在指定位置 2.封箱胶、打包带等物品要放在指定位置 3.理货员随身携带:笔1支、戒刀1把、手套一副、封箱胶、便签若干 4.各种货架的配件要及时收回材料库,不能放在货架的底下或其它地 5.做好正常使用货架的维护工作,检查货架各配件是否安装正常。 三、市调 1.按超市要求、主管安排的时间和内容做市调 2.市调资料要真实、准确、及时、有针对性 四、工作日志 1.条理清楚,字迹工整 2.每日晚班结束时写 3.交待未完成的工作内容,早班员工须落实工作日志所列事项 理货员一天的作业流程 营业前: 1、整理工作服,佩带好工号牌。 2、打扫责任区域内的卫生。 3、检查各项设备温度(展示柜、冰箱)。 4、清洁、整理货架上的商品。 5、核对价格牌与pop. 6、检查商品包装、标签,补货。 7、检查各区域所属购物蓝、各种货架配件(价签条、挂牌、吊牌、前挡网等)是否完好。 8、整理仓库。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行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

{业务管理}担保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业务管理)担保公司业务 操作规程

担保公司业务作业指导书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我公司担保行为,提高担保业务工作质量,根据《隆化县金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担保业务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是 1、担保申请 2、担保初审 3、详细评审 4、担保审批 5、签定合同 6、发放贷款 7、正式担保 8、跟踪管理 9、担保终结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隆化县金诚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且保证其真实性: 1、营业执照(副本) 2、验资方案

3、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证明的近俩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方案),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贷款证 5、资信证明 6、企业《章程》 7、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8、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及主管部门批件 9、企业或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反担保有关资料 注: 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期半年。 第五条:担保公司受理条件 1、累计于保额不超过我公司净资产的10%; 2、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30%;(有效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帐款中的呆坏帐,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3、该企业有效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六条:担保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包括核实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壹致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业务部于初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编号、登记、装订及填写(项目受理表)。 第四章项目初审 第七条:项目初审由业务部负责,实行项目经理A、B 角制度,对项目及项目承担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价。项目初审必须由A、B角共同进行,以A角为主,且最终出具《贷款担保项目初审方案书》;B角的责任是协助A角,当A、B意见有分歧时,B角必须于初审方案书上出具自己的意见。 第八条:项目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 4、企业财务情况 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6、企业资金及仍款来源 7、安全保证措施 8、基本风险度评估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结论

理货员的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理货员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理货员的作业流程可分为营业前、营业中、营业后三个阶段,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如下

注意事项: 理货员根据卖场内的商品销售情况向内仓领取商品时应注意:领货必须凭领货单或在领货簿上记录商品信息;对内仓管理员提供的商品,必须逐一进行核对。 理货员执行标价作业时应注意:标价位置要一致,且不可压住商品说明文字;打标价时要确实核对进货传票及陈列处的牌价卡,同样商品不可有两种价格;标价纸要妥善保管;变价时,调高价格应去除原标签,调低价格则可将新标签压在原标签上;每项商品不可同时有两个不同的价格标签。 理货员执行补货上架作业时应注意:随销随补,消灭货架空档,确保满陈列;补货后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确保地面、通道、货架、商品的整洁;顾客移位的商品应及时复位,由该区域责任人负责;要轻拿轻放,爱护商品,注意商品安全;及时整理牌价卡,确保一货一卡,七标齐全,标价正确;要检查上架商品及架上商品的保质期及其它质量状况,确保上架销售商品的质量可靠。 理货员应热情回答顾客询问,引导顾客到所需购买的商品陈列处。 理货员发现顾客有不文明行为(如拆包、饮食、吸烟等)应和善

提醒,劝阻,说明,并致谢。 理货员应有防损、防盗意识,但不要轻易判定偷窃行为,必要时可与现场安保人员及时联系。 理货员应具备的素质: 1、具有诚实的品德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商品搬运等体力劳动和长时间的站立服务,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专业训练和实践确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其他人员。 3、熟识作业流程和作业要求,并能熟练使用作业设备。 4、仪容端正,语言清晰,友善待客。 理货员这个岗位的理解: 理货员是指在敞开式销售的连锁店内,通过理货活动,依靠商品展示与陈列、POP广告、标价、排面整理、商品补充与调整、环境卫生、购物工具准备等作业活动,与顾客间接或直接地发生联系的工作人员 理货员的工作职责和日常完成本职工作的要

{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 (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 (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 (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 (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 (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 (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第六条经办人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除须按我行授信要求对供应商的资信实力进行调查评估外,还需重点调查评估以下方面:(一)买、卖双方经营稳定性、盈利能力及其发展前景; (二)买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占有情况; (三)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近期及以往的交易关系如何、有无其它债权债务纠纷等; (四)买卖双方往来的供货方式、付款周期,以及相互间履约情况,特别是买方对卖方历史交易付款情况; (五)买卖双方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与银行往来有无不良记录。 (六)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是否包含禁止转让应收账款的条款。 (七)卖方(供应商)是否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余额,除非基础合同中注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只允许转让给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或类似条款,或已取得买方确认回执。 (八)卖方(供应商)是否产品的实际生产者,是否具备对质量争议的解决能力(即对产品进行维护、保修的能力)。 经办人员根据调查分析情况认为供应商符合我行叙做国内保理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培训教材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培训教材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第三章担保业务受理细则 第四章担保业务尽职调查细则 第五章担保业务反担保细则 第六章担保业务保后管理细则 第七章担保费收取标准与办法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业务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担保业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2

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业务行为,系指公司员工按照”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益为员工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繁荣”的宗旨,按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有效、合法的原则,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程以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为经、以相关流程操作细则为纬,按”职责明确,便于操作;相互制约,便于控制”原则编制,并制订了一系列的表格,实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格式化。 第二章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操作包括受理、尽职调查、反担保资产评估、项目审核、项目评审、出具担保承诺函、签署协议及合同、办理用款手续、保后监管、项目解保、项目档案归档共十一个流程(附件1:<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表>)。 第五条项目受理流程——客户向公司提出委托担保申请,在向公司提交所需基本资料后,业务部依据业务受理条件,对担保项目做出初步判断和筛选,决定是否受理担保项目。 时间要求:从客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基本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担保客户由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填写<担保项目按流程办理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业务部总经理确定项目经理A 角(以下简称”A角”)负责跟踪办理; 3

(二)A角向客户讲解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及其注意事项,宣传公司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条件和要求,指导客户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附件3)和<客户基本情况表>(附件4),按<申请人提交资料清单>(附件5)上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客户按A角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后,应要求客户在<担保项目按流程办理情况登记表>上签字,注明提交资料时间; (三)A角依据业务受理条件、客户提交的<委托担保申请书>和<客户基本情况表>及基本资料,对担保项目做出初步判断和筛选,于半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填写好<担保项目审批表>(附件6)后,连同客户填写的表格及提交的资料报业务部总经理,同时要求客户按公司规定缴纳部分评审费; (四)业务部总经理在<担保项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进行担保项目受理编号后按受理审批权限履行报批程序; (五)经批准的担保项目进入尽职调查流程;未经批准的担保项目,A角一式两份填写<致客户函>(附件7),一份发送给客户,一份归档; (六)未被批准的项目档案,由业务部自己保存,年终整理后将统计表交综合部备案;该档案保存一年后由业务部自行处理。 第六条尽职调查流程——A角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收集和核查相关资料,撰写<担保项目调查报告>(附件10);风险部指派项目经理B角(以下简称”B角”)参与调查并稽核A角的履职情况。 4

0013理货、补货的流程与库存管理

理货、补货的流程 一、理货员的岗位职责 1.保证商品销售,及时对端架、堆头和货架上的商品进行补货; 2.补货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保质期看守的产品或先进货的产品列在前端,保证期长的产品或后进货的产品补在后端; 3.按照规要求贴价格标签和条形码,价格标签必须放在排面的最左端,商品的店条形码应贴在规定的位置; 4.补货时如发现该商品已经缺货或即将缺货,应及时填写补货单据至主管,同时将两侧商品向中间拉开列,但中间应留有15厘米左右空隙,并必须保留商品货价卡; 5.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条形码和正确的价格标签;保证商品和价格标签一一对应; 6.检查有无过期、错误、损坏、污浊的价格标签和标牌,剩余的条形码及价格卡要收集起来统一销毁,不得散落排面; 7.新商品须在到货当日上架,所有库存商品必须标明货号、商品名称和收获日期; 8.及时补货,不得出现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有空货架的现象; 9.做好理货工作,按要求码放在排面,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10.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和商品),保持购物通道的畅通,及时清除空卡板、垃圾等; 11.控制商品的损耗,对特殊商品进行防盗处理,及时收回零星散货,妥善处理破损包装商品;

12.整理货架库存区和仓库,做好商品标示清楚、码放安全、整齐有序; 13.执行“先进先出”原则,并检查保质期; 14.事先整理好退货,填写退货单据; 15.负责相关的安全操作,包括使用刀具、铝梯,搬运货物等; 16.树立防盗意识,对容易丢失的商品和可疑人员予以特别关注; 17.参加超市举办的营运培训、安全培训、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18.按主管安排的时间和容做市场调查,市场资料要真实、准确、及时、有针对性; 19.劝导顾客遵守超市的店规,如不要随意拆包,不要进入仓库等; 20.参加月度盘点和年度盘点; 二、理货员日作业流程 营业前 1、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本柜组的班次上班,按《员工手册》和《考勤制度》的要求打卡,更换制服,正确佩带工号牌,从员工通道进入卖场,参加晨会,打扫排面卫生,参加开店迎宾; 2、检查商品质量,发现变质、破损、超过保质期的应立即撤 下货架(尤其是鲜货、牛奶、面包等日配品、生鲜制品); 3、了解当日进行的促销活动和所辖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标价(包括POP);

保理业务的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2014-7-24)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 保理业务主要具有如下特点:卖方企业不承担因赊销带来的账期;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出售应收账款,取得货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理商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承担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一、商业保理基本业务流程如下: (1)销售商提出叙作保理业务的申请后,业务部门根据核查买卖双方的贸易合同、财务报表、银行贷款卡、结算发票、银行结算单和实地走访企业情况,以确认合作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付款节点确认的方式等问题,编写详细调查分析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按规定权限报批。 (2)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融资部与销售商签订保理合同,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抵押转让登记系统登记转让的应收账款登记信息。 (3)融资部对资料和手续进行核规审核确认。 (4)财务部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5)销售商或保理商按应收账款约定在收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 (6)购货商按应收账款约定付款。 (7)保理商收妥货款,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将保理余款支付销售商。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额货款,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 (8)业务部负责客户的后期信息风险管理和与客户保持沟通。 二、商业保理业务基本业务流程风险防范形式如下: a) 确认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为非关联企业,双方必须一年以上合作期限,提供真实的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结算流水单(良好付款历史记录)、物流提单等,必须确认证明为长期真实的贸易背景,以降低贸易风险。 b) 核实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其中至少乙方必须是大型优质信用企业,降低信用风险。 c) 付款节点确认:必须完成贸易合同规定的产品交易,法律已承认的有效应收账款形成后,放款购买应收账款。实际交易已完成,用款方的资金已经投入到贸易生产中去转变成产品,不存在资金挪用的可能,降低财务风险。 d) 后期信息风险管理:买卖贸易双方每一次结算的动态信息都在保理公司的系统中,保理公司将会按行业、每一个企业历史付款记录在系统中自动做数理风险统计,自动预警,排查早期潜在风险,降低业务风险。 e) 其他风险规避措施:可以增加购买保险、担保仓单抵押等方式降低交易结构系统中的风险。 f) 增设业务保证金和提取坏账保证金;从业务结构和公司财务机构中提高保理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商业保理公司事实上是以自身为主体将资金先垫付出去的一种商业模式。如果买卖双方运营正常,理论上保理业务就没有风险,即使是有也是因为买卖双方经营不善而导致的,是被动型的风险,不应该付相关社会责任。商业保理公司是垫付应收账款流动资金的,每笔业务资金规模不会很大,一旦出现风险的影响面很小,产品还可以打折处理降低损失。因此,保理公司抗单笔业务风险的能力很强,同时,保理公司从法律上是对买卖双方都有追索权的,对于一个大型核心企业按贸易合同中约定已经收到卖方的产品并完成交易,按法就应该按合同结算,很少大型企业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小笔账款结算问题,同时,供货商为了保持和大型核心企业长期的合作关系,也会主动还款。即便是一旦有过历史记录的客户,保理公司也会放弃或谨慎与之合作,并在系统中会对买卖双方留下不良记录信息。

担保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担保行为,提高担保业务工作质量,根据《隆化县金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担保业务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是 1、担保申请 2、担保初审 3、详细评审 4、担保审批 5、签定合同 6 、发放贷款 7、正式担保 8、跟踪管理 9、担保终结 第三章担保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隆化县金诚信用担保项 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营业执照(副本)

2、验资报告 3、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证明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贷款证 5、资信证明 6 、企业《章程》 7、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9、企业或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10 、反担保有关资料 注: 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期半年。第五条:担保公司受 理条件 1、累计在保额不超过我公司净资产的10% ; 2、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30% ;(有效 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帐款中的呆坏帐,待摊费用,本公 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3、该企业有效净资产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4、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六条:担保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包括核实有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业务部在初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编号、登记、装订及填写(项目受理表)。 第四章项目初审第七条:项目初审由业务部负责,实行项目经理A、B 角制度,对项目及项目承担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价。项目初审必须由A、B 角共同进行,以A 角为主,并最终出具《贷款担保项目初审报告书》;B 角的责任是协助A 角,当A 、B 意见有分歧时,B 角必须在初审报告书上出具自己的意见。 第八条:项目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 4、企业财务状况 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6、企业资金及还款来源 7、安全保证措施 8 、基本风险度评估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 、结论第九条: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企业主动要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

集装箱装卸船作业流程及要点

集装箱装卸船作业流程及要 点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集装箱装卸船作业流程及要点 一、卸船作业流程: 1、进口卸船 为了使集装箱船舶在短时间内完成卸货工作,防止卸船计划发生差错,防止货箱在码头滞留时间过长造成码头生产的混乱和延迟交货,集装箱码头需随时同船公司、收货人及其它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作好向收货人交货的准备。 2、进口集装箱生产管理任务 (1)、核对计划: 船舶到港前,业务员(配载)向船公司接收资料,包括船图、船单,并在船舶到港后向船方了解有关箱、货位的实载情况,如果实载情况与原始资料有出入,应迅速修改资料信息,并通报给值班主任以调整卸船计划,及时更改相应的堆场计划。 (2)、开工准备: 业务员(配载)在开工前将卸船清单、船图各一份交中控室、船边交接员、生产指导员和外轮理货员。 卸船作业开始前半小时,装卸工折除船上的绑扎,并协助船边交接员、外轮理货员(船方人员)检查箱子的外表情况。如发现集装箱有残损,船边交接员和外轮理货员(船方人员)要做好残损集装箱记录,双方认可后,各持一份。 (3)、卸船作业: 卸船作业开始,船边交接员操作手持终端,核对桥吊(门机)下的集装箱箱号,检查箱体外表及铅封的完好。如果箱号及封号有误或箱体外表及铅封有损,应该在清单上该集装箱箱号后注明异常情况,并立即会同外轮理货员向船方提出,请船方确认,封志缺失或断裂由外轮理货员加封,并做好加封记录。 集装箱如在装卸过程中发生工残,应认真填制集装箱设备残损报告单,并由负责人签字。 2

如进口空箱发现原残并做好交接记录后,应在手持终端上操作去破箱区操作。 如在装卸过程中手持终端发生故障,交接员要及时通知中控室,然后由值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采用手工交接。 (4)、移入指定箱位: 桥吊司机将集装箱吊到等在码头前沿的集装箱拖车上,交接员根据终端显示的计划场区通知拖车司机,司机按船边交接员指令将集装箱移至指定箱位。 如是需场内检验的空箱进场,堆场验箱员在接箱时,应严格按卸船清单核对箱号,并检查箱体情况,经查检核对无误后,方可由场内机械司机按指定的箱位堆放。如果堆场验箱员在接箱时,发现箱子残损应立即和船边交接员联系。如属船边漏检,船边交接员应会同外理人员到堆场复验,并补办残损记录。残损箱号应通知中控室,并按中控室指定的场位卸箱堆放。 如是不需场内检验的空、重箱进场,由集卡司机到达指定箱位后场内机械司机核对箱号后,将集装箱卸至指定箱位,并在机载终端上将确认信息输入系统。 场内机械司机在卸箱时如果发现箱损和箱号不对的情况,应拒绝卸箱,并反馈中控室等待处理,如属码头漏检,中控室通知集卡返回码头进行交接确认。 (5)、复核、验箱、交接: 工班结束后,各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单证的复核,验箱情况的交接,交接班时,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作业。 3、卸船结束后工作: (1)、船舶卸船结束后,交接员与外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生产指导员应与交接员和业务员联系,对实际卸船清单进行复核。 3

理货员的岗位职责

理货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 员工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卖场的形象,公司的形象。虽然一次完善的服务是顾客再次光临的保证,但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也能为卖场,为公司带来立即负面影响和评价。 怎样做好一个卖场理货员,卖场中的理货员看似工作简单、普通,但他们是与顾客接触最直接人。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体现着卖场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他们的素质好与差,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意和声誉,所以只有不断地提高理货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使我们的卖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员工的基础知识培训非常重要。 在卖场中理货员是不直接与顾客进行直接交易的销售人员,卖场的商品接收、商品清洁、商品标价、商品整理、商品补充等重要性工作都要有理货员来完成。面对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和越来越纷杂的商品,理货员工作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商场销售额的重要因素。为此,理货员必须要具备以下基本技能:熟悉自己负责管理商品的商品知识,包括商品的用途、性能、种类的划分、使用方法、保护方法、保质期、季节性和地区性、日常销量、价格、商品编码等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商品货架定位陈列技巧,落地陈列的技巧等陈列技术。总之,卖场理货员的工作简单而重要。我们希望通过您的努力工作为公司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一、理货员的岗位职责 1.理货员有对商品进行补充、接收、陈列、清洁整理、盘点、退货等业务流程。做好 各环节商品质量检查和为顾客提供退货服务的职责。 2.理货员有及时提出订货建议,保证责任区内商品种类、数量的丰满,避免商品脱销 断档或滞销积压的责任。 3.理货员有对责任区的商品品种进行检查,做到勤翻仓、勤补货、对断档或将要断档 的品种勤汇报的职责。 4.认真执行商品配置表定位陈列规范,做好商品的货架陈列、落地陈列及冷柜陈列的 职责。 5.对商品按编码进行标价和价格标签管理的职责。 6.有对商品进行分类,并按商品陈列方法和原则进行商品陈列(包括补货)的职责。 7.有对顾客的咨询导购提供服务的职责。 8.有对卖场内卫生进行保洁及商品安全、防损管理的职责。 (1)废弃纸箱及时处理,严禁放入过道。

保理业务的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2014 7 24)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

同。当审批部门决定与卖方合作,保理商应向卖方发出《保理业务要约函》(一式两份),载明如下内容:业务品种及其所包含的各项服务内容;保理商收取的各项费用及具体的费率;保理商要求卖方在签署保理合同前需要完成的辅助担保措施等。卖方在收到《保理业务要约函》后,一方面会就有关保理业务安排的一些商业条件与保理商进行谈判,另一方面,也会按照保理商提出的要求去落实有关辅助担保方面的措施。此外,双方也会同时开始进行保理协议的起草与签署工作。保理商建立销售分户账一旦双方签署了保理协议,首先需要做的工作是保理商要为卖方客户建立销售分户账。建账工作通常是以卖方客户将其现有的应收帐款并帐后一次性转让给保理商的方式来完成的,这是未来保理商进行销售分户帐管理的基本依据。保理协议一般都会对账户转移工作做出具体的规定,例如账户转移的具体日期、账户转移的方式以及账户转移过程中双方应当完成的具体工作等。账户转移的过程大致如下:首先,卖方客户需要将其现有的所有应收帐款进行并帐,根据不同的买方填制《未结发票清单》,提供会计帐务及原始凭证,并将经过并账处理后的应收帐款一次性地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的单据处理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剔除逾期的、未发货的、买方破产的、债权不完整的、存在争议的发票,确保转让的应收账款全面准确的反映卖方现实的业务情况。 然后,保理商根据审核后的应收账款在保理系统中为卖方建立相应的销售分户账和融资帐户,处理日常的保理业务并进行帐务处理。并帐和建立销售分户帐的工作,是在账户经理的协助和指导下完成的。帐户经理还要负责日常记账和维护工作,管理应收账款,记录保理商、卖方、买方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变动情况,控制额度使用,并根据账户的表现和变化趋势提供对账单和相关的销售和财务分析报表。 发票处理 发票的处理包含以下内容: 1、发票转让与转让通知卖方履行贸易合同,发货并出具发票,代表应收账款成立。根据保理协议的安排,卖方应将发票代表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要求卖方在出票的同时,向买方出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以表明该笔应收帐款的债权已转让给保理商,买方只有向保理商付款才能够解除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条件,即如果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会产生任何约束力。因此,债权转让通知在保理业务中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保理商的债权人地位,以及保理商相对于债务人所拥有的权利。此外,我国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由卖方(原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债权的受让人对债务人所进行的通知往往不具备上述法律效力。因此,在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通知都是以卖方的名义进行的。卖方要向保理商提供内容完全相同的发票或发票副本,其作用主要是为了完成应收帐款向保理商的转移和作为保理商记账的依据。 2、发票列表卖方提交发票的同时应提交《保理业务申请书》,内含发票列表,列明所提交发票的细节,包括买方名称、发票号、金额、赊销期限、价格条款及合计金额,格式一般由保理商预先提供。保理商在收到发票及发票列表后应认真的进行核对,降低卖方出错的几率。保理商将每周应向卖方提供《发票及贷项清单报告》。 3、接受转让或拒绝保理商收到卖方的发票列表后,会对发票列表以及所附的发票进行必要的审核。审核的要点主要有:发票列表与所附发票内容是否一致;发票列表是否经有权签字人签发;发票是否过期;发票的金额、币别记载是否正确,货品、付款条件是否与卖方日常的交易一致;是否存在重复开票或虚开发票的可能;是否进行了应收帐款债权的转让通知。保理商对发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会确认发票所代表的应收帐款债权,接受卖方的转让并将发票逐笔记入各个买方的账户中。 二、保理商收款帐户经理在月末会向每个买方提供《应收账款月报》,标明尚未到期但即将到期以及已经到期或已经逾期未付的应收账款,它能够起到对帐作用并提示买方恰当安排未来的资金,从而对买方的应付账款管理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预先催收的性质。业务部门根据《应收账款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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