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⒈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署,制定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⒉协调、检查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⒊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⒋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⒌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⒍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对本辖区的单位和责任人的奖励和处罚。

⒎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⒈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意见。

⒉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指导村、社区、单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⒊掌握本乡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综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⒋培养典型,推广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⒌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乡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例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督促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年一次综治目标考核奖惩。

村(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单位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治工作研究部署,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一年一次目标检查考核奖惩。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及《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校区域内的教职工、学生、暂住人口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全校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学校稳定,为教学、科研、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全校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遵循“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进一

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遵循谁主管谁负责,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目标: 1、无群体性事件。 2、无火灾事故。 3、无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4、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保卫部门做好侦办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校园政治稳定、治安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措施,严格管理制度,堵塞犯罪漏洞,防止发生重、特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提高师生员工的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3、建立和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对社会治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社会面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治部门的指导下,学校积极配合地方各 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 在的流氓团业、黑恶势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 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 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学校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 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相关责任 1. 各岗位主要负责人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本学校的综合治理和 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本单位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2.认真做好本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本单 位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 3.负责本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主动协助和配合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4.认真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 秩序以及自我防的意识。 5.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 各类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本单位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材料 xxx,男,19xx年x月x日生,大专文化,现任xxx环保局局长,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法规,注重规范管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促进了xxx 环境保护工作的良性发展。 2004年xx市环保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刘保立局长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履行《xxx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局协调一致,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一、加强学习,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04年,xxx同志调任环保局局长,走马上任后,他找来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文件,认真学习,不断地用知识充实自己,并很快熟悉了业务,使个人的工作能力水平大大提高,在解答群众咨询、理解方针政策已然得心应手。此后,只要有环保方面的新政策、新文件出台,他都及时组织从事工作人员学习,确保工作不失误。xxx同志从事环保工作以来,从不言苦,总是想办法克服困难,尽职尽责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刘局长深深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只有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使党政每一位领导都切实肩负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才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经济建设的长足发展。一是把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每季度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每

一阶段的维稳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具体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尤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做到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三是明确局领导班子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的好坏与领导的政绩、经济利益挂钩;四是强化对各时期敌情社情的分析、预测、从思想上、工作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四是成立环保局信访法制科、12369投诉热线,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各类办公用品,使环保局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办公有地点,办事有人员,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五是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化解了各类不安定因素。二、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x局长认识到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键,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只有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才能化解纠纷消除隐患,才能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刘局长结合我市工业企业具体治安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思路。逐步建立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接纳问题,信访法制科处理问题,局领导班子具体过问问题,基层中队及时化解问题的网络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环保纠纷的发生。 刘局长多次深入基层、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各种困难,了解当地群众所关心的环保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听取各中队长的汇报,及时发现和掌握了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五、深入持久开展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制度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法 总则 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和政治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加强治安治理,优化育人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保证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 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目标治理责任制。 三、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上下逐级负责,师生职员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学校安全,师生中意”的工作目标。 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差不多任务是: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师生职员遵纪守法观念和法制意识;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职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职员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操纵违法犯罪。 2、加强校园治安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努力爱护师生职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治安秩序。 3、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案件和事故,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学校稳定和师生职员安全的犯罪活动,爱护师生职员的合法权益。 4、加强治安保卫等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5、及时、稳妥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治安安定; 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综治领导小组”),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同意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副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组成。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学校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划拨必要的经费,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教处、少先大队负责建立班级以安全员、宣传员、消防员为成员的“治保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其他各部门建立要紧部门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依照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1704-5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 划(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完整 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自治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创优发展环境,为昌吉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XX年,我院的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与综治委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尤其中层领导责任制,要在我

院“双百分”考核中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列入主要考核项目,要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层次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机构,今年,我院将进一步调解和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成立新一轮安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认真抓好治理整顿,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严厉惩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厉惩处严惩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xx、贩毒以及重大盗窃等犯罪。依法及时审判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的案件,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反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要按照惩办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要积极配合打击犯罪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稳定。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预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综合治理文件

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综治委,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2011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和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组织开展好2011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非同寻常,意义重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纪念两个《决定》颁布二十周年的宣传。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各项措施的生动实践和社会效果,二十年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过的光辉历程;二是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措施,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三是宣传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扎实推进平安东胜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四是宣传基层综治组织和广大综治干部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纪念会、表彰会、座谈会,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政方针的宣传。宣传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十七大关于“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举措和成效。

盼盼集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盼盼集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省、市、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综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2、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制定本集团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对本集团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3、对本集团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妥善处理、挽回损失。 4、与各基层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 5、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对本集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集团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4、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5、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综合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做好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6、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分工明确。综治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任务建立自己的岗位责任制; 2、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 3、综治委员会、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清楚; 4、定期例会、请示汇报、信息反馈;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组织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以下是文书帮为大家准备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一 为促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摘录如下,以便执行。 一、定期议事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二、履职汇报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级汇报综合领导工作情况,基层单位每季向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向公司汇报。 三、检查考核制度: 1、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公司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讲评。基层单位每月自检考评一次。 2、治安、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对各单位生活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场所)的检查采用平时检查(不定期的下基层、工地)与集中检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对所属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治安、消防大检查应有领导带队。 3、夜间巡逻检查: 有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逻检查,并灵活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无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教育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和检查。保卫部门应适时组织夜间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1、外包单位在签订生产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协议》,并在一周内提供外包施工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办理寄住证,缴纳城市建设费。 2、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要经常组织对本单位宿舍、工具间、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3、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联谊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治安、消防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参照本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 1、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爱祖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责任制 根据《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了高好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公司各级人员的治安安全工作责任: 一、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对本公司治安的安全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是公司治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组织领导对治安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提出治安安全工作隐患的整改意见,把治安安全工作监督干部,支持综合治安安全工作。 3、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设置治安安全工作。 二、副经理(分管治安安全工作)的职责: 协助经理做好治安安全工作,对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贯彻实际治安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每季度对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检查一次,每月结合质安科月检一次,每次检查进行评比、记录、记分、纳入企业考核内容。 3、对公司治安安全工作,定出年度和目标管理计划,领导和支持治安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治安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及安全设备器材的规范设置。 4、领导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法制教育。 5、领导组织治安安全工作的有关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强保卫人员的自身素质。 6、监督加强经营场所的自我管理,店面前不准占道搭盖和堆放贷物,要严格做好用火、用电、用气、加强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防火,并配齐、配足完好的消防器材1-2架灭火器。 三、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的职责: 1、在组织施工前,必须和公司签订治安安保卫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单位的各项治安、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治安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治安安全工作的交底和重要部位(指易燃易爆物质等)的交接使用制度。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 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 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 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 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 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 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 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 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 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

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5修正)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5修正)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12.23 【实施日期】2015.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1年5月15日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11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十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手段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治理。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执行本条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第五条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发挥职能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市、区、镇和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市属各局、总公司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doc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及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江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范围内片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办公室、车间内吵架、闹事,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开展,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公司及公司大型活动及其他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集体活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挑拨是非、影响工作,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入办公楼、生产区不按规定接受检查,每次罚款50元; (五)纵容、包庇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一律罚款2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致人伤残; (二)盗窃公司、他人财物;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四)在禁止燃放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恐吓他人; (六)聚众赌博。 第七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两人以上共同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又违反本制度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八条对执行、协助和维护本制度的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元,解除其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司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短信和电子邮件,或到公司及公司办公室面谈等方式进行,不得聚众上访,攻击公司及公司领导。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其它规定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公司出具《治安处罚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点建议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点建议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平安无为”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基层综治网络已基本形成,违法犯罪活动呈下降趋势。但同时,我们不难看到,治安形势严峻的一面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薄弱的环节还是十分显现的。具体表现为: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二是“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案件成为社会重大不安定因素。三是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发新的治安管理难点,如土地问题、拆迁问题、下岗职工问题。另外由于群众娱乐文化生活贫乏,棋牌室四处泛滥,畸形发展,引发了大量家庭矛盾纠纷。 我就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提出三点建议: 一、有人管事,有始有终 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更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于基层具体的综治工作,究竟谁主管、如何主管,谁负责、如何负责的问题,应该予以明确到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气氛,提高人人自觉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无时不在影响我们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日日抓,月月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运动”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可取,必须有始有终。(举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卡”问题) 二、有章理事,奖惩分明 首先,要制定和完善治安防范方案和各项综治规章制度。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量化评估体系,定期考核,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次,对重点场所制定重点整治方案,细化管理办法。如城镇街道、住宅小区重点整治垃圾随意倾倒,车辆乱停乱放,经营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制度化,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第三,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我县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处置以及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演练,明确职责,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把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因此,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的好的做法,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弘扬社会正气。同时,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因重视不够,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恶性安全生产事故、聚众闹事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予以一票否决。 三.有钱办事,逐步加大 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保障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可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基层稳,才能全局安。社区、单位和行政村是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加大对他们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确保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同时,要在加大对乡镇技防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监控探头,在全县实现监控信息联网,最大程度地发挥监控综合应用效能。(举例:“全县各中小学门口公路减速带”问题) 平安无为,是我们每一个无为人心中的梦想和期望。我们希望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到那时,社区平安了,企业平安了,学校平安了,道路平安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平安无为”离我们还会远吗?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决定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1.07.26 【实施日期】2001.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2001年7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根本途径。多年来,我市逐步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比较平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比较满意。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安全、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一、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道德、文化素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要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标准。 二、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贯彻

综合治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4年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二)依法打击、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四)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防范和打击各类邪教组织;(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七)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以及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八)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九)教育、改造和挽救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十)动员和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十一)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十二)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 第七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述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与特点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由“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两个词组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为正确理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有必要先了解“治安”及“社会治安”的含义。 1、治安的合义 在我国汉语中,“治”与“安”二字,最初是分开使用的,含义也有所不同,治是相对于乱而言,意思为治理、有秩序;安与危相对,意指安定、安全、安稳。我国历史上最早把“治”与“安”二字连起来使用的,是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而最早把“治安”作为治理国家之策进行系统阐述的,是西汉时的贾谊,他在给汉文帝的一篇名为《治安策》(又名《陈政事疏》)的上疏中,作了这样的诠释:治安,是治理国家、统治民众,管理社会之策,维护治安的目的

是使国家政治清明、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实现天下太平。现代意义上的治安,指的就是社会治安。 2、社会治安的含义 所谓的社会治安,包含社会安定和公共安全两大内容,它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范,并由国家强制力及与之相应的思想、道德、文化等建立起来的一种稳定安宁的社会秩序。 一个国家社会治安的内容和范围,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不同性质的国家,或者同一性质的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其社会治安的内容和范围是不同的。一般而言,社会治安通常有三方面含义:一是指社会治安秩序,也即社会治安状况,它是公共秩序好坏和社会安定与否的一种表现形式;二是指社会治安问题,集中表现为影响社会稳定安宁秩序的消极因素及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三是指社会治安工作。即治理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中国的社会治安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范国,它是由中国刑事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所规定的。从狭义上讲,中国社会治安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刑事犯罪的状况、治安案件状况、公共安全状况和社会秩序状况,从广义上讲,中国的社会治安除上述四个状况外,还包括一项更为重要的内容,即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政府驾驭治安大局的能力和治理治安的对策,是否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队伍是否坚强有力,警察职能的运用和发挥程度,是否能有效地惩治犯罪,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人民群众的治安心理状况,以及对维护社会治安的参与程度,是否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等。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 而把“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这两个词汇的含义结合起来,并赋子它特定政治内容,正式见于中共中央在1981年5月批转的《五大城市治安座谈纪要》。这个《纪要》指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603-2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及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江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范围内片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办公室、车间内吵架、闹事,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开展,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公司及公司大型活动及其他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集体活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挑拨是非、影响工作,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入办公楼、生产区不按规定接受检查,每次罚款50元; (五)纵容、包庇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一律罚款2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致人伤残; (二)盗窃公司、他人财物;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2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编写人:xxxxx 审核人:xxxxx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及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江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范围内片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办公室、车间内吵架、闹事,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开展,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公司及公司大型活动及其他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集体活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挑拨是非、影响工作,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 维护社会治安是全社会长期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政治、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谁管谁负责的原则。 1、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2、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预防违法犯罪;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排查高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 4、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5、依法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人口权益; 6、教育、挽救和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7、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等的作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8、动员和组织公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开展群防群治活动,鼓励公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任务。

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 1、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不法侵害; 2、协助专门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4、调解民间纠纷; 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开展帮教工作; 7、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遵纪守法; 8、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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