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培训课件(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一)调整管理模式 1.调整投标报价和合同管理模式 公司现有成本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基于建造合同模式下的管理,缺乏对成本组成部分的个性化分析,税改后,要结合增值税规定,注 重对各成本组成项目所含进项税额的管理;目前公司推行的集中采购 模式未考虑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税改后,要筛选供应商库, 确保对方能够提供专用发票。 (二)全面梳理制度 (三)进行流程再造 为实现减负增效的目标,各单位应管好增值税发票,明确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申请开具、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和纳税管理三个工作流程,从发起业务部门至财务部门,最后至主要领导批准,对各环节 时间和责任给出明确规定,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税务的合理 申报。 (四)做好催收清欠 一要落实营销底线管理,提高合同质量。各单位要将合同付款比例、结算进度等作为防欠指标,坚决放弃合同条款差、预期效益低 的项目,有效提高市场营销质量,从合同源头防范应收款项的产生 和积累。 二要加快项目确权,防范经营风险。税改后,各单位要大力推进项目结算确权力度,为日后工程结算奠定基础,尽快实现债权认定,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三要强化催收清欠,实现落袋为安。各单位要以税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催收清欠工作力度,逐项目盘点清查,制定收款计划,落

实收款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催收,有效实现应收 款项的顺利回收。 (五)加强地产业务增值税管理 目前,集团的地产业务主要在中海集团,少量在工程局和设计院。2015年集团地产收入××亿元,占比为××%;以中海集团为主的地 产业务利润总额对集团利润总额的占比超过了××%,这些都充分体 现了地产业务对我们的重要性。因此,有地产业务的单位在税改后 要加强增值税的管理。 1.合理划分新老项目,老项目争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国家税改政策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国家允 许地产企业对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按全部地产销售 收入乘以5%的征收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根据我们的研究和测算, 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可以实现税负的基本稳定,不会对企业 造成巨大影响。所以,相关地产单位要尽快摸底排查项目情况,合 理划分新老项目,争取以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2.将新项目相关业务尽量外包。 积极取得进项发票地产企业要梳理内部经营流程和环节,对于设计、广告和销售等相对独立的业务,可以考虑单独成立子公司或外 包的形式,划不能抵扣的人工等费用为可以抵扣的外购服务,有效 降低税负。 来源:中国税务报 加强企业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切实转变 增长方式,从而推动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这既是企业管理的方向,也是企业管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加强企业管理应注重制度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化企业管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软件登录类的问题 一、税控盘口令是多少? 默认是8个8。 二、登录软件时操作员下面的口令是多少? 初始化时未设置的情况下一般默认为空。 三、多次输入税控盘错误口令后提示pin锁定? 请您带税控盘去税局解锁,解锁成功后初始口令是8个8。 四、升级版网络配置的服务器地址是什么? 请您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网络配置】服务器认证模式:双向ssl认证,河南服务器地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b210188315.html, 端口443 抄报地址默认 /acceptFramework/UniAcceptService 发票填开类的问题 一、开具发票时提示:保存明细数据异常,商品名称、金额为空或数据无效? 选择商品名称后未输入金额无法保存,点击其他按钮时出现此提示,请您输入数量,单价后点击右上角对勾保存。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时增加劳务名称40条左右时提示取商品行序号失败,请将新商品行添加至列表下方? 请您点击右上角【撤销】按钮,然后点击键盘上的【↓】增加商品。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何进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转换? 请您点【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选择发票种类,点击发票填开界面最上面一行菜单栏中的价格,可随意切换单价是否含税。 四、开票时提示:超过开票离线时长或金额? 1、存在未上传的发票,需要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点击上传,上传完成即可开具 2、如不存在未上传的发票,查看【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选择发票类型看离线时长和金额是否为0。 3、如状态查询正常,请您核对开具的发票金额是否超出允许离线的金额。 五、已开发票查询中查询不到开具的发票信息? 遵循谁开发票谁查询,请您以当时开具此张发票的开票员名字登录软件查询,或以管理员身份查询即可。如管理员身份也查询不到,请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管理】修复后在查询。 六、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信息表?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范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范 1.0目的 满足销售收入确认及时性原则,并符合国家税务征收管理法规;规 范税票使用标准,保证增值(普通)税票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管理制度范围内安全使用。 2.0范围 财务部 3.0 职责 4.0 定义: 5.0 作业流程:N/A 6.0 作业内容: 6.1 原则上要求当月销售(以“产品销售出仓单”的日期为准)应当 月开具增值(普通)税发票,确保符合即时全额纳税的税法要件。 对于无税票需求的销售,财务部应根据“产品销售出仓单”内容 于销售当月全额以普通税票开出;对于个别既需增值税票但又要 求部份下月开票的特殊客户,财务部可先以“发出商品”科目进 行会计处理,但最长不能超过一个会计月份,且必需满足以下条 件:①整份订货详情单的数量及金额、②或整份产品销售出仓单 的数量及金额。 6.2 增值税发票仅限于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或对外提供各种劳务收入实现时使用。原则上不得对非直接采购方或直接委托劳务方以外的 第三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己启用的增值税发票的购货单位应与我 司自制票证“产品销售出仓单”的购货单位一致。 6.3 在特殊情况下应直接采购(委托劳务)方之要求确需向第三方提供 增值税发票的,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办理:

A.由直接采购(委托劳务)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并加盖公章,产品或劳 务内容应与“产品销售出仓单”相符; B.由接收增值税发票方与我司签定合法的产品供需合同,提供有效 的(经年审的)营业执照付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纳税人资格 证书、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C.发票金额应由发票接收单位的银行帐户于增值税票开具前汇入 我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即先收款后开票); D.业务员凭客户的书面要求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核准后交开票员; E.开票员审核前述条件完全具备后给予办理开票。 6.4 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开票员应造册登记并与业务员办理发票移交签收手续,发票由业务员负责及时送达客户,送达方式由经营部制 订,如果采用挂号邮寄的应妥善保管挂号邮件存根联并及时跟踪 到位信息。 6.5 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货的,原则上应要求客户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 手续:客户当地的主管税务部门出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 单”。确因客户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应视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 理: A.退回物资与我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所列示的内容完全一致(品 名、数量、单价、价税金额)的,该增值税发票应随货同时退还我 司,该项仅限增值税发票开具日的当月。 B.回物资仅为相对应增值税发票内容一部份的或不具备A项的时 间条件的,应由客户作为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我司。 6.6 或因开票内容不符合客户要求而退回的增值税票,业务员应在接 收的第一时间内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办理发票冲销或重开手续。 6.7 响货款回收速度的,由经营系统提出报管理部对开票员及直接主 管进行行政处罚。 6.8 务员积压发票造成客户不能及时抵扣或超过有效抵扣时限而遭客

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流程,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控制,特制定此制度。本标准由财务科提出。本标准由财务科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行政人事部归口。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科增值税发票的购买、开具、保管、红冲、作废以及丢失管理等要求和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财务科内部增值税发票的控制。2内容 2.1 购买 2.1.1 增值税票由发票管理员购买,发票管理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2.1.2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2.1.3发票管理员必须在未开发票份额为10份以上购买增值税发票且在月底前3天,特别注意子公司开票最大限额,购足发票量。 2.2 开具 2.2.1增值税发票只能由发票管理员开具,且发票管理员应持上岗证,其他人员不得开具,因特殊原因需代理开具时,须经财务总监批准。2.2.2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管理规定,不得虚开,不得开具与实际货物不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填写完整,注明开票人名称。2.2.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若出现开票单位与付款单位或收货单位不一致,对方单位必须出具公函,并同时盖有以上单位的公章。2.2.4预开发票必须由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开具,发票管理员应设立预开票审批台账。具体操作如下:a)业务员要求预开票,开票员在接到通知后先登记预开票审批台账并交给财务总监审批。b)销售员将合同传真件或原件发回,交到合同管理科,由合同管理员录入到履约和K3中,确定合同的编号。c)合同管理员开具发货单转开票员开票。d)开票员在接到预先开票的发货单后,严格按照合同将发票及时准确的开出,并将发货单财务联复印件粘贴在合同上且注明原凭证号,在开票的电子表格中注明是先开票。e)预开票合同正式发货时,合同管理科须在此发货单后附原发货单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已经开票的字样)并转开票员。f)开票员将原先粘贴在合同上的发货单复印件一起附上交给应收会计,并在发出商品明细表中录入实际发货日期和现有的发货单号。2.2.5增值税发票开具时原则上必须附有发货单、发货回执,若业务员要求不需附回执,可先开票,回执送财务后,当月必须附在凭证后,客户联回执寄给对方或按月统一装订。2.2.6每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录入开票明细表。2.2.7联系业务员或客户,每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及时寄出,并录入发票去向登记簿。2.2.8发票寄出后,及时跟催发票签收单、电话确认或通过打印网上查寻结果确认发票是否收到,收到的发票签收单可与发票存根一一对应装订或单独装订成册,电话确认须登记台账。2.3保管 2.3.1完全未使用的增值税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柜内。2.3.2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顺序号装订,每50份装订一本,在每本前打印开具汇总表,加盖封面后装订成册,编号后于次年年初存档。现附发票存根联封面格式见附表。 2.4增值税发票的红冲与作废 2.4.1增值税专用发票 2.4.1.1因增值税专用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可直接作废。作废发票必须保证联次完整性、一致性,并按顺序粘贴,不得简单用大头针粘在一起,且须将作废发票印制章剪掉。2.4.1.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 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2.4.1.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4.1.4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国家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外,发票管理员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4.1.5增值税发票红冲时,须复印原蓝字发票的发货单并注明原凭证号,作为红冲发票及新开蓝字发票的附件;开票员开具红字发票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蓝字发票的发票号,新的蓝字发票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发货单号。2.4.2增值税普通发票 2.4.2.1 因增值税普通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增值税发票的定义、分类、开具、取得和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的定义和分类 第四条增值税发票的定义 增值税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专用发票。 第五条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增值税发票按开具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第三章增值税发票的填开 第六条增值税发票的填开 增值税发票的填开是指公司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各部门业务人员在申请开取增值税发票以前,必须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表"。 “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表”需注明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双方单位合同编号等内容,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经理审批后交到财务部,财务人员将根据此表填开增值税发票。 第四章增值税发票的取得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发票上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与实际交易必须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收取发票一式两联,分别为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其各栏具体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开票日期"栏: 本栏填写开具专用发票的日期。 二、购货单位“名称”栏: 本栏填写购货单位名称的全称: 注:不得简写、漏写或写错别字。 三、购货单位“地址、电话”栏:

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 XXXX税务局: 我单位已于XX年XX月XX日经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XX,现有职工XX人,专职财务人员XX人,其中财务会计X人,出纳X人,现将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结帐日期自每月1 日起至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记帐。 3、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是进价核算法。 4、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加权平均法。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6、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7、遵守财税制度,认真开展核算工作,积极组织税源,保证按时交纳各项税款并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记帐原则。存货发出以加权平衡法核定实际成本。 8、健全内部核算制度,设制总帐、现金帐、银行帐、应交税金明细帐、商品销售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账、往来帐、费用帐等八本帐。 9、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到“银行存款”帐、“现金”帐日清月结,保证资金的安全、债权债务帐、实物帐当天业务当天处理,以便与对方单位结算和核对库存金额,保证资产的安全无损。 10、坚持盘仓清仓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保管 1、财务部设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管员,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保管和开具。 2、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要做到安全保险,加装必要的防盗门、窗、保险柜等。 3、发票专管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发票丢失或被盗都将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因销售经营工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经办人要持业务单位的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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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1996﹞136号 【发文日期】1996-07-30 【实施时间】1996-07-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附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版式、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将专用发票票样及时下发各地。 (二)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制定 1.专用发票的印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2.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应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印制计划上报后一般不再调整。 (1)县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8月20日以前将下一年度上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

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次年3月20日以前将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 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9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机关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国税局;应于次年4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于每年的9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应于次年4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4)国家税务总局将各省级国税局上报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进行审定汇总,送交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安排印制,并下发各省级国税局。 二、专用发票的仓储管理 (一)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1.省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以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发运单进行验收。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对运抵的专用发票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对。 (3)检查专用发票的包装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附件一)。 2.地市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依据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装箱明细表进行验收。 (2)核对专用发票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抽查专用发票的印制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3.县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采取随机检验的方式,抽检数量一般在所运专用发票总量的5%-10%左右,如发现有严重问题,可扩大抽查面。 (2)核对专用发票的各种版式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4.各级国税局在专用发票验收时,必须由两人以上负责,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5.在专用发票的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将有质量问题的发票统一集中收缴、封存,由省级国税局报国家税务总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的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集团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防范发票管理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以及国税机关监制的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继续使用的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或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销售发票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三条销售发票是指各单位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时,对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是销售发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销售发票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与销售有关的业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交易的真实性; (二)建立包括开票信息在内的客户档案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负责提供合同、结算单据等开票所需依据; (四)负责发票对外传递工作; (五)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发票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定及细化开具发票的各项管理流程; (三)负责发票领购、开具、保管、缴销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票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销售发票领购 第七条各单位应在财务部指定专人办理发票领购事宜,发票领购只向单位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第八条在每次发票领购前,发票领购人应制定发票领购计划。发票领购应在发票领购计划应获得单位财务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初次发票领购前,发票领购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领购申请,确认需要领购发票的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最大领购数量和领购方式等。 第十一条发票领购人员在购买发票时,应检查发票的类型和数量是否正确,发票的字号是否连续,联次是否完整。 第十二条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各公司项目指定人员领购后,盖好发票专用章传递至相关开票人员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各公司项目指定人员领购后,交由各城市或区域公司指定的财务经理以上人员保管。 第十三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销、存及内部传递情况记录,对发票的结存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第三节销售发票开具 第十四条各单位发票开具应指定专人进行,发票开具前应获得经审批或认可的开票资料。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 第十六条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各公司指定收款员或出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各公司指定财务主管或会计人员负责开具。 第十七条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由项目会计凭相关资料向各城市或区域发票保管人员领取增值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颁布《增 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我公司销货发票、 , 神 购货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上级规定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富力科商贸公司增值税发票业务的使用和管理。 三、具体内容: ㈠总则 1、我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 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发票业务的使用和管理。 2、销货发票使用为公司财务部及下属各单位。 3、公司所使用、经手、保管发票的部门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㈡销货发票 1、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2、销货发票的购买由公司财务部税务会计统一到税务局办理。 税务会计负责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使用过的增值税发 票,财务部设专人登记“增值税发票使用登记表”。并在月末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于十日前报送税务局。 3、发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 。 调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变 续 手 更 4、增值税发票依据开票员开具的增值税兑换单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各项目内容正确一致,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

5、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劳务的不得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㈢购货发票 1、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 货单位出具给购货单位的发票。 2、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⑴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发票”栏内所含内容(销货单位名称、 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及账号)必须齐全,不得省略。 ⑵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⑶增值税专用发票密码区和数字区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压线,不 得出格。 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平整无摩擦痕迹,污毁损。 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于每月25 日前到财务部挂账或冲账逾期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4、本制度与国家规定如有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 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督实施并负责解 四、本制度由总经理授权,由财务部组织制定、监 释。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东营富力科商贸有限公司 二00 五年十二月八日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涉票货款支付内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 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填开及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职责:财务部、事业部、资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公司其他 部门协助实施。 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传递流程: ①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 ②财务部会统科业务系统填开团购(批发)销售单并打印。③将开票 申请单+团购(批发)销售单原件交会统科开票人员并询问取票时间。 ④财务部会统科开票人员根据申请单和团购销售单上填写的购货单 位+商品明细+金额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⑤开票申请部门在约定取票 时间领取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签收单”。⑥及时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送达购货单位并取回盖有收票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签收单。⑦将取回的发票签收单交财务部会统科保管。 ⊙注意事项:A新购货单位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购货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字迹清晰)或 能证明其被国税局批准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材料。2、购货 单位开票资料(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不能提供以上两项合规资料的业务部门,财 务部开票人员不得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擅自开具者处以200元

以上的处罚。B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货款预收或收回均应通过对公银行转帐。如有违反部门,暂时冻结该部门所有增 值税发票和管理费发票的开具。待该部门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书 面报告批准后才能解冻开具。 I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及传递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按来票供货商和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 位和实际收货明细是否一至来区分为二种方案: 方案一,适合来票所载供货单位、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位、商 品明细完全一至(以下简称:双对应商家)的情况。 ①根据各采购经理提供的双对应商家名单,事业财务部按该商家 本月待结算净额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本结算期进货商品汇总明细表(以 下简称:进货汇总表),并造册移交事业部收票专员。②事业部收票 专员应及时将进货汇总表送达供货商并要求其及时开出合规的专用 发票。③事业部收票员收到来票后应对来票所载基本项目:购货商名 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日期进行初审!对发票所载商品明细与进货 汇总表表列项目一一对应!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票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的发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特订如下管理办法: 1.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以及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重要凭证和其它有关票据,一律由计划财务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各使用销售发票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领换。 2.计划财务部应根据销售部门的业务量,采取用定量控制领换普通发票的办法,其它部门需开具发票一律由计划财务部掌握开具,不得领取。 3.领换时必将已开具的发票留底联逐笔打出总金额定时交计划财务部。经办人对有关部门领换发票必须严格登记,并实行签名。 4.计划财务部若发现存根撕毁一份或若干份,甚至将整本留底发票联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按发票管理所的规定进行处罚。 5.定于每月25—29日各使用发票的部门必将开完的发票留底联或此本正在用,而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全部一并交计划财务部,不得拖延。 6.销售部门填制一式几联的发票时,必须填写清楚齐全购货单位、年、月、日、数量、金额、开票人、收款人,如有销售折扣与折让,需在同一张发票反映,且将记帐联附在销售汇总单后。 7.单位或团体严禁乱吊部门帐,必须当时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结清。确因特殊情况需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协议、合同等,同时经办

人在发票签上姓名,限一定时间结清或交计划财务部划帐、托收等结清,手续不全计划财务部有权、有责任拒绝受理。 8.开具的发票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发票应该是一式三联(不得少张)并加盖“作废”字样交计划财务部,发票的使用按顺序号开具,不得涂改、撕毁、缺号、跳号、倒写使用。 9.发票不得转让(转让性代开)、严禁开具假发票和将空白发票撕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10.增值税发票统一由计划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制和管理,发票的开具严格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 11.违反以上1—10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科、室、门市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于罚款、行政处分等,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严肃性,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现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事项统一规定如下: 一、客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定 对需开具增值税票的客户,必须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核,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5、对非直接往来的商超客户,确需要求“带票结款”的,经物流经理查实后,按公司相关 流程,要求商超客户提供《采买授权书》原件; 6、增值税开票资料即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注意审核与 所提供的有效证件必须一致)。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原则 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必须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票: 1、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 2、开票金额按当月货款(冲抵配销政策后的金额)精确至元角分予以开具,若有预收账款 的,对预收款部分在未实现交易前不予提供增值税票,待实现交易后再行补开增值税票 3、货款的收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划转,原则上应在货款到达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再行开 具,对以现金结算的货款部分不提供增值税票。 4、任何公司都不得向无直接往来业务关系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通过银行转 帐方式也不能许可。 5、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任意增加开票金额,必须做到订单、回款、开票一致。 6、任何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方可开具,不得同意客户现 金结算换票请求。 7、其他日常保管、管理规定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轧帐日期(每月二十五日)划分收入开票时限,凡 当月二十五日至月末之间发生的销售收入,一律开具次月日期。 9、当月发货单月开票,凡客户请求开具前期交易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则上不得 予以开具。

财务部内部管理及工作流程规范

财务部内部管理及工作流程规范 一、组织架构图 二、部门职能 1、 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检查预算执行

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2、编制资金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成本费用,进行税收谋划,增加企业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5、加强财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算账、报账。 6、正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和经济信息,当好领导参谋。 三、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 1、受财务总监直接领导,负责集团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 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预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3、负责研究、设计与改进预算制度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 4、负责拟订、检讨及修订财务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5、负责日常财务处理工作,负责资金进出的安全。 6、负责审核采购部门的《采购成本利润申请表》,负责油品价格信息的收集工作。 7、负责向决策层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8、负责主持报表年审、税务检查、协助工商年检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安排资产的清查及盘点等工作。 10、负责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以及草拟预算执行结果分析报告,负责财务

决策工作。 11、指导和检查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情况,综合分析集团财务情况及经营 成果,编写财务状况说明书,进行财务预测。 12、负责与银行、税务关系的协调。 13、负责对业务合作伙伴、客户的资信调查。 14、负责对有关经营合同的财务审查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理助理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部门经理负责。 2、具体负责跟进、指导、协调并监督部门日常业务的开展与执行,确保各项工 作正常化、规范化。 3、协助部门经理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表。 4、按时审核费用审批单、记账凭证。 5、审核每日上报的《资金余额表》并汇总、统计上报。 6、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财务软件稳定运行。 7、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保证财务数据安全。 8、协调内部工作,对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9、部门经理不在时,根据领导的授权,执行部门经理的职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务核算会计 1、对财务经理负责,负责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增值税发票控制要点

增值税发票控制要点一、发票管理大形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侥幸心理可不灵

二、发票开具与接收原则 1、基本原则:证据链完整度 2、营改增后发票开具与接收原则 ○1开票原则:尽量把发票开给跟我签合同的人。 ○2受票原则:给谁付款就管谁要发票。 ○3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合同流一致,否则可能是虚开。 ○4供应商审核:合同、发票、帐户、章 ○5回避现金: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货款。 ○6加强学习:加强财务部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 3、发票控制要点之开票环节 开票申请→审核申请→发票开具→发票打印→发票盖章→发票传递→后续管理 合规的发票各个部分的规范性要求

发票控制要点之收票环节:勿踩雷区 收票雷区之虚开发票 ○1不真实业务虚开(没有发生过的业务开具发票) ○2变名虚开(餐饮开具会议费、差旅费等发票,食品的发票开办公用品)○3三流不一致虚开 ○4报销类型与发票类型不一致 收票雷区之失控发票 收票陷阱之餐饮发票

收票陷阱之礼品发票 收票陷阱之买一赠一 发票陷阱之购物卡问题 收票陷阱之进项抵扣问题 (1)业务不该抵。税收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的一些业务活动或经营行为作出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2)凭证不合规。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资格不具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项税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的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①一般纳税人会计记而未办理的。

收票陷阱之进项抵扣问题 三、发票内部管理要点 1、如何应对发票管理 2、财务人员营改增后票据问题的自保措施 ?九个统一:发票抵扣、成本扣除及税务稽查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流统一、三价统一、三证统一 ◆三流统一: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票据流 ◆三价统一:合同价、发票价、结算价 ◆三证统一:税务凭证、会计凭证、法律凭证 3、财务经理要关注哪些点 ○1内控制度要健全 ○2岗位职责要清晰 ○3采购与销售是重点 ○4风险早处置,雷区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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