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第八章 模板、拱架和支架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第八章 模板、拱架和支架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第八章 模板、拱架和支架

第八章模板、拱架和支架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1.1条本章适用于公路桥涵就地浇筑和工地、工厂预制构件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砖石圬工所用的模板、拱架及支架设计和施工。脚手架的设计和施工,可参照本章有关规定。

第8.1.2条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必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保证结构物各部形状、尺寸准确;

2.尽可能采用组合钢模板或大模板,以节约木材,提高模板的适应性和周转率;

3.模板板面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

4.拆装容易,施工时操作方便,保证安全。

第8.1.3条模板、拱架和支架宜采用钢材、木材和其他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制作。

钢材一般可采用国家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79)中的3号钢标准。

木材应符合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5)中承重结构选材标准,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

第8.1.4条在条件适宜处,可使用土牛拱胎,有关土牛拱胎规定,参见第十八章。

第二节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设计

第8.2.1条模板、拱架和支架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绘制模板、拱架和支架总装图、细部构造图;

2.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对模板、拱架及支架结构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3.制订模板、拱架和支架结构的安装、使用、拆卸保养等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编制模板、拱架及支架材料数量表;

5.编制模板、拱架及支架设计说明书。

第8.2.2条计算模板、拱架和支架时,应考虑下列荷载并按表8.2.2进行荷载组合。

计算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荷载组合表8.2.2

1.模板、拱架和支架自重;

2.新浇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新砌砖、石砌体的重力;

3.施工人员和施工料、具等行走运输或堆放的荷载;

4.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5.新浇筑混凝土对侧面模板的压力(见附录表8-1);

6.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水平荷载;

7.其他可能产生的荷载,如雪荷载、冬季保温设施荷载等。

注:普通模板荷载计算见附录8-1。

第8.2.3条计算模板、拱架和支架的强度和稳定性时,应考虑作用在模板、拱架和

支架上的风力,风力可参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第2.3.8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设于水中的支架,尚应考虑水流压力、流冰压力和船只漂流物等冲击力荷载。

验算倾覆的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3。

第8.2.4条双曲拱、组合箱型拱,如系就地浇筑,其拱架和支架的设计荷载可只考虑承受拱力肋重力及施工操作时的附加荷载。

第8.2.5条钢木模板、拱架及支架的设计,可参照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5)的有关规定。

第8.2.6条验算模板、拱架及支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1.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

2.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250;

3.拱架、支架受载后挠曲的杆件(盖梁、纵梁),其弹性挠度为相应结构跨度的1/400;

4.钢模板的面板变形为1.5mm;

5.钢模板的钢棱、柱箍变形为3.0mm。

第8.2.7条模板与混凝土的粘结力可参照附录8-3的数值选定。

第三节模板的制作及安装

第8.3.1条钢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的组合模板,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标GBJ214-82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8.3.2条钢模板及其配件应按批准的加工图加工,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8.3.3条木模可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木模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平整、光滑,多次重复使用的木模应在内侧加钉薄铁皮。

木模的接缝可做好平缝、搭接缝或企口缝,当采用平缝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浆;木模的转角处应加嵌条或做成斜角。

第8.3.4条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不漏浆,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等。

第8.3.5条窄墙或墩柱的下部模板可不钉死,以便清除模板内的杂物。

第8.3.6条浇筑混凝土之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外露面混凝土模板的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不得使用易粘在混凝土上或使混凝土变色的油料。

第8.3.7条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后安设。

模板不应与脚手架发生联系(模板与脚手架整体设计时除外),以免在脚手架上运存材料和工人操作时引起模板变形。

第8.3.8条安装侧模板时,应考虑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基础侧模可在模板外设立支撑固定,墩、台、梁的侧模可设拉杆固定。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拉杆,应按拉杆拔出或不拔出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小型结构物,可使用金属线代替拉杆。

第8.3.9条模板安装完毕后,应保持位置正确。浇筑时,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偏差变形值的可能时,应及时纠正。

第8.3.10条当结构自重和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所产生的向下挠度超过跨径的1/1600时,钢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应设预拱度,预拱度值应等于结构自重和1/2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所产生的挠度。纵向预拱度可做成抛物线或圆曲线。

第8.3.11条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须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第8.3.12条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会签后方能浇筑混凝土。

第8.3.13条充气胶囊作空心构件内芯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胶囊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不得漏气,使用中应有专人检查钢丝头,钢丝头应弯向内侧;每次使用后,应将其表面的水泥浆清洗干净,妥善保存,防止日晒,不得接触油、酸、碱等有害物质;

2.从开始浇筑混凝土到胶囊放气时止,其充气压力应保持稳定;

3.浇筑混凝土时,为防止胶囊上浮和偏位,应用定位箍筋与外模联系加以固定,并应对称平衡地进行浇筑;

4.胶囊的放气时间经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构件不变形为宜。

第8.3.14条当内心芯模采用钢管、硬胶管或活动芯模时,其施工要求可参考有关资料。

第8.3.15条滑升模板适用于较高的墩台和吊桥、斜拉桥的索塔施工。采用滑升模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滑动模板在结构上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每段模板高度一般为1~1.2m,滑升模板的支承杆及提升设备应能保证模板竖直均衡上升。为使模板不致发生倾斜和扭转,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同步提升,提升速度宜为10~30cm/h。如用其他提升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

2.滑升模板组装时,应使各部尺寸的精度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完毕须经全面检查试验后,才能进行浇筑。

3.滑升模板施工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在中断前应将混凝土浇筑齐平。中断期间模板仍应继续缓慢地提升,直到混凝土与模板不致粘住时为止。

第四节拱架、支架的制作及安装

第8.4.1条拱架和支架应根据设计图进行制作和安装,应尽可能采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构件拼装。无论使用何种材料的拱架和支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验算其强度和稳定性。

第8.4.2条为保证结构竣工后尺寸确准,拱架和支架应预留施工拱度,在确定施工拱度值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拱架和支架承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2.超静定结构由混凝土收缩、徐变及温度变化而引起的挠度;

3.承受推力的墩台,由于墩台的水平位移所引起的拱圈挠度;

4.由结构重力引起梁或拱圈的弹性挠度,以及1/2的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引起梁或拱圈的弹性挠度;

5.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的挤压和卸落设备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6.支架基础在受载后的非弹性沉陷。

本条5、6项预留施工沉落值参考数据见表8.4.2。

预留施工沉落值参考数据表8.4.2

第8.4.3条制作木拱架、木支架时,长杆件接头应尽量减少,两相邻立柱的连接接头应尽量分设在不同的水平面上。主要压力杆的纵向连接,应使用对接法并用木夹板或铁夹板夹紧;次要构件的连结可用搭接法。

木拱架、木支架节点处的连接,应力求简单。

第8.4.4条安装拱架前,对拱架立柱和拱架支承面应详细检查,准确调整拱架支承面和顶部标高,并复测跨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安装。

各片拱架在同一节点处的标高应尽量一致,以便于拼装平联杆件。在风力较大的地区,应设置风缆。

第8.4.5条拱架和支架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振动。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设垫木来分布和传递压力,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允许的沉降量。

2.施工用的脚手架和便桥,不应与构造物的模板支架相连接,以免施工振动时影响浇筑混凝土质量。

3.船只或汽车通行孔的两边支架应加设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坚固防护设备。

第8.4.6条为便于拱架和支架的拆卸,应根据结构型式、承受的荷载大小及需要的卸落量,在拱架和支架适当部位设置相应的木楔、木马、砂筒或千斤顶等落模设备。

第8.4.7条拱架或支架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第五节模板、拱架和支架的拆卸

第8.5.1条模板、拱架和支架的拆除期限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决定。

1.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一般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

2.5MPa时方可拆除侧模板。

2.芯模和预留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现象时,方可拔除,拔除时间,可按第十一章有关规定确定。采用胶囊作芯模时,其拔除时间,可按第8.

3.13条规定办理。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拱架和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迭加荷载时,方可拆除,一般跨径等于及小于3m的板和拱达到设计标号的50%,跨径大于3m的板、梁、拱达到设计标号的70%。如设计上对拆除承重模板、拱架、支架另有规定,应按照设计规定执行。

混凝土达到2.5MPa及50%、70%、100%设计强度所需时间,可参考本规范附录8-2的数值。但对重要构件,混凝土达到所需强度的时间必须通过试验决定。

第8.5.2条砖、石拱桥的拱架卸落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浆砌砖、石拱桥,须待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则须达到砂浆标号70%;

2.跨径小于10m的小拱桥,宜在拱上建筑全部完成后卸架;中等跨径实腹式拱,宜在护拱砌完后卸架;大跨径空腹式拱,宜在拱上小拱横墙砌好(未砌小拱圈)时卸架;

3.当需要进行裸拱卸架时,应对裸拱进行截面强度及稳定性验算,并采取必要的稳定措施;

4.拱涵拱架的卸架时间规定,见本规范第十八章。

第8.5.3条卸落拱架和支架的程序,应按详细拟定的卸落程序进行,分几个循环卸完,卸落量开始宜小,以后逐渐增大。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横向应同时一起卸落。在拟定卸落

程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卸落前应在卸架设备上划好每次卸落量的标记;

2.满布式拱架卸落时,一般可从拱顶向拱脚依次循环卸落;拱式拱架可在两支座处同时均匀卸落;

3.简支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应先卸挂梁及悬臂的支架,再卸无绞跨内的支架;

4.多孔拱桥卸架时,若桥墩桥允许承受单孔施工荷载,可单孔卸落,否则应多孔同时卸落,或各连续孔分阶段卸落;

5.卸落拱架时,应设专人用仪器观测拱圈挠度和墩台变化情况,并详细记录。

第8.5.4条墩、台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拆除模板、卸落拱架和支架时,不允许用猛烈地敲打和强扭等粗暴的方法进行。

第8.5.5条模板、拱架和支架拆除后,应将表面灰浆、污垢清除干净,并应维修整理,分类妥善存放,防止变形开裂。

第六节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标准

第8.6.1条模板、拱架和支架制作的允许偏差,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8.6.1的规定。第8.6.2条模板、拱架和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在设计无要求时,应按照表8.6.2的规定。

可在浇筑前浇湿模板,使其密合。

脚手架搭设规范最新版

和黄西安高新区9#地项目4A标段8户型别墅工程施工所用部分料具的规格确定和数量计算书 前言:要经济明确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中钢管、扣件、顶丝等构配件的规格和准确的计算出其数量,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以及结合现场实际拟制正确的施工方案,并且不遗余力的督促现场实际按此方案执行。因为只有经验数据而没有正确的施工方案作指导,料具费用就失去有效控制的根源,而是盲目的控制,这样必然会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者失去控制的结果,从而影响工程整体的正常运行。所以必须建立准确数据库才能清晰合理调配料具资源,有效把控料具费用成本,降低工程造价,从而获得较可观的利润。 一、8户型别墅工程概况:工程由地下一层和地上三层组成,其中地下一层的层高为3.0米;首层层高为3.2米;二层层高为4.2米;三层层高为3.3米,女儿墙标高为10.6米,屋面最高处标高为12.4米,为斜屋面。工程有8户相同住宅组成,总长为50.2米(两外墙轴线距离);宽为13.2米,地上结构中每层南北方向都有悬挑阳台,东西两端都有构造柱联系结构。 二、本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和外脚手架搭设须遵守的相关规范内容摘读: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本工程搭设高度小于25米)

(整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适用于公路桥涵新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公路桥涵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桥涵施工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及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1.0.3条桥涵施工应积极推广使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以加速实现公路桥涵施工现代化。 第1.0.4条桥涵施工应节约用地,少占农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意防止环境污染。 第1.0.5条凡属隐蔽工程,必须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表)。 第1.0.6条桥涵工程竣工后,应对临时工程、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和弃土等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第1.0.7条桥涵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 第一节施工准备 第2.1.1条施工单位承接桥涵任务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研究和现场核对,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 第2.1.2条研究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首先查明是否齐全、清楚,图纸本身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如发现图纸和资料欠缺、错误、矛盾等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予以补全、更正。较复杂的中桥、大桥和特大桥,一般可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可提出修改意见供建设单位考虑。 第2.1.3条桥涵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任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其容包括:编制依据、工期要求、工程特点、主要工程、材料和机具数量、施工方法、施工力量布置、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作量计划和临时设施的初步规划等。 第2.1.4条大桥、特大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其容应比施工方案明确、详尽。主要容包括: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工程数量、完成工程量计划、机料设备及劳力计划、施工现场布置平面图、施工图纸、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第2.1.5条一般中、小桥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配合路基施工方案编制,容可以适当简化。 第2.1.6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的临时设施,应包括生产房屋、生活房屋、施工便桥、工程现场外交通道路、工地供电和供水设备及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宜在桥梁正式开工前完成。 第2.1.7条在施工前应充分发扬,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认真进行研究和深入细致地讨论,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施工。 第2.1.8条施工中可能涉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问题,应事先联系,签订协议。 第二节施工测量 第2.2.1条桥涵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的桥涵中线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等及其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对,若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节要求进行补测、加固、移设或重新测校,并通知建设单位。 2.补充施工需要的桥涵中线桩; 3.测定墩、台中线和基础桩的位置; 4.测定桥涵锥坡、翼墙及导流构造物位置; 5.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 6.在施工过程中,测定并检查施工部分的位置和标高; 7.其他施工测量。 为防止差错,施工单位自行测定的重要标志,必须至少由二组相互检查核对,并作则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第2.2.2条桥涵施工的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稳固可靠,保留至工程结束。 第2.2.3条大桥、特大桥的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测定其坐标,编号绘于桩志总图上,并注明各有关桩志坐标、相互间的距离、角度、高程等,以免弄错和便于寻找。 第2.2.4条桥涵中线位置、桩间距离的检查校核及墩台位置放样,当有良好的丈量条

脚手架搭设的要求及的要求规范

脚手架搭设规范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

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2020

1.0.1为满足公路桥涵工程施工的需要,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桥涵的施工、改建和扩建。1.0.3超大、特殊结构或特殊区域的桥涵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针对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内容制定专门的技术标准或专用技术条款。指导施工。条款说明:“特大”是指一般桥涵工程的规模,“特殊地区”一般指高原、山区、冻土、沙漠等地区。在本规范所述的特大型、特殊结构或特殊区域修建桥涵的某些特殊要求,可不包括在本规范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根据本手册制定更详细的专用技术标准或专用技术条款来指导施工。1.0.4公路桥涵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符合安全、耐久、环保、节能减排的要求。建筑是体现设计思想和设计意图的过程。符合设计文件是公路桥涵工程施工的基本准则。这里的“安全”要求有两层含义:一是保证施工过程中结构和操作的安全;二是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二是桥涵工程交付使用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本身可以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安全使用。”指“满足桥梁结构耐久性设计要求”“环境保护”是指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公路桥涵施工。节能减排是指节能减排。介质中有害物质的排放。原

规范只提到“节能”,但“减排”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本次修订将改为“节能减排”。 1.0.5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2—保证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1.0.6公路桥涵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1.0.7公路桥涵施工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节约土地,减少耕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1.0.8公路桥涵建设要规范化、工厂化、装配化、信息化,积极推广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导言:近年来的工程实践证明,采用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化、信息化施工,对保证施工安全、提高结构耐久性、提高工程质量、节能减排、环境管理等都有积极作用。保护和促进公路桥涵产业化生产。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相应条款。1.0.9公路桥涵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第3-2项 2.0.1防水帷幕用于减少漏水量,降低地下水水力坡降,防止流沙、管道和潜在的侵蚀。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新建、改建工程得施工;公路桥涵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桥涵施工必须做好施工前得准备工作与施工中得技术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及有关技术操作规程得规定。 第1、0、3条桥涵施工应积极推广使用经过鉴定得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以加速实现公路桥涵施工现代化。 第1、0、4条桥涵施工应节约用地,少占农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意防止环境污染。 第1、0、5条凡属隐蔽工程,必须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表)。 第1、0、6条桥涵工程竣工后,应对临时工程、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与弃土等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第1、0、7条桥涵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 第一节施工准备 第2、1、1条施工单位承接桥涵任务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研究与现场核对,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 第2、1、2条研究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首先查明就是否齐全、清楚,图纸本身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与矛盾,如发现图纸与资料欠缺、错误、矛盾等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予以补全、更正。较复杂得中桥、大桥与特大桥,一般可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可提出修改意见供建设单位考虑。 第2、1、3条桥涵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与任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期要求、工程特点、主要工程、材料与机具数量、施工方法、施工力量布置、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作量计划与临时设施得初步规划等。 第2、1、4条大桥、特大桥得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其内容应比施工方案明确、详尽。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工程数量、完成工程量计划、机料设备及劳力计划、施工现场布置平面图、施工图纸、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第2、1、5条一般中、小桥涵得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配合路基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第2、1、6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得临时设施,应包括生产房屋、生活房屋、施工便桥、工程现场内外交通道路、工地供电与供水设备及其她小型临时设施等,宜在桥梁正式开工前完成。 第2、1、7条在施工前应充分发扬民主,对施工方案, 技术措施与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认真进行研究与深入细致地讨论,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施工。 第2、1、8条施工中可能涉及与其她部门有关得问题,应事先联系,签订协议。 第二节施工测量 第2、2、1条桥涵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对建设单位所交付得桥涵中线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等及其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对,若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节要求进行补测、加固、移设或重新测校,并通知建设单位。 2、补充施工需要得桥涵中线桩; 3、测定墩、台中线与基础桩得位置; 4、测定桥涵锥坡、翼墙及导流构造物位置; 5、补充施工需要得水准点; 6、在施工过程中,测定并检查施工部分得位置与标高; 7、其她施工测量。 为防止差错,施工单位自行测定得重要标志,必须至少由二组相互检查核对,并作则测量与检查核对记录。 第2、2、2条桥涵施工得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稳固可靠,保留至工程结束。 第2、2、3条大桥、特大桥得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测定其坐标,编号绘于桩志总图上,并注明各有关桩志坐标、相互间得距离、角度、高程等,以免弄错与便于寻找。 第2、2、4条桥涵中线位置、桩间距离得检查校核及墩台位置放样,当有良好得丈量条件时,均应直接丈量或用检验过得电磁波测距仪测量。丈量距离时,应对尺长、温度、拉力、垂度与倾斜度进行改正计算(改正计算公式见附录2-1)。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1总则 1.0.1为规范公路桥涵设计,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等级公路桥涵的设计。 1.0.3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4公路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表1.0.4的规定。 1.0.5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分类规定见表1.0.5。 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1.0.6公路桥涵应进行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 1.0.7公路桥涵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有关要求。 1.0.8公路桥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设计基准期designreferenceperiod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servicelife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1.3极限状态limitstates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ultimate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最新脚手架搭设规范大全

最新脚手架搭设规范大全 导读:脚手架是结构构件。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都需要搭设脚手架。它是顺利完成电力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之一。选择与使用的合适与否,不但影响施工作业的顺利和安全地进行,而且也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以下是分享的脚手架搭设规范,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1、脚手架的使用要求 (1)脚手架要有适当的宽度(或面积)、步架高度、离建筑物的距离等以能够满足人工操作、物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为准。 (2)脚手架要具有稳定的结构和足够的承载能力,能保证在施工期间可能出现使用荷载(规定限值)的作用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在较大的冲击力下不倾覆。 (3)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垂直运输设备(电梯、井字架、龙门口等)和楼层或作业面高度相互适应,以确保物料垂直运输转入水平运输的需要,并根据现场需要设置施工操作人员的上下通道。 (4)搭设、拆除和搬运方便,并应综合考虑多层作业、交叉作业和多工种作业的同时需求,合理搭设,减少多次装拆。 2、确保安全使用脚手架应注意的环节 确保使用安全是脚手架工程中的首要问题,通常应考虑以下几个环节: (1)把好材料、用具和产品的质量关。加强对架设工具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避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架设工具和材料。主要要求为: 1)架设工具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尤其是自行加工制作的架设工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有关部门和人员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加强对架设工具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发放和入库制度。尽量避免或减少在搭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对拆卸下来的脚手架材料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晚剔除不合格品(不能保证安全使用者)。 (2)确保脚手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坚固性。普通脚手架的构造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特殊工程脚手架,如重荷载(同时作业超过两层等)脚手架、施工荷载显著偏于一侧的脚手架和高度超过15m的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和计算。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22涵洞

22 涵洞 25.1 一般规定 22.1.1涵洞在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当设计文件与现场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确需变更时,应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对地形复杂处、斜交、平曲线的纵坡上的涵洞,应先绘出定位详图,再依图放样施工。 22.1.2除设置在岩石地基上的涵洞外,涵洞的洞身及基础应根据地基土德情况,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且沉降缝处的两端面应竖直、平整,上下不得交错。填缝料应具有弹性和不透水性,并应填塞紧密。预制圆管涵的沉降缝应设在管节接缝处,预制盖板涵的沉降应设在盖板的接缝处,沉降缝应贯穿整个洞身断面;波形钢管涵可不设沉降缝。 22.1.3涵洞施工完成后,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5%时,方可进行涵洞洞身两侧的回填。涵洞两侧紧靠涵台部分的回填不宜采用大型机械进行压实施工,宜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的方法夯填密实。填土的每侧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应不小于洞身填土高度的1倍。填筑应在两侧同时对称、均衡地分层进行,填筑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6%。涵洞顶部的填土厚度必须大于0.5m后方可通行车辆和筑路机械。 22.1.4涵洞进出水口的的沟床应整理顺直,与上下游导流、排水设施的连接应圆顺、稳固, 并应保证流水顺畅。 22.2混凝土管涵 22.2.1混凝土圆管管节成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节端面应平整并与其轴线垂直;斜交管涵进出水口管节的外端面,应按斜交角度进 行处理。 2混凝土圆管管节成品质量应符合表22.2.1的规定。 22.2.2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防止管节碰撞损伤的措施。管涵安装时应对接缝进行防水、防裂处置。 22.2.3管涵基础的顶面应设置混凝土管座,管座的弧形面应与管身紧密贴合,使管节受力均匀。当管身直接放置在天然地基上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将管底土层夯压密实或设置砂垫层,并做成与管身弧度密贴的弧形管座。 22.2.4管节的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节应按本节第22.2.1条的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管节应顺流水方向安装平顺,当管壁厚度不一致时应调整高度使其下不内壁齐平;管节应 垫稳坐实,安装完成后管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 3插口管安装时,其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并应安装特制的胶圈或用沥青、麻絮等防水材料填塞;平接管安装的接缝宽度宜为10?20mm,其接口表面应平整,并应采用 有弹性的不透水材料嵌塞密实,不得采用加大接缝宽度的方式满足涵洞长度要求。管节的接缝不得有间断、裂缝、空鼓和漏水等现象。 22.2.5管涵施工质量应符合表22.2.5的规定。

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D说明

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D 说明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于2004年颁布实施。近几年的实践应用表明,规范总体上能够满足我国公路桥涵建设的需要,但随着我国公路运营状况、桥涵设计理念和方法的发展和变化,也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内容: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的适应性问题日渐突出;设计使用年限、耐久性设计、全寿命设计、风险评估、桥梁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等新方法、新理念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工程设计中需考虑的重要因素。为了吸纳近年来的成熟经验和科研成果,提高规范的适应性,促进公路桥梁科学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2009年下达了《公路桥涵设计规范》的修编任务。 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大量的科研工作,吸取了已有的成熟科研成果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并且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规范。在规范条文初稿编写完成以后,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定稿。 总体而言,本规范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 增加了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要求; 2) 完善了极限状态的设计理论和方法; 3) 改进了作用组合分类及计算方法; 4) 调整了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 5) 增加、完善了各种作用标准值的计算规定; 6) 完善了有关桥涵总体设计、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等的相关规定; 7) 增加了桥涵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的相关规定。 为了清晰地说明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内容,现将主要修订内容的确定理由及作用和影响分章节论述如下。 1 第1章总则 1)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修改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 长期以来,公路桥涵设计都遵循着“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这是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耐久、适用是公路桥涵结构最基本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日益引起重视。环保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落实。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还要注重桥涵设计的经济性,不能一味追求“新”、“最”、“第一”等,造成严重的浪费。另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于桥涵结构的要求也逐步提高,美观成为桥涵设计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次修订将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调整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这也是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保持一致。 2)增加桥涵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脚手架搭设规范

项目安全生产活动 地点:施工现场会议室 时间:2011年6月11日 活动主题:脚手架搭设规范及安全文明施工 参与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各班组班组长 一)立杆基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二)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 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S249宿洪路北延京杭运河特大桥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及补遗书; S249宿洪路北延京杭运河特大桥工程《工程量清单》; S249宿洪路北延京杭运河特大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及其中引用的相关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 施工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及收集的相关资料; 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机械设备 根据现场情况及工期要求,我部拟投入郑州产KP-1500型钻机6台、KP-2000型钻机14台共计20台(南北岸各10台)进行施工。根据 我公司施工经验,每根桩施工周期预计为5天,有效施工工期控制在2.5个月之内。 钻机钻头采用梳齿型,并配备滚刀钻头以防在钻进过程中出现风化岩层或硬砂层。为处理钻孔中可能出现的钻具等金属构件掉入 孔中,另配备打捞抓和30KW电磁打捞器各一套。 4、施工准备 4.1.场地平整及围堰施工平台 主墩位于岸边浅水区,采用钢板桩围堰配合草袋筑岛,引桥六塘河内32#-35#墩,由于河水较深,采用搭设钻孔平台;陆上钻孔 桩场地采用推土机整平,并碾压密实。 4.2测量放线 测量人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导线网,精确放出桩位位置并设置护桩以备校验。桩位测量偏差控制在10mm内。 4.3技术交底 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各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熟悉施工图纸、技术规范 及《钻孔桩施工方案》,做到人人懂施工、懂技术。 5、钻孔灌注桩的施工顺序 根据工地现场情况,结合本工程特点,钻孔桩的施工顺序为: 5.1南岸拟从2#桥墩基桩开始施工,北岸拟从56#桥墩基桩开始施工。 5.2 在24#、25#、26#、27#墩筑岛完后,立即调派钻机进行主桥墩的施工。 6、钻孔桩施工 6.1 护筒设计 护筒直径比设计桩径大30cm,水中桩基考虑到河水的冲刷深度及地质情况,护筒长度拟定为7~12m,用10㎜钢板卷制。为防止变形 ,提高护筒的穿透能力,在护筒的底部外侧加厚2㎝宽30㎝的钢板加强刃脚。陆上桩,护筒长度拟定为2m,采用8㎜钢板卷制。 6.2护筒施工 A. 钢护筒在车间内分节加工,水中桩护筒每节长约6~8m。所有钢护筒采用90型振动锤进行振动下沉。为防止护筒变形,护筒内 设置多道临时十字型剪刀撑,随着护筒的下沉,及时把剪刀撑取出。 B.长护筒施工 水中墩钢护筒在钻孔平台上利用振动锤及导向设施来完成。依据桥位控制点,用全站仪放出

脚手架搭设要求及规范

脚手架搭设要求及规范

脚手架搭设规范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1总则 1.0.1为使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的一般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桥涵结构构件的设计。 1.0.3本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规定的设计原则编制。基本术语、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和国家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的规定采用。 1.0.4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按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5公路桥涵应进行以下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 1.0.6公路桥涵应考虑以下三种设计状况及其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 1持久状况:桥涵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荷载等持续时间很长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短暂状况:桥涵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或荷载)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偶然状况:在桥涵使用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如罕遇地震的状况。该状况桥涵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1.0.7公路桥涵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1.0.7的规定。 表1.0.7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环境 类别环境条件最大 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 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 Ⅰ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0.55 275C25 0.30 3.0Ⅱ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0.50 300C30 0.15 3.0Ⅲ海水环境0.45 300C35 0.10 3.0 Ⅳ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0.40 325C35 0.10 3.0 注:1有关现行规范对海水环境结构混凝土中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有更详细规定时,可参照执行; 2表中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率; 3当有实际工程经验时,处于Ⅰ类环境中结构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可比表中降低一个等级;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 350kg/m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或按表中规定Ⅰ类环境提高三个等级,其他环境类别提高二个等级;5特大桥和大桥混凝土中的最大碱含量宜降至 1.8kg/m3,当处于Ⅲ类、Ⅳ类或使用除冰盐和滨海环境时,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特大桥、大桥的含义见本规范表5.1.2注说明。 1.0.8位处Ⅲ类或Ⅳ类环境的桥梁,当耐久性确实需要时,其主要受拉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预应力钢筋、锚具及连接器应采取专门防护措施。 1.0.9水位变动区有抗冻要求的结构混凝土,其抗冻等级不应低于表1.0.9的规定。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最新解读

■1957年1月交通部公路总局制定: 《公路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砖石桥涵施工暂行技术规范》(草案) 《公路木桥涵施工暂行技术规范》(草案) 使用22年 ■1979年3月26日,交通部颁布部颁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桥梁施工第一部正式规范。

■1989年4月19日,交通部颁布JTJ041-8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2000年8月24日,交通部颁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2000版规范实施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东部经济的深层次发展及西部大开发的有力推进,桥梁建设在跨径、结构形式、施工方法及设备方面屡有创新,已涌现出多项具备推广应用的“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钢筋机械连接技术、真空压浆工艺、纤维混凝土、机制砂、混凝土养护、移动模架等。在特殊地形地质气候条件、高墩、深水基础、海域施工等方面,呈现了很多新的内容。通过大量的施工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需要及时总结、纳入这些成果和经验,以利推广,有效地提高我国的桥梁施工水平。

以传统的混凝土预应力梁桥为例,随着墩高及跨径的不断增大,部分影响桥梁质量甚至寿命的因素凸现出来,如预应力控制参数、混凝土徐变收缩效应,原规范中这些方面的条文需要修改,内容需要增加;随着高性能混凝土的广泛使用,有关混凝土原材料、弹性模量的规定需要补充完善。

本规范的特点: ☆突出技术成熟性和先进性。 ☆强调施工关键工序的控制。 ☆与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套。 ☆基本内容以2000版规范为基础,吸纳了国内外“四新”成熟技术。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同时还参考了国外相关资料,借鉴国外桥梁在设计技术、施工技术、建桥材料、配套的施工机具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在重视质量、重视安全、重视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措施: 《日本高等级公路设计规范》 《日本道路公团试验方法》 《道路施工通用管理办法》 AASHTO(美国各州公路和运输工作者协会)的《公路施工指南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手册》

2015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D60-2015)修订说明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于2004年颁布实施。近几年的实践应用表明,规范总体上能够满足我国公路桥涵建设的需要,但随着我国公路运营状况、桥涵设计理念和方法的发展和变化,也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内容: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的适应性问题日渐突出;设计使用年限、耐久性设计、全寿命设计、风险评估、桥梁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等新方法、新理念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工程设计中需考虑的重要因素。为了吸纳近年来的成熟经验和科研成果,提高规范的适应性,促进公路桥梁科学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2009年下达了《公路桥涵设计规范》的修编任务。 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大量的科研工作,吸取了已有的成熟科研成果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并且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规范。在规范条文初稿编写完成以后,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定稿。 总体而言,本规范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 增加了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要求; 2) 完善了极限状态的设计理论和方法; 3) 改进了作用组合分类及计算方法; 4) 调整了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 5) 增加、完善了各种作用标准值的计算规定; 6) 完善了有关桥涵总体设计、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等的相关规定;

7) 增加了桥涵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的相关规定。 为了清晰地说明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内容,现将主要修订内容的确定理由及作用和影响分章节论述如下。 1 第1章总则 1)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修改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 长期以来,公路桥涵设计都遵循着“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这是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耐久、适用是公路桥涵结构最基本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日益引起重视。环保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落实。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还要注重桥涵设计的经济性,不能一味追求“新”、“最”、“第一”等,造成严重的浪费。另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于桥涵结构的要求也逐步提高,美观成为桥涵设计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次修订将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调整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这也是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保持一致。 2)增加桥涵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本世纪主要课题之一,作为工程结构而言,其使用年限的长短是工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随着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也逐步具体化。1997年4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

脚手架搭设规范

脚手架搭设规范 一、前言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的搭设及施工管理,体现企业具有特色外脚手架形象及标准化施工能力,本标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外脚手架搭设内标准》。 (2)本标准对外脚手架的立面形象、构造要求、搭设拆除、检查与验收、管理要求做出了具体陈述,并且对一些特殊部位的构造作法进行了细化,细化的部位主要包括:阳台处、飘窗处、外用电梯卸料平台处、电梯井及采光井内、建筑物阳角处等。 (3)本标准具体内容与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符的,以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为准。二、基本参数要求 (1)钢管材质要求: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GB/T13793或 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型号宜采用 Φ48.3×3.6mm(方案按Φ48×3.0mm计算),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扣件外观检查无裂纹,在螺栓拧紧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外架手架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除锈后刷一道防锈漆和两道面漆。 (4)木脚手板型号3000(6000)×200(250)×50,两端采用Φ1.6mm镀锌铁丝绑扎;钢筋网片式脚手架采用HPB235Φ6钢筋制作截面40mm间距,用Φ1.6mm镀锌铁丝固定在小横杆上。

4 外立面形象 (1)脚手架外侧防护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外架上应设置公司标志(“公司”横幅)和宣传标语。保证外架协调美观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体现企业特色。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新旧版本不同之处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新旧版本不同之处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与《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新增地方、不同整理 本次桥规内容修改得比较多,从大的章节、到章节的细部内容都作了很大的修改,我们一下子学不了很多,现只学习关于试验检测工作中要用的相关的一些内容,对于现场施工技术的部份,大家自己以后慢慢学习。 一、在章节上原规范为22章,现在为26章,比老规范增加了四章内容。分别是第1 3章“扩大基础”,第20章“海洋环境”,第25章“安全施工”,第26章“工程交工”。附录也调整了,由原先的28个附录调整为17个附录。不是内容少了,而是多了,以前在附录内讲的东西,现在调到规范内了。 二、几个重大调整(试验检测相关的) 1、章节内容调整较多,如增加了环氧涂层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真空辅助压浆、无粘结预应力、体外预应力、钢筋的机械连接、束筋施工等都。这些全是施工上的。(这里少说了) 2、混凝土工程;对水泥的的检测增加了指标。小于0.6%。 3、集料的有关指标全按方孔筛标准列出,不再是圆孔筛了。同时列出了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空隙率等指标的要求。 4、对掺合料和外加剂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5、配合比设计增加了耐久性的指标的要求。氯离子的含量规定。学习一下耐久性的概念。的 6、大家可以看一下,现在的几个系数比以前小多了。 7、后张法的孔道压浆提高了要求。增加的指标很多,大家可以认真看看,实际做起来,可能有点难。 其它还有很多,这里不讲。总的调整内容有15项。 三、几个具体的内容修正 6.3 细集料 在细集料的检测指标中的坚固性,增加了最大压碎值指标,分三级技术要求。增加了亚甲蓝试验。当然特别提出的还是碱集料反应。以前不作要求的。级配要求取了10mm孔径,别的区间的数据没有变化。 6.4、粗集料 粗集料的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之比就应不小于1.5,老规范是2.0,大家可以

脚手架施工规范

1.施工 1.1 施工准备 1.1.1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1.1.2 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 格产品不得使用。 1.1.3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1.4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排水畅通。 1.2 地基与基础 1.2.1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的有关规定进行。 1.2.2 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的相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的相关规定。 123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 1.2.4 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1.3 搭设 7.3.1 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 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1.3.2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表8. 2.4 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1.3.3 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 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200 mm的木垫板。 1.3.4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 条的规定; 2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 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1.3.5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2 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6.2.1 条的规定; 3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1.3.6 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本规范第6.2. 2 条的规定; 2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3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 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 的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 和转角处450mm 的范围内,其它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 和转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