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钱江杯奖评审细则

2021年钱江杯奖评审细则
2021年钱江杯奖评审细则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附件2:

欧阳光明(2021.03.07)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评审细则

(2014年)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

4.设区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市、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3.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

4.工程应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5.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九月底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6.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获得地级市或省级专业厅(局)的优质工程,并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7.住宅小区、群体工程的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按小区规划基本形成;

8.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完成,且投入使用。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终端的相关设施及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达到或大于60%;

9.甩项工程不得参评当年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经二次装修的工程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10.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的5项(含5项)以上。凡是获得省级、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获得省级(含)以上绿色建筑施工示范工地的项目;在施工中形成国家级、省级工法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定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1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并取得成果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12.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建筑节能的施工,并完成相应的系统节能检测的要求,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

1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规定,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为结构优质工程。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应为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未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由工程所在地市级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价审定,并提供工程结构质量评价证明材料。

四、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3.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⑴在小区(群体住宅、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8000平

方米);

⑵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⑴条件,且两个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⑶当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的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五、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参建单位除工业项目、大型建筑和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外,原则上选择二个单位,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建单位所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参建的土建(含装饰)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建安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的15%以上。如建安工作量在10%至15%之间,但装饰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也可报参建;参建的安装工程工作量应在200万元以上;(参建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单位,其承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达到总工作量或建筑面积10%以上(应出具证明),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3.参建园林绿化工程,其面积占园林绿化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参建的工程造价应在500万元以上(应出具证明),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工业项目、大型建筑和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可申报三个参建单位,但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六、每年协会根据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实施情况,和参考上两年获奖工程数,下发第二年的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及省建设投资集团申报钱江杯工程的分配名额。各市、省级有关部门及省建设投资集团一律按企业隶属关系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省外在浙企业由工程所在地申报。

七、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表式附后)及有关申报材

料,申报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应与公章相符),工程名称应填写完整、准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经工程所在地和企业隶属关系的地级市建筑业(市政)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专业工程由省级有关专业工程协会或厅(局)签署意见后上报。

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各地各部门于申报前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吸收公众意见后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八、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

2.建设工程备案表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节能、环保、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须加盖备案机关公章);

3.获地级市或省级有关厅(局)评审的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优质结构、省级标化工地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材料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QC成果及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材料;

5.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缩印),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

6.工程彩色照片(6吋、不要经制作过画册图片)20张。照片应图像清晰、构图完美;建筑物应有主要正立面及具有工程特色的细部照片并附文字说明;用不粘贴像册装封。

7.上述申报材料中1(word格式)、6(jpg格式)两项同时制成光盘,以供复制宣传。

九、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

1.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2.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复查项目数量及

在专家库中抽选复查组人员名单;

3. 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内容包括:

⑴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⑵复查实体工程质量;

⑶查阅工程有关资料;

⑷检查反馈并与当地协会交换意见;

⑸对复查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⑹写出复查工程的优缺点,对有关技术数据进行统计;

⑺工程复查结束后,按工程质量进行汇总。

4.省协会根据每个复查组复查结果进行统一综合汇总。并向省建筑业管理局汇报复查情况。

5.从钱江杯奖评委专家库中抽选评委组成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6.评审会议程有:

⑴听取申报材料初审情况汇报;

⑵听取复查组对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汇报;

⑶查看工程复查资料;

⑷评委评议;

⑸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7.评审结束在网上公示经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吸收公众意见,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确认后,正式公布获奖工程名单。

附件3: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优质工程)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

1.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2014年)申报表

(可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网下载),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装订在申报资料中,另一份单独装订。

2.工程照片采用数码照片的JPG格式,照片像素应在3M及以上,能够反映工程质量特色,其中应当有反映工程全貌的立面照片不少于3张,不得使用扫描件,不得经过加工合成。

3.工程平面图:应当提供地下室、底层、顶层、屋面以及标准层的平面图,必须有一份建筑立面图和剖面图。

4.申报表中填写的单位、人员及联系电话应准确,盖章应清晰。

5.申报资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的电子版及工程照片刻在同一个光盘上。

二.申报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申报资料封面(式样附后)

2.目录(注明页码)

3.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2014年)申报表(1份)

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扫描件)

6.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扫描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

8.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复印件)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2.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1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1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16.单位工程优质结构评定证明资料(复印件)

17.单位工程市级优质工程评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18.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证明资料

19.工程开展QC活动成果获奖证明资料(复印件)

20.工程建设创优活动总结文字资料

21.工程平面图

22.工程照片

申报资料封面式样:

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申报资料(黑体二号)

(申报工程名称)×××××(黑体小二)

(申报单位)×××××××(黑体三号)

二○一四年××月××日(黑体三号)

附件4: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优质工程)

(2014年)

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企业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应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申报理由按钱江杯优质工程必须符合的条件逐项填列。

3、企业名称(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应填全称并加盖公章,

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设计单位是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监理单位是指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监理的单位。

4、竣工时间是指企业按工程合同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向业主提出

竣工报告,业主已接受竣工报告的时间。主承建单位或主要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原则上只填写一名。

5、竣工验收时间是指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建

设、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环保、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并通过验收的时间。

6、工程质量评价是指企业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自评

的质量等级和监理单位对相关部位的评价意见。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业主提出评价意见。

7、申报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应另附每个单位工

程质量评价表。

8、工程获奖情况是指获得市(地)或专业厅(局)设立的优质工

程奖项。如专业厅(局)尚未设立奖项的,可由专业厅(局)签署工程质量水平达到省内先进的意见。

申报单位简况

表2

工程概况

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表5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结构要求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结构质量要求细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方针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控制力度,提高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管理,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和建设工程整体水平上台阶,特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试行)》(下称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浙江省区域内新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各类专业工程中属房屋建筑类的工程及构筑物。道路、桥梁、水工结构等工程另行制定细则。 3、基本要求 3.1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2钱江杯优质工程的结构质量要求,是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提出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有量化和定性的要求。 3.3细则涵盖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质量,建筑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以及施工操作、环境和工程实体质量。 3.4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注重使用功能和关键项目部位的实体质量。 3.5结构质量未达到本细则要求,不能参加“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评审。 4、检查内容和要求

4.1实体质量 4.1.1桩基工程 4.1.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 4.1.3钢结构工程(材料、制作、安装) 4.1.4砌体工程(材料、砌筑、构造) 4.2工程资料 4.3管理工作质量 4.4具体要求和标准见附件。 5、检查方法 5.1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在开工前由施工总包企业向建设、设计、监理、质监、建设主管部门、协会申报创优计划。各市创优质工程(含优质结构工程)管理的相关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申报的每项结构工程根据结构施工进度,进行定向检查和随机抽查。工程监理单位应做好每次定向检查的记录。定向检查一般2至3次。五层以下工程:第一次,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第二次,地上三层以上至结构封顶。五层以上多层及高层建筑:应在结构封顶前增加一次中间结构的检查;超高层建筑应在中间结构进行二次检查。定向检查以外应作随机抽查,以考察企业质量体系运转是否正常、规范、有效。 5.2结构工程检查工作,是在结构工程正常施工过程进行抽查。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拆除模板后保持原貌,且未经剔凿修补处理过的结构工程,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施工资料,应依照细则要求实施,否则,不予检查。 5.3检查依据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抽查工程资料与抽查工程实体质量相结合,观感质量与重点检测相结合,注重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环境质量无

全国质量奖评比标准

全国质量奖评比标准[复制链接] zhouyudlm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zhouyudlm 最后登录2010-5-14 注册时间2007-4-6 阅读权限5 体力0 热心0 6SQ币34 积分3 精华0 帖子9 主题0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积分3, 距离下一级还需2 积分 热心0 6SQ币34 1# 发表于2008-4-14 09:22 |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打印全国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 全国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 (2002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提高企业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推进质量振兴事业,特设立全国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质量管理奖)。 第二条质量管理奖是对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授予的在质量方面的最高奖励。 第三条为了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质量管理奖评审遵循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坚持“高标准、少而精”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质量管理奖评审标准对企业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 第五条质量管理奖每年评审一次。由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按照评审原则、当年质量管理实际水平,适当考虑企业规模,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确定授奖奖项。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六条质量管理奖评审范围为:工业(含国防工业)、工程建筑、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商业、贸易、旅游……行业的国有、股份、集体、私营和中外合资及独资企业。 第七条非紧密型企业集团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第三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八条质量管理奖评审机构由质量管理奖审定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两级机构组成,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质量管理奖审定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地区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负责研究、确定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审定获奖企业名单。 第十条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由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人员组成。负责实施质量管理奖评审,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获奖企业推荐名单。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质协,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质量管理奖评审人员;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奖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对获奖企业进行监督和帮促。 第四章评审人员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奖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教育水平: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5年)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评审细则 (2015年)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 4、设区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

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设计图中的建筑总平面图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市、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3、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 4、工程应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5、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九月底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6、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获得地级市或省级专业厅(局)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0)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0)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主席质量奖评审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以下简称“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9〕7号)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评审程序 (一)发布申报公告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发布申报通告,由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申报。 (二)组织申报 1.申报原则和范围。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申报项目的复函》,不组织个人奖项申报。 2.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在自治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组织,

具备有关资质或证照;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负责卓越绩效模式的推进机构和人员,推广及应用卓越绩效模式; (3)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营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社会贡献显著。从事生产、服务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自治区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经营性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居自治区内同行业前列。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组织,不得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1)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生产等政策和要求; (2)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有关证照; (3)近3年有较大以上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服务质量和劳动保障等重大质量问题或违法记录; (4)近3年参加各级政府奖项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5)近3年在缴纳和代扣代缴税收、社会保险费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6)组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4.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牧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蒙”字标、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旅游、绿色有机农产品等组织申报。 5.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2)自评报告。主要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最多不超过3万字。 (3)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入行政许可或强制性管理范围的证书、体系或产品认证证书、主要市场指标证明材料、近三年获奖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1份和一式4份的书面材料(用A4白纸打印,装订成册)。

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细则

安徽省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试行) (制造业) 前 言 为了引导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准则。 本细则参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结合我省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组织质量管理的评价要求,为组织追求卓越管理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并用于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 本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可帮助组织提高其整体业绩和能力,为组织的所有者、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有助于组织获得长期成功,并使各类组织易于在质量管理实践方面进行沟通和共享,并成为追求卓越管理模式的一种可参照的工具。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追求卓越管理的各类组织,为组织追求卓越管理提供了自我评价并用于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idtISO9000:2000) GB/T19004—2000 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改进指南(idtISO9004:2000) 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19000—200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4 评价要求 4.1领导 本条款用于评价组织高层领导在价值观、发展方向、目标、对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关注、激励员工、创新和学习等方面的作为,以及组织的治理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4.1.1组织的领导 组织高层领导应确定发展方向、完善组织的管理以及评审组织质量管理业绩。 4.1.1.1高层领导的作用 组织应从以下方面确定高层领导的作用: a)确定和展开组织的价值观、长短期发展方向及目标;在质量目标中均衡地考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向全体员工、主要的供方和合作伙伴沟通组织的价值观、发展方向和质量目标;确保双向沟通。 b)创造有利于授权、主动参与、创新和快速反应的环境,促进组织学习和员工学习的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的环境;恪守诚信经营等道德规范,并影响组织的相关方。

钱江杯评审细则

附件1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 (2015年) 第一条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用新理念、新方法积极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并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软件,努力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环境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评审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申报条件 1、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以下简称申报项目)必须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附复印件)。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属整体工程项目(不得以其中部分作为整体工程项目名义),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和节能的要求。 4、勘察设计申报单位应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附复印件),规划设计申报单位应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或相应专业的工程设计资质(附证明材料),其申报项目应是在资质范围内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 5、申报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不能参评。 6、申报项目应是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并能较好地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规划设计申报项目应当是经规定程序审查批

准并实施的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7、经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8、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也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历届未被评上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9、合作项目必须填报主创单位、合作单位及合作各方共同申报的证明,并附有合作各方资质证明及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材料。 10、规划设计中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申报需为已获得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申报项目的标准和规模 申报项目的勘察设计应在主体专业或多个专业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整体水平达到省内或接近国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1、大中型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或建筑高度50米以上)。 2、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在30000m2及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独立的高层、小高层住宅项目。 3、风景园林工程总建筑面积在1000m2及以上或工程占地30000m2及以上,园林建筑面积500m2以上及总投资额(工程造价,下同)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4、总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交通、水利、通讯等工程项目。 5、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市政项目(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等)。 6、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 申报工程勘察的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上述1-5款的要求。申报项目的勘测方法和手段先进,有独创性,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测精度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勘测全过程均经过严格检查和审核,成果要正确地反映客观实

质量奖评审细则(1号)

杭州市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上质奖评办…2011?1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上城区实际,现制订下发《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请认真学习领会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组织部分) 为进一步完善、明确和规范上城区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上政…2011?第1号)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 (一)评审依据 《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二)评审标准 1.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2.GB/Z19579-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3.GB/T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以上文件如有新的版本,则以最新版本为依据。 二、评审机构的职责 (一)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和监督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决定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2.审定、批准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重要工作规范; 3.审查、公示评审结果,提请区政府批准区政府质量奖拟授奖企业(组织)、单位(组织)名单。 (二)评审办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修)订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 2.组织制(修)订评审员资质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员库和评审组。 3.制订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上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受理区政府质量奖申请; 4.对申报企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进行评审。 5.对评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6.向评委会报告上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提请审议候选授奖企业(组织)名单; 7.对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8.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9.帮促获奖企业(组织)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规范使用获奖荣誉。 (三)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企业(组织)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提出进行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名单; 2.制订现场评审实施计划,对企业(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3.提出建议授奖的企业(组织)名单。 三、评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3年)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 4.地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市、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最新商品学案例——质量管理2

零”是最刚性的目标 2006年6月,海尔洗衣机事业部装配车间的质量经理苏宁和抽检经理刘永军的资源存折上双双被输入了一个数字:-80。这是他们俩为一台外包装箱潮湿的海尔小神童洗衣机“买单”的结果,本月的收入将会被扣掉80元。同绝大多数企业一般都会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海尔,责任人买单只不过是解决这件质量问题所需要的30多个环节中的一个而已。因为根据从今年起在海尔集团开始推行的新的质量改进方法——FDAR归零化管理的要求,从发现质量问题一开始,一套包括了4个环节的闭环式的质量管理模式就会启动,它的起源可能来自于用户的抱怨,也可能来自于企业的检测,但结果一定是从根本上将这件质量事故的隐患消除。 海尔这套质量改进办法的操作过程,首先是问题反馈阶段(F),主要是对质量问题基本情况的掌握。其次是问题分配阶段(D),除了责任人买单,还主要包括了模拟复现、原因分析、责任人反思等环节。责任人买单要承担质量问题耗费成本的1%,剩下的99%作为负债形式被记录进了当事人的资源存折。这些负债部分只有在当事人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了成绩被记录进了正激励才会被抵消,否则,将会大大影响当事人年终的考核以及下年度的岗位。第三个环节是问题接收与处理(A),责任人的改进措施、反复的论证、从各个环节对整改办法进行复审等都在这一阶段处理。而最后一个阶段就是问题归零(R),其中包括了对其他人的警示、最多长达6个月的效果跟踪以及问题转化的一致性复审等步骤。当然,也并不是每个质量问题的归零都需要那么久,比如由于残水量超标导致外包装箱被打湿,从发现到完全消除隐患也不过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很多人会问,问题固然是解决了,而且似乎还比较彻底,但是,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吗? 从表面上看,这套质量改进办法虽然环节比较多,但是,由于海尔从1998年起开始了市场链流程再造工作,海尔的每个人都成了一个微型公司,每个人对问题的处理都已经习惯于从前后工序进行市场化SST(索赔、索酬、跳闸)的运作——如果你提供的服务好,下道工序应该给你报酬;不好的话,下道工序有权向你索赔;如果出问题,就由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制约并解决问题。当每个人都在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全面质量治理差不多知识 第一章 一、量的概念 质量的定义(GB/T19000-2000):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注:特性:可区分的特征。 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明示的”是指明确表述出来的要求; “通常隐含的”是指不言而喻的,约定俗成的公认的要求,如电视机必须有图像和声音,能正常收看收听,这是不言自明的公认要求; “必须履行的”一般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质量特性 ISO9000:2000版标准对质量特性作出了如下定义:“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1、产品质量特性要紧包括:性能、可信性(可靠性、维修性、可用性)、

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经济性。 性能---是指产品满足使用目的所具备的功能。 2、服务质量特性由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时刻性、舒适性和文明 性组成。 三、产品的概念 产品的定义(ISO9000-2000):过程的结果。 有下述四种通用性产品类型: ---服务(如运输); ---软件(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零件); ---流程性材料(如润滑油)。 第二章全面质量治理 ※※※三个时期 1、质量检验时期,二十世纪初,要紧是检验把关,美国“科学治理之 父”泰勒为代表。 2、计质量治理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军需品的专门需要,运用数理 统计方法对军工生产过程进行工序操纵。 3、全面质量治理时期,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美国通用电器公司质 量经理费根堡姆提出了讲究质量成本,加强企业经营的全面质量治

理,TQM。我国于1978年由日本引进全面质量治理。 在此期间,美、英等国的“质量保证”也得到专门大进展,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7年颁了ISO9000系列标准,并开展质量体系认证,1998年又实现了国际多边互认。 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吸取了日本全面质量治理的成功经验,设立了质量奖。我国也在2001年开始,由中国质量协会实施,借鉴美国的做法,开展质量奖评审。 二、全面质量治理(TQM)的差不多概念 全面质量治理TQM(Total Quality Management),过去也曾称为TQC(Total Quality Control)。 定义:ISO 8402:1994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中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治理途径。 三、八项质量治理的原则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2、领导作用; 3、全员参与; 4、过程方法;

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年修改)

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010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有关规定,表彰在质量和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和激励组织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提高组织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推进质量振兴事业,特设立浙江省质量奖(以下简称省质量奖)。为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省质量奖评审工作,参照《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质量奖是我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显著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在质量领域的崇高荣誉。 第三条省质量奖评审遵循为组织服务的宗旨,坚持组织自愿申报和“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省质量奖评审标准对组织实事求是的评审。 第四条省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由浙江省质量协会(以下简称省质协)按照评审原则、评审标准和我省质量管理实际水平,适当考虑组织所属行业和规模,确定授奖名额。每年从获奖组织中择优推荐评选全国质量奖。省质量奖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按当年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重报重评。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五条省质量奖评审范围为工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商业、贸易、旅游等行业的国有、股份、集体(乡镇)、民营和

中外合资及外资独资组织。 第六条目前质量奖奖项设置有: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今后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增加奖项。非紧密性集团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第三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设立浙江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作为省质量奖的评审机构,由政府、行业主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及质量专家组成。负责研究、确定省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审定获奖组织名单。 第八条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省质协秘书处,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评审人员;受理省质量奖的申报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省质量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对通过省质量奖现场评审和用户评价的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候选获奖组织名单;对获奖组织进行监督、帮促和管理;其它有关日常工作。 第四章评审人员 第九条省质量奖的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接受过全面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和省质量奖评审标准系统培训,掌握质量管理新知识和方法; 3、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西安市质量奖管理办法

西安市质量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树立先进质量典型,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激励广大组织和社会各界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聚焦追赶超越,助推品质西安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安市质量奖(简称市质量奖)是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组织的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市质量奖包括“西安市质量奖”和“西安市质量奖提名奖(简称提名奖)”两个等次。 第三条市质量奖为一次性奖项,每2年评定一次,每次获得市质量奖的组织不超过6个(小微企业或组织2个),获得提名奖的组织不超过5个(小微企业或组织2个)。当年申报组织达不到奖励条件时,获奖名额可以减少或空缺。 第四条市质量奖的申报、评审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申请; (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 (三)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专家评审、社会公示。

第五条对组织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模式和内容,并结合西安市质量建设需要,重点增加各类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简称市质推委)是市质量奖的评审领导机构,负责市质量奖评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质推办)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质量奖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兼任。 第七条市质推委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推动、指导、监督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开展; (二)审定工作规则,研究解决质量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议评审结果,确定提请市政府审定的市质量奖预选名单。 第八条市质推办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西安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及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审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等;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 评审细则 (组织) 晋城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编制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细则 (试行)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组织)(以下简称“质量奖(组织)”)具体评价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 1.3 本细则适用于质量奖(组织)的通用评审。实际评价时,可依据本细则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拟定更加具体的评价标准,经晋城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1.4 质量奖(组织)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强、质量水平领先、对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 1.5 质量奖(组织)评审范围包括工业、商贸、金融、建设、服务等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 1.6 质量奖(组织)每3年评选一次。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选。

1.7 评审基本原则 1.7.1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1.7.2 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1.7.3 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 2 奖项设置 质量奖(组织)每届不多于5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有效期满重新申报并获奖的不计算在内)。 3 申报条件 3.1 申报质量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3.1.1 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具备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 3.1.2 能够科学有效地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实现质量改进,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1.3 产品实物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并向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

钱江杯评选办法

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争创国内外先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评审通过的工程,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质量协会颁奖,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并与推荐选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同时进行。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必须是钱江杯优质工程项目。《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定的数额不超过80个,其中住宅工程不超过2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评选为《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省内的国家、省、市、县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主要包括: 1、大中型企业、交通、市政、水利建设项目(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按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的主体单位工程和公共建筑。 项目划分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1)一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二千座以上的体育馆。 (3)一千座以上的影剧院。 (4)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饭店。

(5)五千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商场。 (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 (7)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 (8)建安工程量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桥等市政工程。 (9)长度一千米以上的桥梁;二千米以上的隧道。 (10)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的住宅工程。 3、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一千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4、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3、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进行了质量验评。 4、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并经过一个冬、雨季考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具有省内或国内工程先进水平,并已获得市(地)或省级专业厅、局评审的优质样板工程。 6、住宅小区: (1)单位工程和面积的优良品率达到60%以上,合格工程质量也较好。 (2)小区规划、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基本形成。

“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及个人奖”申报表

附件1 编号:_____________ 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申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填报说明 1. 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三部分组成,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数字及各类符号应填写正确、清楚、完整。本表封面编号由“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2. 申报表中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年份前三年(连续)的指标(特别注明的除外)。主要经济效益、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指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要说明原因。 3. 申报表中“一、组织基本情况”填写备注如下: ①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组织规模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写。 ②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组织各级机构质量、检验、计量、标准等岗位的中层及高层管理人员。 ③带“□”的项目,请选择相应的符合项在“□”内打“√”。 4. 申报表中“二、组织简述”按照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 5. 申报表中“三、主要经济效益与质量指标”填写备注如下: ①9-15项指标填写参见《关于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实施方案》(国统字[1997]303号文)的要求。 ②16-19项指标填写参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函[2005]131号)有关要求。 ③指标项目可据行业实际调整或细化,对于非制造业,16-19项指标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删减或增加,但需说明理由,并在自我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本行业的相关经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 (一)评审依据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二)评审标准 1.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2.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知 由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告,同时向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发出组织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1.申报原则及范围。申报嘉兴市市长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和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

励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组织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型组织积极申报。 3.奖项设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以下简称“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获奖组织若干个。 4.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营绩效优异,申报期上一年度的主要经济指标、技术和质量指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指标等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 (4)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品牌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声誉;

苏建设规[2009]1号

苏建设规[2009]1号 关于贯彻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意见 各市、区建设局、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省建设厅、监察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在贯彻落实时一并执行。 一、投标人应当将本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的交、退都必须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凡不是从其基本帐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认可。各地应加强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本市企业在注册地已交年度保证金的,全市各地应当互认。 二、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资格审查场所,对资格审查过程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相关原件,经核实的材料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签字确认。发现虚假资料等异常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不得擅自处理。 三、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下列评标定标方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小型建设项目一般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一般及较大以上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须先进行成本价评审,成本价评审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综合评估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其中,经济标的评审可采用以下办法: 1.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2.平均标价固定下浮率法; 3.平均标价随机抽取下浮率法。 (三)合理定价抽取法。招标人编制招标工程合理价文件(经专家评审),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以招标工程合理价文件为商务标编制标书参加投标,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一般用于应急工程。 (四)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评标细则指导意见(附件1)。 四、招标人应严格按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苏建价〔2009〕8号)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投标控制价。招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将招标控制价文件发给投标人,发给投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和《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当一个标段有多个单位工程、多个专业时,应将多个单位工程分专业汇总成各专业的《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 五、加强工程建设工期的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招标时,应科学合理设定建设工期,招标人不得随意盲目压缩建设工期。招标人需提前建设工期的,应当参照执行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标底编制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将赶工措施费计入标底价。因特殊原因建设工期必须提前且提前幅度较大的,招标人需组织有关技术、经济专家论证通过。 六、招标文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开标活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未按时参加开标活动的,一律按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废标处理。较大工程招标时,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要求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的分值不超过2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答辩的范围、答辩方式和组织形式、评分要点、评分规则等内容。投标人应参加答辩而未参加的,其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七、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标底编制单位执业信用和业务水平的考评。招标代理机构和标底编制单位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规范进行招标和计价,维护招投标双方权益。为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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