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管理办法

津贴管理办法
津贴管理办法

**09版

**集团津贴评定办法

LJ-RS-0013

第一章总则

(1)《**集团津贴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工资制度的补充,任何条款均在工资制度框架内,并对各类津贴的发放标准予以明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2)“办法”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技能、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指标综合考量,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3)适当构造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

第二章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

包括职务津贴、技术津贴、交通津贴、伙食津贴、特殊津贴等。

(1)职务津贴根据在组织内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一旦有所调整,职务津贴随之调整,领取职务津贴的管理人员不再计算加班费,津贴标准如下:

职务津贴对照表

(2)交通津贴为6元/天,伙食津贴为6元/天(考虑物价因素,宜山路办公室为8元/天),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日发放。

(3)拥有特殊专利技术或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人员可享有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须由本人独立申报,并经上级主管-分公司经理-人事部-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申报特殊津贴必需具备的资格为:

A、技术津贴——取得特殊专利或技术,并为公司所需,在业务上堪称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标

准另行约定。

B、用车津贴——行政级别为集团副总经理(含)以上,由公司配车;分公司副总经理(含)

以上因业务需要经常用车,但目前尚未配车辆者享受每月1000元用车津贴。用车津贴与交

通津贴不得同时享受。

C、异地津贴——因业务需要,长期派驻在外地工作,且劳动关系建立在上海公司的员工,标

准为60元/天,根据外派员工实际工作日发放,且不能同时享受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出差补贴。

第三章适用范围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劳务工、兼职、实习生除外)。

第四章附则

(1)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2)以上津贴随同工资发放,个人须承担相应税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生效执行日期:2010年1月1日起。

(4)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人事部。

人事部

2009年12月15日

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2013)

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对特殊作业岗位津贴相关文件的精神,公司 2013年4月9日总经理组织召开了制度修订研讨专题会议,经会议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调动在特殊环境作业员工的积极性,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特拟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一、根据公司现状,分为两类: 1类为: 井下采掘、地质、测量、取样、井下安全管理岗位、井下专职安全员。 2类为: 机修工(焊工、钳工)、电工、从事环保工作岗位、从事危化品、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岗位。 二、津贴标准: 1、1类按下井作业时间计算,具体为: 井下时间≤ 4.0H/日 井下时间> 4.0H≤ 6.0H/日 1类津贴标准 井下时间> 6.0H≤ 8.0H/日

井下时间> 8.0H/日40元/次50元/次20元/次30元/次 2、2类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为8元/日。若2类人员下井作业,按一类津贴标准兑现。 3、除1类和2类人员外,其他人员下井检查工作,工程验收等按一类标准给予下井津贴。 三、实施考核办法 1、以人力资源处为主体对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进行考核,要求井巷二处井口调度室每天做好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时间记录,按月统计报部门领导复核、人力资源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计算当月津贴。 2、2类津贴类别的要求部门在做考勤时注明当月矿区出勤天数,考勤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给予计发津贴。 3、人力资源处将不定时进行现场抽查,若发现个人弄虚作假,一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5分,两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10分,并扣除个人当月考核奖金,三次取消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奖。 4、若井巷二处调度室统计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统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5分,两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10分,并扣除个人当月考核奖金,三次取消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奖。 四、调离该岗位以后按照新的岗位标准执行,新近人员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类别确定享受对应津贴标准。 五、考核与监督 本办法的日常考核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由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 六、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在环保安全措施费中列支,不列入个人工资总额。

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自治县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临床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 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教学津贴的管理,确保教学津贴落到实处,切实为临床带教服务,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以成功创建重庆医科大学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现将《自治县人民医院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自治县人民医院

临床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充分激发带教老师工作潜力与创造力的发挥,提高临床带教水平,提升医院档次,根据医学院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津贴发放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津贴是医院教学经费的一部分,包括带教老师带教费、教学职务月补贴(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教学秘书长、教研组组长、教研组副组长、教学秘书)、全院性讲座科室补贴、教研室活动补贴、教务工作检查劳务费、全院性教学竞赛活动补贴等教学津贴。 第三条发放标准 一、带教老师带教费按2元/天·学生人次计算。 二、教学职务月补贴 (一)月补贴为300元/人的人员 内科教研室主任、外科教研室主任、护理教研室主任。 (二)月补贴为200元/人的人员 1.内科教研室副主任、外科教研室副主任、护理教研室副主任。 2.内科教研室教学秘书长、外科教研室教学秘书长、护理教研室教学秘书长。

3.床位数在20张以上的临床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三)月补贴为100元/人的人员 1.床位数在20张以下的临床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2.各医技科室教研组组长、副组长及教学秘书。 3.各临床科室护理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四)带教老师带教费与教学职务月补贴可以叠加。 三、全院性讲座课时补贴按照《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 〈科研、教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医院发〔2009〕60号)执行。 四、教研室活动补贴为5000元/学年。 五、教务工作检查劳务费及全院性教学竞赛活动补贴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 六、其他教学津贴,根据实际情况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四条教学津贴的发放一律由科教科根据各科实际带教情况及考核情况统一造册领取发放,发放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2年7月10日印

慰问金、补贴、津贴管理规定

慰问金、补贴、津贴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福利制度,关心和激励员工,使员工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为公司福利制度之一。 二、本规定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说明除外。 三、慰问金:慰问金包括节日慰问金、红白事礼金、伤病慰问金。(一)节日慰问金:我国三大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以发放现金、超市购物券、节日礼品等形式向所有在册员工 表示慰问。工作满三个月的全额发放,不足三个月的原则上以 50%或以其他形式发放,特殊情况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红白事礼金: (1)员工(指管理干部及后勤管理人员)本人、子女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公司表示慰问,标准如下: ①总监级:10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水果、花圈等)。 ②部长级:8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水果、花圈等)。 ③车间主任、线长、部门主管级:6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 水果、花圈等)。 ④后勤岗位员工:4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水果、花圈等)。(2)南京营销中心、湖北营销中心所属辖区域各连锁总店经理本人或子女结婚,或乔迁,或得子、女等,公司表示慰问,标准为:800—2000元,超过标准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伤病探望慰问金 员工因负伤或因病已住院治疗的,公司表示慰问,标准如下: ①总监级:价值12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②部长级:价值10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③车间主任、线长、部门主管级:价值8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④普通员工:价值6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四、工龄津贴 员工自进入公司始计算工龄(在校生实习期除外)。员工在本公司满一年(含一年)即可享受工龄津贴(统计单位:月),工龄津贴每月5元,每年在12月份工资中发放,工龄津贴最多发放年限不超过10年。 五、生育津贴 育龄女职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符合计划生育的,生育休假(含流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具体如下: (1)生产部计件员工: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行政各部室员工基本工资未超过溧水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不含伙食补助)发放;基本工资超过最 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发放。 (3)休假具体手续期限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六、通讯费补贴 公司主管以上的管理干部等可享受相应的通讯补贴,具体如下:(1)营销总监、集团公司总监,实报实销;

员工使用个人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使用个人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电脑的使用,适应不同业务、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提高运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谓“员工使用个人电脑办公”是指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或经批准的加班时间内使用个人所有的便携式笔记本电脑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活动。 第二章补贴标准和核发办法 第三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入职员工应当使用个人电脑办公并向公司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月且多台不累计(即员工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个人电脑进行办公的,仍按此标准执行)。 补贴自员工入职之日起按月随工资一同发放、自员工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并按国家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其中,员工入职日为当月25日(含)之前的,从入职当月开始核发;员工入职日为当月25日之后的,从入职次月开始核发;员工离职日为当月25日(含)之前的,从离职当月停止核发;员工离职日为当月25日之后的,从离职次月停止核发。 第四条网络工程师将不定期对员工投入办公使用的个人电脑进行质量和配置的抽查,凡是因故不能继续使用或不符合公司办公要求的,公司将从即日起停止发放补贴,直至员工另行提供符合公司无纸化网络办公需求的个人电脑。

第五条每月(指工资核算月份)未使用个人电脑办公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补助不再核发(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假事期间,外出培训期间等)。 第六条员工将个人电脑投入办公使用并领取补助的,应与公司签订《个人电脑补贴协议》(详见附件)。 第七条新入职员工因经济原因无法提供个人电脑投入办公的,可向公司申领电脑作办公使用,相关手续按固定资产领用的流程办理。 第三章个人电脑的准入和准出 第八条鉴于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和不同岗位对于信息安全和办公便利的差异化要求,为避免公司及员工个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员工将个人电脑投入办公使用前,应在公司OA系统中提交《电脑补助申请审批流程》,由本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第九条网络工程师应对员工所使用的个人电脑基本性能和网络安全保障进行核验并签字确认《个人电脑配置单》(详见《办公自备电脑补贴协议》),确保其在正常使用情形下能够达到公司对无纸化网络办公的要求。未能通过网络工程师核验的,员工不得将该个人电脑投入办公使用。核验标准由网络工程师制定并每半年更新一次,网络工程师应确保核验通过的个人电脑可以通过网络连入公司OA系统,并为其加装263云通信用户端。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 3.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 *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 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技能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质量控制部技能津贴发放标准及评定办法 为保证技能津贴发放公平、公正,真正起到促进职工爱岗敬业,促进职工认真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技能津贴分80,50,30共三个等级,每季度首月15号前评出当季度享受技能津贴人员及标准,每季度一评,动态调整。评定按以下基本条件,经部门研究,班组长以上会议通过后执行。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80元技能津贴: 1、部门技术管理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员; 3、具有工程师或化验工技师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4、“部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直接奖罚项中,参加上级技 术竞赛获最高档次奖励的个人。(集体获奖时,取组长或主力队员一人享受,在一年内有效)。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50元技能津贴: 1、一般管理人员或班组长; 2、水泥、分析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人员; 3、“部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直接奖罚项中,参加上级 技术竞赛获最高档次低一级奖励的个人(集体获奖时,取组长或主力队员一人享受,在一年内有效)。 4、获“集团”级以上荣誉称号(限一个季度内有效)。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享30元技能津贴: 1、上季度百分考核各工种分值较高人员(分析、物检取一名,控制取两名)。 2、具备化验工高级工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3、获公司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先进党、团员等荣誉称号,公司技能竞赛各工种第一名。(均限一个季度内有效)。 四、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两条以上的,取最高额度补助,不累加。 五、经部门研究决定可以在各档次基础上给表现优秀人员上浮20元额度。 六、所有享受津贴人员总数不超18人,总金额不超900元,个人单月不超100元。如符合条件人数或总金额超过上述限度,经部门研究后从上述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补助。 七、享受技能津贴人员有以下情况时,当月津贴取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技能津贴资格: 1、当月百分考核分值低于80分时; 2、有因违纪被公司通报或处罚情况时; 2、技术管理人员分管项目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差或出现公司扣分、处罚情况时。

(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 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8294(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准办法Company Standard Measures for Enterprise Subsid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企业(公司)津贴和补贴标准办法 1.0工龄津贴: 1.1工龄津贴是在充分考虑职员为企业作出的累计贡献的基础上,按实际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对职员发放的一种津贴。工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15元/年。 1.2凡从**置业及**会展酒店直接调入公司的职员,其工龄津贴按原入职年限计算。 2.0通讯补贴: 2.1为便于工作联系而给予职员的货币补贴。 2.2补贴标准:(见下表) 职务高层管理职员中层管理职员管理处部长级职员普通管理职员技工 补贴标准3002001508050

备注:以上技工含普工、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 3.0食宿补贴: 发放标准住宿为20元/人月,餐费标准为一般人员120元/人月、保安员360元/人月,此费用只计入成本,不作现金发放。 4.0医疗津贴:发放标准为10元/人月。 5.0职务津贴: 5.1部长级及以上职位出现空缺时,用人部门推荐或公司提名由低一职级的职员代理该职位工作并获批准的。职务津贴标准为代理客户主任及项目部长200元/月人。 5.2代理班长,按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职务津贴。 5.3职员职务津贴从担任(代理)职务当月起开始享受,至职员担任(代理)职务终止时的下月停发。 6.0附则: 6.1职员如同时兼任二个及以上职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津贴和补贴。 6.2以上各项津贴和补贴每月随职员工资一起发放。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 法

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电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使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得到充分使用,合理发放员工的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经公司批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子公司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办公的全体员工。 1、补贴适用情况说明: 1.1公司未提供电脑作为员工办公之用,员工将个人笔记本电 脑用作办公电脑,可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 1.2公司为员工购买配置了办公电脑,后将其办公电脑调配给 其它人员使用,员工改用个人的笔记本电脑办公; 1.3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以便于工作携带。 2、补贴不适用情况说明: 2.1公司存有适用的闲置办公电脑,员工必须优先选择使用公 司提供的办公电脑,若选择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办公将 不享受电脑补贴; 2.2员工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期限内,若改用公司提供的办公 电脑,补贴自改用之日起停止发放。 2.3财务部不允许使用笔记本,如有需要,需总经理批准。

2.4其它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是否能够申请笔记本补贴。 二、笔记本电脑配置要求 分公司员工个人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须符合日常办公应用需要,达到相关配置要求,即:CPU: 1.8G 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200G 以上。 三、申请补贴流程及要求: 1、审批流程:申请人申请(附件一: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办审批(与网管共同审核电脑配置)——总经理审批——员工签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附件二)——公司总经办备案——财务部发放补贴。 2、员工在进入公司以前自行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如申请补贴,需提供购置发票,并应达到公司规定的配置要求。 四、补贴标准及报销方式 1、补贴发放标准:150元/月,每台补贴期限为3年; 2、电脑补贴最高限额为5400元(已基本达到当前一般配置笔记本的价位),三年之后补贴年限期满后,电脑配置相对较低,已经影响正常的工作效率,员工笔记本电脑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经总经办确认后,再次自行购置笔记本电脑,提供发票,根据流程审批,公司将重新发放补贴。 3、补贴将随工资按月计入员工个人账户。 五、管理细则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体现薪酬的公平公正性,针对部分岗位在特殊环境或条件下的额外付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津贴的种类】公司目前实行的岗位津贴包括两大类: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驻外津贴;2、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 第二章夜班津贴 第三条【适用对象】适用于长期性从事夜班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质检员、生产大班长岗位。 第四条【夜班津贴的种类、标准】 前夜班:10元/班(20:00-24:00); 后夜班:20元/班(00:00-8:00); 全夜班:30元/班(20:00-8:00) 第五条【执行时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后夜班、全夜班津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执行前夜班、后夜班、全夜班津贴。 第三章值班津贴 第六条【适用对象】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延长工作时间或应急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超过1小时的情形,具体发放对象包括:仓储组仓管员、机修/电工、内勤、行政司机。 第七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或手机畅通;

2、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工作岗位,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值班津贴标准】 第四章节日津贴 第九条【适用对象】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正常上班的员工,公司原则上鼓励在当月其他工作日进行换休,此外,公司同时给付节日津贴,作为因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给付的额外津贴。节日津贴适用对象包括:职能人员与生产车间工人。 第十条【节日津贴标准】职能人员100元/日,生产车间工人50元/日;采取倒班制的员工,法定节假日当天时段包括:00:00-24:00。第十一条【节日值班安排】公司鼓励员工保证合理休息时间,法定节

津贴发放管理制度0

武汉XXX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津贴发放管理制度说明书 文档变更历史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1.1概述 (3) 1.2适用范围 (3) 1.3参考资料 (3) 第二章标准业务流程 (3) 2.1标准业务流程图图例说明 (3) 2.2标准业务流程图 (3) 2.3标准业务流程描述 (3) 第三章津贴发放管理制度 ................................................................................................. 4-9 附件一:《津贴发放管理参考对照表》 (9) 附件二:《津贴申请审批表》 (10)

第一章总则 1.1 概述 为明确公司各种津贴的待遇享受人群,充分发挥各种津贴在公司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留住人才积极的激励作用,本制度对津贴的种类,津贴的等级与额度,津贴的发放形式及津贴的申请审批流程给予了明确规定。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新环球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员工津贴发放管理。 1.3 参考资料 第二章标准业务流程 2.1 标准业务流程图图例说明 表格中的符号是业务流程图所用到的相关图例。

表1 2.2 标准业务流程图(无) 津贴申请审批流程 2.3 标准业务流程描述(无) (1)员工填写《津贴申请审批表》,注明申请津贴的类别、金额、依据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津贴申请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后转至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3)人事行政部经理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核实后签名确认转至生产总监核准;(4)总监签名核准的员工《津贴申请审批表》转至总经理批准;

院内津贴补贴管理办法(号)

院内津贴补贴分配管理办法 为加快学院发展,强化教学和内部岗位管理,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教学和其它各项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 (一)贯彻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实行量化管理。 (二)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实行责权利相统一,分配与工作业绩相挂钩。 (三)坚持向教学岗位和重点管理岗位倾斜的原则,突出一线教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学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 二、分配范围 我院在编职工和聘用制人员。 三、发放方式 院内津贴补贴的发放以教学工作的周期为标准,每月汇总并予公示,次月发放。 四、分配方法 分配范围内的人员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专职教学人员,另一类为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一)在分配范围内的所有教职工均享受超工作量超课时劳动补助。标准为: 书记、院长:每人每月220元; 院级副职:每人每月200元;

副县级干部、高级讲师:每人每月180元; 正科级干部、讲师:每人每月160元; 副科级干部、助理讲师:每人每月140元; 其他职工:每人每月120元。 (二)教学人员按教学工作量享受课时津贴。 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按照《**市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有关规定,按月汇总、折算、统计,报学院组织部。课时津贴标准为:高级讲师10元/课时、讲师7元/课时、助理讲师6元/课时、其他教学人员5元/课时。相应课时5元/课时。 (三)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按照工作岗位确定岗位系数,享受岗位津贴。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市技术学院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岗位系数标准为: 院级正职干部:2.1 院级副职干部:1.9 院长助理:1.6 副县级干部:1.5 正科级干部:1.2 副科级干部:1.1 一般管理及工勤人员:0.8 月基数1.0=(专职高级讲师全部课时数×10+专职讲师全部课时数×7+专职助理讲师全部课时数×6+其他专职教师全部课时数×5)÷(专职高级讲师人数+专职讲师人数+专职助理讲师人数+其他专职教师人数)。 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岗位津贴=月基数×岗位系数。

电脑补助管理规定

规定及程序 P&P 标题:员工自购电脑补助管理规定编号: P&P/人力资源部/010 执行部门:公司各部报 / 送:董事长 报批日期: 2012-5-20 页数: 3 制定人:批准人: 生效日期: 目的:激励员工。 内容: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 2.目的 降低办公成本,增加员工福利。 3.申请条件及补助办法 3.1 申请电脑补助条件: 3.1.1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经理级以上员工个人购买的全新笔记本电脑。 3.2 电脑补助办法 3.2.1 符合申购资格的员工可申请购买手提电脑,申购数量以一部为限; 3.2.2所购电脑应为全新电脑(不适用二手设备),“全新”定义为取得购买 凭证三个月内的设备; 3.3.3购买申请经批准的,公司按月提供2000元补助款,补助款上限为人民 币10000元。超出部分由申请人个人承担;设备价值不足10000的,以 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补助。补助款于提交购买凭证及[软件使用承诺 书](如附件)后下一个月凭发票由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逐月发放。补助 期未满离职的,离职当月起(含离职当月)补助自动终止。 3.2.4购买人名称为本人姓名的购货发票、货款收据方可做为购买凭证,其 它凭证(包括本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本办法一律

不适用。 4、补助申请办法 4.1 提交“手提电脑补助申请表”(已在oa系统中有电子表单),批准后 提交购买凭证复印件至公司财务部,经核准后下一个月开始发放补助。 4.2 申请补助流程如下: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董事长,再知会财会单位,最后由财务部核对人员填写实际金额并留存发票。申请单及相关资料需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留存; 4.3 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按工作需求自行购买手提电脑。但须在申请单核 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购买动作,超出则申请无效; 4.4 所购电脑为个人财产。公司每月所发放电脑补助款已包含维修费用补 助,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维修或升级费用。私人电脑之配备、扩充、升级 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 4.5 申请电脑补助者,公司不再另外配给电脑,电脑使用过程中仍必须严格 遵守公司软件相关使用规定,不得使用非法软件。 4.6 在公司办公必须使用已核发补助的电脑,电脑部将随机盘查,如有发现 使用的是其它电脑或经常不带电脑上班、且无正当理由占用公司其它电 脑,将从发现当月起停发补助并不再补发; 5、注意事项 5.1 所购笔记本电脑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及出借。若有转让及出借, 公司有权停发补助。 5.2 若员工离职,应将公司资料刻盘留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因公在集 团内部调动的,补助款改由新公司承担。补助期间继续使用原手提电脑,不再提供其他设备。 5.3 补助期满,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手提电脑的,经电脑部认定后可另行 申请。 6、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附:《笔记本电脑补助申请表》 《电脑补助发放台帐》 《软件使用承诺书》

010412员工福利津贴及奖励管理办法

浙江三鼎织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员工福利、津贴及奖励管理办法 Q/SDZG 01.04.12-2011 1 目的 为鼓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集团“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文化留人”的用人理念,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结合本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织带集团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集团行政中心为三鼎织带集团福利、津贴及奖励政策的出台,制度制订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执行机构。 3.2 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为本公司福利、津贴及奖励办法实施归口管理部门和执行机构。 3.3 集团总裁、副总裁、行政中心总监为集团福利、津贴及奖励费用审批责任人,各子公司总经理(副)为本公司福利、津贴及奖励费用权限内审批责任人。 3.4 集团资金部为福利、津贴及奖励基金专项账户掌管部门,工会参与监督福利、津贴及奖励基金收支及费用使用情况。 3.5 集团审计稽查处为福利、津贴及奖励费用使用审计稽查部门,定期开展基金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 福利、津贴及奖励内容 集团福利、津贴及奖励项目分为三大方面,一是为员工娱乐活动、医疗保健、节目礼品(礼金)等实施的福利,二是为针对员工所在岗位的特殊性实施的津贴,三是为针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而实施的奖励。 《三鼎织带集团福利、津贴及奖励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3、4、5、6。 5 福利、津贴及奖励基金来源 福利、津贴及奖励基金来源主要以集团拨款为主,以其他收入为辅,如废品

变卖收入、基金利息收入、上级部门奖励收入、工会会费收入等。 6 福利、津贴及奖励实施要求 6.1 各部门、各单位要熟悉现行的福利、津贴及奖励政策、办法,对员工做好宣贯工作。同时,要精心计划安排,使用好各项福利、津贴及奖励费用(其中,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老员工返厂奖励等政策根据实际的阶段性招工需求可作相应的补充调整措施)。 6.2 各单位根据政策和实际需要,列出符合享受福利、津贴及奖励条件的人员名单,按审批流程报批(审批流程见附件1、2),经批准后的人员名单报行政中心备案。 6.3 各类津贴、奖励经审批后方可兑现,对虚报、误报、漏报、挪为他用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照《行政奖惩制度》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4 各类福利、津贴、奖励的审核审批权限参照当即下发的《审核、审批权限配置表》执行。 7 其他 7.1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7.2 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12月首次合并,本次为第二版第三次修订,对其内容、条件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以及相关内容的合并。 7.3 本管理办法自总裁批准后2011年01月01日起实施,本管理办法内有特别备注说明实施日期的以备注说明为准,其它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实施之日起《员工福利、津贴及奖励管理办法》Q/SDZG 01.04.12-2009同时废止。

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办法

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电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鼓劢员工提供个人笔记本电脑作为办公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电脑补贴说明 一、补贴适用情况 1、已过试用期的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公司未提供电脑作为员工办公之用,员工将个人笔记本电脑用作办公电脑。 2、公司为员工购买配置了办公电脑,因工作需要,将其办公电脑调配给其他人员使用,员工改用个人笔记本电脑办公。 3、个人笔记本电脑配置必须满足公司办公需求。 二、补贴不适用情况 1、公司存有适用的闲置办公电脑,员工必须优先选择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若选择使用个人电脑办公将不享受电脑补贴。 2、员工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期限内若改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补贴自改用之日起停止发放。 3、员工离职之日起当月补贴停止发放。

4、财务部不允许使用笔记本电脑,如有需要,需总经理审批。 5、其他部门由副总经理审批,是否可以申请笔记本补贴。 三、补贴期限 长期(配置较低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电脑除外)。 第四条电脑补贴的管理 一、补贴发放标准:150元/月。 二、电脑使用三年之后配置相对较低,已经影响正常的工作效率,员工需要更新笔记本电脑,并在综合管理部登记,否则将不再给予补贴。 三、员工享受笔记本补贴期间,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如游戏、电影、小说、购物等,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补贴的50%。 四、员工享受补贴期间,笔记本修理及维护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五条电脑补贴申请流程: 一、符合补贴适用情况的员工,向部门(监理部)负责人提起书面申请,并由部门(监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将已批准的申请递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附则

高校各岗位和业绩津贴管理规定

高校各岗位和业绩津贴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岗位和业绩津贴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校内津贴必须在考勤、考绩基础上发放。年度考核属基本合格者,从下一年度起减发3个月校内津贴;年度考核属不合格者,从下一年度起停发全年校内津贴。 (二)对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出国探亲、自动离职、解聘、拒聘或停发工资的人员,由发生出国、离职、解聘、拒聘的下个月起(停发工资的当月起)停发校内津贴;对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由变动的下月起按新的岗位发放校内津贴。 (三)经学校批准在职学习、进修等人员的津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对于脱产学习、进修人员,从办理相关手续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岗位和业绩津贴;对于不脱产进修、在职提高的人员,能够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经二级单位申报,人事部门审批,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和业绩津贴。 (四)退休人员自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岗位和业绩津贴;课时津贴按照二级单位发放计划核发。 (五)新来(回)校工作的人员,从报到之日开始考勤,从考勤满一个月后的下一个月起,依据考勤结果和所在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和业津贴标准。 1、新调入人员,来校工作的当年和第二年可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级,第三年起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2、学院培养的硕士人员,回院工作的当年和第二年享受相应专

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级

。 3、新参加工作的博士(含内部培养),来校(回校)工作的当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含内聘职务)的最低级标准,来校(回校)工作的第二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含内聘职务)的最低级标准,第三年起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4、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及以下人员,六个月以内执行见习期的岗位和业津贴标准,见习期结束的第一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最低级别津贴标准,之后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5、对于当年评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职文件公布的当年可享受同等级别的最低一级,第二年正常参加评定。 (六)岗位和业绩津贴标准中的职务,是指现岗位聘任的职务,不在岗人员不享受岗位和业绩津贴。 (七)工作人员的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岗位和业绩津贴从聘用岗位的下月起,按标准中新任职务对应的标准金额执行。从事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和教辅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中,副职主持工作的,可按照正职对应的岗位和业绩津贴标准执行。 (八)兼职教学秘书(或综合秘书)比照科级员业绩津贴标准核发;各兼职分工会主席、兼职党支部书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工勤岗位的班组长,每月享受兼职津贴50元;辅导员和(一、二年级)班主任津贴为100元/月,辅导员编制总体上按1:200师生比配备,对辅导员缺编的教学院,其缺编指数按科员标准核发兼职人员业绩津贴;

公司津贴管理制度(最全最新).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津贴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津贴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津贴结构 2.1 津贴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津贴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津贴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津贴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津贴是法定津贴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津贴: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津贴。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津贴: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津贴。包括活动基金、节

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津贴: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津贴。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津贴: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津贴。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津贴等。 第三章法定性津贴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津贴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通用性津贴

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的管理,并使之纳入公司的激励机制中,为公司管理效率和企业文化及形象的提升服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的责任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 修订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1.2.2 适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劳务工、兼职、实习生除外)。 2.0 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 包括职务津贴、技术津贴、特殊津贴等。 2.1职务津贴 根据在公司内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一旦有所调整,职务津贴随之调整,领取职务津贴的管理人员不再计算加班费,职务津贴标准如下:

2.2 技术津贴 岗位技术要求高于岗位职级等级的,有特殊技能的和有中级以上国家技术类职称的人员,给与技术津贴。 2.2.1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二级)的津贴标准:200元月.人。 2.2.2高级职称的津贴标准(或职业资格高级):300元月.人。 2.2.3教授级高工的津贴标准:500元月.人。 2.3特殊津贴 拥有特殊专利技术或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人员可享有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须由本人申报,并经上级主管-分公司经理-人事部-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3.0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 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用车补贴、异地补贴、书报费补贴等。 3.1交通补贴 本福利规定适用于非公司提供住宿或交通工具的在职员工。补助标准如下:

3.2通讯补助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需要对需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及费用标准进行核定,按照行政管理制度中通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如下:(单位:元/月) 3.2.1 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另行处罚; 3.2.2本人在每个月的25号前将本月通讯费的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领取充值卡; 3.2.3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综合部→综合主管副总; ?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3用车补贴 行政级别为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由公司配车;分公司总经理(含)以上因务需要经常用车,但目前尚未配车辆者享受每月2000元用车补贴。用车补贴与交通津贴不得同时享受。 3.4异地津贴 因业务需要,长期派驻在外地工作,且劳动关系建立在北京的员工,标准为100元/天,根据外派员工实际工作日发放,且不能同时享受交通津贴、 3.5书报费补贴 是指员工为使本人职业技能不断提升所需购买的有关专业报刊书籍,公司给予报

公司使用个人电脑补贴管理规定

电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电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发放员工的电脑补贴,特制定本规定。 二、电脑使用说明 1、公司根据需要可为必须使用电脑的岗位配备电脑,其中每个项目组配备电脑数量不超于3台。 2、公司电脑维修费用按规定比例由其固定使用人担负,按其领用时电脑购买年限为标准,维修费比例如下: 全新:个人承担100%;1年:个人承担80%;2年:个人承担60%;3年:个人承担40%;4年以上个人承担:20%。 3、连续使用公司电脑3年以上,3年后该电脑归个人所有。 4、公司鼓励员工使用个人电脑办公,并给予费用补贴。 二、个人电脑用于办公的补贴说明: (一)补贴适用情况说明: 1、公司未配备电脑给必须使用电脑办公的岗位员工,员工将个人电脑用作办公电脑,可享受电脑补贴; 2、公司为员工购买配置了办公电脑,后将其办公电脑调配给其他人员使用,员工改用个人的电脑办公; 3、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以便于工作携带。 (二)补贴不适用情况说明: 1、公司存有适用的闲置办公电脑时,员工必须优先选择使用公司提

供的办公电脑,若选择使用个人电脑办公将不享受电脑补贴; 2、财务部不允许使用个人电脑,如有需要,需总经理特批。 (三)补贴期限情况说明: 补贴期限为三年,补贴第一年内出现问题公司将不再给其配备电脑。 (四)电脑补贴的管理: 1、补贴发放标准:1000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以半年为周期,每半年内放弃使用自己电脑办公或主动离职人员,不予发放期间补贴。使用个人电脑最多补贴3年;电脑补贴最高限额为3000元。 2、本规定发行之前,使用个人电脑办公的员工(必须使用电脑办公的岗位),自其使用时间算起,按规定给予补贴。 3、员工享受电脑补贴期间,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比如游戏看电影等,发现一次,扣发补贴的百分之十。 4、员工享受补贴期间的笔记本维护由个人处理。 (四)、电脑补贴申请流程: 填写发起笔记本补贴申请,获批后,将申请交与财务,作为支付补贴凭证。 三、纪律规定 1、办公电脑内严禁安装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其它应用软件,一经发现,予以通报警告。 2、未征得本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一经发现,予以通报警告;、。 3、严禁任何员工将公司的投标报价资料、分包和材料的招标文件、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 3. 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 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 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 *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 (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 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 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 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5. 3工程项目津贴的标准: 5.3.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在广州市内的,按工程造价划分津贴标准: 1)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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