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心得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心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世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全球贸易的规范化越来越提上议程,采购法务与采购合同的知识已泛化成为了每一位经济主体的贸易基础。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中国成为全球采购与供应的重要市场,对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学习是每一位涉经济贸易的主体所必须的。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作为商学院的我们,作为将来社会经济主导主体的我们,对采购、合同管理的学习更是必不可少。

在大三的第二学期,我对《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一书的学习总结有以下心得。

一、买卖合同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是民事上对狭义合同的定义。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一致的协议。

在社会经济贸易过程中,合同的订立是对双方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合同成立即生效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希望和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已经生效,就对要约人产生拘束力,要约人不能随意撤回和撤销要约,也不得随意更改和变更要约。当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并表示同意要约、接收要约的条件和愿意与要约人达成合同是,受要约人即作出了承诺。

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均有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义务,且本着合同履行的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来履行合同。

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进行交易时,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同样有法律适用,从中保护着各方的权益。合同的法律适用是指在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方面发生的问题,适用什么法。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是因为当事人的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收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而合同上的内容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既有利于维护人们的公共利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道德。由此可见,合同是经济交易过程中一种公平、最佳的约定双方当事人选择。

二、政府采购

在学习政府采购之前,我一直以为政府采购离我好远,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百姓看政

府公布预算,除此之外与我毫无关系。然而,当我学习了之后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程序,利用财政性资金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看着这样的定义,字面上理解政府采购是政府机构的内部行为,真的与百姓无关,但是,其实政府的实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但不包括国有企业。这里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是随处可见的,就连我们如今身处其中的地方——学校,都是政府采购的实体范围,而政府采购所使用的资金是财政性资金,这种资金的来源也是与百姓息息相关,所以说,政府采购不只是政府的事情,作为普通基层的一份子,我们应该熟悉政府采购过程的事宜,了解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操作合理性,从中间接监督政府行为,从而保证人们利益。

在政府采购的学习当中,最重要的是了解政府采购的范围,即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哪些。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货物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器具等,具体分为通用设备类如小轿车、专用设备类如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类如办公桌、现代化设备类如电脑、日常办公用品类如纸笔、药物类如成品药等;工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修建、拆除、修缮或翻新构造物及其所属设备以及改造自然环境,包括兴修水利、改造环境、建造反房屋、修建交通设施、安装设备、铺设下水道等建设项目;而服务则是指除货物或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购,包括专业服务、技术服务、维修、培训、劳动力等,包括车辆的维修、保险和加油类,会议、大型接待及医疗保健服务类。对于这些政府采购的对象,我们都应该了解甚至熟悉,因为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工作环境就要设计这样的采购问题,及时不是政府部门,企业部分的工作环境也是使用这种采购的划分,所以,对于政府采购我们都应该好好学习,掌握与现实息息相关的知识点,为以后的工作环境争取利益奠定基础。

三、相关法律

与采购相关的法律包括竞争与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知识产权法。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中,通过学习,我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以及调整范围,掌握了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保护法为消费者设立了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九项权利,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结社权、获取相关知识权、受尊重权以及监督批评权。其中结社权是指消费者想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而相对地,经营者有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

的标记的义务、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保证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和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我们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就经常听到“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根据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三包”或者其他责任是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而如果经营者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其内容无效。这些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见的,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些规定,就有可能在与经营者交涉过程中处于弱势,这些法律规定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我们应该了解、熟悉的。

总的来说,在这个学期《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的学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现实生活中与经济交易有关的合同、招投标、采购以及相关法律,这些知识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须知道的,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获益良多。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n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H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H 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虽明细表。 (2)商品的质H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虽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 并注明其标准;对实彳了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苞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虽、标 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 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 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 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

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虽上验收和在质虽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虽、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虽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 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 篇二:采购合同要素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规格型号、材质、数虽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 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题及答案

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65分钟。 第一部分为案例题,请分析案例回答。第一部分有两道必答题,每道题25分。共50分。 第二部分为选答题,第二部分共有四道题,请回答其中任意两道题。每道题25分,多答题目不计分。共50分。 2004年5月1日,宏达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林去上海出差,参观一个纺织品交易会时遇见绿叶制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潇,李潇就是五林的大学同学,两人多年未见,中午聚餐时李潇说:“公司生意一直不错,最近又接了一个美国贸易公司的订单,但现在公司面料存货不多了,我这次来就想采购一批布料”五林听后表示,她公司正巧有一批布料要外销,价格公道。于就是两人一拍即合,口头达成了布匹买卖协议,其中约定:宏达公司向绿叶公司出售布匹5万米,绿叶公司在收到全部布匹后支付给宏达公司货款人民币10万元,由宏达公司负责办理货物托运手续,交给李潇指定的承运人某物流公司。 口头约定后,宏达公司很快就从仓库调动了5万米布匹交给承运人某物流公司。2004年5月10日,货物运抵绿叶公司所在地,某物流公司通知绿叶公司提货。然而,绿叶公司收到布匹之后,一直未向宏达公司付款。为此,宏达公司打了几次电话催款,绿叶公司说,由于赶上雨季,运出的布匹受到雨淋而变潮发霉,已无法使用,因此,绿叶公司拒绝付款,并要求宏达公司尽快派人来处理这批发霉的布匹。 王林得知这个消息后,于5月13日飞往绿叶公司所在地查瞧布匹,经与技术人员商议后确诊布匹就是因路途遭雨受潮而发霉的,基本已无法正常使用。对于这个问题,王林认为,货物就是按时发出的,宏达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因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绿叶公司仍应依约付款,绿叶公司听到这话后,断然拒绝付款,并额外要求宏达公司支付布匹占用的仓库保管费用人民币3万元,双方分歧很大,王林与李潇商谈过几次,但一直没有达成共识。眼见货款一天一天拖下去,宏达公司终于失去耐心,于6月1日向绿叶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绿叶公司得知此事后,也向法院反诉宏达公司。 宏达公司向法院诉求绿叶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并承担王林来查瞧布匹的交通费与住宿费以及相关的诉讼费用。绿叶公司则要求宏达公司立即妥善处理这批5万米的布匹,并支付有关的仓库保管费用。在答辩状中,绿叶公司认为口头合同就是无效的合同,这个合同自始无效,所以这批布匹买卖的风险应由宏达公司承担,而宏达公司坚持认为口头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谁违约,谁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受案法院经过开庭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查询有关证据,最后判决绿叶公司应宏达公司支付全部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采购合同是《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作为买方的一种表现形式,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不注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将会引发诸多的合同纠纷,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方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方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源头。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结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

资格,一般是查验对方的三证是否齐全,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以往经验,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公司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通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在此将流程简要梳理如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合同概述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一致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 2、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可能形成合 同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内容 1、从法律文书上看,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条款 2、从法律关系上看,合同的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 合同条款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2、合同的主要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也称为默示条款 4、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 a、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b、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市场价格履行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支付不动产的,在不 动产所在地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 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f、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随附义务,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的,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意义的,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是决定合同的类型,而是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 合同订立:又称为缔约,是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谈判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是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体。 合同成立的要件 1、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 2、必须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 3、合同成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4、以上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另外还包括一些特别条件,如实践性合同,以实际履行为

自考本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自考本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合同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1。。。。。. 2.。。。。。。 3.。。。。。。 三.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试合同与不要试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合同条款 1.提示性合同条款 A.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B.标的:货物、劳务、工程项目 C.数量和质量 D.价格或酬金 E.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F.违约责任 G.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4.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同形式 1.合同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2.口头形式 3.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四.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合同订立与成立 1.合同的订立 2.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约 A.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B.要约邀请 C.要约的法律效力 D.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E.要约的失效 4.承诺与反要约

A.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B.对价 二.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的概念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3.合同生效的要件: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 三.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合同的原因 3.合同的部分无效 四.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3.撤销权的行使 五.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述 2.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4.无权处分行为

年度采购合同

年度采购合同 年度采购合同 采购商(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_ (以下简称“产品”)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总则部分 一、标的物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以下空白 总计 (含17%增值税)

,: RMB(大写): 1.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产品数量计算,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壹年,且所供全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的3<#990099'>0日内无息返还。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采购商的价格调整。 3.标的物的用途(即明确用于行车的合同号、用户单位、行车规格型号、几台行车) 4. 乙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所负责供应类别的配套产品应储存一定的库存,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月保证需求。 5. 具体的标的物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该按照甲方采购订单下达的规格、数量、品牌及订单上载明的要求进行设计、生产,不得超计划供货。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交付甲方要求地点,并注明收货人姓名、电话(后附送货清单格式)。 2、产品应于本合同生效后订单下发之日起日内把货做好,待甲方通知时发货,交付至采购商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交货时必须附带双方订货资料,包括合同、技术协议、图纸等) 3、乙方送货时间为每周一,周六,非特殊情况且应甲方要求应避开周日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答案对照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答案对照 (一)知识点详解 1. 合同条款概念类型P7 概念:当事人依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他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 提示性合同条款内容: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是指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标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有货物、工程、服务三种)③数量和质量(是确定标的的客观标准也是衡量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④价款和酬金(取得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向提供的一方所支付的货币)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⑦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 2. 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他,合同就不能成立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质与量。类型有三种:①由法律直接规定②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③由当事人约定。 默示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类型有三种:①法律未规定也不是合同性质和类型所必须具备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②当事人未写入合同当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③特意待定条款,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条款。 3.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P11 合同权利:合同权利又称给付请求权,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 特征:①合同权利是请求权(合同权利的实现只有债务人的给付才能实现)②合同权利是受领权(债权人应当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这是合同权利的本质)③合同权利是相对权(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的给付,不能请求合同 之外的第三人为给付)④合同权利是平等权(同一个客体之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在清偿上也无先后顺序之分)⑤合同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合同关系所固有的决定合同类型的义务。从给付义务:不具有独立意义,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确保债权人利益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附随义务: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在任何合同中都存在,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4. 合同的订立及成立要件 概念: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交互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合同的成立是指:一种事实的状态,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成立要件:①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体现的是利益交换,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是不存在的)②必须对主要 合同条款达成一致③遵循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5. 合同生效的概念,要件及与成立的关系P28 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常说的法律效力。 要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能够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思) 。 ②意思表示真实(表意人的表意行为应当真实的反映其真实的想法)。③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的表 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意思表示是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的)。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如果法律 明文规定了合同的形式,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成立与生效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手续办理后才生效,实践性合同标的物交付时生效。 6. 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原因。(09 真题)P31 概念: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不发生合同当事人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特征:①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②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预。(法院不待当事人请求就可依职权主动审查合同是否有效)③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性。(当事人订立无效合同 以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④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被确认无效便产生溯及力, 自订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 原因:①欺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的强行性规定的。 7. 可撤销合同概念、特征、原因。P36-40 概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某年样卷(doc 8页)(1)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2010年样卷(1)本试卷分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65分钟。第一部分为案例题,请分析案例回答问题。第一部分有两道必答题,每道25分,共50分。第二部分为选答题,共有四道题。每道25分,多答题目不计分,共50分。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

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一必答题。(本部分共2道题,每道25分,共50分)本部分问题与案例有关,应结合案例信息回答问题。 1.a) 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归 责原则有哪些?中国合同法采用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15分) b)本案中纺织厂是否组成违约?为什 么?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10分) 2.a)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5

采购人员必备的法务知识和合同风险管理培训

采购人员必备的法务知识和合同风险管理培训 ●课程收益 有很多人以为担任一家公司的采购并不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殊不知从供应商选择到供应商管理,其中蕴藏着诸多学问和技术。而如果您希望成为一位精通采购工作的专业人士,那么,了解采购合同及其相关的人生中最幸福的就是身体健康 法律知识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技能。您是否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合同谈判和合同管理的重点?您是否能将法律变成帮助您工作的一种实用工具?如果您有这样的期望,那么相信您必然会在学习完这门课程之后有相当的收益。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采购合同的准备 一、如何对供应商对进行法律资格审查? 二、谁有权代表企业进行合同谈判? ----代理与授权问题 三、准备好你的合同文本:为你的合同谈判画图 第二部分:采购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一、采购合同通常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二、解析各类型的采购合同条款 ----不同种类的采购意味着不同的合同谈判重点 1、分析常规物料采购:进一步了解框架合同 2、分析一次性设备采购 3、分析服务采购 三、从合同成立到合同生效 1、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 2、不同情况下的合同生效 四、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的确定及采购合同签订地点的选择 1、合同的签订时间如何确定? 2、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地点? 3、合同签订地点对合同的执行到底有什么影响? 第三部分:采购合同的管理与执行 一、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与重点 二、合同执行 1、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把握的原则 2、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何洞察与控制风险? 3、付款前的再次审查 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的变更与发生争议时的补救 一、采购合同面临变更时怎么办? ----再次磋商以便合同修改 二、发生争议后的补救措施

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一: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受甲方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对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成交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项目编号号。 2.项目名称:。 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1.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

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2.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到采购中心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四、履约验收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2.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应在验收时提供该设备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 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

07年5月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采购与供应基础文凭 Foundation Diploma in Purchasing and Supply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Developing Contracts in Purchasing and Supply

A部分(SECTION A) 请仔细阅读并分析以下案例,然后回答问题1和问题2。 You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carefully read and analyse the information in the case study before attempting to answer questions 1 and 2. 案例: 2003年8月,天津的A公司为了满足中秋节市场上对月饼的需求,打算购入一批月饼。A公司业务员通过网络搜寻,发现海南的B公司有货,且价格适中,于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与B公司销售人员多次进行信息往来。2003年8月24日,双方就月饼买卖的规格、价格、数量、付款等事项通过电子邮件达成协议,其中交货日期为2003年9月10日以前。 正当B公司销售人员准备组织货源时,B公司销售部经理却认为仅凭电子邮件形式,很难说合同已经有效成立,于是告知销售人员将电子邮件的内容打印出来,签字后用特快专递寄到天津让买方A公司签字。销售人员按照指令,在2003年8月27日发出特快专递,注明“本函为对以往电子邮件内容的确认,如欲订立合同,请于五日内,签字后同样以特快专递形式将本函寄回至我处,过期不候”。 A公司于8月29日收到专递后,立即在上面签字盖章,并在当日通过特快专递将确认函寄回海南。按照特快专递的正常速度,两日之内应当到达海南,但由于南方各航班因暴雨而延误,直到2003年9月4日才送至卖方B公司。B公司收到确认函后认为,有效日期已过,加上中秋时节客户很多,便不再理睬此事。2003年9月10日,A公司督促B公司履行交货义务,但B公司认为,合同并未成立。2003年9月12日中秋节后,A公司以B公司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Case: In October 2003, Company A, based in Tianjin, intended to purchase a batch of mooncakes to fulfill the demands for the coming Mid-autumn Day. A clerk from Company A searched the Internet and found Company B (In Hainan) has mooncakes in stock with reasonable price. He contacted Company B through email for some time. On 24th October 2003, the two companies set up a email agreement, stating the details such as prices, specifications, quantity and payment, etc.

自考本: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合同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1。。。。。. 2.。。。。。。 3.。。。。。。 三.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试合同与不要试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一.合同条款 1.提示性合同条款 A.当事人的名称、XX、住所 B.标的:货物、劳务、工程项目 C.数量和质量 D.价格或酬金 E.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F.违约责任 G.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4.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 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同形式 1.合同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2.口头形式 3.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 四.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合同订立与成立 1.合同的订立 2.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约 A.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B.要约邀请

C.要约的法律效力 D.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E.要约的失效 4.承诺与反要约 A.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B.对价 二.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的概念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3.合同生效的要件: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三.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合同的原因 3.合同的部分无效 四.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3.撤销权的行使 五.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述 2.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4.无权处分行为 5.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撤销权、催告权 六.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一.履行的概念 二.履行的原则:适当、协作、经济合理、情势变更 三.履行的规则:主体、标的、期限、地点、方式、费用 四.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1.合同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担保的种类 A.人保、物保、金钱保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

法务合同复习资料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第一章合同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考权利 1.2.1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A、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B、标的C、数量和质量D、价款和酬金E、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F、违约责任G、解决争议的方式) 1.2.2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他,合同就不能成立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质与量。类型有三种:A、由法律直接规定B、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C、由当事人约定 2.默示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类型有三种:A、法律未规定也不是合同性质和类型所必须具备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B、当事人未写入合同当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C、特意待定条款,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条款。 (3)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救济 顺序: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救济方法: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和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标的为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可以要求对方随时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形式:口头与书面、推定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传真、电子数据、电子邮件)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购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所谓签订确认书,实际上是最终作出承诺。 推定形式: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作出一定或指定形为作承诺,合同成立。例2011年中的送水泥,之前合同未成立,但A公司送了2000吨水泥,B公司接受了,买卖合同即告成立。商店自动售货机,顾客投币,售货机给货,买卖合同成立。 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特征: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2.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3.格式条款的要约具有广泛性4.格式条款以书面形式为原则。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1.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

☆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1)(2008-10-27 22:24:59) 标签:采购杂谈分类:采购-学习笔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广义概念:指任何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的狭义概念:仅仅指民事意义上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案例1: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工商局收取的摊位费主要用于建设市场时的贷款.2000年1月,工商局根据有关部门疏通轻工业批发市场消防通道的要求,将该200户个体户的摊位迁移到批发市场后面的露天地,后又转移到不属于工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场".这两次摊位的转移并没有征求200户个体户的意见,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0户个体户诉至法院请求工商局返还摊位费,赔偿营业损失.工商局则认为其与200户个体户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收取的摊位费属于行政收费,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工商局对于批发市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又是该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局对该批发市场进行的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行为不受合同法的调整;但作为该批发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工商局则成为民事主体,它与其他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收取摊位费的行为是民事行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因为应收到民事法律的调整.故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对此案进行审理. 二.合同的特征: 主体特征: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当事人,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客体特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 形式特征: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和载体. 建立法律关系的意图:当事人应当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 中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购销合同(法务办)

购销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购买乙方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料工程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用于下述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价及计划数量等 货物名称规格 型号 材质、性能参 数等(或执行 的技术质量 标准) 品牌 或 厂家 单位 单价 (元) 计划 数量 备注 备注 第三条货物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的约定:

。 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乙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上述规范(标准)均不存在的,应满足其正常的使用性能要求。 货物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本次交易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 货物质量还应符合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报送甲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乙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乙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鉴于甲方对货物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乙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年月日时前交付全部货物; (2)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交付。 第五条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工程现场并吊卸至甲方指定的具体位置,运费及吊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货物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包括合同约定的附件等)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数量的验收(或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 外观质量的验收内容及方法: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A-标准答案

贵港职业学院2007-2008学年度下学期期末考试 2007级(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B (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A .21 B .31 C .41 D .51 2.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 A .放弃购买 B .不购买 C .继续试用 D .购买 3.分期付款买卖,在双方约定的价款支付的条件成就前,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负担为: A .买受人 B .双方各负担50% C .出卖人 D .双方均不负担 4.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标的物的价款执行政府定价。后因甲逾期交货,遇价格上涨。则标的物的价 款:( ) A .按照原价格执行 B .按照新价格执行 C .按照原价格和新价格的平均价格执行 D .按另行约定价格执行 5.一般来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A .要约发出的时间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的一段时间内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居住地的时间 6.“已经成立的合同在某种事实的发生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属于 的合同。 A .附生效条件 B .一般 C.附解除条件 D.附期限

7.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承担违约责任. A.债权人B.债务人C.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 D.第三人 8.下列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有. A.国家机关B.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D.企业法人9.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债务,但在2001年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此时两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消失,这种情况被称为. A.抵消B.混同C.免除D.解除 1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买卖2000万元货物的合同,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纳定金作为担保,则乙公司最多需要交纳多少定金. A.40万元B.100万元C.400万元D.1000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买卖合同的基本属性为: A.双务B.无偿C.有偿D.实践E.诺成 2.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种买卖合同包括有: A.分期付款B.拍卖C.招标投标D.试用买卖E.样品买卖 3.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 A.保管B.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C.标的物瑕疵担保D.交付标的物 E.检验 4.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时负有保管义务,买受人可以紧急变卖下列中()的物品: A.钢材B.海鲜C.蔬菜D.水泥E.水果 5.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包括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显失公平的合同 C.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D.对价款发生争议的合同E.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6.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重点

(必须做笔记,切忌偷懒!对考过的也要认真对待,对历年的试题和课本后的样题要不折不扣地掌握) 09年05月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合同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概念【掌握】(P3)(已考试过080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力的当事人一方又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又称为债务人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合同的概念而又不同的理解,合同是一种协议,合同是一种允诺。 了解合同广义与狭义的概念。 广义的合同是指任何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 狭义的合同仅指民事上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三个)【掌握】(P4)(已考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 2.合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条款(了解)(P7) (一)提示性的合同条款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和质量(4)价款或者酬金(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P10 1.由法律直接规定。2.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 3.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三)合同的普通条款的内容(也称为默示条款)P10 1.法律未直接规定,也不是合同本身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 3.特意特定条款。 ●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掌握】(P11-12) 又称合同债权,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1请求权2给付受领权3相对权4平等权 5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合同义务 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的,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不具有独立意义的、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不决定合同的类型。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与效力(P17) 合同的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状态和过程。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一种状态,主要标志就是订约方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其要件为: 第一,必须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合同当事人。 第二,必须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 第三,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的概念及构成条件及具有的特点【掌握】(P 18) 概念及成立要件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且一旦要约被对方接受即可对提出要约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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