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_16-2008_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8.1住宅(公寓)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公寓)照明宜选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当因装饰需要选用自炽灯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
2灯具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房问的功能而定,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并宜选用节能型灯具。
3起居室的照明宜满足多功能使用要求,除应设置一般照明外,还宜设置装饰台灯、落地灯等。高级公寓的起居厅照明宜采用可调光方式。
4住宅(公寓)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问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公寓)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5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
6卫生间的灯具位置应避免安装在便器或浴缸的上面及其背后。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
7高级住宅(公寓)的客厅、通道和卫生问,宜采用带指示灯的跷板式开关:
8每户住宅(公寓)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10.8.1的规定。
表10.8.1每户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
9住宅内电热水器、柜式空调宜选用三孔15A插座;空调、排油烟机宜选用三孔10A插座;其他宜选用二、三孔10A插座;洗衣机插座、空调及电热水器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
10每户应配置一块电能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能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预付费、远传计量的电能表可除外),电能表出线端应装设保护电器。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11住宅配电箱(分户箱)的进线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分户箱宜设在住户走廊或门厅内便于检修、维护的地方。
12住宅分户箱内应配置有过电流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问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除壁挂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3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1.8m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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