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为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有效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到用户,达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目的,制定,本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者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购进食品,要对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登记,内容包括:

二、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七、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包括生产单位、承运人及联系方式,产品产地、名称、数量等内容。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1.1对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个人化 生产、包装生产、成品入库,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1.2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用于生 产,合格的成品输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数据及个人化部生产全过程。 3.职责 3.1数据及个人化部职责 3.1.1 数据及个人化部负责制定《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 3.1.2 当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数据及个人化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3 个人化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的标识控制; 3.1.4包装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包装材料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原料仓库职责 3.2.1 负责对所有工序的产品(半成品)及成品标识控制; 3.2.2 负责对所有原材料、辅料标识控制,并做好收发料记录。 3.3 质量部职责 3.3.1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

3.3.2 当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安全策略部职责 3.4.1 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状态标识方法及意义,并对车间日常使用的生产记录表格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复查; 3.4.2 当产品发生数量差异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将介入追溯工作。 4.工作程序 所有的生产过程需严格执行标识制度规定及生产记录表格的填写,便于追溯。 4.1标识控制 4.1.1 原则上,各生产车间不允许同时生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的产 品,做到“一单一清”。 4.1.2 更换标识时,应除掉旧标识或用新标识覆盖旧标识,一个产品或原材 料、辅料上只能有一种标识内容。 4.1.3 原材料(主要指待个人化的卡基)、辅料(主要指包装材料、标签贴纸以及安全材料)的标识。 4.1.3.1当卡基及辅料转入转出生产车间时,物料周转箱上应用笔注明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工程单号、批次号、卷号、数量、状态、转入转出日期。 4.1.3.2 各生产车间需按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不同生产状态进行分开放置。 4.1.4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4.1 各生产车间应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如警示标线、标示牌、隔离栏等。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1食品可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客户和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南充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议

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 建议 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议2010-11-30 16:55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议 晋中市政协委员冀鹏丞,民盟晋中市信息中心郭俊芳反映:近年来,"三鹿奶粉"、"苏丹红"、"红心鸭蛋"、"毒蔬菜"等农产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直接或间接地危及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对整个社会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关注农产品的安全与卫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已刻不容缓。 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总体不高,他们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病、虫的防治不科学,且难以对农户的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违规使用国家明文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现象严重,致使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很难保证,且农药、化肥残留对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2.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能力较弱。农产品检测机构尚不完善,监测工作尚未制度化,检验依据的标准数量不足、配套性差,对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缺乏完善的检查体系和相应的评价分析手段,质检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三大体系基础薄弱,通过认证的农产品比例低。这些因素均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3.开放的农副产品销售市场,降低了农产品市场销售的准入门槛。农产品销售比较自由,既有批发,又有零售,还有转手倒卖。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的多元化,使优质农产品不能实现优质优价,既降低了生产经营者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又使农产品流通的市场监管难以到位,一些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仍有销售渠道,发生问题无法追根查源,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一个严重的问题。 4.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机制发育不良,基本呈现这样几个特点:①小规模、大群体。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市场销售参与个体与群众多,但规模小、层次底、社会组织化程度低。②对参与农产品流通的"门槛"较低,甚至根本没有限制,参与流通的主体参差不齐,很难产生较大规模和实力的产品流通企业。③农产品流通市场以政府组织和农民个体为主,两者的对接缺乏中间组织

2020版新安全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清单要点 依据2020年修订新安法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清单要点 目录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3)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5) 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6) 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8)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0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04、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0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06、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

产品质量问题追溯制度

发文:品管部版本号:A0 文件编号:FSM/DW-PG-ZD01 质量问题追溯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产品在原料采购、成品生产、销售储存等相关过程的质量安全,对该相关过程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适当标识,以区分不同的产品、规格、批次及原料来源,便于对发生质量问题的追溯,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利于产品的追根溯源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对产品标识的使用控制和发生问题进行质量追溯,并对产品进行召回做出了具体的适当的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在原料采购、成品生产、销售储存等相关过程的质量安全的标识,及发生质量问题时的追溯响应。 三、职责: 1、品管部负责产品在生过程中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入库暂存产品标识方法的制订和监督检查,及进行追溯时的组织协调工作。 2、生产部负责在产品生产相关过程中的标识,及进行质量问题时的追溯响应。

3、原料部负责原料的标识和相关资料记录的管理确认。 4、各工序负责对本工序的产品进行标识及必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四、工作程序: 1、产品标识的方法: A.品管部负责对确需标识的产品进生产过程进行方案设计,并制定《产品标识法》,做到其标识符合产品的实际需要,经生产管理部长批准并送品管课,采购各一份备存。 B.对确需标识的产品一般采用标牌,标签及包装等标识方法,具体按《产品标识方法》的规定执行。 2、标识的使用: A.原料的标识: 采购原料以户为单位,的产品检验合格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负责作好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进库时间、规格、等级、数量、重量、储存条件、温度等。并按序编写采购的产品批号,各类存放物资定置存放,做到帐、卡、物一致。 B.半成品的标识: 产品标识一般采用标签、标牌或包装,确需逐一标识的过程产品,由操作工逐一标识并保持。 C.成品标识: 采用标签、标牌或既定包装对产品进行标识,注明其名称、等级、生产批次,并注明所生产的成品与所用的采购产品的批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追溯 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需 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是X整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 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 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 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 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 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 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 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 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

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 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 提升食品安全,根据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 会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等法律法规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 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 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 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 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 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 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 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 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 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953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 Model of Product Quality Traceability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

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

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东莞市领鲜源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追溯制度 1 目的 以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确定产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有需要时实现追溯。 2 范围 产品接收、生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3.3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 4 定义 4.1 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 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 产品属性:品名、规格、批号、编号、生产日期、数量等;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加工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5.2.1 原材料、外协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5.2.2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

食品安全溯源制度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 词条释义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最早是1997年欧盟为应对“疯牛病”问题而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政府进行推动,覆盖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终端销售等整个食品产业链条的上下游,通过类似银行取款机系统的专用硬件设备进行信息共享,服务于最终消费者。一旦食品质量在消费者端出现问题,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上的溯源码进行联网查询,查出该食品的生产企业、食品的产地、具体农户等全部流通信息,明确事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此项制度对食品安全与食品行业自我约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体系运作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建立由政府主导推动,通过食品产业链上的各方参与来进行实现。其中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肉牛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零售企业、最终的食品消费者。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建立有赖于物联网相关的信息技术。具体是通过开发出食品溯源专用的各类硬件设备应用于参与市场的各方并且进行联网互动,对众多的异构信息进行转换、融合和挖掘,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完成食品供应、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的信息采集、记录与交换。 相关技术 国内现行的食品安全溯源技术大致有三种:一种是RFID无线射频技术,在食品包装上加贴一个带芯片的标识,产品进出仓库和运输就可以自动采集和读取相关的信息,产品的流向都可以记录在芯片上;一种是二维码,消费者只需要通过带摄像头的手机拍摄二维码,就能查询到产品的相关信息,查询的记录都会保留在系统内,一旦产品需要召回就可以直接发送短信给消费者,实现精准召回;还有一种是条码加上产品批次信息(如生产日期、生产时间、批号等),采用这种方式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不增加生产成本。 国内食品溯源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爆发,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在我国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被公认是管理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它最显著的特点应该说就是事前防范监管重于事后惩罚。目前,我国已开始在食品种养殖和生产加工领域逐渐推广应用“危害关键控制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2)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 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 . 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 . 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 . 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 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 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 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兽药经营秩序,确保兽药真实、可追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便于追查质量源头,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依据:部、省、市等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兽药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采购员、营业员、保管员等。 5、内容: 5.1、公司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追溯管理工作,推进兽药经营进存销信息管理,实现兽药生产、经营、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5.2、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二维码识读设备,对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实行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和信息管理。并适时传送相关数据,实现兽药追溯的全程、闭合运行。 5.3、采购人员只能采购有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的兽药,并保证包材上的兽药二维码标识真实、清晰、准确,正确识别。 5.4、质量验收员对购进的兽药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对无追溯码、不能正确识别、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和质量管理员处理,一律不得入库销售。 5.5、保管员对兽药进行入库、出库追溯码识别、登记管理。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采集数据信息。对无码、不能正确识别、不完整、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放不合格处,一律不得销售。保管员只能对追溯码符合规定的兽药发货出库。 5.6、对经营的兽药,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兽药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畜牧兽医监督管理部门。 5.7、对不遵守本规定、失职等致使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采购、入库和销售的,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a

产品质量问题追溯制度

发文:品管部版本号:A0 文件编号: 质量问题追溯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产品在原料采购、成品生产、销售储存等相关过程的质量安全,对该相关过程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适当标识,以区分不同的产品、规格、批次及原料来源,便于对发生质量问题的追溯,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利于产品的追根溯源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对产品标识的使用控制和发生问题进行质量追溯,并对产品进行召回做出了具体的适当的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在原料采购、成品生产、销售储存等相关过程的质量安全的标识,及发生质量问题时的追溯响应。 三、职责: 1、品管部负责产品在生过程中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入库暂存产品标识方法的制订和监督检查,及进行追溯时的组织协调工作。 2、生产部负责在产品生产相关过程中的标识,及进行质量问题时的追溯响应。

3、原料部负责原料的标识和相关资料记录的管理确认。 4、各工序负责对本工序的产品进行标识及必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四、工作程序: 1、产品标识的方法: A.品管部负责对确需标识的产品进生产过程进行方案设计,并制定《产品标识法》,做到其标识符合产品的实际需要,经生产管理部长批准并送品管课,采购各一份备存。 B.对确需标识的产品一般采用标牌,标签及包装等标识方法,具体按《产品标识方法》的规定执行。 2、标识的使用: A.原料的标识: 采购原料以户为单位,的产品检验合格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负责作好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进库时间、规格、等级、数量、重量、储存条件、温度等。并按序编写采购的产品批号,各类存放物资定置存放,做到帐、卡、物一致。 B.半成品的标识: 产品标识一般采用标签、标牌或包装,确需逐一标识的过程产品,由操作工逐一标识并保持。 C.成品标识: 采用标签、标牌或既定包装对产品进行标识,注明其名称、等级、生产批次,并注明所生产的成品与所用的采购产品的批

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第一条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的要求,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举措。 第二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动安全管理“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施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的基础。各部门、车间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形成界面清晰、岗位责任具体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实施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车间要依法依规制定各层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理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和类型、权力事项、权力依据、行使方式、责任事项、担责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干部作风、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典型问题,应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促进各层级、各岗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超前防控安全风险、闭环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主要对象为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致因所涉及风险的管控责任人。 第七条发生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等其它典型问题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根据调查分析认定结果,依据“四不放过”,严肃追究负有直接责任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员的安全责任。在此基础上,针对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致因,依据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倒查、分析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依据绩效考评办法,实行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考核。责任追溯的重点环节 第八条开展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管理源头入手,突出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及危化品安全,以超前防控安全风险和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目标,以构成事故和安全隐患等其它典型问题的为主线,围绕以下重点环节及要求,全过程倒查、分析有关人员的履职过程及质量情况。1.生产经营过程按章指挥、按标作业,执行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作业纪律、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 2.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符合相关程序规定。 3.制定技术规章、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技术文件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履行程序,及时开展修、建、补、废,内容无重大疏漏。 4.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有效实施,生产经营场所具备安全作业条件,设备设施作用正常。 5.根据生产组织、作业方式及工作量配备人员,落实岗位准入标准和安全红线退出机制。 6.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规定进行资格性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新职、转岗、晋职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人员掌握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7.生产、工程、采购、使用部门落实设备源头质量控制责任,禁止有质量缺陷的设备、设施、工具投入运用。 8.专业技术管理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落实。 9.生产前,影响生产安全的隐患得到消除,符合程序、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有关要求 企业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必须理清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有哪些责任,尤其是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责任,明确责任,才能思路清晰、正确履职。以下介绍《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有关规定,仅供参考。 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18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2)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3)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4)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

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5)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2)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3)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3、强化企业预防措施 (1)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2)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3)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 (5)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6)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4、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目の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の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の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の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の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の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の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の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の归口管理;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の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の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の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の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の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の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の产品。

4.3产品の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の产品,对产品の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の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の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の状态标识 5.1.1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の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の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の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の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の标识 5.2.1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等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の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及防护控制程序

CYJ/CX12-2004 产品标识及防护控制程序修订状态:0 产品标识及防护控制程序 1目的 防止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产品或其状态的混淆和误用;必要时实现对重要产品的可追溯性;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和交付顾客前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有效的搬运、贮存和保护等防护措施。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中对材料及半成品、施工半成品、工程成品和某些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分项工程和专业分包工程的标识与防护。 3职责 3.1 公司材料科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订、监督实施和归口管理。 3.2 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入库物资和进场材料进行标识和贮存管理。 3.3 项目经理部工长和技术负责人、质监员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半成品及工程成品的标识。 3.4 材料员(保管员)和项目部工长、专业工长共同负责施工用物资的搬运管理。 3.5 项目部负责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制定工程保护措施并实施。 3.6 公司生产计划科、质监科、安全科、工程项目党支部负责监督项目部对产品质量、环境表现(行为)、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及状态标识、可追溯性、防护等工作的实施。 3.7 各部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办公区、施工设施、工作环境的标识及维护,对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应做好记录。 3.8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所涉及的设施、状态标识、警示标志及维护管理,在有可追溯要求的场合,应保存控制记录。 4过程控制 4.1具有可追溯性要求必须标识的产品包括: a)对工程最终质量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钢筋、水泥、砖、外加剂等; b)顾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验证的产品,如隐蔽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c)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产品或施工过程、工序,如现浇楼板、梁、柱等; d)采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产品;

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混淆及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不合格产品并采取纠正措施,以实现必要的产品可追溯性,确保产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状态。 2范围 适用于本厂采购、生产、交付的产品。 3定义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生产历史。 4职责 4.1供方:负责对提交给本厂的产品进行标识。 4.2供应科: 4.2.1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给本厂的产品进行标识。 4.2.2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 4.3质检科: 4.3.1负责标识经检测后产品的合格状态。 4.3.2负责监督生产现场、仓库物品的标识情况。 4.3.3负责追溯产品的形成过程。 4.4生产车间:负责标识使用中的原料及生产过程中的产品。 5管理方法 5.1产品标识的内容:产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状态、检验人员、

检验时间等。 5.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分区域挂牌、贴标签等方式。 5.3进厂原料的标识 5.3.1如供方所提交产品的标识已清楚的标明了产品的属性,且该原料容易区别、辨认,本厂可以不再对该物品进行标识。否则仓库需采用分区域、张贴标签等方式对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的材料进行标识。 5.3.2原料的检测状态的标识:原料在未检验之前需放入规定的区域,标明“待检”。检验后合格品入库,按照5.1及5.2的要求进行标识。不合格品放置在特定区域内并做好退货准备或相关处理工作。 5.4在制品的标识 5.4.1如在生产过程中产品本身的属性及批号等无法识别又要转入下道工序时,应对产品进行标识。 5.4.2在制品检测状态的标识:在未进行规定的检测之前须标明“待检”标识,并存放于规定的区域。检测之后由质检人员在标识牌上标明产品的状态并签名,不合格品放入规定的区域存放、标识,由质检科进行后序的跟踪处理。 5.5成品的标识 5.5.1未进行检测的成品须标明“待检”标识,并存放于规定的待检区域。检测之后由质检人员发放产品合格证,在合格证上需标明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执行标准、检测人、生产单位等。经检测后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域存放,由质检科进行后序的跟踪处理。 5.6标识的保持管理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兽药经营秩序,确保兽药真实、可追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便于追查质量源头,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依据:部、省、市等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兽药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采购员、营业员、保管员等。 5、内容: 5.1、公司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追溯管理工作,推进兽药经营进存销信息管理,实现兽药生产、经营、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5.2、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二维码识读设备,对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实行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和信息管理。并适时传送相关数据,实现兽药追溯的全程、闭合运行。 5.3、采购人员只能采购有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的兽药,并保证包材上的兽药二维码标识真实、清晰、准确,正确识别。 5.4、质量验收员对购进的兽药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对无追溯码、不能正确识别、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和质量管理员处理,一律不得入库销售。 5.5、保管员对兽药进行入库、出库追溯码识别、登记管理。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采集数据信息。对无码、不能正确识别、不完整、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放不合格处,一律不得销售。保管员只能对追溯码符合规定的兽药发货出库。 5.6、对经营的兽药,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兽药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畜牧兽医监督管理部门。 5.7、对不遵守本规定、失职等致使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采购、入库和销售的,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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