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操作指南(草稿).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操作指南(草稿).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操作指南(草稿).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操作指南(草稿)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文件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在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是指:每年4月20日前,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账)册按实际发生情况确认实际分配率。企业应在次月根据核销表的确认数据,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简单地说就是两项任务:一是,确认上年度已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二是,按实际分配率计算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为做好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先将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一、核销注意事项

1.在每年1月1日至4月20日之间任何时间均可进行,一个年度只能申报一次核销。

2.年度核销复核确认后,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已核销手(账)册项下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

3.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即:免抵退税申报审核照常进行(不含进料加工出口数据的出口申报),计算的退(免)税不办理,其它业务也暂不办理。(如果其4月20日之前不申报,有无其他处罚措施)

4.年度核销原则上是以海关传递来的加贸信息为准,企业申

报手册核销时,如果海关核销信息多于企业申报核销手册,系统会提示有未核销手册,企业必须申报全部已核销手册。对海关加贸信息有误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报告表进行调整申报(须按照12号公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审核系统最终是以加贸信息加上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调整报告表信息为准来计算核销数据的。

二、出口企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年度核销由出口企业在申报系统中发起,经过“录入、申报、打印、反馈、调整、再申报”等环节的循环,直到最终确认手(账)册的实际分配率。

三、出口企业进料加工业务首次核销申报。

自2014年起,企业可在每年1月1日至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企业申请核销前,应先收齐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单证并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

退税申报。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一)企业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2.0(以下简称申报系统)首先完成当月免抵退税申报工作。

(二)录入核销申报数据。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进行核销数据录入。

(三)生成核销申报电子数据。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二、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四)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三、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选择“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进行打印。

(五)企业持加盖公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及核销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

四、主管税务机关对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的首次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企业核销申请后,应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相应功能对企业申报的核销数据进行审核,并把审核结果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海关数据反馈给企业。

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操作如下:

审核系统年度核销处理流程分读入、审核、查询反馈及复核等步骤,直到最终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一)在“生产企业退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读入”中读入企业申报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

(二)在“生产企业退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审核”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根据加贸信息和企业申报的《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12号公告附件6-1、6-2)信息,自动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

(三)在“生产企业退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查询”中查询审核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在此可导出反馈给企业确认。同时通过审核系统中“管理服务”-“企业退税情况查询”-“生产企业退税情况查询”-“按年度生成加工贸易核销反馈信息”模块,将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数据反馈给出口企业。

五、出口企业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进行核对。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及电子数据后,应及时根据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对反馈表中手(账)册实际分配率进行

核对。

出口企业具体操作如下:

(一)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将从主管税务部门取得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电子数据读入到申报系统,逐条核对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二)核对结果分为核对相符与核对不符两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实际核对相符,企业应对该手(账)册进行确认,在申报系统中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选择手(账)册明细数据,点击“修改”按钮,点击“确认意见”按钮,在“企业确认意见”栏中填写“XF”。

2、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实际核对不符的,企业应按照手(账)册的实际进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1)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企业将从主管税务部门取得的加工贸易正常报关单、电子账册(手册)核销数据读入到申报系统。

(2)分别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五、进料加工反馈查询→手(账)册核销信息查询”及“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五、进料加工反馈查询→核销报关单明细查询”,查询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的明细内容,并与企业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进行核对。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存在缺失或与纸质

报关单不一致的,企业应及时通过电子口岸或向报关海关申请查询。

(3)如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存在缺失或与纸质报关单不一致的,分别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录入核销调整申报数据。根据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逐笔将与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缺失或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补录和调整,对于不一致的数据应先将错误数据以负数录入进行红字冲销,再根据纸质报关单以蓝字录入正确的数据。

(4)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选择对应手(账)册明细数据,点击“修改”按钮,点击“确认意见”按钮,在“企业确认意见”栏中填写“BF”。

(三)核对完成后,企业实际情况与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核对完全相符的,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填写确认意见,加盖公章后交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实际情况与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存在不符,且已进行已核销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调整的,应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重新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包含已核销手(账)册海关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调整电子数据);通过“进料向导→三、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选择“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

口报关单)”打印纸质报表,并在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填写意见和企业实际进出口情况相关栏次内容,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申报数据、相关报关单原件、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一起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重复第四、五步操作,直至企业实际情况与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核对完全相符。

注意:

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中可以查询到企业申报的进口、出口报关单调整明细数据。对税务机关确认可以通过的调整数据,与加贸信息一并参与手册核销计算;对税务机关不认可的调整数据,需要告知企业更正后重新申报,审核系统只提供调整报告表的查询功能,对于不认可的数据,在再次读入企业申报数据时,将原申报数据进行覆盖。

六、主管税务机关对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的最终审核及反馈。

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出口企业提交的对于《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确认意见和补充内容后,进行最终审核并对企业进行反馈。

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操作如下:

(一)主管税务机关对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审核结果与企业实际情况全部相符的,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复核”中对企业申报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进行复核确认,复核后系统自动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12号公告附件7),复核后的数据不允许修改。

敬请注意:复核操作要慎重,因无法回退。

(二)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查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反馈”中可以打印核销表并导出反馈数据,将核销确认的实际分配率及抵减额的调整额反馈给企业用于下期免抵退税申报。

(三)税务机关完成年度核销复核确认后,系统生成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12号公告附件7)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自动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七、出口企业对进料加工核销数据的最终确认及后继处理

出口企业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反馈数据后,应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将反馈数据读入申报系统,用以最终确认上年度已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同时自动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和进料加工业务两个抵减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的调整额。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核销次月进行免抵退税申报时,申报系统根据企业确认的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和进料加工业务两个抵减额的调整额自动计算进料加

工免税证明的数额。

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进料加工流程

进料加工流程 合同登记备案 (1)申请合同备案。报关员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单证向海关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①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②海关颁发的《报关注册证明书》; ③经营单位的公章、报关专用章、合同章和更改章等印模及报关员证件的复印件;(以上为首次开展来料加工业务企业必须递交的单证); ④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凭对口合同及来料加工申请表向当地外经贸局进行电子申报,由当地外经贸局批准。如需以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应提供外经贸部批准立项的文件); ⑤加工单位或外贸(工贸)公司的营业执照; ⑥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⑦对外签订的正式合同副本和料件清单、耗料定额等; ⑧申请单位向海关购买后填写的签章的"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⑨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函。 (2)接受审核。加工企业应接受海关对其单证及加工场所、设备等的审核和勘察,特别是首次申请开办加工装配业务,或开展当前敏感性商品加工项目的企业,应该向海关详细介绍企业生产能力、加工工艺、生产组织形式、经营决策机制和企业会计帐册制度等企业基本情况,以便海关对企业的资信进行评估,为海关分类管理企业提供依据。 (3)领取"登记手册"。合同登记备案的目的是为了最后取得通关资格。因此,凡被确认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合同,均可向海关领取已盖主管海关合同备案专用章及手册编号的“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报关员凭此手册向口岸海关办理加工装配合同项下料件、设备进口和加工成品出口通关手续。报关员应妥善保管"登记手册",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并将有关原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交主管海关,经海关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补发。在海关补发"登记手册"前,有关货物不得进出口。 办理进口及出口报关手续 (1)申报。报关员持以下单证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 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绿色)一式4份; ②"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③有关运输单据,如提单、载货清单、装箱单、磅码单等; ④出口外汇核销单。 (2)接受查验。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查验货物时,报关员应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拆和重封货物包装。 (3)办理缴纳税费手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进口税;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谁能带来更大收益。

1、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谁能带来更大收益。 星期一,****海关加工贸易备案科的一位同志打电话问我,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在税收上有什么不同的政策,大家都有这样的常识,海关,税务向来都是各扫门前雪,就是同属海关,备案也绝对不回答核销的问题,刚接电话觉得蹊跷,原来是因为来料加工今年的备案增幅太过异常了,他们希望能够找到权威的合理的解释。据上海当地媒体的报道,去年第一季度,浦东企业受规避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影响,一般贸易比例下降,来料加工贸易剧增。一季度来料加工11.6亿美元,同比增长1.7倍,数据表明:出口退税率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呈负相关效应。 按现行政策,我国对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时,针对不同的贸易方式,采取不同的退(负)税管理办法。 1、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出口的货物,我国实行的是“免、抵、退”税收政策,“免”是指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环节增值税,“抵”出口耗用的国内进项抵顶内销的应纳税额,“退”出口耗用的国内进项抵顶内销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对来料加工实行的是“免税不退税”的税收政策,出口货物所含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而不同贸易方式采用不同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 首先明确两个概念: 1、出口退税退什么,出口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经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如果出口的是属于免税的商品:混合饲料,是不能退税的,所以,在跟很多外企老总探讨退税时,由于语言等等原因,他们往往错误的认为,如果征17,退13的商品,我出口100,就应按13,退税额==出口销售额x退税率,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如果企业出口100万商品,国内采购的原辅材料,水电燃油,未能索取到1分钱的专用发票,请问他能不能退税,----不能 2、退多少:是不是把所有的进项都退给你。也不是: 明确了出口退税的概念,我们接着说出口退税的计算。尽管免抵退有5步计算公式,这五步公式能够现场列示的企业我想不会太多,因为现在上免抵退操作系统以后,电脑已经代替了人脑,每个月的汇总表计算是自动生成的,少去了人工计算,使得对于免抵退的计算的理解更加不够深刻。其实这五步公式,是为了控制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和内销等多种经营在不同的情况下的不同退税,例如 ----内销大了会免抵掉了,没有退税, -----进项大了不会把所有的进项都退给你。按照销售额x退税率计算的最大退税额退税后,剩余的要结转下期留抵 ----外销和内销比例中,外销大,抵顶内销应纳税额还有剩余的会产生退税。加上进料,情况就更多了,尽管情况多多,但是,退税就是退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经交纳的增值税,从一个长远的正常的期间考虑,企业“免抵退”最终退的是 进项-进项税额转出===国内进项--(出口收入--进口料件)x(征税率—退税率)所谓正常:不会出现进项过大,超过出口x退税率,需要结转下期的情况。 也不会出现出口收入大于进口料件,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的情况。 并且不考虑内销,仅对出口退税进行的考虑和计算。 简单说企业就生产这么一批货出口,购买的和进口的原料数量严格按照预算的理论数据。刚才的退税公式会产生三种计算结果:,

2016年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指引

2016年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操作指引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生产企业在4月20日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核销,在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相关报表、电子数据; 二、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核销数据进行初步审核,退税系统自动根据进料加工核销电子数据计算并生成反馈表; 三、企业对反馈表的进出口数据以及分配率进行核对,分为核对相符与核对不符的情况: (一)核对相符的,出口企业进行确认操作,税务部门收到企业的确认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二)核对不符的,出口企业根据实际进出口情况和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数据之间的差异填报调整数据,填报后再次报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对调整后的核销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企业。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可以细分为以下七步: 第一步出口企业申请进料加工业务核销(企业) 生产企业应在4月20日前,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经核销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一、录入核销申请

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数据,如下图: 注意:电子账册需填写“报核起始时间”,一般手册只需填写“海关核销时间”。 二、生成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选择“免抵退核销申报”,点击“确认”后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打印《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点

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后,今年的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操作有所变化,现将年度核销操作流程下发如下: 企业可以选择在每年完成12月、1月、2月和3月免抵退税申报审核结束后进行进料加工年度核销申报,年度核销申报一经开始,必须完成上年所有年度核销申报、审核事项,才可以进行下一个月的免抵退税申报。企业必须在所属期201604月免抵退税申报前完成上年年度核销申报审核工作。 (一)第一步分局操作: 分局操作人员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反馈——进料加工核销反馈”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和核销年度(2015),反馈本年需要核销的手册以及相关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数据(这是第一个反馈信息)。 (二)第二步企业操作: 企业先读入第一步的反馈数据后,再进行手册核销申报 1、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2015年核销手册的数据。 2、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

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第三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业的正式申报盘电子数据文件。 2、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进料加工核销”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后回车,再点击“下一步”。 3、点击“选择文件”,选择企业上报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数据保存成功!”,就表示数据已读入审核系统。 4、点击“提交意见”后,再点击“反馈”键,生成反馈信息给企业(这是第二个反馈信息)。 5、点击“结束流程”,完成本年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反馈操作。 (四)第四步企业操作: 1、企业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读入上述第三步的反馈信息后,取得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的数据,再在“进料向导”第四步撤消企业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2、按照2014年4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6号”及2014年5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10号”的表与表之间逻辑关系,填写表1、表2、表3(详见附件)。 其中表1按企业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填报。表2按上述第三步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料加工是指经营单位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另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由国内生产者加工成品 或半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贸易方式。 第二条进料加工是公司进出口贸易中的一项特殊业务,加强进口料件的管理是防范监管风险,降低出口成本,衡量公司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为规范本公司进料加工业务,依据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的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业务流程规范。 第二章手册申办 第四条需通过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普通料件,由分厂或海外营销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对于大宗进口材料的办理由运营管理部会同海外营销公司、分 厂、财务部共同制定进口采购计划;所有采购计划应填写《进口物资 审批表》并进行相应审批后进行。审批后的表格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第五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口物资审批表》负责与客商签订进口料件合同,并制订相应的出口合同,在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 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第六条手册中所涉及的单耗(单位成品耗用进口料件数量或额度包括边角料等损耗,不包括废品损耗)应由技术开发部、分厂或海外营销部

提供,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进口料件需委外加工的,承揽企业应由分厂、营运管理部负责选定。 运营管理部具体负责与承揽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并向海外营销部提供 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及相关资 料。海外营销售部负责向海关进行《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 表》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运营管理部、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根据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税款保证金存款专户联系单》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设与存款。 第三章料件进口 第九条海外营销公司凭手册及相关单证及时办理进口料件进口通关手续,并负责运输。 第十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最迟不超过在料件进口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进口报关单提供给财务部。 条财务部应根据进口合同及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并依据进口报关 单、付汇水单等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第十二条财务部应根据手册所列明的出口总值和进口总值确定计划分配率,作为出口货物应分摊的进口料件计税价格的依据。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进口报关单、进口合同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

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贸易下的备案登记出口退税实际操作过程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下的备案登记及出口退税实际操作过程: 一、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退税操作步骤(在生产企业免抵退软件中录入) 1、海关手续已办妥的进料加工手册备案登记(进料加工业务的开始告之税务部门,此项工作不能勿视) ①录入进料加工手册信息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进料加工手册号不得有误) ②录入路径:单证证明录入\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所属期\序号\进料登记手册号\币别代码\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计划分配率\手册有效期) ③将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 ⑤《加工贸易批准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⑥《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海关签发) ⑦送至税务退税机关备案 2、免税申报同一般贸易 ①上月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进料加工的免税证明 ②免税申报资料中增加一项资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取得生产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次月录入,在次月申报) 3、退税申报流程(退税申报录入时一定要选择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不得有误):同一般贸易(电子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 ①进料加工退税明细录入路径: 退税数据录入\退税明细数据录入(所属期\申报序号\申报序号\ 申报批次\报关单号码\出品发票号\出口日期\外汇核销单\贸易性质\商品代码\商品名称\计量单位\出口数量\外币代码\外币币别\外币金额\外币汇率\报关单金额\美元汇率\美元金额\发票金额\征税税率\退税率\征退税差额\应免抵退税额\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号\计划分本率\实际分配率\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抵减额\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实际免抵退税额=出口应免抵退税额-进口应免抵退税额) ②打印正式申报资料中增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据以当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次月入帐) 4、手册核销: ①目的:取得税务部门核发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②前提:先海关核销 ③税务核销 Ⅰ、将手册项全部进口料件集中录入免抵退申报系统。 Ⅱ、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 Ⅲ、单证证明录入\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Ⅳ、生成电子数据(含:《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两个电子数据文件) Ⅴ、提供资料:(11项资料) A、外销合同 B、进口料件合同 C、《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D、核销进口成品、出口成品情况汇总表(在电子表格中手工填制) E、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或《银行保证金台账联系单》 F、溢余进口料件或成品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如果实际操作没有的话就无需报送) G、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手册整本复印包括手册封面)

XX年会计基础资料进料加工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

XX年会计基础资料进料加工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 由于企业必须单独核算外销收入,以便计算退税和进行企业管理等需要,所以必须单独设置外销收入的二级科目,以区分外销和内销收入。 例如某企业即出口A产品也内销A产品,则需要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分别设置“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内销收入”。如果企业的出口形式分别为“自营出口”、“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间接出口”四种模式,则需要分别按出口形式设置明细核算科目,按上例,则科目设置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自营出口”(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2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进料加工”(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3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来料加工”(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4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间接出口”(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5“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内销收入”(人民币金额+数量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的科目设置和主营业务收入的科目设置一致。

由于按海关要求进料加工的原材料必须专门用于加工出口产品,专料专用、专料专放、专料专账,不能与国产料混放、调换顶替。所以必须单独设置进口原材料的二级科目,例如某企业除了在国内外购原材料B外,还通过“自营进口”、“进料加工”和“间接进口”三种方式进口原材料,其科目原材料科目设置如下: 1 “原材料——B——进口原材料——自营进口”(人民币金 额+数量核算) 2 “原材料——B——进口原材料——进料加工”(人民币金 额+数量核算) 3 “原材料——B——进口原材料——间接进口”(人民币金 额+数量核算) 4“原材料——B——国内原材料”(人民币金额+数量核算)包装物、辅料等科目的设置可以比照原材料科目的设置,对部 分获得的辅料可以不记金额账只记数量备查账。 产成品科目和原材料设置是有差异的,如果一个企业只有内销 和自营出口这两种业务行式,在实际出口以前,除非是非常单纯的订单式生产,否则一般很难判定具体那个产品会出口还是会内销,所以在产成品科目可以不按内外销进行二级科目的核算,除非你能认定这批产品确实是出口。但是如果企业还从事进料加工业务则情况就复杂了,由于进料加工的原材料制成的产成品必须出口,所以产成品中必须单独核算进料加工形成的产成品,则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 “产成品——P——进料加工”(人民币金额+数量核算)

手册已经核销的调整方法

一、如果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在征税处理前其对应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已经核销,可以按如下办法处理: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有关退税凭证的货物以及出口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在货物出口的当月企业已经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窗口录入申报了免抵退税出口额,因此,在申报计征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所属月份,企业必须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利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菜单对征税的出口记录作冲减处理,生成的冲减记录其“单证不齐标志”栏应与原出口记录的单证不齐标志一致,其“所属期标识”栏应与冲减记录的“所属期”的“年度”一致,其“备注”栏应录入“内销征税“字样。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冲减出口明细(不予退免税货物除外),可忽略申报系统出现“该手册已经核销”的错误提示; (2)、填报《生产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免税进口料件计算表》,但该表第7栏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耗用免税进料金额”为该手册已多计算的免税料件金额,应按下面的调整方法调减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后才发现数据录入错误的处理 由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已经核销,数据错误无法在申报系统通过负数冲销和正数补正的处理方法来达到调整数据的目的,发生如下情况的应对整本手册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处理: (一)错(漏)申报免税进口料件。

错(漏)申报免税进口料件的,除了采用正负冲销法调整(或补录)进料数据外,还必须对已核销手册,按错(漏)申报的进料金额直接计算免抵退税抵减额调整额和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 本手册免抵退税出口比例=实际出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结转产品)。 本手册平均征税税率=(本手册A货物的征税率×A货物出口额+本手册B 货物的征税率×B货物出口额+……)÷实际出口总值。 本手册的平均退税率=(本手册A货物的退税率×A货物出口额+本手册B 货物的退税率×B货物出口额+……)÷实际出口总值。 上述公式中的“实际出口总值”、“结转产品”(间接出口)企业应从申报系统“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查询”中查询。 分局退税部门可从审核系统“生产企业历史数据查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历史数据”中查询上述数据(审核系统中没有“实际出口总值”名称,但审核系统中的“直接出口总值”与申报系统中的“实际出口总值”数据相等)。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调整额=进料金额×本手册免抵退税出口比例×本手册平均退税率。 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进料金额×免抵退税出口比例×(本手册平均征税税率-本手册平均退税率)。 上述两公式中的“进料金额”是指错(漏)申报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当多报进料金额时,“进料金额”为负数;当少报进料金额时“进料金额”为正数。(视同内销时为多报) 计算出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调整额根据第五章《怎样利用虚拟手册来调整已核销手册因原申报数据有误而多(少)计的免抵退税额》的有关办法,虚拟手册调整申报系统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料加工是指经营单位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另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由国内生产者加工成 品或半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贸易方式。 第二条进料加工是公司进出口贸易中的一项特殊业务,加强进口料件的管理是防范监管风险,降低出口成本,衡量公司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为规范本公司进料加工业务,依据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的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业务流程规范。 第二章手册申办 第四条需通过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普通料件,由分厂或海外营销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对于大宗进口材料的办理由运营管理部会同海外营销公司、 分厂、财务部共同制定进口采购计划;所有采购计划应填写《进口物 资审批表》并进行相应审批后进行。审批后的表格应在相关部门备 案。 第五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口物资审批表》负责与客商签订进口料件合同,并制订相应的出口合同,在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 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第六条手册中所涉及的单耗(单位成品耗用进口料件数量或额度包括边角料等损耗,不包括废品损耗)应由技术开发部、分厂或海外营销部提 供,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进口料件需委外加工的,承揽企业应由分厂、营运管理部负责选定。 运营管理部具体负责与承揽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并向海外营销部提供 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及相关资 料。海外营销售部负责向海关进行《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 表》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运营管理部、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根据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税款保证金存款专户联系单》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设与存款。 第三章料件进口 第九条海外营销公司凭手册及相关单证及时办理进口料件进口通关手续,并负责运输。 第十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最迟不超过在料件进口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进口报关单提供给财务部。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根据进口合同及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并依据进口报关单、付汇水单等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第十二条财务部应根据手册所列明的出口总值和进口总值确定计划分配率,作为出口货物应分摊的进口料件计税价格的依据。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进口报关单、进口合同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0年第1号 现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0 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统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方便基层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及其他现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手册和电子账册。 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负责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的税收管理。 第二章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登记 第四条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主管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账)册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下列资料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电子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实行纸质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纸质手册;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实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经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盖联网企业公章); 2、海关盖章确认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打印件;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的登记号码分别为海关确定的手册号。

进料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贸易(Feeding processing trade) 进料加工贸易的定义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编辑] 进料加工贸易的特点 1、中方企业自行从国际市场组织原辅材料,进口时需对外付汇。 2、中方企业需自行开拓国际市场,寻找客户,接洽订单。 3、中方企业对从原辅料进口直至成品销售的全过程独立承担商业风险。 [编辑] 进料加工贸易的意义 1.可以有效利用国外资源,以弥补本国资源的不足。 在本国原材料或半成品短缺的情况下,从事进料加工贸易可扩大一国国内生产,促进产品出口。通过进口国外优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还可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加工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增强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可以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进料加工贸易把产品生产的前期收购和后期出口销售各环节联系在一起,把流通环节和生产环节的各种管理和风险集中于一身,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求更高,这就迫使企业目光要对准国际市场,加强经营管理,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适应国际惯例,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 3.可以充分利用本国的厂房、设备、人力资源

开展进料加工贸易可以使本国某一部分闲置的厂房、设备、人力资源等得到利用,特别是一国在经济不景气时,人员和固定资产闲置较多,发展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贸易可提高设备利用率,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4.可以扩大外贸出口,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 作为一种贸易方式,进料加工贸易具有其他交易方式所不具备的优越条件,是一国发展对外贸易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因此也是一国重要的外汇收入来源之一。我国的一些沿海省市,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出口占当年出口的比例已达30%~60%,可见此种贸易对发展我国外贸出口的重要性。 5.可以利用客商的贸易渠道,以进口业务招揽出口业务,从而扩大外贸出口领域,有利于发展我国的外贸事业。 6.可以产生较大的社会综合效益。 由于从事进料加工企业的生产扩展,带动了一批相关企业的生产,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会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编辑] 进料加工贸易的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进料加工主要有两种形式: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 自行加工 它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进口料件后,利用本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加工,生产出成品后复出口的业务。自行加工形式是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的最主要形式。 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进口料件后,以委托加工形式拨交本单位其他独立核算的加工厂或本单位外的其他生产企业加工,加工成品收回后自营出口,并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的一种形式。 [编辑] 进料加工贸易“免、抵、退”税的计算 从1995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对其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盖章后,再将此申请表报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准许其在计征加工成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注意事项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注意事项 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经海关确认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手册核销申报录入,申报系统根据录入的核销数据重新计算整本手册的实际分配率,通过出具手册核销证明,调整原来以计划分配率计算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企业在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实际分配率]的计算: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结转料件—其它调减料件)/(实际出口总值+剩余残次成品+结转产品+其它未出口)*100% 二、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手册核销数据准确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所属期、序号、进料登记册号后,按“回车”键,系统会自动计算生成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企业不能改动,应认真与海关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证明上的对应项目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或系统提示出错的,应先自行核实,查找原因,并调整有关数据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三、具体核销数据项目说明: (一)[实际进口总值]指手册使用期间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该手册的实际进口料件的人民币到岸价,不包括不付汇的客供辅料进口额。[实际出口总值]指手册使用期间已报关离境,并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该手册的复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的美元金额应与海关出具的核销证明上的数据一致,如由于汇率等其它问题造成的差异,企业必须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

销附表》以及相关的书面说明。 (二)如果手册有发生剩余边角料、结转料件等其它数据的,要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中手工录入,申报时提供对应的完税凭证以及关单复印件。该部分数据应与海关出具的核销证明上的“结案情况”栏中以及对应的关单、完税凭证等资料一致;凡海关出具的核销证明上“结案情况”栏有反映的数据都必须参与手册核销实际分配率的计算。属于特殊情况的,企业必须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附表》以及相关的书面说明。 [剩余边角余料]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边角余料人民币金额。具体计算应该以对应的“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没有“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应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属于免税料件没有对应的海关完税凭证的,则以对应关单上的金额折算成人民币。 [结转料件]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人民币金额。 [其它调减料件]指进口料件发生销售、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进口人民币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当期的料件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再参与本栏的计算。具体计算应该以对应的“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没有“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应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属于免税料件没有对应的海关完税凭证的,则以对应关单上的金额折算成人民币。 [剩余残次成品]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

进料加工出口退税操作

进料加工出口退税操作步骤 一、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退税操作步骤(在生产企业免抵退软件中录入) 1、海关手续已办妥的进料加工手册备案登记(进料加工业务的开始告之税务部门,此项工作不能勿视) ①录入进料加工手册信息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进料加工手册号不得有误) ②录入路径:单证证明录入\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所属期\序号\进料登记手册号\币别代码\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计划分配率\手册有效期) ③将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 ⑤《加工贸易批准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⑥《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海关签发) ⑦送至税务退税机关备案 2、免税申报同一般贸易 ①上月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进料加工的免税证明 ②免税申报资料中增加一项资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取得生产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次月录入,在次月申报) 3、退税申报流程(退税申报录入时一定要选择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不得有误):同一般贸易(电子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 ①进料加工退税明细录入路径: 退税数据录入\退税明细数据录入(所属期\申报序号\申报序号\ 申报批次\报关单号码\出品发票号\出口日期\外汇核销单\贸易性质\商品代码\商品名称\计量单位\出口数量\外币代码\外币币别\外币金额\外币汇率\报关单金额\美元汇率\美元金额\发票金额\征税税率\退税率\征退税差额\应免抵退税额\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号\计划分本率\实际分配率\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抵减额\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实际免抵退税额=出口应免抵退税额-进口应免抵退税额) ②打印正式申报资料中增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据以当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次月入帐) 4、手册核销: ①目的:取得税务部门核发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②前提:先海关核销 ③税务核销 Ⅰ、将手册项全部进口料件集中录入免抵退申报系统。 Ⅱ、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 Ⅲ、单证证明录入\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Ⅳ、生成电子数据(含:《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两个电子数据文件) Ⅴ、提供资料:(11项资料) A、外销合同 B、进口料件合同 C、《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D、核销进口成品、出口成品情况汇总表(在电子表格中手工填制) E、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或《银行保证金台账联系单》 F、溢余进口料件或成品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如果实际操作没有的话就无需报送) G、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手册整本复印包括手册

出口型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出口型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各进料加工企业: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3年(12)号】的公告要求,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从2013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核销办法办理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和手(账)册核销业务。从2014年1月1日截止到4月20日,出口企业应对上年度海关已办理核销手续的手(账)册进行核销申请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核销申请流程 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手册核销申请流程,主要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 第二步: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申报录入

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 业务介绍 从事进料加工免抵退税业务的生产企业,在上年度有海关已核销手册的,需在次年1月1日到4月20日间办理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年度集中申报,数据报送齐全。注销企业不受时间限制。 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4月20号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操作流程(包括申报系统录入、核销申报数据报送两部分) ①申报系统录入: 步骤1,?单证证明采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核销申请

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核销申请”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此时该页面为激活状态,便可对表单进行录入;

已经主管海关核销(取得结案通知书)进料加工手册。

录入说明 所属期:6位数字,即: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210; 批次:2位数字;不得为“00”,如“01”; 申报序号:6位流水号,如:000001,同一申报年月及批次中,该值唯一; 退税机关代码:企业所属的退税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 进料加工手(账)册号:按实际填写 非免抵退不退税贸易: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或出口的贸易方式为不退税贸易方式的产品【出口贸易方式:“0642”由特定企业以加工贸易进口原油加工成品油不返销出境而是供应国内市场;“0744”经营企业进料加工产品转给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0400”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含半成品、残次品)因故不再出口,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0444”由海关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销售额。 非免抵退结转其他手册: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转至其他手(账)册的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为:“0654”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销售。

2016年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操作流程

2017年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操作流程 各出口退税企业: 现将年度核销操作流程下发如下: 企业可以选择在每年完成12月、1月、2月和3月免抵退税申报审核结束后进行进料加工年度核销申报,年度核销申报一经开始,必须完成上年所有年度核销申报、审核事项,才可以进行下一个月的免抵退税申报。企业必须在所属期201704月免抵退税申报前完成上年年度核销申报审核工作。 (一)第一步分局操作: 分局操作人员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反馈——进料加工核销反馈”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和核销年度(2016),反馈本年需要核销的手册以及相关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数据(这是第一个反馈信息)。 (二)第二步企业操作: 企业先读入第一步的反馈数据后,再进行手册核销申报 1、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2015年核销手册的数据。 2、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第三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业的正式申报盘电子数据文件。 2、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进料加工核销”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后回车,再点击“下一步”。 3、点击“选择文件”,选择企业上报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数据保存成功!”,就表示数据已读入审核系统。 4、点击“提交意见”后,再点击“反馈”键,生成反馈信息给企业(这是第二个反馈信息)。 5、点击“结束流程”,完成本年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反馈操作。 (四)第四步企业操作: 1、企业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读入上述第三步的反馈信息后,取得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的数据,再在“进料向导”第四步撤消企业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2、按照2014年4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6号”及2014年5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10号”的表与表之间逻辑关系,填写表1、表2、表3(详见附件)。 其中表1按企业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填报。表2按上述第三步反馈的《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内容补充填报。表3用表1的数据减去表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统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方便基层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及其他现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手册和电子账册。 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负责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的税收管理。 第二章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登记 第四条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主管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账)册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下列资料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电子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实行纸质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纸质手册;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实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经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盖联网企业公章); 2、海关盖章确认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打印件;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的登记号码分别为海关确定的手册号。 使用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将电子账册按海关确定的核销时段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册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分别登记。电子账册第一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一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01;电子账册第二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二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02;以此类推。 第六条使用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的期限,除第一分册为取得海关核发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其他分册为上一分册核销阶段结束的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一、系统配置的修改 (一)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进入系统配置界面,点击“修改”按钮,修改系统配置信息,填写企业的实际信息。自2013年8月1日起,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全部采用实耗法,故系统默认“进料计算方法”为“1”,即“实耗法”。

(二)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选择有无“进料加工业务”;将“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改为“2011.07.01”。 二、生成年度计划分配率备案数据 (一)《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录入

“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业务明细录入”→“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 点击“采集备案”,系统将自动提取2012年1月1日—2013年6月15日期间企业已核销的全部手(账)册号。企业应根据《深圳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实耗法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确定用于计算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的计划进、出口总值,并填入第一条已核销手(账)册号的“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记录下,由系统自动计算出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其它已核销手(账)册号下的“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数据均应改为0。 对于系统取数期间未办理过核销的但有在用手(账)册的,填写用于确定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的一个在用手(账)册号及其计划进、出口总值。 对于系统取数期间没有在用手(账)册的新发生进料加

工业务,填写企业2013年6月16日以后首份进料加工手册号及其计划进、出口总值。 注意:1、2014年、2015年需要再进行手册计划分配率登记的《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填报规则,待总局明确后另行制定。 2、首次进行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录入,填写“所属期”时,应录入当月申报进料加工业务的最早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例如:某企业2013年8月申报201303期的免抵退税,则计划分配率备案表“所属期”应录入201303。 3、由于前期报送的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数据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企业需要重新生成计划分配率备案数据的,应先在“申报数据处理” “撤销进料加工数据”中撤销前期已申报的计划分配率备案数据,再进行备案数据的录入及申报。

来料加工与一般贸易

1.一般贸易:直接出口,货物生产的原材料为:本国+进口(无需备案+进口增值税+关税); 2.进料加工:先备案,在出口,货物生产的原材料为:本国+进口(需备案+保证金+进口增值税+关税),退税程序多了一项,手册核销; 3.来料加工:备案,进料,生产,出口,核销手册。税务只申报收入,无退税。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都属于加工贸易,属于海关监管类,进料加工进口需要付材料款,出口收取成品费用,料件所有权属于进口企业,进口免征关税和增值税。来料加工是进口不需付汇,出口只收取加工费,但是进口和出口的外商必须是同一家,也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出口不退税。需要在进口前办理备案手续,出口全部完成后办理核销手续。 一般贸易,手续要简单的多,直接办理进口手续,但是要交关税和增值税。 监管也不一样,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比较严格。 一般贸易是从国外进口外国的产品,或者用国内的原料/料件生产成品出口。一般贸易下的出口,原料不需要动用外汇,产品出口挣得外汇。收取的外汇是货款。正常交纳关税。 进料加工要用外汇从国外采购原料/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到国外。收取的外汇是货款。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两个环节都正常交纳关税。进料加工进口和出口的国外客户可能是同一客户,也可能是不同的客户。 来料加工是对于同一国外客户而言。由国外客户免费提供料件,在国内加工成成品后出口至该国外客户。收取的外汇仅是加工费。 料件进口时保税(暂时免关税,如该料件未能生产成品是出口,必须补关税),出口后核销。(加工贸易有点复杂) 工业企业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一般贸易进出口会计核算方法 一、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 1、采购国内原材料 (1)价款和运杂费入采购成本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物资采购 (3)原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