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包装袋验收标准

饲料包装袋验收标准
饲料包装袋验收标准

饲料包装袋验收标准

1、目的

本标准及制定规定了公司饲料包装袋的制作要求、验收方法、抽样检验规则、运输等,用以保证产品包装袋符合公司规范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定义

本标准使用于以聚丙烯、聚乙烯和聚酯等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拉伸成扁丝,编织、制袋而成的塑料编织袋。

3、职责

生产部负责对包装袋技术指标提出标准要求。

销售部负责对包装袋版面提出设计要求。

技术部(或质量部)根据生产部及销售部要求的各项要求,结合《广告法》、《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T 8946-2013)及公司其他要求对版面进行规范。

采购部根据标准进行采购。

技术部及生产部根据标准对所购包装袋进行验收。

4、包装袋制作要求

用料

外袋和内衬均采用全新材料,色泽光亮,手感柔和,成型度好。

内膜袋应采用高压聚乙烯薄膜。

拉丝、制膜、覆膜

外袋用丝,丝宽,拉丝均匀。

内衬聚乙烯薄膜单层厚度达丝以上。

覆膜附着力强,揉搓不易脱膜,热合严密无毛孔。

编织

织紧密不起卷,平整,抗斜拉力强不易变形,无明显断丝和皱褶。整体编织质量要求提供实物样品。

剪裁

采用热熔切割,切口不散边成直线垂直,袋边凹陷小于 cm。

缝边

底边背向印刷面折回—,折回部分不计入包装袋全长,缝边底线距离袋底—,两端线头留长大于,底边底线针数1针/,底线用白色六股维纶合股牵切线,封口线为白色尼龙或锦纶线。

内膜袋采用热合工艺,底边缝口印线距离底边—,该长度不计入全长,无虚合处。颜色

包装袋用料底色和印刷套色以提供样板色标或实物样品为标准,样板或实物样品保存每间隔半年应认定一次。

印刷

应按公司技术部提供的各项要求制版印刷。

印刷成形版面内容正确无误,无错印、漏印图案、字符清晰不变形,版面端正不移位;色泽鲜亮,图案、字符附着力强,用手揉搓不易模糊和掉色;包装袋正、背面整洁,无明显杂色、油污、断线、虚印或毛边等缺陷。

彩膜编织袋上的复膜在搬运和贮藏的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脱落和变色,复膜不起泡、不起皱、不易撕裂。

跌落试验

按型号规定重量装饲料后,从2米高跌落时,首次实验内衬不得有破损,第4-6次跌落无漏料。

密封性试验

按包装袋二分之一容积盛水平放轻拍,各型号包装袋满足以下要求。

A.普通袋袋底线无明显呈细水线泄漏,允许轻微浸湿;

B.热合内膜袋和彩膜袋无渗漏水缺陷。

5、验收

抽样

采用目测检验时,每个品种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条,必要时进行拆捆检查。

供“检验、试验规范”用样本,每个品种包装袋不得低于3条,当判定不合格必要时可进行复检,再抽样3条。

检验、试验规范

按本标准“—”规定要求逐项检验,试验。

重量、袋长“长×宽”允许误差

表1

规格外袋重(g)内袋重(g)总重(g)普通编织袋彩膜编织袋普通编织袋彩膜编织袋普通编织袋彩膜编织袋双彩5kg≥26≥32≥7≥8≥33≥40≥43 10kg≥37≥42≥8≥8≥45≥50≥53 20kg≥64≥71≥20≥20≥84≥91≥98 40kg≥94≥105≥26≥30≥120≥135≥147 50kg≥112≥35≥145≥≥

误差≤1≤1≤≤≤2≤2≤2

重量、袋长“长×宽”判定

①克重大于允许正误差的单袋不计入平均克重。

②内、外袋克重应分别判定。

③平均克重、袋长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判定为合格。

④低于标准克重允许负误差,按实际重量计价,高于标准重量按标准计价。

⑤超出标准袋长允许误差,按超出部分扣价后计价。

用料、编织经纬平整度、印刷质量

①批样整体质量明显差于提供的样品质量,作无条件拒收处理

②印刷错误或有明显的印刷缺陷导致不能使用,作无条件拒收处理。

跌落试验

破包、暴线、漏失或生产过程中内袋(衬)破裂,作无条件拒收或退货处理。

其他

其他参考项目的检验、判定见表2。

表2

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包装袋品种混杂、质量明显较差、规格明显不符合等情况,作作拒收处理;并视其严重性,对供方进行不低于200元以上的处罚,因错误包装袋流入市场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将依法追究供方责任。

6、不合格包装袋的处理

经检测、试验评定为不合格且不能使用的包装袋,作无条件拒收处理,分承包方(供方)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因涉及到公司产品包装标识使用权等事宜;包装袋应在公司内销毁,或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加盖“报废”标识后,在公司受控范围内妥善处理,亦不允许用作非本公司生产的饲料产品包装。

7、包装、运输和贮存

袋包装应牢固,适用于运输。

每件中包装条数由供需方双方协商决定。

每件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运输

包装袋在运输过程中药轻装轻卸、避免日晒雨淋,保持包装完整。

贮存

包装袋应置于阴凉、洁净、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室内贮存,原理火源、热源。从出厂日期起,聚丙烯袋贮存期限不宜超过12个月,聚乙烯袋贮存期限不宜超过18个月,聚酯袋贮存期限不宜超过24个月。

附录1 不规范包装袋扣费细则

编织袋着色度要牢,色泽鲜明,轻微褪色扣款(~元/条),褪色严重的退货。

编织袋印迹清晰,字体工整,大小和谐统一,两边框距编织袋的距离要一致,线条粗细一致,不可有图案模糊、歪扭。否则视情况给予扣款(~元/条)或退货处理。漏字、错字、编织袋被涂抹等坚决予以退货。

编织袋版面平整、整洁,不可有污物、污色,否则视情况严重程度扣款(~元/条)或退货处理。

编织袋反面无印迹;出现印迹的,视印迹严重程度扣款(~元/条)或退货处理。

不可有锯齿边,否则视情况严重程度扣款(~元/条)或退货。

编织袋丝质要均匀,不可有跳丝、断丝现象;否则视严重程度扣款(~元/条)或退货处理。

内膜不可有破损,否则视严重程度扣款(~元/条)或退货处理。

编织袋以500条为一包,外附包皮,包装应严实、无外露,同一包装袋的袋口和版面朝向应一致。编织袋应按品种分装,不可混装。数量不足一包时,应另外注明。验收方法:

克重检验:

1)、外袋平均克重短缺大于5克或内袋平均克重短缺大于3克,以退货处理。

2)、外袋平均克重短缺大于2克且小于5克的,按标准克重之差的2倍扣款,即每差1克扣元/条。

3)、内袋平均克重短缺大于1克且小于3克的,按标准克重之差的2倍扣款,即每差1克扣元/条。

长宽检验:

误差超过规定且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与标准相比较:长度每误差1㎝扣款元/条;宽度每误差1㎝扣款元/条。版面或内容严重错误的、颜色使用错误的,坚决予以退货。

数量检验:

采取随机抽包的方式计数,如有短缺,按短缺的百分比乘以2,在来货总数中扣除。

编织袋材料的检验:

不应含有废旧回收料。如有发现,视情况严重程度扣款(~元/条)或退货处理。编织袋韧性、抗拉伸检验:

编织袋打包后,由3米高处自由下落,反复3次,不应有破袋、漏袋、散袋等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发生,视情况扣款(~元/条)或退货处理。

补充说明:技术部及生产部人员验收后,不合格品中,公司尚能使用的,则按上述规定做扣款处理;不能使用的,退回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不符的,则停止使用,重新验收,不能使用的,退回供应商。其他标准未尽事宜,由技术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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