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第三版练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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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一、名词解释

1. 经济法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对经济诸环节进行干预之法。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进行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由经济法加以确认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5.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直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客观情况。

6.经济法律责任亦即违反经济法的责任,是指由经济法规定,在经济法主体违反法定

经济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判断正误

1.错2.错3.错

4.错

5.对

6.对

7.对

8.错

9.错

10.错

三、单项选择题

1. B

2. D 3.A

4.D

5. A

6. D

7.C

8.B

9.B 10.C

四、多项选择题

1. A B C

2.A C

3.B C D

4.A B C D 5. A B C D

6. A B C D

7.A B D

8. A B C D

9.A C D

10.A B C D

五、填空题

1.民法

2.市场自主国家干预

3.市场监督关系宏观调控关系

4.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商品经济关系经济关系

6.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结合的原则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原则

7.市场中的经济规律法律财政

8.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9.占有使用收益排他性绝对性

10.非财产所有者

六、简答题

1.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中法制的组成部分,它们都以经济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从法律发展的历史看,民法出现在前,经济法出现在后。

民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基于私有制而产生的商品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基于经济的社会化而产生的经济关系。前者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相适应,后者以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为出发点。

民法与经济法的具体区别在于:

(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协调与管理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调整目的不同。经济法对其对象进行调整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提高宏观经济效益;民法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利益。

(3)主体不同。经济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主体地位可以具有不平等性;而民法主体是平等地位的公民、法人或公民和法人。

(4)调整原则、方法不同。经济法调整的原则是,既要体现经济法主体平等的一面,这与民法调整原则是一致的,又要服从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体现上下级的服从关系;在调整方法上,民法主要采取民事的方法,而经济法则采用经济的、行政的和刑事的综合方法。

2.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也是比较密切的。行政法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等。经济管理关系与行政管理关系不同,尽管在行政法中也包括经济行政行为,但经济法调整的国民经济管理关系要比行政管理关系广泛、深入得多。至于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协调关系,行政法更不能企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与经济法的主体不同,前者不包括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经

营单位。在调整方法上,行政法使用行政命令的方法,采取行政制裁的形式,同经济法采用的隶属关系与平等协商相结合,以及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结合的制裁形式也是有区别的。

3. 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结合的原则

(2)政府行为优位的原则

(3)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原则

4.经济法、经济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这三者的联系表现为:一定的经济关系是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经济法律关系得以产生的前提,而经济法律关系则是经济法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结果。经济关系的发展受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与发展则一方面受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又要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5.经济法律关系有其自身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统一;

(2)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统一;

(3)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统一;

(4)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当事人自觉实现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统一。

6.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经济违法行为;

(2)行为人须有过错;

(3)须有损害或危害的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须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七、论述题

1. 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使其上升为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它的具体表现就是责、权、利、效相一致的关系。“责”是指法律要求经济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后果;“权”是指法律赋予经济主体一定的职权和权利;“利”是指法律对经济主体的物质利益的确认和保护;“效”是指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应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责、权、利、效,这四点关系是统一的,它们在经济生活中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依存。经济法对责、权、利、效的调整必须四方面兼顾,孤立地强调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错误的。

2.经济法律责任具备法律责任的一般特征,但它又有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征,表现在:

(1)经济法律责任的综合统一性。从经济法律责任的内部构成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不是某种单一的法律责任,它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综合,是三种责任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

(2)经济法律责任的双重处罚性。经济法律责任的双重处罚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两罚”规定上。所谓两罚,是指对违法的法人,既可以对其予以经济制裁又可以同时对法人组织中的直接责任者予以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制裁。另一方面,表现在经济法规中的“并处”规定上,即对同一违法主体,可以同时适用数种制裁措施。双重处罚性体现了经济法律责任的公正性与严格性,对于制裁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经济法律责任的多元追究性。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的机关是综合的,有权追究违法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并实施法律制裁的机关主要有司法机关、国家经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他们都有权运用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在其职权范围内,都有权追究违法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

一、名词解释

1.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4.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指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资本为另一公司的出资,从而其经营活动受该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5.公司人格否认指的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6.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8.股东派生诉讼又称为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派生于公司,股东并不是直接为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司利益提起诉讼,所以称为派生诉讼。

9.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10.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判断正误

1.错2.错3.对4.错5.错6.错7.对8.对9.错10.错11.错12.对13.对14.错15.对16.错17.错18.对19.对

20.错三、单项选择题

1. D 2.C 3.C 4.B 5.D 6.B 7.A 8.A 9.B10.C11.C12.C 13.A

14.C15.C16.D17.D18.B19.C 20.D21.A22.B23.C24.D25.B26.A27.C28.C

29.D30.A

四、多项选择题

1.A C 2.A B 3.A B C 4.A B C D 5.A B C D 6.A B C D 7.A B C D 8. A C 9.A C D 10.A B C 11.A C D 12.A B C D 13.B D 14.A B C D 15.A B C D 16.A C 17.A C 18.

B D 19.A D 20. A B C

五、填空题

1.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2.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

4.本公司分公司

5.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之日

6.生命权继承权婚姻权

7.行为能力权利能力

8.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百分之二十两年五年

9.十万足额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0.其所持有的股份其全部资产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半数以上

11.五十三万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百分之三十

12.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公司章程十分之一三分之一

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三分之二

14.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公司经理

1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合并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本级

六、简答题

1.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的区别: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是指主要以股东个人的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股东个人的信用由股东个人的能力、财力、声望和信誉等结合形成。人合公司的典型形态就是无限公司。资合公司是指主要以公司的资本本身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具体形态表现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最为典型。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条件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即是人合兼资合公司的典型表现。

2.公司人格否认指的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如果股东借公司形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欺诈债权人,法律有必要对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行为进行适当规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就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修正和补充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原则。按照该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人格否认并不是对公司法人资格的彻底否定,而只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否定股东的有限责任,要求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1)公司成立后的资本补足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后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5.公司自行收购股份的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7.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缴纳所得税;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亏损;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利润。

七、论述题

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和任意性:

公司法是民商法的一部分,在性质上属于私法,而现行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强制性的法律,存在过多的行政干预,缺乏必要的任意性规范,在实践中导致诸多问题。

此次公司法的修改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增加公司的任意性,还原公司法的司法性质,使公司真正成为市场经济自主决策的民事主体。新的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赋予了股东、董事等公司的相关当事人更多的意思自治,公司法出现了大量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类似的条款,比如公司对外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可以由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东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等。

八、案例分析题

1.(1)每一股东享有同等表决权可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协商按何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错误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股东会的职权。

(3)董事会由5人组成合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由3-13人组成。

(4)监事会由ABC各派一人组成是错误的。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

(5)在经营期间内抽回出资是错误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1)《公司法》第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本题设立的公司10个发起人中只有4个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没有超过半数。

(2)所有的出资必须是货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除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3)创立大会可以根据需要由发起人决定召开的时间是错误的。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4)公司的注册资本是6000万元,其中10个发起人认购1800万元是错误的。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即不得少于6000×35%=2100万元。

(5)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和缴足股款的认股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错误的。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3.(1)丁有限责任公司能有效成立。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甲、乙、丙共同设立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其中20万元为货币出资,其所占比例已满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份额。故该公司可以成立。

(2)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甲、乙出资均应进行评估,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3)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丙承诺出资20万元,实际出资17万元,应当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如下材料:①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③公司章程;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⑨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4. (1)戊有权起诉甲。根据公司法关于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益人是公司。因为派生诉讼就是为告诉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假如戊的利益受到甲的损害,那么他所提起的诉讼属于股东直接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者区别如下:

第一,派生诉讼的诉权属于公司。直接诉讼的诉权属于股东。

第二,在派生诉讼中,所发生的侵权行为侵害的是公司的利益,原告股东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提起诉讼,而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在这种诉讼中,真正的利益者为公司,而不是股东。直接诉讼中,所发生的侵权行为侵害的是股东的利益,诉讼结果归于原告股东。

第三,派生诉讼有程序规定,只有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提下,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1)公司的董事、监事的任期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法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1)九通总公司是九通分公司的发起人。

(2)不具备法人资格。

(3)经济合同纠纷与诈骗犯罪同时并存。刘某构成诈骗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而于九通分公司而言,则是经济合同纠纷。

(4)应由九通总公司负责。

(5)应以九通总公司为被告。

7.(1)不合法。因马某买卖家电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

(2)电器商场的主张无依据。马某为三元公司买家电又售给天鹅公司,是在三元、天鹅公司之间进行的,该合同合法有效,不能因马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认定其竞业行为本身为无效民事行为。

(3)应将马某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并可由电器商场给予处分。

(4)可作以下处理:①责令取消该担保;②由马某赔偿电器商场损失;③马某因担保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④由电器商场给予马某处分。

(5)无效。因为该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8.(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如下违法之处:①注册资本末达法定最低限额。法定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同意,仅有领导同意是不行的;③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认购就交付股票,不管公司成立与否;④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本案中的优惠是错误的;⑤创立大会不足法定代表股份总数的认股人。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⑥两名发起人私自抽回股本违法。公司法规定,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后不得抽回其股本。

(2)本案4个发起人应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因为《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9.(1)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以下两方面违反了公司法规定:①无职工代表;②董事长不应兼任另一有限公司负责人。

(2)该国有独资公司不应对深圳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其1000万元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因为该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应独立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3)债权人的申请法院应予支持,因为子公司在整顿期间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依法应予以终结整顿。

(4)子公司无偿转让给母公司的设备应由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追回,并列入破产财产。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指的是采用合伙制的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医生的诊所等。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合伙企业财产是指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判断正误

1.错2.错3.错4.错5.错

6.对

7.对

8.错

9.错

10.对

11.对

12.错

13.对

14.错

15.对

16.对

17.错

18.对

19.错

20.错

三、单项选择题

1.B 2.D 3.B 4.D 5.C

6.D

7.D

8.B

9.B

10.D

11.D

12.B

13.A

14.A

15.D

16.D

17.C

18.D

19.D

20.D

四、多项选择题

1.A B C 2.A B C 3.C D

4.B C

5.A B C D 6.A B C

7.A C D

8.A B C D

9.B C D

10.A D

11.A B C

12.A B C D

13.A B C D

14.A B C D

15.A B D

16.A D

17.B C D

18.A B C D

19.B D

20.B D

五、填空题

1.书面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2.营业执照签发合伙企业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全体合伙人协商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4.优先购买权

5.无效行为人

6.自营同他人合作经营本合伙企业

7.不得也不得

8.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宣告破产

9.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0.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有偿

六、简答题

1.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类型:我国的《合伙企业法》确定了两种合伙企业类型,即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外,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还规定了一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即采用合伙制的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诊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其经营活动的特殊性,更是在于其合伙人责任承担方面的特殊性。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3.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合伙人因被除名而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是,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

担保。

6.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7.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8.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二者的区别在于: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七、案例分析题

1.法院的判决是有道理的,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在一方无力偿还时,另一方有义务就全部债务向债权人清偿。

2.(1)丁入伙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丁受让甲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时,乙、丙向丁告知了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甲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乙、丙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1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乙、丙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丁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3)乙、丙、丁三人在没有清偿其债务的情况下分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应全部返还;综合商店现有全部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甲由于办理了退伙手续,因此,甲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甲如果在银行的要求下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任何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该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3.此三人设立合伙企业时不合法律规定之处有:没有达成书面合伙协议;李某是法官,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名称中使用了“有限责任”的字样,不合法律规定。

4.(1)甲和乙向某企业清偿的数额超出了其应承担的数额,而丙却未承担清偿责任,依法律规定甲和乙有权向丙追偿。

(2)该合伙企业所欠债款为5万元,而企业财产却只有3万元,因此甲、乙、丙三个人共应承担2万元,依其在协议中约定的份额

甲承担额为20 000 × 40%=8 000元

乙承担额为20000×30%=6000元

丙承担额为20000×30%=6000元

所以,甲应追偿12 000-8 000=4 000元

乙应追偿8000-6000=2000元

5.该质押协议无效。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作为质押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或者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以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退伙,则其质押继续有效。

6.

(1)现合伙企业有合伙财产200万,应偿付职工10万;补缴税款60万;还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130万。

(2)尚欠70万由合伙人个人财产偿还。

7.(1)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丁、戊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下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②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⑦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4)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合伙人乙屑于当然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5)债权人D公司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债权人D公司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40万元,应先以其全部财产25万元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15万元,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7)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由中外合营者(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中外合资营企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外合作者(中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按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是指调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法人企业,但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6.外资企业法是指调整外资企业从设立到终止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判断正误

1.对2.对3.错

4.错

5.对

6.错

7.错

8.对

9.错

10.错

三、单项选择题

1.B 2.A 3.C 4.A

5.C

6.B

7.D

8.B

9.C

10.B

11.D

12.A

13.A

14.A

15.C

四、多项选择题

1.A B 2.A B D 3.A B C D 4.A C 5.A B C D

6.A B D

7.A B C D

8.A B D

9.A B C D

10.A B C D

五、填空题

1.出资比例

2.有限责任公司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3.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4.6 15% 3

5.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向中国的人民法院起诉

6.法人型合作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型合作

7.合作企业的合同合作企业章程

8.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制委托管理制

六、简答题

1.合营企业具有如下三个法律特征:(1)由中外合营者双方共同投资组成一个独立的公司实体,依法取得中国法人的资格。(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乃股权式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认缴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3)中外合营者共同参加经营管理,建立企业统一的决策管理机构。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但是在出资问题上,与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规定有明显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在企业获得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由投资人履行出资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则要求先行履行出资义务(最低达到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后才可以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2)投资人之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要求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有限责任公司不但不要求出资人之间的出资比例,而且还可以依法成立一人公司。(3)在出资结构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没有对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之间的比例关系作出规定,只是从对非货币出资应该符合利用外资需要的角度作出约束;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要求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4)在出资期限上,中外合资企业把出资期限作为约定性问题,规定在合同、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期限,分期缴付出资的情况下提出投资各方各自完成的出资任务,即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把出资期限视为法定性问题,并对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而不是股东各自的出资额提出要求。在分期缴付出资的问题上,要求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合营企业的解散条件:合营企业合营期限届满而不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合营企业自然解散,这属于正常解散。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应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2)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4)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5)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法律性质上有明显不同,主要表现为:(1)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者之间权利义务分配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处理,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合作者之间权利义务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确定,此为法定性的标准。(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灵活,允许双方约定有一方先行收回投资;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不允许其中一方先行收回投资。(3)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多样,既可以组织法人型合作企业,也可以组织合伙型合作企业;而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型企业。

5.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1)经营期限届满;(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4)破产;(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6)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6.关于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限制性的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要符合法律规定;经合营他方同意和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一方转让出资额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7.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有法人型合作企业和非法人型合作企业两种组织形式。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型合作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非法人型合作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作各方应根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各自承担债务责任的比例,但不得影响合作各方连带责任的履行,偿还合作企业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作一方,有权向其他合作者追偿。

合作企业管理形式有三种:

(1)法人型合作企业一般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是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经济法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总论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B.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C.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D.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 A.被装修的房屋 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 C.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下列各项客观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某服装厂与供货商订立了一份合同 B.某沙漠三天没下雨 C.战争爆发 D.海底火山爆发 4、根据法的内容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下列属于程序法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可以将法分为( )。 A.国际法和国内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6、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协议效力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 A.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也无效 C.仲裁庭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法院作出决定 7、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C.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9、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经济法概论课后答案

经济法概论课后答案 第1章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2章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算起。在本案中,9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180天,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50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签购销合同中,关于电子表的部分因为以走私品(限制流通物)为标的违犯法律而无效,但它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中有关机械表的条款仍然有效,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 7.答: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某甲、某丙都无法取得该手机。在本案中,某甲虽然对手机有所有权,但经招领期满而未去认领,而且该手机已被依法拍卖,其所有权已被强制消灭。某丙虽然以500元购得此机,但由于是从小偷处购得,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有返还原物的义务。而某乙是从拍卖场购得该手机,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某乙对该手机的所有权,不因该手机的被盗而消灭。所以,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 8.答:该厂长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其理由不成立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分立或合并的,它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在本案中,五金厂并入机械厂后,其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即机械厂享有或承担。所以,机械厂应该清偿五金厂所欠某公司3万元 第3章1.答: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具体,应视为有效经济合同。既为有效经济合同,在新的协议没有达成之前,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 新华书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对于新华书店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的认识与行为,是缺乏法律意识,侵犯企业经营劝,是完全错误的。

新编经济法教程 孟凡麟 课后复习题完整答案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7。ACCDBAD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CD 4、ABCD 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 三判断题: 1、错 2、对 3、对 4、错 5、对 6、对 五案例分析题: 1.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2.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第二,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如果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第三、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或重大利益,则对质量产生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第四、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产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第五、对价金和费用的误解。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重大误解都能导致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容产生误解才能构成重大误解。若仅仅是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产生误解且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 徐女士所卖房屋的价值为117654.64元,而代某与其签订的协议中载明的价值仅为4.4万元,加上当处理丧事的客观情况,故可以认定徐女士在签订协议时产生了重大误解而予以撤消。 第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C 4、D 5、B 6、A 7、C 8、D 9、B 10、C 二多项选择题1、D 2、ACD 3、ABC 4、BC 5、AB 6、ABCD 7、ABCD 8、BCD 9、ACD 10、BCD 四案例分析题 1、(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及答案.doc

全国 2 0 0 7年 1 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 均无分。 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 经济法律关系 B.经济关系 C.经济法 D.经济现象 2.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公有法典》中提及了“经济法”概念。该学者是() A. 摩莱里 B.德萨米 C.雷特 D.孟德斯鸠 3.下列法律规范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 《民法通则》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心须要说明经济法是否有独立的() A. 法律体系 B.法律价值 C.调整对象 D.调整方法 5.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不包括() ... A. 独特性标准 B.普遍性标准 C.包容性标准 D.经济性标准 6.在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更强调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的原则是() A. 调制法定原则 B.调制适度原则 C.调制绩效原则 D.调制平衡原则 7.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 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单一结构 D.多重结构 8.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受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C.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

D.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 9.从经济法的运行来说,其起点是() A. 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10. 一般来说,确立法律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 A. 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1. 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和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 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称为() A. 利益诱导方法 B.计划指导方法 C.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D.强行控制方法 12. 以下原则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是() ... A. 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先原则 B.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C.政府调控干预原则 D.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13.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被称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 A. 预算法 B.税法 C.国债法 D.政府采购法 14. 《政府采购法》最为直接的调整目标是() A.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B.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C.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D.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 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A. 征税客体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税率 16. 我国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A.3% B.5% C.13% D.17% 17.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 A. 国务院所有 B.国家所有 C.中国人民银行所有 D.中国人民银行不同股东所有 18.《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股票交易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A.3000 万元 B.5000 万元 C.6000 万元 D.1 亿元 19.在以下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是() A.违反汇率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2014年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 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由()管辖。 A. 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3 下列关于法的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律的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B. 行政法规的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嗣 D.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政府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之一 4 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为()。 A. 1990年2月8日 B. 2008年2月8日 C. 2008年10月31日 D. 2009年10月31日 5 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A.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6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 A. 记过 B. 罚款 C. 行政拘留 D. 没收违法所得 7 甲公司2008年7月1日购入乙公司2008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支付价款为2100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4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l5万元。该债券面值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每半年付息一次,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2008年度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 25 B. 40 C. 65 D. 80 8 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 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 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 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进行分类的是()。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D. 一般法和特别法 10 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 宪法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B. 国际条约 C.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1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 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12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

经济法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共30分)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 A .合法行为 B .事件 C .事故 D .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枪支弹药 B .海洛因 C .太阳 D .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 .厂 B .中心 C .公司 D .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 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 有效。 6.合伙人(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 .不得 B .可以 C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D .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土地使用权 B .其他财产权利 C .劳务 D .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 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经济法课后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课后练习题及答案 绪论一、判断题经济法学的发祥地是美国。B A.正确 B.错误 2.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普遍存在于市场经济国家。A A.正确 B.错误 3.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A A.正确B.错误4.博弈论的方法属于哲学方法。B A.正确B.错误 5.经济分析方法是研究经济法的重要方法。A A.正确B.错误 6.经济法是有关经济的法规的总称。B A.正确B.错误二、单选题 1.美国早期经济法立法的重要代表是。 A.自然法典 B.

公有法典C.谢尔曼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2.一般科学方法不包括。 A.比较方法B.系统方法C.哲学方法D.统计方法三、多选题9.经济法总论的内容包括。 A.价值论B.运行论C.本体论 D.规范论10.经济法的具体制度包括。 A.财政调控制度 B.金融调控制度 C.反垄断制度 D.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一、判断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法律关系。B A.正确B.错误2.经济法是解决现代经济问题的现代法。A A.正确B.错误 3.经济法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A A.正确B.错误 4.经济法

具有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A A.正确 B.错误 5.经济法的产生是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A A.正确B.错误6.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干预。A A.正确B.错误7.自古就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B A.正确B.错误二、单选题 1.经济法区别于传统法的重要特征是。 A.经济性B.规制性C.现代性 D.强制性2.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产生于。 A.美国 B.德国 C.法国 D.英国3.美国颁布的第一部经济法是。A.《谢尔曼法》 B.《煤炭经济法》 C.《国家工业复兴法》 D.《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经济法概论试题试题及答案1

经济法概论试题试题及答案1

经济法概论试题试题及答案1 作者:ryan 点击:时间:2003-07-30 上午 07:48:00 来源: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 A、50万元 B、30万元 C、10万元 D、法律上未作规定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 A、具备法人资格 B、不具备法人资格 C、有些具备法人资格 D、未能确定 3、有限公司要发行债券,其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 A、3000万元 B、6000万元 C、5000万元 D、50万元 4、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 ) A、不承担任责任 B、只承担过错责任 C、承担连带责任 D、只承担小部分责任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一般不低于( ) A、15% B、20% C、 25% D 、50%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 )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7、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订立的合同,属于( ) A、双方代理 B、一方代理 C、自己代理 D、他方代理

8、两公司协商订一份假冒名酒的合同,该合同属(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可变更合同 9、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研究开发方 B、委托方 C、双方均有 D、先提出专利的一方 10、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 A、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C、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D、自认倒霉 11、销售方搜查消费者身体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 ) A、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依法求偿权 D、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12、以下税种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是( )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消费税 D、个人所得税 13、国务院管理全国金融业的主管机关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银行 C、中国建设银行 D、中国工商银行 14、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属于( ) A、汇票 B、本票 C、支 票 D、银行汇票

经济法全章练习题答案

经济法综合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本题共45个小题,每小题1分) 1. ()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事实 2. 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是() A .法律规范 B .法律事实 C .法律行为 D .法律事件 3. 下列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变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企业合并、分立时,必须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B .企业的权利、义务因企业的变更而消失 C .企业变更的,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D .企业变更应依法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 下列主体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 .某有限公司 B .某市立医院 C .某国有企业 D .某上市公司 5.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办理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做出是否予以登记决定的时间是()。 A .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0日内 B .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 C .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20日内 D .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 6. 张某、王某、李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为个人购房而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设定质押作为贷款担保,李某的质押行为未取得张某和王某的同意。关于该质押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无论与李某订立质押合同的第三人对李某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是否知情,该质押对合伙企业都不发生效力

B .无论与李某订立质押合同的第三人对李某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是否 知情,该质押对合伙企业都发生效力 C .与李某订立质押合同的第三人对李某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不知情的,该质押对合伙企业发生效力 D .如果该质押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合伙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项进行表决时所采用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A .由全体合伙人2/3以上同意而通过 B .由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财产总额1/2以上的合伙人同意而通过 C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方式处理 D .由出资最多的合伙人同意而通过 8.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与他人串通,严重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其他合伙人因此通知张某退伙,则张某退伙的情形属于()。 A .当然退伙 B .除名退伙 C .通知退伙 D .自愿退伙 9.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出资数额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B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C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D .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 10.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先()。 A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缴纳罚款 C .缴纳罚金 D .没收财产 11. 甲、乙两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 A .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 .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 .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 .甲、乙的个人财产清单

新编经济法教程-刘泽海-练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 、单项选择题 说明: 第1版第1、2次印刷时单项选择题共有20道题目,2010年12月27日第3次印刷时,保留了17道题目,将原第1版第1、2次的第33页中的第14题(C)、第17题(D)、第34页中第18题(A)删除,题序相应变动。后延续。 三、多项选择题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 未届满。 2 ?该承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 .可以。 案例二 1. 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诉讼解决,也可以事后就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2. 可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法院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也可要求撤销合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 、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可以。 2?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有经营自主权。 3 .不应支持,因为该企业设立时没有明确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胡某应承担无限责任,花某不承担责任。 案例二 1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甲的观点片面,理由:甲认为本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正确的,而由此推定“会计记录真实与否紧要”则是不正确的,企业无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都应该会计记录真实。 3. A的观点错误。理由: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丁的观点错误。理由: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的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 5. B公司的观点错误。合伙企业违约,应接受定金制裁,即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60万元,但由于返还的定金足以补偿因合伙企业违约而给B造成的损失,故无须再支付赔偿金。 案例三 1有效。 2?效力待定。因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不可以。 4?不可以。因为没有获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5.无效。因为合伙人之间内部转让财产份额须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案例四 1.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丁以劳务出资不妥;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应标有“有限合伙”字样。 2. 甲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债务抵销合伙人自身的债务。 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丁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处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企业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缴出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杨光的观点错误。理由:首先该企业协议只在杨光与乙之间有效;其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

2020年10月全国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解析试卷及答案解析.doc

??????????????????????精品自学考料推荐?????????????????? 全国 2018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 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首先出现“经济法”这一概念的书籍,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 年出版的 () A .《公有法典》 B .《自然法典》 C.《煤炭法典》 D .《经济法典》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经济法渊源的是() ... A .宪法 B .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 .判例法 3.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汇率的行为,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在行使() A .经济职权 B .财产所有权 C.经营管理权 D .法人财产权 4.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处理经济纠纷的活动属于() A .经济守法行为 B .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 C.享受经济权利的行为 D .经济司法行为 5.在我国,法律对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的企业是() A .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6.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日期是() A .发起人签订创办协议的日期 B .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的日期 C.公司章程制定日期 D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7.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内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 A .职工互助会 B .党委 C.职工代表大会 D .企业行政扩大会议 8.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了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外,还须经()A . 50%以上合伙人的同意 B.占有超过50%合伙财产份额合伙人的同意 C.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D.实际管理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同意 1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构成法的基本组织细胞是(A) A.法律规范 B.法的部门 C.法的体系 D.法条 2.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被称为是(A) A.经济法主体 B.经济法客体 C.经济权利 D.经济义务 3.不属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C) A.对企业经营方针、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提出意见和建议 B.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 C.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的方案 D.对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 4.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D) A.董事会确定 B.董事长确定 C.股东会确定 D.国务院确定 5.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 A.合同签订时的价格计算 B.交付时的价格计算 C.双方当事人协商 D.由买方决定 6.债权人应当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物,逾期不领取的,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所有。

A.债务人 B.债权人 C.提存部门 D.国家 B. 7.由三维造型构成的商标被称为() A.文字商标 B.组合商标 C.立体商标 D.图形商标 8.下列关于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该行为发生在商品销售环节 B.该行为牟取了暴利 C.该行为采用低于商品成本价格的方式进行销售 D.该行为的目的在于排挤竞争对手,维持或者争取自身的竞争优势 9.消费者协会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建立的() A.国家机关 B.行业组织 C.社会团体 D.司法机关 10.以下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A.季节性降价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 B.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C.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D.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11.经营者应通过各种载体表明其经营资格和身份,这是经营者的() A.标志经营资格义务 B.出具凭证义务 C.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D.质量担保义务 12.纳税人不依法纳税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体现的是税收的() A.固定性 B.强制性 C.确定性 D.无偿性 13.各国金融体制一般都以()为主导 A.商业银行 B.中央银行 C.货币 D .保险公司

(完整版)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答案下载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 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①17%②33%③13%④0 2、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 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④投资者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①利益②请求③信任④同意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③机关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 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①15%②25%③35%④45% 6、基本建设是指…………………………………………………………………………() 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①普查方式②抽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④全面检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罚款。 ①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②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③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④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为正确答 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5分)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 ①批准设立②发起设立③申请设立④募集设立⑤自由设立 2、经济法调整的经营直辖市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 () ①经济联合关系②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④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⑤经济管理关系 3、凡有逃汇行为的,自外汇管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办法是……………………………() ①责令限期调回外汇②查封③强制收兑 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

武汉大学出版社-经济法第七版课后思考题答案

第一章法调整经济关系的一般理论 1.简述物权和债权的主要区别 ①物权是直接支配权,不需要积极的义务主体。 债权是请求权,有特定的积极的义务主体 ②物权是排他权,物权独一无二在同一物上,同一物上不能有诶容互不相容的物权。 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同一物上可以有内容互不相容的多个债权。 ③物权的客体主要是物。物权是对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债权的客体是行为——给付 ④物权是法定权,有法律规定 债权可因法产生,也可因当事人约定产生 ⑤物权是优先权,物权优于一般债权。 2.简述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主要区别 ①相邻关系产生具有无偿性,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是有偿的 ②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且不需要通过登记程序: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设立 ③相邻关系不是一项民主权利,而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物权的一种)

3.简述一般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主要区别 1.违约行为的基础是合同的存在,而侵权行为事先并不需要合同。 2.违约行为侵犯的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预期利益,一般是财产利益; 侵权行为侵犯的既有可能是对方财产权也有可能是人身权。 3.违约行为承担的责任后果仅限于财产侵害赔偿 侵权行为的责任后果既包括财产侵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4.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诉讼时效2年;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是自当事人知道侵权事由起的一年内。而根据产品质量法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5.侵犯的权利不同: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物权 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 6.承担的责任不同:侵权——民事责任 违约——违约责任 4.简述现代法律综合调整模式与古代法律综合调整模式的本质区别 现代综合调整模式是建立在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和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更高级

经济法基础章节测试题及答案第一章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B.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C.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D.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2.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被装修的房屋 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 C.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 下列各项客观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某服装厂与供货商订立了一份合同 B.某沙漠三天没下雨 C.战争爆发 D.海底火山爆发 4. 根据法的内容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下列属于程序法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可以将法分为()。 A.国际法和国内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6.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协议效力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也无效 C.仲裁庭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法院作出决定 7. 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C.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①17%②33%③13%④0 2、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 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④投资者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①利益②请求③信任④同意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③机关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 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①15%②25%③35%④45% 6、基本建设是指…………………………………………………………………………() 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①普查方式 ②抽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④全面检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罚款。 ①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②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③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④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为正确答 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5分)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 ①批准设立②发起设立③申请设立④募集设立⑤自由设立 2、经济法调整的经营直辖市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①经济联合关系②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④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⑤经济管理关系 3、凡有逃汇行为的,自外汇管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办法是……………………………() ①责令限期调回外汇②查封③强制收兑 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 ①募股集资封闭②股东数额限制③全部股份等额 ④组织结构简单⑤股份自由转让 5、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方式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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