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的健康安全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社会的稳定,根据卫生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医护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各类传染病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组织:

院领导小组

组长:张纯志

成员:刘其硕马德国郭建军张晓孙涛黄晓燕张蕾王伟(三)工作职责:

1、传染病疫情发生后,我院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服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引导公众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3、传染病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与领导病员的转运、病区隔离、消毒、医院环境消毒、治疗抢救、安全保卫、物资供应及储备、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等工作。(四)传染病的培训:组织全院职工对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增强对突发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对全院职工开展传染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五)病区设置:我院传染科作为病区设置,严格划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并设置工作人员休息区,作好设施、设备情况检查。(六)物资储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要求,提前采购必备物资,如药品、消毒剂、防护口罩、帽子、眼罩、连身服、隔离服等,对一些目前医院无力采购但又必须储备应提前向镇传染病防治小组汇报。

(七)应急措施: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全院职工停止一切休假安排,并保持24小时网络信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八)预案启动:接到镇卫生局传染病疫情领导小组通知后,我院立即启动传染病预案,全院职工应即时到位。同时紧急启动救治小组并派出医生、护士和相关人员参加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监测、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理工作。

(九)传染病病员、疑似病员隔离措施:

1、病员或疑似病员必须在规定的病区。

2、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不得探视。

3、病区出入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4、治疗病人时应尽可能用一次性器材。

5、对病员的生活垃圾、排泄物经消毒后处理。处理医疗废弃物时,严格操作程序。

6、每天进行空气、地面、墙面和物体表面消毒。

7、医务、保洁、探视人员进入病房时,应采取严格的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8、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准用空调。

(十)标本采集:积极配合上级处置部门对病员或疑似病员的标本采集。

(十一)流行病学调查:配合上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其它相关调查并作好记录。

(十二)病人的治疗和抢救: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对转入我院的病员其治疗方案和抢救措施,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和彭州镇传染病专家组制定的方案进行医疗救治。如出现以下情况的病员: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不全、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者,需转院治疗的经专家组会诊后同意,转入成都镇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我院医护人员保证及时、准确实施并作好记录。

(十三)病员出院与追踪: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对转入我院的病人经治疗病情稳定后,是否出院由专家组确定。

(十四)死亡病例处理: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对转入我院的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必须对其尸体进行消毒后由指定的柩车送殡仪馆火化。

(十五)附则:

传染病发生后,若因工作人员推诿、拖延、擅离职守或临阵脱逃,不能及时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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