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防洪防涝工作指引(2014版)全解

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防洪防涝工作指引(2014版)

生产设备管理部

二○一四年六月

变电站防洪防涝工作指引

为防止变电站遭受水浸引发站内设施损坏或停电事件,提高变电站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指导变电站防洪防涝设计、改造、运行维护、应急抢修等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1 变电站防洪防涝设计

1.1 变电站设计应严格执行《变电所总平面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中关于变电站防洪防涝的条文规定,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站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频率为1%(百年一遇)的洪水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其他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站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频率为2%(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当变电站场地标高不满足要求时,可按DL/T 5056-2007的规定采用可靠的防洪防涝措施。

1.2设计单位应充分重视洪涝对变电站站址的影响,选址应尽量避开不利于防洪防涝的地段。对于难以避免而处于防洪防涝不利地段的站址,设计单位进行防洪防涝专题分析,提出防洪防涝的有效措施。

1.3 变电站的场地标高最低处宜高于站外自然地面最低处0.5m 以上,保证变电站的排水畅通。

1.4 变电站建设工程可研设计审查时,审查及运行单位应详细核查是否满足防洪防涝要求。在变电站投产前,设计单位应向运行单位移交准确、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水文资料。

2 变电站防洪防涝评估

2.1 运行单位应掌握变电站与周边水利设施的距离、与水库泄洪

通道距离、与堤岸的高差、河流的流向等情况。当涉及变电站的水文情况、地质灾害情况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评估变电站防洪防涝能力,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2在每年汛期结束后,运行单位应分析总结所辖变电站当年防洪防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3 基于变电站场地标高与所在地区历史洪水位、历史最高水位比较、与站外自然地面高低比较、500米范围内是否有水库泄洪通道、变电站历史水浸情况、变电站防洪防涝设施情况五个维度的评估结果,将变电站洪涝灾害风险分为三级。

2.3.1 一级风险为变电站原设计或因外部环境变化不满足《变电所总平面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要求,或在变电站周边500米范围内有水库泄洪通道的、或在运行期间曾发生过因外部水位高倒灌导致高压场地或电缆层发生水浸的变电站。

2.3.2 二级风险为除一级风险变电站外,在运行期间曾发生过因排水设施不完善导致站内、电缆层积水的变电站,或因受各种自然灾害、地质变化、设施老化等原因影响导致站内外防洪防涝设施破坏的变电站。

2.3.3 三级风险为除一级、二级风险外的其它变电站。

2.4 运行单位根据变电站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防洪防涝改造项目建设以及物资的配备。

3 一级风险变电站防洪防涝改造和物资配备

3.1应在变电站门口和行人通道门口处配置防水挡板。

3.1.1 防水挡板可采用不锈钢夹板形式,防水挡板高1.2米,厚度不小于25mm,按站门长度可分为多块连接,挡板上装设提手,两

侧和底部装设便于连接、装拆的卡口与密封胶条。每块挡板重量不宜超过60kg。

3.1.2大门两侧装设挡板卡槽,变电站内侧配置若干三角架支撑挡板,支撑的每个构件重量不宜超过50kg。三角支撑架根据挡板距离每1至2米均匀设置,地面装设三角支撑架固定位和连接棒孔位,连接棒孔深不低于0.5米,固定位和连接棒孔位汛期前应检查维护,确保随时可投入使用。

3.1.3 在防水挡板底部堆砌沙包封堵缝隙,堆砌沙包高度应不低于0.3米。

3.2 在站内建筑物一楼出入口以及有排水通道的设备室门口应装设防水挡板卡槽,卡槽不低于1米,防水挡板可采用不锈钢夹板形式,每块高0.5米,厚度不小于25mm,挡板两侧和底部装密封胶条,在门两侧和地面做挡板槽,槽与挡板应连接紧密。日常使用时现场挡板重叠摆放,当站内水位上升时可将挡板拼接叠高到1米,应采用防水布包裹,并在内侧堆砌沙包。

3.3 在变电站内根据应急装备配置标准配置足够沙包袋和防水布,沙包袋应经久耐用不易破损,方便搬运。

3.4对变电站围墙进行防洪加固改造。场地标高低于《变电所总平面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要求0.5m以内的变电站,砖砌围墙应采用M7.5以上水泥砂浆砌筑,厚度不小于240mm;场地标高低于《变电所总平面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要求0.5~1.0m的变电站,围墙应加厚至370mm;当砖砌围墙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考虑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洪墙。

3.5所有围墙(防洪墙)应做好墙间分缝的封堵,分缝位置可用沥青等柔性密封材料填堵,并用V型不锈钢板封盖。

3.6 对变电站围墙四周底部的排水口进行封堵。

3.7 变电站所有对外的排水排污管道应装设单向逆止阀或手动阀门,若设置手动阀门应明确开合条件。如无法装设阀门的应装设挡水闸板,当站外水位高时应封闭并能可靠防止洪水倒灌。

3.8 进站电缆沟在围墙位置用水泥砂浆砌墙,中间预埋PVC管作为电缆通道,电缆与PVC管间用水泥或胶状材料封堵,空PVC管两侧用封盖封闭。

3.9 对进站电缆沟中已敷设的电缆,整理后用水泥灌浆形式进行固封,固封长度不低于300mm,固封前宜用PVC管剖开后套上电缆进行保护,电缆沟其余空位用预埋PVC管的水泥墙封堵,旧电缆作废后不再抽出。固封前,应按直埋敷设方式校核电缆载流量。

3.10对于场地地面设计标高未能达到设计规程要求的变电站,应设置抽排站。在抽排站建成之前,可采取以下措施:

3.10.1在站内容易积水和积水最深的位置设置集水井。

3.10.2在集水井处放置潜水泵,集水井侧设置水泵电源箱和通往站外的专用排水通道,排水通道出水口应高于地面1.2米以上,电源箱应高于地面1.5米,采用独立电源并采取防雨措施。

3.10.3全站潜水泵的排水总量按变电站所在地区历史最大降雨时站区范围的积水量考虑配备,排水容量大时可设置专用泵房,与集水井潜水泵统筹考虑。

3.11 以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高程基准点为基准,在站内容易观察的可靠位置设置水位标尺和警示牌,便于观察、记录及标记水位情况和历史最高水位点,标尺底色根据水浸对设备影响情况分别用黄色标识警戒水位、红色标识停电水位,字体用黑色。

3.12在一楼的设备室和地下的电缆层中显眼位置设置标记,标记

底色根据水浸对设备影响情况分别用黄色标识警戒水位、红色标识停电水位,字体用黑色。

3.13对场地设计满足《变电所总平面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要求仍然有发生过水浸的变电站,应采用加高支架和抬高设备基础的措施,增加的高度不低于发生历史最大水浸高度时场地的最大积水深度。

3.14对已有综合改造计划的变电站,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原则确定设备基础抬高高度。

3.15改造时户内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将设备迁移到第二层的措施,对户内设备无法迁移的,应做好户内设备与电缆层的防水隔离封堵,并在室内装设排水泵,电源开关在主控室集中控制。

3.16防洪器材应就近集中放置。

3.17变电站应急装备按应急装备配置标准进行配置。

3.18完善变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站外环境、进站道路、站内场地等水情的监控。

4 二级风险变电站防洪防涝改造和物资配备

4.1变电站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沙包袋和防水布,沙包袋应经久耐用不易破损,方便搬运。

4.2所有围墙(防洪墙)应做好墙间分缝的封堵,分缝位置可用沥青等柔性密封材料填堵,并用V型不锈钢板封盖。

4.3对变电站围墙四周底部的排水口进行封堵。

4.4变电站所有对外的排水排污管道应装设单向逆止阀或手动阀门,若设置手动阀门应明确开合条件。如无法装设阀门的应装设挡水闸板,当站外水位高时应封闭并能可靠防止洪水倒灌。

4.5 进站电缆沟在围墙位置用水泥砂浆砌墙,中间预埋PVC管作为电缆通道,电缆与PVC管间用水泥或胶状材料封堵,空PVC管两侧用封盖封闭。

4.6对进站电缆沟中已敷设的电缆,整理后用水泥灌浆形式进行固封,固封长度不低于300mm,固封前宜用PVC管剖开后套上电缆进行保护,电缆沟其余空位用预埋PVC管的水泥墙封堵,旧电缆作废后不再抽出。固封前,应按直埋敷设方式校核电缆载流量。

4.7在站内容易积水和积水最深的位置设置集水井。

4.8在集水井处放置潜水泵,集水井侧设置水泵电源箱和通往站外的专用排水通道,排水通道出水口应高于地面1.2米以上,电源箱应高于地面1.5米,并采用独立电源并采取防雨措施。

4.9全站潜水泵的排水总量按排出发生所在地区历史每小时最大降雨量时站区范围的积水量考虑配备,排水容量大时可设置专用泵房,与集水井潜水泵统筹考虑。

5 三级风险变电站防洪防涝改造和物资配备

5.1变电站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沙包袋和防水布,沙包袋应经久耐用不易破损,方便搬运。

5.2所有围墙(防洪墙)应做好墙间分缝的封堵,分缝位置可用沥青等柔性密封材料填堵,并用V型不锈钢板封盖。

5.3对变电站围墙四周底部的排水口进行封堵。

5.4变电站所有对外的排水排污管道应装设单向逆止阀或手动阀门,若设置手动阀门应明确开合条件。如无法装设阀门的应装设挡水闸板,当站外水位高时应封闭并能可靠防止洪水倒灌。

5.5 进站电缆沟在围墙位置用水泥砂浆砌墙,中间预埋PVC管

作为电缆通道,电缆与PVC管间用水泥或胶状材料封堵,空PVC管两侧用封盖封闭。

5.6对进站电缆沟中已敷设的电缆,整理后用水泥灌浆形式进行固封,固封长度不低于300mm,固封前宜用PVC管剖开后套上电缆进行保护,电缆沟其余空位用预埋PVC管的水泥墙封堵,旧电缆作废后不再抽出。固封前,应按直埋敷设方式校核电缆载流量。

6 变电站防洪防涝运维

6.1 严格执行《广东电网公司35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做好变电站防洪防涝各项工作。

6.2 每年汛期前和汛期后,应分别对变电站内、外防洪排涝设施和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一次设备和构架基础、围墙、护坡、挡土墙是否完好,排水沟是否通畅,水泵运转是否正常,建筑物有无渗漏,户外设备仪器仪表防雨措施是否完好,端子箱、机构箱密封是否完好,发电机(车)、沙包袋、照明设施等防洪物资储备是否足够、状态是否良好等。

6.3每年汛期前,针对每个一级风险变电站实际情况修编防水浸处置方案和水浸后抢修复电处置方案。每年组织运行人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和演练,使运行人员熟悉装备的操作、物资的使用和各项防洪防涝的工作要求。

6.4汛期应每月对站内潜水泵、水泵、冲锋舟、对讲机等装备进行试运行启动,确保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6.5汛期应每月对站内集水井、站内外排水沟、排水管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每月对电缆沟封堵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站外积水通过电缆沟倒灌站内。

6.6 运行单位应掌握变电站排水管与站外市政排水管道的连接点位置,做好标识和登记存档。每年汛期应对连接位置进行检查,防止连接点排水受阻,造成站内积水内涝。

6.7 位于水库大坝泄洪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应作为防洪隐患风险点重点关注,在汛期应及时与地方水利部门、三防机构沟通,掌握泄洪时间、范围等信息,及时监控附近河流的水文情况,为变电站值守、紧急停电等提供决策参考。

6.8 运行单位应对所有变电站做好站用电全停后发电机(车)接入方案,明确接入点和接入方式。

7 变电站防洪防涝应急

7.1 运行单位根据实际灾害情况,及时启动防风防汛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人员驻站值守、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

7.2 发布防风防汛预警或启动防风防汛应急响应后,运行单位应立即开展变电站防洪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变电站围墙、护坡、高压室、蓄电池室、户外设备的防洪措施是否落实,站内外挡水、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户外设备机构箱、端子箱是否密封完好,应急装备功能是否正常。

7.3启动Ⅲ级防风防汛应急响应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重要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安排运行人员值守,必要时安排检修、继保自动化、通信等专业人员驻站值守。启动Ⅱ级、Ⅰ级防风防汛应急响应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无人值班站和存在一级洪涝灾害风险的变电站应安排运行人员值守,必要时安排检修、继保、自动化、通信等专业人员驻站值守。

7.4防风防汛应急响应期间,运行单位应及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天

气变化趋势,向水利部门了解江河水位变化情况、水库大坝泄洪安排,并及时向变电运行部门通报,指导变电站值班人员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7.5 变电站值班人员应实时观察站内外水浸情况,发现站外积水有涌入变电站的趋势时,应及时关闭排水排污管道出水口、在变电站大门、一楼设备室门口装设防洪挡板和堆砌防水布、沙包,适时开启排水泵,避免站内积水影响设备运行。站内积水可能危及设备运行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停电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设备短路故障。

7.5设备遭水浸后,应根据变电站现场受灾情况及时修订灾后抢修复电处置方案,指导现场恢复处置工作。在抢修工作开始前,应先验电,确认无电后立即合上进站各线路的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防止倒送电。站内水退后,要及时清理场地泥沙,同时对全站消毒防疫;评估全站设备构架基础是否牢固,必要时立即进行应急加固处理。对遭水浸设备要逐一进行清理、烘干、检查,试验合格后方予投运。

7.6 防洪抢险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做好防触电措施,注意做好排水井口的标识和防坠落措施,严禁单人巡视或作业,乘坐冲锋舟时必须穿上救生衣,确保人身安全。

7.7 抢修复电时,应严格遵守安规和“十个规定动作”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在攀爬变压器、户外台架和移位时应系安全带,注意设备表面湿滑,确保抢修期间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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