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鉴定书范文

法医学鉴定书范文
法医学鉴定书范文

法医学鉴定书范文

以下是一篇,文章内容主要包含四部分,让我们一起来

看看详细内容吧?

委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民一庭 _______________

委托及受理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案由:_________ 诉______ 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

委托鉴定项目: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损害后果?

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提供鉴定资料:__________ 病历资料及X线片

鉴定方式:文证审查、法医学检查、专家会诊

被鉴定人: __________ ,男, _____ 岁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案情摘要

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原告因受伤到被告 _________ 卫生院就诊,被告通过拍片检查,出具了“未见骨折征象”的__ X

线报告,并让原告打针吃药。 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 日原告去__________ 人民医院拍片,发现了“左股骨粗隆间骨折”,

于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去 ______ 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现原告遗留左股骨动力髋内固定,左下肢活动受限。原告诉称:

由于被告的漏诊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由可选择手术变成难免手术,增大了治疗难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残。被告辩称:被告在为原告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并无明显的过错,至少误诊与原告治疗费用关系不大,与后期损害后果不大。

病史资料

一、 _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_______ 卫生院X线片(NO : ______ )报告单:骨盆各构成骨未见骨折征象,双侧髋关节间隙正常。头颅各盖骨内外板结构完整,未见骨折征象。

二、 _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__________ 人民医院X线(NO : ____ )报告单:左股骨上端粗隆间骨折,大部骨折线

模糊,左颈干角变小。

三、 __________ 中心医院住院病历(NO : ______ )记载:

1.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 日首次入院录:“左大腿外伤

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PE:左髋部肿胀畸形,伴骨擦感,左髋关节活动受限。门诊资料:左髋关节正侧位片:左股骨转子间骨折。

2. 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 日术前讨论:患者为左股骨转

子间骨折,手法及外固定较难,有手术适应症,无手术禁忌症。

3. 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 日术后记录:患者在连硬外麻

下行左股骨转子间骨折、切开复位加动力髋内固定术。术中进行顺利,安返病房。

四、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___________ 中心医院X线(NO : _____ )会诊报告单: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经钢钉内固

11、《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格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Nanjing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2008 )公(刑物)鉴(化)字[20 08] 号 一、绪论 1、委托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2、受理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3、案情摘要:2008年5月1号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 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 纪大酒店5003房间。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 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5月6日上午九点被害 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4、检验对象:赵爽,男,25岁 5、鉴定要求:死因鉴定 6、检验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7、检验地点:南京市殡仪馆 二、检验 尸体检验: 1、尸表检验:一般情况:尸长162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肤色淡黄。尸体现象:尸斑暗红色,位于头枕部、项、背、腰骶、 四肢低下处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腹部尸绿形成。 头(面)部:顶部发长1.8cm,色花白。头皮未触及明显异常。双侧眼睑及结膜苍白,双侧角膜混浊,瞳孔不可透视。双侧外 耳及外耳道干净。鼻外形未见异常,鼻腔干净。右下唇内侧见唇粘 膜裂伤,创口不规则,长约lcm,对应体表外侧见一横行不规则裂伤,长约2cm。右下第一前磨牙缺失。

颈(项)部:右侧颈部见穿刺孔。气管居中,双侧甲状腺未触及肿大。 躯干和四肢:尸体左季肋及左上腹部见穿刺孔,腹部略膨隆。右侧腹股沟见针孔。右手背、左手背见陈性针孔。外阴部及肛门:外阴及肛门处干净,左右臀部见针孔。 2、解剖检验:头部:头皮、帽状腱膜及双侧颞肌未见异常;前、后囟门闭合,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未见出血等异常;颅骨、颅底未见骨折。 颈部:右颈部穿刺口对应皮下及肌肉出血,余颈部皮下软组织及颈部肌群未见异常,颈椎未见骨折,舌骨、喉头软骨未见骨折。 胸腹部:胸腹部皮下未见异常。左侧第3-5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右侧第3-6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胸骨平第3肋处骨折。左侧膈肌高度平第5肋,右侧膈肌高度平第4、5肋间。双肺有弹性回缩,左肺与胸壁粘连,右肺与胸壁无粘连。两侧胸腔可见血性积液(左侧约150ml,右侧约200ml)心包腔内见血液及血凝块,约160ml;腹部稍隆起,腹壁脂肪厚1.2cm,上腹部腹壁内见一6cm ×4.5cm范围的出血,膈肌局部出血;小肠上段肠管胀气,肠管浆膜及粘膜面未见异常;大网膜黄色透明,肠系膜及系膜淋巴结未见异常;腹腔积血,量约860ml。 主要脏器检查:脑:全脑重1420g,大脑质软,脑沟变浅,脑回增宽;蛛网膜及蛛网膜下腔未见异常。大脑切面未见出血。脑基底动脉管腔通畅。小脑、脑干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垂体表面及切面未见明显异常。 心脏:重340g,心外膜脂肪增多,上、下腔静脉间见一破裂口,长度约1.8cm,三尖瓣内膜靠近心耳处见-1.8cm的裂伤(图4);左冠状动脉管壁局部增厚,管腔II-III级狭窄,右冠脉管壁及管腔未见明显异常;左室壁厚1.2cm,右室壁厚0.3cm;各瓣膜未见异常,周径分别为:三尖瓣l1才cm,肺动脉瓣8cm,二尖瓣9.3cm,主动脉瓣7.5cm。 肺脏:左肺重710g,大小为26.5cmx20cmx6cm,切面水肿液溢出;右肺重920g,大小为26cmx20cmx7cm,肺门包膜破裂,肺叶间、包膜下出血,切面近肺门处肺组织片状出血。气管及其分支粘膜光滑,气管内少量粘液。

法医鉴定书标准

黑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黑大司法鉴定中心[2010]临鉴字第XXX号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 委托鉴定事项:损伤程度鉴定 受理日期:2010年XX月XX日 鉴定材料:1.委托书1份 2.哈尔滨二四二医院XXX号住院病案1份 鉴定日期:2010年10月10日 鉴定地点:黑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室 被鉴定人:XXX 女 24岁 二、检案摘要 (一) 案情摘要: 据鉴定委托书记载,2010年X月X日被鉴定人XXX与他人发生口角,被对方用砖头打伤腹部,因XXX怀有身孕,入哈尔滨二四二医院保胎治疗。 (二)病案(伤情)摘要: 哈尔滨二四二医院2010年9月1日XXXXXX号住院病案记载:被鉴定人XXX自诉与他人发生纠纷,下腹受伤后觉下腹坠胀不适5小时。因其怀有身孕,担心流产强烈要求住院观察。入院查体:伤者停经37天,一般状态好,神志清楚,无贫血外观,腹平软,下腹正中可见一3.0×4.0cm大小红斑,有轻压痛、无反跳痛及肌紧

张,阴道无流血,双下肢无浮肿。 2010年9月5日病案记载:孕妇于7:30分出现少量流血,伴有下腹坠胀感。给予口服保胎丸、维生素E,继续观察治疗。 2010年9月8日病案记载:病人主诉阴道流血减少,仍有腰痛。给予口服保胎丸、维生素E,卧床休息治疗。 2010年9月11日病案记载:病人主诉阴道少量流血,伴有下腹坠胀感。继续给予口服保胎丸、维生素E,卧床休息治疗。 2010年9月12日病案记载:孕妇于9:30分经阴道自然排出一妊娠囊,子宫收缩良好,阴道流血不多。给予头孢唑啉纳注射液抗炎治疗,预防感染。 2010年9月16日出院记录记载:患者自诉阴道少许血性分泌物,无腹痛及下腹坠胀感。一般状态良好,神志清,无贫血外观。腹部平软,肝脾无肿大,腹部无压痛、反跳痛及肌紧张,双下肢无浮肿,阴道少许血性分泌物,无异味。 三、检验过程 (一)查体记录: XXX步入检查室,神清语明,查体合作。自由体位,腹部平坦,质软,腹壁感觉无异常,压痛及反跳痛(-),未见异常淤血斑。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二)辅助检查: 1.2010年9月1日哈尔滨二四二医院U109131号超声诊断报告单示:子宫增大,宫腔内可见1.0×0.7cm孕囊回声,孕囊内未

司法鉴定意见书(样本)

甘肃立明司法鉴定所 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甘XX所[2014]临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受理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材料:1.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1份(住院号:******); 2.X线片、CT片6张; 鉴定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地点:本所法医临床鉴定定点医院 鉴定人:张义、宋鹏飞 被鉴定人:曾某某,男性,1988年3月9日出生,27岁,住址:XXXXXX。 在场人员: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华公交认字[2014]第XX号)记载:2014年4月5日0时许,曾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S 20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1km+300m处时,与前方右侧路边头北尾南停放的陕D5166 6号半挂车相撞受伤,伤者被送往当地医院行相关检查后前往XXXX人民医院住院进行治疗,经过该院手术及相关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好转出院。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委托本所为被鉴定人曾某某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法医学鉴定。 三、检验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曾某某进行检验。 2、书证检查: (1)根据XXXX人民医院入院记录记载:姓名:曾某某,性别:男,年龄:27岁,职业:农民,住院号:311371,病史叙述者:家属,可靠程度:可靠。主诉:车祸致右上臂肿痛、畸形、活动受限6小时。现病史:患者家属代诉。患者于入院前6小时因车祸致右上臂受伤,当时自觉右上臂剧烈疼痛、弯曲畸形,肿胀明显,活动受限,右手腕及手指背伸功能受限,伴有头痛、头晕,右眼部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留学不止,右手拇指掌指关节背侧可见一长约3厘米的伤口。流血不止,右手示指末节背侧皮肤缺损,流血不止,无胸闷、气短、无腹痛、腹胀,无昏迷、昏厥等症状。受伤后就诊于当地医院,行X线及头颅CT检查后示:“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额叶脑挫裂伤”,给予右眼部、右手拇指伤口清创缝合术,建议来我院手术治疗。遂来我院,经检查后以”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3右额叶脑挫裂伤”收住我科。患者自受伤以来,神志清,精神差,不思饮食、休息差,未解大小便。体格检查:T:37.3℃,P:88次/分,R:21次/分,BP:117/72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精神差,被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对答切题。皮肤、粘膜无苍白,无黄染、蜘蛛痣。各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头颅五官无畸形,眼睑无水肿,结膜无苍白、无充血,巩膜无黄染,左瞳孔等大等圆,Φ3.5mm,对光反射存在,右眼睑上、下缘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已缝合),右眼肿胀明显,无法睁眼,瞳孔对光翻身无法查,口唇湿润,无苍白无紫绀。咽部无充血,扁桃体无肿大。颈部项强直,气管居中,甲状腺无肿大。无颈静脉怒张。胸廓对称,无畸形。胸式呼吸对称。肋间隙无变窄或增宽,胸壁无肿块皮下捻发感,触觉语颤正常;两肺叩之呈清音;呼吸音清晰,无干湿性罗音,无胸膜摩擦音;心尖搏动位于右锁中线第五肋间,无抬举感及震颤;心界不大;心率:88分,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坦,无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式呼吸对称。无腹壁静脉曲张,腹肌无紧张,全腹部无压痛、无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未触及包块;肝浊音界存在,脾浊音区正常,肝区无叩击痛,右、右肾区无叩击痛,腹部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如常。肛门及外生殖器无异常;脊柱无畸形,双下肢无凹陷性水肿;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入院诊断: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桡神经损伤3.右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其中也包括司法鉴定申请书,你可以来看看!下面由本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某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 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第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二、法院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予以采纳,程序违法。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司法鉴定报告书模板

XXXX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对xxx伤残鉴定意见书 XX法[20xx]临鉴字第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XXX 委托鉴定事项:对XXX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受理日期:20XX年X月XX日 鉴定材料:1、XXXXXXXXX委托书1份 2、XX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3、DR、CT、MRI片共XX张 4、XXXXXX身份证复印件1份 在场人员:XXX XXX XXX XXX 鉴定地点:XXXXXXXXXX 鉴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被鉴定人:XXX、男、汉族、出生年月:19XX年XX月XX日 现住址:河南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送检材料及委托书记载:20XX年X月XX日被鉴定人XXX因 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到XXXX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20XX年X月XX日我所接受XXXXXXXXXXX委托对XXX进行伤残等级鉴定,X月XX日对其进行活体检查。 三、检验过程 1、查阅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号:152342)记载: 入院日期:2013年6月30日 主诉:外伤后头痛头晕并双下肢疼痛2小时 体格、专科检查摘要:T:36.3℃,P:86次/分,R:19次/分,BP:100/60mmHg;神志清,精神差,左枕部肿胀、压痛;胸廓无畸形、压痛;左小腿中段及右股部中上段肿胀、压痛,可触及骨擦感;左手背有一约9cm长纵形裂口,部分深达骨膜,皮肤挤皮下组织向两侧潜行剥离,宽约4cm,左腕部背侧约6×5cm大小范围内有多条不规则裂口,皮缘不整,部分伤口深达骨膜,皮肤与皮下组织有剥离,皮瓣厚薄不均,皮肤有部分缺失,创面污染重,有玻璃碎块及沙粒残留,手指活动尚好;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头颅SCT:1、枕骨左侧骨折;2、蛛网膜下腔出血;3、左枕部头皮损伤。X线片:右侧胫腓骨骨折、左侧股骨骨折。 入院诊断:1、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①脑挫裂伤;②蛛网膜下腔出血;③枕骨骨折;④左枕部头皮挫伤;2、右侧胫腓骨骨折;3、左侧股骨骨折;4、左手背皮肤撕脱伤;5、左腕部挫裂伤。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左手及左腕部伤口给予清创缝合,抗生素应用,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后在麻醉下行“左股骨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钉内固定术、右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外固定架固定术

溺死的法医学鉴定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 (1) Key words (1) 一、对尸体的初步识别 (2) 二、水中尸体的检验及死亡原因的分析 (2) (一)尸体检验.....................................................................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排除其他死因............................................................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正确评价尸体上所见损伤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落水情况的分析判断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尸体在水中浸泡时间及死亡时间的推测.............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错误!未定义书签。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篇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1、委托书: ①案情摘要或交通事故认定书:案情摘要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情况,及致伤工具、致伤方式和被鉴定人案发当时的损伤情况等。在委托书中写清楚或另外单独提交; ②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被鉴定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包括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职业、文化、民族、婚姻、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 ③鉴定目的和要求: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什么鉴定。 2、病历资料: 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X光片、各种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等。 3、以往鉴定书复印件。 4、伤情鉴定及刑事医学鉴定必需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并办理鉴定手续;伤残鉴定等民事赔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或当事双方共同委托;保险鉴定由保险公司委托。 篇二: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

公安机关刑事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示例

XX省公安厅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X公伤鉴(法)字[20××]××号 一、委托单位 ××县公安局 二、委托时间 20XX年1月4日 三、检验对象 赵××,女,61岁,汉族,文盲,住××县×城镇利民小区,身份证号××××××××××××××××××。 四、送检材料 XX市××医院住院病历、赵××右侧髋关节X线片。 五、简要案情 20XX年11月6日,赵××因纠纷致右下肢损伤,到XX 市××医院进行诊治。 六、鉴定要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七、检验时间 20XX年1月4日 八、检验地点 XX省公安厅

九、病历及相关材料摘抄 XX市××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记载:20XX 年11月6日,赵××以“右髋外伤半余天”入院。查体:生命体征稳定。右髋处活动受限,压痛,未扪及骨擦感,右下肢无明显内收外旋畸形。 20XX年11月6日摄X线片(号:49231)见:赵××右股骨颈骨皮质欠连续,右侧髋关节间隙正常。11月14日摄X线片(号:49689)见:右侧股骨颈骨折,对位对线良好。11月19日摄X线片(号:××××)见:右侧股骨颈骨折,断端对位尚可。12月1日摄X线片(号:××××)见:右侧股骨颈短缩,骨皮质不连续。诊断:右侧股骨颈骨折。 20XX年12月5日,在气管内麻醉下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 十、检验情况 20XX年1月4日,我们邀请XX省高级人民法院吴××主任法医师、XX省人民检察院李××副主任法医师、XX医学院附属医院秦××教授共同详细查阅了所送检的赵××在XX市××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四张X光片。 审阅赵××的X线片(号:××××、××××、××××、××××)显示:20XX年11月6日,右股骨颈骨皮质欠连续;11月14日,右侧股骨颈骨折,对位对线良好;11月19日,右侧股骨颈骨折,股骨头完全离断,断端移位。12月1日,右侧

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尸检报告)

东西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 病理鉴定意见书 江西医学律师网整理东西方医大司法鉴定中心[2012]病鉴字第002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邬东人及赣州市仁仪医院 委托鉴定事项:死因鉴定 受理日期:2012年01月04日鉴定材料:冷藏尸体 鉴定日期:2012年01月04日鉴定地点:赣州市殡仪馆 在场人员:邬心鹿,邬之城 被鉴定人:邬友渊,男,43岁 二、案情摘要。 根据委托方介绍:邬友渊于2011年12月26日上午9时许在兴国县里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入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救治,在该院行CT检查及治疗后转至赣州市仁仪医院,入住胸外科,于2011年12月30日17时35分出现昏迷,经抢救无效后于19时10分死亡。为查明死亡原因,我鉴定

中心对邬友渊的遗体进行解剖及病理学检查。 三、病志摘要。 摘自赣州市仁仪医院住院病历(322243):邬友渊于2011年12月26日,因“外伤致胸痛、胸闷4小时余”入院,入院时神志清楚,精神偏差,平车推入病房,查体欠合作,痛苦面容,胸部可见广泛皮肤擦伤痕,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湿性哕音;入院前在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头颅、胸部、上腹部CT 平扫提示: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心包积液;肝挫伤?;头部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入院后行胸部B超检查提示:心包腔积液声像。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1、左下肺挫伤,双侧胸腔少量积液,双下肺膨胀不全,以右侧比较明显;2、左侧多发肋骨错位骨折;3、心包少量积液;4、肝脏挫裂伤并血肿形成;5、腹腔积液;脾周积液,不排除脾脏损伤,请随诊。血常规检查示:白细胞数目偏高。入院后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及中心静脉压监测,给予吸氧、抗感染、止血及镇痛等对症支持治疗。12月30日17时35分患者突然出现昏迷,大汗淋漓,口唇发绀,呼吸困难,瞳孔散大。经抢救无效于19时10分死亡。死亡诊断:(1)胸部外伤,双侧血胸; (2)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3)心包积液;(4)肝脏挫裂伤;(5)呼吸心跳骤停。

司法鉴定书模板、样式、案例

XXXXXX司法鉴定所临床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XX司鉴所[20XX]临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 委托鉴定事项:损伤程度 受理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鉴定材料:1.委托书1份; 2.病历资料复印件1份。 3.影像学胶片若干。 鉴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鉴定地点:XXXX医院 在场人员:办案警官、XX家属 被鉴定人:XXXX(男,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 二、检案摘要 据鉴定委托材料介绍:2008年06月09日,XXX受伤,伤后到XXXX 医院诊治。现因案件处理需要,XX派出所委托我所对XX之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XXX医院住院记录(住院号:000001)2008-06-09记载: 主诉:外伤致全身多处流血、麻木、活动受限1小时余。 现病史:患者家属代诉患者约1小时前与人发生争执,被人用刀

具砍伤全身多处,即刻觉伤处剧痛,见多处皮肤伤口流血,肢体活动受限伴麻木。伤后无昏迷、头痛、呕吐,无肢体苍白,有麻木感。急至我院就诊,摄片未见明显异常,为求进一步诊治,急诊予以伤口简单包扎后拟“多处刀砍伤”收住院。 体格检查:T37.0℃,P84次/分,R22次/分,BP111/61mmHg。平卧位,查体合作,神与清。专科检查:腰背部及左前臂、左小腿敷料包扎,表面见血性渗出。打开见右腰背部第11~12肋处见长约25cm伤口,深及肋骨,可见活动性渗血。左前臂中段前内侧见斜行裂口,长约7cm,深及肌层,见肌肉断端外露,少量渗血,左腕活动受限;左侧桡动脉、左足背及胫后动脉均可扪及搏动,左足感觉麻木,足趾背伸不能,末梢血运尚可正常。上述创口挫伤不重,中度污染,未见明显喷涌状出血。余肢体肌力感觉及末梢血运正常。 入院诊断:多处刀砍伤:1.左侧腓总神经、胫神经损伤,2.左膝部、左前臂锐器伤,肌肉断裂,血管神经损伤待排;3.右腰背部锐器伤,胸腹腔脏器损伤待排。 2008-06-09 22:00-01:10手术记录:手术名称:清创缝合、血管神经探查、左腓总神经及胫神经吻合术加肌肉缝合术。手术经过:……先行左腘窝手术,延长切口,清除伤口内污染组织及凝血块,结扎出血点,探查血管神经后游离腓总神经断端,修剪平整后,间断缝合,完毕后间断缝合左胫神经部分断裂段,检查吻合口平整。……缝合左股二头肌及左腓肠肌外侧头,……包扎后行屈膝、踝关节中立位石膏固定。3.延长左前臂伤口,清除伤口内污染组织及血凝块,结扎出血点,探查血管神经后,缝合左尺侧腕屈肌,……包扎后石膏固定。术中诊断:左腘窝刀砍伤,左腓总神经断裂,左胫神经部分断裂,左肱二头肌及左腓肠肌外侧头断裂。左前臂刀砍伤,左尺侧腕屈肌部分断裂。术中出血约100ml,

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区别

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区别 提交日期:2006-9-25 15:05:00 | 点击数:338 |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在此处所提出的是对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指定医院进行,而不是对法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医院指定进行。“医学鉴定”“法医学鉴定二者之间是有较大区别的。 一、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本质属性不同 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法医学鉴定是法医鉴定人按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医学和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案件中的尸体、人身、物证及文证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做出科学的结论。它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 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属于医学的组成部分,它与医学的许多学科如解剖学、组织学、病理学、内、妇、外、儿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医学应用这些学科的理论与技术解决司法实践的有关问题。但法医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例如在检验损伤方面,外科学的着眼点在治疗上,而法医学的着眼点主要是研究损伤形成的机制、性状、受伤时间、推断致伤物、自伤与他伤的鉴别,以及损伤与死亡或致残的关系等。 医生主要的任务是诊断和治疗疾病,研究的是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及诊断和如何用药治疗。而法医的主要任务是使用一切可能利用的科学及知识,为确定案件真实情况提取科学证据。医生在做医学鉴定时往往是采取临床治疗时的方式,用推断、估计等来确定,而不是以证据来确定,以科学准确的方式来认定。如某人皮肤有创口,临床医生不可能具体测量长度,而法医就是要具体测量长度。 法医界的权威著作《法医鉴定实用全书》界定:医院的医生作鉴定应签名为“医师鉴定人”,以利于与“法医鉴定人”相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同志1998年在全国法院第二届司法鉴定学术会议上也明确指出:“医学鉴定不等于是法医学鉴定,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法医学工作者,不

法医学鉴定书范文

法医学鉴定书范文 以下是一篇,文章内容主要包含四部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委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民一庭___________ 委托及受理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案由:________诉______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 委托鉴定项目: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损害后果? 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提供鉴定资料:_________病历资料及X线片 鉴定方式:文证审查、法医学检查、专家会诊 被鉴定人:_________,男,____岁 住址:_______________ 案情摘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因受伤到被告______卫生院就诊,被告通过拍片检查,出具了“未见骨折征象”的X 线报告,并让原告打针吃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医院拍片,发现了“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______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现原告遗留左股骨动力髋内固定,左下肢活动受限。原告诉称:由于被告的漏诊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由可选择

手术变成难免手术,增大了治疗难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残。被告辩称:被告在为原告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并无明显的过错,至少误诊与原告治疗费用关系不大,与后期损害后果不大。 病史资料 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卫生院X线片(N0:_____)报告单:骨盆各构成骨未见骨折征象,双侧髋关节间隙正常。头颅各盖骨内外板结构完整,未见骨折征象。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人民医院X线(N0:_____)报告单:左股骨上端粗隆间骨折,大部骨折线模糊,左颈干角变小。 三、_________中心医院住院病历(N0:_____)记载: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次入院录:“左大腿外伤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PE:左髋部肿胀畸形,伴骨擦感,左髋关节活动受限。门诊资料:左髋关节正侧位片:左股骨转子间骨折。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术前讨论:患者为左股骨转子间骨折,手法及外固定较难,有手术适应症,无手术禁忌症。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术后记录:患者在连硬外麻下行左股骨转子间骨折、切开复位加动力髋内固定术。术中进行顺利,安返病房。

法医学鉴定

法医学鉴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法医学鉴定是司法鉴定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广义的法医学鉴定,是指运用法医学理论和技术解决有关人身伤亡等法律问题的一整套鉴定体系;狭义的法医学鉴定,通常是指对某一案件的法医学鉴定,也即法医学鉴定人受指派或者接收委托,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医学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的科学结论。法医学鉴定是一种法律证据,是在案件中遇到有关医学问题时,查明全部案情必不可少的客观依据。这里有三层含义: 1.法医学鉴定的主体是具有法医学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基本条件为: (1)经过法医学专业教育或培训; (2)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或专业职称,具有鉴定权; (3)在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从事鉴定工作。此点不同于证人证言。法医学鉴定人属于自然人,其从事鉴定工作是个人行为,若干鉴定人集体作出的鉴定,应分别署名,各负其责,鉴定部门加盖鉴定专用章,仅证明鉴定人身份。 2.法医学鉴定是鉴定人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鉴定客体)进行分析研究,并得出鉴定结论,使复杂或模糊的问题变得明确,从而证明案件事实,这一点,不同于勘验笔录;它是一种科学而客观地论证过程。 3.法医学鉴定是一种诉讼活动,体现为鉴定过程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鉴定是一种诉讼活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鉴定人根据诉讼法的规定,接受委托和指派,在我国,鉴定人原则上不能接受当事人个人委托;鉴定活动的启动是由公安、司法机关提起或书面委托。在有些案件中,委托鉴定必须告知诉讼双方当事人;鉴定的内容要严格按照委托的要求,鉴定人不能擅自修改或变更鉴定目的。 (2)鉴定的程序和过程需遵循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调查有关资料,收集事实证明材料等。 (3)鉴定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出庭作证,接受法庭质证。 一般情况下,具备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 (1)在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工作的专职法医师; (2)受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委托的医学院校法医学教师; (3)受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委托的医师及其他专家。这里,接受办案机关或单位的指派或委托,是使鉴定结论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

法医病理学鉴定书的书写

实习一法医病理学鉴定书的书写 实习目的 1.了解鉴定书内容,记录方法和正规格式。 2.掌握鉴定书书写规则。 实习内容 一、鉴定书内容和格式 1.鉴定书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签名”。法医学鉴定人将政法或卫生机关交验的案件或病志等书面材料、活体或尸体及其他人体物证检材进行科学地检查、鉴定后,根据检查鉴定的经过和结果所撰写成的书面报告称为法医学鉴定书。随着法医学的不断发展,已逐渐形成了不同的分支学科,如法医病理学、法医血清学、临床法医学、法医人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化学、法医精神病学等。虽然鉴定书格式无明确规定,但不同的法医学分支学科的鉴定书书写都具有各自的某些特点。一般法医学鉴定书的内容大致包括引言、鉴定事项、案情、检验、说明、鉴定结论及结尾六部分。其中各部分所要求的内容已在《法医学概论》中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法医病理学鉴定书的书写除按照上述基本规则外,尚有其本身的特殊内容,通常采取下列具体的书写形式及内容: 引言 主要包括委托机关名称、委托者姓名、委托时间、被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以及鉴定事项、解剖地点、时间、临场者姓名、参加者姓名等等。 X 年X月X日,XX 单位 XX 同志就 X X X(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死亡一事,委托我室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医病理学鉴定。 鉴定事项 1. 外伤的部位、数量、程度。 2.死亡原因、外伤与死因的关系。 3.致伤物的性质、种类。 4. 死亡性质及死亡方式。 5.死后经过时间、损伤时间。 1

6.其它需要鉴定的问题。 为此,我等于 X 年 X 月 X 日 X 时,在委托单位代表 XXX 同志及家属代表 XXX 同志临场下,在 XX 法医解剖室(或其它地点)对 XXX 尸体进行了系统法医学尸体剖验,并经详细病理组织学检查(或/和其它检查)制成此鉴定书。 案情摘要 摘录主要的发案经过和有关的调查材料(如病志、讯问笔录等)。 尸体剖验 一、体表检查 1.一般所见性别、身长、体重、发育、营养状态、尸斑分布,颜色及期别、尸僵分布及程度、尸体温度等。 2.头面部发长、颜色、数量,头发上有无附着物。头皮有无损伤,触及颅骨有无骨折。面部有无肿胀、发绀、出血及损伤。眼脸有无水肿及皮下出血,结膜是否充血及出血,巩膜有无黄染,角膜混浊程度及瞳孔大小,是否等圆。鼻根是否偏位、塌陷,鼻腔及外耳道有无分泌物或血液,鼻孔周围有无泡沫及压痕,口唇有无紫绀、损伤、干燥,口角及下颌皮肤有无流注及腐蚀痕,齿龈有无破损。牙齿是否完整,有无松动,舌是否有咬痕及舌的位置。 3.颈项部气管是否居中,甲状腺有无肿大,颈部有无损伤、扼痕、索沟、压痕。 4.胸部胸廓前后径及左右径,胸廓外形有无病理性改变、有无注射针眼、损伤;肋骨触摸有无骨折。女性乳房有无肿块及咬伤。 5.腹部是否平坦、腹壁有无静脉怒张、损伤及疤痕。 6.会阴及肛门阴囊、睾丸有否损伤、阴囊干燥情况。女性外生殖器有无血痕、精液等附着,前庭有无损伤。阴道内有无异物,分泌物涂片有否精子,疑强奸案时,处女膜检查情况。肛门内有无异物。 7.躯干及四肢躯干有无压迫印痕、皮下出血。脊柱有无骨折或畸形。腰骶部有无褥疮、臀部有无注射针眼。上、下肢的姿态,有无骨折、关节脱位。肢体有无损伤,是否有注射针痕。手指甲内有无异物。手中是否抓有物体或附着有异物。女尸大腿内侧有无损伤及精斑附着。 二、内部检查 1.小脑扁桃体疝检查环椎后弓切除后,硬脑膜紧张程度,蛛网膜是否透明、脑脊液性状,小脑扁桃是否疝下枕骨大孔后缘。如疝下,疝出的程度。是否有疝下小脑扁桃组织碎片坠入脊髓腔、分布情况等。 2

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

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 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而且其是三大诉讼法中重要的证据类型。下面我们来看看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欢迎阅读借鉴。 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法医鉴定和车物损失价值鉴定是经常发生的,目的是为了日后向肇事人请求赔偿作必要的准备,因此,应对两种鉴定的程序有必要的了解,避免以后诉讼因证据不足导致损失得不到赔偿。 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该部门经审查符合鉴定的,可指派或者聘请法医鉴定部门的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包括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人民法院法医学鉴定书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418166308.html, 人民法院法医学鉴定书 案由:××诉×××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赔偿 委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法庭××× 鉴定事项: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2、损害后果,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案情摘要 被鉴定人×,男,1993年3月8日生,×××实验小学学生,住××路35号。2000年8月30日下午,玩耍时摔伤右手腕,于2000年8月30日到2000年10月19日在×××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原告诉称:被告因技术过失造成被鉴定人发生骨髓炎。被告辩称:在诊断、治疗、护理患者××右尺桡骨开放性骨折的医疗过程中无任何过失,××术后并发骨髓炎属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病历摘要

一、×中心医院2000年8月30日住院病历记载:右腕剧痛,右腕部明显畸形,腕掌内侧可见大小约1.0cm伤口,可闻及骨擦音,患肢末梢血运正常。2000年8月31日病程记录记载:拇长伸肌腱嵌顿,手法复位无效,须开放复位克氏针内固定手术治疗。 二、×中心医院2000年9月4日术后记录记载:术中可见桡骨远端骨折,拇长伸肌腱嵌顿于骨折端之间,牵开嵌顿组织,牵引复位桡骨远端骨折,克氏针内固定骨折端。 三、×中心医院2000年9月5日病程记录记载:右侧敷料稍有浸湿,右侧伤口敷料打开换药可见伤口稍红肿,无明显渗血,引流片引流通畅。2000年9月6日病情记录记载:切口敷料干燥,红肿未消,无明显渗血,今已拔除引流片。2000年9月7日病程记录记载:右侧敷料干燥,仍有红肿。2000年9月10日病程记录记载:打开伤口换药,见敷料干燥,红肿渐消,伤口愈合情况良好。2000年9月18日病程记录记载:伤口愈合可。2000年9月22日病程记录记载:打开纱布换药,见昨拆线伤口愈合良好,已基本消肿。2000年10月5日病程记录记载:背侧伤口少许炎性分泌物存在,右拇指背伸受限,腕关节背伸受限。2000年10月11日病程记录记载:右拇指、腕关节背伸受限,伤口仍有少许脓性分泌物,今拍片复查示右桡骨骨质破坏吸收明显”,已并发骨髓炎。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司法鉴定文书 REPORT OF JUDICIAL EXPERTIZING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The Judicial Expertizing Center of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P. R. C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 最高法院司法鉴医字(2004)第066号 委托单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案由:强奸(中止) 被鉴定人:黄静,女,1982年9月27日出生 送检日期: 2004年6月28日 鉴定内容: 1、死亡原因 2、死亡方式(有无外力致死的法医学依据) 鉴定专家:徐英含 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法医研究所教授 中国法医学会原理事 中华病理学会原理事 何颂跃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处处长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周伟医学博士副主任法医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处副处长 中国法医学会临床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法医学会副秘书长 刘良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主任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官大威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副院长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鉴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材料: 1、湘潭市公安局预审卷宗五卷及所附照片; 2、既往鉴定文书; 3、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32张; 4、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59张; 5、中山医科大学提交法院制作的病理切片24张; 6、本次鉴定活动重新切取的病理切片40张; 7、初次尸体检验现场勘察录像资料; 8、黄静遗体。 一、案情概要及鉴定经过 据案卷材料反映,2003年2月24日被鉴定人黄静在学校宿舍中被发现死亡,并经过当地公安系统三次法医学家鉴定和物证、毒化检验。此后,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法医学文证审查及鉴定活动,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因本案相关尸检材料遗失而中止鉴定委托合同。因上述多次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进行复核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我中心聘请并组织国内法医学专家赴湖南开展鉴定活动。 为协助本次鉴定活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通知黄静家人、嫌疑人、既往参与鉴定的有关人员于2004年6月30日举行鉴定专家组了解案情及相关事宜会。当日,在当地法院组织下,我中心鉴定专家组向黄静家人、嫌疑人、既往参与鉴定的公安系统法医、南京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人分别了解了与案件鉴定的相关事项。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人因故未能参与,提供以原鉴定文书为基础的书面说明材料。经过对案件材料审查,我中心鉴定专家组要求送检法院补充黄静现场遗留的内衣等物证、中山医科大学鉴定时提取组织制作的切片材料,并于2004年7月1日在湘潭市殡仪馆对黄静遗体再次进行法医学剖验。本案在湖南检验期间,送检法院提供了中山医科大学制作的病理切片等材料、雨湖区公安分局向法院提供黄静现场遗留衣物未提取的说明材料。鉴定专家在对本案所获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和复读的基础上,经过分析论证,达成共同意见,制作本鉴定书。 二、文证材料审查概要 1、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司法医学鉴定书概要([2003] 潭公法检字第204号): 尸表检验:2003年2月24日上午10时检验见,死者黄静尸长161厘米,尸斑呈暗红色,分布于颈后项部、腰背以四肢背侧未受压部位,压之退色,尸僵未形成,角膜透明,双瞳等大,直径5毫米,球睑结膜苍白,嘴唇苍白,口鼻腔及双耳腔内未见明显异常,双手指甲发绀,双下肢腘窝部见小片状擦痕伤。2003年2月25日下午5时检验见,尸斑压之不退色,各大关节尸僵均已形成。左腘窝部见5 × 5cm大小点片状挫伤擦伤痕,伴皮下出血,右腘窝部见6 × 7 cm挫擦伤,伴表皮剥脱。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整,无破裂现象。取脑

医院法医学鉴定书模板

医院法医学鉴定书模板 委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民一庭___________ 委托及受理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案由:________诉______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 委托鉴定项目: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损害后果? 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提供鉴定资料:_________病历资料及X线片 鉴定方式:文证审查、法医学检查、专家会诊 被鉴定人:_________,男,____岁 住址:_______________ 案情摘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因受伤到被告______卫生院就诊,被告通过拍片检查,出具了“未见骨折征象”的X

线报告,并让原告打针吃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 去_________人民医院拍片,发现了“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______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现 原告遗留左股骨动力髋内固定,左下肢活动受限。原告诉称:由于被告的漏诊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由可选择手术变成难免手术,增大了治疗难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残。被告辩称:被告在为原告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并无明显的过错,至少误诊与原告治疗费用关系不大,与后期损害后果不大。 病史资料 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卫生院X线片(N0:_____)报告单:骨盆各构成骨未见骨折征象,双侧髋关节 间隙正常。头颅各盖骨内外板结构完整,未见骨折征象。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人民医院X线(N0:_____)报告单:左股骨上端粗隆间骨折,大部骨折线模糊,左颈干角变小。 三、_________中心医院住院病历(N0:_____)记载: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次入院录:“左大腿外伤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PE:左髋部肿胀畸形,伴骨擦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