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

企业亏损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
企业亏损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

法律与税务

11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实践中,有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不能完全按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比较来进行确认,即:企业发生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产生的亏损可以在连续5年内结转弥补。这样,如果5年内产生足够的盈利,就可以通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而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这时,企业产生的亏损满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定义。但是,企业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盈利来补亏,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于是在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产生了多种做法。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相关概念,统一确认可弥补亏损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方法。一、谨慎性与客观性

有观点认为,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很难判断其在近期的未来是否能够实现盈利。即使盈利,也无法确认盈利额度,难以判断能在多大程度上

弥补亏损。于是,从谨慎性原则的角度出发,建议不确认与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此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企业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有的企业没有确认。笔者认为,这样容易造成不同企业之间,甚至企业前后期间,在确认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完全由人为主观判断来掌握,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客观公允性。而且,如果企业前期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后期将可弥补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统一确认到当年度损益,有很大的随意性和调节净利润及资产总额的空间,影响每股净利EPS和市盈率P/E指标。

企业的会计报表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如实地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可以抵减日后应纳税所得额的亏损,由企业过去的交易和事项而形成,预期可在今后5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符合资产的定义。不确认该项资产,影响会计报表

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当超过5年弥补亏损的期限时,该资产不复存在,应对其进行转回。如果企业认为公司在可预见的期间内不可能实现弥补亏损的盈利,则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在年报附注中予以披露。

从以上角度来看,笔者认为,以客观性为基础,先计提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再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清晰明了,更为合理。二、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

在计算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首先要确定计算基数,即亏损额。这个亏损额是会计上的亏损,还是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

按照《公司法》,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先补亏,然后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之后,才能

表1 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举例 单位:

企业亏损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

汪 前

DOI:10.16292/https://www.360docs.net/doc/b419033478.html,ki.issn1009-6345.2017.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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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 Taxation

分配利润。这里的补亏,显然指的是

会计利润。实质是当本期会计净利润

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累计后,形

成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负,就不能进行后续的分配。

那么,是不是理所当然地以此类推,

企业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也是

直接按当年的会计亏损乘以企业适用

所得税税率来计算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

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

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

里的亏损是指按税法规定,排除永久

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后,计算出来的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后续年度在抵减

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时,也是在调整

当年永久性和暂时性差异后,用以前

年度尚未超过弥补期限的应纳税所得

额负数来抵减。也就是说,真正可以

产生未来少交企业所得税的亏损,是

为负值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会

计利润为负,而应纳税所得额为正,

这种会计亏损并不能在未来产生抵减

企业所得税基数的收益,所以,不能

按会计亏损来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要计算出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且

该所得额为负值时,方可进行后续税

法意义上的补亏。

也就是说,尽管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确认是会计处理,但相关计算依据

应该根据税法上可弥补的亏损来进

行。这里税法上可弥补的亏损是指

5年之内形成的负数金额的应纳税所

得额。

三、当年亏损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后

累加与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有观点认为,如果亏损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就应该用当年的亏损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企业一直亏损,或者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未来企业盈利能力产生怀疑,停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

继续按当年度亏损计算增加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金额。

事实上,除了实现盈利弥补以前

连续5年亏损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外,如前所述,根据我国税法规定,

只有盈利年度前5年的亏损可以被弥

补。也就是说,当以前年度计算出来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且超过5年的弥

补期限时,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应予转回,因为在日后无法再带来

补亏的预期所得税收益。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笔者认为,

以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当年为第一

年,向前推到第五年,以该五年内累

计产生的尚未被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

亏损为基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总

额,再扣除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来

计算本期增加或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金额更为简洁明了,不容易出错。

举例来说,假设A公司2007年成

立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年

净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列示在表1中

(假设除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外,不存在其他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项目)。

如表1所示,弥补亏损应用应纳税

所得额计算。其中,2007年公司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80万,可以确认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

认递延所得税20万元。2008年度,公企业亏损当年,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同时减少所得税

费用,尽管并不影响企业利

润总额,但在一定程度上增

加了企业当年的净利和非流

动资产。这样,企业亏损形

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企业

盈亏的大起大落有一定的缓

冲作用,在企业亏损时,可

以将净利和资产反弹回一部

分;而当日后产生可弥补亏

损的盈利时,增加弥补年度

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资产转回,资产减少。这

样,亏损提取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客观上可以起到一定的

对企业资产和盈利的平滑和

缓冲作用。

法律与税务

114

司新增应纳税所得额亏损290万元,此时,账面共计370万元亏损可在日后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2.5万元,扣除期初的20万元,2008年度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72.5万元。2009年,公司实现微利,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可以部分弥补2007年的亏损,补亏后,公司累计可日后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亏损为350万元,对应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87.5万元,当年转回5万元(因盈利补亏而转回)。2010年,公司继续亏损,应纳税所得额-145万元可以在日后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累

计5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495万元,当年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36.25万元。2011年,公司会计账面数为亏损额-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可用于弥补前5年亏损。当年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80-290+20-145+10=485万元,当年转回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到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为121.25万元。

2007年的亏损80万元用2009的微利20万元和2011年的微利10万元弥补后,还剩50万元亏损,不可能在2012以后年度弥补,所以,该50万元亏损应从2012年的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扣除。2012年的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上年度的485万元,加本年度新增的180万元,扣除2008年不能再被弥补的亏损50万元,累计为615万元。当年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80-50)*25%=32.5万元。2013年,公司实现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可部分弥补2008年亏损。2008年亏损290万元扣除补亏80万元,尚余210万元亏损,到2013年已是最后一年补亏期限,以后不能再补亏,不能产生递延所得税收益,所以,要从2013年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扣除,2013年的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仅为2012年180万元和2010年145

万元亏损之和,共计325万元,相应

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

81.25万元,与2012年度153.75万元

之差72.5万元在2013年转回(亏损

弥补期限过期引起转回)。2014年,

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继续

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2015

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

此时,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待税法上

弥补的亏损只能从2011年度开始计

算,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总基数变

为-180-20-10=-210万元。当年又

因亏损且弥补期限过期而转回递延所

得税资产33.75万元。

四、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财

报的影响

企业亏损当年,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所得税费用,尽管并

不影响企业利润总额,但在一定程度

上增加了企业当年的净利和非流动资

产。这样,企业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对企业盈亏的大起大落有一定

的缓冲作用,在企业亏损时,可以将

净利和资产反弹回一部分;而当日后

产生可弥补亏损的盈利时,增加弥补

年度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转回,资产减少。这样,亏损提取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客观上可以起到一定

的对企业资产和盈利的平滑和缓冲作

用。而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企业的

亏损已经超过5年的弥补期限,在未来

显然不能再补亏,这时,以前年度形

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转回,减少当

年净利和非流动资产。

从以上分析来看,亏损形成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在企业偶尔失误情况

下形成盈利大落大起(要落至应纳税

所得额为负的情况下)时,可以缓冲

大幅震荡趋势;而在企业根深蒂固地

持续性亏损或严重亏损到之后连续5

年,仍没有相应的正数应纳税所得额

来弥补时,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

回,会减少账面非流动资产和净利。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笔者认为,按本

文的方法确认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更有利于突出显示企业的持续

性顽固亏损,而对偶然性的亏损起到

一定的平滑作用,对于判断企业盈利

能力并没有实质上的伤害。

作者单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对应关系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应交税费发生对应关系 1.预计负债P187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应收款项P165、存货P168、固定资产P179、无形资产P181计提减值准备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折旧方法不同而导致的固定资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P162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所得税费用发生对应关系 1.P155类似预计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2.P156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的差异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商誉发生对应关系(企业合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 四、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资本公积发生对应关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1.存货销售 借:所得税费用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100=[本期会计利润+(或-)非暂时性差异]8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 所得税费用8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20*25% 所得税费用——借方——80*25% ——100*25% 转销时应纳税所得额60=[本期会计利润+(或-)非暂时性差异]8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 借:所得税费用8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20*25% 所得税费用——借方——80*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6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 贷:所得税费用20*25% 借:所得税费用1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20*25% 所得税费用——借方——80*25% 借:所得税费用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 借:所得税费用6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20*25% 所得税费用——借方——80*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6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25% 借:所得税费用8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20*25% 所得税费用——借方——80*2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 借:所得税费用8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20*25% 所得税费用——借方——80*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60*25%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注意事项 一、弥补年限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尽管新的条例没有这方面规定~但~在弥补年限上仍需要掌握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 这里应注意的是:一是亏损弥补期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的~自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限,三是弥补亏损中的“亏损”不可“累计”~哪一年的就是那一年的。 举例说明:某企业第一年亏损700万元,第二年盈利100万元,第三年亏损200 万元,第四年亏损300万元,第五年亏损400万元。第六年盈利150万元,第七年盈利1200万元,假设该数字属于调整后金额,。对该企业可用第二年盈利100万元弥补第一年亏损700万元~剩余600万元待以后年度弥补。第六年的获利150万元可以弥补第一年剩亏损600万元~还有450万元就不可以再用第七年的盈利的1200万元弥补了。只能用税后利润或其他自有资金弥补。对第三、四、五年亏损的

200、300、400万元、都可以用第七年的盈利1200万元弥补。这样~当年弥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1200,200,300,400,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计算纳税企业所得税。 二、亏损额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这里所说的亏损与以前不同的是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主要涉及事业单位~这里不详述。而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一是国债利息收入,二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对投资企业来说~凡取得被投资方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投资收益,以下简称:投资收益,~无论被投资方是免税企业还是低税率企业~都不涉及再补税。而用于弥补亏损的所得不是企业利润总额~也不是经营利润~而是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有两点与大家探讨:一是免税收入不需要冲减当期亏损。如:企业2008年经营亏损200万元~当年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尽管企业帐面核算的是盈利100万元~但需要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仍为200万元。因为投资收益300万元是可减除项目。二是免税收入可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doc64页)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财产损失准则》目的和依据 一、《财产损失准则》规定的制定目的和依据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以下简称《财产损失准则》)“一、总则”(一)中明确了制定《财产损失准则》的目的和依据。具体是:“为了规范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以下简称财产损失鉴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二、《财产损失准则》制定目的 制定《财产损失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对其理解如下: (一)《财产损失准则》是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鉴证规范; (二)企业财产损失以外的税收扣除项目鉴证,不适用《财产损失准则》; (三)注册税务师执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应执行《财产损失准则》。 三、《财产损失准则》制定依据 制定《财产损失准则》,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以下简称“ 13号令”); (三)《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4号令”); (四)《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6号,以下简称“ 6号令”); (五)《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 号)。 第二条财产损失鉴证的定义及含义 一、《财产损失准则》规定的定义 《财产损失准则》“一、总则”(二)中规定了“财产损失鉴证”定义,明确了鉴证目的。具体是:“财产损失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信息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出具鉴证报告,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业务。” 二、财产损失鉴证的含义 i

如何确认房地产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如何确认房地产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某审计案例:某房地产企业2016年年末利润总额-4975.32万元。审计项目经理根据年末亏损额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243.83万元。同时对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其披露事项如下: 这种处理存在两个问题: 1.未对预收账款的预计毛利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应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而并不是会计中确认的亏损额。 房地产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明确的几个事项: 1.应遵循准则的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同时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因此,会计上对于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应是基于税法规定确定的预期的应缴纳或应退还的所得税额。在预计可转回的情况下,才能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预售款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九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预收款和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并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做法,

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例题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8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正保公司2008年发生广告费支出10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 2009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 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正保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均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正保公司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8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008年没有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 2009年,正保公司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100万元,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9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5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3)正保公司2007年12月12日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取得成本为4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在计税时采用5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 2009年末,因该项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对该项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项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使用年限与预计净残值没有变更。

(4)2008年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500万元,2008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650万元,2009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570万元。 要求: (1)计算2008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9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例题答案] (1)2008年末 计算2008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000+(1000-5000×15%)+200-(400/5-400/10)-150=8260(万元) 应交所得税=8260×25%=2065(万元) 计算2008年递延所得税: 事项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5000×15%=250(万元)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0×25%=62.5(万元) 事项二,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0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0 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经典例题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8 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正保公司2008年发生广告费支出1 0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2009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正保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均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正保公司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8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008年没有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 2009年,正保公司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100万元,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9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5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3)正保公司2007年12月12日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取得成本为4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在计税时采用5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 2009年末,因该项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对该项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项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使用年限与预计净残值没有变更。 (4)2008年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500万元,2008年末该项交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例题解析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即由企业自行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核算方法,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划分为两大类:暂时性差异(注意,不是时间性差异,其范围要大于时间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与原时间性差异和原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是不同的。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相关的概念较多,限于篇幅,请具体阅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下面仅举例简单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过程。 假设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率为33%,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调整。 1、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相关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0 000 000元,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当年折旧额64 000 000元,累计折旧额244 000 000元,无减值准备;税务处理采用平均年限法,当年折旧额50 000 000元,累计税前扣除折旧额150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3、企业当年购入准备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购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价2 600 000元。当年未发生派发红利等事项。 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6 400 000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0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另,该企业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按照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 加: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旧费用纳税调增额: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调减额: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23 6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税费用7 788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

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举例讲解

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举例讲解 十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十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2列第6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十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注:只有该年盈利才能弥补该年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的亏损额合计不能超过该年盈利额。如果该年亏损,则该列为0。5-9列用正数表示已弥补亏损额。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参考文本)—适用于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附件3: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适用于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编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与财产损失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财产损失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及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检查核实所发生财产损失情况相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产损失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与财产损失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财产损失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公司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有关证据、事实及涉及金额进行审核、验证和计算并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鉴证结论 (一)经审核可以确认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 经对贵公司××(类)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进行审核,除××持保留意见事项因税收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或证据不够充分等原因,尚不能确认其具体税前扣除的金额外,我们确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元。其中: 1.×××(类)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元。(具体内容项目) 2.×××(类)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元。(具体内容项目) 3.………… 4.………… 具体审核项目及其说明详见附件。企业可以据此办理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或审批事宜。 (二)持保留意见审核事项的说明 1.阐明持保留意见的审核事项因税收规定不够明确、产生歧义或证据不充分,不能确认该审核事项税前扣除具体金额的理据。 2.提出该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初步意见,供税务机关审核裁定。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处理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处理 递延所得税(Deferred Income Tax ):具体细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法核算所得税。即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通俗的讲,就是会计上认定的缴税金额与税务局认定的金额不一致,导致会产生永久性差异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其中暂时性的(以后税务局就认可了)就是递延所得税。 另: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在会计科目上分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 1、定义: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2、现实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负责的主要情形: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1)、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若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以及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而税法规定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的金额计价,对二者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若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则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例如,某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其入账价值为100万元,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120万元,若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会使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20万元,此时既不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不符合会计准则中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标准,改变了该资产的初始计量,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2)、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5年,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否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要视未来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可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只有未来期间税前利润抵销了以前年度亏损后,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才会减少,才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而这正好符合资产的定义,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若企业未来期间无利润,继续亏损,无所得税可交;或者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则不能保证这项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资产。 其实,不仅是可结转以后年度亏损问题,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都要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因为只有当未来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

如何区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基础知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责。 1,暂时性差异:指会计核算的所得税费用与税法核算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异是暂时的,以后会一致。 2,永久性差异:指会计核算的所得税费用与税法核算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异永久的。 3,可抵扣晢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以理解记忆为:所得税费用按会计准则核算,但是应交所得税是按税法核算,两间之间的差异表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 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应递延所得税负责。 5,永久性差异要调整应纳税所得,但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责。即永久性差异直接调整所得税费用和 应交所得税科目的金额。 一,进一步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责 1,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把资产和计税理解为所得税金额,以资产账面金额为要交的所得税。比如资产账面200>计税100 ,理解为应交纳200,会计按200交,会计问题,但是税局按100收,收少了,以后会收回,所以确认负责,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理,比如资产账面100<计税200 ,理解为应交纳100,但是税局按200收,收多了,以后会退回,所以确认资产,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1,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把资产和计税理解为所得税金额,负责要以计税金额为要交的所得税。比如负债账面200>计税100 ,理解为应交纳100,税局按100收,税局没问题,但是会计按200交,交多了,以后会收回,所以确认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弥补亏损明细表【最新版】

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弥补亏损明细表 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很多财务人员会注意到《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较以前年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总体变化有哪些?在填报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该如何运用?且听小编道来~ 01 一、《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总体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相关规定: 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等文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所以在新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同时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

“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02 二、《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应注意的8个事项 如下表所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中《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相关规定,在报表填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操作的指南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操作指南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资产损失鉴证业务准备 第一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承接资产损失鉴证业务应当具备条件,鉴证人承接业务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胜任能力评估应考虑对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熟悉程度,类似业务的鉴证经验,具备执行业务所必需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该业务所必需的时间,能够按期完成业务。 评价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业务助理等执行鉴证业务的人员总量,是否能满足所承担鉴证业务的需求;评价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否能够与鉴证业务的质量标准相适应。 (二)应按照质量控制执行规建立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运行,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部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为执业质量提供制度保证。 对事务所与鉴证业务相关的部控制,应按照企业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在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时,应考虑提出放弃的建议。 (三)被鉴证人无法提供鉴证材料或其他原因限制鉴证人取得所需的鉴证材料,应考虑是否承接该项业务;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执业身份对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避免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发表不实的鉴证结论,造成鉴证风险。 应关注调查的独立性保持情况是否受到不应有的干扰,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的资格,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对鉴证事项的证明力。

(四)鉴证时应充分估计鉴证中存在的风险,是否超出事务所的承担能力。对超出事务所承担能力的风险,应考虑终止鉴证业务。应根据不同期间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判断是否承接。 第二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承接资产损失鉴证业务前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与被鉴证人达成以下业务意向:鉴证项目名称、鉴证项目年度、鉴证项目要求、鉴证项目完成、鉴证收费金额、双方法律责任、生效条件。 (二)受托方承揽的鉴证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在鉴证围、取证条件等方面受到限制时,不允许执意恶性承揽;委托方不能为应付税务机关的申报管理要求,恶性压价不顾纳税风险作为委托条件,或者收买鉴证执业人员出具不适当的报告。 (三)按照委托要求评价和证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充分披露报告使用人需要的所有重要和重大的纳税申报信息。 (四)了解被鉴证人的纳税法律环境,充分估计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风险,充分考虑涉税鉴证水平、纳税申报管理水平、执法规程度、政府和公众对税收的认同度等因素,对税法遵从意识的影响。对税收法律环境较差的鉴证业务,应考虑在业务约定书中对双方责任做特殊约定或考虑放弃鉴证业务。 第三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承接资产损失鉴证业务前初步了解资产损失情况,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了解实际资产损失发生情况: 1、询问被鉴证人实际处置、转让资产的有关信息资料,了解处置、转让行为是否发生; 2、了解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形成损失的合理性; 3、询问实际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资料,了解会计上是否已做会计处理;

第十九章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会计 第十九章 所得税 知识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 详细描述: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要充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要谨慎考虑。 注4: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时建立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基础上,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注5:2.税法规定企业正常的经营亏损可以在以后年度,连续五年内税前弥补,将来可以少缴所得税,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注6:准则规定不论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还是递延所得税资产都是不要求折现的。 例题: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资产、负债项目的 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是()。 A.企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B.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 C.因非同一控制下免税改组的企业合并初始确认的商誉 D.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确认的预计负债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确认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进一步增加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账面价值的增加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因此,对于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规定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下列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不应计入所得税费用的有()。 A.企业发生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 C.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D.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 正确答案:B,C 解析:选项B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资本公积;选项C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商誉。 3.下列关于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叙述中,正确的有()。 A.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B.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C.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两个特征时,该项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D.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两个特征时,该项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正确答案:A,C 解析: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不予确认:①该

亏损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亏损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亏损,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经营亏损弥补,是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的重要内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以前各年的利润总和为负,本年实现的利润要首先弥补这部分亏损,其剩余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基本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二、一般规定 (一)合伙企业亏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摘自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二)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摘自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八条) (三)跨境关联交易监控与调查的管理要求上述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摘自国税函〔2009〕3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第二条) (四)重组业务亏损 1.一般性重组亏损规定 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

【实用文档】递延所得税资产特殊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1)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有条件的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确认的一般原则 确认条件: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应科目: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商誉)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如:企业合并;购买日相关情况已存在的,因不符合条件未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购买日后12个月内调账) 资本公积(权益法核算的其他权益变动、合并财务报表的评估减值) 其他综合收益(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 所得税费用(最常见) 【补充例题】 假定某企业当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00万元,当年所得税税率33%,从下年开始税率为25%,分为3种情况详细说明: ①未来5年将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 000×25%(差异未来转回期间的税率)=250(万元) ②未来5年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 当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0×25%(未来差异转回期间的税率)=125(万元) ③未来5年不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不确认,因为不能高估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特别提示】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两种情况 ①对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权益法下的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予承担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但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发生变化,造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投资企业对有关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也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20-19】(与【例20-3】有关) A企业进行内部研究开发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为1 200万元,因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未来期间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 800万元,其计税基础应为1 800万元。 【答案】 该项无形资产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同时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确认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需要调整该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准则规定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XX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发文标题: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1-3-31 编辑时间: 2011-4-17 实施时间: 2011-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89 评论人次: 2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分享到: 发文内容: 现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六条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 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

有点长,如果你学习所得税学得很晕,就耐心的看完小鱼写的这篇文章吧,相信你看了以后,对所得税的核算,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首先,我要整理学习所得税的主线: 四步计算所得税:计算利润总额并进行纳税调整——弄清暂时性差异并 计算递延所得税——倒挤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这一章很简单,大家不要怕,我说它简单,因为它只有一个分录,四个科目,最容易记了,但是,为什么很多的人却觉得它难呢?这是因为所得税不会在试卷上单独出现,它总是和别的章节串在一起出现在试卷中,所以形成了难度。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学习所得税,可以用这样的方法:首先把它看成单独的一章,记下它的分录,背下它的一些原则,搞清楚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区别,明白每一个科目的计算方法。然后,再把它串进其他章节里一起学习,这样,所得税就很容易的掌握了。所得税不难,不要怕它,你越怕就越糊涂,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稍努力一下,只要脑筋没有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很轻易的掌握它。 另外,我要引用会计实务版的版主机器猫鬼谷子的话: 所得税这一章主要还是要掌握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比如说计税基础的确定关键点在于确定税前扣除扣除的金额,而暂时性差异的实质就是会计和税法的处理差异导致的时间性差异,所以所得税指向一个根本问题: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只有掌握了各自是如何处理的才能体会到 暂时性差异的本质。

另外对暂时性差异的含义也需要理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说将来是可以抵扣的,当期不允许抵扣,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就是说当期是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后要并入纳税。 所以从字面上要了解暂时性差异的税法处理本质。 然后从会计和税法处理的差异去分析。比如会计上当期多计提的折旧,会计上当期扣除了,但是税法不允许当期扣除,而是要以后抵扣,所以很明显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分期收款销售,会计上确认收入了,而税法要求分期确认收入,也就是说税法上要求以后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需要,所以形成的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通过上面的分析应该清楚问题的本质在哪里,仔细看看自己哪个方面还比较薄弱,按照上面的思路和方法去理解和掌握,不要一味所得税 很难,理解了以后很简单。 我觉得机器猫虽说得廖廖数语,却说中了所得税这一章的灵魂——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上造成的差异。大家看完我的文字以后,再回过头来 体会一下机器猫的精典总结。 好了,下面我就叙述一下所得税的一些知识点,告诉大家一个学习的思 路。 首先要明白一点,会计上学的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并不包含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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