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工作的目的、任务与意

矿井地质工作的目的、任务与意
矿井地质工作的目的、任务与意

绪论

一、矿井地质工作的概念和意义

(一)矿井地质工作的概念

矿井地质工作是在矿井建设和生产时期,直接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的地质工作。从这一概念中阐明了矿井地质工作的两个基本性质。

1.矿井地质工作所处的阶段

煤炭开发大体经历远景规划、矿区总体设计、矿井设计、矿井建设和矿井生产等阶段。每一阶段都必须以相应的地质工作为基础,以提供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远景规划阶段主要是解决煤炭工业整体布局,选择煤炭工业基地和划分矿区的问题。煤田普查工作成果是远景规划的地质依据。

矿区总体设计阶段主要是解决矿区内各矿井统一布局和确定开发规划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确定开发规模和开发顺序;划分井田、选择井筒位置和开拓方式;拟定煤炭加工工艺和选煤厂建设;选定运输线、供电线和供水线;以及布置矿区主要工业设施等。矿区详查工作成果是矿区总体设计的地质依据。

矿井设计阶段主要是解决一个矿井开拓布置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选定井筒和工业广场位置,确定开拓方式,划分开来水平,布置第一水平主要巷道和采区,以及进行基建工程、通风安全、提升运输、煤炭加工等一系列技术设计。井田精查工作成果是矿井设计的地质依据。矿井建设阶段主要是解决矿井基建工程和首采区建设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编制基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行井巷施工。建井地质工作就是直接为矿井基建工程服务的地质工作。

矿井生产阶段主要是解决矿井煤炭生产和准备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编制采掘设计和组织采掘施工。生产地质工作就是直接为矿井生产服务的地质工作。

综上所述,为远景规划、矿区总体设计和矿井设计服务的地质工作,合称为煤炭资源勘探;为矿井建设和矿井生产服务的地质工作,总称为矿井地质工作。可见,矿井地质工作是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来结束为止,这一时期所进行的全部地质工作。它贯穿于建井、开拓、掘进、回来,即矿井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它是继资源勘探之后,在资源勘探的基础上,继续研究煤矿地质的阶段。

2.矿井地质工作服务的对象

矿井地质工作是直接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的。它与煤矿生产建设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矿井地质规程》(试行)(1984年5月)总则中明确指出:“矿井地质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的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二)矿井地质工作的意义

1.矿井地质工作的必要性

鉴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工作必须经历由大面积的概略了解到小面积的详细控制这样一个过程,即遵循分阶段循序渐进的原则。资源勘探是矿井地质工作的必要基础;矿井地质工作是资源勘探的深化和发展。它们构成了各自独立的、相互不能替代的阶段。

2.矿井地质工作的重要性

煤矿开采是在复杂地质体内,以煤层为对象的生产活动。采煤技术是一种以地质条件为基础

的生产工艺。如果选择的采煤技术适应于客观地质条件,就能充分发挥技术的威力,促进生产的发展;反之,就会防碍生产的正常和安全进行。因此,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采掘的基础。3.矿井地质工作的迫切性

由于机械化开来具有高产、高效、经济、安全、劳动强度低和回采率高的优点,因此采掘机械化是当今煤炭工业的发展方向。但是,采掘机械是按照一定的地质条件设计的,适应地质变化的能力较低。为了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迫切要求准确查明和预测地质条件,以便根据地质条件选择机械设备;根据机械设备选择采掘场地。

综上所述,矿井地质工作关系到煤矿生产建设的正常、安全进行和高速度发展;关系到煤炭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它是保证老矿挖潜,新井建设,煤炭稳产、高产以及与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作有效斗争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炭生产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大量事实证明,哪里的矿井地质工作开展得好,煤矿生产建设就能正常顺利进行;哪里的矿井地质工作跟不上,煤矿生产建设就往往由于地质情况不明而造成被动局面,给采掘工作带来损失。因此,矿井地质工作常被誉为煤矿生产建设的“尖兵”。

矿井地质的工作成果往往不是直接表现在产量和进尺的数字上,而是溶化在采掘工作之中,并综合地反映在生产的经济效益上。由于矿井地质效果的隐避性,以及这种效果容易从反面表现出来,从而导致忽视矿井地质工作的教训,应该认真汲取。

二、矿井地质工作的目的和任务

矿井地质工作的目的在于从地质角度保证矿井生产建设的正常安全进行和高速度发展;保证国家煤炭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矿井地质工作需要完成下列任务:(一)查明地质条件

在研究和查明影响煤矿生产的地质条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集中力量,狠抓重点

影响煤矿生产的地质条件很多,有的条件对于绝大多数矿井都具有普遍意义,如地质构造、煤层变化等;有的条件仅对某些矿井具有特殊意义,如岩浆侵入、岩溶陷落、瓦斯突出、围岩膨胀等。因此,在研究和查明影响煤矿生产的地质条件时,要从各矿的实际地质情况出发,抓住主要地质问题,集中力量,有重点地予以查明。河北峰峰矿务局有句顺口溜:“矿井地质三条腿:煤层、构造、地下水”深刻反映出该矿区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

2.满足当前,考虑长远

随着煤矿开来深度的不断增加,地温、地压、瓦斯对生产的影响日益严重,成为深部开来的三大障碍。因此,在研究和查明影响煤矿生产建设的地质条件时,不仅要立足当前生产的要求,而且还应考虑矿井长远开拓延深的需要,及早组织研究。

3.一分为二,变害为利

地质条件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静态的地质条件可以考虑利用,对于动态的地质条件可以考虑改造。因此,在研究影响煤矿生产建设的地质条件时,不能单纯被动防害,而应主动积极兴利,从而达到变害为利的目的。

瓦斯对煤矿安全危害很大,但又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随着瓦斯抽放技术的发展,煤中瓦斯可以人工控制抽取出来,既可以起到卸压防突的作用,又可作为资源利用。断层造成煤层断失,使采掘复杂化。但有的断层可使深部煤层升至浅部,便于当前开采;在某些情况下,断层还可使多煤层矿井巷道布置简化。总之,这种包含在一切地质条件中的辩证关系,需要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发现,并采取措施,加以利用和改造。

(二)提供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是编制生产建设计划、井巷工程设计、采掘作业规程的必要依据。矿井地质人员要根据生产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所提地质资料要求正确可靠、简明扼要、针对性强、便于利用。资料提出后,矿井地质人员还要配合生产部门参与设计和计划的

编制工作,根据掌握的地质情况,审查计划是否妥当,设计是否合理,并提出修改意见,做到地质与生产紧密配合,坚持地质为煤矿生产服务的方向。

(三)指导采掘生产

矿井地质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把工作做到掘进头和回采工作面,及时发现和研究地质情况对生产的影响,协助生产部门正确处理地质问题,指导采掘工作的合理进行。对不合理的开采方法,乱采、乱掘、吃肥丢瘦的现象,要坚持原则,提出意见,进行业务监督,使煤炭资源得到充分开发。

(四)组织矿井勘探

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为了查明影响煤炭生产建设的地质条件,提高储量级别,增加矿井储量,延长矿井寿命,还应在煤田勘探的基础上,补做一些地质勘探工作。这项任务一般由矿区勘探队和矿地测科协同完成。

(五)进行储量经管

矿井储量是煤矿生产的物质基础。由于开采、损失、井田边界变化、重新计算储量等原因,矿井储量经常发生变化。为了做到心中有数,使安排生产、制定规划有所依据,矿井地质人员要定期计算储量,掌握储量动态,进行储量经管。储量经管也是监督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的有效措施。

(六)调查伴生矿产

为了贯彻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原则,开展多种经营,提高煤矿经济效益,矿井地质人员还应调查和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并考虑在开采中同时来出这些矿产。

三、矿并地质工作的阶段和内容

矿井地质工作分为建井地质和生产地质两个阶段。它们各有不同的工作内容。

(一)建井地质工作

建井地质工作是指从建井准备到矿井建成投产这一过程中的地质工作。

矿井建设阶段主要是建成井筒、井底车场、硐室、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等矿井基建工程,以及约占矿井设计产量三分之一的首采区。这决定着建井地质工作的服务重点是矿井基建工程的开拓和首采区巷道的掘进。

建井地质工作的基本内容是:提供矿井基建工程和首采区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地质资料;进行井巷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查明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编制建井地质报告和移交生产的地质资料,为投产后的生产地质工作奠定基础。

现按建井准备、建井施工和移交生产的顺序,分别叙述建井地质的具体内容。

1.建井准备期的地质工作

建井准备期需要进行以下地质工作:

(1)熟悉井田地质勘探最终报告,核实地质勘探资料的可靠性。井田地质勘探最终报告是矿井设计的依据,建井地质工作的基础。在建井地质工作开始时,必须详细研究井田地质勘探最终报告;切实掌握井田地质特征和规律;认真检查地质勘探资料的可靠性和全面性;充分考虑储委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正确决定建井地质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2)复查矿井设计书,分析设计所依据的地质和技术资料。在审查矿井设计时,要注意设计对地质资料的解释和利用是否正确;设计所采用的地质资料是否可靠;设计所引用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实际,并对矿井设计提出修改建议。

(3)进行建井地质勘探,查明基建工程所处的地质条件。矿井基建工程使用时间长,建设投资大,施工技术复杂。在基建工程设计与施工前,一般要求沿拟定的井筒位置和主要运输大巷轴线布置检查钻孔,查明基建工程所处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这种为满足矿井基建工程设计与施工需要而进行的勘探工作称为建井地质勘探。

(4)编制建井地质说明书,参与编制建井施工组织设计。建井地质说明书是为矿井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和经管提供的地质预测资料。建井地质说明书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作为建井施工组织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

2.建井施工期的地质工作

井筒开工后,应紧跟井巷工程的进展,及时进行井巷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随时验证、补充和修改各种综合性地质图件;查明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对影响施工的膨胀粘土、流砂、基岩风化带、软岩等不稳定岩体,应严加注意,必要时需采样测试;对影响矿井设计实施的重大地质问题,应及时进行矿井补充勘探;对采用冻结法施工的井筒,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井温、水位、井下涌(漏)水量变化情况的观测;对采用预注浆方法施工的井巷,应做好注浆孔岩芯编录,特别注意岩芯裂隙率、破碎带和简易水文地质的观测编录,提出注浆前后抽(压)水实验资料,详细观测记录注浆层段注浆材料的充填情况。

3.移交生产时的地质工作

新建矿井准备移交生产时,应根据井田地质勘探资料和建井地质资料,编制建井地质报告,并连同各种原始地质资料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作为生产地质工作的基础。

建井阶段有关采区掘进和采面掘进的地质工作内容,由于与生产阶段完全相同,故留待生产地质工作中介绍。

(二)生产地质工作

生产地质工作是指从矿井正式移交生产到矿井采完报废这一过程中的地质工作。

矿井生产阶段主要由水平开拓、采区掘进、采面掘进和采面回采等生产环节组成。它们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针对这些环节各自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地质工作,切实为煤矿生产服务,就成为生产地质工作的重点。

生产地质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及时进行井巷、采面和钻孔的地质观测编录;随时补充和修改各种综合性地质图件;定期计算储量,掌握储量变动,进行储量经管;合理布置各种形式的矿井地质勘探;适时编制和提供各种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和开展地质预报;配合采掘区队正确处理来掘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变化。

现按水平开拓、采区掘进、采面掘进、采面回采、矿井报废顺序,分别叙述生产地质的具体内容。

1.水平开拓时的地质工作

在新水平延深设计前,应熟悉矿井总体设计和矿井发展规划;了解设计部门的意图和对地质工作的要求,详细研究延深区域现有地质资料的可靠程度,特别要注意勘探工程的密度、质量和对煤层、主要构造的控制程度;核实原有储量的数量和级别;预测水平延深主体工程和首采区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针对存在的地质问题,进行单项或系统的补充勘探工作,达到《矿井地质规程》(试行)(1984年5月)中规定的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要求,并编制水平延深地质报告,作为选择新水平开拓延深技术方案,确定开拓巷道层位、方向、坡度、弯度和施工方法的地质依据。

在水平延深工程施工中,应及时进行开拓巷道的地质观测编录;查明巷道所在岩层的层位、岩性、产状和构造;预测掘进前方的地质变化,使开拓巷道便利运输和经久耐用。

井田外围扩大新区开拓之前,必须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试行)(1986年)的要求进行资源勘探,并提出精查地质报告。

2.采区掘进时的地质工作

采区设计前,应按总体开拓技术方案所划分的采区,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作为布置采区巷道、划分采面的地质依据。

采区巷道掘进中,应查明区内主要地质构造的形态和分布;掌握可采煤层的层数、厚度和结

构变化;基本确定各煤层的可采范围,特别是最上部薄煤层的可采性;掌握可采煤层顶板(老顶、直接顶、伪顶)的厚度、岩性、含水性、以及各煤层的层间距;探查老采区、小窑的空间位置和确定防水煤柱等。

3.采面掘进时的地质工作

采面设计前。要求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制定掘进作业规程和指导掘进施工的地质依据。采面巷道掘进中,应观测研究影响采面连续推进的地质构造;综采工作面必须运用物探、钻探或巷探,查明来面内的隐伏断层和陷落柱;实测煤层厚度、;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厚煤层应在巷道中用物探或钻探手段探测煤层全厚,绘制煤层等厚线图;观测伪项、直接顶的岩性。厚度和主要裂隙方位,为顶板经管提供有关资料;确定煤层中的岩浆岩体和冲刷带的分布和影响范围,利用采面巷道布置钻探查明下部邻近薄煤层的可采性等。

4.采面回采时的地质工作

采面回采前,应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制定采煤作业规程的地质依据。

采面回采中,应及时收集采高和煤厚资料;对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必须坚持探煤厚,绘制剩余煤厚等值线图;实测各种地质构造的位置、形态,并确定其性质和规模,追踪观测断层的延展趋势;配合采煤区研究采面地质变化的处理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采面地质预报,使地质工作直接为采煤正规循环作业服务;进行采面采出量和损失量测算,分析损失量的构成比例及原因,监督煤炭资源的充分开采;配合煤质科分析原煤质量变化原因,提出改善煤质的建议。

采面开采完毕后,应坚持进行采后地质归纳总结,归纳总结地质特点和规律,归纳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地质工作水平。

5.矿井报废时的地质工作

矿井进入收尾阶段即将报废时,应全面汇集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归纳总结矿井主要地质规律;研究延长矿井服务年限的可能性;进行探采对比,归纳总结地质勘探的经验教训;核实矿井回采率,分析各种损失量所占比例;编制矿井收尾阶段地质归纳总结。进行上述工作,对于提高矿井地质工作水平,促进地质学科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矿井地质除了以上工作内容之外,凡是矿井生产建设部门需要解决的地质问题,都应主动配合、帮助解决。

四、矿井地质工作的特点和原则

(一)矿井地质工作的特点

1.矿井地质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矿井地质工作与煤矿生产建设实践的关系非常密切。生产建设遇到的地质问题,就是矿井地质人员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而矿井地质人员对地质问题的分析与判断,又直接用来指导生产建设实践的开展,并立即受到严格的实践检验。因此,矿井地质工作的一般程序可概略归纳为:生产提出地质问题,地质进行探查判断,生产接受地质指导,地质受到生产检验。2.矿井地质工作要有高度的准确性

矿井地质工作准确性较高,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煤矿生产建设中开掘了大量井巷,揭露了丰富的地质资料,又有地质勘探成果作基础,因此依据大量实际地质资料作出的地质判断和编制的地质图件,更能准确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面貌,另一方面,煤矿生产建设对地质判断和地质资料的准确性要求较高。如果地质判断失误,地质资料不准,小则造成报废巷道,损失煤量;大则导致矿井开拓部署不合理,甚至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目前,由于矿井地质条件复杂,探测技术手段落后,矿井地质部门尚不能完全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对地质提出的日益增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改善矿井地质的探测手段,同时也应增大采掘机械对地质条件的适应能力。

3.矿井地质工作要有科学的预见性

合理的开拓部署和采掘设计来源于正确的地质判断。这决定着矿井地质工作必须具有科学的预见性。矿井地质工作不能满足于遇到地质问题后再来查明和处理问题,而要事先预测和查明可能出现的地质变化。随着采掘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对地质变化的预见性要求越高。4.矿井地质工作具有及时性和连续性

煤矿生产是不断移动工作场所的、多工序的、综合连续的地下作业。由于工作场所的不断移动,珍贵的地质资料不断被新的采掘工程所揭露,又不断被废弃的采掘工程所毁坏。因此,随着采掘工作的进展,矿井地质人员在时间上要不失时机地开展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在空间上,从浅部到深部,从中心到两翼,要连续不断地进行工作。

此外,矿井地质工作环境和条件也与煤田地质勘探有所不同,如井下照明条件差,观察受巷道空间限制,井下观测与采掘工作相互干扰等。总之,我们应充分理解矿井地质工作的特点,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把矿井地质工作做深做细。

(二)矿井地质工作的原则

为了富有成效地进行矿井地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矿井地质与区域地质相结合

矿井地质是区域地质不可分割的部分,两者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因此,要揭示矿井地质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就不能孤立地研究局部而忽略整体,必须把矿井地质与区域地质紧密地结合起来。既要注意区域地质共性在矿井地质中的反映,又要注意矿井地质本身的特性。这并不意味着矿井地质人员要具体地、大量地进行区域地质调查研究,而是要熟悉区域地质的研究动态和文献资料。以便在考虑矿井地质问题时予以注意。

2.井下地质与地面地质相结合

矿井地质人员注重井下地质调查研究,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绝不能局限于井下,必须把井下与地表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相互联系,彼此对照,才能从三度空间比较全面地认识复杂的地质现象,不致犯“坐井观天”的毛病。同时还应指出,在进行井下地质调查研究时,不仅要重视煤层巷道,而且要重视先期开凿的岩石巷道,并利用收集到的岩巷资料预测煤层中的地质情况。

3.矿井地质与采掘生产相结合

面向生产,服务采掘,是矿井地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进行矿井地质工作时,必须把地质工作和采掘生产密切地结合起来,要急生产之所急,想采掘之所想。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到点子上,把力量花在刀刃上。矿井地质人员不仅要掌握地质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而且还要熟悉采掘生产知识,理解设计部门意图,明确采掘对地质的要求;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立新的边缘学科。

4.现场观测与综合分析相结合

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是矿井地质工作的基础。要做好矿井地质工作,必须加强现场观测,注重综合分析,并把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要按照由点到面,由己知到未知,由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规律,不断地积累资料、归纳总结规律、指导实践,促进矿井地质工作水平的日益提高。

五、矿井地质学的历史和现状

尽管历史上很早就存在着直接为煤矿开采服务的矿井地质工作,但是,作为一门独立的矿井地质学科出现则比较晚。本世纪30~40年代才开始有矿井地质专著问世;50年代以来,矿井地质论著逐渐增加;70年代以来,矿井地质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概括地说,矿井地质学是研究煤矿开发过程中的地质问题和矿产资源经济问题的理论和方法。它是以地质学科为主体,介于地质学科和采矿工程学科之间的边缘应用地质学科。矿井地质工作是矿井地质学的发展基础;矿井地质学是矿井地质工作正确进行的理论依据。它们的诞生和发展都与煤炭工业的发展休戚相关。

我国矿井地质工作主要是在解放后,随着煤炭工业的迅速发展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近40

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初期创立阶段

1953~1958年为我国矿井地质初创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特点是:设置矿井地质机构;建立矿井地质队伍;引进苏联矿井地质经验;确立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的方向。

1953年,首先在燃料工业部煤矿经管局设立矿井地质处。1954年6月,由煤矿经管总局主持,在淮南矿区召开了全国第一届煤矿矿井地质会议。这是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会上介绍和交流了国内外矿井地质工作经验;论述了矿井地质的目的、任务和重要意义;明确指出建立各级矿井地质工作机构,开展矿井地质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会议精神的推动下,1954年下半年到1955年上半年,在全国一些重要矿区,纷纷建立局、矿两级矿井地质机构。矿务局设地测处和矿区勘探队,矿设地测科。在缺乏技术力量和经管经验的困难情况下,采取引进苏联经验,抽调人员改行和加速学校人材培养等措施,初步建立了我国矿井地质机构和队伍。

为了使矿井地质生产、科研和教育配套,这一时期,在唐山煤炭科学院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矿井地质研究室;在煤炭中等和高等专业院校中,分别设置矿井地质专业和开设矿井地质课程。经过数年的艰苦努力,到1958年,我国矿井地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进行了大量补充勘探工作;查明了老矿区煤炭储量;编制了各种矿井地质资料;使我国煤矿摆脱了盲目被动状态,促进了煤矿生产建设的高速度发展。实践证明,矿井地质机构的建立和矿井地质工作的开展,对于减少无效进尺,加快采掘进度,提高资源回收,预防灾害事故等,都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2.曲折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是从1958年到1976年。由于对矿井地质这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认识不足,在其发展的历程中,几经挫折,大起大落。

1958年掀起的大跃进,打乱了煤矿生产的正常步伐;放松了生产的准备工作;作为煤矿技术基础工作的矿井地质也遭到了削弱。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煤矿开始调整采掘关系,为加快开拓延深和采区掘进的速度,矿井地质工作又重新得到加强。

19 6 6~197 6年的10年动乱,矿井地质工作再度遭到严重削弱,撤消机构,下放人员,使矿井地质工作濒临瘫痪状态。由于缺乏地质资料,矿井技术改造、老矿挖潜、开拓延深难于进行;由于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不清,巷道报废,采面落空,突水淹井时有发生。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凡是忽视矿井地质工作,削弱矿井地质力量,必将阻碍煤炭生产的发展,出现“一马挡道、万马难行”的局面;凡是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壮大矿井地质力量,定会促进煤炭生产的持续发展,呈现“一顺百顺”的良性循环。造成不重视矿井地质的原因,在经营经管上是目光短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生产准备工作,在认识上是对矿井地质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了解不够,认识不足,在技术上是矿井地质技术手段落后,还不能完全满足煤矿生产建设的要求。

3.开拓前进阶段

1976年以后,我国矿井地质工作进入了开拓前进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是:归纳总结矿井地质几起几落的经验教训;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矿井地质规程;加强矿井地质教育和科学研究;成立矿井地质学术组织,开拓矿井地质新领域。

在加强生产矿井地质工作方面,煤炭工业部生产司矿井地质测量处多次召开全国矿井地质测量会议。采取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补足欠帐、狠抓基础、制定规程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矿井地质工作很快从混乱走上正规。

1984年5月,一部符合我国实际的《矿井地质规程》正式颁布试行。这是30年来我国矿井地质工作实践经验的结晶,对于指导矿井地质工作的开展,促进矿井地质工作水平的提高,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建立矿井地质学术组织方面,80年代初期,中国煤炭学会先后成立了矿井地质专业委员会和瓦斯地质专业委员会。对组织矿井地质和瓦斯地质学术交流,推动学科的形成和发展,都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学会组织了矿井构造预测、煤矿建井地质、煤矿综采地质、煤矿安全地质、岩浆侵入煤层、岩溶陷落柱、矿井地质技术手段、瓦斯地质编图、瓦斯突出预测预报、矿井水文地质等专题学术讨论会;编辑出版了《矿井地质》、《瓦斯地质》等内部学术刊物。在矿井地质教育方面,煤炭高等院校对原有煤田地质及勘探专业进行了改造和拓宽,增设了有关矿井地质方面的课程组,招收了攻读矿井地质的研究生;举办了各种形式的矿井地质培训班;并在煤炭成人高校中创办矿井地质专业。一批矿井地质新生力量不断充实到矿井地质的各级部门。

在矿井地质科学研究方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矿井地质室,在矿井物探仪器和方法方面的研究,西安分院矿井地质室,在矿井立体摄影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矿井地质增添了新的探查和观测手段;一些煤炭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在瓦斯地质、矿井构造预测、综采地质条件评价和探查仪器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这一时期,在我国著名地质学家、矿井地质的老前辈柴登榜教授的组织和领导下,编著了我国第一部《矿井地质工作手册》和《矿井地质及矿井水文地质》教材。

虽然,目前我国矿井地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技术装备落后,基础工作薄弱,综合分析较差,经管水平不高等问题,还必须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1)开展煤矿深部地质问题的研究。煤矿开采的必然趋势是向深部方向发展。因此,对深部开采出现的地温、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水等问题应及早开展研究。

(2)加强煤矿综采地质条件的研究。煤矿向综合机械化方向发展是又一必然趋势。因此,对综采地质条件的预测理论、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等课题,必须加强研究。

(3)加紧矿井地质探测技术的研究。改善矿井地质探测技术刻不容缓。因此,应加紧矿井物探仪器和方法的研究;井下高效轻便钻机的研制等。

(4)做好矿井地质基础工作,使之向系统化、规格化、严密化方向迈进。

(5)改善经管体制,寻求精减高效的组织形式,提高经管水平。

总之,改变矿井地质的落后面貌,关键在于掌握科学技术的人。因此,应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地质人才。只要我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就能把我国矿井地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为煤炭工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本此讲授,主要集中在分三部分内容进行:矿井地质评价(又包括:采前阶段和生产阶段)、矿井灾害地质和矿井补充勘探。

矿井地质工作的目的、任务与意义

绪论 一、矿井地质工作的概念和意义 (一)矿井地质工作的概念 矿井地质工作是在矿井建设和生产时期,直接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的地质工作。从这一概念中阐明了矿井地质工作的两个基本性质。 1.矿井地质工作所处的阶段 煤炭开发大体经历远景规划、矿区总体设计、矿井设计、矿井建设和矿井生产等阶段。每一阶段都必须以相应的地质工作为基础,以提供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远景规划阶段主要是解决煤炭工业整体布局,选择煤炭工业基地和划分矿区的问题。煤田普查工作成果是远景规划的地质依据。 矿区总体设计阶段主要是解决矿区内各矿井统一布局和确定开发规划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确定开发规模和开发顺序;划分井田、选择井筒位置和开拓方式;拟定煤炭加工工艺和选煤厂建设;选定运输线、供电线和供水线;以及布置矿区主要工业设施等。矿区详查工作成果是矿区总体设计的地质依据。 矿井设计阶段主要是解决一个矿井开拓布置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选定井筒和工业广场位置,确定开拓方式,划分开来水平,布置第一水平主要巷道和采区,以及进行基建工程、通风安全、提升运输、煤炭加工等一系列技术设计。井田精查工作成果是矿井设计的地质依据。 矿井建设阶段主要是解决矿井基建工程和首采区建设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编制基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行井巷施工。建井地质工作就是直接为矿井基建工程服务的地质工作。 矿井生产阶段主要是解决矿井煤炭生产和准备的问题。其基本任务是编制采掘设计和组织采掘施工。生产地质工作就是直接为矿井生产服务的地质工作。 综上所述,为远景规划、矿区总体设计和矿井设计服务的地质工作,合称为煤炭资源勘探;为矿井建设和矿井生产服务的地质工作,总称为矿井地质工作。可见,矿井地质工作是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来结束为止,这一时期所进行的全部地质工作。它贯穿于建井、开拓、掘进、回来,即矿井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它是继资源勘探之后,在资源勘探的基础上,继续研究煤矿地质的阶段。 2.矿井地质工作服务的对象 矿井地质工作是直接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的。它与煤矿生产建设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矿井地质规程》(试行)(1984年5月)总则中明确指出:“矿井地质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的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二)矿井地质工作的意义 1.矿井地质工作的必要性 鉴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工作必须经历由大面积的概略了解到小面积的详细控制这样一个过程,即遵循分阶段循序渐进的原则。资源勘探是矿井地质工作的必要基础;矿井地质工作是资源勘探的深化和发展。它们构成了各自独立的、相互不能替代的阶段。 2.矿井地质工作的重要性 煤矿开采是在复杂地质体内,以煤层为对象的生产活动。采煤技术是一种以地质条件为基础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有关规程规定 汇编 山东省煤炭局生产技术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

煤炭工业部文件 (83)煤生字第700号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 规定》的通知 各省(区)煤炭局(厅),东北内蒙古、安徽煤炭公司、大屯煤电公司、各统配重点矿务局: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其在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作用,适应煤矿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现正式颁发试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在试行过程中,各单位应广泛征集地质测量和采、掘、设计等部门的意见,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于八四年内报部,以便修改。 附件《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印)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主管局、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能正常进行。 第3条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的进行。 第4条地质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量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常进行。 三、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四、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平原区1:5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方法及经验总结

平原盆地区1:5万水文地质调查 工作方法及经验总结 近年来,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大幅度提高,加之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和 气候变化等影响,许多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与地下水相关的 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以往国家开展的区域水文地质工作(1:20万及1:10万),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国家已规划布局开展新一轮的资源、环境、生态并重的1:50 000水文地质调查。 1:5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开展主要分三个阶段:首先是前期准备阶段:包 括资料收集及实施方案的编写、第二是野外调查阶段:包括开展水文地质测绘、钻探及物探等;第三是综合分析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主要包括:社会经济资料、气象水文资料、区域地质资料、水文 地质资料、遥感地质与地球物理勘探资料、地下水环境问题资料、地下水开发 利用资料。其中水文地质钻孔、水文地质试验、地下水化学测试、物探、地下 水动态长期观测资料及地下水开发利用资料是重点。 2016年以来,地调局针对1:5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提出了进行室内预填 图的工作方法,预填图是在收集整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工作区所在 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系统的边界、含水岩组结构及尚不清楚的问题,在野外 工作之前先形成一张初步的水文地质草图,后续野外工作是对该图进行验证补充,对梳理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做重点调查。预填图不是 1:20万水文地质图的 简单放大。 2、实施方案编制 (1)实施方案的编制原则 ①编制实施方案应在资料收集整理和野外踏勘的基础上进行;

②应明确调查区的地质地貌类型、地质水文地质研究程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与地下水相关的环境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③实施方案应明确水文地质填图单位和测绘地质、水文地质剖面的位置; ④实施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文字精炼、重点突出、附图附表清晰齐全; ⑤实施方案编写提纲按照规范附录执行。 (2)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①应对已有的资料进行分析评价 ②明确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法; ③明确工作重点及具体的工作量; ④根据项目总体安排,多专业融合,进行综合科学的工作部署; ⑤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预期成果; ⑥做好经费预算; 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实施方案审查和批准,并严格遵照执行。经审查批准的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因重要原因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报请设计审查批准单位同意,并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二、野外工作阶段 (一)水文地质测绘 水文地质测绘是形成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概念认识、调查与水资源和地下水相关的人为活动、获取水文地质参数、采集水样等的关键工作,水文地质测绘工作应在资料分析、遥感解译等工作的基础上分不同的侧重点进行调查。 1、技术要求 以1:5万图幅最新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按相对独立的小水文地质单元进行,观测路线布置,以控制水文地质条件、重要地质、地貌界线和水点为重点的路线穿越法与界线追索法相结合,各类地质、地貌界线及水点实行统一的分类编号,沿途做连续观察,详细记录,典型地段做地质剖面,采集必要样品。在野外水文地质测绘工作中,调查表格每天收队后进行整理,对于存在填写遗漏的表格进行补齐,对于每条路线要及时做路线小结,对野外资料定期进行自检、互检和抽检,确保野外调查的质量。野外调查时,认真开展水位测量和水质现场分析等工作。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 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 储量,掌握资源/ 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

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 年至少进行1 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

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技术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基础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我矿水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地测通防部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通防部。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要定期专门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的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与保证。 第二条制订水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人员培训、计划执行、审批、检查和奖罚制度等,要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制度,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管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程的监督检查。每季度由总工程师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每年组织1~2次专业技术骨干培训。 第三条设立防治水专门机构,至少配备2套完好的探放水设备。煤矿必须配备专职探放水人员和探放水队伍,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探放水工程要按有关规程规定,编制正规探放水设计,报经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矿井必须有独立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口及工业广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应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技术措施报经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防治水机构必须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具备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相匹配的水文地质图件和资料,建立各种台帐,至少每季填绘、补充一次。配备专业地质测量队伍,定期对煤矿井巷工程、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量并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等重要图件。 第六条防治水机构必须依据《制度》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要结合矿井水文地质特征,组织编制防治水规划、总体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提供水情资料和各种水害预报。 第七条建立井上下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健全观测制度,定期观测水位、水压、水温、水质和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资料每月月初报西部公司备案。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一、填空题 1、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安监总煤字()135号印发《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 2、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的基础上,从煤矿()开始,直到()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3、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4、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和(),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5、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年至少进行()次。 6、井工煤矿应根据()、()、()、()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 7、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分为()、()、()和()4种类型。 8、煤层稳定性以()和()划分,采用()和()结合的方法确定。 9、薄煤层以()为主,()为辅;中厚及厚煤层以()为主,()为辅。 10、一个煤矿原则上只评定划分()地质类型,但在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工程地质条件等有明显分区规律时,可分()、分()划分地质类型。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组织审定。 11、煤矿地质类型每()年应重新确定。当煤矿发生影响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煤矿应在()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12、矿井地质勘探按其目的不同,分为()、(、()和()等四类。 13、矿井地质勘探应遵循()先于(),()先于(),()先于()和物、钻、巷探相结合的原则。 14、井工煤矿补充勘探工程布臵应坚持(),且与()工程结合。补充勘探钻孔应穿过最下部可采煤层底板至少()。 15、煤矿必须备齐()、()、()和()等地质资料。 16、煤矿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内容(),每()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17、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应以查明()、()、()、()和()等为主要任务,满足工程设计和安全采掘(剥)要求。 18、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应遵循()、()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用”,钻孔应兼顾()、()、()和()等多项任务。 19、观测描述断层,应围绕确定其()、()和()的力学属性来进行。 20、地质观测应做到()、()、(、()。 21、实测资料必须()、();预测资料必须(),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22、凡()、()和其它的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做观测点进行观测。 23、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24、矿井充水的条件分析主要是对()和()的分析。 25、矿井充水的水源有()、()、()和()四种。 26、煤矿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提出()报告,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27、煤层顶底板特征观测包括:伪顶、直接顶、伪底和直接底的()、()、()、()及其()。必要时,测试岩石物理力学参数。 28、井下()观测、记录、描述的地质现象,必须于升井后()天内整理完毕,并反映在相关图件或台账、素描等地质文档中。对采掘(剥)工程布臵有影响或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应及时报告()总工程师。 29、煤矿地质综合分析必须以完整、准确的()为基础。

矿井水文地质概述及检查要点

第一部分矿井水文地质 一、地下水与矿井水的的基本知识 1、自然界中的水 地球上的水,以气态、液态和固态形态存在于大气圈、地球表面及地壳中。地球上的总水量约占地球体积的1﹪,约14亿立方公里。大气圈、水圈、岩石圈里的水,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转换关系,要通过水的循环来实现。------大循环、小循环。 1)地下水的主要类型:包气带水(土壤、沼泽等)、潜水(冲积层)、承压水(奥灰岩溶水)。 2)地下水水质:地下水水质有好多分类方法,如按水的温度分类、按矿化度分类、按酸碱度分类、按硬度分类、按放射性、耗氧量、卫生条件分类等等。 2、矿井水的主要来源 1)煤层及煤系围岩中的地下水: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 2)地表水源:河、湖、海、水库、水塘等。 3)大气降水的直接渗入。 4)老窑及淹没井巷积水。 3、矿井水的涌水通道 1)自然通道:孔隙、裂隙、岩溶、透水断裂带。 2)人为通道:未封闭或封闭质量差的钻孔、回采后顶板冒落和底板鼓胀裂隙、矿井排水后因潜蚀掏空产生的疏通裂隙和地表塌陷。

3)影响矿井充水的因素:自然因素----地形、煤层上下岩层的组合形式、地表水。 人为因素----开拓方式、采煤方法、疏干方法。 二、矿井水文地质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1) 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2) 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3) 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4) 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5) 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6) 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2、地质类型的划分 1) 划分依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相互关系、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 2) 煤矿矿井矿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简单、水文地质中等、水文地质复杂、水文地质极复杂。(崔矿为水文地质比较复杂----专家意见) 3、补充调查与观测

6-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实验工作基本要求

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实验工作基本要求 室内实验工作是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包括水质分析、土分析及岩样分析等。 一、水质分析 水质分析是在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进行水质调查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阐明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及其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区域分带规律,以便为工农业供水、国防供水及饮用水的水质作出评价。 1、在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对钻孔(抽水钻孔必须分层取样)、机井、 民井、泉及地表水体,均要采集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并选择10%的水样进行全分析和光谱半定量全分析。 简分析的主要项目为:pH 、游离CO 2、CO 32-、HCO 3-、C1-、SO 42-、Ca 2+、Mg 2+、 K +、Na +及总硬度等。 水质全分析项目应增测:Fe 2+、Fe 3+、NH 4+、F +、NO 2-、NO 3-、H 2PO 4-、可溶 性SiO 2、耗氧量及侵蚀性CO 2。 2、凡地下水可能受到污染的工矿、城镇、农灌等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专门水样,有选择地增测:酚、氰、汞、铬、砷、铜、锌、锰、铝、铅及镉等有害元素,以及有机农药、有机汞等分析项目。 3、凡水质变化比较复杂的滨海地区或内陆湖盆,以及红层地区,所有钻孔均应分层或分段(厚含水层)采取水样,查明咸、淡水的分界面和水化学的垂直分带。在进行抽水试验时,应在现场定时测定氯离子的变化,绘制氯离子与时间关系曲线图。 4、在地方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甲状腺肿大及食道癌等)分布地区,应根据具体需要采取专门水样,有选择地增测:钨、钒、钛、镍、钼、钴、硒、锶、钡、铀、镭、钍及氡等元素,以及有机质、腐植酸等分析项目。 5、对于热矿水,除进行全分析和光谱半定量全分析外,应增测氟、溴、碘、硼、锂、锶、钡、铀、镭、钍、氡及气体成分(包括逸出气体和溶解气体),如二氧化碳、氧、氮、甲烷、氦、氩等分析项目。 6、油田地区,应增测与油田水有关的环烷酸、溴、碘、硼等分析项目。盐卤水分布地区,应分析溴、碘、硼、锂、铷、铯、锶、钡等微量元素。多金属矿床分布地区,应分析铜,铅、锌、钼、钴、钛等金属元家。在放射性矿床分布地区,应增测铀、镭、钍、氡等分析项目。 二、土分析 1、土质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土层名称和确定渗透系数、给水度等参数。盐碱土分布区,应测定土的可溶盐含量及其化学成分。 2、对钻孔中第四系含水层的岩性,一般应作颗粒分析定名。在可能有孢子花粉和微体古生物存在的新生代地层,为确定地层时代,可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孔和地层剖面,有目的地和系统地采取分析鉴定样品。 3、在黄土地区,除了鉴定含水层的水理性质,测定有关参数,如渗透系数、给水度等以外,还要鉴定黄土及黄土状土的工程地质性质。主要试验项目有:压缩试验、湿陷试验、剪力试验(自然的或饱和的,固结的或非固结的)及崩解等。为阐明黄土的成因和分布规律及间接评价黄土的工程地质性质,应做下列试验项目:颗粒组分、可溶盐、塑限、液限、塑性指数、容量、孔隙比、天然湿度及最大分子吸收度等。必要时,可增加下列分析项目:有机质、PH 、矿物成分(包括粘土矿物)、毛细上升高度及击实试验等。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2014【新标准】

《规定》执行日期为2014年3月1日,原煤炭工业部1983年11月颁发的《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和1984年5月颁发的《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

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极复杂4种类型(表2-1)。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一、观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本上,不准弄虚作假。 二、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对岩石巷道的观测要及时,做到不漏层、不漏构造,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0米;锚喷巷道规定1-2天观测一次,观测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四、岩石巷道要每10米测绘一个迎头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并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 五、对煤层巷道的观测,煤厚较稳定、构造较简单的煤层,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5米;煤厚不稳定,构造复杂的煤层,两次观测间距不大于5米,观测点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六、每次观测的结果必须绘制迎头地质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并标在剖面图上。 七、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以及因地质原因或人为因素造成撇顶、底煤时,要求每隔10-15米探查一次全煤厚,把煤厚点绘到剖面图上,并用虚线连接出煤层形态。 八、对工作面的地质观测。工作面每推进10-20米,要进行一次观测。不能采全高的工作面,必须探清煤厚,规定沿走向10米一条线,线上倾斜方向10米一个煤厚点,并填绘在采区地质图或储量

计算图上。 九、在地质工作正常的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地质方面的预报工作,要求做到预报及时、措施有效、单位落实。以提高质量和兑现率,防止发生差错和事故。 十、掘进地质预报,要在开拓区域、采区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针对巷道掘进中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预报前方地质变化的位置、性质、规模、发展趋势以及对巷道施工影响程度等。 十一、回采地质预报,要在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对某些有可能影响回采的地质问题,在回采中边收集资料、边分析研究、边预报前方的地质变化、发展趋势和影响生产程度等。 十二、瓦斯地质预报是在巷道掘进时,对巷道前方的有可能出现的瓦斯和煤尘的涌出进行预报。 十三、回采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完成;采区总结必须在采区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要求做到准确、详细、完整。 十四、对“三书”的编写要及时、详细,不准滞后。 十五、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井下涌水量要定点、定时观测,及时分析其变化情况,“水害”预报必须及时,并下发到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 十六、对预计有水患的区域,防治水工程要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十七、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凡对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

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内容

附录一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容及要求 一、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必备图纸。一般采用采掘工程平面图作底图进行编制,比例尺为1/2000-1/5000,主要容有: 1.各种类型的出(突)水点应当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压)、水温及涌水特征。 2.古井、废弃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围和积水量。 3.井下防水闸门、水闸墙、放水孔、防隔水煤(岩)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 4.井下输水路线。 5.井下涌水量观测站(点)的位置。 6.其他。 矿井充水性图应当随采掘工程的进展定期补充填绘。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是综合反映矿井充水变化规律,预测矿井涌水趋势的图件。各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相关因素绘制下列几种关系曲线图: 1.矿井涌水量与降水量、地下水位关系曲线图。 2.矿井涌水量与单位走向开拓长度、单位采空面积关系曲线图。

3.矿井涌水量与地表水补给量或水位关系曲线图。 4.矿井涌水量随开采深度变化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是反映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图纸之一,也是进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综合水文地质图一般在井田地形地质图的基础上编制,比例尺为1/2000-1/10000。主要容有: 1.基岩含水层露头(包括岩溶)及冲积层底部含水层(流砂、砂砾、砂礓层等)的平面分布状况。 2.地表水体,水文观测站,井、泉分布位置及陷落柱围。 3.水文地质钻孔及其抽水试验成果。 4.基岩等高线(适用于隐伏煤田)。 5.已开采井田井下主干巷道、矿井回采围及井下突水点资料。 6.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 7.老窑、小煤矿位置及开采围和涌水情况。 8.有条件时,划分水文地质单元,进行水文地质分区。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是反映含水层、隔水层及煤层之间的组合关系和含水层层数、厚度及富水性的图纸。一般采用相应比例尺随同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一道编制。主要容有: 1.含水层年代地层名称、厚度、岩性、岩溶发育情况。 2.各含水层水文地质试验参数。

水文地质调查方法..

第二章水文地质测绘 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填图)––––是以地面调查为主,对地下水和与其相关的各种现象进行现场观察、描述、测量、编录和制图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一种调查手段)。 目的:为地区规划或专门性生产建设提供水文地质依据。 提交成果:图件––––水文地质图;报告––––水文地质测绘报告等。 水文地质测绘是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在水文地质普查阶段,主要是进行水文地质测绘,在勘探阶段,测绘则是退居次要地位。 通常在相同比例尺的地质图上填水文地质图。 若没有地质底图,则要同时进行地质图,水文地质图的填图,这时称为综合性地质—水文地质测绘。此种测绘所用的地形底图比例尺,一般要求比最终成果图的比例尺大一倍。 §1 水文地质测绘的任务 一、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任务 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下列问题: (1)测区内地下水的基本类型及各类型地下水的分布状态、相互联系情况; (2)测区内的主要含水层、含水带及其埋藏条件;隔水层的特征与分布; (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4)概略评价各含水层的富水性、区域地下水资源量和水化学特征及其动态变化规律;(5)各种构造的水文地质特征; (6)论证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 二、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内容 为完成上述任务,水文地质测绘一般应包括下述调查内容: (1)基岩地质调查; (2)地貌及第四纪地质调查; (3)地下水露头的调查; (4)地表水体的调查; (5)地表植物(即地下水的指示植物)的调查; (6)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状况的调查。 也就是说,水文地质测绘是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成果 水文地质测绘的成果主要有:①水文地质图(包括具代表性的水文地质剖面);②水文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最新

Meikuang Dizhigongzuo Guiding Shiyi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 2014年7月22日

目录 前言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二节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第三章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第四章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第五章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 第一节地质观测.......................................................................... 第二节资料编录.......................................................................... 第三节综合分析.......................................................................... 第四节地质预报......................................................................... 第六章煤矿建设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第二节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第七章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掘进和回采工作面的地质工作........................................................ 第四节煤矿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第五节露天煤矿的工程地质工作............................................................ 第八章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九章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第十章附则............................................................ 附录A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B 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C 地质说明书编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1、总则 1.1、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向,坚持超前与准确预报的原则。地质工作要以现场观测与综合分析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手段,为煤矿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采掘中出现的各类地质问题。 1.2、地测科及技术科有足够的经过正规学习或培训的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和正常工作的装备。地质人员要不断加深地质理论知识的学习,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地质资料,熟悉矿井地质条件,建立矿井三维立体的地质概念,运用动态思维来分析解决问题。 1.3、地质工作执行的主要规程、规定、条例、图例有 《矿井地质规程》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 地测科及技术科应具备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1.4、地测科及技术科必须有以下制度 地测科、技术科机构职责及岗位责任制,地质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地质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技术例会等。 1.5、地质工作必须有年度工作计划,并要坚持定期会议制度,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 1.6、生产中遇重大地质问题时,地测人员应尽快入井进行写实,并在升井后立即绘制素描图和平剖面图,同时会同技术科经审核后通知地测科报送矿生产调度室和总工。有疑难问题时,技术科应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 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向矿和主体公司汇报。 1.7、地测科的各种基础地质资料包括图纸、原始记录本、说明书、各种台账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 1.8、所有地质成果图纸均应及时根据补充勘探成果。图件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在成果资料出来后3日内修改完毕,未修改的图纸不得使用。 1.9、加强地质资料的发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地质资料及图纸。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图纸、报表等,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1.10、各种地质仪表器具必须保管好使用说明书,仪器日常保管与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各种仪器设备齐全、完好,保证地质工作能正常开展。 2、矿井地质工作

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附录一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一、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充水性图就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就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也就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必备图纸。一般采用采掘工程平面图作底图进行编制,比例尺为1/2000-1/5000,主要内容有: 1、各种类型的出(突)水点应当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压)、水温及涌水特征。 2、古井、废弃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范围与积水量。 3、井下防水闸门、水闸墙、放水孔、防隔水煤(岩)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 4、井下输水路线。 5、井下涌水量观测站(点)的位置。 6、其她。 矿井充水性图应当随采掘工程的进展定期补充填绘。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就是综合反映矿井充水变化规律,预测矿井涌水趋势的图件。各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相关因素绘制下列几种关系曲线图: 1、矿井涌水量与降水量、地下水位关系曲线图。 2、矿井涌水量与单位走向开拓长度、单位采空面积关系曲线图。

3、矿井涌水量与地表水补给量或水位关系曲线图。 4、矿井涌水量随开采深度变化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就是反映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图纸之一,也就是进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综合水文地质图一般在井田地形地质图的基础上编制,比例尺为1/2000-1/10000。主要内容有: 1、基岩含水层露头(包括岩溶)及冲积层底部含水层(流砂、砂砾、砂礓层等)的平面分布状况。 2、地表水体,水文观测站,井、泉分布位置及陷落柱范围。 3、水文地质钻孔及其抽水试验成果。 4、基岩等高线(适用于隐伏煤田)。 5、已开采井田井下主干巷道、矿井回采范围及井下突水点资料。 6、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 7、老窑、小煤矿位置及开采范围与涌水情况。 8、有条件时,划分水文地质单元,进行水文地质分区。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就是反映含水层、隔水层及煤层之间的组合关系与含水层层数、厚度及富水性的图纸。一般采用相应比例尺随同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一道编制。主要内容有: 1、含水层年代地层名称、厚度、岩性、岩溶发育情况。 2、各含水层水文地质试验参数。

水文地质调查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法[详细]

水文地质调查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法 第一节观测路线和观察点的布置 水文地质地面调查工作是针对勘查地区的地质、地貌、水文地质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是认识和掌握水文地质规律的必要过程.进行水文地质地面调查时,首先要布置好观测路线和观测点. 一、观测路线的布置 应用最短的路线取得最多的成果,原则上要横穿地层走向或地貌单元,具体还要结合好露头及水点分布等情况灵活掌握(即垂直地层走向,构造线;垂直河流、阶地;穿过湖河沼泽地段,井泉分布点及分水岭等).另外在露头好的地段,还应顺着构造线或河谷进行追索.总之应以看得多,见得全,最多获得地质、地貌及水文地质资料为原则.路线布置要有重点,又要照顾一般.在地质、地貌条件复杂或地质、地貌具有典型意义的地区,观测路线应当密些;相反在地质、地貌条件较为简单地区,观测路线可以适当稀一些. 二、观测点的布置 观测点应布置在观测线上最有意义的地方,即地层分界线、构造断裂带、破碎带、假整合面、不整合面、褶皱轴线,岩浆岩与围岩接触带、变质岩分带区、阶地边缘,地表水体、井、泉、钻孔、自然地质现象(滑坡)发育处及标志层,典型露头及岩性,岩相变化带等处.地质地貌观测点不能均匀布置,应视有无意义而定,不定可有可无的点.水文地质点布置,除考虑不同地貌单项元,不同含水层外,还需考虑水点的均匀性.如果缺乏水点,则应考虑进行人工揭露,弥补水点之不足或水点的不均匀性. 三、野外填图及定点描述 1、野外地质填图 (1)地质填图所用地形底图的比例,应比成图比例尺大一级,如不具备条件,至少也需同等比例尺的地形图做底图. (2)在野外测绘过程中,要把观测点、线、试坑,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点等位置,准确地绘在地形图上;地质体、地质年代、构造线、地貌以及水文地质现象等,必须按规定的符号和线条勾出并严格区别实测与推测界线.

地质预报编制细则-团体标准

ICS73.040 D09 团体标准 T/SXDZ 041—2020 煤矿地质预报编制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the compilation of geological forecast for coal mines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0年3月20日)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规定 (1) 4 地质预报编写基本要求 (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质预报编写提纲 (3)

前言 煤矿地质预报是矿井地质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矿井安全生产中比较重要的工作环节。由于地质预报工作难度较大、准确率较低、制约因素多,往往导致地质预报成果的准确率难以保证。针对此类问题,煤矿企业要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地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地质预报的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防患于未然。近年来,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在生产实践中,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煤炭地质保障长效机制,并且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地质预报的管理文件及企业标准。同时一些国内及省内的知名技术服务单位为了完成山西煤矿的技术服务业务与相关煤炭企业协同完成了一些技术管理成果。 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内煤炭地质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单位提升煤矿地质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使得煤矿地质工作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依据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及相关企业有关煤矿地质工作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的编制要求,将一些针对性强、经过多数煤矿技术人员验证有可操作性、煤矿地质工作普遍适用、工作方法可重复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汇总编辑成为协会团体标准,便于推荐给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本标准附录A《煤矿地质预报编写提纲》是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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