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

3.1.1. 电工作业人员,包括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

工等。

3.1.2 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1.3. 吊车工,包括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1.

4. 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包括电瓶车工、叉车工。

3.1.5.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包括压力容器灌装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1.6. 剪工、冲工、压工、耐压试验工。

3.1.7. 制冷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

3.1.8. 锅炉作业以及登高作业人员。

3.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3.2.1 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 周岁。

3.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

际操作技能考核并成绩合格。

3.2.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培训组织

4.1.1 车间或部门编制《新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交人力资源部。

4.1.2人力资源部审查批准培训计划,上报工厂负责人批准后,协同EHS组织实施培训工

作。

4.1.3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人员培训台账。

4.2 特种作业培训的实施

4.2.1 FAC 根据已批准的培训计划,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培训要求,按期安排

相应工种培训申请人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施操作技能考核。

4.2.2 公司选择的培训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公司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

门或其委托的地级市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42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应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参加相应作业培训。

424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后,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4.3特种作业人员的复查

4.3.1 FAC部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格证书的复查。

⑴.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考核、发证机关每2年复审一次。

⑵?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没有违章行为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异地相关机关同意,并经生产经营单位内容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审内容包括县级以上医药健康状况检查、责任事故、违法违章作业

记录检查、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操作项目复查考核。

4.3.2复查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复查单位签字、登记,予以确认。复查不合格者,三十日内

向复查单位申请再次复查,复查在不合格或未按期申请复查的,特种作业证无效。

4.3.3凡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查验证,超过两年未进行复查

验证的,证件自行作废。

4.3.4 FAC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复查台账。

4.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查费用

4.4.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查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考核合格后去财务部负

责办理报销手续。

4.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查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3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4.4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FAC备案登记。

4.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取消

4.5.1需要调离本厂的特种作业人员。

4.5.2因个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4.5.3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查验证的人员。

5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设备在更新、技术在提升,这对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但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存在认识偏差,尤其是对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对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只停留在自 己企业的师傅带徒弟的老观念上,由培训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 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 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为,要想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入手: 一、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 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教育和考核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 培训教育与考核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它不仅能提高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能,实现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而且对于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过程中,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性 特种作业人员归属于技术工人,特种作业工种种类多,要传授 的安全生产知识涉及的专业广,而且有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素质 相对比较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相对比较弱,这是特种作业人员安 全教育培训的特性。特种作业工种有电工作业等16种,每个工种都 有它自身的特性,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 工种专业的特点,向工人传授该工种的专业操作技能,同时要结合 该工种作业过程中常出现的违章操作现象讲解违章操作的严重后果,以强烈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的岗位是高危岗位,我们可以从下几个方面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安全文化素质方面,特种作 业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后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知识 方面应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技能方面应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失误;应急能力方面,遇到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能果断 正确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故的扩大。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规范上岗前培训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长治市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的从业人员是指通过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招聘派遣至我矿的从业人员。 二、录取人员要按照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制定的培训计划及有关规定,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内容除执行国家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外,还必须包括劳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至我矿的从业人员要进行矿内“三级教育”培训,具体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培训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和行业标准,对新招聘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由不了解到了角,由不熟悉到熟悉,由不熟练到熟练,分别由矿级、科(队)

级和现场培训三个层次进行组织培训,层层落实,环环紧扣,循循善诱,将企业从业人员塑造成安全意识强,自保能力强,业务过硬,能独立从事本职岗位工作的有良好组织、纪律和安全业务素养的队伍,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三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 1、一级安全培训 (1)指导思想: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要求,对新招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一级培训使职工了解煤矿及企业的整体生产、安全情况,了解生产工艺,煤矿基本安全常识,入井须知,使职工具备基本安全素质和素养,能够安全地从事井下现场作业。 (2)矿级安全培训主要由矿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时间为10天72小时。 (3)其主要培训对象为矿各队组新招收的从业人员,具体培训依据培训教案、教程进行安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①集团及矿基本概况、井下生产现状及入井安全注意事项等; ②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思想及理念要求等; ③矿内基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等; 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及义务等; ⑤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一通三防、运输、五大自然灾害基本常识及预防措施)等; ⑥事故案例录像带;

【精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我们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固定、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别是现今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为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然会发生。 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而且更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其包括项目部一级教育、施工协作队二级教育和班组三级教育。今天,我向大家进行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安全素质教育。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关心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问题提高到政治态度、阶级感情、党纪国法的高度加以认识而形成的概念。它表明在进行生产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我国的劳动保护原则: ①“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②“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编号:SM-ZD-40527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资格证书自行作废。 培训内容按煤矿安全监察局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安全培训科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通知,及时把需要初训和复训人员名单和工种报安全培训科,对报送不及时者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并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拿不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者,培训费自付,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6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返回特种作业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 培训计划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公司根据公司现有状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公司组织,所属各矿积极配合,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瓦斯检测工、通风员 (3)放炮员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区煤炭局、区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公司所属各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最新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施工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 内,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复审,超出有效期的证 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严禁无证操作。 2、电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如绝缘 手套、鞋等),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 换。 3、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 线支接。 6、任何用电设备必须设置末级用电保护(即开关箱), 不得将设备电源线直接从分配电箱中引出。 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 个开关箱或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 备(含插座)。 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好接牢保护零线。 9、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V及36V以下)安全电压,潮

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布包好。 10、电缆不得拖地,过路要进行套管理地处理。 11、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 上锁。 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 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点作业。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普通简易碘钨灯(铁外罩)。 1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室内用护套线、多孔插排等。 1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 不得低于2.5m. 16、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 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1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 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紧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18、严禁将电线栓在铁钉、钢筋、钢管或其它导金属物 上。 19、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

特种作业培训方案

××化工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 资格证培训及考核方案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开展高危行业企业特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0号令),严格按照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坚持以重点岗位人员培训为突破,以全员培训为目的,以持证上岗为导向,以执法监察为手段,带动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水平的提高,为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展提供合格的各类操作人员。 一、培训及考核有关法规规定: 1、《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行政许可法》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 号令 6、《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7、《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国家 安监总局颁布 8、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相关规定。 二、培训目标 1、为了增强依法用工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按章操作的安全意识,确

保××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安全,使特种作业及其他从业人员能够依法培训考核,并达到100%的持证上岗率,促进员工安全操作资格培训、考核、取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的教考分离原则,由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发证。 3、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要求,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本次培训是对××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中的聚合工艺作业、加氢工艺作业等工种及相关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核,使特种作业人员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培训工种 进过调研,××化工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 1.聚合工艺作业人员 指聚合反应岗位的作业。适用于聚烯烃、聚氯乙烯、合成纤维、橡胶、乳液、涂料粘合剂生产以及氟化物聚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2.加氢工艺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劳动作业人员培训 制度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落实北京市住建委、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要求,提高企业员工专业知识技能,规范员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训内容 ㈠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㈡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㈢安全技能教育 ①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②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③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㈣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㈤本企业、本工程或本单位作业的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危险源及采

取安全防范的措施 ㈥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二、培训分类及方法 ㈠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年初集中组织,每年一次。 ㈡基层单位的一般管理人员,根据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自行组织。 ㈢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厂)、工地(项目工程现场、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㈣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㈤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㈥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㈦职业健康教育 ㈧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培训实施 ㈠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劳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4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作业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 3.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安全员、焊工、起重工、叉车驾驶工、锅炉工、水质化验等操作工等,均为特种作业工种。 4.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二、管理职责 1.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管理。 2. 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 三、培训教育管理 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与本工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 3.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本厂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

上岗。

4.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档案。 四、特种作业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后,由公司综合管理处专人负责统一保管,给员工仅发复印件,因特殊情况需要或者因安全检查需要原件时,公司会出具证明。 五、特种作业复审和延期 1.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在期满前60日内,由综合管理处人事专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复审。 2.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3.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4.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5.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方案

关于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清理、取换证培训的 方案 矿属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的提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0号文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能够达到100%的持证上岗,使从事特种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经矿研究决定,在11月份内对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清理,并进行培训取换证,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的目的:加强井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减少伤亡事故及强化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工作,使特种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特种作业人员提高操作技能,确保单位依法用工、操作人员按章操作,促进安全生产。 二、清理、培训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2、电氧焊工: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3、电机车工:指在井下运矿作业; 4、支柱作业: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技护的作业; 4、安全检查工: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5、爆破工:指井下进行爆破作业。 7、铲车工 8、装载机 三、培训对象: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 四、培训上报步骤: 此次培训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2011年11月1-9日:请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认真清理现岗位持证人员及无证人员情况。上报表格:见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特种岗位原则上须持证上岗,特殊情况需无证员工从事特殊作业时,由公司办理申报手续,员工按要求参加劳动或安监部门组织的学习和考试,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2持证在岗员工除定期接受劳动或安监部门的复审外,公司安全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持证在岗员工进行业务素质和技能考核。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由公司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由公司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报销。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5.5连续两次内部考核不达标者。

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方案

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方 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关于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清理、取换证培训的 方案 矿属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的提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0号文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能够达到100%的持证上岗,使从事特种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经矿研究决定,在11月份内对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清理,并进行培训取换证,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的目的:加强井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减少伤亡事故及强化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工作,使特种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特种作业人员提高操作技能,确保单位依法用工、操作人员按章操作,促进安全生产。 二、清理、培训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2、电氧焊工: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3、电机车工:指在井下运矿作业; 4、支柱作业: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技护的作业; 4、安全检查工: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5、爆破工:指井下进行爆破作业。 7、铲车工 8、装载机 三、培训对象: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 四、培训上报步骤: 此次培训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2011年11月1-9日:请各单位、各协作经济实体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认真清理现岗位持证人员及无证人员情况。上报表格:见附件。 第二步:2011年11月7-14日: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人力资源部将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请示报告,并做好开班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步:2011年11月15-21组织开班对各种无证人员进行培训取换证培训,培训结束在11月30日以前把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报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办证。 五、培训要求: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doc

10、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龙口市润新小学 2016年2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培训时间: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每学期至少2次。 四、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还要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习惯及操作程序,使从业人员能熟练地掌握食堂各环节的操作流程。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档案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六:考核结果: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从业培训及考试,不参与者或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开除处理。 2010年环保工程师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的限值 我国关于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的限值 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和《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89)。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2002年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还有国家军用标准《超短波辐射作业区安全限值》(GJB1002-90)、《水面舰艇磁场对人体作用安全限值》(GJB2779-96)等。 1、《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此标准在制定时,参考了职业卫生标准,同时又扩大了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范围,其中对青少年、儿童进行了神经行为功能和某些临床化验指标的观察,并做了动物实验。基于这些基础,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两级,见表5-4-7。在标准中,规定了安全区和中间区。 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公司根据公司现有状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公司组织,所属各矿积极配合,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瓦斯检测工、通风员 (3)放炮员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区煤炭局、区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公司所属各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doc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及法制水平,使员工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工程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证)上岗。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形式 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三、项目部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 2、业主和局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 4、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 5、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1、为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安全检查、交接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要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及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或项目部领导负责并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4.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达到“群查、群管、群防、群治”的目的。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要敢于揭露矛盾,有权要求受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提供资料及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让受检单位采取临时性措施,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塔式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9、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9.1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9.2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1、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精编版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 员培训计划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公司根据公司现有状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公司组织,所属各矿积极配合,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瓦斯检测工、通风员 (3)放炮员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区煤炭局、区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公司所属各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电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电气布置图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5、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6、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8、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9、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0、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11、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闸刀开关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培训正式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设备在更新、技术在提升,这对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存在认识偏差,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对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只停留在自己企业的师傅带徒弟的老观念上,由培训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为,要想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

全培训,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入手: 一、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考核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与考核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它不仅能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实现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而且对于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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