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目录及标准

京财采购〔2017〕2279号附件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制定。

目录中具体规则未作说明的,集中采购方式为: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为协议采购;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为公开招标。

航空机票代理服务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不作为集

中采购项目管理。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及服务(民政部门主责)、医疗设备及服务(卫计、医管部门主责)、警用设备及服务(公安部门主责)、教材和教学设备及服务(教育部门主责)、消防装备及服务(公安消防部门主责)、文化艺术活动(文化部门主责)、云计算服务(经信委主责)、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以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1.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全市各部门应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 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下述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均须提供,其中注明只须由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京分所或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在京分支机构提供的文件,则只由要求提供的单位提供。 一、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时须上传的资质文件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提供) 3.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机构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 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财务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二、供应商递交资质文件时须附带下列原件,复核后当天返还(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提供)原件 3.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三、供应商另制作资质文件一份(无须密封)。供应商资质文件应按以下

顺序排列,统一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资质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资质文件采用胶封。递交时请在封面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公章是指供应商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 1.承诺书(附件一):按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总所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的或其在京分所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的,须提供总所和在京分所的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只须会计师事务所在京分所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时提供)(附件二):按附件格式填写,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只须资产评估机构在京分支机构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时提供)(附件三):按附件格式填写,签字,盖章。 5.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只须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附件四):按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参与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中标总价格(大写):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1.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注: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1.2.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货物、服务类项目:自治区本级为50万元,设区市、县级为30万元; 工程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和设区市、县级均为60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不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等制度执行。 1.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1.4.其他有关问题 (一)表中相关品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制定,品目的具体内容按照财库〔2013〕189号文件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二)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

方式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 (三)实行协议供货、定点服务、电子卖场采购的项目,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四)广西高校、科研院所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可按照《关于完善自治区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广西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17〕2号)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强化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依法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做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全程公开、透明和可追溯。

26关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采购[2004]第1723号 关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 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 各区县财政局、建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2004 年政府采炖工作要点》精神, 加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 促进政府采胸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提高采购效率, 现将我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包括: 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二、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政府采胸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仍按现行管理模式实施, 即在同级建委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 项目单位需将有关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三、已纳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续建项目或新建项目, 项目单位需将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等文件的复印件一次性报采胸办备案。 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纳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续建项目, 项目单位需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含评标办法) 、评审专家名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 纳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新建项目, 项目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含评标办法) 等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 公开招标投标活动结束后, 项目单位需将评审专家名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 五、除投资主管部门已批准招投标活动方式外的修缮、维护及改造项目, 采购资金在100 万元( 不含100 万元) 以下, 但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 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 政府采购中心) 或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实施。采购活动结束后, 项目单位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复、项目评审意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关手续到同级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方 ___________________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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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议定点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

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议定点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在网上注册时,上传全部资质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包含以下四种情形: 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能够证明供应商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非独立法人的其他组织参与投标须提供: ()上级法人单位(或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其中负责人应与营业执照负责人一致; ()上级法人单位(或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能够证明上级法人单位(或公司)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被授权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属于承包或者租赁其他单位的场所进行经营的须提供: ()场所产权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场所产权单位(或公司)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能够证明供应商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场所产权单位与供应商的承包(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军产单位须提供:军队对外经营有偿服务许可证。 注: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一种情形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仅需提供一份证书原件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卫生许可证(投标时提供住宿的供应商须提供)原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餐饮的供应商须提供)原件。 、旅游饭店星级证书(未参加星级评定单位无须提供)原件。 、经营场所消防、电梯安全等资质的有效证明(投标时不提供餐饮、住宿服务,仅提供单一会议功能的专业会议场所须提供)原件。 二、供应商递交资质文件时,还须附带下列原件进行现场复核,除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不予退回外,其他原件复核后当天返还: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包含的情形同上述第一条第款)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仅需提供一份证书原件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要求同上述第一条第款)

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同书 (服务类) ,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年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X政采(2018)048号】中,XX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本次政府采购的包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 XX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甲方委托向乙方采购如下货物。 总计金额(大写):元整 ¥:元注:货物详细型号、产地以乙方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为准,【X政采(2018)048号】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和乙方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它说明: 二、交货时间:本包货物要求乙方在此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供货。 三、交货方式:免费送货、安装、调试。 四、交货地点:。 五、验收: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验

收。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应自行履行合同,不得将合同义务转交他人履行。 2、乙方应按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所有售后服务条款执行产品的售后保障。 3、按采购人的要求,乙方所供产品如出现故障,应及时上门服务。 七、结算方式: 货物在安装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由同级国库集中支付全额合同款。(按标书条款执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将采购项目擅自转交他人,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的义务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第一、三、四、六条规定履行合同,应按合同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5、乙方交付质量不合格产品,应予更换合格产品,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用户单位各执两份,乙方、XX县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帐号: 2018年月日

2012-2013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 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川办函〔2011〕22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财政厅备案。 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四川省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均属政府采购范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级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和服务类项目预算单项或批量一次性达到8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预算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实施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应当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执行中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预算调整手续。采购人应严格依照批复(调整)后的采购预算和拟实施采购时间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经审核后组织实施,做到应采尽采。 (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其中符合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按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执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专用项目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由部门组织集中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三)集中采购机构原则上应当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不得将其代理的业务以任何方式转交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四)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建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不包括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等与土建无关的工程项目。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工程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五)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先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工程、节能环保等方面政策,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__ 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 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项目 品牌 产地 配置及说明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 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____________ 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 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小理和不能调编辑按不最新最热。\标准模板 四、安装完毕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 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 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 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______________ 采招办和 _________ 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 __________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 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完整版)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

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时须上传的资质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二、供应商递交资质文件时须附带下列原件,现场复核后当天返还(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原件。 三、供应商另制作资质文件一份(无须密封)。供应商资质文件应按以下顺序排列,统一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资质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资质文件采用胶装装订。递交时请在封面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公章是指供应商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 1.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活动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承诺书(附件二):按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2016年审或2017年度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本次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附件三) 5、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四):按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申报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①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企业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009年4月1日实施)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85项) (一)通用类项目(55项) 编号品目名称采购起点金额 货物类(37项) 建筑物(2项) A0201 办公用房 A0202 宿舍用房 电器设备(5项) A030101 电视机 20万元以上 A030102 电冰箱 20万元以上 A030103 洗衣机 20万元以上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包括空调器、中央空调) 办公自动化设备(10项) A030201 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机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0 显示器(含触摸屏、大屏幕设备等) 20万元以上A030211 UPS(不间断电源) 20万元以上 家具(2项) A030301 办公家具 20万元以上A030302 宿舍家具 20万元以上 专用材料(1项) A0708 服装及相关用品(包括工作服、制服等) 20万元以上 网络设备(5项)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网络配套设备(包括磁带库、磁盘阵列、防火 10万元以上A100499 墙、加密设备) 专用设备(5项) A1013 消防设备 20万元以上A1018 档案设备 20万元以上A1027 电梯 20万元以上A1028 厨房设备 20万元以上A1029 锅炉 20万元以上 交通工具(7项)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18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19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20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拟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进行考核。 第三条已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从事北京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的,需按照《关于办理CA认证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财办【2006】125号)精神,办理CA认证手续。 第四条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北京市财政局依法履行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北京市财政局所属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六条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内部管理、业务受理、采购文件论证和制作、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采购活动组织、收费管理、采购文件备案、档案管理、质疑答复和协助投诉处理、信息统计、参加培训等内容。 第七条内部管理 (一)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二)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采购执业人员的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并定期组织内部培训。 第八条业务受理 (一)代理机构应当在其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范围内从事相关的代理业

政府采购合同 (详细版)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应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承诺,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分标名称: 2、分标号: 3、服务期限:

4、具体内容如下: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 2、审定课程与授课教师。 3、协调地方教育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 4、负责参训学员训前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测评。 6、制定项目中期评估方案,督促乙方按要求实施。 7、项目完成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根据乙方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经费。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参训学员在学校培训期间的安全。 3、建立学员报到、学习信息反馈制度。按照甲方统一要求,采

取培训考试、论文交流、案例设计等形式进行结业考核,颁发结业证书并评选优秀学员。 4、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负责培训教师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资料。 5、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问卷测评工作,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文字、录音、录像资料。 6、按甲方要求,完成中期评估及培训后调研和跟踪指导工作。 7、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培训费用标准。 8、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 (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每间教室必须配备空调、多媒体。 (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学员宿舍、进餐食堂、生活用水、医疗服务与安全保卫等。 (3)提供培训所需的论坛、大型报告等会场。 (4)提供可供学员学习的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场所。 (5)配备培训期间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用车。 9、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 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17]227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0.23 【实施日期】201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京财采购〔2017〕2279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属各预算单位要以《目录及标准》作为编制和执行2018年、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二、本期《目录及标准》实现全市统一的目录管理,执行市区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范

围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各区不再制定本区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附件: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制定。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版.docx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风险提示: 要求商家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品牌型号必须是标准用名,不能产生歧义,前后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另外,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物品,违法则合同无效。 1、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3、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4、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风险提示: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 注意,要明确约定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1、交货时间:_________。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详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风险提示:

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1.1.集中采购目录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注:1.表中所列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制定,除我省另有补充说明外,各品目具体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2.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1.2.部门集中采购 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本部门或系统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不得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1.3.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 单项或批量金额4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工程类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200万元以上的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1.5.涉密采购规定 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9〕39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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