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江苏省财政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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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江苏省财政年鉴

江苏省

2000年,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8584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28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4439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31177亿元,

增长111%。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954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国有经济投资11444亿元,增长26%。全年进出口总额45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041亿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

2000年,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为50132亿元,比上年增收116

54亿元,增长303%;上划中央“两税” 收入实际完成3638亿元,比上年增收6835亿元,增长231%;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86512亿元,比上年增收18489亿元,增长272%。全省财政总支出实际完成63498亿元,比上年增支10641亿元,增长182%。全省地方财政

收入实际数加上上年结余结转、中央税收返还及专项支出指标和补助等,合计收入8096亿元,2000年全省财政支出实际完成数加上定额上缴中央支出、一般预算支出结转、基金支出结转等,合计支出8016亿元。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净结余8亿

元,继续保持收支平衡。

一、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一)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财政厅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加强组织协调,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置,工作正常开展”,仅用10多天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财政厅划入职能9项,划出职能2项,转变职能7项,较好地解决了财政职能“越位” 和“缺位” 的问题。全厅行政编制从355名精简为186名,核减44%;职能处室由23个核减为21个,内部职责更加分明,财政职能得到加强,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提出全省财政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在1994年国家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根据江苏省经济发展和财政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有关要求,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财政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得到省委、省政府的批准。其

主要内容有:金融保险营业税、省属企业所得税仍作为省级收入;取消省集中增值税125%和税收返还005的政策;取消省集中的部分小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对原上缴收入实行定额上缴;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和转移支付补助正常增长机制。

(三)开展教师工资县级统一发放试点工作。通过认真调查研究,选择欠发教师工资现象相对突出的13个经济薄弱县试行县级统一发放教师工资。专门制定《江苏省经济薄弱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统一发放专户管理试点办法》,明确省、市、县财政补助部分按年人均9000元标准测算进入专户。其中县乡资金占75%,省辖市级补助5%,省补助20%。各试点县也结合本地情况分别制定了本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管理专户办法,建立农村中小学工资县级统一发放、县乡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发放银行,建立专户。专户资金实行封闭管理。除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外,原则上不得调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扎实开展农村税费改革。一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溧阳、宝应、灌南、沛县四个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二是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将试点县改革后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任务按照政策落实到农户。三是拟订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和12个相关配套文件,并对全省有关数据进行初步测算。四是举办三期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及业务培训班,藉以提高全省有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过去的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实行“三条社会保障线” 向“两条社会保障线” 过渡。在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就业机制,规定原由财政安排和社会筹集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继续专项用于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三是积极稳妥推行社会保险基金由地税部门征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四是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全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单位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全省的改革进行指导。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操作方面的制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

(六)推行编制部门的预算工作。经省政府批准,省级选定了省法院、发展计划委员会、人事厅、农林厅、文化厅、建设厅、民政厅、体育局等八个部门进行编制部门预算试点。

二、强化财税征管力度

(一)全省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 并以提高征管质量为中心,突出抓好重点税源和新经济增长点的管理,保障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2000年全省

国税收入558亿元,比上年增收11747亿元,增长2666%,比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考核计划超收7077亿元。其中“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达到48077亿元,比上年增收9214亿元,增长231

7%。全年国税收入总额、年增收额、超计划增收额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00年共实现地方税收收入23559亿元,增收5147亿元,增长2796%。

(二)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治税、以查促税、规范管理” 的指导方针,努力完善征收机制,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农业税收收入3296亿元,比上年增收788亿元,增长314%。

三、大力支持经济建设

(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债转贷项目的筛选、上报及资金争取等工作。共争取国债项目47个、国债资金623亿元。其中地方企业项目34个,争取国债资金2亿元。截至2000年底,有12个项目已经按计划竣工,其中江苏鸿泰机电集团公司“高精度低噪音深沟球微型轴承工程”等3个项目已经通过验收。

(二)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2000年,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入303亿元,增长106%。一是大力支持以水利工程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淮北地区继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省财政投入9000万元,保证“九五” 淮北重点地区中低产田改造任务胜利完成。二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省财政安排8000万元,专项用于农业“品种、技术、知识” 更新工程,推广先进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民的科学素质。三是省财政安排4亿元抗灾救灾资金,支持全省的抗灾斗争和灾后恢复生产。四是加快“海上苏东” 建设步伐。省财政安排海洋开发资金800万元,滩涂开发资金5590万元,促进海洋经济进一步发展。五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省财政专项安排860万元,支持13个省级农业现代化试验示范区实施,市、县和项目单位按1∶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截至2000年底,全省已有45个县(市)设立了农业现代化试验示范区,为全省在2010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明确并细化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净资产调整、剥离、作价,以及工资分配机制、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财政财务事项的处理。做好省属企业改制和划转工作,促进改制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和经营机制的转变。二是利用技改贴息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省财政共安排贴息资金125亿元,突出支持国家和省重点技改贴息项目。三是继续落实以税还贷政策。经财政部批准退税18亿元,减轻企业外汇还贷负担。四是实施“科教兴省” 战略,促进企业科技进步。省财政安排1800万元支持国有中小型企业开发新产品,安排2600万元用于火炬贴息和星火贴息项目。五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和扭亏增盈。省级安排扭亏贴息资金2398万元,引导银行贷款5亿多元,重点对201户扭亏有望企业进行扶持,保证了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脱困目标的顺利实现。六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做好棉纺压锭扫尾、毛纺压锭和丝绸压绪工作。

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合理安排教育、科学、文化经费,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一是高度重视经济薄弱地区欠发教师工资问题,加大省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全省共安排4

12亿元用于补助苏中、苏北教师工资发放,有效缓解了拖欠教师工资引发的社会矛盾。二是支持重点社会事业发展。2000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教育经费近43亿元,保证省属高校增招2万人任务的完成,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全面完成“九五”全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和高校筒子楼改造的任务。三是安排2亿多元专项文化经费,保证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和第十一届全国书市在江苏省成功举办。

(二)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为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服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财政增收的部分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全年共安排各项社会保障资金709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全省共筹集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近133亿元,其中财政安排44亿元。全省财政还安排26亿元,专项用于对困难地

区基本养老支出缺口补助。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由年初的30%提高到81%。2000年,江苏省部分市县遭受特大风暴灾害,为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重建家园,省财政下拨救灾款6225万元,并从中央赈灾彩票募集资金中安排2600万元,用于解决灾民口粮和住房困难。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做好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基础管理工作。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和资产重组,加强国有股权管理。一是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完成1999年度省级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年检工作。2000年共年检企业943户,资产总额10169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41221亿元,较上年增加271亿元。全省共有14054户企业进行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对436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年检工作。为加强企业产权变动监管,建立企业产权变动登记数据库及分户档案,根据有关要求做好企业产权登记证新证的征订、发行和换证工作以及产权变动登记表式的印制工作。二是按照推动国有资本有效重组和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对申请授权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进行审核。核实各公司的国家资本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明确了国家出资者的权利。配合企业在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改制企业非经营资产的剥离和不良资产核销,并对核销的不良资产授权资产经营公司再次跟踪追索。认真办理企业省内外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手续,支持企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改制。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过程中的方案论证、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审批工作。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对股权质押、吸收合并、增发新股及资产转换等资本运营行为的监管,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坚持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原则,办理有关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工作,以股权的流动实现国有资产的重组和国有资本结构的优化。

(二)参与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资产重组工作。按照省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利用掌握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对省级1069户企业共1254亿元资产、695亿元负债和443亿元国有净资产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省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体方案和对有关企业的处理意见,对撤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和资产情况进行调查整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的有关要求,起草《关于撤销的省级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就地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的实施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指导各公司的组建工作,及时明确了新组建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清查和国家资本金核实工作程序和要求。结合省级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和资产重组计划,做好新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的授权经营工作。

(三)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好资产评估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省属企业、单位的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要求,加快企业资产评估进程,维护职工利益,保持企业经营持续发展和职工的稳定,保障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抓好全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企业上市及配股等资产劳动过程中资产评估机构选定、资产评估立项确认以及重组方案审定等相关工作。对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从研究运作方案、辅导评估立项、确定评估方案、协调评估进程,直至组织审核、确认评估报告,全力投入,加快企业资金及资产运作进程,在动态中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三是配合财政部做好全省债转股试点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加快债转股进程,促进全省大型企业走出困境。四是继续做好全省企业在中外合资合作、国有资产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等资产运作中产权变动的资产评估工作,推动国有资产的有效重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和行业指导。根据财政部

部署完成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清理整顿及脱钩改制工作。经过改制,全省资产评估机构从232家减少到126家,其中专营资产评估机构12家,兼营资产评估机构114

家。组织全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培训及考试,加强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

六、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集中采购的项目稳步增加,采购的规模迅速扩大,采购的程序逐步规范。2000年,全省实际支付政府采购资金2485亿元,比全年采购预算节约316亿元,节约率为113%;与实际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368亿元,节支率为129%。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 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不断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实行票款分离;探索预算内外资金结合的管理模式,构建综合财政预算框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户资金安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打击违规行为。

(三)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粮食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有关收入的征缴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会计法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在全省首次统一组织专业人员对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核查,较好地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五)切实加强债券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内、外债的管理工作,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及时明确债务关系,落实还债责任和计划,并逐步建立偿债准备金,努力把债务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七、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对厅级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三讲教育回头看和处级干部“三讲” 教育。深刻剖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致富思源、富而思进” 的重要论述,大力倡导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厅内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的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评选活动。推荐的人选被授予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成为优秀财政干部的代表,在全省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了财政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步伐。

(江苏省财政厅供稿,周桂根、姚雪峰、潘海执笔)

2017年统计年鉴7-5分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_.doc

7-5分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 年) 单位:亿元 地区地方合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地方一般公 税收收入 共预算收入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87239.3564691.6918762.6110168.8010135.584034.92 5081.26 4452.97 1214.34 584.41 1095.23 571.26 2723.50 1624.22 455.80 252.34 278.46 96.78 2849.87 1996.12 595.20 342.41 272.99 71.52 1557.00 1036.67 349.45 161.56 116.55 35.18 2016.43 1335.88 300.30 155.42 96.93 52.69 2200.49 1687.45 534.57 238.91 238.68 76.68 1263.78 872.97 267.88 111.44 134.01 41.72 1148.41 827.85 226.73 135.31 94.60 37.28 6406.13 5625.90 1614.48 845.96 1336.89 593.08 8121.23 6531.83 1974.58 1325.14 978.81 382.37 5301.98 4540.09 1472.21 678.78 704.86 317.10 2672.79 1857.53 530.34 309.99 233.24 59.28 2654.83 1962.72 545.68 298.27 350.02 123.50 2151.47 1471.10 378.81 282.88 166.26 49.79 5860.18 4212.59 1129.75 650.45 503.24 143.15 3153.47 2158.44 550.61 345.54 297.31 71.75 3102.06 2122.93 563.33 374.23 299.12 92.98 2697.88 1551.33 432.61 252.71 172.31 74.62 10390.35 8098.63 2579.49 1036.42 1492.07 638.11

2016年统计年鉴14-8分地区建筑业总产值(2015年).doc

14-8分地区建筑业总产值(2015 年) 单位:万元 地区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 全国1807574736 1602679019 149917943 54977774 北京84367296 79920630 3690172 756494 天津44889031 38357837 4742226 1788968 河北52525685 43632917 5310420 3582348 山西29312627 25359465 3003554 949608 内蒙古11234710 9389935 1043927 800847 辽宁54137623 44179785 7691905 2265932 吉林22163142 18631469 2480740 1050934 黑龙江16803928 13189109 3127692 487127 上海56524682 47623605 7782729 1118349 江苏247858134 232782387 13215009 1860737 浙江239805916 217388715 17222310 5194891 安徽56959353 48827159 4354850 3777345 福建76058135 70111588 5053633 892913 江西46024920 39671083 3313600 3040237 山东93817165 79806928 11933047 2077190 河南80476477 70280138 7228680 2967660 湖北105928564 93635752 8896266 3396546

2011江苏统计年鉴

2011江苏统计年鉴 主要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及指数2010 城市地区 生产总值 (亿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 值(按户籍人口 计算,元) 地区生产 总值指数 (上年=100) 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南京市区4633.23 96.45 2029.97 2506.80 66032 112.8 无锡市区2986.56 32.36 1577.40 1376.80 86582 113.0 徐州市区1779.47 52.12 967.37 759.98 57742 116.1 常州市区2316.26 47.64 1316.20 952.42 71812 113.3 苏州市区3572.75 31.02 1948.71 1593.02 94270 113.0 南通市区1392.81 45.94 750.27 596.59 62132 113.3 连云港市 区 437.39 28.18 221.80 187.41 42683 111.1 淮安市区872.67 88.32 421.76 362.59 32897 113.4 盐城市区625.76 59.88 344.17 221.71 38785 115.2 扬州市区989.45 21.98 562.68 404.80 71681 114.8 镇江市区844.87 17.79 486.97 340.11 70994 113.2 泰州市区566.52 13.74 346.24 206.54 67072 114.9 宿迁市区374.60 44.80 192.40 137.40 26150 114.6 18-22市辖区主要指标(2010年) 市辖区年末户籍 人口 (万人) 土地面积 (平方公里) 地区 生产总值 (亿元) 城镇固定 资产投资 (亿元) 地方财政一 般预算收入 (亿元) 实际外商 直接投资 (万美元) 南京市 玄武区51.49 75 372.82 91.60 26.57 8757 白下区46.31 26 348.78 94.23 26.39 8430 秦淮区25.34 23 117.54 61.06 10.61 8224 建邺区24.02 83 237.96 174.68 22.93 32091 鼓楼区65.88 25 401.04 83.10 38.08 11205 下关区30.91 28 207.84 102.45 15.07 7840 浦口区56.45 910 369.10 358.80 46.24 32024 栖霞区42.91 381 681.11 287.08 33.30 38494 雨花区22.66 132 214.87 186.36 20.58 9612 江宁区93.60 1578 678.58 489.89 90.30 72733 六合区88.80 1471 575.99 356.48 33.61 37389 无锡市

2016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精选文档】

2016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精选文档】2003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目录一、卫生机构 1-1 卫生机构数 1-2 2002年各类卫生机构数 1-3 2002年各地区卫生机构数 1-4 2002年各地区医疗机构数(非营利性) 1-5 2002年各地区医疗机构数(营利性) 1-6 2002年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级情况 1-7 2002年各地区医院等级情况1-8 2002年按床位数分组的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站)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数 1-9 2002年各地区按床位数分组的医院数 1-10 2002年按床位数分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数 1-11 2002年各地区按床位数分组的乡镇卫生院数 1-12 村卫生室数 简要说明及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二、卫生人员 2-1 卫生人员数 2-2 2002年卫生人员数(按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分) 2-3 2002年各类卫生机构人员数 2-4-1 2002年各地区卫生人员数 2-4-2 2002年各地区卫生人员数(市) 2-4-3 2002年各地区卫生人员数(县) 2-5-1 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数 2-5-2 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2-10 2002年各地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2-7-1 2002年执业(助理)医师数 2-7-2 2002年各地区执业(助理)医师数 2-8-1 2002年分科执业(助理)医师数2-8-2 2002年各地区分科执业(助理)医师数 2-9 2002年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2-10 2002年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数(非营利性、营利性) 2-11 2002年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数(政府办) 2-12-1 2002年医院卫生人员数2-12-2 2002年各地区医院人员数 2-13-1 2002年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数 2-13-2 2002年各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数 2-14-1 200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人员数 2-14-2 2002年各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数 2-15-1 2002年妇幼保健院(所、站)人员数 2-15-2 2002年各地区妇幼保健院(所、站)人员数 2-16-1 2002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卫生人员数 2-16-2 2002年各地区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人员数2-17-2 2002年各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人员数 2-18 2002年分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技术人员数 2-19 2002年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数2-17-1 2002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人员数 2-20 2002年卫生监督员数 2-21 乡村医生、卫生员与农村接生员数 2-22 2002年各地区村卫生室人员数 简要说明及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卫生设施 3-1 卫生机构床位数 3-2 2002年各地区卫生机构床位数

2017年统计年鉴2-9按年龄和性别分人口数(2016年)_

本表是2016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抽样比为 0.837‰。 男女男 女 总计 1158019593087564932100.0051.2248.780-4684473670331744 5.91 3.17 2.745-9638313466629165 5.51 2.99 2.5210-14604203277327647 5.22 2.83 2.3915-19615623319928363 5.32 2.87 2.4520-24791024136637736 6.83 3.57 3.2625-2910666354225524399.21 4.68 4.5330-348757344070435037.56 3.81 3.7635-39804854099239492 6.95 3.54 3.4140-449473048342463888.18 4.17 4.0145-4910462353194514299.03 4.59 4.4450-549760849491481168.43 4.27 4.1655-59596383026429374 5.15 2.61 2.5460-64676963381033887 5.85 2.92 2.9365-69484542387824576 4.18 2.06 2.1270-74316771554516132 2.74 1.34 1.3975-79224491074411705 1.940.93 1.0180-841433164467884 1.240.560.6885-896416261338030.550.230.3390-94190263012710.160.050.1195+ 413 134 279 0.04 0.01 0.02 注:由于各地区数据采用加权汇总的方法,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合计与各分项或分组相加略有误差(以下表同 2-9 按年龄和性别分人口数 (2016年) 年龄 占总人口比重 (%)人口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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