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2Z20800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Z208010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2Z20801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1)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官-民);(2)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官-官)。

3.行政行为的特征

(1)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2)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

(4)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

(5)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4.行政行为的种类:(1)行政许可;(2)行政处罚;(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4)行政裁决

【提示】

此知识点理解记忆,注意区分纠纷的种类和行政行为的种类。可通过记忆关键词进行掌握。

【习题】关于行政行为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行为具有自愿性

B.实施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

C.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裁量性

D.行政行为不属于执法行为

【答案】B

【解析】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习题】某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某施工企业的施工工地,发现该施工企业没有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设置围挡,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施工企业采取的行政行为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裁决

C.行政处分

D.行政强制

【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对于违法但尚未构成

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常见的行政处罚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2Z20801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一、和解

(1)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即可自行和解;即使在申请仲裁或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当事人和解以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总结】不能制作裁决书),产生法律效力。

(4)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不履行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5)在执行中达成的和解协议,产生结束执行程序的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对方当事人只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

【提示】

此知识点为历年必考点,需要重点掌握。注意与调解对比记忆,考试易混淆考查。注意,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内部的协议,涉及到两方主体,和解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习题】关于民事纠纷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进行中的诉讼程序自动终结

B.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C.和解只能发生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D.和解可以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

【答案】D

【解析】A、D选项,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B 选项,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性质上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二、调解

(1)人民调解(无)

(2)行政调解(无)

(3)仲裁调解(有)

(4)法院调解(有)

(5)行业调解(无)

【注意】调解协议自最后一方签字时生效。对行政调解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

(1)自愿性(仲裁协议)

(2)专业性

(3)独立性(诉讼与仲裁的效力)

(4)保密性(不公开审理)

(5)快捷性(一裁终局)

(6)执行的强制性和广泛性(司法强制性)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理解记忆。不仅要掌握仲裁的六大特点,其中细节规定也需掌握。后

续细节知识点在第八章第三节中进行重点学习。

四、诉讼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公权性

(2)程序性

(3)强制性

争议评审机制:评审组的建议或裁决不具有强制力,不接受仍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提示】

理解诉讼的基本特点,对诉讼的框架内容有初步的掌握,后续细节知识点在第八章第二节中进行重点学习。

【习题】关于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A.调解只能在民事诉讼阶段进行

B.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C.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

D.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E.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答案】BCDE

【解析】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并非只能在诉讼阶段进行A错;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B对;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C对;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D对;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E对。

2Z208013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范围

审查范围:合法性、适当性

2.行政复议的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

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依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注意)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的范围

审查范围:合法性

2.行政诉讼的特点

(1)行政诉讼是法院解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同时,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是恒定的,即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则是作为行政行为行对人的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除法律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

理解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对行政诉讼的框架内容有初步的掌握,后续细节知识点在第八章第五节中进行重点学习。

【习题】关于行政纠纷的说法,正确的有()。

A.行政纠纷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

B.只要发生行政纠纷,当事人就可以自主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

D.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答案】CE

【解析】

A错误,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

B错误,申请行政复议,凡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C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向法院起诉行政主体的诉讼过程,因此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

D错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E正确,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的种类及法律解决途径 1、纠纷种类 民事纠纷:平等主体、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行政纠纷:不平等主体、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之间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裁决纠纷。 2、民事纠纷解决途径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任何阶段 调解:人民、行政、仲裁、司法、行业调解 仲裁:仅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诉讼: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3、仲裁 使用范围:仅限于民商事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纠纷 不能仲裁的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劳动纠纷行政,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特点:自愿性(仲裁协议)专业性(专家仲裁)独立性(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保密性(依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快捷性(一裁终局)强制性和广泛性(法律强制且缔约国承认和执行) 4、行政纠纷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 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除法律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二节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制度 1、级别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基层法院: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该事故、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 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

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和诉讼的金额等确定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原告就被告 公民: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连续居住满1年地方) 法人:住所地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或登记地为住所地 同一诉讼几个被告的,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特殊地域管辖: 法定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管辖 思路:先协议管辖后法定管辖。 (3)专属地域管辖:排除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 不动产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登记的,以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位不动产所在地,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4)移送管辖 法院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应移送有管辖权法院 受移送法院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该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被告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当事人:原告第三人(独立诉求或厉害关系) 被告共同诉讼人(原告被告为两人移送) 诉讼代理人:

常见的工程纠纷种类及其防范措施

常见的工程纠纷种类及其防范措施 在建筑工程行业里,纠纷不单单是存在,而且还很频繁,本文总结了常见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种类及其应对措施,工程款纠纷的防范措施。 一、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种类及应对措施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财产保全的方式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可以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进行解决或者根据发包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支付工程款。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对于这类纠纷,承包方可以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方式向发包方邮寄竣工结算报告,如果有公正部门对该邮寄行为予以公证则更为妥当。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应依法支付工程款。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只要发包方已经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合格或者已经对工程投入使用,则承包方可依法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5、拖欠质保金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律师: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

陈印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2Z208000(14)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主讲老师:陈印 题量3~4分 主要考核点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 仲裁协议√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仲裁超裁 √仲裁协议效力的 确认 √仲裁超裁 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开庭和审理√仲裁审理特点仲裁和解、调解 仲裁裁决的效力 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被不予执行的法律 后果 √仲裁撤销的事 由 涉外仲裁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劳动争议(伙计~老板)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村民~村委会)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家里人~家里人);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民~官)。 【2012真题】根据《仲裁法》,可以进行仲裁的是()。 A.行政不作为纠纷 B.工程质量纠纷 C.涉外婚姻纠纷 D.施工企业工资纠纷 【答案】B 【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的必要内容必要内容欠缺的后果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事项 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A.仲裁事项 B.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C.仲裁委员会的住所地 D.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E.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答案】ADE

【2012真题】施工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约定“所有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管辖”。当该合同产生纠纷时,当事人()。 A.应当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只能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D.必须重新确定受诉人民法院 【答案】C 【2013真题】某施工合同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后双方发生施工合同争议,根据该条款,对该争议案件享有管辖权的应为()。 A.合同履行地法院 B.仲裁委员会 C.合同签订地法院 D.被告住所地法院 E.原告住所地法院 【答案】AD 【2012真题】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关于该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该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C.一方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仲裁 D.一方当事人应按排列顺序确定仲裁机构 E.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中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协议有效 【答案】BE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2009真题】分包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总承包商以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分包合同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 A.应当受理,确认合同有效后驳回起诉 B.不予受理 C.应当受理,确认合同有效后移送仲裁委员会 D.应当先审查合同效力,确认合同无效后受理 【答案】B 【拓展】某施工合同约定,“本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 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后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挂靠为由,请求被告住所地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则法院应如何处理? 【仲裁超裁】 仲裁事项由仲裁协议确定。仲裁裁决以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申请人的请求为限,不得超裁。【2012真题】某施工合同仅约定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时由甲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质量和工程价款上产生纠纷。承包人向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人提出管辖异议,关于该案件仲裁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质量与结算争议均应由甲仲裁委员会受理 B.合同仲裁条款约定无效

建设工程法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法律管理 制度

第一讲 1Z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该讲内容: 1、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2、1Z3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3、1Z301030民法 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07、各有1个多选题。 1Z301011注册管理(掌握) 一、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不会作为考试内容,略 二、注册 把握几个层次的问题: (一)注册申请中的管辖问题 取得以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建设单位的人员,应当经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二)注册的种类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6)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10)年龄超过65周岁;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它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建设法规调整对象,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相关的民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主要用行政手段加以调整;经济协作关系采用行政、经济、民事各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加以调整;民事关系采用民事手段加以调整。 2、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挽着统一的框架结构。 3、建设法规体系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 4、建设法规立法原则:市场经济规律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守法。建设行政执法包括:建设行政决定、检查、处罚、强制执行;建设行政司法包括: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 建设许可制度 1、《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资质以及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资格三项建筑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的不得开工。 2、必须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投资额较大、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及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组织施工之前申领施工许可证。 4、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1)建设单位向有权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部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文件向发证提出申请;(3)发证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原因。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 5、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需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他条件。 6、到位资金: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以上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7、施工许可证的期限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几个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终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几个核验施工许可证。此外,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终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8、从业资格许可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建筑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二是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三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筑活动,应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企业资质法规 1、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内容是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不合格和联系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新核定资质等级应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建筑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才可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1、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的交易行为,工程发包方一般为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工程承包方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设备供应或制造单位等。 2、《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方式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3、建设工程发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1)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2)承包单位应当持有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方范围内承揽工程;(3)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4)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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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工程建设法规 课程性质:《工程建设法规》属于专业领域课,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学分:2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检测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1.前言 1.1课程定位 通过对《工程建设法规》课程内容的学习,掌握关于建筑法规及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的目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属于专业领域课,安排在第一学期学习,为学习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专业课奠定基础。本课程可作为注册建造工程师考试中相关法规内容的学习和补充。 1.2设计思路 根据建筑工程行业专家对本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改革传统教学模式,与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相结合,与建造师考试结构和体例相结合,采用理论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案例进行讲解。教学形式必须结合开放教育“自学、导学、助学”的特点,通过学生自学、辅导教师课堂教学、案例讨论和观看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电视录像等形式,提高学生对建筑法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本课程学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所涉及的

工程法律法规,重点学会其中与施工单位密切相关的工程法律法规。能够深入理解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操作程序;能应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案例,找出原因并从中得到启发。 2.课程目标 知识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学习建设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培养自身的工程建设法律意识。 2.合同法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管理主要的依据就是《合同法》。通过学习合同法,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 3.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建设活动非常复杂以及政府监管严格,因此,建设工程纠纷不可避免。学习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能力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会运用所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会工程建设相关的操作程序。 2.合同法 掌握合同法的知识,正确选择使用《合同法》,会有效进行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常见的三大问题

核心内容: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类: 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常见的三大问题 主体的确定;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三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就这三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在处理该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但承包人要求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 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以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需要,法院也可以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应予准许。 2、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者挂靠施工人为第三 人。发包人起诉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的,可以追加被挂靠单位或挂靠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3、转包、分包(包括违法分包)工程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如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 者发包人只起诉实际施工人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4、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工程转包的,属于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合同一经转让(转包),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合同关系,受让人(实际施工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其起诉索要工程款,应当直接起诉发包人;与此相对应,发包人因工程质量问题应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 5、多个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为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提起诉讼的, 承包各方应作为共同被告。 6、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应以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法人为诉讼主体。

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试卷13

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 律制度)-试卷13 (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50.00) 1.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以下关于民事纠纷的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针对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均具有可处分性 B.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C.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均具有不可处分性√ D.其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解析:解析:民事纠纷的特点之一是具有可处分性,但是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因此C说法错误,当选。 3.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 (分数:2.00) 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 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工期竣工 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坏 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建设工程领域经常发生侵权纠纷,A 选项为施工单位对周围居民的侵权,B选项施工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为自然灾害,D选项为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 4.某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对本应当进行边坡支护的土石方工程未进行有效支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到该隋况后责令其改正,并进行了罚款,其惩罚措施属于( )法律责任形式。 (分数:2.00)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程序处罚√ 解析: 5.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裁量性√ B.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法定的 C.实施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 D.行政行为多属于无偿行为 解析: 6.以下不属于民事纠纷处理方式的是( )。 (分数:2.00) A.当事人自行和解 B.行政复议√ C.行政机关调解 D.商事仲裁

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主要的法律解

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主要的法律解决途径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 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只有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方可为有偿的。 在建设工程领域,行政机关易引发行政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 (1)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如施工许可、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安全生产许可等。行政许可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等。 (2) 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对于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常见的行政处罚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易导致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处罚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3)行政奖励,即行政机关依照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社会和建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表彰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行政奖励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违反程序、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 (4) 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 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对特定的侵权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以及劳动工资、经济补偿纠纷等的裁决。行政裁决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_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_考试题_复习资料 (1)

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 1题:多选题(本题2分) 当事人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设工程纠纷,其特点有( )。 A、程序和实体判决的严格依法性 B、原告在诉讼中的优先性 C、诉讼制度具有公开性 D、两审终审制 E、执行的强制性 【正确答案】:ACDE 第 2题:多选题(本题2分) 关于仲裁审理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仲裁案件的审理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B、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开庭审理 C、仲裁案件的审理可以书面审理 D、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是否开庭审理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E、仲裁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审理制度。依据《仲裁法》第40 条,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故A 选项不正确。依据该法第39 条,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故B、C、D、E 选项正确。 第 3题:单选题(本题1分)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是( )。 A、行政许可 B、行政处罚 C、行政强制 D、行政裁决 【正确答案】:A 第 4题:多选题(本题2分)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纠纷的类型主要有( )。 A、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质量纠纷 B、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数量纠纷 C、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地点的纠纷 D、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价款纠纷

E、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缔约过失纠纷 【正确答案】:ABCD 第 5题:单选题(本题1分) 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和解协议后,一方撤回仲裁申请。当另一方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当事人( )。 A、可申请仲裁机构强制执行 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可申请仲裁庭恢复审理 D、根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拒不履行时的救济。仲裁机构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则A 选项不正确。由于一方已撤回仲裁申请,仲裁案件已结案,不可申请仲裁庭恢复审理,故C选项不正确。仲裁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并无法律强制力,依据《仲裁法》第50 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此,B 选项不正确,D 选项正确。 第 6题:单选题(本题1分)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执行的根据的是( )。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B、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C、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 D、在执行中,经执行员记入笔录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 【正确答案】:D 第 7题:单选题(本题1分) 下列各项中,关于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挂靠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施工企业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施工企业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考察建设工程主体纠纷处理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建筑法》第66 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十新版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知情权 (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3)拒绝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紧急避险权: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请示赔偿权 (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3)危险报告义务 3、法律责任(略)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例1: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的程序,导致一幢13层在建楼房倒塌,致使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事件属于()事故。(09真) A、特别重大 B、重大 C、较大 D、一般 答案:B

例2、某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于( )事故。(10真) A、特别重大 B、重大 C、较大 D、一般 答案:C (2)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2)《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事故报告的处理 1)事故单位的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监管部门的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上报国务院安监部门; 较大事故:报省一级安监部门; 一般事故:市一级安监部门。 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报告的内容 4)应急救援 5)现场与证据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调查的规定

建设工程法律与法规word版本

建设工程法律与法规

第一章 1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A.张某应当向施工企业赔偿损失 B.施工企业补缴保费后,保险公司方可赔偿损失 C.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方可给予施工企业赔偿 D.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并可向张某追偿 2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责任在债的产生根据中属于( A )之债。 A.侵权 B.合同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3甲建设单位委托乙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但未约定该设计著作权归属。乙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王某被指派负责该工程设计,该工程设计图纸许可使用权归( B )享有。 A.甲建设单位 B.乙设计单位 C.注册建筑师王某 D.甲、乙两单位共同 4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 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 C.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 D.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5根据《担保法》,下列财产禁止抵押的有( ABDE )。 A.土地所有权 B.宅基地使用权C.荒山承包经营权 D.学校图书馆

E.被扣押的汽车 6 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方于6月10日交付了25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E )。 A.买卖合同是主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 B.买卖合同自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自6月1日成立 D.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50万元 E.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仍可以要求卖方返还5万元 7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条款,投保人参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建筑工程项目,保险人须负责赔偿因( C )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A.设计错误 B.原材料缺陷 C.工地现场火灾 D.地下水位变化 8下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只能用于违约责任的有( BC )。 A. 停止侵害 B. 修理、重作 C. 支付违约金 D. 恢复名誉 E. 赔偿损失 9某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违章进行施工作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该项目经理的行为构成( D )。 A.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强迫职工劳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筑工程类纠纷案件

如定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在《合同法》中被概述为工程承包人负责施工建设,工程发包人负责价款支付的一种协商合同。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频发且纠纷形态纷繁复杂,诸如分包纠纷、“阴阳合同”纠纷等。建筑工程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此类纠纷必将涉及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所以准确定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管辖,便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先正确约定纠纷受理机关或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案件,从而使得纠纷得以迅速处理。 一、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首需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具体样态: (一)质量纠纷:这里的质量纠纷主要指工程实际质量与合同要求存在较大出入,或与建工设计稿并不相符,导致建筑工程存在财产损失危及和人身安全危机等情况。质量纠纷也是建筑合同纠纷中的常见纠纷。面对此种纠纷,必须首先从质量不符的原因着手,通过具体分析判定相应的责任。 案例索引:(2014)皖民四终字第00299号(市广齐置业有限公司与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1、宜兴建工分公司施工的基坑支护桩及止水帷幕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并经竣工验收,应否承担施工项目边受损民房的赔偿责任;2、涉案工程中的止水帷幕价格如确定,应否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止水帷幕的价款;3、涉案工程项目边受损民房的赔偿标准及数额;4、宜兴建工公司主的停工、财务成本等损失应否支持。

裁判要点:1、由于双均未提供主受损民房翻建加固费用承担比例的科学划分依据,根据国务院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在不排除宜兴建工分公司施工与民房受损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酌定宜兴建工公司对民房翻建费用承担50%的责任;2、涉案工程中的止水帷幕价格由甲乙双市场调研确定每米价为310.84元。由于深基坑支护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说明涉案基坑支护桩及止水幕墙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不能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止水帷幕的价款;3、鉴于涉案项目工程的建设导致边民房受损的事实客观存在,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负责上访居民赔偿事宜的处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广齐置业公司对24户受损民房按照“原面积、原规模、框架结构”进行翻建,对1户房屋进行加固处理,符合客观实际。4、涉案工程总价款的依据是工程咨询公司对涉案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出具的鉴定结论,而非双委托万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审计决算书的审计结论。故宜兴建工公司依据该审计结论主未定金额、停工损失、财务成本,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经济纠纷:主要体现在计价式上的纠纷及工程结算的纠纷,合同虽明确约定但会由于施工过程中新增或者变更、工程造价预实差额、政策性投入、工程地质变更等都将造成纠纷。 案例索引:(2016)最高法民终94号(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试卷]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同步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

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同步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下列选项中,对调解的理解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庭外和解的,可以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 (B)仲裁调解书生效后产生执行效力 (C)仲裁裁决生效后可以进行仲裁调解 (D)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一般不能调解 2 人民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仅审查其()。(A)主体问题 (B)程序问题 (C)实体问题 (D)法律适用问题 3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内提m。(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4 商事仲裁是目前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重要途径,关于仲裁的审理表述正确的是()。

(A)审理方式分为开庭审理和不公开审理 (B)仲裁庭作出的裁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生效 (C)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应当在裁决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撤销 (D)仲裁庭的组成不合法的,将被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5 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A)30 (B)60 (C)90 (D)180 6 某工程款纠纷案件,仲裁裁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出现的情形是 ()。 (A)执行调解 (B)双方和解 (C)由专业机构调解 (D)启动争议评审 7 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仲裁案件进行的调解,调解答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 (A)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都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只有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 8 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木工问,于是对其进行罚款处理,该处罚措施属于()法律责任形式。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9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形式的是()。 (A)记过 (B)责令停止营业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D)拘留 10 以下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者之间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B)行政复议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C)行政诉讼可以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行政诉讼后不服的,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复习题1

建造师执业要求、基本条件和执业范围 ●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国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我国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包括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包括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 律关系内容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组织。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 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 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 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 人们控制的并具有经济价值 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 的有意识的活动 ●法律意义上的非物质财富 是指人们脑力劳动的成果或 智力方面的创作也称智力成 果 ●权利主体因其他主体的行 为而使权利不能实现时有权 要求国家机关加以保护并予 制裁 ●义务主体如果不履行或不 适当履行义务,就是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法律关系内容是权利和义 务 ●在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 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 变也称为合同转让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 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约束 力即为法律关系的终止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 消灭的情况即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 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 动包括积极的行为或消极的 不作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 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 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 事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行 为取得民事民事权利和负担 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行为主 体只有取得了相应的民事权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后做出 的民事行为法律才能认可 ●要式的民事法律形式。必须 采用法律规定特定形式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 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 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 任 ●公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属 于委托代理 ●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采 用书面形式 ●在代理关系中,如果因为授 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 失,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 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李某接受王某的委托从 事违法活动,则由王某和李某 承担连带责任 ●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未成 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属于法定 代理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 生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 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出 的代理 ●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 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 而又无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 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属于指定 代理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 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 进行活动,属于无权代理 ●在无权代理下的情况下,由 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 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 规定消灭其胜诉权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 年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 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起 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 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 予保护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 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速效时效 中止 ●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在债的发生依据中,合同是 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 重要最普遍的根据 ●在债的发生依据中,不当得 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 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无因管 理是指既为受人之托,也不负 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 的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如两个相互定有合同的企 业合并,则产生混同 ●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 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 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 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 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 同费用及直接损失 ●在债的消灭依据中,同类已 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因当 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而同时 消灭是抵消 ●在债的消灭依据中,债权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经 公正机关证明,债务人将履行 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 行为是提存 ●提存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 式。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 限,债权人仍不领取提存标的 物的,应归国库 ●在债的消灭依据中,某一具 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 为一体是混同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 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的所有 物上设定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 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 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 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 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 权利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 是担保物权 ●商业秘密权、商标权、专利 权、著作权都属于知识产权 ●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条 件是新颖性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不得成 为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注册商 标 ●商标侵权行为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严格依 照商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处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 会属于国家权利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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