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问答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问答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问答

1、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哪几项具体险种?

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

2、《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分几章?

答:《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分十章,分别是总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监督和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3、《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一)取消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学生医疗保险基金划转资金的规定;

(二)调整医保统筹基金划转医疗救助基金的方式;

(三)调整风险准备金管理规定;

(四)调整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

(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的规定;

(六)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转地方补充基金比例;

(七)修改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条件。

(八)新增分级诊疗、支付方式改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联合执法、专家评审、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长期护理险等内容。

4、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子女怎样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答: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需为其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就医资格并按规定首次参保缴费后,方可享受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答:

(一)职工;

(二)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在领失业金人员);

(三)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籍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

(四)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以下简称残疾军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哪几类基金?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7、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缴费比例为单位

和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管理单位按定额标准于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

8、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答: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转和财政补贴组成。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按月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转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本级财政按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直接划拨到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专户。

9、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答: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转。

10、在领失业金人员如何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在领失业金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月划转,个人不缴纳。

11、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是怎样的?

答: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为:企业从成本中列支,行政机关和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1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哪两个部分?

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13、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是什么?

答: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入。其中: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3%计入,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计入。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计入。

14、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是什么?

答: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年龄段定额计入。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个人账户在定额标准上另行增加,2016年具体标准是70周岁以下1200元/人·年,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1400元/人·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650元/人·年。

15、残疾军人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是什么?

答:残疾军人个人账户按定额计入,2016年具体标准是1750元/人·年。

16、个人账户金额是怎样划转和结算的?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一结算年度初为参保职工预先计入本结算年度个人账户金额(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当年预划金额),并于结算年度末对个人账户当年预划金额按结算年度内实际缴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清算,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金额按规定计息后,结转至下一结算年度使用(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往年结余)。个人账户当年预划金额在结算年度内不作调整,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在年末清算时予以结转使用。

17、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

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往年结余既可以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自负部分。

⑵个人账户往年结余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按自愿原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规定结余金额用于符合规定的健身消费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⑶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自动直接结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自费的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费用。

18、长期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怎样划转?

答:已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医疗手续、养老金实行异地社会化发放且未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登记和门诊特定项目的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通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渠道,于每年4月一次性发放其个人账户当年预划金额和个人账户往年结余。

19、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是怎样记账和使用的?

答: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计入个人账户以外的部分,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筹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以及特殊药品、一般诊疗费、残疾人康复等费用。

20、参保职工在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怎么结付?

答:缴纳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每一结算年度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累计自负600元后在3800元以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结付,退休人员累计自负400元后在4500元以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70%的比例结付。参保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就医的,在职职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比例提高至80%,退休人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比例提高至90%。参保人员在B级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方能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条件自动享受,无需另外申请。

21、门诊特定项目包含哪些?

答:门诊特定项目包括:在门诊治疗的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家庭病床、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血友病等。

22、参保职工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是怎样的?

答: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治疗期的药品及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在40000元以内的部分按90%的比例结付;超过40000元至200000元以内的部分按95%

的比例结付。参保职工在恶性肿瘤康复期使用肿瘤辅助药品和中草药饮片的费用,在80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重性精神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按100%的比例结付。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在38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以180天为一结算周期,每一结算周期起付标准为400元,超过起付标准累计在40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再生障碍性贫血使用专科药品的费用,在80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血友病使用专科药品的费用,在600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23、职工医保的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 住院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级以上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600元;县(区)级医院、专科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4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300元,退休人员2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该院首次起付标准的50%;当年第三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负。

24、参保人员长期住院,医保如何结算?

答: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25、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如何结付?

答: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按结算年度累计分段结付。其中40000元以内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超过40000元至200000元以内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95%的比例结付。

2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什么时候使用?

答:参保职工在结算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结付95%,个人自负5%。

27、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按什么标准执行?

答:在领失业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各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28、残疾军人享受怎样的优抚待遇?

答:残疾军人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90%,个人自负10%。

残疾军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95%的比例结付,个人自负5%。

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结付。

29、职工医保结算期是什么时候?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30、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当满10年,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调动至苏州市的人员、按照国家安置政策规定由苏州市接收并安置的转业军官、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符合前款规定的人员,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后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不符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31、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如何补缴?

答: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一次性补足,补缴金额为规定基数的6%乘以不足缴费年限。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32、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在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参保职工,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仅指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换算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全部计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33、参保职工从何时起享受医保待遇?

答: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当月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纳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冻结个人账户,并依法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4、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二)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和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人员。

(三)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

(四)在本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五)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

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以及在外地大学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以下简称大学生)。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3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如何构成?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集体资助等组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确定。

36、各类参保居民的筹资方式是什么?

答:各类参保居民的筹资方式为:

(一)老年居民、学生少儿、大学生按确定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级财政负责财政补助部分;

(二)失业人员和2007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本市不足10年的老年居民不享受财政补助,按老年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之和全额缴纳;

(三)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和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人员按照征地补偿有关规定,由国土管理部门在征地时从征地成本中列支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3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中断缴费怎样续保?

答:非就业居民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应当连续不间断缴费。中断缴费的,再次续保时应当补缴应保未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3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折算?

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条件的参保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手续时,其以非就业居民按年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按比例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39、非就业居民医保的门诊待遇是怎样的?

答:非就业居民于结算年度内在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0元限额以内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下比例补助:

(一)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为60%;

(二)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等基层医院为40%;

(三)县(区)级医院、专科医院为40%;

(四)市级以上医院为35%。

40、学生少儿、大学生医保的门诊待遇是怎样的?

答:学生少儿、大学生结算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0元限额以内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60%的比例补助。

41、参保居民的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是怎样的?

答:参保居民于结算年度内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结付:

(一)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治疗期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在200000元以内的部分,按90%的比例结付。参保居民在恶性肿瘤康复期使用肿瘤辅助药品和中草药饮片的费用,在80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二)重性精神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的费用,在2000元限额以内按100%的比例结付。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三)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在3800元限额以内按90%的比例结付。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使用专科药品的费用,在80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五)血友病使用专科药品的费用,在600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42、参保居民的住院待遇是怎样的?

答:参保居民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200000元以内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结付:非就业居民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按退休人员标准执行,当年第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元;学生少儿、大学生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在40000元以内的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结付;超过40000元至100000元以内的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的比例结付;超过100000元至200000元以内的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结算年度内住院与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00元的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住院待遇有什么区别?

答:

(1)住院起付标准不同;

(2)结付比例不同;

(3)居民医保的住院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是200000元,职工医保无最高支付限额。

44、参保居民生育待遇是怎样的?

答: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对其生育及产前检查费用予以补助。

45、居民医保如何缴费?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非就业居民于1月至3月,学生少儿、大学生于9月至11月申报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生儿的申报缴费期为出生后3个月内。

46、居民医保的结算期是什么时候?

答:非就业居民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学生少儿、大学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7、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参保居民应当在规定的申报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下一结算年度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一结算年度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8、参保居民在规定的申报缴费期外是否可以交费参保?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结算年度内申请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全年标准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达到参保年龄的;

(二)户籍迁入本市的;

(三)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

(四)鉴定为重症残疾的;

(五)出生三个月以内的。

49、什么是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答: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过重部分的补助。

50、什么是苏州市职工子女医疗补助?

答: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双方单位各报销50%。本市职工子女(不含大学生)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其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享受职工子女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5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什么补助?

答:由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52、社会医疗救助的救助资金怎么筹集和管理?

答:社会医疗救助资金根据救助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财政预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社会捐赠等进行筹集,并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

53、社会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是什么?

答:

(一)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重点优抚对象;

(六)符合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

(七)市、县级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八)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重症残疾人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54、社会医疗救助的救助方式是什么?

答:社会医疗救助包括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自费救助等四种方式。

55、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怎么管理的?

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56、已缴的医疗保险费可以退吗?

答:参保人员进入待遇享受期后,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57、职工医保的医疗保险费是怎么征缴的?

答: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月征缴,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按月征缴。

58、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险费是怎么征缴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征收。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学校及托幼机构登记代收后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他参保人员由劳动保障服务站登记代收或委托银行收缴。

59、在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承担?

答:在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方式承担:

(一)因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费等原因造成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二)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造成该单位职工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对应期间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60、重复参保可以享受重复待遇吗?

答: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地区或不同医疗保险险种间重复参保的,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在本市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1、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医保如何转移接续?

答: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转出、转入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参保职工申请跨统筹地区转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自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出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之日起,停止享受转出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应当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及时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

62、医疗保险关系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者因死亡、离境定居等原因办理个人参保关系注销手续的,医疗保险关系终止。

63、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后个人账户若有剩余怎么处理?

答: 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金额的,按规定予以转移、提取或者继承;超支使用的,应当予以补足。

64、参保人员被判刑收监后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参保人员被判刑收监的,自判决生效次月起中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得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监狱提供的医疗保健。

65、风险准备金是怎么计提的?

答:风险准备金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计提,达到上年度基金12个月平均支付水平或上年度出现收不抵支时不再计提。风险准备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按险种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66、风险准备金是怎么使用的?

答:风险准备金的使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以下情形:

发生突发性流行疾病造成的大范围参保人员抢救所需医疗费用;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大范围参保人员伤害以及急危重病人抢救所需医疗费用;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

其他造成大范围参保人员就医所需医疗费用情况。

67、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目录是怎么确定的?

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目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并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类型和待遇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68、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的价格是怎样管理的?

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确定。

69、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付方式是什么?

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采用即时结算和零星报销两种方式。

70、什么是即时结算?

答: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费用即时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参保人员支付自负费用和自费费用。

71、哪些情况可以零星报销?

答: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在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可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一)已办理长期居外医疗手续的参保人员,居外期间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患有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并办理转往外地三级医院或者国家重点专科所在医院就诊手续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转外居外医疗管理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二)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外出期间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和急救医疗费用。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保人员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列入办理报销结付手续的年度累计。

72、零星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答:报销手续应当在医疗费用发生时的结算年度内办理,需要跨年度报销的,可延长至下一结算年度末,相关费用列入办理报销结付手续的年度累计。

73、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是怎样制定的?

答: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城乡格局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参保人员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

74、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是怎样签订和执行的?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医药机构组织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与医药机构平等沟通、协商谈判,选择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医药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成为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75、定点医药机构如何分级?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的执业范围、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和服务信誉等,通过服务协议将定点医药机构分为A、B、C三级,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可以使用不同类别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实行升、降级动态管理。

76、A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哪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答:A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A 级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救助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使用社会医疗救助资金。

77、B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哪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答:B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门诊特定项目的补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B级定点零售药店可以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门诊特定项目的补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B级定点医药机构中的救助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使用社会医疗救助资金。

78、C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哪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答:C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门诊医疗补助部分;C级定点零售药店可以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

79、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支付方式?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的类型、级别和费用类型等,采用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费用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风险分担和奖惩机制。

80、怎样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考核?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执行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医疗费用控制、价格合理、参保人员满意度等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对优秀的定点医药机构给予表彰与奖励。

81、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2020年(金融保险)金华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金融保险)金华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 答

金华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居民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提供大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保障的壹种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2、为什么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1996年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4年又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这类人员主要集中在“壹老壹少壹残”等城镇困难群体,他们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往往使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5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解除部分城镇居民见病就医后顾之忧,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3、哪些人能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市区(包括婺城区和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的下列人员能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 (2)全日制高等院校、高中(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城区街道范围内的初中和小学的在校学生(含借读生),不受户籍限制;(3)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之上人员共同在市区生活的

非市区城镇户籍的配偶及子女。 (4)村改居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5、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年龄限制,无论是呱呱坠地的婴儿,仍是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都能够参保。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按照每人每年130元的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他参保人员按照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260元,财政补助140元。 7、哪些参保人员个人不需缴费?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以下参保人员实行“零”缴费,其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困难家庭学生(和教育部门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口径壹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8、哪些参保人员要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答: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之上人员共同在市区生活的非市区城镇户籍的配偶及子女(除在校子女外),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人全额缴纳。

2020年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解答

2020年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解答 问题一:现行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问题二:多缴多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从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 和完善? 答: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主要有两个方面调整: 1.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 2.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整为1.4%。 问题三:参保人员具备什么条件,可适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政策? 答:主要有三个条件: 1.2015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 举例1:孙某,男,1955年5月出生,1997年1月以个体工商 户身份参保,个人一直连续缴费,2015年5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完退休手续,在计算待遇时是否符合此政策? 答:按文件规定,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20年。孙某连续缴费至2015年5月,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为17年零4个月,不足20年,不符合该政策。

举例2:吴某,男,1955年12月出生,1973年2月参加工作, 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并一直缴费,2015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办完退休手续,是否符合此政策? 答:企业职工吴某,按规定连续缴费至2015年1月退休,累计 缴费年限42年,视同缴费年限为22年零5个月,实际缴费年限从1995年7月开始计算,至2015年1月为19年零7个月,实际缴费 年限按照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的办法,确定实际缴费年限为20年,吴某符合增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条件。 问题四:如何解读“本人实际缴费累计超过20年”这一原则? 答:实际缴费累计超过20年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体现出参保人员 长缴贡献率的认可,保障多作贡献参保人员的权益,只有超过这一 时间界限的参保人才能享受到更多回报,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问题五:“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政 策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完善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坚持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突出基本养老金计发与实际缴费年限相 挂钩、缴费基数与个体保障需求相适应的激励措施,进一步鼓励参 保缴费,有利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利于扩大基本养老 保险覆盖范围、有利于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健康发展。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灵活就业社保可缓缴,手续办理更便利,续缴年限不中断。 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灵活就业人员的生活负担有所加重。为支持灵活就业,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在疫情对实体经济有较大影响的背景下,该政策有利于保障民生和就业,加大财政应对疫情的政策力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政策保障基层民生,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据了解,灵活就业是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的一种就业形式,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近年来,随着众多新模式、新业态的兴起,以及互联网平台的不断发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增长,这类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也在不断上升。例如,在广州市增城区,据最新统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约6.24万,占全区参保人数的24.01%。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包含大量小商贩、临时工等低收入人群。让他们自愿暂缓缴纳社保费用,有助于减缓社保费用缴纳压力。同时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同2019年保持不变,也从社保费用金额上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负担。”李旭红说,尤其是低收入者因收入低,存蓄及其他资产也较少,社会保险费用的缓缴和基数下限不变有利于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减小低收入者生活压力。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选择自愿暂缓缴纳社保费的,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2021年补缴应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缓缴也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这项政策还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结构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中自愿暂缓缴费的个人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有利于社保缓缴的手续便利化、福利实效化。”李旭红认为,此举在降低社保费用缴纳压力的同时,释放了积极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信号,使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有能力、有意愿缴纳社会保险,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结构,扩大社会保险的受益范围。 李旭红表示,这项政策将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形态的社保扶持。社保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有助于促进个人寻找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就业形式,提高社会劳动参与率,稳定并扩大就业规模。

游戏答题题库

1.九一八事变之后,谁下达了不抵抗命令。——张学良 2.大小金川之战:清乾隆年间,清政府对四川某地方土司进行的战争,最终清政府以巨大代价获得胜利,并在战后废除了这个地方的土司制。 3.达那寺:西藏地区唯一一座格萨尔岭国庙宇,也是目前藏区仅存的一座藏传佛教叶尔巴噶举派庙宇,迄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 4.王容芬:1966年,当时她19岁,参加天安门广场毛泽东接见红卫兵之后,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公开退出共青团,结果就判刑。 5.自由引导人民:中学历史教科书上的一幅画,又名《1830年7月27日》,是法国画家德拉克罗瓦最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之一,是以1830年法国的“七月革命”创作背景。 5.驴打滚:又名豆面糕,北京的古老小吃之一,源于承德,盛行于北京,用黄米夹馅卷成的长卷,因卷下铺黄豆面,吃时将长卷滚上豆面。 6.霓裳羽衣曲:又名《霓裳羽衣舞》,是唐朝歌曲音乐的代表之作,相传是唐玄宗根据西域的音乐改编而成,并盛行一时,后来流失了。 7.喀斯特地貌:又称岩溶地貌,是具有溶蚀力的水对可溶性岩石进行溶蚀等作用所形成的地表和地下形态,我国广西、云贵地区比较多,比如云南石林,广西的桂林山水。 8.壶口瀑布: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 9.基尼系数:或译坚尼系数,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劳伦茨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是比例数值,在0和1之间,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

一个重要分析指标。 10.哮喘:是世界公认的医学难题,被WHO列为疾病中四大顽症之一,谢霆锋就得了这种病。 11.加速器:是用人工方法把带电粒子加速到较高能量的装置。 12.博卡青年足球俱乐部:1905年成立的一家阿根廷足球俱乐部,曾经6次赢得南美解放者杯、3次丰田杯,以及22次阿根廷甲组联赛冠军。 13.黄果树瀑布:位于中国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99年被大世界吉尼斯总部评为世界上最大的瀑布群。 14.黄果树瀑布因为什么而得名:因当地一种常见的植物“黄果树”而得名。 15.马拉之死:法国画家大卫的一幅名画,描写的是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的一位核心领导人正在边工作边洗浴时遭到吉伦特派分子谋杀的事件。 16.沙县小吃:被称为古代汉族传统饮食的“活化石”,是福建的一个小吃,这几年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这个品牌的小吃店。 17.武汉热干面:山西刀削面、两广伊府面、四川担担面、北方炸酱面并称为中国五大名面,武汉最著名的食物之一,也是武汉的小吃代表。 18.沧州铁狮子:相传是五代十五国时期铸造的,目前是我国最大的铸铁文物。 19.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中国新疆的塔里木盆地中央,是中国最大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从门诊到住院,从小病到大病无所不包,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障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二是对医患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成本高,效率低,浪费严重,一些医疗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人情方、滥检查、乱收费,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一人看病,全家吃药”;三是覆盖面比较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即使国有企业职工也基本上是以企业保险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差,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无法统筹互济,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另外,许多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因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现行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的创新和机制转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变过去国家为

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承担无限责任的作法,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二是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实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均衡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互助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面制约机制。 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 我市《暂行规定》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缴;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5、企业和个人如何缴费?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8%,其中6%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并全部计入其帐户。 6、为什么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退休退职人员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人群。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考虑到退休退职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

人力资源部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人力资源部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本问答共67条,1-2条为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情况;3-11条为养老保险方面政策;12-44条为医疗、生育方面政策;45-51条为工伤保险方面的政策;52-59条为各失业方面的政策;60-64条为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65-67条为其他。请各位领导、职工同志们择机学习,本解答与国家政策和相关经办机构要求不相符的,以国家政策和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一、目前我公司为职工办理了几项保险? 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生育 保险 工伤 保险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 比例20.0% 8.0% 6.5% 2.0% 2.0% 1.0% 11.0% 7.0% 1.0% 2.0% 二、各种社会保险实施时间? 答:养老保险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1986年10月起开始缴费;失业保险从1999年1月开始实施,工伤保险从2004年1月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从2005年6月开始实施,医疗生育保险从2004年12月开始实施。 职工本人缴纳保险从建立档案月开始缴纳。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企业以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公司新招职工以起薪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度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四、为什么缴纳养老保险月数与从劳动保障热线12333、社保网查到的月数不同? 答: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10月开始实施的,河北省是从1996年1月1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我们查到的缴费月数是建立个人账户之后的缴费月数。此前缴费数据以及视同缴纳部分,只能看档案及保险本记录,由劳动部门来确定。 五、中断养老保险是否能够补缴、接续? 答:本人的养老保险能够接续,但是养老保险不能补缴。 六、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关系?如果是只缴纳个人部分或只缴纳单位部分是否可以? 答: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纳的,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单位缴纳的进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这两部分必须同时缴纳,只缴纳个人部分或只缴纳单位部分不可以。 七、养老保险缴费多少与养老金有什么关系? 答: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1992年底以前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取值为1;1993年至建立个人帐户前一年(1995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导读】为了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其最主要优惠政策就是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相关内容。 什么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参保职员、参保企业减轻参保压力。目前我国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深圳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哪些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并非人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只有符合条件方可。不同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不一样。例如滕州市社保补贴对象为经滕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满16周岁)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如何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申领程序也不同。例如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在取得社区签署意见的《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后1个月内,可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如需详细了解各省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流程,可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不同城市终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情形不同,例如安顺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享受社保险贴:1、《就业失业登记证》未按要求年审的;2、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含个体雇经营户佣人员);3、已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4、公益性岗位安置的;5、终止灵活就业的;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8、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9、其他应当停止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补贴的。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50个趣味问题(班会玩游戏用)

1、“忙趁东风放纸鸢”的上一句是什么? 2、大头儿子的妈妈叫什么? 3、没头脑和不高兴谁的头比较圆? 4、头臂干在左侧还是右侧? 5、天线宝宝中丁丁是什么颜色的? 6、GG Bond是什么动物? 7、美羊羊喜欢喜羊羊还是沸羊羊? 8、工藤新一被灌了药后变成几年级的小孩? 9、魔法士是什么食物的品牌? 10、五年高考,几年模拟? 11、QQ音乐VIP是什么钻的特权? 12、小头爸爸儿子叫什么? 13、三羧酸循环是TAC还是TCA? 14、卫龙是做什么的? 15、软绵绵是什么动物? 16、智慧树的主持人是红果果和谁? 17、“遥看瀑布挂前川”前一句是什么? 18、樱桃小丸子是什么头型? 19、孙悟空几借芭蕉扇? 20、说出江安校区所有食堂。 21、什么东西砸在了牛顿的头上? 22、“一去二三里”下一句是什么?

23、白雪公主有没有被毒死? 24、可可可心是兄妹还是姐弟? 25、舒克和贝塔是开飞机还是火车的? 26、海尔兄弟是不是裸着的? 27、吸气的时候膈是收缩还是放松? 28、系解大概有多少页? 29、牛魔王老婆是谁? 30、王尼玛身上斜挎着什么? 31、和小熊维尼要好的那只老虎叫什么名字? 32、3月几日学雷锋? 33、快乐大本营多少年了? 34、四六级满分多少? 35、五环之歌改自那首经典老歌? 36、阿衰的同桌是谁? 37、王菲有几任老公? 38、水木年华是李健和谁? 39、大力水手吃什么会变得力大无穷? 40、唱一句老鼠爱大米。 41、三个土念什么字? 42、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怀里还抱个什么? 43、花的小孩是谁? 44、太阳的后裔男主角有多高?

关于.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关于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尊敬的党组织: 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10月24日,经开部组织民品子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同学习了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材料,以及多省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截至8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12014起,处理139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14人,反映出党中央切实纠正“四 风”的坚定决心。 通过认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理当时刻比照党章,对照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的“八项 规定”,想一想,自身思想是否有偏差、 工作是否有疏漏、服务群众是否到家、作风是否有不足,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考虑群众的感受,珍惜自己的名誉,努力做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行动务实、敢于负责的力行者。 常怀不足,常思己过,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我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省,发现自身不足和缺点,不断调整、提升、完善自我,在日常的工作中按照八项规定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和员工。 一、厉行勤俭节约。

1、日常工作中厉行节俭,从珍惜一笔一纸的细节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 2、在生产中贯彻节约,在生产加工和原料采买环节下功夫,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和原料浪费; 3、严禁公款吃喝、娱乐,不在单位报销审批流程完成前动用任何费用。 二、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1、严格遵守公司用车制度,杜绝公车私用; 2、严格执行公司招待报销申请、报销流程,并遵守招待费和招待费数量标准; 3、严格控制出差人员、时间,禁止出差期间旅游、娱乐等行为。 三、改进文风、会风。 1、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2、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汇报人:haoword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综合】 问:居民医保参保者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看病就医? 答: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均可作为居民医保参保凭证。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问: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有没有救济渠道? 答:合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员(或家属)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详细情况,包括事情经过、当事人陈述、政府职能部门鉴定报告(或意见)和第三方责任人或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或担保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经同意后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已支付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向第三人追偿。 问:个人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怎么办? 答: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

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再计算。 问: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有哪些?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普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睛、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一、参保范围及程序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的无业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凡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享受行政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不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2、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答:城乡居民参保时,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二份复印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二份复印件(A4纸正中、双面复印),以及一寸免冠彩照4张,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表》或《农村居民参保登记表》,经村、街道社区居委会初审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如何筹集 1、城镇居民如何缴费?财政怎样补贴? 答:城镇居民按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年为20267元)的60%至100%确定缴费基数,按10%的比例按年缴费。财政

按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的比例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比例为4%,旗县区财政补贴比例为4%)。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分哪几种类型? 答: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段划分为三种缴费类型:第一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之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不缴费。第二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且不满7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标准,年龄每超1周岁,缴费减少1年,但缴费不得少于5年。第三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人员,按年缴费。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足15年。2009年城镇居民按缴费基数100%缴费的,年需个人缴费2027元,财政补贴1621元。按缴费基数60%缴费的,年需个人缴费1216元,财政补贴973元。 (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如何筹集 1、农村居民如何缴费?集体如何补助?财政怎样补贴? 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和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参保人员也可以超过1000元的档次自愿选择多缴费,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2010-6-24 9:23:03 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原企业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续缴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愿意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可在本中心建立档案,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程序:委托人在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领取《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交由原单位劳资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后,按以下程序在我中心办理接续手续: 1、市本级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接续、缴费。 2、本市各区(县)经办机构参保人员转入: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入手续。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3、省级和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委托人持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及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中心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二、新建养老保险关系程序: 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人员,应在档案托管业务窗口建立档案后,填写《新增养老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档案托管合同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金。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程序: 1、养老关系本市范围内转出:委托人持调入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在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开具《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回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编码章和社保机构账号,在转移介绍信上注明档案编号和联系电话,交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移手续,并打印《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交委托人回调入单位接续。 2、养老关系向市外转出:委托人持身份证及档案托管合同书,在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填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 1、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2、(),(),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和庆祝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切实改进(),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 8、要厉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9、严禁用公款搞相互()、()、()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10、严禁向上级部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一、医院有指定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吗?有统一的审批管理流程吗?(全员知晓) 有。医保办公室负责,有统一的审批管理流程。 二、我院如何向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相关制度的咨询服务?(全员知晓) 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咨询服务:如电话咨询(),到医保办公室现场咨询,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LED滚动屏宣传、医保工作手册。 三、医保病人几日内办理医保联网登记?(全员知晓)二日内到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联网。 四、未取得医保定岗医师资格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能否为医保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医、护、技知晓)不能。 五、医保基金支付的有哪三大目录?(医、护、技、导医、门诊收费处、住院处知晓) 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 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如何公示或查询?(医、护、技知晓) (1)医院门诊、病房医护工作站内查询(2)到医保办公室现场咨询(3)电话咨询()(4)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5)LED滚动屏宣传(6)医保工作手册 七、遇到不熟悉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如何进行查询?(医师、护士知晓) 医院门诊、病房医护工作站内,可进入查询;也可咨询医保办公室。 八、医院进行医疗保险政策培训的措施有哪些?(医、护、技、导医、门诊收费处、住院处知晓) 〔1〕医保办组织执业医师学习医保政策并编印工作手册下发各个科室。 ⑵政策调整时,医保办通过院内网络、院周会等形式及时传达至临床各科室。 ⑶各科室负责人定期组织科内职工的医保政策学习培训。科室建立医保政策文件盒 ⑷医保办对各科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新分配、调入的人员须经医疗保险政策培训、学习。 九、医保执业医师向患者应遵循的诊治原则是什么?(医师、护士知晓) 向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基本医疗、基本药物 和适宜技术。 十、你如何控制病人的住院费用?(医师、护士知晓) (1)严格掌握收住院标准(2)合理提高病床利用率,提高病床周转率,缩短平均住院日。(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20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20题 1、哪些人属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多少? 3、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4、什么时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何缴费? 5、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待遇如何计算? 6、缴费到60周岁,仍不足15年缴费年限,该怎么办? 7、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如何参保缴费?待遇如何?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9、哪些对象可以申领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 10、哪些人员不列入领取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对象? 11、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何时开始享受? 12、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如何申请? 13、城乡居民老年生活补贴具体受理流程如何? 14、城乡居民老年生活补贴的发放形式如何? 15、城乡居民老年生活补贴享受人员户籍发生变更怎么办? 16、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待遇? 17、怎样对待遇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18、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缴费档次和待遇标准如何调整? 19、哪些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其缴纳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可折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后有何好处? 20、一人能否同时参加、享受两种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障)? 0 / 1

1、哪些人属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答:具有嵊州市户籍年限连续满5年,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保对象: (1)按规定应参加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或已享受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已参加农婚知青养老保险人员。 (2)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已按月享受各类生活补助(补贴)待遇的人员,包括享受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划归企业人员养老统筹待遇等人员。 (3)外地参加或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多少? 答:缴费标准分为A、B两档。个人缴费费率为8%,全部计入个人帐户;财政按参保缴费时缴费基数的5%给予补贴,其中4%计入补贴帐户。A档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即2006年的7308元)为缴费基数,200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585元/年,市财政的补贴标准为365元/年,其中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账户标准为292元/年。B档以上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2006年的19207元)为缴费基数,200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537元/年;市财政的补贴标准为960元/年,其中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账户标准为768元/年。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按A档缴费,非农户籍参保人员可在A、B两档中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费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费事项 发布时间:2010-09-20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适用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包括珠海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不包括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人初次参保年龄须年满16周岁,并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参保的险种范围:可以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只参加养老保险但不能只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费事项一览表(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名)

备注:所在地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高新区、保税区的纳税人可到辖区内的办税服务厅或在香洲、吉大、夏湾三个办税服务厅办理;香洲、拱北的纳税人只能在香洲、吉大、夏湾三个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缴纳社保费 参保人于每月15日前务必在银行扣费账号存够足额扣缴社保费的金额。个人参保,无需上门申报。 四、办理时限半个小时 五、办理须知 1、灵活就业人员存款不足或账户错误等导致连续6个月未能成功扣款的,第7个月停止扣款转为“非正常户”状态。 参保人连续欠费达六个月的视同参保人办理停保,停保达两个月再参保并且清缴停保前欠费的其医疗待遇按新参保处理。 2、灵活就业人员原定缴费工资按照社保费政策调整缴费限额的,地方税务机关于每年6月30日前,调整下一年缴费年度定额并由地税局统一公告。如需打印最新定额通知书可到地税服务厅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首先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再与地方税务机关、银行三方签订《委托银行扣税(费)协议书》,并须送回一份协议书到地税服务厅(含社保厅)留存,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银行开户人名称须与参保人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应保证每月银行扣费账号金额足额扣缴社保费,若银行扣费账户余额不足,缴费人应及时在银行扣费账户上补足存款、到前台刷卡补缴或将应缴社保费及时存入“待解账户”。 4、办理登记后,参保个人必须持《社保缴费登记表》到以下银行开设扣税(费)账号: 备注:任何银行的信用卡都不可以进行委托扣款。另外,中行账户需办理与纳税编码的捆绑手续方可扣缴税费。 5、灵活就业人员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30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华润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无需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12333。 6、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个人参保,转为单位职工参保,先由本人到地税服务厅注销个人缴费登记,然后由缴费单位(雇佣单位)为其办理增员手续;单位职工如需在单位停保,然后办理个人参保,先由原缴费单位为其办理减员手续,然后由其本人到地税服务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 声明:本指南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同时请纳税人拨打本地税务咨询热线0756-12366-2反映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完善。

2020年(金融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金融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政策问答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壹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从门诊到住院,从小病到大病无所不包,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障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二是对医患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成本高,效率低,浪费严重,壹些医疗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人情方、滥检查、乱收费,壹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壹人见病,全家吃药”;三是覆盖面比较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即使国有企业职工也基本上是以企业保险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差,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无法统筹互济,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统壹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另外,许多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因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现行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的创新和机制转换,主要体当下四个方面:壹是改变过去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承担无限责任的作法,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

变;二是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实现权力和义务的统壹;三是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均衡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互助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面制约机制。 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 我市《暂行规定》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缴;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5、企业和个人如何缴费?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8%,其中6%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且全部计入其帐户。 6、为什么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壹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退休退职人员壹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人群。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参和市场竞争。三是考虑到退休退职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了贡献,退休退职后收入偏低,特别是当下已经退休退职的职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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