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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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ttps://www.360docs.net/doc/b516961269.html, 来源:网载发布时间:2004-5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78—8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6年3月1日

关于发布《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5)1208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7-6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78-85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冶金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包头市冶金工业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二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通知,由我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修订组,共同对原《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7-64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总结了原规范执行十多年来烟囱施工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试验及验算,并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一百三十五条和两个附录。主要修订的内容有:增加了滑动模板、薄壳基础、耐酸混凝土、耐火混凝土、减水剂、薄膜养护剂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条文;修改了部分工程质量标准、石灰石的使用范围及钢筋搭接长度等;针对烟囱工程高空作业的特点,增加了施工安全一章;并删除了原规范中过时的规定。

随着我国四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将不断涌现,希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意见寄给包头市我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作为今后补充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

一九八五年二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砖烟囱和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烟囱工程的土石方、砖石、钢筋混凝土、防腐蚀等分项工程及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防火要求等,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用于烟囱工程上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必须具有技术检验合格证。凡原材料超过规定检验期限或有可能变质时,必须经过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章基础

第2.0.1条烟囱基础的基坑挖好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设计等有关单位检查基坑中心的座标、基底的尺寸和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地基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时所采用的勘探资料,如不符合时,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处理办法。

基坑应经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2.0.2条当基坑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挖掘基坑前,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有效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排水措施。并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基坑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排水措施,应持续至回填土回填到地下水位以上时,方可停止。

第2.0.3条基底表面应平整。对于个别稍低于设计标高的低洼处,可在浇筑垫层混凝土时找平。

第2.0.4条基坑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浇筑。如土方挖完后,经长时间的停顿再浇筑基础时,应重新检查基坑表面。当基土被破坏时,应提请建设、设计单位确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2.0.5条M形组合壳体基础土胎施工时,应做到外形尺寸准确,不应破坏其原土结构。土胎完成后,在其表面上应抹25~30毫米厚的1∶3水泥砂浆面层。

第2.0.6条插入基础环壁内的筒壁纵向钢筋,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分组及插入深度等准确地与基础钢筋绑扎或焊接牢固,并应有防止钢筋位移的措施。

第2.0.7条基础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2.0.7):

一、基础底板混凝土应连续一次浇完,环形和圆形板式基础的施工缝可留在底板与环壁的连接处;

二、壳体基础混凝土应按水平层次连续一次浇完,不得留设施工缝。对于正倒锥和截锥组合壳基础,当一次浇完确有困难时,其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商定。

图2.0.7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示意图a-环形板式基础e-M形组合壳基础

b-圆形板式基础1-筒壁2-环壁3-底板

c-截锥组合壳基础4-环梁5-壳体6-环板

d-正倒锥组合壳基础A-A施工缝

第2.0.8条基础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基础的验收和基坑的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第2.0.9条基础位置和尺寸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2.0.9的数值。

基础位置和尺寸的允许偏差表2.0.9

第三章砖烟囱筒壁

第3.0.1条砖烟囱筒壁应用标准型或异型的一等普通粘土砖砌筑,其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有抗冻要求时,砖的抗冻性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砌筑在筒壁外表面的砖,应选用无裂缝且至少有一端是棱角完整的。

第3.0.2条在常温下施工时,应提前将砖浇水湿润,其含水率宜为10~15%。

第3.0.3条砌筑筒壁前,应检查基础环壁或环梁上表面的平整度,并应采用1∶2水泥砂浆抹平,其水平偏差不得超过20毫米,砂浆找平层的厚度不得超过30毫米。

第3.0.4条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其稠度为8~10厘米。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

第3.0.5条筒壁应采用顶砖砌筑。当筒壁外径大于5米时,亦可采用顺砖和顶砖交错砌筑。

第3.0.6条当筒壁厚度不小于1濎濚砖时,内外层可使用半截砖。但小于1/2砖的碎砖块

不得使用。

第3.0.7条砌体上下层的环缝应交错1/2砖,辐射缝应交错1/4砖(异型砖应交错其宽度的1/2)。

第3.0.8条砌体的垂直灰缝宽度和水平灰缝厚度应为10毫米。在5平方米的砌体表面上抽查10处,只允许其中有5处灰缝厚度增大5毫米。

第3.0.9条筒壁砌体的灰缝必须饱满。水平灰缝的饱满度不得低于80%。垂直灰缝宜采用挤浆和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筒壁外部灰缝均应勾缝,勾缝砂浆宜采用细砂拌制的1∶1.5水泥砂浆。内部灰缝均应刮平。

第3.0.10条砌体砖层可砌成水平;也可砌成向烟囱中心倾斜,其倾斜度应同筒壁外表面的坡度相等。

第3.0.11条对烟囱的中心线垂直度和半径,应每砌筑1.25米高度检查一次。对检查出的偏差,应在砌筑过程中逐渐纠正。

第3.0.12条将普通粘土砖加工成顶砌的异型砖时,应在砖的一个侧面进行。加工后小头的宽度不宜小于原来宽度的2/3。砌筑后的筒壁外表面,砖角凹进凸出不得超过5毫米。

第3.0.13条当筒壁配置钢筋时,钢筋的位置、接头和锚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3.0.14条砌筑筒壁时,每5米高度内应取一组砂浆试块,在砂浆标号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取试块,以检验其28天龄期的强度。

第3.0.15条筒壁上的环箍应安装成水平,接头的位置应沿筒壁高度互相错开。

环箍在安装前应涂刷防锈剂。

第3.0.16条安装环箍时,应在砌体砂浆强度达到40%后方可拧紧螺栓,使其紧贴筒壁。

第3.0.17条砖烟囱中心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3.0.17的数值。

砖烟囱中心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3.0.17

注:①表中允许偏差值系指一座烟囱在不同标高的允许偏差。

②中间值用插入法计算。

第3.0.18条砖烟囱筒壁砌体尺寸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3.0.18的数值。

砖烟囱筒壁砌体尺寸的允许偏差表3.0.18

第四章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施工时,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滑动模板或移置模板。

采用滑动模板施工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现行的《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第4.1.2条采用滑动模板施工时,筒壁的厚度不宜小于160毫米;采用移置模板施工时则不宜小于140毫米。

第4.1.3条滑动模板施工时,其滑升速度必须与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增长速度相适应。要求混凝土在脱模时不坍落,不拉裂,其脱模强度不得低于0.2兆帕(约等于2公斤/平方厘米)。

第4.1.4条拆除移置模板时,混凝土的强度不得小于0.8兆帕(约等于8公斤燉平方厘米)。但烟道口等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70%后方可拆除。

第二节模板

第4.2.1条安装后的滑动模板或移置模板的几何中心对烟囱中心的偏差不应超过5毫米。

第4.2.2条滑动模板在安装前应涂脱模剂。在滑升过程中,抽拔模板与收分模板之间的夹灰应及时清除。模板上口附着的灰浆,每次提升后也应及时清除。

第4.2.3条滑动模板在滑升中出现扭转时,应及时纠正。其环向扭转值,按筒壁外表面的弧长计算,在任意10米高度内不得超过100毫米,全高范围内不得超过500毫米。

第4.2.4条滑动模板中心偏移时,应及时、逐渐地进行纠正。如利用工作台的倾斜度来纠正中心偏移时,其倾斜度宜控制在1%以内。

第4.2.5条安装移置模板时,外模板应捆紧,缝隙应堵严,防止胀模和漏浆。内模板应支顶牢固,防止变形。

第4.2.6条移置模板在每次拆移时,应清除灰浆,并应涂以脱模剂。

第三节钢筋

第4.3.1条Ⅰ级钢筋的末端应弯钩,Ⅱ、Ⅲ级钢筋和5号钢筋的末端可不弯钓。钢筋的弯钩应背向保护层。

第4.3.2条采用绑扎接头时,钢筋搭接长度应为钢筋直径的40倍,并用铁丝在接头的中间和两端绑扎。采用焊接接头时,钢筋接头的构造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4.3.3条钢筋的接头应交错布置,在任一截面内绑扎接头的根数不应多于钢筋总数的25%,焊接接头的根数不应多于钢筋总数的50%。

第4.3.4条纵向钢筋应沿筒壁圆周均匀布置,在工作台辐射梁分布处,钢筋间距可适当增大。

环向钢筋宜配置在纵向钢筋的外侧,其间距的允许偏差为20毫米。

第4.3.5条变换纵向钢筋的直径或根数时,应在筒壁的全圆周内均布地进行。

第4.3.6条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应用钢筋支承架或水泥砂浆垫块等来保持,其偏差不得超过+10毫米和-5毫米。

第4.3.7条高出模板的纵向钢筋应予以临时固定。每层混凝土浇筑后,在其上面至少应保持有一道绑扎好的环向钢筋。

第4.3.8条滑动模板支承杆的长度宜为3~5米。第一批插入的支承杆应有四种以上的不同长度,相邻高差不得少于支承杆直径的20倍。

第4.3.9条支承杆的接头必须焊牢,支承杆应与筒壁的环向钢筋间隔点焊。环向钢筋的接头应焊接。

宜利用支承杆作为结构的受力钢筋,但应与设计单位商定,其接头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4.3.10条在滑升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支承杆有无倾斜的情况。如支承杆有失稳或被千斤顶带起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穿过较高的烟道口或模板滑空时,除支承杆应予加固外,还必须采取其他的稳定措施。第四节混凝土

第4.4.1条筒壁混凝土宜选用同品种、同标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但平均气温在10℃以下时,不应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每立方米的混凝土最大水泥用量不应超过450公斤。水灰比不宜大于0.5,混凝土宜掺用减水剂。

第4.4.2条为改善混凝土性能所采用的其他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4.4.3条混凝土粗骨料的粒径,不应超过筒壁厚度的1/5和钢筋净距的3/4,同时最大粒径不应超过60毫米。

筒壁顶部10米高度范围内和采用双滑或内砌外滑方法施工的环形悬臂不宜采用石灰石作粗骨料。

第4.4.4条浇筑混凝土时,应沿筒壁圆周均匀地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为250~300毫米,并用振动器振捣密实。

浇筑混凝土时,应对称地变换浇筑方向,防止模板向一个方向倾斜和扭转。

第4.4.5条振捣混凝土时,不得触动支承杆、钢筋和模板。

振动棒的插入深度不应超过前一层混凝土内50毫米。在提升模板时,不得振捣混凝土。

第4.4.6条筒壁施工时应尽量减少施工缝。对施工缝的处理,应先清除松动的石子,冲洗干净,再铺20~30毫米厚的1∶2水泥砂浆层,然后继续浇筑上层混凝土。

如混凝土和钢筋被油污染时,应清理干净。

第4.4.7条采用双滑施工方法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筒壁和内衬的厚度,并应防止筒壁混凝土与内衬特种混凝土相互渗透和混淆。

第4.4.8条浇筑筒壁混凝土时,每5米高度应取一组混凝土试块,以检验其28天龄期的强度。如需检验其他龄期的强度或当原材料、配合比变更时,则应另取混凝土试块。

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检验应有专人负责。

第4.4.9条混凝土脱模后,对其表面应及时进行修理,并浇水养护,保持经常湿润,其延续时间不应少于7昼夜。

筒壁混凝土也可采用薄膜养护剂进行养护。

第4.4.10条筒壁内外表面需要涂刷防腐涂料或航空标志时,应待混凝土表面干燥,在20毫米深度内的含水率不大于6%,表面的浮灰和油污等清除干净后,方可进行。防腐涂料的配制

和施工,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第五节质量标准

第4.5.1条钢筋混凝土烟囱中心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4.5.1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烟囱中心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4.5.1

注:①表中允许偏差值系指一座烟囱在不同标高的允许偏差。

②中间值用插入法计算。

③烟囱中心线的测定工作,应在风荷和日照温差较小的情况下进行。

第4.5.2条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尺寸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4.5.2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尺寸的允许偏差表4.5.2

第五章内衬和隔热层

第5.0.1条内衬可在筒壁完成后砌筑,亦可与筒壁同时施工。

注:内衬与筒壁进行立体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5.0.2条采用内砌外滑施工方法时,必须确保内衬砌体质量和隔热层位置的准确。

第5.0.3条内衬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烟气温度低于400℃时,可采用75号普通粘土砖和25号水泥混合砂浆;

二、烟气温度为400~500℃时,可采用75号普通粘土砖和耐热砂浆;

三、烟气温度高于500℃时,可采用粘土质耐火砖和粘土火泥泥浆或耐火混凝土;

四、烟气有较强的腐蚀性时,可采用耐酸砖和耐酸胶泥或耐酸混凝土等。

第5.0.4条耐热砂浆配合比可按表5.0.4采用。

耐热砂浆配合比表5.0.4

第5.0.5条支承内衬的环形悬臂的上表面应用1∶2水泥砂浆抹平,其水平偏差不得超过20毫米。

第5.0.6条内衬应分层砌筑,不允许留直槎。砌体内的灰浆必须饱满。水平灰缝的饱满度:普通粘土砖不得低于80%;粘土质耐火砖和耐酸砖不得低于90%。垂直灰缝宜采用挤浆和加浆方法,使其灰浆饱满。

内衬的内表面均应勾缝。

第5.0.7条内衬厚度为1/2砖时,应用顺砖砌筑,互相交错半砖;厚度为1砖时,应用顶砖砌筑,互相交错1/4砖(异型砖应交错其宽度的1/2)。

第5.0.8条筒壁与内衬之间的空隙内,应防止落入泥浆或砖屑。如设计规定填充隔热材料时,应在内衬每砌好10层砖后填充一次。

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各种隔热层的厚度是否正确,填充是否饱满,特别应使防沉带下部的隔热层饱满。

第5.0.9条耐酸胶泥、耐酸砂浆和耐酸混凝土的拌制、浇筑和养护均应在温度不低于15℃的条件下进行。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水、防雨和不受温度骤变影响的措施。

酸化处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第5.0.10条内衬灰缝厚度的允许增大值和允许增大灰缝的数量不应超过表5.0.10的数值。

内衬灰缝厚度的允许增大值和允许增大灰缝的数量表5.0.10

第5.0.11条内衬表面上的局部凹凸不平,沿半径方向不得超过30毫米。

第5.0.12条内衬表面需要涂刷防腐涂料时,可按本规范第4.4.10条的规定施工。

第六章烟囱附件

第6.0.1条砖烟囱的爬梯、围栏及其他埋设件,应在筒壁砌筑过程中安装,其埋设深度不应小于1砖长。

避雷器导线埋设件的埋设深度可为1/2砖长。

第6.0.2条钢筋混凝土烟囱的爬梯和信号台的埋设件,应在浇筑混凝土前固定在筒壁外层钢筋的内部。爬梯埋设件位置的允许偏差为20毫米,信号台埋设件位置的允许偏差为10毫米。埋设件的丝扣应妥善保护,不得污损。

第6.0.3条爬梯、信号台等金属零件,应在安装前将外露部分涂刷防锈剂,安装后在连接处再补刷一遍。

第6.0.4条烟囱附件的螺栓均应拧紧,不得遗漏。爬梯及其围栏应上下对正。

第6.0.5条烟囱避雷器的零件应焊接牢固。避雷器的接地极宜在基坑回填土时埋设。

避雷器安装完成后,应检查接地电阻,其数值不得大于设计要求。

第6.0.6条避雷器和信号灯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第6.0.7条安装烟囱保护罩时,筒首顶面应先用水泥砂浆找平,并使其粘结牢固。

第6.0.8条烟囱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倾斜观测点和测温孔,并应定期进行观测。

第七章冬季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7.1.1条根据当地多年气温资料,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稳定低于5℃时,烟囱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其他章节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7.1.2条烟囱工程冬季施工时,可根据工程结构和气温条件,选用适宜的方法。

第7.1.3条冬季施工时,砖烟囱筒壁应进行强度验算。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和基础应进行热工计算。

第二节基础

第7.2.1条烟囱基础冬季施工时,可采用下列方法:

一、环形和圆形板式基础当最低气温高于-10℃时,宜采用综合蓄热法施工;低于-10℃时宜采用暖棚法施工。

二、薄壳基础在负温度下宜采用暖棚法施工。

第7.2.2条挖好的基坑如需留待过冬后才浇筑基础,必要时应予以保温,防止基土受冻。

第7.2.3条当基础底板下的基土有可能冻胀时,除回填好基坑土方外,并应在环壁内铺设保温层。

第三节砖烟囱筒壁

第7.3.1条砖烟囱筒壁冬季施工时,可采用下列方法:

一、活动暖棚法:在筒壁内部加热,使砌体在温度不低于15℃的暖棚内保持4~5昼夜。

二、半冻结法:在工作台以下的筒壁内部进行加热,其上部砌体允许暂时冻结,待工作台移至上一段后再行加热。

三、冻结法:在稳定的负温度下,可采用冻结法砌筑。

注:①采用冻结法或半冻结法时,筒壁有洞口的砌体部分,应在暖棚内砌筑,并在温度不低于15℃的条件下保持7昼夜以上。

②采用半冻结法和外工作台施工时,筒壁内应设置保温盖板,并随砌筑随提升。

第7.3.2条采用冻结法砌筑时,筒壁水平截面的计算应力不应超过砌体融解期的抗压强度。砌体融解期的抗压强度可按表7.3.2采用。

冻结法砌体融解期的抗压强度(0.1兆帕≈1公斤/平方厘米)表7.3.2

注:①取安全系数K=2。

②30米以下的砖烟囱筒壁,采用冻结法砌筑时,可不核算筒壁水平截面的计算应力。

第7.3.3条当筒壁水平截面的计算应力超过冻结法砌体融解期的抗压强度时,可采用半冻结法砌筑,其砌体的抗压强度可用表7.3.2的乘上表7.3.3的砌体加强系数求得。

采用半冻结法的砌体加强系数表7.3.3

第7.3.4条砌体加热时的融解深度可按表7.3.4采用。

砌体加热时的融解深度(壁厚的%)表7.3.4

第7.3.5条普通粘土砖在正温度条件下砌筑时,应适当浇水湿润;在负温度条件下砌筑时,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但不得浇水。

第7.3.6条采用冻结法或半冻结法砌筑时,砖不需加热,但不得附有冰雪。每日砌筑后应在砌体表面履盖保温材料。如采用暖棚法砌筑时,砖的预热温度不应低于5℃。

第7.3.7条砌筑时砂浆的最低温度,可按表7.3.7采用。

砌筑时砂浆的最低温度表7.3.7

第7.3.8条冬季砌筑筒壁,如设计无要求,当日最低气温高于-25℃时,砂浆标号应比设计规定的提高一级;当日最低气温低于-25℃时,则应提高二级。

第7.3.9条为提高砂浆的早期强度,可在砂浆内掺入氯化钠或氯化钙等早强剂。此时,砌体中配置的钢筋应作防腐处理。

第7.3.10条采用半冻结法砌筑时,筒壁内工作台以下的温度不应低于表7.3.10的规定。

筒壁内工作台以下的最低温度表7.3.10

第7.3.11条采用冻结法砌筑时,当砌砖结束后,应立即在筒壁内部加热。加热时,应沿全圆周均匀、缓慢地进行。加热时间应持续至砌体获得所需要的强度为止,根据砌体厚度的不同,宜为7~14昼夜。

第7.3.12条筒壁加热时,应仔细地观察其下沉量和垂直度。当出现设计不允许的变形时,应停止加热,直至查明原因,并将其消除为止。

第7.3.13条筒壁上的环箍应在加热前安装完毕。

第四节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第7.4.1条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采用移置模板进行冬季施工时,可采用活动暖棚法或电热法等。

第7.4.2条冬季施工时,混凝土的标号应比设计规定的提高一级。

第7.4.3条混凝土浇筑后的温度不宜低于10℃。

第7.4.4条混凝土的加热养护,应持续至混凝土强度在筒壁1/2高度以下部分达到设计标号的70%;1/2高度以上部分达到50%时,方可停止。

第7.4.5条采用活动暖棚法施工时,暖棚内的温度不应低于15℃。

第7.4.6条采用干燥的热风加热筒壁时,应使筒壁内的空气湿润。

第7.4.7条采用电热法施工时,可分别利用内外金属模板作正负极,电压不得高于55伏。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电路进行通电检验。

第五节内衬

第7.5.1条砌筑普通粘土砖和粘土质耐火砖内衬时,工作地点的气温不应低于5℃;砌筑耐酸砖内衬时,不应低于15℃。

第7.5.2条以水泥混合砂浆或水泥砂浆砌筑普通粘土砖内衬时,也允许采用冻结法施工。

第7.5.3条采用冻结法或半冻结法砌筑的砖烟囱,其内衬应在筒壁砌完并加热后再行砌筑。第八章工程验收

第8.0.1条验收烟囱时,应检查烟囱中心线垂直度、高度和顶部内外直径;烟道口的位置和尺寸;避雷器接地电阻和信号灯的安装质量等。

第8.0.2条验收烟囱时,应提出下列技术资料:

一、竣工图;

二、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的证件;

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

四、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强度检验报告;

五、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数据;

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七、工程测量成果,包括沉降观测记录;

八、其他资料。

第九章施工安全

第9.0.1条烟囱施工时,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等。

第9.0.2条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医生检查身体合格,并应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和考试合格。

第9.0.3条烟囱周围应设立施工危险区,其范围:100米以下的烟囱距筒壁不宜少于10米;100米以上的烟囱不宜少于烟囱高度的1/10。施工危险区应设立明显标志。在危险区内的通道上应搭设保护棚。

第9.0.4条在烟囱内部距地面2.5~5米高度处应搭设保护棚。如有灰斗平台时,可利用灰斗平台作为保护棚。

第9.0.5条安装钢管竖井架时,应每隔15~20米高度拉设一道缆风绳。

第9.0.6条施工筒壁时,在筒壁与钢管竖井架之间,每隔10米高度应安装一道柔性连接器,每隔20米高度应搭设一座内保护棚。

注:在内保护棚处,可不安装柔性连接器。

第9.0.7条钢管竖井架应接地。无井架滑动模板应设有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第9.0.8条在钢管竖井架人行爬梯孔的四周应安设铁丝保护网。

第9.0.9条工作台的周围应设置围栏和保护网,内外吊梯的外侧和底部以及工作台的底部均应设置保护网。

第9.0.10条提升罐笼的卷扬机应设有防止冒顶和蹲罐的限位开关以及行程高度指示器、电磁抱闸应工作可靠。

第9.0.11条乘人和上料罐笼应设有断绳安全卡和行程限位开关。乘人罐笼尚应增设保险钢丝绳。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效果试验,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在烟囱底部罐笼停放处应设有缓冲装置。

第9.0.12条垂直运输系统上下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并应有专人检查和维护。

第9.0.13条无井架滑动模板提升时,应遵守先放松滑道绳后提升工作台的操作程序,并使滑道绳放松的长度大于工作台一次提升的高度。道绳宜设测力装置,拉紧力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第9.0.14条无井架滑动模板施工时,外爬梯应随筒壁的滑升而及时安装,以便在停电或紧急情况时,施工人员可沿外爬梯下至地面。

第9.0.15条滑动模板施工时,应经常注意各种异常现象:

如模板和围圈收分受阻、提升架倾斜、支承杆失稳和漏焊、混凝土局部坍落等,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9.0.16条在筒壁施工过程中,随着筒壁的增高而直径变小时,应及时缩小工作台,减少迎风面积。

第9.0.17条在高空中拆除工作台时,必须制订拆除方案,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第9.0.18条高空作业的电源应采用不高于36伏的低压电。如采用220或380伏电源时,

线路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并应装有触电保护器。

第9.0.19条夜间施工时,在工作台、内外吊梯、钢管竖井架、卷扬机房、搅拌站以及各运输通道等处,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9.0.20条在烟囱底部、工作台上与卷扬机房之间,应按设声光信号及通讯联络设备。

第9.0.21条当工作台上遇到六级以上的大风或雷雨时,所有高空作业必须停止,施工人员应迅速下到地面,并切断电源。

第9.0.22条工作台上和烟囱底部均应备有灭火器。

附录一烟囱烘干

一、常温季节施工的烟囱,可于临近生产前烘干;用冻结法砌筑的砖烟囱,在砌砖结束后,必须立即加热和烘干;通风烟囱可不烘干。

二、烘干烟囱前,应根据烟囱的结构和施工季节等制订烘干温度曲线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烘干期限、升温速度、恒温时间、最高温度、烘干措施和操作要点等。

烘干后不立即投入生产的烟囱,在烘干温度曲线中还应注明降温速度。当降到100℃时,将烟道口堵死,让其自然冷却。

三、烟囱的烘干时间可按附表1.1采用。

烟囱的烘干时间(昼夜)附表1.1

注:①采用冻结法砌筑的砖烟囱,而且烘干后又不立即投入生产的,其烘干时间应增加2~3昼夜。在此时间内,应保持在烘干温度曲线内所规定的最高温度。

②冬季已经烘干过的,但到生产前相隔了两个月以上的烟囱,应在第二次烘干后再投入生产,其烘干时间可减少一半。

四、烘干烟囱时,应逐渐地升高温度,其最高温度可按附表1.2采用。

烘干最高温度附表1.2

注:如烟囱设计温度低于烘干最高温度时,则烘干最高温度不应超过设计温度。

五、从工业炉(尤其是焦炉和平炉)往烟囱内排放烟气时,在最初阶段应系统地检查烟气的成分,调整燃烧过程,不得有燃烧不完全的气体通过缝隙和闸板流入烟囱,以免气体在烟囱内燃烧和爆炸。

六、烟囱烘干后如有裂缝,应进行修理。已经烘干的砖烟囱,在冷却后应再次拧紧筒壁上环箍的螺栓。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工程三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所

冶金工业部第二十二冶金建筑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孙建、李伯符、许业新、张克文、于春江

烟囱防腐施工技术规范

烟囱防腐施工技术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发电有限公司烟囱内壁防腐工程 2、建设地点:市西郊 3、质量标准:遵守中国国家最新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施工和环保规定。工程合格率100%,达到优良标准。 4、工期:25天。 暂定开竣工日期:2008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27日。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总价。 6、概述: 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135WM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3年8月、2004年2月投入运行。烟气脱硫装置(FGD)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一炉一塔布置,将于2007年底投入运行。脱硫装置不设GGH,脱硫效率不低于95%。脱硫后的烟气为湿饱和烟气,烟温低,烟气中水分含量大,造成原有烟囱已经不能适应烟气脱硫后腐蚀环境,必须对烟囱内壁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层必须满足脱硫系统运行或停止状态下烟气介质环境。 7、厂址概述:

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南部市境内(市属淮河流域)。市大地构造单元上属于中朝准地台(一级)中的华北凹陷(二级)中的通许凸起。通许凸起为早第三纪后下沉的潜伏凸起,以古生界为基底,基底稳定。厂址处于市西部,南邻漯阜铁路和周漯公路,北靠沙河水库,西邻沙河确保大堤,东邻市工业区。 (二)编制依据: 1、发电有限公司烟囱内壁防腐工程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3、《烟囱施工质量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行版本; 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现行版本; 7、《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现行版本; 8、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二、烟囱运行条件、改造方案及防腐选材 (一)烟囱基本情况及运行条件: 1、原烟囱设计基本情况: 发电有限公司2×135WM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共用一座高180m、出口内径钢筋混凝土烟囱。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 1.1 主要施工验收规范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74-98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作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CT506-2000《建筑给水聚丁烯(PB)管道工程技术规程》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52-9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烟囱施工与验收规范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78—8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6年3月1日 关于发布《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的通知 计标〔1985)1208号 根据原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7-6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78-85为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由冶金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冶金工业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二日 修订说明 本规是根据原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通知,由我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修订组,共同对原《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7-64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总结了原规执行十多年来烟囱施工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试验及验算,并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共分九章一百三十五条和两个附录。主要修订的容有:增加了滑动模板、薄壳基础、耐酸混凝土、耐火混凝土、减水剂、薄膜养护剂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条文;修改了部分工程质量标准、灰的使用围及钢筋搭接长度等;针对烟囱工程高空作业的特点,增加了施工安全一章;并删除了原规中过时的规定。 随着我国四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将不断涌现,希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过程中,

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意见寄给市我部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业筑炉工程公司,作为今后补充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 一九八五年二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适用于砖烟囱和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烟囱工程的土、砖、钢筋混凝土、防腐蚀等分项工程及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防火要求等,除应按本规执行外,尚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用于烟囱工程上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必须具有技术检验合格证。凡原材料超过规定检验期限或有可能变质时,必须经过复查检验合格后,可使用。 第二章基础 第2.0.1条烟囱基础的基坑挖好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设计等有关单位检查基坑中心的座标、基底的尺寸和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地基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时所采用的勘探资料,如不符合时,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处理办法。 基坑应经验收后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2.0.2条当基坑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挖掘基坑前,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有效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排水措施。并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基坑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排水措施,应持续至回填土回填到地下水位以上时,可停止。 第2.0.3条基底表面应平整。对于个别稍低于设计标高的低洼处,可在浇筑垫层混凝土时找平。 第2.0.4条基坑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浇筑。如土挖完后,经长时间的停顿再浇筑基础时,应重新检查基坑表面。当基土被破坏时,应提请建设、设计单位确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2.0.5条M形组合壳体基础土胎施工时,应做到外形尺寸准确,不应破坏其原土结构。土胎完成后,在其表面上应抹25~30毫米厚的1∶3水泥砂浆面层。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模板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时间: -01-24 12:37:46 来源: 绿色建材网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 231(四)-78 第四册起重设备、电梯、连续团结运输安装 主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试行日期: 1978年12月1日 通知 (78)建发施字240号 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组织有关单位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二册《金属切削机床安装》, 编号为TJ231(二)-78; 第三册《机械压力机、空气锤、液庄机、铸造设备安装》, 编号为TJ231(三)-78; 第四册《起重设备、电梯、连续运输设备安装》, 编号为TJ231(四)-78; 第五册《压缩机、风机、泵、空气分离设备安装》, 编号为TJ231(五)-78; 第六册《破碎粉磨设备、卷扬机、固定式柴油机、工业锅炉安装》, 编号为TJ231(六)-78, 已经

有关部门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为全国通用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请将试行中的经验和意见, 随时告第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院或各负责解释单位, 以便今后补充和修订时参考。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七日 修订说明 根据国家建委(72)建设施字第135号文的布置, 我部组织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62》的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经国家建委同意, 采用分册的方式印行。 在修订过程中, 总结了十几年来, 设计、制造、施工和使用方面的经验, 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召开审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广大的群众不断革新创造, 机械设备及其安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在试行中, 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并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寄交我部或各负责解释的单位, 以便今后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本规范各册(篇)负责解释的单位如下: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烟囱修复施工组织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锅炉房烟囱防腐(含烟囱与烟道接触连接段,烟道长度2米范围的防腐)。主要包括:内防腐面积约1000㎡,拆除烟囱内衬,烟囱内壁基层表面积灰清理,内外壁的修复处理(包括检查烟囱的破损情况,如有破损进行修补)、防腐底涂施工、玻化陶瓷砖粘贴施工及烟囱特殊部位防腐施工(烟囱积灰平台、冷凝酸液收集排放系统制作安装、烟道与烟囱连接处处理、牛腿防腐施工及烟囱顶口防腐处理)等。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技术规范》JGJ80-91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5、《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三、施工布置说明 1、信号塔平台上锚定点上固定1个定滑轮,烟筒顶部和底部安装2个定滑轮,钢丝绳穿过定滑轮,连接吊栏和1台2t慢速卷扬机。吊栏安装完以后需做负荷试验,同时每班应检查吊栏及吊点的受力情况,并做好记录。工作过程中施工人员需挂保险绳,并设专人监护、专人指挥。上部到滑子时0米应设监护人,同时吊栏应落地。每班刷完后,吊栏固定到信号平台上,同时0m卷扬机设有钢丝绳卡死装置。 2、吊篮的制作: 钢管河钢板组成,单重180kg 3、保险绳设置: 施工人员施工时,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同时在安全带上安装一个防坠器,防坠器的另一端与钢丝绳相连,在钢丝绳断裂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高空 四、施工准备及技术要求 1)计划施工工期为:50日。 2)施工作业人员

3)工器具及措施材料准备

4)材料及机具设备准备 4.1施工前采购进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电动提升吊篮运到现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技术准备 5.1施工前编制好施工方案并经本项目部审批完毕。 5.2施工前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五、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要求 1、技术标准:执行国家相关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行业标准及操作规程,同时执行本公司有关工程管理规定。 2、工程技术资料,按国标格式收集、整理要求执行;归档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GB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二部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二部分 GB50231-2009 6液压、气动和润滑管道的安装 管子的准备 6.1.1 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的管子及其附件均应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与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6.1.2 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的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口表面应平整,并应无裂纹、重皮、毛刺、凹凸和氧化物等;切口平面与管子轴线的垂直度偏差,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断面的平面度,应小于等于1mm。 6.1.3 管端需要加工螺纹时,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管路系列》GB/T1414;《普通螺纹基本牙型》GB/T192、《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jT196和《普通螺纹公差》GB/T197的有关规定。管端接头的加工,应符合卡套式、扩口式、插入焊接式等管接头的加工尺寸与精度的要求。 6.1.4 液压、气动、润滑系统管路应采用无缝弯头或冲压焊接弯头,其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液压、润滑系统管子应采用机械常温弯曲,气动系统管子宜采用机械常温弯曲;对大直径、厚壁管子采用热弯时,弯制后应保持管内的清洁度要求; 2 管子的弯曲半径除耐油橡胶编织软管、合成树脂高压软管外,管子外径小于等于42mm时,弯曲半径宜大于等于管子外径的倍;管子外径大于42mm时,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3倍; 3 管壁冷弯的壁厚减薄量不应大于壁厚的15%,热弯的壁厚减薄量不应大于壁厚的20%; 4 弯制焊接钢管时,应使焊缝位于弯曲方向的侧面; 5 管子外径小于30mm时,管子的短、长径比不应小于90%,并不得出现波纹和扭曲;管子外径大于等于30mm时,管子短、长径比不应小于80%,并不得有明显的凹痕及压扁现象。 管道的焊接 6. 2.1 管子焊接的坡日和对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无规定时,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 2 工、Ⅱ级焊缝和不锈钢的坡口,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 3 管子对接焊口应使内壁齐平;钢管内壁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应大于2mm;铜及铜合金、钛管内壁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应大于1mm; 4 管子连接时,不得采用强力对口、加热管子和加偏心垫等方法消除接口端面的偏差。 6.2.2 管子采用法兰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缺陷;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钢烟囱和钢内筒的验收及规范

钢烟囱和钢内筒的验收及规范 1.钢烟囱和钢内筒制作、预拼装工程。 1.1在制作、运输、吊装过程中如有变肜、渌层脱落现象,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2.焊接工程 2.1在钢烟囱、钢内筒施工中,焊工的操作技能和资格对工程质量起到保证作刷应危分予以重税。焊工证书必须肯考试台格项目或施焊范围。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性工群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编写。 2.2 钛牺复台板分为基层和复层基层为普通碳钢,复层为钛。基层焊接要求同普通碳素钢.复层焊接的人员、工艺、材料应符合《钍制焊接容器》JB/T4745的规定。 2.3射续探伤对裂纹、术融合等危害陀缺陷的检出率低。们超声波探伤川正好相反,操作程序简单、快速,对各种接头形式的适应眭好,对裂纹、未融侍的检测灵敏度高。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肘钢结构内部质量控制采用超声渡探伤一般不采用射线探伤。奉规定考虑优先采用超声波探伤,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N50205编写 2.4钛钢复台板是应用到烟囱钢内简的新材料在应用过程中,材料的标准为《钛钢复合板》GB8547施工标准为《钛制焊接容器》JB/T4745,但和设计、业主沟通中一致认为烟囱钢由筒不是容器因此当造价无要求时,基层焊接质量检验标准定为二级,复层焊接采用液体渗透探伤(PT)。 2.5 钛铡复合板基层进行焊接工作应控制层问温度,足为了避免复层受温度影响

而氧化。 2.6在施工过程中,可采收以下措施对复层进行保护。主要方法有①起吊钢板用夹具和复层接触处用木板保护:②卷板机滚轴上包绕铜皮或其他软物品; 3.焊接检验合格后,用专川清洗液清洗铁离子。 3.钢烟囱和钢内筒安装工程 3.1根据调查,日前周内使用的液压提升、液压顶升、气项设备为自制或均买多为非标准设备,所以施工单位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调式方案。设备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制定的调试方案进行调式,确保设备运转正常;设备使用时.箍丁单位应按制定的设备安全操作规样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3.2多台设备顶升或提升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没备允许年总额定荷载的80%.足参照行、№现行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中关于双机抬吊的规定,同前使用的顶升或提升设备的同步帖强于吊机设备,所以规定80%是合理的。 4.平台制作和安装工程 4.1.由于国内烟囱施工技术的快速发展,烟囱平台的设计和施工成为烟囱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烟囱平台这一章。 4.2.当烟囱平台作为吊装平台使用时,其承受的荷载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对其重新进行验算。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 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设总公司、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全国安装协会技术标准中心和重庆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册“通用规定”贯彻执行以来的经验,充分调查了解了我国机械设备安装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严格按照建设部修订标准规范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的规定,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8章、18节和20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原设备安装工程“通用规定”,修改为全国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都适用的通用规范,扩大了规范的覆盖面。 2.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等新的内容,如胀锚地脚螺栓、环氧砂浆锚固地脚螺栓、减振垫、无垫铁安装、座浆法、液压、气动润滑管道,联轴器装配扩大至11个品种和类型,清洗、除锈和脱脂的技术要求、方法和质量检验更加明确。 3.原规范是70年代制订,其参数和技术要求科学性、实用性较差。随着我国产品和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 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E:code_ibs_cabr@https://www.360docs.net/doc/b516961269.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完整word版)烟囱防腐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发电有限公司烟囱内壁防腐工程 2、建设地点:市西郊 3、质量标准:遵守中国国家最新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施工和环保规定。工程合格率100%,达到优良标准。 4、工期:25天。 暂定开竣工日期:2008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27日。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总价。 6、概述: 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135WM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3年8月、2004年2月投入运行。烟气脱硫装置(FGD)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一炉一塔布置,将于2007年底投入运行。脱硫装置不设GGH,脱硫效率不低于95%。脱硫后的烟气为湿饱和烟气,烟温低,烟气中水分含量大,造成原有烟囱已经不能适应烟气脱硫后腐蚀环境,必须对烟囱内壁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层必须满足脱硫系统运行或停止状态下烟气介质环境。 7、厂址概述: 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南部市境内(市属淮河流域)。市大地构造单元上属于中朝准地台(一级)中的华北凹陷(二级)中的通许凸起。通许

凸起为早第三纪后下沉的潜伏凸起,以古生界为基底,基底稳定。厂址处于市西部,南邻漯阜铁路和周漯公路,北靠沙河水库,西邻沙河确保大堤,东邻市工业区。 (二)编制依据: 1、发电有限公司烟囱内壁防腐工程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3、《烟囱施工质量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行版本; 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现行版本; 7、《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现行版本; 8、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二、烟囱运行条件、改造方案及防腐选材 (一)烟囱基本情况及运行条件: 1、原烟囱设计基本情况: 发电有限公司2×135WM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共用一座高180m、出口内径5.0m钢筋混凝土烟囱。 烟囱是按照烟气不进行脱硫处理的条件完成设计的;烟囱钢筋混凝土承重筒底部厚度为480mm,积灰平台处筒壁厚度为480mm,顶部厚度为180mm,厚度沿烟囱高度均匀减小;筒内由耐酸胶泥砌筑的耐火陶砖砌体组成,砖砌体厚180mm。烟囱每15m设滴水板一圈。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5.)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5) 1.1 结构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修改版)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10-1 实施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3507-2011《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10-2011《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 3528-2005《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29-2005《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35-2002《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设备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150.1~4-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50461-2008《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机械、设备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199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劳发部 (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伤检测人员资格考 试规则 安全监察暂 行条例 SH3065-1995 石油化工管 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3085-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 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 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 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3504-2000 催化裂化装 置反应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1-2000 乙烯装置裂 解炉施工技术规范 SH3512-2002 球形储罐工 程施工工艺标准 SH3513-2000 石油化工铝 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 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16-2001 催化裂化装置 -烟气轮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T3519-2002 乙烯装置离 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3524-1999 石油化工钢 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规范 SH/T3526-2004 石油化工异 种钢焊接规程 SH/T3527-9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SH3530-95 石油化工换 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34-2001 石油化工筑 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6-200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H/T3537-2002 立式圆筒形 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范 SH/T3113-2002 石油化工管 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3115-20052 石油化工管 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 器(加2000年第1号、2004年第2号修改单)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 器(加2002年第1号修改单) GB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 器 GB16409-1996 板式换热器 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施工条件 第二节开箱检查和保管 第二节设备基础 第三章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 第四章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 第一节地脚螺栓 第二节垫铁 第三节灌浆 第五章装配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螺栓、键、定位销装配 第三节联轴器装配 第四节离合器、制动器装配 第五节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 第六节滑动轴承装配 第七节滚动轴承装配 第八节传动皮带、链条和齿轮装配 第九节密封件装配 第六章液压、气动和润滑管道的安装 第一节管子的准备第二节管道的焊接和安装第三节管道的酸洗、冲洗、吹扫和涂漆第七

章试运转 第八章工程验收 附录一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附录二水平拉钢丝时,两支点距离、钢丝直径、重锤的选配和钢丝自重下垂度附录三YG型胀锚螺栓的规格、适用范围和钻孔直径及深度的规定附录四环氧砂浆的调制程序和技术要求 附录五斜垫铁和平垫铁附录六无收缩混凝土及微膨胀混凝土的配合比附录七座浆混凝土配制的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附录八压浆法放置垫铁的施工方法附录九金属表面的常用除锈方法 附录十碱性清洗液和乳化除油液配合比附录十一常用金属清洗剂 附录十二脱脂剂 附录十三防咬合剂 附录十四螺栓刚度及被连接件刚度的计算方法附录十五联轴器装配两轴心径向位移和两轴线倾斜的测量方法附录十六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方法 附录十七冷装用的常用冷却剂附录十八管道酸洗液的配合比附录十九管道冲洗清洁度等级标准附录二十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了指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开箱起至设备的空负荷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对必须带负荷才能试运转的设备,可至负荷试运转。 第1.0.3 条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当施工时发现设计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第1.0.4 条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第1.0.5 条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第1.0.6 条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第1.0.7 条设备安装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并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工程验收时,应以记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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