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设备、仪器、环境、人员和检验状态进行标识,从而防止在实现过程中产品混杂、差错,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保证产品质量以及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a)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正确地识别产品、防止产品的非预期交付和使用,并确保有效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b) 确保库存的与退货或者召回的产品均能被明显识别。

2 范围和职责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具体为本公司的人员、区域、设备、仪器仪表、容器具、管道、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及检验用物品的标识管理。

品保部、生产部和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识的实施。

3工作规定

本公司各部门应执行《生产批号管理制度》、《物料统一编号管理制度》、《检号编制管理制度》、《状态标志管理制度》,做好物料、中间产品、成品、人员、设备、仪器仪表、容器具、管道及检验用物品的标识。

3.2物料管理应执行《统一编号管理制度》,进厂后统一编号,对包装物自行编制批号作为检验的依据。便于识别和追溯。

3.3中间产品、成品的管理执行《批号管理制度》,产品HTK溶液以同一配液罐一次所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每批成品均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因此用此批号作为生产、检验、贮存、销售的唯一性标识,并对需追溯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即销售记录)。3.4检验编号以剂型、品种、年份流水号和规格来表示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编号便于识别和追溯。

3.5人员采用胸牌形式进行标识管理,避免人员串岗、混杂造成洁净区污染。

3.6对厂区建筑物、房间、局部区域均应设置标识表示其功能,特别对同一房间内不同功能设置明显标志,如仓库的不合格品区、灭菌岗位的已灭菌区和未灭菌区等,从而避免差错。

3.7生产过程中的设备、仪器仪表、容器具,均有表示合格和使用状态的标识。

3.8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应设置质量状态标志,绿色牌表示合格,黄色牌表示待检,红色牌表示不合格,以满足测量和监控对识别产品状态的要求。

3.9生产容器应具有表示其内容物的固定状态的标志和表示其变动状态的标识。

3.10对设备、容器具、清洁工具、场所均有表示其清洁、未清洁、清场、未清场的状态标识。

3.11对检验用的物品,应采取多种形式的适当的标识以便于管理,从而保证测量和监控的准确性。生产企业应当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确保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中,

只有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被放行。

3.12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的相应法规及标准的要求。3.13对于当时产品的自然状态本身即可清楚地区分时,则无需进行产品标识。

3.14生产部、工程部和销售部为责任部门,品保部负责监督工作,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标识的使用及要求

4.1.1对采购、贮存及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半成品的标识可选择标签、挂牌、做标记、区域划分、颜色区分(黄色代表待检、绿色代表合格、红色代表不合格)等适宜的标识方式实现,以有效杜绝各类物料的非预期使用或混淆。

标识卡颜色的具体使用,如下:

a)原材料标识

原材料批号:文件编号;

物料标识卡:文件编号;

过程产品标识:(生产流转卡)文件编号;

成品标识:文件编号;

b)检验状态标识:待检(白色标识)、合格(绿色标识)、不合格(红色标识)和待处理(黄色标识)。

c)灭菌状态标识:待灭菌(白色标识);已灭菌(绿色标识)

d)设备的状态标识:完好(白色标识)、待用(绿色标识)、待修(红色标识)和待清洁(黄色标识)。

e)生产状态标识:待清场(黄色标识)、已清场(绿色标识)和生产中(白色标识)。

f)人员标识:

4.1.2 对本公司生产的最终产品通过包装标识、标签及放置于合格区域来识别其种类及技术状态。

4.1.3标识是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的基础,每种产品应具有唯一性标识,标识应与原始凭证及相关记录相一致;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

标识的控制

4.2.1 采购产品的标识

4.2.1.1检验人员对采购物料进行检验时,应仔细检查核对物料的标识内容:物料名称、批号、规格型号、供应商、地址、贮存条件、有效期等,并检查标签是否清晰、牢固;如出现标签不完整或污损脱落等现象导致无法对采购物料识别的情况,则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采购物料从接收到入库或退货等待期间,应以分区或不同颜色标识卡明确其技术状态,以避免差错;

4.2.1.2采购产品合格入库后应按规定分类存放于合格品区,贴物料类别标签(可用原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标明物料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库管员

应经常巡视检查,标签脱落,应照原样贴牢。

4.2.2半成品的标识半成品是从原辅料转化为最终产品的过渡性产品,须明确标识物料类别,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有效期、配制日期等信息以确保其得到有效识别,防止混淆;同时应使用标识卡、区域划分等适宜的方式进行技术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4.2.3最终产品的标识

4.2.3.1最终产品的标识(包括:包装标识、标签等)是实现本公司产品可追溯性最重要的一环,包装标识、标签须经质量部校对后印制、发放、使用,应与注册批准的内容、样式、文字相一致,并须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我公司《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印制管理规程》的要求。

4.2.3.2对于包装标识、标签等的印制、领用、回收、销毁应严格管理,以免失去控制。

a)生产车间应填写领料单,按最终检验合格的半成品领用相应数量的包装标识、标签,标签的打印及使用按《标签打印、粘贴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中污损的产品标识应由生产部专人收集,填写《物料报废申请单》,经质量部检验并出具《不合格品处理单》报质量部经理审批允许销毁,并在申请单中填写销毁过程。

对退货或召回产品标识的特殊控制

4.3.1退货或召回本公司的产品应在待检区(黄色标识)隔离存放、并挂相应标识牌做明确标识,等待产品质量检验。召回产品不再检验。

4.3.2 若退货产品符合退货规程中规定的检验条件,经质量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注册产品标准,则经外包装清洁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4.3.3 若退货产品性能指标合格,但包装破损,则由生产部填写《返工指令单》(应标明是退货产品,批号后加R)经质量部经理批准通知生产部门返工,应设专区单独进行返工作业,不得进入正常生产工序,避免与其他新产品相混淆或等同。

4.3.4 若产品性能指标检验不合格、经质量部经理审核判定后,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 相关文件。

QXSOP-CC-001《物料统一编号标准操作规程》

QXSMP-MM-004《生产批号管理制度》

QXSMP-MM-005《车间生产时限及异常情况处理管理制度》

QXSMP-MM-006《状态标志管理制度》

5 记录

5.1 销售记录

5.2 计量周检记录5.3 人员胸卡登记表5.4 清场记录副本5.5 车间平面布置图5.6 检验报告单

5.7 容器变动状态标志5.8 厂区布局图

科技有限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发放编号: 1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涿州分公司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QEH-ATNR-ZF/B-7-05 版本: A/0 编制:生产运营部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年月日 实施日期:年月日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原(辅)材料正确使用和产品的标识,保证生产过程的物流畅通明晰,杜绝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确保满足产品的可追溯性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文件采用GB/T19000-2008 idt 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生产运营部品管科是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生产运营部品管科负责对产品生产全过程标识有效性的监督,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控制。 4.3 库房负责对原辅材料和最终产品(入库物品)的摆放、标识及管理,详见《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4.4 制带车间负责制带过程中产品的标识及流转。 4.5 成品车间负责分重卷、包装的标识及流转,以及铁芯产品的标识。 4.6检测负责对检验样品进行标识及标签的建立工作。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原辅材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5.1.1 原辅材料进厂时,库管员应将所收原辅材料放入待检暂存区,并在适当位置上或其包装箱上贴上必要的“物料卡”,内容可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供应商、进厂日期、数量、供应商生产批号。 a)检验合格的物料,粘贴“合格”标签并将其放置在合格品区域。 b)检验不合格,但做让步处理的物料,在标签上标识“让步接收”并在其放置区域设“让步接收”标识牌。 c)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的物料,标识“不合格品退货确认签”并将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 d)入库的物料,仓库应记入台帐。 5.1.2 物料发放时,应核对物料与领用要求的一致性,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1.3 如材料的标识遗失时,应进行鉴别后重新标识。 5.1.4 原辅材料的标识应能追溯到该材料的供应厂家和质量记录等。 5.2生产过程中流转物品的标识 5.2.1 生产过程中产品具体标识方法见《产品牌号和生产批号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产品的标识(产品编号)必须是唯一的。 2)产品标识一旦建立,在产品生产、检验的各个环节均使用统一标识。 5.2.2 生产过程中由各工段按照规定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填写产品工艺流转卡或标签,在产品上粘贴标签或直接标注(或专用记号笔书写)产品编号。 5.2.3 生产现场的物料要用标签标明其名称和状态,防止错用。分区摆放时,区域必须进行标识。标识方式可以是挂牌、立卡、墙面标识牌或在产品盛装容器上标识。 5.2.4 生产过程中如果某个作业过程不能保留产品的原有标识,必须进行产品标识转移。相关工序操作人员操作前需在原始记录和《工艺流转卡》上记录原有标识,并按《产品牌号和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引用文件 ISO 9001:2000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定义 无 5.职责

5.1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 5.3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6.程序内容 6.1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

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识。 6.4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放置产品标识。 6.6 产品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当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追溯时,由质检科依据标识进行追溯。

产品标识及防护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及防护管理 程序

产品标识及防护管理程序 1、目的: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防护及交付过程进行管理,确 保产品质量。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混用。 2、范围: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物料、半成品及成品。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中半成品、成品的包装、保管、搬运,负责对本部门存贮 的物料和产品的标识管理。 3.2仓库负责物料、成品的入库、出库手续及在库物品的标识、保管。 4.、作业内容 4.1物料入库 4.1.1供应商物料送到后,仓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的品名、规 格、数量无误,包装无损后,签收送货单,填写《来料送检单》送质 量部检验。 4.1.2质量检验合格后,仓库清点数量无误后开具《收料单》入库,登记入 帐,并标明日期。 4.1.3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采购部。 4.2物料分类: 4.2.1对仓库划分区域,分为成品库、材料库,各区域应隔离并分类存放予以标识。 4.2.2物料的标识与摆放 4.2.2.1所有物料应按照类别分别按区域放置,应摆放整齐、平稳。 4.2.2.2物料名称、型号、数量等应标识清楚。

4.2.2.3当整箱物料开箱后小包装上,如无标识则需另加标识,散料用容器 或纸箱盛装,并应加标识。 4.2.2.4 具有化学性质的危险品应隔离管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4.3物料发放 4.3.1仓库管理员以研发部的《物料清单》和《生产任务单》预备生产所用 的材料并放置备料区。 4.3.2生产部领料人依《物料清单》数量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料,仓管 员核对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等然后发料。 4.3.3仓库发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物料按入库的日期,先入库的物 料先出库使用。若物料上有标识生产日期,按先生产日期先出库使 用。 4.3.4生产部补料时需填写《生产补料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仓库开 出《领料单》,方能给予补料。 4.4退料作业 4.4.1生产多余的良品退库时,应填写《内部退料单》,物料经质量管理部 确认合格后,仓管员接收存放于原物料区内,并登记入帐。 4.4.2不合格物料退仓库时,应填写《内部退料单》交质量部检验判定。 4.4.2.1需退回供应商的,仓管员填写《外部退料单》退回供应商。 4.4.2.2须报废的,生产部或质量部填写《报废申请单》,经相关部门负 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后才可进行报废处理。 4.5半成品管理 4.5.1生产部对半成品进行保管、搬运和标识管理。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用适当的方式对公司的物料和产品进行标识,以防止混淆或错用,并使物料和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性物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客户提供的物料的标识和追溯。 3、权责 3.1物料控制部:负责向供应商提出采纳、外协加工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实施标识。仓库人员负责在库材料的分类存放与标识。 3.2生产车间:负责生石灰现场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 3.3质量部:负责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进行确认,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4、定义 4.1可追溯性:指通过有记录的标识,对某个物品或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以及目前所处的位置或阶段进行追溯的能力。 5、流程图(无) 6、作业程序 6.1物料入厂的标识 6.1.1负责采购和外协的要员就其对外采购、对外委托加工的物料和零部件,需在下发的采购订单才外协加工保同上,明确规定向供应商 提出物料、零部件的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的要求,标识包括实物上 的标识和质量证明文件上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按规定的要求进行 标识。具体参照《采购管理程序》和《对外委托加工管理程序》6.1.2进料检验员负责对来料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进行确认。合格的物料和零部件以《IQC检验报告》入库。不合格的物料和零部按《不合 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接收。将来料信息输录到计算机系统。并填写《仓库物资收付卡》。 6.1.4仓库管理人员发放物料时按领料单所列名称、编号、规格和数量如实发料,订单号和批号在领料单上注明。 6.2生产过程的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QG/ZHD09-7.5.3-2014 A版1.目的和范围 为在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的所有阶段对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适当标识,防止混用,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的目的,编制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铸件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必要追溯。 2.引用文件 QG/ZHD09-4.2.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本程序引用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中的有关术语。 4.职责 4.1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仓库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标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和管理。4.3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施加和移植,质量管理部检验员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 4.4 各生产车间和仓库保管员应保护好各类标识不受损。 4.5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标识和追溯性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5 程序内容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和编号方法 5.1.1 产品标识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铸字、油漆书写、文件记录、挂标签或标牌等种类。 5.1.2 编号由类别号、年代号及顺序号组成 a)公司代号表示方法 泰州润骐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代号:R 小圆筒 01 大圆盘 02 小圆盘 03 枣核1 04 枣核2 05 枣核3 06

大风帽 07 小风帽 08 …… 以此类推,特殊产品(如大圆筒)按照客户要求编制炉号。 5.2 采购物资标识方法 铸造熔炼用原辅材料的化学成份必须提供给炉前。 ·铸造用原辅材料(指铁合金、生铁、镍板等)购进公司后,按程序送检至质量管理部相关检验员、同时附送质保书; ·经检验合格后的原辅材料,相关检验员出具“物资质量验收入库单”(JL10-03),同时出具加盖本公司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仓库保管员; ·仓库保管员首次发放同成份同批次的材料时,必须同时将上述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领料人; ·领料人必须及时将化学成份报告交至电炉炉长手中; ·炉长根据成份报告进行配料,直到该种成份的材料用完为止。 5.2.2所有铸造用原辅材料必须采用挂标签或标牌的方法标明名称和规格。 5.3 生产过程产品标识 5.3.1 铸件标识 a)铸造车间根据生产安全部的铸件计划按顺序设定所生产铸件的冶炼炉号、铸件号,同时出具“铸造车间生产调度通知单”(JL08-01)交相关检验员,铸件号应直接铸制于本体上的图纸规定位置。 b)铸件合格后,相关检验员依据生产调度通知单上冶炼炉号、铸件号、零件图号、名称及材质、数量做好相关记录,并出具“产品入库单”(JL10-17)和质量保证书; c)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零件,生产安全部根据用户规定在铸件计划上注明零件编号,生产班组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用白漆在铸件上醒目部位加注零件编号,检验员做好记录; d)有机械性能要求的产品零件还需提供试棒毛坯,由生产班组在试棒毛坯上加注编号,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做好检验合格标识。 5.4 标识控制 5.4.1 标识应与生产原始凭证、质量记录相一致。 5.4.2 生产制造过程中零件标识被去除时,应由此道工序操作者用记号笔、油漆或钢字码将其移植,相关检验员监督其实施。 5.4.3 后续工序操作者应监督前道工序产品标识,当发现未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应返回 前道工序操作者,通过追查记录等补加正确标识,确难分辨时应重新标识。5.4.4 产品零件上的标识应该清晰、牢固、易于辨认,不因下雨、生锈等原因而被消除。 5.5 追溯办法 铸件的追溯通过图号名称及铸件号追查到“铸件最终检验记录”(JL10-19)“炉前冶炼(浇注)检验记录”(JL10-12)“铸件热处理检验记录”(JL10-13)等,最终追查到生产班组。 5.6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6.1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可分为四类: a)待检---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状态标识; b)合格---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为合格的状态标识;

产品标识管理流程

产品标识管理流程 1. 目的: 产品(包括材料、半成品、在制品、成品等)从来料到交付的全过程都有标识,以便于识别,预防混淆,以及便于产品出现异常时之追溯。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板卡事业部产品从来料到交付的各个阶段的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产品状态标识。 3. 职责: 工程部:负责参与产品标识需求评审的设计; 品质部:依照相关部门的需求,组织进行需求评审,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价和验证; 生产部:负责执行产品标识的使用 物控部:指导产品标识的使用。 4. 定义: 4.1产品标识:用来识别产品的各种标签、印字,产品包装上的印字,流程卡类也是产品标识的 范畴。 4.2 产品状态标识:包括检验状态标识和加工状态标识。 4.3 检验状态标识:产品经过检验后合格与否的标识,可以是单独的标签,也可以是在产品标识或产品 包装上加盖的检验印章。 4.4 加工状态:产品是否有做某道工序的标记或说明,通常形态有:流程卡、标贴或产品上直接 做标记等形态。 5.管理程序:

11 生产部 职能部门 1.针对标识使用标准现场执行中的不合格事项予以检讨。 2.属于执行上的问题,由生产部或担当部门进行学习并作出改善方案。 3.属标准问题,由发出部门或职能部门予以修订。 《会议记录》 12 生产部 职能部门 生产部或职能部门依改善措施或修订的标准执行改进。 13 品质部 发出部门 品质部或发出部门对改进后得标准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 检验记录 14 品质部 职能部门 根据改进效果,由品质部或职能部门对标识的标准予以修订。 15 6.相关附件及使用表单:无 验证 结束 不合格检讨 执行改进方案 标准化 NG OK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经典版)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1 范围 对原料、辅料、过程及最终产品进行标识,防止产品混淆、误用、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适用于产品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2 职责 2.1 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管理。 2.2 品质技术部/技术科负责规定产品批号、品种; 2.3 各作业部门负责区域内产品的具体标识。 3 工作流程 3.1 将产品检验状态为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部分产品的合格、不合格状态以等级标识。 3.2 原料、辅料、机配件 3.2.1 原料、辅料、机配件进厂后,仓储部门在原料、辅料、机配件存放点,以“标识牌”注明该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批号、单位、数量、进厂时间和待检状态。 3.2.2 检验部门按《检验程序》实施进货检验,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标识。3.2.3 各作业部门,包括生产单位/车间和仓库,对作业区域内的原料、辅料、机配件名称、产地、规格、使用生产线进行标识,并做好领/使用记录。 3.2.4 检验和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料、辅料、机配件,应注明“不合格”字样。 3.3 产品的标识 3.3.1 对过程和最终产品,由技术部门按原料、品种和工艺确定产品批号、品种;调度部门按产品批号、品种确定所用纱管、纸管颜色、机型、纬纱,并以“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通知各相关部门。 3.3.2 各单位将“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的变更内容,在执行之前通知下属各部门/班组或相关单位。 3.3.3 同时生产同品种,不同批号产品,不允许使用相同颜色的纱管、纸管,除非这些批号的产品间有明显的感观区别。 3.3.4 特殊情况不得不使用同一颜色纱管、纸管时,必须做好现场特殊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尽快替换现场使用的特殊标识的纱管、纸管,当其中一批号了批、包装入库完毕后,方可撤消现场特殊标识、并作好记录,便利于追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QG B3100GQAQ(2004)297 QG605204-2004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605204-200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2004-04-07发布2004-04-15实施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QG605204-2004 前言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 - L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经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哲、朱芳、高玉其、赵冷冰、王建新、胡海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经营厂的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以及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各标准之间有矛盾的,以ISO/TS16949:2002为准。 3.1 产品标识 指产品从毛坯开始到交付阶段需可追溯性场合所用的各种标签、标牌或印记。 3.2 检验标识 指产品从生产到交付过程中所有人员对已检验过零件进行的标识或印记。 4 职责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责任人”一栏。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 0页码:1/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类型: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制定部门:质量部门生效日期:5月10日,XXXX准备/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页码:2/ 5版本号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版本记录日期原始版本/当前版本2013/04/28所有A/0-B/0版本汇总调整文件序列号,版本发布修改人的程序文件编号:版本:B/0页码:3/5 1。目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通过标识和记录产品来实现可追溯性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最终成品的测量和监控状态进行标识,防止不合格误用和交付。2.适用范围适用于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识别和追溯控制 3.定义:第4条。权力和责任:4.1仓库部:负责检查供应商的来料标识,区分仓库中各种状态的材料、组件和成品,防止无标识和无状态产品的存在4.2质量部IQC:监督材料的标识,标记材料的进货检验状态,并保存检验记录,以便追溯4.3质量部PQC/QC:负责半成品状态的标识,并对生产过程中材料和半成品的标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4.4质量部质量保证:负责公司产品最终检验状态的标识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品标识,确保成品标识准确。4.5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防止标识不当造成产品混入和不良品流出。5.程序5.1进料标识5.1.1进料标识供应商应在外箱上粘贴材料标识。标识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编号、数量和生产日期。进厂后,仓库部负责验证物料标识。对于无标签或标签不清楚的物料,库管员应拒收。

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管制程序

为确保产品符合质量环境要求并在各阶段都具有完整的可鉴别性,及对产品出货后仍能保留详细资料可供査阅及追溯; 2. 范围 凡本厂生产的产品均适用本程序; 3. 权责: 3.1物流课:负责原物料的标示、分类区分放置、半成品、成品的区分放置、不合格区域 的标示; 3.2生产课:负责半成品、成品的包装、防护、标示、区分放置,生产记录及产品的领料 及入库; 3.3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况、环保检验的标示、记录及追踪; 3.4开发部:负责在新产品阶段,要求外包厂对产品本体及外箱做好标示; 4淀义 4.1原材料:所有供应商、委外厂商的来料,统称为原材料; 4.2半成品:所有厂内在制品或送委外的产品,统称为半成品; 4.3成品:指在我司已完成所有加工动作,可以出至客户的产品; 5. 作业内容 5.1依产品标识与追溯性作业流程图(附件一)作业; 5.2产品标识: 5.2.1原物料:供应商所交之原材料应标识品名,规格或料号,合格标签; 5.2.2在制品及成品:制造标示料号数量生产日期; 5.3进料追溯:进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表〉盖”合格”章;当有异常时必需保留〈进料检验 不合格通知单〉,〈特采申请单〉等相关记录; 5.4制程品追溯: 5.4.1在制品标识生产数量及日期,并记录于生产记录表上,以利追溯产品质量;生产记录表含〈工艺 自检表〉、〈包装日报表〉、〈生产日报表〉、〈领料单〉、〈报废单〉、〈过程巡检记录

表〉、〈生产出货排程表〉、〈合格证〉等;生产现场之物品由现场人员依其类别和状态标识清楚; 5.5成品出货检验需填定〈出货检验报告〉,并于合格证上签章确认,出货人员依〈出货单〉核对数 量; 5.6客户退货或抱怨追溯:当客户对本厂质量有抱怨时需提供问题产品之标识或产品出厂时期及问题 点,或者山业务人员将不合格品拿回来交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与处理;分析时依据产品 日期追溯其制程流程; 5.7客户特殊要求则依客户要求办理; 5.8有关追溯的进料、生产、出货之检验记录需按《记录管理程序》保存,以利质量追溯; 5.9合格品/不合格品/特米品/隔离品之标示; 5.9.1零件来料之标示:进料检验员针对零件检验合格后于外箱合格证上加盖“合格”章; 5.9.2制成成品之标示:巡检员于合格证上加盖合格“合格”章; 5.9.3出货品之标示:OQC针对需出货品进行检验,检验OK后于合格证上加盖“合格”章; 5.9.4不合格品之标示;针对零件/成品/半成品进料检验员/OQC/巡检员在检验判定NG时,于外包装 上贴红色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上需注明:料号、数量、不良原因、检验员.并转入不合格区域; 5.9.5隔离品之标示:针对零件/半成品/成品当发生品质异常需判定时,进料检验员/巡检员/OQC 于外 包装上贴上待判定之标签,并于标签上注明:检验员、数量、不良原因并转入隔离区域,不合格品区域用红色斑马线贴于地板上,明显标示; 5.9.6特采品之标识于外箱上贴黄色特釆票,并于特采票上注明:特釆料号、数量、特采原因、特采单 号; 5.9.7打样,试产产品,生产首件标示: 5.9.7.1当需要对打样之产品进行标示时,进行“样品”标示; 5.9.7.2产品在试产阶段,试产之产品标示,作“试产”标示; 5.9.7.3产品在批量生产前,签核之首件,使用“首件”标示; 6. 相关文件: 6.1 XX-P002记录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管理

1 目的 为确保原材料,成品交货之各项生产阶段之産品,以及相应之检验状态均能加 以标识与管理,使其品质符合要求,当品质发生异常时,也能很容易的加以追 溯处理之。 2 范围 凡与产品相关之原材料(含辅料)、半成品,成品均适用之。 3 职责 品管部:进料检验与标识。 生产部:制程标识维护与制程资料记录。 货仓部:仓储识别标识与出货记录。 4 定义 无 5 作业内容 产品标识与追溯流程图见附件一 原材料的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 5.2.1对于进料之检验,IQC按《进料检验管理程序》执行检验。 5.2.1.1仓管员在进料时依送货单对照,是否有标签标识品名、规格、 供应商、数量、日期,如无则补贴上原物料标签。 5.2.2 进料判定合格品由品管部IQC于原物料标签上加盖“PASS”章。 5.2.3 判定不合格品由IQC于原物料标签上加盖“REJECT”章。 5.2.4除了标识之外,必须有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之隔离作业,在待 验区中被判定标识为合格品,即由仓管人员依标识入库。 5.2.5被示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区,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 理。 制程中标识 5.3.1 生产车间向仓库领料生产时,必须对照领料单据与原材料标识所示 物品是否符合。 5.3.2 制程中作业员,依照《生产过程中检验管理程序》,做制程检验工作。 5.3.3 制程中产生不合格品,必须放置于不合格标识箱内,待处理。 5.3.4 不合格品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5.3.5 产品包装时,作业员依照生产之产品,检查包装箱上所标识规格,是 否符合所包装产品之规格,选用适合于产品标识之相应包装箱。 5.3.6 在包装箱上,必须标识生产日期、机号(或炉号)、工号、材质,以 便产品发生异常时进行追溯,如包装箱上不能反映以上数据时,则使用< 成品标签>由作业员予以标识。 成品标识 5.4.1 生产部将成品摆入待检区。 5.4.2 品管人员依《产品入仓质检报告》对照产品之标识是否符合。 5.4.3 产品放入待验区,由品管人员进行终检。 5.4.4 合格品由FQC于成品标签或外包装箱上加盖“PASS”章交仓管入 库。 5.4.5 当检验为不合格品时,如为以纸箱包装标识之产品,由FQC加挂< 不合格品>牌,并于牌上签注检验人员及日期,如为以<成品标签>方式 标识之产品,则由FQC于标签上加盖“REJECT”章,不合格置于不合格区,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施以明确的标识,确保产品在实现过程中,保证能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与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原辅材料、半成品到成品出货全过程中的不同标识均适用的。 3 职责 3.1 销售部:对客户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需求进行确认以及对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2 技术部:结合公司实际及客户要求对标识及追溯性需求进行输入规定。 3.3 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的管理、维护工作以及对客诉调查,追溯结果处理措施的跟踪验证工作。 3.4 制造部:负责在制品、成品标识的实施,维护和记录。 3.5 仓库:负责原辅材料、外协件、入库产品及成品标识的实施,维护和记录。 3.6行政部:负责生产订单号的标识及发货记录的归档,交付运输过程中标识的管理与维护。 4 定义 无 5 流程 见下页

6流程说明 6.1 制造部根据合同,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对产品标识可追溯性进行标识。 6.1.1 批次号(串行码)依照相关技术要求制作。 6.1.3 检验状态标识 6.1.3.1 检验状态分为:合格、待检、不合格三种。 6.1.3.2 相应颜色标识:绿色表示合格品;待检品需要堆放在待检验区(或设立标示);红色表示不合格品。 6.1.3.3 区域标识:合格区域、待检验区域、不合格品区域(不合格品箱)。 6.1.4 产品类别标识。产品类别标识内容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产品类别标识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采用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标记,标签,卡片等,也可用不同形状的容器,定置的区域等多种方式,以方便产品识别,不会被误取误用,便于操作为原则。 6.2 原辅料的标识与追溯性管理 6.2.1 采购部按订单采购,要求供方在送货单中标注采购订单号,所送物料在外包装上做好物料标识(物料名称、物料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 6.2.2 原辅料、外协件运至公司,放到待检区。 6.2.3 仓库管理人员复核采购订单、实际送货的品种、数量,将送货单交品质部通知检验。 6.2.4品质部按仓库提供的供方送货单,根据订单明细,技术信息,产品图样,进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仓库开具《进货验证记录》(XX-CG-019)中签字确认,由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将该产品移到合格品区;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员在该产品上贴红色“不合格”标贴,并将其移到不合格品区。 6.2.5仓库管理人员对出入库的产品填写物料卡、识别标签,做好物料标识,包括物料名称、料号、型号、规格、数量、进出货日期等内容;仓库凭制造部门开具的《计划内领料单》()、《计划外领料单》()、《物资领用申报表》(XX-CG-022)发料,并做好相应记录,依规定办理物料出库手续。 6.3 半成品流转的标识与追溯性管理 6.3.1首件状态标识,首件合格后班组长或检验员对首件产品进行合格标识。 6.3.2 车间在制物料必须保留物料识别标签于明显的地方,未完工的在制品需由作业员做好产品识别标记或标签,完工的半成品需由车间班组长作好《车间物料卡》(XX-SC-006)内容包括:生产订单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0 目的 对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 可追溯性及批次进行管理, 并对各生产现场进行监督 检查。 1 范围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内供和外 销产品的控制。 2 标识分类 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对象有:物资器材、在制品、最终产品 发货前,检验人员应仔细核对,并在发货单上签字,以确保产品的数量,在交付时随 产品提交的文件一并提供,防止其丢失和损坏。 重要特性由技术人员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 生产计划人员、 调度人员、检验人员、仓库保 管人员按要求实施标识;对产品标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 产品状态标识, 分为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和产品生产状态标识。 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在相关 技术文件和生产文件中标识,以便识别出实际的技术状态和约定的技术状态之间的任何区 别。生产状态标识需防止不同种产品相混淆, 采购品一般以标签标识, 在制品按在制品管理 程序执行,最终产品以合格证或标牌进行标识; b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防止同种产品不同检验状态相混淆, 特别防止不合格品的非 预期使用,采用区域划分、标牌等进行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 c 产品使用状态标识:采用工艺流程记录卡( Q/XZD-208e-08 )、在制品台帐、批次号、 试验记录簿以及合格证等标识,并保证可追溯性。 3 可追溯性 3.1 当产品有可追溯性要求时, 应确保有唯一性编号, 并在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内保存相 关记录。 3.2 能追溯由同批原材料或同一加工批次制造的产品的最终去向(交付、报废); 3.3 对于组合件,能追溯到其组合的单元件以及后面更高级的产品装配的标识; 3.4 对于给定的产品,能追溯其生产(加工、装配、检验)的连续记录 4 批次管理 制造部负责批次管理的归口工作, 各承制单位实施批次管理, 本公司按以下要求实施批 次管理: 4.1 按批次建立工艺流程记录卡 (见 检验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见 Q/XZD-208e-08 ),详细记录投料、 加工、装配、 调试、 Q/XZD-302e-02 、Q/XZD-302e-03 ),并保存记录; 4.2 使产品的批次标记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 4.3 能追溯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 , 需标识的关键和 4.4

产品标识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服务提供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及在需要时可追溯的目的。 2范围 本程序适用对半成品和生产的产品及入库产品的标识及产品检验的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标识的制作、产品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确保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3.2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产品标识是产品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产品实现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品、半成品和成品。 4.1.2生产部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相应技术文件中,应标明产品标识的内容、标识方法和标识部位(或区域)。 4.1.3生产部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明确产品标识或可追溯性要求。 4.1.4产品实现过程的实施部门,按技术文件上标明的标识内容、方法和部位(或区域)实施标识。 4.1.5产品标识可以用标识牌、标签、材料卡、印章、合格证、记录等或其他适用的方法实现。 4.2产品状态标识 4.2.1本公司在产品实现的过程中,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4.2.2状态的分类 a )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复检。 b )加工状态。 4.2.3状态标识的形式,记录、标签、标牌、颜色区域或其他适宜的方法。 4.3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标识。 4.3.1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在制品、半成品,车间用记录或分段涂漆作为标识。 4.3.2对于已加工的成品,根据要求,放置于规定区域,实现定置管理。对于待检品需放置于待检区,或挂“待检”牌,对于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对经评审为不合格品,由检验员记录后监督操作人员放置于不合格区,经评审后返工的产品,由检验员挂“返工”标签,由工人放入返工区。

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控制程序-g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产品标识的范围、形式和特征,以及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和唯一性标识,防止因标识不清而造成误用,并能根据要求进行追溯。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入公司产品与产品有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以及在制品、成品质量形成的各个阶段的标识。 3 职责 3.1制造工程部负责确定产品标识要求。 3.2质量管理部负责成品的标识和标识的维护,并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确定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制作、实施、控制和保持。 3.3采购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负责采购产品的批次管理。同时负责产品委外加工时产品标识的管理和控制。 3.4制造工程部及车间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及产品不同工序和场所间转运过程标识的保持管理。仓库应保持上述产品存放库房期间的标识和维护。 3.5车间班组负责本工序的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的使用、保持和维护。 3.6研发中心负责在技术文件上对重要零件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要求,制造工程部负责制订可追溯性标识的工艺文件。 3.7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查询。 4 活动程序 4.1 产品标识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产品标识的种类为涂色(油漆)、印鉴、标签(包括流转卡、派工单等)、铭牌、工位器具或存放域等形式,其使用范围和作业分工详见表1。 表1 标识和使用范围一览表 标识种类使用范围 涂色(油漆)区别各类钢材和用于生产过程中区别操作者的责任。 印鉴用于生产、装配、交付过程中约束产品流转的单据凭证 标签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 工位器具或存放区域等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 喷字和符号用于产品包装 书写用于发运时产品包装未明信息 铭牌用于总成件、完工产品等 4.2 产品标识的要求 4.2.1 对供方提供产品标识的要求与控制 采购部负责外购材料、外购外协件标识的管理与控制,按《供应商评估与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保证所有采购物资均具有供方的标识,且标识清晰、易于识别和保持,督促供应商按规定做好标识和记录。 ——检验员对供方或顾客提供的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明确,有权拒检。 ——对供方或顾客提供的产品需进行移植标识时,由相应岗位人员实施移植,并保留移植记录。 本公司进厂原材料、外协件及辅料采用悬挂《存卡》进行标识,其标识方法在原材料存卡上标明其名称、批号、数量、规格、型号、进厂日期、供货厂家等(需要时应注明图号/更改状态),对于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辅料的发放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分开批次。 a、采购产品进入库房,仓库应对产品进行标识,并填写《进仓单》记录。 b、采购产品在发放过程中,仓管员及领用人员应对标识确认核实,仓管员对其所发放的采购产品填写《领料单》记录。 c、领用单位领用采购产品后,应保持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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