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

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

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企业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的意见》,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贯标是指企业贯彻《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企业自愿、严格规范、分级实施、服务引导的原则。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不得因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由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贯标申请、实施贯标和贯标验收三个环节。

第四条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在企业贯标验收的基础上,按省和市两级开展,分别由省和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企业申报、示范创建、验收审定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

第二章信用管理贯标申请

第五条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发布贯标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第六条企业申请贯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

(二)近2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高。

第七条企业自愿向所在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申请贯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开展贯标。

第八条企业申请贯标时,需向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提交“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请表”。

第九条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应于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下达通知,明确同意或不同意开展贯标工作,并抄报上一级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

第三章信用管理贯标实施

第十条企业获准开展贯标后,应及时成立贯标小组,制定贯标工作方案并报贯标申请受理部门备案。贯标小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管理者代表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贯标相关事务。

第十一条贯标企业可根据需要,委托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咨询服务收费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规范,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信用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贯标实施过程中,贯标小组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开展至少2次贯标培训。

第十四条贯标工作末期,企业应对照规范,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

第四章信用管理贯标验收

第十五条企业贯标工作完成后,可向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申请贯标验收。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企业贯标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申请贯标验收时,需向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贯标工作总结报告;

(二)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全省统一格式);

(三)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管理咨询报告;

(四)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建立“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专家库”,并制定贯标验收操作办法和评分细则,组织专家进行贯标验收。

第十八条,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在“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专家库”中按规则随机抽取3名以上专家,组成贯标验收小组赴企业现场开展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

第十九条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全市范围内(含辖区内的县、市)企业贯标专家验收意见并进行终审(经终核后的企业贯标验收通过比例应控制在80%以下)。终审通过的,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无异议的,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向企业颁发全省统一格式和编号的贯标证书,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地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发现严重违反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

第二十一条省级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企业申报经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必须通过企业信用管理贯标验收,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性。

第二十三条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的企业,由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择优推荐。企业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认定为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二)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在全省或全国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性。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报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需向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材料由市汇总后向省转报):

(一)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贯标工作总结报告;

(三)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全省统一格式);

(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管理咨询报告;

(五)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和验收审定

第二十六条申报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的企业在贯标的基础上,对照规范进一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验收审定,由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分别组织专家评审。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公示名单,在有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制发牌匾和证书,并上网公布。

第二十八条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应在贯标企业中择优产生,数量应控制在本市贯标通过企业总数的10%以内。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数量应控制在申报企业在市级示范企业、省级创建先进企业中,经第三方评价择优产生。

第七章信用管理示范创建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对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查实企业有不符合《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或重大失信行为,视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取消资格等处理,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咨询业务的规范性要求。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信

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咨询业务应严格遵守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有关要求,主动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制定对省企业信用管理专家的管理办法,建立对专家的考核、约束和退出机制。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有关条款,制定市、县(市)组织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月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发布承接2020年江苏省各设区市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验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2020)

关于发布承接2020年江苏省各设区市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验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2020)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 号),更好地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在省市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0〕148号)要求,省市信用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筛选的原则,经过组织申报、初选推荐、会议评审、反馈确认等工作程序,现决定南京崟投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22家信用服务机构承担2020年设区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具体名单公告: (一)南京市 1、南京崟投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二)无锡市 2、无锡东林企业信用征信评估公司 3、无锡市宏微咨询有限公司 (三)徐州市 4、徐州市全联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四)常州市 5、中贝信用管理(常州)有限公司 (五)苏州市 6、昆山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7、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苏州征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六)南通市 9、江苏立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连云港市 10、江苏五星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11、连云港市嘉和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八)淮安市 12、江苏中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13、淮安中信达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九)盐城市 14、江苏远东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15、江苏青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十)扬州市 16、扬州首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7、江苏信商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18、江苏德金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19、江苏远东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十一)镇江市 20、江苏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泰州市 21、江苏鼎正信用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十三)宿迁市 22、江苏远东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省信用办 2020年4月20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篇一: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 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机制,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是指对建筑业企业在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的各种优劣信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并将计分结果应用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建筑行业日常监管,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管理。 第三条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坚持统一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实

行“政府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共享、考核客观公正、结果运用高效、社会各方监督”的运作方式。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受市住建局委托,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住建局下属的质量监管、安全监管、招投标监管、造价管理、行政执法等单位配合做好建筑业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镇江市建筑业企 业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统一的电子管理软件平台。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和录入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市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等组成。 第七条基本信用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市场经营中形成的自然信息。包括:企 业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址、电话、从业人员等基础信息;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过的工程信息;企业受到的表彰表扬和批评处罚信息等。 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信息指建筑业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综合大检查中有关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实况等方面的信息。 日常监管信息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日常监管中收集到的建筑业企业行为信息。

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工业企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推进工业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引导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企业质量信用质量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是指运用规范、统一的评价方法,对工业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能力等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工业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和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正常生产经营 -1- 二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均可列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范围。第二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

第五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是反映工业企业取得消费者(用户)对其产 品(服务)质量信任的能力;这种能力由企业在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服务)在全寿命周期内满足消费者(用户)的需求或期望来实现。 第六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原则上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对 A等可进一步细分为级。每等细分差别,可用表示字母的数量来区分。在 同一等中,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例如,A级可细分为A级、AA级、AAA级等。 质量信用A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小,具有维持 高水平质量信用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障能力,在一定时期内无质量 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信用A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1)遵守质量相 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 要求。一定时期内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 记录;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2)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工作,将提高质量信用水平纳 -2- 入其管理理念和目标中,能够通过质量信用的有效管理实现质量信用 水平的持续改进。 (3)按照先进的标准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稳定、信誉高,近期 无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事故。

浅谈企业信用管理贯标

浅谈企业信用管理贯标 ----兼答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 1、企业管理贯标是贯的什么标? 答:就是贯彻《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这个江苏省地方标准。具体评价按《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状况评价指标》执行。 2、对于申请贯标的企业,需要做哪些事情? 答:按照《规范》的要求,建立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它包括:企业自身信用管理;客户信用管理;也就是“三机制一部门”。 三机制: 企业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 债权保障机制 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 一部门:企业内部建立的信用管理部门 3、企业信用贯标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A、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大的企业成立信用管理部,下设商情科、授信科、商账科,每个科若干人;中等规模的企业成立信用管理科,下设商情员(档案员)、授信员、商账管理工作员;小微企业可设信用管理小组,至少设一名专职信用管理员和若干名兼职信用管理员。 另外,企业还可以成立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考核和协调信用管理工作。 B、制订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该制度要与自身的行业、产品、规模、自身的管理体系相适应。员工容易理解执行。 C、学会信用管理的操作方法。 为了方便大家贯标,我已经为大家编制了制度、方法的范本,希望大家能够熟悉它们、掌握这些方法。 D、运用这些方法试着做一至三个实例,表明你们已经初步掌握了这些方法,为今后工作中运用这些方法打下基础。 4、申报贯标的企业需要做哪些资料?怎么做? 一、贯标申报:要写实的,写你的实际情况。包括:贯标理由、工作计划、贯标

工作总结。我给了你一个范本,你最好不要全部照抄,因为你不可能长得与别人一样,哈哈。 二、企业基情况:尽可能将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附上,因为这是表明你的合法身份和企业地位。不要怕麻烦。 三、这项应该没有困难,按照模板照做就行。主要是信用管理方针、目标的确定,需要你按照你公司的总体方针目标自行编写,不可能每个企业都一样,你就动一下脑子吧,好吗? 四、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有,就用电脑做个示例,没有就做个说明,下面的各个子目就删去。 五、信用管理实务:这部分是重点,现分述如下。 (一)信用管理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制度:这部分你如有创新最好,没有你就照抄,不多说了。 (二)企业自身诚信管理:首先是制度,你基本上照抄就是,也可以增删。重点是附在后面的东西,它们是用来证明,你这个企业是个诚信的企业,如果你不是个诚信的企业,还贯什么标?因此要不怕麻烦,把有的资料都要附上,特别是:工商、税务、银行的证明资料要拿内附的表格请工商局、税务局和你的开户银行盖章。没有的项目可以删除。 (三)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要求按照标准中所规定的方法,用你所掌握的你公司的客户资料,做1---3个实例。大家一致反映的是,这些资料无法搜集得到。我给出了A例和B例两种,你可以另行做一种,拣你能够搜集到的信息做成客户档案。 (四)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可以照抄;调查可以模拟范例试做一二例。有此项目填不了的可以忽略。 (五)客户信用评审:这个容易,按照所给的模型做就是了。 (六)客户授信管理:同样的,按照所给你的表格学着做。没有RRP的删除这项。(七)合同管理:制度照抄,然后把你公司的合同台账附上,不一定用我这个式样。尚未建立合同台账的企业可以照我的样子抄录一下附上。 (八)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照抄,管理表单可以附上你公司实际使用的表单。也可以用我的这个表单。有些表上的内容你公司可能没有做,那就删除。

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

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 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企业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的意见》,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贯标是指企业贯彻《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企业自愿、严格规范、分级实施、服务引导的原则。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不得因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由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贯标申请、实施贯标和贯标验收三个环节。 第四条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在企业贯标验收的基础上,按省和市两级开展,分别由省和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企业申报、示范创建、验收审定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 第二章信用管理贯标申请 第五条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发布贯标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第六条企业申请贯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 (二)近2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高。 第七条企业自愿向所在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申请贯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开展贯标。 第八条企业申请贯标时,需向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提交“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请表”。 第九条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应于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下达通知,明确同意或不同意开展贯标工作,并抄报上一级经济和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 第三章信用管理贯标实施 第十条企业获准开展贯标后,应及时成立贯标小组,制定贯标工作方案并报贯标申请受理部门备案。贯标小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管理者代表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贯标相关事务。 第十一条贯标企业可根据需要,委托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咨询服务收费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规范,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信用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贯标实施过程中,贯标小组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开展至少2次贯标培训。

信用管理方针和目标

关于发布信用管理方针和目标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信用办《关于实施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的意见》以及《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加快公司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诚信发展,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特制定以下信用管理方针和目标,现批准发布如下: 信用管理方针: 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精益生产,健康发展 本信用方针贯彻以诚信为重心,以客户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坚持精益生产,持续改进,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开拓新市场,用精良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为公司发展提供保证。 信用管理目标: 通过信用管理的实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始终坚持“精于研发、注重细节、诚信经营、客户至上”为信用管理的目标,坚持“诚信为本”的原则,秉承向客户提供高品质、高可靠的产品和及时有效的服务等承诺,达到客户满意,打造一流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 本年度信用管理目标为: 信用销售占总销售的99%,顾客满意度≥95%; 年度坏账率(超过协议账期24个月未回款被列入坏账)≤

2%,账款逾期率≤15%。 其他相关指标如下: 1、按期完成设计任务率98% 2、产品一次合格率≥98% 3、分供方评定率100% 4、HSE资金保障率100% 公司承诺: 1. 通过培训、宣传、会议沟通等方式,向全体员工传达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信用管理意识。 2. 制定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信用管理方针,确保各层级建立信用分目标并与公司整体的信用管理目标相协调。 3. 定期对信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4. 提供必要的资源以确保信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改进并不断增强信用管理建设。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企业按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根据《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含进入本省承包工程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与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用以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以及承接工程履约情况的手册。 第三条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建管机构负责。 第四条《手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发放。 在本省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省内企业)应当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上年度年检证明等相关资料向拟承接工程

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手册》。 进入本省承包工程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进入本省承包工程,应当持下列资料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领手册: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证书; (三)企业安全资质证书或者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 (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 (五)企业在本省的办公点证明; (六)企业法人出具的在本省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授权委托书; (七)企业进入本省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和主要设备清单;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手册》时,应当依法核验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拒绝发放。 第六条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招标人或者投标管理机构应当查验手册记载的企业基本情况及信用记录。 依法直接发包的工程发包人应当查验手册记载的企业

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9.13 •【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 •【施行日期】2007.11.0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38号) 《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7年9月1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梁保华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企业信用征信,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营造社会信用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进诚信江苏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征信,是指企业信用征信机构(以下简称征信机构)通过采集、加工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关于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评估或者评

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对全省企业信用征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企业信用征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企业信用征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企业信用征信实行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权授予办法由省信用管理机构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征信机构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客观记录信用信息,科学、公正制作企业信用产品。 第二章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 第七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识别信息:主要指企业名称、地址、经济类别、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股东情况、对外投资,经营范围、特许经营的产品等; (二)信贷信息:主要指企业因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履约信息;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 第一条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咨询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评价工作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 第三条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依据省建设厅的规定并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指导下,负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同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信用评价企业范围: (一)在本省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含甲级副本)资质和乙级(不含暂定期)资质的企业;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备案的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 第五条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AA、A三个级别。AAA表示信用优秀,AA 表示信用良好,A表示信用一般。 第六条信用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由基本分和增分两部分组成。满足评价基本要求得基本分,不满足要求按标准扣减基本分,但最高减分以本项基本分值为限;达到增分要求的按标准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增分限额。 第七条在评价期内企业发生附件四所列不良行为记录之一的,按附表四的规定给予扣分或不予评级。 第八条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AAA级企业;70—85分(不含85分)的为AA级企业;60—70分(不含70分)的为A级企业;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不予定级企业。在评价范围未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为无信用等级企业。 第九条信用评价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信用证书有效期为下一评价期。其间由于不在评价范围未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可在评价当年年底申请补评,补评程序同本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补评信用证书有效期一年。 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省内外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备案的分支机构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资信状况、成果质量、经营业绩、信用记录四个方面,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十一条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本省造价咨询企业(即母公司)的评价工作,按照母公司(附件一)和分支机构(附件二)分别评价、分支机构关联母公司的打分原则进行。母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得分总值为100分,其中母公司占70%,分支机构占30%,即:母公司最终得分=母公司评价得分×70%+∑n分支机构评价得分/n×30%。 凡母公司申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其分支机构则必须参加同期信用评价工作。 分支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照分支机构的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二)独立进行评价,分支机构在注册地享用自身的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信用等级不再保留,需重新评价合并后(或分立后)企业的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

江苏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申领登记表 企业名称盖章 登记时间 告知事项 欢迎您参加江苏省徐州市的工程建设;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按照“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 3、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按照要求或承诺配备与所承揽的工程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4、规范建筑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办理工程备案.. 上查询;请及时浏览.. 企业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我们已经知晓告知事项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徐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徐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公章 年月日 申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须提供以下材料:本地企业;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地企业;1、企业法人委托书复印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中标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中标工程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中标工程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文件等,对施工企业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四条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五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 第六条施工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七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具体由其所属的建设管理机构实施。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综合评价; (三)对负责监督管理的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价,并对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单位负责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指导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价。 第八条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其监督管理的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有关工作; (二)对负责监督管理的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价,并对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单位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指导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价; (四)负责施工企业信用信息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建设单位的职责是: (一)负责其建设项目中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的评价工作,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对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情况和履约考核结果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项目履约考核办法,并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履约考核办法应当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 - 3 -

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

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标准 〔试行〕 前言 为认真落实“六个注重〞,扎实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更加美好的新江苏,省经信委、省信用办在“十二五〞期间将围绕“一个目标、一个主体、两个关键、三个效劳、五个支撑〞的总体思路,加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以企业信用建设为主体,组织实施企业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研究成果,借鉴吸收了局部兄弟省市的相关经验,力求符合江苏实际,形成江苏特色。 本标准是省、市、县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的工作标准和依据,是全省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南。企业应以本标准为标准开展贯标工作,贯标审核通过前方可申请市级示范企业,省级示范企业在市级示范企业根底上择优认定。

一、范围、依据和定义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企业信用管理根本概念的术语和定义、目的和作用、管理体系和根本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企业信用管理活动。 〔二〕依据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 22117-2021 信用根本术语 GB/T 22118-2021 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标准 GB/T 22120-2021 企业信用数据项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企业信用管理方针:企业为实现信用管理目标而制定的一种指导纲领。 2、企业信用管理目标: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活动所要到达的预期结果。 3、客户资信管理:以客户信用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一套标准化管理方法的统称。 4、授信管理:对于授信对象的范围和授信额度、期限、条件等进行管理的活动。 5、客户信用档案:在客户信用信息中对信用评估和决策

企业信用贯标工作总结报告

信用管理贯标工作总结 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在信用交易过程中,通过制定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内部相关部门的业务活动,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信用额度的授予、债权保障和应收账款回收等各环节进行管理的活动。 信用活动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作用与发作用关系,经济进步与经济增长会带来信用活动的发展,同时,信用活动的扩大与发展又会促进经济进步与经济增长。市场经济的发展总是伴随着信用活动的活跃和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要求诚实守信。公司自今年起按照省、市信用办的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试行)》内容,大力推动公司信用管理贯标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在简要总结一下具体实施情况: 一、贯标小组的建立 为实施贯标工作,我公司成立了贯标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信用管理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明确部门经费并配备专业人员,公司信用管理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信用管理经验,而且有相应的财务、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经过认真考虑,由***总经理亲自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其他岗位责任人担任成员,工作小组

主要负责贯标的总体工作,对贯标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工作小组下设信用管理部由***副总担任部长,依据企业信用管理方针、管理目标和管理制度建立主要职责内容,确保贯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贯标培训的实施 从2018年初开始我们首先学习贯标,为使广大员工更好地理解贯标体系文件,做到熟悉标准、掌握标准、执行标准,我们组织了贯标专题培训。熟记《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意见》,了解学习了相关企业信用基本术语及信用信息采集、处理的规范流程。领导小组一致认为,该体系对于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信用管理理念,开拓了企业对信用管理在市场诚信经济下的重要性。 三、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 公司执行信用管理贯标,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由企业负责人签署颁布令,信用管理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实施信用管理工作。包括:信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应收账款与商账管理制度和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在客户资信管理方面需要注意调查企业背景与历史、股东和经营者、经营条件与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付款记录、企业销售情况、企业所属行业情况、企业公共记录。并且实行每年一次已经实施的各项制度,在运行

2023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项目申报要求

2023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项目申报要求 为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变革,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将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工作,智多星梳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方,希望对企业有帮助。 一、工作程序 1.企业根据自身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等实际情况对照《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分级培育基本条件参考》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A 级、AA级、AAA级培育申请。 2.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开展初审并择优推荐。 3.省工信厅在各地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评审,遴选并公布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 4.各级工信部门指导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积极开展升级版贯标的实施,组织省内优秀贯标服务机构与培育对象的对接辅导工作,加快培育对象按升级版标准打造数字化新型能力。 5.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级贯标评定审核的近两年的培育对象,将认定为本年度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6.组织示范企业总结典型经验,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样板,提炼一批实施要点、参考模板和应用样例加强宣传推广。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企业须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江苏省评估诊断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示范培育的必要条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2.往年已获得升级版标准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认定的企业,如在申报截止前已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本年度不可申报同级别培育对象;如在申报截止前仍未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由当地工信部门继续支持培育,无需重复申报本年度培育对象。 3.本次申报工作通过“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系统”组织开展,不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企业端)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6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注册填报《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书》,上传相关材料。 4.各设区市工信局要切实遴选真正有意愿开展贯标工作的企业作为本年度培育对象,并加大力度引导本地骨干企业开展AAA级贯标工作。在企业申报结束后登录系统,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行文报送《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标准示范企业分级培育基本条件参考

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分级培育基本条件参考 一、企业基本要求 1、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较好基础,企业数字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4、已通过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AAA级贯标企业不再作为培育对象进行推荐;2021年度省两化融合贯标A级、AA级、AAA级试点企业不再列入同级别示范企业培育对象。 二、分级培育基本条件参考 1、A级(规范级) (1)初步开展了办公系统、财务系统等信息(数字)技术应用,能支持基本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2)企业初步具备项目建设过程的策划与实施的过程管控机制; (3)企业管理模式为职能驱动型管理,各项业务活动主

要根据规范性的组织分工和标准化的岗位职能开展。 2、AA级(场景级) (1)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处于单项覆盖及以上水平; (2)企业在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某一关键业务场景(如研发、生产或运营管理)中,借助数字化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ERP、MES、PDM等)已实现场景内主要业务环节全覆盖以及业务、数据全集成,解决关键业务场景的信息透明问题,提升该场景内关键业务的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行柔性,基本达成关键业务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提高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 (3)企业管理模式为技术使能型管理,具备规范有效的过程管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控机制、战略制定到执行机制等),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已达到研发、生产、经营管控等场景内业务活动的在线化、集成化,以及数据要素的共享和开发应用。 3、AAA级(领域级) (1)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处于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2)企业在主营业务范围内所有关键业务场景(包括研发、生产和运营管理)中,已实现主要业务环节全覆盖以及业务、数据全集成,形成支持企业主营业务全领域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以及各主营业务之间的集成融合、动态协同和一体化运行的领域级数字化能力。 (3)企业管理模式为知识驱动型管理,在业务流程中开

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工作总结

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总结XXX有限公司信用管理工作总结 一、信用管理现状 1、我公司领导- -直把信用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对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投入。坚持不懈地抓《合同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公司多次举办员工《合同法》、《税法》等相关知识学习班,还请来专业人员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讲解。公司领导也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带头学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2、我公司积极响应宿迁市关于企业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特成立信用管理贯标推进工作小组,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明确信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保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标准化工作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根据信用管理体系标准,我公司建立了信用管理方针,明确信用管理目标,建立了信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信用管理档案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商账管理制度、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经信用管理推进组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 3、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信用管理经验,并有相应的财务、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岗位工作人员经过信用管理知识培训,具有较强的信用管理意识。信用管理部门依据企业信用管理方针、管量目标和管理制度建立了主要职责内容,包括客户资信管理、信用管理档案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客户授信管理、

合同管理、商账管理、外部信用工具应用及其他方面信息管理内容。将这些管理内容编写为电子文字档案和纸质文件档案分别进行管理,以便于及时、准确查找客户信息、信用情况。按照各项管理程序开展工作,我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成绩,信誉度得到广大客户的积极好评价和充分信赖。 4、在社会责任方履行方面,我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援抢险救灾及其他有益工作。经营管理方面,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诚信纳税,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为社会创造财富。同客户业务往,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准则,实行公平交易,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节能环保方面,采用国家推荐的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防止污染环境,节约土地和其他资源,实现节能减排,保持和.恢复生态平衡。 二、持续改进情况 1、由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税法》、其他法 规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积极参与上级各部门组织信用管理培训,利用外出机会学习其他企业信用管理经验,加强信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不断总结编写完善我公司信用管理体系。 2、经营管理部门积极走访客户,多方位和客户进行交谈、交流,增加相互之间的

信用工作总结

信用工作总结 信用工作总结 江苏海迅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贯标工作总结 信用(Credit)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能力,不用立即付款就可获取资金、物资、服务等的能力。这种能力受到一个条件的约束,即受益方在其应允的时间期限内为所获得的资金、物资、服务而付款或还款。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对于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专业技术,主要目的在于规避因赊销产生的风险,增加赊销的成功率。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信用额度的授予、债权保障和应收账款回收等各环节进行管理的活动。 公司自201*下半年按到南通市、海安县政府通知安排,结合贯标,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自查自纠,现简要总结一下具体实施情况: 一、公司情况 江苏海迅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产品涉及电梯、铁路、化工、微电子等多个领域。公司多年的经营和发展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肯定,获得了多项荣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双拥模范单位”、“江苏省创新型企业”、“江苏省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江苏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江苏省AAA信用等级单位”、“南通市文明单位”、“南通市百强民营企业”、“南通市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南通市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南通市产学研示范单位”、“南通市信息化带动工业示范企业”等等。 公司法定代表人仲跻201*年12月被南通市总工会评为“南通市关爱职工优秀企业家”;201*年2月被南通市人民政府评为“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201*年5月被南通市总工会评为“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201*年3月,被省依法经营领导小组评为“依法管理诚信经营优秀企业家”;201*年12月,被评为“江苏省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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