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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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一、总则

(一)为规范热处理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行为,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改进企业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引导热处理行业向精密、优质、清洁,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二、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

(二)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热处理设备制造和热处理工艺材料生产企业(厂、点)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地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和区域功能。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应具有不少于1000万元/年产值的生产能力。

(三)热处理的生产场所禁止设立在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居民区、商业区、旅游区、蔬菜、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区。

(四)所有热处理专业化加工厂点的设立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加快“发展先进工艺,限制陈旧工艺,淘汰落后工艺”为导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强化节能减排,促进开发低碳技术项目,发展高技术附加值的热处理企业。

三、工艺装备及工艺材料

(五)热处理加工企业或厂点应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热设备的有效加热、保温及炉温均匀性应满足工艺要求,少无氧化的热处理加热设备比例达50%或以上。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热处理工艺和设备(参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新(扩)建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工艺和装备,现有生产线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和装备。

(六)热处理加热设备应符合相应的电炉能耗分级标准,炉体表面温升、空炉升温时间和空炉损耗功率比应符合GB/T15318《热处理电炉节能监测》要求。电阻炉加热效率不得低于70%,燃料炉综合热效率不得低于60%。

(七)热处理的加热设备应使用陶瓷纤维等性能优良的绝热、保温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类材料,保证设备和工艺的能耗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八)热处理设备应采用智能仪表精密控温技术及固态继电器装置,采用工业PC或PLC的计算机控制技术以及智能化柔性控制技术等先进控制系统,其比例应达到控制系统的80%或以上。

(九)热处理炉采用双偶控温系统,每个有效加热区至少有2支热电偶,一支接记录仪表,另一支接控温仪表,其中一个仪表应有报警功能。现场使用的控温和记录仪表精度等级应符合JB/T10175《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标准规定。

(十)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检测设备、检测仪器及手段,必须配备金相分析和硬度检测手段,必要时按照专业技术需要配置相应的材料成分分析、力学性能及物理性能测试手段,并按照检定规程和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十一)重视设备的更新改造,具有设备更新改造的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役龄在10年以上的热处理设备须进行更新改造,大修时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和精密控温仪表。

(十二)热处理工艺材料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热处理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专用技术文件,生产厂家应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合格证。重要工艺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复检。各种槽浴应定期分析和检验,保证满足使用要求。

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十三)加强能源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能效管理认证,建立节能计量、统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Z18719《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B/T17358《热处理生产电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GB/T19944《热处理生产燃料消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等能耗管理标准。热处理厂点应设专职或兼职能源管理员,受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负责能源管理工作,按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分析企业能源利用情况,并提出报告。

(十四)热处理能耗指标达到≤3300kWh/万元产值或≤600 kWh/吨工件。

(十五)生产用水应采用循环用水,热处理水耗≤0.3m3/吨工件。

五、环境保护

(十六)热处理企业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设置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得投入运行。

(十七)严格贯彻执行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GB1573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T27946《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GB/T27945.1《热处理盐浴炉有害固体废物污染的管理第1部分:一般管理》、GB/T27945.3《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方法》、GB/T30822《热处理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国家和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标准,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十八)热处理加工企业应提供所在地区排水和环保部门、卫生监督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定的水排放合格报告、生产厂房内空气中尘毒物质浓度合格报告和生产场所噪声强度与电磁辐射强度合格报告。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和并公开监测信息,鼓励热处理加工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

(十九)热处理厂应配套建立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有害废弃物处理设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各项处理装置应稳定、有效运行,确保废水、废气和噪声达到标准,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危险废物应按照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贮存,委托处置的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六、产品质量

(二十)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应的工艺文件﹙工艺规程、工艺守则、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等﹚和质量检验规程及过程质量控制文件,质量管理达到JB/T10175《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的规定内容。

(二十一)热处理产品废品率不大于0.5%。

(二十二)新建设的热处理厂点(一年内)应提供由地方质监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独立的第三方)检测的热处理质量测试报告,测试项次不少于20项,并有项次合格率(%)结论。

七、企业管理

(二十三)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在投入生产经营的三年内应取得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特种行业的热处理厂点还须取得该行业﹙专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GB/T18305《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应用GB/T19001的特别要求》等认证。

(二十四)企业的质量、生产、技术、财务、安全、经营、设备等各项制度完善并认真执行。

(二十五)热处理厂点有健全的员工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热处理操作人员应通过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十六)企业信誉良好,诚信经营,有用户满意度评价制度,近两年来无重大质量事故。

(二十七)企业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并建立技术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质量检查员、热工仪表员、金相检验员、化学分析员和力学物理试验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至少一名热处理工程师﹙或技师﹚负责生产技术。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质量标准。

八、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二十八)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减少污染的制度。企业的生产厂房结构、作业环境、工艺作业和装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1573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等国家工业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标准。

(二十九)热处理作业场所配备必须的通风除尘排烟气设施,配备必要的废气、废水治理装置和治理效果的监测设施,制订与实施有害危险物的防护技术与措施并能达到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第6.1条的基本要求。

(三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按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在危险场所设立警示牌,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与器材,通过所在地区消防安全验收。

(三十一)热处理厂点使用的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卫生要求必须符合GB5959《电气设备的安全》有关规定。

(三十二)热处理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质要建立储存仓库(或专用储存处),有保管和入库领用登记制度。热处理盐浴炉的用盐应符合JB/T9202《热处理用盐》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使用盐浴炉的热处理厂点对热处理用盐,特别是氯化钡盐的储存必须符合GB15603《常用危险品储存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的规定,设有专用仓库,建立入库登记制度,工作场所采用专用有盖铁箱储存、双人双锁保管、专人负责发放使用。

(三十三)从事热处理生产的各类人员应经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熟悉热处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隐患危险的有害因素,了解导致事故的条件,并能根据其危害性质和途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按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及有关规定正确穿戴与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十四)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九、监督与管理

(三十五)从事热处理加工的企业依据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规范条件公告申请的初步审查工

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三十六)地方各级工业主管部门每年对本地区已获公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鼓励社会各界对企业进行监督。

(三十七)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附则

(三十八)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热处理加工的热处理专业厂(含热处理专业厂、企业内部的在线热处理分厂、车间、工段和小组)、从事热处理设备制造销售的企业、从事热处理工艺材料和辅助材料生产销售的单位。

(三十九)本规范条件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四十)本规范条件所涉及和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政策、法规若进行修订,应按修订生效后的最新版本执行。

(四十一)本规范条件将根据我国热处理行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四十二)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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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处理通用技术规范及作业指导书

热处理通用技术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热处理通用技术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技术要求,根据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 定,特制定热处理通用工艺规范,用于指导热处理生产与过程控制。 2.适用范围 本规范明确了热处理生产的主要工艺和质量控制方式、方法、要求,适用于石油机械API SPEC7K转盘及其配件产品的各种热处理。 属于本公司的其他产品和外协产品的热处理也可参照本规范的基本要求执行。 3.主要热处理工艺 热处理是通过对工件的加热、保温和冷却,使金属或合金的组织结构发生变化,从而 获得预期的性能的操作工艺。热处理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材料潜力,改善和获得良好的机械 性能、加工性能、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等。 热处理作为生产过程特殊工序,在石油机械产品生产制造中有重要作用。 可以分为: a.整体热处理与表面热处理 整体热处理:如退火、正火、淬火、回火 表面热处理:如感应加热表面淬火、火焰加热淬火以及化学热处理(如表面渗碳、碳 氮共渗、氮化等) b.预先(或预备)热处理与最终热处理 预先热处理一般是为了获得良好的加工性能而采取的热处理工艺,如时效、退火(包 括去应力退火、球化退火等)、正火等,预先热处理有时也可以作为最终热处理。一般用于焊接结构件、铸件等。相对于最终热处理而言,某些重要、大截面钢件采用预先热处理(通常采用正火处理)是为使最终热处理产品有一个良好的组织保证。 3.1退火(Annealing) 将钢件加热到Ac3+30~50度或Ac1+30~50度或Ac1以下的温度后,一般随炉温缓慢冷却。主要是降低硬度,提高塑性,改善切削加工与压力加工性能;细化晶粒,改善力学 性能,为下一工序做准备;消除冷、热加工所产生的内应力。主要适用于合金结构钢、碳

钢材国家标准大全

钢材国家标准大全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钢材国家标准大全 一、型材 1.起重机钢轨(GB3426-82) 2.铁路钢轨(GB2585-81) 3.轻轨(GB11264-89) 4.热轧钢筋(GB1499-84) 5.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GB4463-84) 6.冷镦钢(YB534-65) 7.冷、热顶锻铆螺钢(GB715-89)(GB715-65) 8.凿岩钎杆用中空钢(GB1301-87) 9.冷拉优质结构钢(GB3078-82) 10.碳素焊条钢盘条(GB3429-82) 11.桥梁用结构钢[YB(T)10-81] 12.桥梁建筑用热轧碳素钢(GB714-65) 13.电焊锚链用钢(YB897-85) 14.矿用钢(GB3414-82) 15.农用复合钢(GB1199-75) 16.农机用钢 17.机引犁犁铧用型钢(GB1465-78) 18.覆带板用热轧型钢(GB3085-82) 二、板材 1.优质碳素厚钢板(GB711-88) 2.造船用结构钢(GB712-88) 3.压力容器和多层压力容器用厚钢板(GB6654-86) 4.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厚钢板(GB3531-83) 5.耐候结构钢 6.汽车用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GB3275-82) 7.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GB3273-89) 8.锅炉用碳素钢及低合金钢钢板(GB713-88) 9.桥梁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钢板(YB168-70) 10.航空用合金结构钢板(YB540-65) 11.不锈热轧厚钢板(GB4237-84) 12.不锈冷轧薄钢板(GB3280-84) 13.不锈钢板重量计算方法(GB4229-84) 14.耐热钢热轧钢板和冷轧钢板(GB4238-84) 15.合金结构钢薄钢板(GB5067-85)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 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在“十二五”规划期纳入约束性考核的4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第四条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减排原则。与国家和地方的污染减排政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实施方案相结合。 (二)平衡原则。采取主要污染物区域总量平衡的方法和措施。 (三)基数原则。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列入污染减排基准年统计口径。 (四)交易原则。试点地区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要章节中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的方案(以下称“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 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应明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削减替代来源及削减替代量、区域平衡量与建议控制总量。 位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还应明确建设项目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质量和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按照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立足于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以实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

关于热处理加工件及相关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规定

关于热处理加工件及相关产品质量问题 的处理规定(试行) 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 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现行法律。本规定一旦与现行法律在内容上有矛盾之处须服从于现行法律。 本规定的相关内容,经双方认定,应列入合同文本的技术附件之中,即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热处理加工定作 1.1 定作方(甲方/下同)将待热处理件委托给承揽方(乙方/下同)进行热处理加工作业时双方应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承揽合同,乙方可在零件不影响使用的部位做好标记。 1.2 由于乙方的的加工失误造成加工对象不符合或部分不符合合同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且经技术检查又不能返修的,被确定为废品。 1.3 热处理件允许废品率应在合同中规定,双方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应按不同工艺定为批量(50件以上)或大量生产的热处理件允许废品率指标在1%-2%以内(按重量计);单件(套)的模具、大件(100Kg以上)、关键件(单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废品率指标为零。 1.4 超过允许废品率指标的废品数量,乙方应向甲方作经济赔偿,一般应按市场价格赔偿材料费(圆钢工铸锻件),并免收这部分零件的热处理加工费。 1.5 由甲方要求对第1.3条中的单件(套)的模具、大件、关键件等一旦发生废品乙方应全额赔偿(全额赔偿系指标料费和热处理前各加工工序加工费)者,应事先在签订合同时注明,乙方在计算加工费时,允许加上部分风险费和技术含量费。未在合同中注明者,按1.4条处理。 1.6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零件毁损或丢失,按废品的责任方承担。 1.7 需对废品进行理化分析时,所发生的费用由造成废品的责任方承担。 1.8 凡不符合零件热处理技术要求,但仍可降级使用者,经协作双方协商可免收部分或全部加工费。 1.9 凡加工合同中对废品处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热处理工艺规范(最新)

华尔泰经贸有限公司铸钢件产品热处理艺规范 随着铸造件产品种类增多,对外业务增大,方便更好的管理铸造件产品,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1目的: 为确保铸钢产品的热处理质量,使其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力学性能指标,以满足顾客的使用要求,特制定本热处理工艺规范。 2范围 3术语 经保温一段时间后, 经保温一段时间后, 3.3淬火:指将铸钢产品加热到规定的温度范围,经保温一段时间后, 快速冷却的操作工艺。 3.4回火:指将淬火后的铸钢产品加热到规定的温度范围,经保温一 段时间后出炉,冷却到室温的操作工艺。 3.5调质:淬火+回火 4 职责

4.1热处理操作工艺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制订。 4.2热处理操作工艺由生产部门负责实施。 4.3热处理操作者负责教填写热处理记录,并将自动记录曲线转换到 热处理记录上。 4.4检验员负责热处理试样的力学性能检测工作,负责力学性能检测 结论的记录以及其它待检试样的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错位炉底板应将其复位后再装, 5.2 对特别 淬铸件应控制入水时间,水池应有足够水量,以保证淬火质量。 5.5作业计划应填写同炉热处理铸件产品的材质、名称、规格、数量、 时间等要素,热处理园盘记录纸可多次使用,但每处理一次都必须与热处理工艺卡上的记录曲线保持一致。 6 不合格品的处置 6.1热处理试样检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6.2技术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 7 附表 7.1碳钢及低合金钢铸件正火、退火加热温度表7.2碳钢及低合金钢铸件退火工艺 7.3铸钢件直接调质工艺 7.4铸钢件经预备热处理后的调质工艺 7.5低合金铸钢件正火、回火工艺

压力管道热处理规程

压力管道热处理规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压力管道热处理规程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热处理质量,指导现场施工,特制定本工艺。 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焊接、弯曲和成形后的热处理。 2 热处理工艺 弯曲和成形后的热处理 除弯曲或成形温度始终保持在900℃以上的情况外,壁厚大于19mm的碳钢管弯曲或成形加工后,应按表的规定进行热处理。 公称直径大于100mm、或壁厚大于13mm 的碳钢、碳锰钢、铬钼合金钢、低温镍钢管弯曲或成形加工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热处理。 a) 热弯或热成形加工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完全退火、正火、正火加回火或回火热处理; b) 冷弯或冷成形加工后的热处理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热处理基本要求

注1:双相不锈钢焊后热处理既不要求也不禁止,但热处理应按材料标准要求。 注2:硬度值要求见本规程 条。设计有规定时,碳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硬度可按表列数值控制。 本规程要求进行冲击试验的材料在冷成形或冷弯后,其成形应变率大于5%者应按表 的要求进行热处理。 高温使用的奥氏体不锈钢及镍基合金,冷、热弯曲或成形后应按表进行热处理。 表 高温使用的弯曲、成形后的热处理要求[2] 成形应变率的计算 a) 管子弯曲,取下列较大值: 应变率(%)= R D 50 应变率(%)=10012 1???? ? ??-T T T b) 以板成形的圆筒、锥体或管子: 应变率(%)= 50?f R T c) 以板成形的凸型封判断、折边等双向变形的元件:

应变率(%)= f R T 75 d) 管子扩口、缩口或引伸,镦粗,取下列绝对值的最大值: ① 环向应变 应变率(%)=100??? ? ??-D D D e ② 轴向应变 应变率(%)=100???? ??-L L L e ③ 径向应变 应变率(%)=10022 1???? ? ??-T T T 式中: D ——管子外径,mm ; R ——管子中心线弯曲半径,mm ; T ——板材名义厚度,mm ; 1T ——管子初始平均厚度,mm ; 2T ——成形后管子最小厚度,mm ; e D ——成形后圆筒或管子的外径,mm ; f R ——成形后最小曲率斗径(厚度中心处),mm ; L ——管子变形区初始长度,mm ; e L ——成型后管子变形区的长度,mm 。 对于有应力腐蚀倾向或对消除应力较高要求的管道,在弯曲或成形加工后,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热处理。

请各镇处、行业协会通知相关企业。申报企业务必于10月9日

请各镇处、行业协会通知相关企业。申报企业务必于10月9日前将要求材料报胶州工业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市级机关办公大楼0418房间)。联系人:匡本合、王文静电话: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经信字〔2013〕76号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工消费〔2010〕第93号,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快我市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

排,结合环境保护核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 具备《管理办法》所列基本条件的印染企业向我委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见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审核和公告程序 我委按照《准入条件》、《管理办法》及《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见附件3)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申请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将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两份于10 上旬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各地上报材料后,会同相关行业协会、专家完成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等工作。经审核初步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后,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 三、监督和管理 对于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将在新项目备案、土地供应、技术改造、污染治理和信贷投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暂未达到《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我委将会同市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在淘汰落后、设备改造、环保执法等方面工作力度,促使这些企业尽快达到《准入条件》要求。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课程标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课程教学标准 【课程名称】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课程代码】C2-2-1 【适用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数控技术 【学时数】48 【学分数】3 【开设时间】模具设计与制造第二学期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第三学期 数控技术第二学期 一、课程概述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是一门制造类专业群的平台课程,是在明确学院办学定位,分析专业群发展方向的前提下,通过对我院机械制造类重点专业职业岗位进行整体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模块课程开发的方式形成的、适用于机械制造类专业群开设的综合性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常用工程材料及成型工艺方法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材料及成型工艺知识进行选择材料与改性方法、选择毛坯生产方法以及工艺路线分析的初步能力,并未学习其他有关课程和从事工业工程生产第一线技术工作奠定必要的基础。 本课程注重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具体工艺问题的能力;着重培养学生在机械制造领域内进行选择和判断能力;并培养高职应用型人才的技术文化修养。 二、课程模块组成 1.工程材料的基础知识 2.金属材料及热处理 3.非金属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 4.毛坯成型工艺与方法选择

二、培养目标 1.方法能力目标 (1)熟悉工程材料与材料成型工艺技术在机械制造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现在制造过程的完整概念。 (2)通过在金相显微镜下观察铁碳合金的室温组织和力学实验,掌握金属材料的成分、组织、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培养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3)给出知识目标,采用问题引入,培养自主学习获取信息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4)通过完成各项目任务,让学生在学习中享受成功的喜悦,激发学习兴趣,从而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习惯; (5)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技能、评价执行结果的能力。 2.社会能力目标 (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作,团队意识强; (2)养成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3)具有热爱科学、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4)通过学习有关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其发展概况,使学生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知识,使学生具备博学多识的特质。 3.专业能力目标 (1)熟悉材料的种类、牌号、成分、性能、改性方法和用途。 (2)具备阅读金属材料热处理报告的能力; (3)熟悉常用金属材料的性能、用途、材料主要质量问题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途径; (4)主动了解金属材料的基础理论的发展; (5)了解与本课程有关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其发展概况; (6)多种途径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三、与前后课程的联系 1.前修课程的联系 前修课程是《机械制图》,学习本课程之前要去工厂见习,对机械制造具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学习《机械制图》课程,熟悉典型零件形状,具有一定的图示能力、识图能力、以及绘图的实际技能。 2.与后继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阐述的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的知识贯穿机械设计和制造的全过程,设计时,要根据机械零件的使用条件和性能要求选材;制造时,要根据材料的制造工艺合理安排热处理。更

热处理工艺编制

热处理工艺编制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工艺性评价:参与设计中的工艺性论证,研究材料的选用,制定工艺路线,确定技术要求。二是编制热处理工艺方案:根据技术条件编制工艺方案,设计工装夹具,确定质量检测规程,并进行试验验证,完成工艺会签与审批。 一、零件热处理工艺性评价 (1)质量保证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时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业务范围、职责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二要了解热处理内部的管理模式。 (2)工艺性评价产品的质量是设计出来的,但是能否完成制造过程,其工艺性如何,这是产品工艺评价的事情,是热处理专业人员的冷加工设计师相互配合完成的。在工艺评价中,热处理工艺人员可以了解零件的服役条件,确认热处理技术条件是否合理,设计结构是否适用于热处理,以及热处理之前的加工余量是否合理等。 ①零件选用材料是否合理,热处理技术条件与热处理工艺是否适应,选用国外的材料时,应该采用国外的原始牌号,不能采用相当于国内牌号的代号书写。 ②材料的原始化学成分和冶金质量以及供货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③材料的预处理工序以及次数是否足够,并能为最终热处理工艺提供组织准备,避免重复热处理工序,和原材料的供货状态结合起来考虑,尽量简化热处理的工序,但是不能省略必要的热处理工序。 ④零件加工的工艺路线是否合理,了解热处理工序的作用,确认热处理工序所在的位置是否恰当,热处理时的半成品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尖角、毛刺、盲孔、薄壁、厚薄相差悬殊、零件的对称性等结构,这些结构给热处理带来困难,应该尽量避免。对于焊接中空的密封件应该在密闭体上开出冷却时排放气体的出气工艺孔,防止加热爆破或冷却变形。 ⑤是否使用代用材料:当需要采用代用材料时,代用材料的选用原则应该遵循高一级材料来代用低级材料,而不是使用低级材料替代高级材料。 ⑥与热处理关系密切的铸锻韩工序是否为热处理提供了合格的组织,铸锻焊工序不仅是提供了形状条件,还要控制工序中的材料组织状态。 ⑦热处理技术要求:技术要求的评定包括书写规范、在图纸中是否标准清楚、技术要求的完整性、技术要求的合理性、技术要求的规范性、符合标准、技术要求的检测部位等。 ⑧确定热处理工艺是否符合上述的工艺编制原则。 ⑨确认热处理的生产能力,以及设备、工装是否满足要求。 二、编制热处理工艺方案 (1)工艺标准工艺标准的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工装设备、检测仪器方法,制定的依据是: ①根据国内外的先进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②根据国内外的先进设备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设备条件,制定设备技术标准: ③根据国内外的先进检测水平和仪器标准,结合本公司的试样条件,制定合理的检测标准。 对于公布的国家标准应该优先采用。在制定本公司的标准时,标准水平应该稍高于生产水平,促使整个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的企业标准应该上报标准管理部门备案,保证标准的有效性。 (2)工艺守则工艺守则又称为操作守则,它不是按一种零件来编制的,是按同类零件编制,是工艺规程的细化。对热处理工艺进行原则性介绍。它的编制没有统一格式,编制依据如下。 ①科学性和合理性:按工艺类别或产品类别进行编制,例如退火工艺守则、淬火工艺守则等。对工艺规程中不能详细描述的操作要领进行规定,例如装炉的注意要点。炉子的有效区尺寸,脱氧、真空炉脱气等。对热处理共性的部分进行说明。 ②根据设备性能编制。 (3)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对热处理工艺规范进行原则性介绍,叙述热处理各个工序之间的排列关系,便于浏览整个工艺实施过程。 (4)工艺规程 ①收集热处理的基础资料

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目录 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1) 二、工作概况 (2)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原则 (3) (一)主要内容 (3) (二)编制原则 (3) 四、排放限值的确定 (4) (一)最高允许排水量 (5) (二)主要污染因子 (5) 五、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评估 (7) 六、环境效益 (10) 七、本标准实施的建议 (10)

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纺织染整行业(包括具有纺织或印染、漂染工艺的企业)是我省水环境污染的主要行业之一,其废水排放总量约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2%,COD排放量约占18%,氨氮排放量约占12%。个别地方纺织染整企业设备落后、陈旧,环保设施投入不足,污染十分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加强纺织染整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污染减排的需要,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是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了防控纺织染整行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国家、福建省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的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和要求。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纺织染整行业到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2006年发展改革委发布《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 185-2006)。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并于2010年4月修订。新的准入条件对现有及新建或改扩建印染项目印染加工过程新鲜水取水量有明确要求。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582号)要求到2012年,染整主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其中印染布平均约42公斤标准煤/百米,印染行业降低消耗204万吨标煤/年;新鲜水消耗量下降到2.5吨/百米,总量减到12.75亿吨/年;废水排放量下降到2吨/百米,总量减到10.2亿吨/年,减排2.55亿吨/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对印染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16号)要求在纺织印染工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大力推行中水回用。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过程控制的转变,减少终端排放量。强化纺织印染工业节能,推广连续化、环保节能、省时高效、短流程、无水加工等工艺和装备,发展热电联产。推广悬浮体染色、气雾

我国现行的热处理标准

我国现行的热处理标准 序号标准级别号标准名称 1 钢铁零件强化喷丸的质量检验方法JB/T 10174-2008 2 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 JB/T 10175-2008 3 JB/T 3999-2007 钢件的渗碳与碳氮共渗淬火回火 4 JB/T 4155-1999 气体氮碳共渗 5 JB/T 4202-1999 钢的锻造余热淬火回火处理 6 JB/T 4390-1999 高、中温热处理盐浴校正剂 7 JB/T 7951-1999 淬火介质冷却性能试验方法 8 JB/T 8929-1999 深层渗碳 9 JB/T 9197-1999 不锈钢和耐热钢热处理 10 JB/T 9198-1999 盐浴硫氮碳共渗 11 JB/T 9199-1999 防渗涂料技术要求 12 JB/T 9200-1999 钢铁件的火焰淬火回火处理 13 JB/T 9201-1999 钢铁件的感应淬火回火处理 14 JB/T 9202-1999 热处理用盐 15 JB/T 9203-1999 固体渗碳剂 16 JB/T 9204-1999 钢件感应淬火金相检验 17 JB/T 9205-1999 珠光体球墨铸铁零件感应淬火金相检验 18 JB/T 9206-1999 钢件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 19 JB/T 9207-1999 钢件在吸热式气氛中的热处理 20 JB/T 9208-1999 可控气氛分类及代号 21 JB/T 9209-1999 化学热处理渗剂技术条件 22 JB/T 9210-1999 真空热处理 23 JB/T 9211-1999 中碳钢与中碳合金结构马氏体等级 24 JB/T 8555-1997 热处理技术要求在零件图样上的表示方法 25 JB/T 4215-1996 渗硼(代替JB4215-86和JB4383-87) 26 JB/T 8418-1996 粉末渗金属 27 JB/T 8419-1996 热处理工艺材料分类及代号 28 JB/T 8420-1996 热作模具钢显微组织评级 29 JB/T 7709-1995 渗硼层显微组织、硬度及层深测定方法 30 JB/T 7710-1995 薄层碳氮共渗或薄层渗碳钢铁显微组织检验

热处理安全使用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2736 热处理安全使用规范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热处理安全使用规范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鉴于液化气瓶组自然气化工艺(热处理)的实际情况,我公司特制订了此规范,在作业前应该一定要遵守以下几点安全使用规范: A.现场参与的工作人员应当要身体健康,无防碍作业的疾病,并经过热处理有关的安全培训才可以进行操作。 B.在筒体外围2米,设置围护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通知公司所有员工有关事宜。 C.现场工作人员应穿好防静电工作服(我公司的工作服是全绵的)戴好防冲击防护眼镜,和其它劳保防护用品。

焊接标准大全-焊接国家标准汇总

焊接国家标准总汇 标准号标准名称 焊接基础通用标准 GB/T3375--94 焊接术语 GB324--88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5185--85 金属焊接及钎焊方法在图样上的表示代号 GB12212--90 技术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GB4656--84 技术制图金属结构件表示法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12467.1—1998 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1部分:选择及使用指南 GB/Tl2468.2--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2部分:完整质量要求 GB/Tl2468.3--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 GB/Tl2468.4--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GB/T12469--90 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GBl0854--90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T16672—1996 焊缝----工作位置----倾角和转角的定义 焊接材料标准 焊条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983—1995 不锈钢焊条 GB984--85 堆焊焊条 GB/T3670--1995 铜及铜合金焊条 GB3669--83 铝及铝合金焊条 GBl0044--88 铸铁焊条及焊丝 GB/T13814—92 镍及镍合金焊条 GB895--86 船用395焊条技术条件 JB/T6964—93 特细碳钢焊条 JB/T8423—96 电焊条焊接工艺性能评定方法 GB3429--82 碳素焊条钢盘条 JB/DQ7388--88 堆焊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DQ7389--88 铸铁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DQ7390--88 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T3223--96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焊丝

深度解析印染行业2012年:绿色蜕变

深度解析印染行业2012年:绿色蜕变 2012年间印染行业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翻看今年的报纸,印染行业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产量提升与技术进步效果显著,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不断推进。但在朝着科技进步、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目标奋进时,作为传统污染大户的印染行业也备受诟病。面对苛责,我们欣然承受,因为我们的确还不够完美;面对成绩,我们宛然一笑,因为这不是终点。 关键词:引导升级 1.《印染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 《印染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印染行业的三大发展目标为:经济总量稳定增长;科技进步推动转型升级效果显著;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进一步取得进展。 《规划》指出,到2015年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695亿米,年均增长3%;完成工业总产值5349亿元,年均增长12%;出口总额190亿美元,年均增长8%。而在十一五期间,2010年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601.65 亿米,比2005年增长66.13%,年均增长10.69%;十一五期间产销衔接基本良好,保持97.5%以上的较高水平。在十二五期间,行业产量年均增长由十一五期间的10.69%调整到3%;完成工业总产值则由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5.10%调整到十二五期间的年均增长12%;在十二五期间,行业出口年均增长8%,这些数据对印染行业是有一定难度的指标要求,但同时这些都是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更是要引导印染行业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技术进步、节能减排、提高产品附加值上来。 点评:印染行业既是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行业,也是具有很高管理要求的行业。印染企业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资本和技术装备要求比较高。印染行业是纺织产业链中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关键行业。《规划》指出的十二五期间的第五个重点任务是加快产品研发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这是行业的重点任务,也是行业的重点难题。在十二五期间,行业第一个任务就是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并从4个方面进行阐述:1.加强节能环保重点技术研发攻关;2.加大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面;3.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品质的染整加工技术;4.构建产业创新体系。 2.《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提升准入条件 9月,2012全国印染行业节能环保年会暨全国印染行业节能减排竞赛颁奖仪式近日在江苏南通举行。记者就企业迫切了解的一些政策问题专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王伟。 国家对纺织工业十二五节能减排提出了严格的约束要求。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纺织印染行业化学需氧排放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热处理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热处理行业管理,做好《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0号)符合性审查及规范公告的实施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审查及规范公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受理、初审及材料汇总报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保持情况,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申报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 第三条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开展本地区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实施工作中,可结合本地区热处理发展实际情况及相关产业政策,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制定更高要求的本地区标准或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本地区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审核工作。 第二章申报及审核程序 第四条申报规范公告的热处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企业的热处理车间及热处理分厂可由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厂或公司提出申报);

(二)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无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 (四)企业自查符合《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具体要求; (五)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五条申报规范公告企业应登录“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56577191.html,),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同时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提交规范公告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热处理规范企业公告申报书》(见附件)。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热处理规范企业公告申报书》包含以下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上一年度(或近三年最高热处理加工营业额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上一年度对质量检验仪器仪表检定报告; (六)企业上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复印件; (七)企业有害工种人员最近一次体检有效证明; (八)自本办法实施日后新(扩)建企业需提交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复印件; (九)其它证明文件(如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能源审计报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热处理行业规范方案条件

附件: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一、总则 (一)为规范热处理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行为,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改进企业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引导热处理行业向精密、优质、清洁,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二、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 (二)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热处理设备制造和热处理工艺材料生产企业(厂、点)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地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和区域功能。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应具有不少于1000万元/年产值的生产能力。 (三)热处理的生产场所禁止设立在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居民区、商业区、旅游区、蔬菜、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区。

(四)所有热处理专业化加工厂点的设立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加快“发展先进工艺,限制陈旧工艺,淘汰落后工艺”为导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强化节能减排,促进开发低碳技术项目,发展高技术附加值的热处理企业。 三、工艺装备及工艺材料 (五)热处理加工企业或厂点应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热设备的有效加热、保温及炉温均匀性应满足工艺要求,少无氧化的热处理加热设备比例达50%或以上。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热处理工艺和设备(参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新(扩)建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工艺和装备,现有生产线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和装备。 (六)热处理加热设备应符合相应的电炉能耗分级标准,炉体表面温升、空炉升温时间和空炉损耗功率比应符合GB/T15318《热处理电炉节能监测》要求。电阻炉加热效率不得低于70%,燃料炉综合热效率不得低于60%。 (七)热处理的加热设备应使用陶瓷纤维等性能优良的绝热、保温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类材料,保证设备和工艺的能耗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12页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35号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推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现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 2.钢铁行业范条件申请报告 附件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9〕34号)、《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现有钢铁联合、冶炼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是现有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适应钢铁企业目前发展水平的标准,随着我国钢铁工业总体水平的提升将不断提高。 二、规范条件 (一)产品质量 1.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严禁生产Ⅰ级螺纹钢筋、Ⅱ级螺纹钢筋(2019年后)、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9年本)》(工产业〔2019〕第122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二)环境保护

1.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必要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按照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钢铁企业排污须持有排污许可证,达标排放,其中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国家和地方标准。

钢材国家标准大全

钢材国家标准大全 钢材国家标准大全 2013-05-29 11:02:21| 分类:《刀具+钢材+模具| 标签:收藏常识|举报|字号订阅 一、型材 1. 起重机钢轨(GB3426-82)10. 碳素焊条钢盘条(GB3429-82) 2. 铁路钢轨(GB2585-81)11. 桥梁用结构钢 [YB(T)10-81] 3. 轻轨(GB11264-89)12. 桥梁建筑用热轧碳素钢(GB714-65) 4. 热轧钢筋(GB1499-84)13. 电焊锚链用钢 (YB897-85) 5. 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GB4463-84)14. 矿用钢(GB3414-82) 6. 冷镦钢(YB534-65)15. 农用复合钢(GB1199-75) 7. 冷、热顶锻铆螺钢(GB715-89)(GB715-65) 16. 农机用钢

8. 凿岩钎杆用中空钢(GB1301-87)17. 机引犁犁铧用型钢(GB1465-78) 9. 冷拉优质结构钢(GB3078-82)18. 覆带板用热轧型钢(GB3085-82) 二、板材 1. 优质碳素厚钢板(GB711-88)21. 搪瓷用热轧薄钢板(YB474-64) 2. 造船用结构钢(GB712-88)22. 空压机阀片用热轧薄钢板(YB539-65) 3. 压力容器和多层压力容器用厚钢板(GB6654-86)23. 200升油桶用热轧碳素结构钢薄钢板(GB3276-89) 4.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厚钢板(GB3531-83)24. 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 5. 耐候结构钢25. 镀锡薄钢板和钢带 6. 汽车用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GB3275-82)26. 塑料符合薄钢板 7. 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GB3273-89)27. 钢带的分类及代号 8. 锅炉用碳素钢及低合金钢钢板(GB713-88)28.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3522-83) 9. 桥梁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钢板(YB168-70)29. 低碳钢冷轧钢带(GB3526-83)

热处理通用规定

热处理通用工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工艺规定了受压元件的焊后热处理工艺和相关的工艺管理; 本工艺适用于锅炉、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的热处理,钢结构的焊后热处理亦可参照使用。 2总则 2.1本工艺与设计图样及有关技术文件不相适应时,按产品新工艺、图样要求及相关技术条件执行; 2.2本工艺仅适用于常用钢种。如遇特殊钢种,应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3引用标准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B/T161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4工艺要求 4.1 设备 本公司的整体退火采用热处理炉;要求测温必须准确、可靠,所用仪表、热电偶及其附件,应根据计量的要求进行标定或校验,且应定期检查; 局部热处理可采用电加热的方式; 4.2 操作人员: 4.2.1 热处理工、现场仪表工应熟练掌握热处理操作技能。 4.2.2 应遵守本工艺中的有关规定,做到操作无误,记录准确。 4.3 热处理一般规定 4.3.1 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的要求,分别对锅炉、压力管道受压元件进行热处理;其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中应予以标明; 4.3.1.1锅炉锅筒、集箱、管子受压元件壁厚达到表1时,焊后必须热处理(除非图样、工艺另有规定); 表1 4.3.1.2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a)碳素钢、07MnCrMoVR厚度大于32mm(如焊前预热100℃时,进取度大于38mm); b)16MnR、16Mn厚度大于30mm(如焊前预热100℃时,进取度大于34mm); c)15MnVR、15MnV厚度大于28mm(如焊前预热100℃时,进取度大于32mm); d)任意厚度的15MnVNR、18MnMoNbR、13MnNiMoNbR、15CrMoR、14Cr1MoR、12Cr2Mo1R、20MnMo、20MnMoNb、15CrMo、12Cr1MoV、12Cr2Mo1和1Cr5Mo钢; e)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容器,如盛装液化石油气、液氨等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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