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太平镇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张强同志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014年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 三、分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四、总务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设立人员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 (1)设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卫生、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建立学校食堂家长安全监督机制,每天对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饭菜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分管领导。 五、办公室负责拟定相关规章制度,详细分化人员职责,教

导处协调安全检查人员的值日,每周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老师、食堂监管员对食堂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六、值班领导、食堂安全监管员职责 (1)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2)严查从业人员是否佩证上岗、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3)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4)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5)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食堂责任人对食堂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防范,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八、团委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食堂安全监管员全面负责食堂购物的监管,负责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是否规范、饭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进行购物索证等进行监管。 十、对各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明确食品安全职责,应制定规范的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乡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在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抓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落实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和发布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 (三)建立镇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主管领导,配备必要的人员; (四)组织实施安新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六)定期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七)依法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八)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县政府及县

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协同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三、行政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 (一)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而予以许可,致使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 (二)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不按法定职责实施执法检查的或不按法定程序对本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日常执法检查,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以及其他违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产生不良后果的。 (四)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以制止或不给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或幅度,以罚款代替其他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五)阻挠或干扰执法部门正常的监督执法活动,致使本地形成假劣食品集散地,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长沙县雅湖中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木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由于学生就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岀活动用餐)得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得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得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肖红波、副组长:彭旺新成员: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肖红波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得总务主任彭旺新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杨文勇为 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 制与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得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而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得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

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得落实,履行监督检查得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得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得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得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得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得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得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她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得,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得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第一责人得责任: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

《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强化责任,切实阻断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内容 1、对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安全、卫生防治工作的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不认真、不及时的;未成安全卫生领导小组,措施不力,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未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 2、未指定专人定期对各场所进行安全卫生检查的;不能及时购置消防等器材的。 3、不能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校;登记制度执行不严的。 4、零报告制度执行不好,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的;24小时值班出现脱岗、信息不通畅现象的。 5、发现班级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又不采取措施的。 二、责任追究的实施 1、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采用阶段性、随机性、定期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督查,掌握各责任人落实情况。 2、由领导小组本着安全第一原则,根据违规情节作出责任追究决定。 3、如出现上述责任追究内容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并限期整改;

4、整改不到位的,由校长在全校教师大会上通报批评。 5、整改仍不到位和出现不以大局为重、不服从指挥、出现推诿扯皮、 未能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从重从严处罚,直至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按照法律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小学 第二篇: 14、安全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把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将安全卫生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地位,特制定本办法。要求全体师生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将按本制度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学校全方位的工作,当安全事故出现后,应追究其领导责任。 二、分管安全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值周领导,是直接领导、安排、督查安全卫生的,若因其工作安排不周、督查不力或失职而造成的事故,应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是全班学生的组织和领导者,对学生的安全卫生工作要时时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经常对学生做安全卫生教育,若因工作不力或失职而造成事故,应按相关制度追究其必要责任。 四、值周教师、各科任教师,应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及范围内,向学生讲清相关的安全卫生常识,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要做出预料、防患

学校食堂与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营养餐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 ㈠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堂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分管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校内食堂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并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和贯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对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研究部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食堂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明确有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每年安排一定经费进行食堂设施的维修和设备的添置,保证学校食堂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洗涤、污水排放、干燥、通风、存入垃圾和废弃物等设施。 4、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患传染病人员或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人员不准上岗。 6、督促从业人员平时保持个人卫生,上岗时穿戴清洁

的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销售食品时做到售货与收款分开。 7、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台帐,不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 8、不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严格按规范加工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9、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按规定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10、做好食堂的防盗、防火、用电用气安全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11、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食堂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 ㈠学校食堂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或问题之一,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1、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园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2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3、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有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5、未按规定投入经费维修或更新食堂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6、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采购食品把关不严,进货

XX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XX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物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学校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XX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二、食品经营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流通食品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合格证明。 三、学校实行食品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食品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要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四、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2. 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10学校传染病疫情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传染病疫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xxx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和决策。如果决策失误,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 任。二、xxx为学校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把疫情上报给区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问清情况,如是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继续上课,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发现自己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主动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所有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责任报告人或疫情报告人。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如发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级追究校长的责任之外,要追究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岗位的责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昌黎县水产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范围内负有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有关单位均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责任,是指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公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需追究责任。 受国家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机构,其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也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食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和行政处分。 第五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地认定过错事实,追究责任。 (二)从严治政、有错必纠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究,不姑息迁就任何过错责任人。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实行惩戒

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本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一)镇乡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措施未落实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不接受食品安全牵头单位统一安排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未及时完成上级政府、部门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工作,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七)索贿受贿、包庇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的。 (八)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涉及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关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公共卫生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

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公共卫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清原高中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 理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积极配合市局勤办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 对局勤办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遇到突发事件, 由校长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建立健全食品台帐。 2. 库房物资出入库要由食堂分管主任、司务长、保管员、当日执厨人员共同经手见证,并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 做到账实相符,每月盘点一次。库房物资实行“ 先进后出” 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 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 要保证库房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资过早过期霉变。 5. 生熟食物必须分开存放、冷藏,且有明显标识,剩饭剩菜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再冷藏柜(箱存放。

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幼儿园及食堂,由于幼儿是特殊群体,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幼儿园食堂和幼儿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二、成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幼儿园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所有人员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幼儿园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园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A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B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D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E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F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G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 H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I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 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三、学校总务处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四、学校医务室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宣传和督查责任。 五、学校政教处配合总务处做好校园环境的安全,配合医务室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承担配合协调责任。 六、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分管人员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七、各级分管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 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对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情况。 2. 依法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 3. 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进一步加大食堂的卫生 监督检查力度。 4. 检查食堂卫生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5. 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八、责任追究 1. 各级分管人员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事故的,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 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废或致人残疾因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职责 1. 采购:( 1)不采购霉烂、变质、被污染、过期的原材料;( 2)不采购不合法生产、经营商户的原材料。 2. 仓库:(1)按规定严把入、出库原材料质量关;( 2)妥善保存各类原材料;( 3)杜绝非保管人员出入仓库。 3. 加工操作:(1)精工细作,不出售霉烂、变质食品;(2)严格环境消毒,杜绝污染源;( 3)把好后厨关,严禁非操作人员出入;(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保证饭菜质量。 十、食堂的责任追究 1. 警告并限期改进。 2. 责令返回已售(发)出的原材料和食品。 3. 消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4. 取消经营资格。 5. 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 6.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7. 致人死亡或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 精品文档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大事,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二、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及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和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和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在采购食品方面出现情况,要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三、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严禁加工使用,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烧透,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都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炊事员)及管理员的责任。 四、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的保洁

柜备用,保洁柜要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保持食堂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有害昆虫及其孽生的条件。如发生情况,追究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五、食堂的从业人员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食堂的法人代表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上述违规情况,如若发生要追究食堂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不定期深入食堂了解检查监督食品卫生情况。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后要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整改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上报的部门和责任人,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台食安委办[2010]8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是指公务人员在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公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需被追究的责任。 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机构工作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也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

检查、诫勉、纪律处分。 第五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追究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地认定过错事实,恰当地追究责任。 (二)从严执政、有错必纠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究,不姑息迁就任何过错责任人,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一)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安全、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的各项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查制度。 二、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四、学校医务室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直传和督查责任。 五、学校政教处、总务处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医务室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宜传和督查,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承担配合协调责任。 六、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分管人员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七、各级分管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对师生身心健康、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情况。 2、依法加强学校小卖店经营食品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进一步加大小卖店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4、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八、责任追究 1、各级分管人员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事故的,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根据不不同情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XX镇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XX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就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向 镇政府全面负责,同时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各村、食品生产、药品零售、经营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分析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制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条镇宣传办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镇工商分局、卫生院、公安分局负责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开展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工作。 镇农业办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对植物、动物产品中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检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负责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并负责粮油收购、储存和运输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镇中心医院负责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 按月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组织食品卫生、食品污染物以及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实施食品药品卫生质量监督抽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第四条各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药品零售单位必须将食品药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必须对本企业生产或经营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首要 责任,要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确保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药品的安全。 第七条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企业要严格依法组织生产或经营活动,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技术改造和硬件建设,改善生产经营场所的条件,规范操作程序;

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蓓蕾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幼儿园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幼儿园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原料采购索证制度:l、伙食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2、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3、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4、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 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5、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6、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总则 幼儿园为人群高密度区域,因此食品卫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 工作。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依照部f_]及个人的职责、制度认真对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若因部门或个人工作疏漏而发生食品卫生事故将追究领导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第二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办法 1、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2、组长要定期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督查。 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器具给予补充更新。若因为工作疏漏而造成事故,则追究其责任,经济上给予罚款。 3、校综合管理处 校综合管理处要依照校领导的工作部署,协同校医务室开展 经常性的检查、培训及信息的反馈工作,要不定期听取就餐幼儿对食堂意见的信息反馈,并及时上报给园长。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若因为工作的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将追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3、食堂主管 食堂承包人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下 发的《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幼儿园颁发的各种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若困工作不负责而导致事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罚款直至做辞退处理,事故重大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4、食堂工作人员 仪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开展自己的工作,否则若造成事故则给予罚款直至开除工作,责任重大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要养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习惯。经常做到到食品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2、坚持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餐料食品,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餐料食品;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餐料食品。 3、为了防止食品污染,所有食品(包括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药物、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4、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哭,炊具,使用前必须实行“四过关”的规定,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容器,炊具用完后必须洗净,经常保持整洁。 5、餐饮加工经营人员,应当在经营驻做到自身清洁卫生。;人个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先剪指甲;勤理发刮胡子,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换洗工作、帽、口罩,每周不少于两次,工作服上不得有明显的黑点污睡。 6、做到凡本食堂售出的直接入口食品中(包括饭菜)无杂物。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阻挠、拖延、慌报,对隐瞒、阻挠、拖延、慌报者,要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保留现场。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和出售,保留事发现场,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如果故意破坏、销毁现场的食品、饮水、工具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xx学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 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 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专干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学校统一调度的,一律不参与该年度的评优评先 四、具体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 3、值班领导必须每天24小时在岗,严格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处理和报送信息。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1)值班领导,凡发现未在岗,扣除当日值班补助,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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