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问题分析和管理对策(上)

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问题分析和管理对策(上)
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问题分析和管理对策(上)

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问题分析和管理对策(上)

中国正处在一个古玩艺术品收藏的大浪潮中,人们称其为第四次收藏浪潮或第四次收藏热(第一次是北宋时期,第二次是康乾盛世,第三次是清末民初),这次收藏热之烈,收藏人数之多,可谓前所未有。专业和业余的收藏流通人员有数千万人,有形无形的古玩艺术品市场正处方兴未艾之势。对这一特殊行业,市场管理的相对滞后和监督约束机制的相对缺失,使古玩艺术品收藏流通行为受到了很大制约。尤其是民间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收藏界而且社会上对鉴定业的非议实在不少。鉴定管理体系的严重混乱,乃是种种问题的关键所在,已成为古玩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

本人通过对鉴定行业的调查分析,深感鉴定行业问题的复杂性、神秘性、严重性,解决这些问题,对“盛世收藏”而言时不我待。只有尽快完善古玩艺术品的鉴定管理体机制,才会规范中国历史上这次最大收藏热的健康发展。

一、问题分析

鉴定行业目前约有一百多家从事有偿鉴定服务的机构,就目前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导致问题的根源分析如下: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构成

1. 多元化的鉴定机构

对鉴定机构的分类:

(1)民营性质的鉴定机构最多,超过百家。分布在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表示可出具鉴定证书的有45家左右。北京市共有鉴定机构50多家,约占全国总数的一半。其中在北京古玩城、古玩书画城、天雅古玩城、潘家园、十里河等约一平方公里的古玩艺术品圈中有8家,琉璃厂有9家。

(2)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不对民间鉴定。但约有6家文物进出口审核机构在承担国家进出境文物鉴定任务的同时,也对民间文物进行有偿鉴定。

(3)国有博物馆中,有少数单位或所属机构常年对外开展鉴定业务,如首都博物馆控股的北京中润文物鉴定中心率先从事商业鉴定活动。

(4)遍布各地的收藏协会等社团组织,经常开展鉴定咨询服务,有时也进行有偿鉴定。

(5)一部分文物拍卖企业及文物商店,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开展鉴定服务,个别拍卖征集部也同时进行有偿鉴定。

(6)部分媒体组织专家鉴定。如河南卫视《华豫之门》组织的专家鉴定,每周一期节目,藏品获前十名者颁发专家

联合签名证书;央视《鉴宝》《寻宝》以专家节目形式为社会鉴定。

(7)民营画廊、古玩店,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等艺术品经营机构,有的签发自营古玩艺术品的“保真”证书,有的对外开展鉴定业务。

2. 多层次的鉴定人员

鉴定人员的组成最为复杂,可谓良莠不齐,鱼龙混杂:(1)有文博单位的研究员、副研究员,有大学教授、副教授,有国家及地方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委员。许多人在鉴定机构兼职从事鉴定业务,不少人以个人名义出具鉴定证书、下鉴定结论或以题跋方式鉴定。

(2)相对于文博教育系统的研究型专家,民间流行有“实战派”专家之说。这类鉴定人员长期活跃于古玩市场,和各类收藏家、仿制高手打交道,深知古玩艺术品流通领域之道,近年活跃于媒体和市场,进行鉴定活动。

(3)古玩艺术品市场内的行家,有一定影响的收藏家或经营者,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在一定范围内以个人行为鉴定。

(4)有不少已退休的专家、行家,甚至八九十岁高龄,仍然进行鉴定活动。

(5)还有已故书画家的家属,曾拥有某类藏品的家属,在其所熟范围内鉴定某些书画或其他藏品。

(6)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古玩”中介人,他们在其“圈子”内进行鉴定活动,其鉴定收费往往不菲。

总体而言,目前民间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形成了以民营鉴定机构、国有文物文博鉴定机构的各种鉴定家为主体,其他鉴定行为、鉴定资源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鉴定格局。

这种格局,从好的方面而言,犹如春秋战国之百家争鸣,应盛世收藏而兴,活跃了鉴定行为,对鉴定行业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就问题而言,由于鉴定行业从一开始就在摸索中起步,其管理的不规范和无序存在着许多消极因素。

(二)目前鉴定行业所存在的问题

1. 鉴定证书漫天飞,诚信缺失

在浙江某地,一企业家藏者,耗资2亿多,收藏了大量瓷器,其中有几百张带证书的藏品,绝大多数为高仿品。有些证书用语模糊不清,有的干脆连证书都是假的,令人啼笑皆非。

在艺术品市场较规范的西方,如美国、英国、法国,鉴定专家有着令人尊敬的神圣光环,专家出具的鉴定证书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财产转让、银行质押、买卖流通皆以鉴定证书为重要依据。

相较而下,我国古玩艺术品鉴定证书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严重质疑,越来越多的藏家和拍卖公司等艺术品机构对

鉴定证书不屑一顾。甚至有些拍卖公司放言,对某一些鉴定专家开了证书或题跋的艺术品不予上拍。满天飞的证书,其权威性的丧失,反映了鉴定者诚信的缺失。

这一方面有鉴定水平的问题,看走了眼而把伪当真开具证书;还有一些自以为全能的专家,跨门类鉴定,如只懂得瓷器却给玉器做鉴定;还有道德的丧失,在金钱诱惑下违心下结论,如某鉴定专家每看4件藏品即开一份证书。他认为真伪比例为3∶1,于是机械地按藏品比例开证书,岂不可笑!

2. 鉴定纠纷不断,鉴定标准缺失

对古玩艺术品的学术争论是有必要的,但专家和专家之间经常就被鉴定物的真伪进行争辩,如多年前对张大千的画,北有徐邦达,南有谢稚柳争辩;几年前对关山月、黎雄才的画……买家和卖家经常由真伪引起的纠纷,还有专家鉴定结论与作品作者或家属认知不一的争议,更有专家走眼或故意而为所惹的矛盾是非甚至官司缠身,这些常在藏界引起负面影响。

一方面固然由于古玩艺术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各人观点不同,另一方面是鉴定缺乏严格的程序、规则即鉴定标准的缺失。而且没有权威的仲裁机构,虽然鉴定纠纷不断,官司不断,最后结果往往不了了之,让藏界人疑惑,让局外人感到神秘莫测,影响了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同的鉴定者,鉴定结果不同。

如:元青花在一些专家看来,民间几乎不存在了;另一些专家认为数量不少;有的人收藏元青花50多件,竟全带有专家鉴定证书。河南某仿唐三彩高手,其用老窑瓷土烧制,再经X光照射,鉴定家难以鉴别,说真说假莫衷一是。再如某外商买了几件青铜器,海关请专家鉴定,按走私论罪,并涉及卖者。卖者咬定是仿品,再请一批鉴定家会诊,真伪意见仍未统一。最后到卖者作坊查看仿制过程,才惊叹其造假技术之高。还有一个沿海城市的玉器走私案,公安截获一批古玉,专家鉴定为商、周古玉,为一、二级文物。卖者说是自己加工的,并非出土文物。此重大国宝走私案反映到公安部,集中了北京的古玉专家鉴定,还利用仪器检测,最后结论是仿品。因此,鉴定水平的提高,鉴定标准的统一,还必须与时俱进,密切联系古玩市场,及时掌握仿制技术的提高。

3. 不对称的话语权,鉴定人和委托人平等地位缺失

笔者参加过多种形式的鉴定活动,主办机构或有关媒体营造出的气氛,使鉴定家似乎以“巨星”身份闪亮登场,而求鉴心切的藏者,也似乎以见到鉴定家为荣幸(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而今见到真人了!)。持宝求鉴的人排着长队,他们希望专家鉴定得仔细些,讲解得详细些,而由于时间关系,专家只能快速鉴定,三言两语打发走求鉴者。许多求鉴者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不少人因为大老远跑来,交了鉴定费又排了长队,认为被“糊弄”了。

话语权不对称,是鉴定行业的普遍现象。带有收费的鉴定服务属于商业咨询活动的范畴。商业活动最根本的要求是双方平等。鉴定者和求鉴者等同于商业活动的双方,鉴定者收取了鉴定费用,自然要服务于委托人,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鉴定者要以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态度,完成对标的物的鉴定。理论上是如此,现实中,鉴定行业属于高知型的特殊行业,目前收藏队伍的鉴定需求远远高于可供鉴定的专家,尤其是高水平的专家更为紧缺。在供求不平衡的状态下,持宝者多数以求教求知之心求鉴,专家自然以指点迷津者自居。鉴定详细,讲解认真,似乎是给了求鉴者以情面,怎么有服务于上帝的约束?这样,鉴定人与委托人的地位不平等,在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上,鉴定人处于主导地位,掌握话语权。由于没有合同制约,鉴定人没有责任可言,即使因错鉴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委托人只能自认倒霉,其鉴定服务的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

(三) 鉴定业问题存在的根源

1. 鉴定缺乏监督机制

有一位老专家,开了不少汝窑瓷鉴定证书。行内人士对其真伪多有微词。在某拍卖行,几乎每次拍卖都有不少带伪证书的汝窑瓷器;还有一位著名玉器专家,为一件玉佛写鉴定结论,估价2亿元。其他行家看此佛像,玉非好玉,工艺一般,为现代仿品,其估价实在离谱!

鉴定者鉴定艺术品的真伪和优劣,谁来“鉴定”鉴定者的真伪和优劣?即谁来监管鉴定者呢?

现代管理理论,不管是和谐稳定的自动控制论还是变革跳跃的耗散结构论,都存在一个管理系统。而我们现在的鉴定行为是无管理的,是无序化的。鉴定机构有注册的,也有很多无注册的;有主管单位的,也有无主管单位的,或名义有而实际无主管的;即使有主管单位,也是如老子管儿子,只有内部管理,而无规范的社会管理。

缺乏社会统一而严格的法制和监管机制,必然导致鉴定者行为无责可负,鉴定机构无法可依,这是鉴定业混乱的主要原因。

2. 鉴定机构设立缺乏准入机制

鉴定行业的特殊性,广知性和高智性,使其机构的设立按理比其他行业更严格。但事实上,鉴定机构的设立,目前并无严格的准入审查注册制度,甚至有不少鉴定机构未经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而自行设立。

开个小餐馆尚需要多种手续,设立鉴定机构岂能视同儿戏?

缺乏设立鉴定机构的“门槛”,包括对该机构有无一定鉴定资质的人(现在基本上是交叉挂名鉴定家居多,坐班鉴定往往是退休人员或知名度不高者)缺乏审查,对有无一定规模的场地和设备缺乏核对,对有无一定量的资金缺乏资信

证明。这是鉴定机构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3. 鉴定缺乏责任追究制度

鉴定错了无责任,造成损失无追究,于是让伪专家钻了空子。有人把今日这里鉴定、明日那里上媒体的伪专家称为“转家”,有人把今日这里开证书,明日那里当中介的伪专家称为“砖家”。现在球赛有“乌鸦嘴”,股市有“黑嘴”,古玩市场里说的文雅些,姑且称作“伪专家”。

“伪专家”有“理论型”的,下笔虽有千言,眼光实在太差;有“老好人型”的,怕得罪人,见藏品皆说很好;有“腐败型”的,给钱就开证书,钱多就说宝贝。部分鉴定专家缺乏道德底线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某鉴定机构在其(客户需要提前认同的)章程中写到:“客户如认为本中心鉴定结论有误,应在接收‘鉴定结论’一周内,告知本中心并提交两位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的鉴定结论,并表示‘鉴定结论’只代表本中心意见,一切后继行为其概不负责,亦不承担法律上的任何责任。”委托人只有交钱“听诊”的义务,鉴定者却欲规避所有的责任。而以个人身份提供鉴定服务的专家,因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很难承担相应的民事行为责任。

鉴定人和委托人的责任权利问题,按国际惯例,鉴定错了,为当事人带来损失,机构应承担什么责任,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是有合同约束的。鉴定行为缺乏责任约束,缺乏

责任追究,这是鉴定者道德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艺术品金融化的潜力与风险

艺术品金融化的潜力与风险 随着金融资本不断进入艺术市场,艺术品金融的未来何去何从?2016年5月20日,由中国检验检疫学会艺术品产业诚信发展委员会主办,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承办的中国首届艺术品产业诚信发展高峰论坛暨“艺术品产业诚信发展倡议”上,产学研多位资深学者和专家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分析了在诚信机制保障下,如何通过引^互联网金融形态,激活艺术收藏品的金融价值、文化价值,从而改变文化艺术品产业的流通难,真伪鉴定难、价值评估难等瓶颈,促进艺术品市场发展。 话题一:艺术品金融化对艺术品行业的支撑作用是什么? 董艺:德美艺嘉这几年做了艺术品基金方面的探索。大家知道,和艺术金融相关的门类是非常多的,包括艺术基金、艺术信托等。前几年,艺术信托曾占据艺术金融领域的主流,比艺术基金的比例更高。在2012-2013年,艺术信托的整体规模在50亿元以上。但实践证明,艺术信托在艺术品金融中,是不被看好的产品。 原因是什么?第一是中国的信托体制造成的。发行的成本非常高,存续期又非常短,这完全不适合艺术这个产品的

特性。我认为未来艺术金融产品线中,艺术信托是最先被淘汰的。大家看到,这几年信托的市场萎缩得非常厉害,也出现了很多退出的风险,所以基本上信托是被叫停的。 第二个比较神秘的是艺术基金。目前,德美艺嘉和很多其它的公司的此项业务都以私募为主。我认为,艺术基金在中国未来相当长时间会是缓慢发展的过程。当然,我们也看到好的趋势,体现在中国的“家族财富管理”这项业务的兴起。目前富二代、富三代已经出现,很多家族在做家族传承的时候,把艺术品的配置放到一定的比例,这一条是最符合艺术品的特性,因为家族的财务管理的周期很长,以几十年二十几年计算,符合艺术品长期保值、抗通胀的特点。但这一块业务的市场规模很难估量,是非常私密的,大家很难知道一个家族拿多少钱进行艺术品的投资和收藏。同时,对专业性的要求也非常高。但我认为,这是未来艺术基金的主流。 第二块艺术基金,我认为是海外的艺术基金。由于中国税收、法律的不健全,使得以香港为基地做外币的艺术基金是更适合的。它主要得益于,首先外币的金融产品的年化收益率的要求不像人民币这么高,目前人民币的年化收益率都在10%甚至更高,而外币在6%左右。其次,它存续周期也会更长,通常是8年,这也符合艺术品交易周期很长,长期的保值和增值也会更好。所以,我认为在艺术基金领域这是主要的一块。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摘要]在文物艺术品拍卖等交易中,因拍卖标的物的真伪而引发的纠纷日 益增多,人们普遍将“拍假”现象归罪于《担保法》第61条规定“声明不担保”的特别免责条款。特别免责条款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立法上应当规定特别免责的除外情形。 [关键词]文物艺术品;拍卖;特别免责条款;完善 我国近些年文物艺术品通过拍卖等形式进行交易异常火热,但随之而来的是“拍假”现象不绝于耳,由此引发了大量纠纷。业内人士普遍将文物艺术品拍卖中“拍假”现象归罪于《担保法》第61条第2款规定的“声明不担保”特别免责条款,纷纷质疑其公平性和合理性。事实上,特别免责条款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确实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立法上应当给予完善,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一、特别免责条款的合理性分析 我国《担保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文物艺术品拍卖中,拍卖人一旦做出此声明,拍卖人、委托人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一切不利后果。虽然“声明不担保”的特别免责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陷,但笔者认为,该项规则在拍卖交易中是完全必要的,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 首先,拍卖标的物一般多为旧物,而旧物大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瑕疵,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且势必加大拍卖人的经营风险,对拍卖人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利于拍卖行业的发展。就文物艺术品而言,由于大量的文物艺术品本身的真伪无法做出科学客观的结论,在此情况下要求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品真伪或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既不尊重客观事实,也有悖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法律上赋予委托人、拍卖人特别免责,可以声明不保真。竞买人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自己的决定,这样才体现客观、公平、公正。 其次,在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形成了自己特定的交易惯例。文物艺术品交易成为专业知识、经验的较量,能否购得真品全凭买家的鉴别能力。无论是买家买假了还是卖家卖漏了,均不能退货或找后账。买家也许买假买贵,卖家也许卖漏卖低,买卖双方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故长期以来形成了不允许成交之后轻易反悔的交易习惯,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内在合理性,体现了买者自慎是这一合同法的古老法则。 总而言之,特别免责规则是以丰富的社会实践为基础,以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为依托,是在长期的拍卖实践中形成的,并通过对拍卖人、委托人义务的规定

古代砚台收藏价值

古代砚台收藏价值 砚亦称为研,汉族传统手工艺品之一,砚与笔、墨、纸合称中国传统的文房四宝,是 中国书法的必备用具。汉代刘熙写的《释名》中解释:“砚者研也,可研墨使和濡也”。 它是由原始社会的研磨器演变而来。初期的砚,形态原始,是用一块小研石在一面磨平的 石器上压墨丸研磨成墨汁。 尽管年代的长短对于藏品的价值有一定的影响,但砚台却非常独特,年代是否久远并 不是影响其价值的唯一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宋砚、唐砚甚至汉砚。当时,这些砚台的石质 比较粗糙,而明清以后,文人对于石质的要求很高,所以明清以来的砚台价格反而会越来 越高。特别是一些刻有名家字迹的砚台,其市场价值更为高涨。根据业界人士透露,古代 的砚台如若配有酸枝盒子则说明它在当时的地位是非一般的。正如广东的洗小姐所珍藏的 一套带盒砚台古董,也是十分难得的藏品。根据目前的古玩市场买卖交易情况,古代的砚 台已经开始受到业界行家们的青睐。特别是近几年,不少的买家都在疯狂地购买砚台一类 的古董藏品。为此,专业人士提议古玩收藏爱好者们不妨可以多学习砚台相关的鉴赏知识。正如洗小姐对自己所珍藏的古砚台在转让之前,都是下了非常大的功夫去学习相关的知识。她认为古玩收藏未必一定可以全部都买到真品,但只要是收藏到了好的藏品就应该好好去 研究。 此外,砚台在收藏的使用过程中也有技巧,要切记不可以用力研磨,以防伤及砚台的 表面。在研墨的时候应在砚堂施水,轻轻地旋转墨锭,等墨经过浸泡稍软后再逐渐地加力 磨墨。研墨的时候要划大圆,要慢慢划,且不要总集中在一个区域。还需注意用过砚台后 应该及时清洗,不一定每次都需要清洗,但最多两三次就应该清洗一下,或者遗留的墨比 较厚的时候就得清洗,以免因墨干燥龟裂而燥损砚面。 纹饰 砚上的纹饰雕刻,从古代到近代,总的趋势是由无到有,由简单到复杂,纹饰越来越 繁缛,雕刻越来越细腻,晚期则又显示出地区特点。纹饰上的最大问题是后刻纹饰。原装 原刻,是在制砚时与砚形制作及花纹装饰一次完成,这种砚经过若干年后,它的纹饰不会 与砚格格不入,不会给人以砚是砚、花纹是花纹的两种感觉。如果砚的制作与纹饰非一次 性雕刻,则属于后作纹饰。古砚在流传过程中,有的人为了增强艺术效果,提高砚的身价,将砚加以美化,反而画蛇添足,不但增加不了砚的价值,还会降低砚的价值。鉴别者除了 要看刻花刀口是否生涩,包浆是否渗入,还要看所刻花纹是否与砚形时代相符,更是借鉴 同期其他艺术的风格特征,如石刻、玉雕等等。例如汉代龙形盖钮三足石砚,其雕刻是汉 代石刻简约、概括、质朴的风格,如果刻上清代龙纹及纹饰,则不伦不类,一看便知是后 作纹饰。 质地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浅析艺术品鉴定评估的标准

目前,就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来看,国内欠缺行业标准和统一监管,国内艺术品的鉴定评估总体上乱象丛生,这给艺术品市场的有序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掣肘。下面就由深圳市千百艺文化艺术品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吧! 艺术品评估简单地说就是两个方面,艺术品的真伪鉴定和价格评估。一般是第三方机构凭借自身资源和对艺术品市场的了解,对艺术品做出真伪、等级评定和价格评估。 艺术品鉴定评估是近年来艺术行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尽管在艺术品市场结构中,它处在外围层,却是沟通各层级活动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的核心。

艺术品鉴定中,古书画鉴定是指对古代书法、绘画作品时代、作者、真伪及价值等进行的鉴别与评定的手段。其鉴定对象是以纸、绢、绫为书写和描绘材料的传世艺术品,以及敕诰、文书、地域图等书迹和画迹。古书画鉴定与古书画收藏相生相伴,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长期的知识与经验的积累。古书画作品所体现的时代特征,如书画家或他人署款题跋的格式;书画家的印章及收藏者或鉴定者的印记;书画的形制及装潢形式;书画作品的质地等均为鉴定的内容。如今,鉴定界采用碳十四检测古代墨迹判断存留的时间,用来判别古字画成书年代。 深圳市千百艺文化艺术品展览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是一个集艺术品甄选、鉴定、展览展示、贸易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 本公司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诚信、守信、共赢为本,针对广大客户建立一个新的,最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 立足今日,深圳市千百艺文化艺术品展览有限公司将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丰富的运作经验以及庞大的客户资源,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服务社会。真正实现建立在国际艺术精品来源有序旳基础上,开创民间艺术品交易全球化之先河的宏伟梦想。 甄选范围:瓷器、玉石翡翠、字画、古籍善本、紫砂、钱币、邮票、珠宝首饰、竹木牙雕、青铜器、古家具、杂件、红色收藏品等各类古代、近现代艺术品。 深圳市千百艺文化艺术品展览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立在文化艺术品传承有

艺术品鉴定服务合同

艺术品鉴定服务合同 甲方(送鉴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的艺术品鉴定机构,并具备满足甲方需要的鉴定艺术品的能力和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艺术品鉴定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艺术品信息 1.需要鉴定的艺术品基本信息 需要鉴定的艺术品共计:件。 2.特殊说明:(写明艺术品是否存在瑕疵、鉴定期间特殊保管方法等) 3.照片:甲方应提供艺术品的照片(包括特殊部分的特写照片),具体照片以本合同附件为准。 第二条鉴定费用 1.鉴定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明细如下: (1)鉴定费:¥元。 (2)评估费:¥元。 (3)科技检测费:¥元。(根据甲方意愿选择是否科技检测,费用根据不同仪器设备调整)

(4)其他费用:¥元。 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为含税价。 2.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鉴定费用。 (2)指定收款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如甲方在支付鉴定费用后二十四小时内撤回鉴定的,乙方应退还已收款项的50%。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已收款项不予退还。 第三条鉴定流程 1.艺术品鉴定、评估: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指派艺术品鉴定专业人员人进行鉴定。上述专业人员应进行鉴定、评估,并独立地做出各自的结论。 2.科技检测鉴定:如甲方要求进行科技检测鉴定,乙方应根据鉴定、评估结论进行科技检测鉴定。 3.推介保险:如乙方鉴定为真品,应根据送鉴人意愿,推介是否参加艺术品保险。 第四条鉴定结果 1.艺术品鉴定、评估结论(或意见)应载明如下内容: (1)艺术品年代。 (2)艺术品真伪。 (3)艺术品质量。 (4)艺术品有无瑕疵。 (5)其他。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8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物品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及指定的大拍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物品(详见合同附件)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或指定的大拍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物品参加拍卖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服务期限

我眼中的歙砚鉴定与审美

我眼中的歙砚鉴定与审美---宛若兰花般得歙砚 在我看来,歙砚与兰花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因其名贵,因其发自深山,独具一格,因其特殊的文化标签。 初识歙砚是因为陪朋友买歙砚作为礼物带回他远在山东的家,我虽然是安徽人,但是对歙砚的了解并不多,只是在外公家里见过几方小砚台,不具备什么观赏和收藏价值,只是作为家用,所以没有什么纹饰,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在老街逛过一趟后,便发现了家用的小砚台与歙砚的本质上的不同。那就是石质。 歙砚为什么那样名贵?一方小小的子料为什么就可以卖到十几万,上百万的价钱?歙砚的名贵,除了巧夺天工的雕刻艺术外,起决定作用的是它那稀世的石质。歙石的形成,有它自身的特定条件。歙石产于风景秀丽的黄山山脉与天目山、白际山之间的歙县、休宁、祁门、黟县、婺源等县境内。上述产地历史上均属歙州府管辖,所产之砚石统称歙石,制成砚后统称歙砚。用同去砚雕世家的同学打趣的话说:“十年不卖砚,卖砚吃十年。”这话从金钱价值上便直接对歙砚给予了肯定。 因为有过一次买砚的经历,前后去过老街两次,所以从店家口中积攒到一些关于砚台的知识,当然道听途说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请教专门从事歙砚雕刻的工匠才能得真知。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对老坑和新坑的概念很生疏,很模糊,因为如果单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可能会认为是一个新旧的时间概念,但是老和新不仅仅包括时间的,它蕴含了很多专业的东西。殷子安的一段话说:老坑是指龙尾山系古坑道所出的石品,与新坑的矿脉不是同一个地理位置,新坑砚石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来说,只是类似砚石的一种“石头”,不具备很好的发墨性能。是否老坑,看砚石中是否有如珍珠贝壳光般的铓点(绢云母),其分布的越细腻越均匀就越好,老坑的砚石有纯净柔和的光彩,手感细腻,如触柔软细腻的肌肤,新坑的砚石一般没有光彩,或纹理较燥、乱,光泽贼亮,在手感上不是粗就是如玻璃样的滑,这就需要对每个坑系不同石品的纹理结构、色泽的了解。从用的角度而不是欣赏的角度看玉山罗纹和龙尾罗纹孰优?是不是石质肌理粗的不好?玉山罗纹不发墨,与龙尾罗纹相比就差多了,石质越细腻越好,如果粗松,磨出来的墨的颗粒就粗。从殷子安的话中可以明确的的是,新老坑的矿脉不是同一个地理位置的,老坑的砚石相对新坑发墨要好一些,因为石质的不同,光泽度和手感上均有差异。不过王祖伟做为砚雕艺术的传承人,他的话却体现出另外一个意思,单从石质上来说,老坑与新坑是有不同,但是不能代表说新坑的就不好,从艺术角度和砚石本身综合起来来看,才能真正体会到歙砚的价值。一方好砚需要具备的特质是很多的,往往可遇而不可求,这层意思,是我对王祖伟大师所说的话的理解。 鉴别歙砚,有八德之说:“坚、润、柔、清、健、朗、洁、美”,其石质优良莹润细密,嫩而坚,润而不滑,扣之有声,抚之若肤,磨之如锋,宜于发膜,兼以纹理灿烂,色拟碧天。长期使用,砚上残墨陈垢,入水一濯即莹洁如故,焕然一新。最后这一点,是其明显胜于端砚之处。歙砚中极富韵致的首推金星、金晕、眉纹、玉带、角浪、刷丝等。金星,色多金黄,成点状,分布于黛青色的砚石中,犹如于空中闪烁的星斗,显得格外耀眼。金星有大有小,有疏有密,聚散不一。其细分为雨点金星、凤眼金星、葵花金星、金圈、金花、粟米金星、谷粒金星、鱼子金星、水浪金星、眉纹金星、金晕金星、绿豆金星、雨丝金星、金线、玉带金星、金星杂银星、刷丝金星等等。金晕,色为金黄,成片或块状。它与金星一样,都是一种硫化铁之类的物质,在砚石中自然渗透所型成的形象,如同日光或月光透过云层时因光的折射作用在太阳或月亮周围所形成的光圈。金晕从形状上分,可谓是千姿百态,如按大类分,则可分为山水金晕和物状金晕。眉纹,也叫眉子,呈黑色,条状,如人的眉毛。底色青莹。质坚而润。眉纹有阔有细,有长有短,有疏有密,有聚有散,等等不一,各具风采。其细分有阔(粗)眉纹、细眉纹、长眉纹、短眉纹、对眉纹(对眉子)、绿豆眉纹、鳝肚眉纹、雁

文物艺术品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

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 为艺术品进入金融市场保驾护航 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是在文化部中国艺术家协会的领导下面向全社会开展艺术品鉴定评估和抵押信贷工作的专业机构,为文物艺术品的流通提供行之有效的经济保障体系。该委会坚守“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科技测试为依据,以历代实物为标本,以仿古作旧为对照”的鉴定理念,赋予文物艺术品一个科学公正的结论。在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里,该委会首先提出“谁鉴定评估,谁承担责任”的鉴定原则,引起了藏界人士极大的关注。谁鉴定评估,谁就要承担法律与经济责任,中国的艺术精品一定是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相依相伴的整体,是不可分割的。经济价值它是随着整体的经济形势而波动的,分为两个表现形式:一个是“交易价值”,是由买卖双方形成而实现的,具有不确定性,没有一个底价保障。而“基本保障价值”是艺术精品本身所固有的,双方协商可以实现的,具有相对确定性,应该得到确认和保障。因此,通过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鉴定评估的藏品,可以通过所属部门为其在金融机构出具责任担保书,藏品拥有者如有资金需要,可随时在金

融机构办理质押贷款业务。该委会为实现这个工作目标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关怀,各金融机构的通力合作,目前已经有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浙江农村合作银行、浙江宁波商业银行、浙江台州泰隆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协作和支持单位。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旨在为民间藏品创造一个健康的流 转机制,为艺术品收藏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有一套科学的鉴定、评估、贷款流程,在评估流程中有双方协商确认保底价一项,保底价是鉴定方与持宝人根据所鉴定的艺术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存世量等各个方面的因素,结合现在的市场行情,通过双方认可所达成的在两年内可兑现的一个有保障的市场价格。艺术品是特殊商品,保底价有限期限为两年,到期可申请延时期限。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指定上海玺圭古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将以办理抵押贷款的抵押价将持宝人的藏品收购,并代申请抵押贷款的艺术品持有人还清贷款。这种艺术品抵押信贷业务的开展,意味着艺术品真正进入流通领域的工作将得以实现。 “谁鉴定评估,谁承担责任”的鉴定原则提出后,受到广大艺术品投资者的热情支持,他们说有关艺术品的抵押信贷业务真正为艺术品市场开拓出了新的局面,真正达到了为艺术品进入金融市场流通领域保驾护航的目的!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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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基本原则 3.1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 3.2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艺术品传播的 原则。 4拍卖标的征集 4.1拍卖标的征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拍卖标的范围的规定,并与本企业的拍卖资质相符。 4.2拍卖人在征集前可通过适当的媒介对其征集活动进行宣传,主要宣传内容包括:征集时 间、征集地点、征集范围以及联络方式。

18种砚石鉴别图文详解

砚石鉴别 1. 端砚 矿物组成:水云母为主的黏土矿物,少量赤铁矿、石英、方解石,微量电气石、金红石。产自广东省肇庆市东郊斧柯山端溪之烂河山。构造为块状构造、层理构造、条纹状构造等。粒径:0.01-0.04mm。鉴别特征:泥质矽质绢云母板岩和泥质砂质绢云母板岩,特点在于它石质细腻、幼嫩,发墨不损笔毫,呵壹口气即可研墨。石纹丰富多彩,研出的墨汁油润发亮,层次丰富,虫蚁不蛀。 2.洮砚 矿物组成:水云母、叶绿泥石等黏土矿物(99%),少量石英粉。产自甘肃卓尼。显微鳞片变晶结构,呈现板理并保留韵律构造。粒径:0.01-0.02mm。鉴别特征:水云母泥质板岩,特点是绿如蓝、润似玉,有条条纹理,发墨生光,贮墨壹个月不干,不腐臭。 3.田横砚

黑色粉砂质泥岩,产于山东青岛田横岛。 4.思砚 矿物组成:水云母、绢云母和石英粉砂等,少量黄铁矿。产于贵州岑巩。具变余粉末泥沙结构。粒径在0.005-0.025mm。鉴别特征:含石英砂、黄铁矿、炭质、水云母的黏土岩,特点石质细腻,内含金星,精磨耐用。 5.苴却砚 矿物组成:泥岩。产于四川省攀枝花市。鉴别特征:其石色紫黑沉凝,石质致密细腻,莹洁滋润,发墨如油,存墨不腐,石晶绚丽丰富。耐磨益毫,呵气可研,叩之有金玉之声,抚之如婴肤娇嫩。 6.红丝砚

矿物组成:方解石为主,少量铁质及微量石英、云母。丝状弯曲文理构造,即假层理构造。产自山东青州。粒径:0.01-0.08mm。鉴定特征:红色致密块具丝状弯曲文理的薄层微晶灰岩,特点是石质润美,坚而不顽,色花不艳,手拭如膏,发墨如油,与墨相亲,墨色如漆,纹彩多姿。 7.燕子砚 含三叶虫化石微晶灰岩,产于山东泰安、莱芜、沂源等地。鉴别特点:砚石颜色多为深绿色,石质细嫩,但硬度较低发墨较慢,砚石的化石部分微黄,突出石面,似飞动的燕子和蝙蝠。 8.淄砚 黑色含粉砂泥灰岩,所含矿物成分为显微晶质状方解石,褐灰色半透明状泥质物,次棱角状以石英为主的粉沙级矿物。偶含黄铁矿物质,有金星闪烁映日有辉。产于山东淄洲,砚材细致,极发墨。 9.金星石砚

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2004-05-06 【正文】 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第1 条 本办法依据国立故宫博物院(以下简称本院) 组织条例第二条本院掌理事项之规定订定之。 第2 条 本院古文物及艺术品(以下简称文物) 之登录、保管、维护、展览、摄照、出版、研究及宣扬,悉依照本办法之规定。 第3 条 本院各项文物,均应依左列步骤办理总登记,由登记组设置登录簿,为统制纪录,建立登记卡片,为明细纪录,并纳入资讯管理,俾便查考与研究。 一旧藏文物除由本院器物、书画、图书文献等处(以下简称各处) 分别保管维护外,由登记组根据有关资料,载入登录簿,为使各项文物有效存证,并编制藏品清册,分存各处及登记组,制作品名卡片,卡片附贴文物照片。 二新收文物,由登记组办理登录,摄照制卡建档,移交有关各处典藏保管。 三寄存文物经物主同意,得借出展览;亦得经由本院向外借展,其借出借入,统由登记组会同各处按规定办理,其办法另订之。 第4 条 文物库房之管理,应依照左列规定办理:

一文物库房分别装设电脑控制读卡机及普通锁两种,并以卡片及钥匙开门,其卡片及钥匙由本院主管处长指定适当人员掌管,并签报院长核定后实施。 二库房启闭,由卡片及钥匙掌管人员会同有关职员为之,惟读卡机须配合控制中心,电脑设定开放时间区(上班时间) 及管制时间(非上班时间,及例假日由控制中心管制) 使用,而库房启闭除控制中心应留有记录供查考外,另进出原由由掌管人员逐次作成库房日志,每日送处长核阅存案。 三非办公时间不得开库,如遇特殊事故开库,应由值夜值日或掌管之科长以上人员报请其处长准许后,通知控制中心将管制时区解除,再分别以卡片及钥匙开门,倘遇紧急事故得由控制中心会同掌管人员开启,惟事后皆应专案签报院长核备。 四开启文物箱件时,应有掌管工作人员二人及工友二人以上到场始得办理,并应详细记录工作情形,每日送处长核阅。 五凡因公务需要提取之文物,应当天送回库房,其因修补维护者不在此限。 六库内所存文物,除经常清点、整理、编目、展出及阅览,由主管处长通知掌管人员开箱办理外,如有特殊事故开箱,须签报院长核准。 七重要来宾要求参观库房或库藏文物时,须经院长核准,始得办理。接待特别观赏研究提取库藏文物办法另订之。 八库内所藏文物,应经常会同科技室作安全维护检查。 九院外人士不得进入库房;院内员工非因工作需要,亦不得进入库房。 一○库内严禁烟火,下班后并应关断照明设备之电源。 一一库房内文物箱之存贮、提件、归箱、签封等装箱工作,得在掌管人员严密监督下由熟练技工为之。 一二掌管人员对开箱、提件、归箱等之工作情况应予详确记录;主管处长并应作不定期抽查,以收监督之效。 一三如因掌管人员疏忽失职,致文物破损或遗失,应查明情节,依权责课以应得之处分。

古玩基本知识

古玩基本知识 古玩分类 主要四大类:瓷器玉器书画杂项 (一)文物类,包括历史文物、(古人类、生物)化石、古代建筑物实物资料、字画、碑贴、拓本、雕塑、铭刻、舆服、器具、民间艺术品、文具、文娱用品、戏曲道具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物及外国文物等。 (二)珠宝、名石和观赏石类,包括珠宝翠钻,各种砚石、印石,以及奇石与观赏石三类,均以自然未经人工雕凿者为主。 (三)钱币类,包括历代古钱币及现代世界各国货币。 (四)邮票类,包括世界各国邮票及与集邮相关的其它收藏品。 (五)文献类,包括书籍、报刊、档案、照片及影剧说明书、海报等各种文字资料。 (六)票券类,包括印花税票、奖券、门券、商品票券、交通票证、月票花等。 (七)商标类,包括火花、烟标、酒标、糖纸等。 (八)徽章类,包括纪念章、奖章、证章及其他各种徽章。 (九)标本类,包括动物标本、植物标本和矿物标本等。

(十)陶瓷类,包括陶器、瓷器、紫砂陶等。 (十一)玉器类,包括玉礼器、玉兵器、玉器具陈设等。 (十二)绘画类,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等 陶瓷的分类 一按照新旧来分。 瓷器可笼统的划分为古董瓷器(又称古瓷收藏品,古玩的一种)、现代瓷器。 二、按照具体的烧制时间来分。 三、这里可以区分为两种,按照“朝”和按照“代”。 例如:宋瓷、明瓷、清瓷等。 三、按照产地划分。 如景德镇瓷器、醴陵瓷器、唐山瓷器、德化瓷器、龙泉瓷器、潮州瓷器、淄博瓷器等。 四、按照材质划分。 如:白瓷、高白瓷、高白玉瓷、玉瓷、骨瓷、炻瓷等。 五、按照工艺划分。 如:釉下彩、釉上彩、唐三彩、金彩、粉彩、金丝铁线、釉面开片、冰裂纹、浮 雕、刻画、雕塑、结晶釉、窑变色、素面、漆线雕、绞胎瓷、镶锲工艺、单色釉、 深冷加工等。很多瓷器选用了多种工艺,用工艺划分瓷器种类不常用。 六按照特征划分。 可分为:原始瓷器、原始青瓷、青瓷、缥瓷、白瓷、清白瓷、黑瓷、素瓷、彩瓷、

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2016中国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时间:2016年5月

目录 一、艺术品相关概述 (1) (一) 定义 (1) (二) 分类 (1) (三) 用途 (1) (四) 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因素 (1) 1 艺术本体价值 (1) 2 艺术载体价值 (2) (五) 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3) 二、艺术品行业监管 (3) (一) 监管体制 (3) (二) 法律法规 (4) (三) 政策 (4) 三、艺术品市场概况 (8) (一) 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额 (8) (二) 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额 (8) 四、中国艺术品行业结构分析 (9) (一) 主要细分市场分析 (9) 1 一级和一级半市场分析 (9) 2 二级市场(艺术品拍卖市场)分析 (10) 3 中国艺术品进出口分析 (14) (二) 经营产品结构分析 (15) 1 艺术原创品 (15) 2 艺术衍生品 (18) (三) 主要经营主体分析 (19) 1 画廊 (19) 2 拍卖公司 (21) 3 保险公司 (21) 4 文交所 (23) 5 艺术品基金 (25) 6 艺术品电商 (27) (四) 艺术品需求分析 (28) 1 艺术品需求内容 (28) 2 艺术品需求主体 (29) 五、中国艺术品市场展望 (33) (一) 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未来规模的主要因素分析 (33) 1 中国经济未来增长情况 (33) 2 美术馆的运营情况 (33) 3 企业对于艺术品收藏的重视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33) 4 个人对于艺术品的需求情况 (33) 5 市场信心 (34) (二) 专家的看法 (35) (三) 结论 (35)

砚台知识之页

砚台知识之页 一、砚台简史 “文房四宝,笔墨纸砚”。照此说法,砚在“笔墨纸砚”的排次中位居殿军,但从实际上来说,它却居领衔地位,因此才有了“文房四宝砚为首”的说法。 砚之所以在实际上成了文房四宝之首,主要是由于它质地坚实,能传之百代的缘故。

古代并没有特制的砚,凡是可以研墨的东西,如石块、蚌壳、瓦片、砖头之类都可以作砚使用。后来有了石制的砚,所以砚字从“石”旁。又因砚是从“研”的意义生出来的,字音相同,所以用“见”作音符。汉刘熙《释名》解释“砚”字,说:“砚,研也,研墨以和儒也。”许慎《说文》说:“砚,石滑也。”“滑”字训作“利”字意,亦与研、磨同义。清人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里进一步清楚地解说道:“字之本义,谓石滑不涩。今人研磨者曰:砚。”可见中国自古以来,就把砚解释为研磨的工具。 砚又叫砚瓦,现在北方有的地方还保留这种叫法,可能是因其形凹下像瓦,也可能是因为有的是陶制得名。北京人叫砚台,是因为形状像台。现在“砚台”已成了砚在全国的通称。 砚究竟起于何时,仍无无明确的结论。“砚与文字同兴,予黄帝之代也”。《文房四谱》上说:“从前黄帝得玉一纽,将其治成墨海,并在其上篆文曰:‘帝鸿氏之砚’。”这也许就是最早的砚和它的铭。又有人根据山东曲阜孔庙的石砚,说是孔子用过的,甚至说孔子是砚的创始人。 从考古发掘材料来看,远在新石器时期,原始氏族社会已有彩绘陶器,利用黑红两色或其它色彩,绘出多种多样的花纹,颜料颜色已经极为细腻。以理推之,说明那时已有研磨颜料的工具。 西安半坡出土的“彩绘研磨器”,多数学者认为是砚的起始,至今当有六千年历史了。不过,这种“砚”只不过是砚的雏形罢了。

古钱币的司法鉴定困境及其破解_鄢焱

收稿日期:2013-12-10 作者简介:鄢焱(1981-),男,四川成都人,西南政法大学2014级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 学、证据法学。 第47卷第6期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11月Vol.47 No.6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Nov.2014 古钱币的司法鉴定困境及其破解 鄢 焱 (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2.河南工业大学,河南郑州450001) 摘 要:2009年河南省首例走私古钱币案集中暴露了古钱币司法鉴定所存在的三大困境:司法鉴定 机构的设立有欠规范;鉴定人缺乏从事古钱币司法鉴定的专业素质;对涉案古钱币进行定级的标准较为模糊。为了确保涉及古钱币的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 应尽量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不断提升鉴定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探索传统眼学与现代科技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细化古钱币的文物定级,并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整个文物的司法鉴定机制。 关键词:古钱币;走私古钱币;司法鉴定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4)06-0070-04 古钱币因其具备的较高文化与经济价值,很早以 前就已成为收藏的对象[ 1](P714),而在文物收藏业已“飞入寻常百姓家”的今天,更是得到了收藏界的青睐。随着国内外对中国古钱币价值认同度的上升,伴随着文物收藏的升温与文物交易的热潮,涉及古钱币的违法犯罪以及民事纠纷也呈现上升态势。在此背景下,因古钱币而引发的诉讼开始更多地进入公众视野,而其中往往关涉古钱币的鉴伪、 定级、估价,此等专业性极强的问题也就成为了横亘在司法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古钱币司法鉴定的典型案例考察———河南省首例走私古钱币案的回顾 2009年,郑州市检察院对蒋某某走私古钱币一案提起公诉, 该案系河南省首例走私古钱币案,因该案关涉古钱币的司法鉴定,所以很有必要再作一番简要回顾。 据报道,本案被告人曾多次以邮件形式夹寄大量古钱币至境外,并在2009年3月再次作案时被郑州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抓获。该案于当年9月28日在郑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走私文物罪。庭审中被告人对走私事实并无异议,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走私的古钱币应如何定性,即其是否已经达到最高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0号,以下简称 《走私案件解释》)第三条有关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数量上的要求。由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三名专家出具的《文物鉴定结论书》认定,走私的古钱币中有明 刀、乾元重宝等共计31枚三级文物,其余均为一般文物。此外, 同一鉴定机构还就8枚乾元重宝做出补充说明,并指出其之所以被认定为三级文物,是取决于品相、大小、稀有程度等因素。而辩方则就检方鉴定意见的张冠李戴、含混不清、前后不一以及程序方面的瑕疵进行了集中质疑[ 2]。本案于2009年12月31日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后该院曾于翌年1月25日委托陕西省文化艺术品司法鉴定中心对涉及定罪的古钱币进行了重新鉴定,而鉴定的结果是先前鉴定为三级文物的古钱币均为一般文物。 二、古钱币司法鉴定的困境———基于河南省首例走私古钱币案的反思 司法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同一、有无、真伪、情节、性质、因果、价值等诸多方面,而就古钱币的司法 鉴定而言,其要解决的主要是真伪、性质(文物定级)与价值的问题。本文无意探讨当前司法鉴定的共性问题, 从古钱币司法鉴定的个性来看,基于前述案例集中反映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其主要面临三大困境: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有欠规范 设立欠规范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政出多门,不同口径设立。根据1987年由“两高”联合发布且至今有效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文物案件解释》)的规定,涉案文物鉴定由省级或者地市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

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问题分析和管理对策(上)

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问题分析和管理对策(上) 中国正处在一个古玩艺术品收藏的大浪潮中,人们称其为第四次收藏浪潮或第四次收藏热(第一次是北宋时期,第二次是康乾盛世,第三次是清末民初),这次收藏热之烈,收藏人数之多,可谓前所未有。专业和业余的收藏流通人员有数千万人,有形无形的古玩艺术品市场正处方兴未艾之势。对这一特殊行业,市场管理的相对滞后和监督约束机制的相对缺失,使古玩艺术品收藏流通行为受到了很大制约。尤其是民间古玩艺术品鉴定行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收藏界而且社会上对鉴定业的非议实在不少。鉴定管理体系的严重混乱,乃是种种问题的关键所在,已成为古玩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 本人通过对鉴定行业的调查分析,深感鉴定行业问题的复杂性、神秘性、严重性,解决这些问题,对“盛世收藏”而言时不我待。只有尽快完善古玩艺术品的鉴定管理体机制,才会规范中国历史上这次最大收藏热的健康发展。 一、问题分析 鉴定行业目前约有一百多家从事有偿鉴定服务的机构,就目前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导致问题的根源分析如下: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构成 1. 多元化的鉴定机构 对鉴定机构的分类: (1)民营性质的鉴定机构最多,超过百家。分布在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表示可出具鉴定证书的有45家左右。北京市共有鉴定机构50多家,约占全国总数的一半。其中在北京古玩城、古玩书画城、天雅古玩城、潘家园、十里河等约一平方公里的古玩艺术品圈中有8家,琉璃厂有9家。 (2)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不对民间鉴定。但约有6家文物进出口审核机构在承担国家进出境文物鉴定任务的同时,也对民间文物进行有偿鉴定。 (3)国有博物馆中,有少数单位或所属机构常年对外开展鉴定业务,如首都博物馆控股的北京中润文物鉴定中心率先从事商业鉴定活动。 (4)遍布各地的收藏协会等社团组织,经常开展鉴定咨询服务,有时也进行有偿鉴定。 (5)一部分文物拍卖企业及文物商店,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开展鉴定服务,个别拍卖征集部也同时进行有偿鉴定。 (6)部分媒体组织专家鉴定。如河南卫视《华豫之门》组织的专家鉴定,每周一期节目,藏品获前十名者颁发专家

艺术品鉴定合同

艺术品鉴定合同(框架合同) 要点 甲方为艺术品拥有方,乙时具备鉴定艺术品的能力和资质的机构,两方就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艺 术品鉴定相关服务,岀具书面鉴定报告进行了约定。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鉴定费用、鉴定报告、鉴定人员、特别是确认乙方的鉴定资质。本合同适用于与鉴定机构签订艺术品鉴定委托合同。 艺术品鉴定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注册号:)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承揽方): (注册号:)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鉴于: 1.甲方有意愿投资艺术品或管理、运作艺术品基金; 2.乙方向甲方声明其是一家合法成立的艺术品鉴定机构,并具备满足甲方需要的鉴定艺术 品的能力和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艺术品鉴定合作的相关事宜于年月 __________ 日在省市 ________ 区达成如下一致约定,特签订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目的及意义 为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双方在艺术品领域中的紧密合作。 第二条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艺术品鉴定相关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 (1 )向甲方提供艺术品鉴定咨询; (2)为甲方提供艺术品实物鉴定服务; (3 )就甲方委托咨询、鉴定事项提供乙方法人机构签章的书面报告; (4)根据甲方要求指派艺术品鉴定专业人员参加相关商务活动或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5)根据甲方要求,双方共同指派艺术品鉴定专业人员人组建甲方艺术品投资顾问委员会。 3.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的标准、记取和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1乙方承诺选派资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艺术品鉴定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鉴定等服务,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具真实、准确、采信度高、说服力强的咨询报告和鉴定报告, 出具书面报告的期限不超过天。 4.2乙方承诺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公正鉴定的基础上,全面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商务活动和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4.3甲方承诺将按照双方确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尊重乙方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并为乙方开展咨询、鉴定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于乙方恶意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承担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全部损失金额。 5.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双方保证对本合同以及从本合同对方取得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均予以保密。 6.2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按照法律规定作出披露或向其法律、财务顾问披露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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