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摘要: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繁荣鼎盛的时期之一,国力强大、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丰富、民族团结。它的兴盛离不开其民族本身的思想观念中所有的游牧民族的自由、开放的传统。唐代向来被认为是封建社会女性保护体制相当健全的时期。

关键词:唐代;女性地位;民族融合

1 唐代以前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一)唐代以前的女性地位

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封建女性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唐朝以前的女性地位是相对比较低的。“妇”字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记载到:“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礼记》中对“妇”的释义为:“妇”的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父死从子,这样的解释在古代中国司空见惯。由此可见,其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和平等权,被当做家奴般看待。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的经济生活和人身自由及婚姻自主权等方面都是

由被物化了的人,不能有任何的个人观点,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无法诉诸。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外出也要经别人的许可或是监督。这足见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人曾说:“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助君子、助其不足,不无牝鸡司晨,以致祸也”。这说明女性的地位只能处于被支配地位,是封建重男轻女的必然结果。女性

没有婚姻自主权。上层社会中的女性也无法脱离古老的封建礼节,深深被赐婚的枷锁所束缚。

(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唐代时期女性地位得以提高,从各方面讲都有着其他朝代不可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武则天打破了封建社会的女性在政治方面不能参政的局面,同时也打击了男性在政治方面的地位。在《唐律?户婚》中规定:“子女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这些法律开始承认婚姻自由和择配自由。离婚和再婚极为常见,贞节观念也极为淡薄。在《旧唐书》中“有212名公主,除婚姻缺载着39人,再婚者23人,三嫁着4人”等情况。段塔丽曾根据《新唐书》提供的资料,把唐代公主,再嫁、三嫁情况列了一个表,“从中指出这类公主有27人并认为当时女性很开放,立交松弛,以及女性贞节淡薄有很大的关系,女性的人身自由有所提高”这些揭示了唐代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和自由择偶权。虽然唐朝时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不可能跟男子拥有同等权利,不可能瞬间改变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只是跟其他朝代相比有很大提高。学习知识、可以再婚、可以大胆地去爱,也可以跟自己的丈夫反驳和保护自己的行为是以前所无曾有的。

2 唐代经济文化发展促使妇女地位提高

唐朝的女性勇于并且敢于争取自己该拥有的权利和幸福。这与唐代的政策开明和经济繁荣有着不容分割的联系。同时这一开放的政策顺便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她们有着比以前女性所没有的胆

识和热情,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事务和各种娱乐活动,更有着其他王朝女性所没有的婚姻自主权。这些全都是唐代政治开明,经济繁荣和民族大融合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女皇武则天给女性赋予的特有权利。

在《仪礼》和《礼记 .丧服》中提到:“父在母齐衰期,服一年丧,增为三年”。这就提高了母亲这―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古代,女性参政是一大禁忌,尤其是唐朝以前女性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总是服从于男性,当男性的奴隶,一辈子跟随他或取悦他。但是,在唐朝武则天当上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时,她拥有着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在她执政期间,重视农业并发展文化教育,政治体制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开放性。此外还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具体表现为:第一,打击了保守的门阀贵族;第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得到强有力的发展;第三,稳定了边疆地区;第四,推动了文化的发展,表现在科举制度方面。上述这些表现共同促进了女性有更多的参政机会。

由于唐时期的经济繁荣,国力强大以及先进的文化,为人们追求和享受更好的生活创造了条件,同时也让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在这样的环境中就出现了上官婉儿和韦后,还有太平公主和安乐公主等……上官婉儿“白司表奏,多令参决”,这体现了女官婉儿的权力之大和才智兼备的良好品德,以及女性的参政机会。这就打破了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局面,踊跃出一大批富有才华的女诗人。如:薛涛、刘采春、李治、鱼玄机并称为

唐代四大女诗人。唐代社会女性受教育程度比较普及,这不仅是唐代文明的象征,而且是女性享有和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的真实体现。正因为唐代有半农半亩的思想观念和闳放的社会意识普遍流行,才赋予了女性较宽松的生存环境,才使得他们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禁锢,在家庭中发挥管理作用,在政治上施展个人抱负。在樊文杰《唐代妇女地位探析》中提出均田制下的农民要向国家缴纳租庸调。其中,调是丝帛,需要女性在家内劳作生产。可以说,唐代取消对已婚妇女的授田,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唐朝收入的稳定。唐代的政治开明和经济繁荣丰富了女性的社会生活。同时女性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获得社会的尊重,使自己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女性中最耀眼的群体。

3 唐代民族大融合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根本原因

封建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融合是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根本原因。一个国家的繁荣强盛要靠各方面的文化条件来创造。唐以前,女性的社会地位不高,所有的权利都在当权者手中。在唐朝,由于北方少数民族中的胡人跟李唐皇室有血缘关系。加之当时的唐朝跟很多少数民族如:吐蕃、回纥,突厥、鲜卑族、南诏等结下了友好关系,并吸纳了他们部分的文化习俗。在这些少数民族的思想观念当中,婚姻习俗比较自由,贞洁观念极其淡薄,没有严厉的礼节观念,还有些民族“俗重妇人而轻丈夫”从而就形成了唐代女性言行比较随便,她们和男子一起散步,驰骋射猎。所以当时唐代的女性有着跟少数民族女子一般的生活。

4 结语

唐朝向来被认为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时期,当时国家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展、外贸交易的昌盛、民族大融合共同促使唐朝的女性地位得以提高。她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唐朝时期的女性在婚姻上不受礼法的限制,行动自由,而且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与命运进行抗争。在这一开明的社会中,她们充分实现自己的价值,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社交活动,甚至拥有和男性同等的参政权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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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仁宇:《中国大历史》[M],中华书局,2006年.

作者简介

羊毛加(1988-),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青海师范大学

2014级硕士研究生,专业:中国史。

试论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

试论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 杨婷婕 摘要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社会风气开放,礼教松弛,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大为提高。本文分析了唐代妇女在经济、婚姻关系中地位的提高,并享有受教育权;还从妇女参政、参与社交和体育活动,以及个性突显的角度,列举了唐代妇女地位提高的表现;并探讨了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与社会进步的关系。 Abstract Chinese Feudal society reached its peak in Tang Dynasty, which had the open general social atmosphere and free manners. Thus, the status of women had been greatly boosted both in family and society. The passage tries to analyse the boost of women′s rights in economy and marriage in Tang Dynasty. It gives some examples to illustrate the phenomenon such as having rights to be educated, participating in government and political affairs, social intercourse and sports activities. Further more, the passage also discusses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boost of women′s statu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关键词]:唐代社会开放,妇女地位提高,原因及启示 Key word:An Open Tang Dynasty, Improvement of Women′s Status, Reasons and Inspiration 唐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开放性”社会。在这个时代,作为长期处于被压迫地位的女性群体,也因社会的文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txt有没有人像我一样在听到某些歌的时候会忽然想到自己的往事_______如果我能回到从前,我会选择不认识你。不是我后悔,是我不能面对没有你的结局。如今,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为现代女性的综合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升。本文试从影响女性地位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方面,分析现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动力之源。 由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社会文化和社会体制,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又被指责缺少智慧、感情用事和软弱无能,由此形成了消极、被动、柔弱、自卑的传统性别观念,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留守家庭,生儿育女和相夫教子的传统型性别角色模式。在几千年的父权制统治下,广大女性过的是一种被奴役、被工具化和丧失自我的生活,她们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她们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男人的玩偶,更没有地位可言。 而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社会整体也在为实现男女性别的真正平等做积极努力。那么,影响现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现代女性社会文化:女性地位改变的有利理论保障 1.现代科学理论为女性改变性别角色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人类社会历史悠久,既有绚丽璀璨的文化,又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传统性别角色观念体系中,父权统治文化决定了女性没可能创造自己的形象与价值系统,女性形象是要男性根据专家的实际需求创造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影响到女性自身的发展,限制了女性的整体素质,更严重的是使女性在社会上追求成功的期望和要求也随之被弱化和淡化。男强女弱、男刚女柔,就是传统文化经过漫长岁月积淀在我们意识形态中,并对现实生活产生着影响。 在社会科学领域,弗洛伊德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主要是由于两性生理特征的不同,女性生来就是有缺陷的、道德低劣的,而伊丽莎白·格罗茨总结女性主义者贝蒂·弗里丹、伊娃·菲格斯、凯特·米利特、舒拉米斯·费尔斯通、杰曼·格里尔等人共同观点:从根本上说,男女两性社会化的原始材料是相同的,两性生来就有相似的潜能,是社会强加给他/她不平等的性别角色,使得这种潜能的发展出现了不平衡。A 越来越多的社会学研究者批评传统的性别角色理论及性别角色刻板化,动摇了传统理论的牢固地位。而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也充分肯定女性的领导能力,员工对女性领导的满意程度与之对男性领导的评价相比没有差别。女性领导在做决策之前更能给员工发表意见的机会,表现得比男性领导更佳,而且女性一般有更强的交际、合作和动员能力。这一理论给女性带来的启示是,如果有效地进行性别平等教育,将会大大有利于女性形成更积极的性别观念,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B 综上所述,现代科学理论尤其是现代性别角色的形成理论为女性摆脱传统的弱者性别角色,重塑适应现代社会的女性角色模式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2.现代科学教育推动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及自我价值的实现。 传统文化教育中,由于不合理的社会性别文化与社会性别规范的培养,女性对自身的认识存在着偏差,使得女性在社会规则、文化习俗和自己内在人格的多重压力下,人生策略、价值取向和发展潜能受到极大束缚。而在现代高等教育实践中,社会性别教育让所有女性都了解并获得自己的权利、发展机会与尊严,认识自我,包括自我的特征及社会的角色,认识社会,对社会性别规范与社会环境有一个理性而明晰的了解,积极适应社会转型、参与再社会化。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女性渴望能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不断积累科学文化知识及实用技术,不断地丰富充实自己,来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来提高自身社会地位,从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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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的地位真的提高了么

中国女性的地位真的提高了么 经济学院税务一班 12040742 李政 如今,在我国高速发展的社会中,我们越来越多的看到女性在工作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女性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只在家中相夫教子,她们越来越多的走出家门,去接受教育,去努力工作,她们越来越独立,相应的也获得了更多了尊重。所以在中国的发展中,女性的地位跟过去相比有了显著性的变化,过去的男尊女卑转变成了男女平等,而现在女性在一些领域甚至已经超过男性占据了领导地位。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随之提升,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也极大地提升,现在已经有一些言论说中国女性跟世界别的国家相比已经很高了,中国的男女平等也是贯彻的非常彻底,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么?我们可以看一下以下的数据: (1)我国的女飞行员是世界上最多的,达到500多人,连服役的J10都有6名女战斗机飞行员 (2)在大部分家庭中,大部分财权掌握在母亲手里 (3)社会上几乎所有的行业与所有的层面,女性基本能平等参与,并占有重要的位置 (4)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调查显示,85.2%的女性满意自己的家庭地位,超过三分之一女性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29.1%的女性上过网。 (5)性别观念和态度方面,被调查者中有83.5%的人认同“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88.6%的人同意“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86.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 (6)受教育状况方面,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比2000年提高了2.7年。女性中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占33.7%,城乡分别为54.2%和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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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代的婚姻状况看妇女的社会地位 网络教育学院05(2)历史专业李拴昌 内容摘要: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是“开放型”社会,表现在许多方面,妇女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可从婚姻制度、婚俗文化、妇女的婚姻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得到表现,再结合唐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一步探讨妇女地位相对较高的原因。 关键词:唐代、婚姻状况、妇女、地位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观念一直占主导地位,妇女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地位极其低下。相对而言,唐代妇女是幸运的。她们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民间礼俗和婚姻制度上。她们受到的封建束缚和压迫相对较少,一改过去哭不露齿,站不依门,行不露面的传统,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她们拥有广泛的权利:参政权;受教育权;财产继承权;家庭成员的决定权;家庭事务的管理权;自我意愿的决定权;婚姻的决定权(包括初婚决定权、离婚决定权、再婚决定权)。下面我就唐代的婚姻制度、婚俗文化、妇女的婚姻生活和社会生活,谈谈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不妥之处敬请各位前辈不吝赐教,愚生将感激不尽。 一:唐代的婚姻法律制度和婚俗文化 法律是在阶级社会中产生并用来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强制力量,我国几千年来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在秦朝,秦律已经有了对婚姻、家庭问题的简单规定。到了唐朝,封建社会进入了全盛时期,法律也趋于完善,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布的《永徽律疏》(简称唐律),它得古今之平,在中华法系中堪称最为完美的一部封建法典。其中,对于婚姻制度的规定,在结合礼教的过程中,兼顾社会生活和民风民俗,将情礼法恰当结合,

有关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变化的看法

纵观中国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女性的地位一直偏低,各方面的发展都不尽如人意。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中经过几次意义深远的社会变革或改革,女性的地位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不过在诸多方面仍然有很多阻碍。在我看来,我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大致存在着四个阶段,从总体而言,女性的社会地位正在不断上升。 第一阶段是从清末时期,这段时期女性地位一直处在一个比较低的状态。中国妇女仍处于几千年封建家长制的禁锢下,被赋予强烈的“孝妇,贤妻,良母”的思想,虽然有新思想的传播,新式学堂的兴建,但女性解放的改革道路依旧在曲折中慢慢开展着。传统中国是男权社会,“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妇以夫贵”“妻为内助”等性别伦理说教对女性加以教化和禁锢,使女性被迫困守在家庭,完全依靠男人生活,毫无自我发展的空间。在婚俗观方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束缚和迫害妇女的利剑。中国古代的妇女素质观实质是一种道德素质观,“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古代妇女素质观的基本主张,“妇德、妇言、妇容、妇勤”是对妇女素质的基本要求,使女子“惟知洞其耳、梏其足、涂饰其面目、一若仅供天地间玩好之用”。妇女“于天地间之事物,一无所闻,而竭其终身之精神,以争强弱交涉于箧筐之间”。晚清女子学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不过总体而言仍处在一个弱势地位。 第二阶段是五四运动时期,它不仅是思想,文化领域范围内的一次改革,更是一次深刻的妇女解放运动。它唤醒了中国妇女作为女性

的自觉,使越来越多的先进思想的女性接受了西方的平等明主的思想。让女性首先能作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能自主的选择婚姻生活,不再一味地依赖男人生活。“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批判,女性同样可以接受高等教育。随着具有维新思想的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堂——中国女学堂的兴起,此后,上海的爱国女学、北京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南京的旅宁女学等先后创办,掀起女子教育的初步兴盛局面。随着女学的纷纷兴起,继之而起的女子参与社会工作,女子走出家门走向学校继而走向社会,女学对改变社会风气,提倡男女平等无疑起了积极作用。期间也涌现了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中国文坛上享有盛名的女作家庐隐,就是这一时代进步女性的代表人物之一。从她在日本游学的几年时光中,通过对比中日女子教育的差异,深刻剖析了中国女子教育的弊端。更涌现出来像邓颖超这样的女革命家,邓颖超青年时代投身革命,并在五四运动时期,组织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她还和周恩来、郭隆真等天津学生运动的领导者,共同组织了进步青年团体觉悟社,参与领导天津学生的爱国运动。还有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第三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从法律上保障了女性的平等权利,提倡女性为社会服务,男女共同承担家务。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等观念不仅深入人心,而且还被深入贯彻执行。不过仍有性别歧视现象存在。

女性社会地位论文

中国女性的地位问题,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它不仅是中国社会一个层面的一部发展史,更是反映了我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变化史。 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下女性的地位问题: 从相敬如宾到男尊女卑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这是《汉乐府》中脍炙人口的词句。它讲述的是一位女子的山盟海誓,充分提炼了自由恋爱的精神和敢爱敢恨的态度。 也许很多人是从琼瑶阿姨的作品中了解其中的情怀的。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情怀却出自先秦和汉代的历史背景。 我们可能印象中,古代就应该是充满了性别歧视和礼教压抑的,但其实这首诗就能反映出这种地位差别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相敬如宾、至死不渝、相濡以沫等形容男女相敬相爱的词汇,就足见性别歧视本身始终存在于我们文化当中。 母系社会时妇女地位很高,之后夏商周妇女地位降低,春秋战国时期妇女地位更低,交易买卖实属平常,到唐朝时,因为武则天登基为帝,妇女地位又大大提高,甚至一度使得当时人人都渴望生女而不是生男,之后到清朝,妇女地位依然很低,到近代时,随着西方民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的传入,妇女地位一步步提高,直到现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应该说性别问题是带有社会性的,一方面是男性在社会分工中逐渐占据了非常主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跟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教建立有关。但是即便如此,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仍然不能完全抹去那些自由浪漫的诗篇。 从先秦到汉唐,封建社会的如日中天,也从根本上淹没了诗句的美好意义。从而进入了一个男尊女卑、天经地义的时代。 女性物化及礼教的迫害 应该说,随着封建礼教的发展,对妇女的迫害和歧视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但男性在婚姻上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占据绝对地位,对感情不忠的量刑差异也颇为巨大,更严重的表现形式就是女性本身被物化。 马未都先生在说中国古代家具的时候曾经提到《金瓶梅》中的一个章节:西门庆购买了两个丫环和一部拔步床而这两个丫环的身价加在一起还远不如一部床的价值组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低下 这样的地位差异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妾”的出现,封建礼教的威力在于,通过等级观念,不但迫害女性,而且还在女性中设置阶层,通过这样的阶层来达到女性们自主迫害的局面。同样是女人,妻子的地位与丈夫并列为家长,而“妾”只能

妇女地位变化.

妇女地位变化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近现代社会,女性地位一直饱受争议。历史是不平的历史,那么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将延续着这种不平等。经历了种种社会革命或变革,直至主张男女平等的当今社会,虽然女性的地位较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从整体上讲,仍然在诸多方面有所阻碍,存在较为严重的妇女地位偏低的问题。 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女性地位曾经历了一段巅峰阶段——母系氏族时期。由于女性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在自然分工上占据优势,因此,女性在这一时期占有很高地位,倍受尊崇。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性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日益突出,女性地位极度下降,母权制被推翻。 在奴隶社会时期,女性地位完全沦落,成为男性任意支配的奴隶。在社会分工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性成为社会和家庭中的主力,女性的活动范围则主要局限于家庭之中,生育和家务成为女性的责任,妇女完全丧失自由,成为财产,可任意交易与买卖。 到封建社会,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兴替中,女性一直处在夹缝生存的状态,各种男女不平等情形日趋发展成熟,成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礼教习俗,律法条文,这些精心编织的“天罗地网”牢牢缚住封建社会的女性,让她们自觉地埋没自我。无论是政治,经济抑或文化,女性一律没有过问的权利,甚至更没有婚姻自由。女子不入仕,非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只是男子的“内人”。此外,“女子无才便是德”, 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只是男子的天地。 直至近现代社会,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明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从意识上开始觉醒,并且开始接受正规的社会教育,开始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权主义。建国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法制的建立健全,女性的各项基本权利逐渐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家庭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而产生的长期不平等的根源,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彻底根除

唐代女性地位探究文献综述

1关于唐代女性地位探究这一选题,可分为两个大的方面来进行研究,即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与其社会地位。相关史料主要分布在《旧唐书》《新唐书》《太平广记》,比较集中。 关于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细分来看,又分为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三个阶段,史料主要集中在新旧唐书的各传中。如《旧唐书·李光进传》载:“光颜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母卒,光进娶妻,光颜使其妻管钥家籍财物归于其女也。”又如《新唐书·徐岱传》中有:“岱吝啬,自持家管钥,世所讥云。”可见当时社会风气是主妇在家庭中担当财物的管理人。此外,《旧唐书·列女传》《新唐书·公主传》等都可作为史料依据,反映唐朝一代女性特别是贵族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所受到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较少。 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体现在女性参政,社会交往,受教育情况这几个方面。女性权利达到顶峰是在女皇武则天时期,主要史料参考新旧唐书的《则天本纪》,其余女性参政资料分散于各传中,如《资治通鉴》卷194,卷209,《旧唐书》卷51,《旧唐书》上官昭。关于女性社交,《太平广记》卷31,卷386分别记载了一些节度使夫人和都督夫人设宴招待下属夫人的事例,这对她们协助丈夫处理公务,协调人际关系有很大的好处。这就说明了当时的贵族妇女还没有完全沦为养尊处优的家庭奴隶,其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而《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士女,游春野出,遇名花则设席祭草,以红裙相插挂,以为宴幄”。反映了唐代女性能够自由出入及旅游。 除了以上史籍,还有很多史料可以借鉴参考。如《礼记》《全唐诗》《唐会要》等。 以上是关于这一选题的史料搜集情况,下面介绍当代相关的学术研究概况。近年来有关女性地位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古代女性地位的研究方面出现了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所以搜集材料相对便利。 现当代的学者这要侧重从经济、法律、婚姻家庭等各个不同的角度来探究唐代女性的地位。 段塔丽于2001年在《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从夫妻关系看唐代妇女家庭地位的变化》一文,她说到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开放的时期,其“开放性”不仅表现在皇朝内政外交等方面,而且还生动而具体地反映在家庭内部夫妻关系等方面。唐代夫妻关系上的开放,以及丈夫对妻子人格意志的尊重和行为上的宽容,为整个封建时代所少有。此外,贵族女性的地位远远高于下层社会。据台湾王寿南先生的统计:唐代公主总共210人,其中公主二嫁者27人,三嫁者3人,除去早亡和入道的公主,再嫁公主占总数的23%,远远高于下层社会。王曰美在《齐鲁学刊》2005年02期上的《唐代贵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研究》,文中说到在唐代,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盛时期,唐代贵族妇女的地位相对提高。她们敢想敢做,旷达不羁,向儒家礼教进行了大胆地冲击,昂扬地追求个性解放,婚姻家庭观念变得清新、率真而自然,其放达程度在中国封建社会达到了极致。这些都是从婚姻家庭方面的研究来指出唐代女性的地位较之前代有了提高,女性地位提升。但有些学者注意事物的两面性研究。如:汤蓉岚于2003年发表在《台州学院学报》上《论唐代妇女生活的悖反现象》一文,文中谈到唐代的女性向来被认为是封建时代比较幸运的一群,她们的生活多姿多彩。但她们毕竟没有超脱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因而又在法律、伦理上受到种种歧视和压制。这种悖反现象和两面性,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唐代妇女自主抗争的表现。张金桐与左占平在《宁夏社会科学》2006年04期发表的《唐代妇女及其地位》一文也指出唐律“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的地位,与其前代婢女的“资产”属性并没有两样。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应该是全社会妇女地位的提高。唐人的妇女观仍然是“男尊女卑”。唐代妇女生活比较开放,当源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并不意味着其地位的改变。 近年来有关女性地位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古代女性的研究方面出现的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唐代一朝便是一个热门,但是以法律为出发点来研究女性地位的 1

妇女地位调查问卷

样 本 编 码 制表机关:全 国 妇 联 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 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问卷(教育与婚姻家庭情况部分) 您好!我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员,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关于妇女地位的社会调查依据随机抽样方法,选中了您的家庭进行调查。下面我要了解一些关于户内成员的情况,请给予支持。谢谢! 户内成员情况表(略) 将本户内18岁-64岁(含18岁和64岁)常住人口按先男后女,同性别按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从1开始排列,按顺序填入入户抽样表,找出最后一行与事先圈定的列相交处的数字,序号与此数字相同的人即为具体调查对象。 我们选中了您家的 作为调查对象,请问他/她现在在家吗?如果他/她现在不在,请问他/她什么时候在家,我是在您家等候好呢,还是在 月 日 点 分再来找他/她?

首先请告诉我您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A1 您的性别:(请调查员直接填写)A1 □ 1 男 2 女 A2 您的出生年月:19 年月A2 □□A3 您的民族:族(用文字据情填写,编码见民族编码表)A3□□ A4 您18岁以前居住最久的地方是:A4 □ 1 农村 2 镇、县城 3 中小城市(市区人口在100万人以下) 4 大城市(市区人口在100万人以上) 8不知道 A5 包括您在内,您有兄弟姐妹个,其中姐妹个。A5□□您的排行是第几。□ 下面的问题与您的受教育经历有关: B1 请问您是在几岁时上的学?周岁B1□ 97 未上过学(跳问B3)99 不回答(跳问B3) B2 不包括成人教育,您总共上了几年学?年B2□ 97 不适用 99不回答 B3 (问未上过学及上学年数少于4年者)您是否上过扫盲班? B3□ 0 否(跳问C1) 1 是 7 不适用 9不回答 B4 a 您目前的受教育程度是:B4a□ 0 小学 1 初中 2 高中 3 中专 4 大学专科 5 大学本科 6 研究生 7 不适用9不回答 b 是否是成人学历教育?B4b□ 0 不是 1 是

妇女在新旧时代地位和角色的变化

妇女在新旧时代地位和角色的变化 一社会地位;妇女在旧时代几乎没有社会地位,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三纲五常约束这就社会的妇女。让她们根本不可能融入周围的社会生活中,社会地位有从何谈起?现代的女性则大不一样,她们可以自由的生活交流工作恋爱结婚。只要你有能力在社会中的地位就是不可忽视的。甚至有男人从属于女人的情况出现了。社会中的角色的变化决定了女性社会地位逐渐提升。 二家庭地位;中国从夏商周就开始了父系生活,男人在社会中是主宰更别说家里了,在家庭生活中女性是没有发言的机会的,只有你熬到家中的长者时才有发言决策的机会。现代的女性在家庭中往往拥有着比社会中更高的地位。她们操劳的是家庭主宰的自然也是家庭。少了三妻四妾的竞争现代女性在家庭中必然成为唯一的霸主。 社会价值;旧时代的妇女的社会价值几乎是少之又少的,现代的女性更多的正在为社会努力着,社会价值可以体现在她们的工作中,生活中甚至交际中。对于从没有到处处体现的转变是女性解放的结果。更是社会转变的成果。参考资料:我自己的没有时间了有时间再说 一篇关于女权问题的激进文章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妇女代表以新中国主人的形象出现在政治舞台。 回顾百年沧桑,我们欣喜地发现,中国女性的命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结束了长达数千年被放逐在社会历史之外的状况,在文明史上首次书写出作为整体的女性形象篇章。 数千年的男权社会,妇女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她们没有参政的权利,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最为惨烈的,是妇女的缠足。一双小脚的形成,往往需要数年的缠裹,“小脚一双,眼泪一缸”,一生的幸福从此葬送于这双小脚。与兴女学相伴的19世纪末各地天足会的出现为破除缠足陋习、解放妇女身心拉开了序幕。 20世纪初,蔡元培等人在上海成立中国教育会,将创办女校列入议事日程。1907年,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推行新政,在教育领域颁布了《学部奏定女子学堂章程》和《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首次正式把女子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民初中国的女子教育,开始与女子职业相衔接,这一举措进一步突破了用教育造就家庭主妇的观念,使女性进入较为宽泛的领域,拓展了女性就业的选择权,从而提高了女性适应社会、独立谋生的能力。这对从根本上推动中国人力资源的开发、奠定改善妇女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构成了中国女性争取自身解放的交响曲的前奏。知识女性开始以挑战者的姿态站在反封建的前沿,表现出对封建家庭、性别歧视的精神反叛和投身社会参政议政的热情,在新的生活中塑造新的自我。我们看到,经历“五四”新文化思潮洗礼,女性的恋爱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们追求的不再是得到一个终生的依靠和举案齐眉,而是寻找自己的精神伴侣,是男女人格平等的相处。同时,从清末起步的民法典的编撰,也使两性在法律上处于不平等的局面有所纠正。女性作为一个性别群体,从卑贱的一半开始成为享有法律保护的弱者。与此相应,女性在就业、参政等领域的参与权也有所改善。南方数省的女子率先获得参与市场的权利,湖南女子王昌国于1921年当选省议员,这在世界妇女运动史上也是开风气之先的。 20世纪女性投身民族解放斗争的壮举更是可歌可泣。1903年由留日女学生组织了第一个妇女爱国团体———共爱自治会。女性先觉者秋瑾的《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和呼吁做“国民女杰”的诗篇《勉女权》成为激励女性前赴后继的号角。同年第一部论述女性问题的专著———金一著《女界钟》出版,作者第一次喊出“女权万岁”的口号。 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一些女性参加了以改造中国和世界为己

唐代夫妻关系中女性的法律地位

唐代夫妻关系中女性的法律地位 自我国从奴隶社会时期进入父权社会以来,在漫长的几千年文明中,女性一直处于男性的附属地位,而人们对女性的要求也都是“三从四德”、“相夫教子”等传统思想,一些具有革命意义和自主力过强的女性常被视为异端,而能够坚守贞操的烈女则常被赞扬。从唐代的重要法律文献《唐律》中,我们也能看出这个特征,所不同的是,在这种大的历史与社会环境中,唐代法律对于女性的地位有了新的认知和要求,如要求人们尊重女性等。本文将以《唐律》为例,分析唐代法律对于女性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等的规定,并结合具体的法律事实对此进行说明。 一、唐代法律对女性家庭地位的界定 1.女性对父母的家庭地位。在为人妻、为人母和为人女三个身份中,唯独为人女是不可选择的,因此,在作为子女这一身份中,女性的法律地位值得首先注意。我国从《诗经》时代开始,就有家里生小孩时男孩放床上,女孩放地上的叙述,这充分说明了女性在家里是不受重视的,而婚前“三从四德”之一就是“从父志”,这也说明了作为女儿,女性在家庭中并不具有独立地位。这一状况到唐代后有了许多改观,根据《唐律》户婚篇的规定,如果在外的子女未经家中长辈同意是可以成婚的,但如果发生不具有婚姻效益的男女关系,法律就要对其进行制裁,这充分说明了唐代女性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婚姻自主权。第二,唐代女性有了继承父母财产的权

利,不过根据《唐律》,这远不能达到男女平等的地步,女儿只有在家里没有男性时才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这一规定虽远非男女平等,但却是那个时代所能做到的最高的水准。最后,与礼教中“长幼有序”的规定相符,唐代家庭中年长的女儿在触犯法律、继承财产等方面还有更多的权利,这也说明《唐律》中所体现的并不仅仅是“男尊女卑”。 2.女性对子女的家庭地位。为人母是女性入嫁到夫家生儿育女之后才出现的一个角色,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此时夫家的丈夫及公婆在世,那么女性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并没有大的变化,虽然摆脱了父母的控制,但还是受到“既嫁从夫”原则的影响,一切受丈夫指挥。作为母亲与作为妻子的女性地位是交叉的,在子女面前可能贵为“尊者”,但在丈夫面前就会地位下降一层。所以作为母亲的女性地位只能在丈夫去世后才得以显现出来,本部分将说明的是唐代法律规定的寡母的家庭地位。丈夫死后,若家中没有公婆,那么作为寡母的女性自然成为家中的长者,对于子女已经成年的寡母来说,丈夫死后要“夫丧从子”。但是《唐律》对于子女依旧幼年的寡母身份有了重新规定,她就成为家里的家长,拥有对子女的家长权、经济管理权和主婚权,同时也要尽对于子女教育的义务。不过相比之下,女性家长权的行使比男性要受限许多[1]24。 二、唐代夫妻关系中女性的法律地位 作为妻子的女性地位是唐代女性最为重要的一种家庭地位,也是唐代法律对于女性地位说明最为透彻的一类身份。在夫妻关系上,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如今,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为现代女性的综合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升。本文试从影响女性地位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方面,分析现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动力之源。 由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社会文化和社会体制,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又被指责缺少智慧、感情用事和软弱无能,由此形成了消极、被动、柔弱、自卑的传统性别观念,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留守家庭,生儿育女和相夫教子的传统型性别角色模式。在几千年的父权制统治下,广大女性过的是一种被奴役、被工具化和丧失自我的生活,她们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她们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男人的玩偶,更没有地位可言。 而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社会整体也在为实现男女性别的真正平等做积极努力。那么,影响现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现代女性社会文化:女性地位改变的有利理论保障 1.现代科学理论为女性改变性别角色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人类社会历史悠久,既有绚丽璀璨的文化,又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传统性别角色观念体系中,父权统治文化决定了女性没可能创造自己的形象与价值系统,女性形象是要男性根据专家的实际需求创造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影响到女性自身的发展,限制了女性的整体素质,更严重的是使女性在社会上追求成功的期望和要求也随之被弱化和淡化。男强女弱、男刚女柔,就是传统文化经过漫长岁月积淀在我们意识形态中,并对现实生活产生着影响。 在社会科学领域,弗洛伊德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主要是由于两性生理特征的不同,女性生来就是有缺陷的、道德低劣的,而伊丽莎白·格罗茨总结女性主义者贝蒂·弗里丹、伊娃·菲格斯、凯特·米利特、舒拉米斯·费尔斯通、杰曼·格里尔等人共同观点:从根本上说,男女两性社会化的原始材料是相同的,两性生来就有相似的潜能,是社会强加给他/她不平等的性别角色,使得这种潜能的发展出现了不平衡。A 越来越多的社会学研究者批评传统的性别角色理论及性别角色刻板化,动摇了传统理论的牢固地位。而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也充分肯定女性的领导能力,员工对女性领导的满意程度与之对男性领导的评价相比没有差别。女性领导在做决策之前更能给员工发表意见的机会,表现得比男性领导更佳,而且女性一般有更强的交际、合作和动员能力。这一理论给女性带来的启示是,如果有效

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一、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从19世纪中叶开始,女权主义者提出了改革妇女服装的倡议,并身体力行,设计并试穿了短裙和女式长裤,却受到了舆论的责难。……19世纪末,由于体育运动的普及,妇女在健身和运动时穿着裤装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大量妇女加入到劳动大军,妇女的裤装和短裙才开始流行。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史编》材料二:妇女的地位因为经济的关系而有相当大的变化。科技本身已改变并大大增加了妇女就业赚取工资的范围。……最惊人的变化首推出现了许多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商店和办公室中的职业。在德国,女性店员由1882年的约3.2万人(总数的五分之一),增加到l 907年的17.4万人(大约是总数的40%)。……在1914年以前的几十年间,妇女的地位和希望无疑有惊人的陡变。这个情形最明显的征兆是女子中学教育不寻常的扩展。在法国,我们所讨论的这个时期,男子公立中学的数目大致稳定在330340所之间。 但是女子公立中学,却由l 880年的一所也没有,增加到1913年的138所。…… ——霍布斯鲍姆《帝国的年代1875-—1914》材料三:到20世纪初,妇女开始赢得选举权。1900年,只有一个国家的妇女赢得了公民权:到l 950年,69个国家的妇女可以参加选举;到了1975年则是129个国家。……在美国,……担任秘书工作的99%仍是妇女,注册护士工作95%为妇女……妇女在做与男人相同的工作时得到的却是不同的职位,于是工资也少。 ——斯塔夫里阿诺斯《世界通史》请回答: (1)依据上述材料,概括19至20世纪女性解放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1)成就:①就业机会增加;②受教育机会增加;③服装款式的变化使女性身体得以解放; ④获得选举权;⑤社会生活更加丰富。 问题:①从事职位较低的工作;②工资待遇较男性低;③大多从事技术含量低的行业。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简要分析女性解放的原因。 (2)原因:①工业革命的发展(技术进步);②女权主义者的推动;③民主政治的进步; ④教育的普及;⑤一战的影响;⑥女性经济地位提升。 (3)结合材料分析女性解放的影响。 (3)影响:①社会生活更加丰富多彩;②推动经济的发展;③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④有利于女性更充分地实现自身价值; 二、中外妇女地位的变迁经历了一个漫长而盏折的过程。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监护法》对妇女经济事务进行终身监督……如果她们出现在其他诸如法庭等一般仅有男性出席的公共生活领域,就会引起在座男性的惊奇和不满……墓碑、罗马文学作晶以及纪念性铭文都宣扬理想的妇女行为,这包括贞洁、节制和娴于织毛活之类的女红。 ——《剑桥插图罗马史》材料二:汉代开始了儒家对妇女贞节观念的建立过程,但在现实的庶民生活中其实仍保有相当的弹性与空间。宋代贞节观念虽然经程朱的奖励而加重,当时社会,影响尚小。明代在书籍方面,有徐皇后的《内训》,解缙的《古今列女传》。在法律方面,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下达这么一个诏令,“民间寡妇,30以前夫亡守志,50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本家差役。”又命令地方官员制定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赐祠祀,一般的树牌坊,用以奖励贞节……一部二十四史中,明史中的节妇烈女最多。 ——摘自费丝言《由典范到规范》材料三:一般来说,其主要影响就是迫使女性走出家庭,进入新的工薪经济……工厂和

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摘要: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繁荣鼎盛的时期之一,国力强大、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丰富、民族团结。它的兴盛离不开其民族本身的思想观念中所有的游牧民族的自由、开放的传统。唐代向来被认为是封建社会女性保护体制相当健全的时期。 关键词:唐代;女性地位;民族融合 1 唐代以前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一)唐代以前的女性地位 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封建女性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唐朝以前的女性地位是相对比较低的。“妇”字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记载到:“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礼记》中对“妇”的释义为:“妇”的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父死从子,这样的解释在古代中国司空见惯。由此可见,其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和平等权,被当做家奴般看待。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的经济生活和人身自由及婚姻自主权等方面都是由被物化了的人,不能有任何的个人观点,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无法诉诸。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外出也要经别人的许可或是监督。这足见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人曾说:“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助君子、助其不足,不无牝鸡司晨,以致祸也”。这说明女性的地位只能处于被支配地位,是封建重男轻女的必然结果。女性没有婚姻自主权。上层社会中的女性也无法脱离古老的封建礼节,深深被赐婚的枷锁所束缚。 (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唐代时期女性地位得以提高,从各方面讲都有着其他朝代不可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武则天打破了封建社会的女性在政治方面不能参政的局面,同时也打击了男性在政治方面的地位。在《唐律?户婚》中规定:“子女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这些法律开始承认婚姻自由和择配自由。离婚和再婚极为常见,贞节观念也极为淡薄。在《旧唐书》中“有212名公主,除婚姻缺载着39人,再婚者23人,三嫁着4人”等情况。段塔丽曾根据《新唐书》提供的资料,把唐代公主,再嫁、三嫁情况列了一个表,“从中指出这类公主有27人并认为当时女性很开放,立交松弛,以及女性贞节淡薄有很大的关系,女性的人身自由有所提高”这些揭示了唐代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和自由择偶权。虽然唐朝时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不可能跟男子拥有同等权利,不可能瞬间改变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只是跟其他朝代相比有很大提高。学习知识、可以再婚、可以大胆地去爱,也可以跟自己的丈夫反驳和保护自己的行为是以前所无曾有的。 2 唐代经济文化发展促使妇女地位提高 唐朝的女性勇于并且敢于争取自己该拥有的权利和幸福。这与唐代的政策开明和经济繁荣有着不容分割的联系。同时这一开放的政策顺便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她们有着比以前女性所没有的胆识和热情,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事务和各种娱乐活动,更有着其他王朝女性所没有的婚姻自主权。这些全都是唐代政治开明,经济繁荣和民族大融合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女皇武则天给女性赋予的特有权利。 在《仪礼》和《礼记 .丧服》中提到:“父在母齐衰期,服一年丧,增为三年”。这就提高了母亲这―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古代,女性参政是一大禁忌,尤其是唐朝以前女性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总是服从于男性,当男性的奴隶,一辈子跟随他或取悦他。但是,在唐朝武则天当上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时,她拥有着与男性同等的

简析唐朝女性地位

简析“女性在唐朝的地位” 摘要:唐朝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唐朝妇女身上体现着唐朝文化的开放性与兼容性,具有独特的魅力。唐朝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其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上的复苏与彰显。 关键词:女性地位婚姻政治服饰 女性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伟大的群体,她们千百年来一直为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默默地做着巨大的贡献。所谓女性的地位,是指女性在社会体系中的位置,即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在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地位,包括女性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受教育程度,是社会对女性的主观态度和评价以及女性自我认识的程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她们在承受封建君权、族权、父权压迫的同时,还要承受封建夫权的压迫。她们既要完成人类繁衍的重任,又要与男子一道承担着社会生产的重任。但是,封建女性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千百年来不辞劳苦的完成着这些繁重的任务,同时也在为提高自己的地位而努力。 相较于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而言,唐代女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得到了极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唐代的女性在我国封建社会女性发展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唐代女性的地位较之封建社会其他朝代女性的地位是最高的,唐朝的女性深切地意识到女性与男性在本质上的平等,进而对于政治、经济等各种社会事务的兴趣也达到了其他朝代女性所不能比拟的程度。 一、婚姻的相对自由 在唐朝女性婚姻关系中发言权大大提高了。其实,在唐代人的心目中,女性主要的家族从属是属于自己的父家而不是夫家,使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与男性平起平坐,结婚和离婚也就显得相当对等而且寻常了。 《唐律》规定里,男女结婚前可以自由恋爱,甚至私订终身,只要二人情投意合,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会给与绝对的支持,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这个可以说是一大进步。这也是文人墨客的戏曲里唐朝里的“私定终身”的桥段为何屡见不鲜。

浅谈妇女地位的变迁

浅谈妇女地位的变迁 上溯古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我国妇女的地位在一步一步的改变,从只能相夫教子的无知妇孺,从文人墨客观赏的艺术玩物到现在主宰社会的中间力量,我国妇女的思想观念、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收入都有了质的飞跃。 从“小脚女人”到大步踏入社会,这是中国现代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的一大标志。 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用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再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裹脚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这一封建陋俗,也是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的直观体现。 新中国成立后,彻底革除了裹足的陋俗,妇女的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在现代社会,妇女可以和男子一样大步踏入社会,从事各行各业、各种活动。现代女性更是彻底摒弃了昔日所谓“稳小弓鞋三寸罗”的审美观念,毫不掩饰自己的“大脚”,甚至出现“美丽的大脚”说。中国女足风靡于世界足坛,成为一支耀眼的球队,这是中国现代妇女“脚解放”最好的例证。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迈出家门参政议政,这也是中国现代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表现之一。 封建社会中传统女教贯以儒学思想。在西汉,已经出现了奴化女

性的封建女教,认为“妇女只许初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字,有损无益也。”正是这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剥夺了妇女学习文化知识的权利与机会,给妇女们套上精神的桎梏,让妇女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殉道士,从而丧失了自由,成为男子的附庸。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不仅可以从事各种社会活动,而且可以参政议政,撑起社会的半边天。放眼望向飞速发展的中国,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女性的文化层次和意识观念也有了大幅的进步。在高层次行业领域,女性工作者所占的比重已经相当可观,某些行业甚至超过了男性,这不能不说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从“夫为妻纲”和“男尊女卑”到法律面前男女平等,这又是我国现代妇女解放运动的一大里程碑。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女子“在家从父,既嫁从夫,父死从子”,一生一世都要从属于男子,服从于男性。若膝下无子无女者,便被视为不孝,即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更有甚者,被当作买卖的对象,随意被卖为奴婢、卖为别人的妻妾、卖为娼妓,陷入悲惨境地。宋代大文豪苏轼,文风豪迈,堪称一代大家。很多人也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泪下。然而,若考察他对侍婢的态度,就会让人目瞪口呆。苏东坡被贬官后,将身边的婢妾一律送人,完全视婢妾为自己的私物,可以拱手相让。……我国古代社会妇女地位之低,可见一斑。 相比之下,在现代社会中,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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