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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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摘要: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繁荣鼎盛的时期之一,国力强大、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丰富、民族团结。它的兴盛离不开其民族本身的思想观念中所有的游牧民族的自由、开放的传统。唐代向来被认为是封建社会女性保护体制相当健全的时期。

关键词:唐代;女性地位;民族融合

1 唐代以前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一)唐代以前的女性地位

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封建女性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唐朝以前的女性地位是相对比较低的。“妇”字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记载到:“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礼记》中对“妇”的释义为:“妇”的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父死从子,这样的解释在古代中国司空见惯。由此可见,其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和平等权,被当做家奴般看待。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的经济生活和人身自由及婚姻自主权等方面都是由被物化了的人,不能有任何的个人观点,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无法诉诸。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外出也要经别人的许可或是监督。这足见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人曾说:“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助君子、助其不足,不无牝鸡司晨,以致祸也”。这说明女性的地位只能处于被支配地位,是封建重男轻女的必然结果。女性没有婚姻自主权。上层社会中的女性也无法脱离古老的封建礼节,深深被赐婚的枷锁所束缚。

(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唐代时期女性地位得以提高,从各方面讲都有着其他朝代不可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武则天打破了封建社会的女性在政治方面不能参政的局面,同时也打击了男性在政治方面的地位。在《唐律?户婚》中规定:“子女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这些法律开始承认婚姻自由和择配自由。离婚和再婚极为常见,贞节观念也极为淡薄。在《旧唐书》中“有212名公主,除婚姻缺载着39人,再婚者23人,三嫁着4人”等情况。段塔丽曾根据《新唐书》提供的资料,把唐代公主,再嫁、三嫁情况列了一个表,“从中指出这类公主有27人并认为当时女性很开放,立交松弛,以及女性贞节淡薄有很大的关系,女性的人身自由有所提高”这些揭示了唐代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和自由择偶权。虽然唐朝时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不可能跟男子拥有同等权利,不可能瞬间改变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只是跟其他朝代相比有很大提高。学习知识、可以再婚、可以大胆地去爱,也可以跟自己的丈夫反驳和保护自己的行为是以前所无曾有的。

2 唐代经济文化发展促使妇女地位提高

唐朝的女性勇于并且敢于争取自己该拥有的权利和幸福。这与唐代的政策开明和经济繁荣有着不容分割的联系。同时这一开放的政策顺便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她们有着比以前女性所没有的胆识和热情,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事务和各种娱乐活动,更有着其他王朝女性所没有的婚姻自主权。这些全都是唐代政治开明,经济繁荣和民族大融合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女皇武则天给女性赋予的特有权利。

在《仪礼》和《礼记 .丧服》中提到:“父在母齐衰期,服一年丧,增为三年”。这就提高了母亲这―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古代,女性参政是一大禁忌,尤其是唐朝以前女性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总是服从于男性,当男性的奴隶,一辈子跟随他或取悦他。但是,在唐朝武则天当上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时,她拥有着与男性同等的

权利。在她执政期间,重视农业并发展文化教育,政治体制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开放性。此外还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具体表现为:第一,打击了保守的门阀贵族;第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得到强有力的发展;第三,稳定了边疆地区;第四,推动了文化的发展,表现在科举制度方面。上述这些表现共同促进了女性有更多的参政机会。

由于唐时期的经济繁荣,国力强大以及先进的文化,为人们追求和享受更好的生活创造了条件,同时也让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在这样的环境中就出现了上官婉儿和韦后,还有太平公主和安乐公主等……上官婉儿“白司表奏,多令参决”,这体现了女官婉儿的权力之大和才智兼备的良好品德,以及女性的参政机会。这就打破了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局面,踊跃出一大批富有才华的女诗人。如:薛涛、刘采春、李治、鱼玄机并称为唐代四大女诗人。唐代社会女性受教育程度比较普及,这不仅是唐代文明的象征,而且是女性享有和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的真实体现。正因为唐代有半农半亩的思想观念和闳放的社会意识普遍流行,才赋予了女性较宽松的生存环境,才使得他们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禁锢,在家庭中发挥管理作用,在政治上施展个人抱负。在樊文杰《唐代妇女地位探析》中提出均田制下的农民要向国家缴纳租庸调。其中,调是丝帛,需要女性在家内劳作生产。可以说,唐代取消对已婚妇女的授田,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唐朝收入的稳定。唐代的政治开明和经济繁荣丰富了女性的社会生活。同时女性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获得社会的尊重,使自己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女性中最耀眼的群体。

3 唐代民族大融合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根本原因

封建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融合是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根本原因。一个国家的繁荣强盛要靠各方面的文化条件来创造。唐以前,女性的社会地位不高,所有的权利都在当权者手

中。在唐朝,由于北方少数民族中的胡人跟李唐皇室有血缘关系。加之当时的唐朝跟很多

少数民族如:吐蕃、回纥,突厥、鲜卑族、南诏等结下了友好关系,并吸纳了他们部分的

文化习俗。在这些少数民族的思想观念当中,婚姻习俗比较自由,贞洁观念极其淡薄,没

有严厉的礼节观念,还有些民族“俗重妇人而轻丈夫”从而就形成了唐代女性言行比较随便,她们和男子一起散步,驰骋射猎。所以当时唐代的女性有着跟少数民族女子一般的生活。

4 结语

唐朝向来被认为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时期,当时国家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

展、外贸交易的昌盛、民族大融合共同促使唐朝的女性地位得以提高。她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唐朝时期的女性在婚姻上不

受礼法的限制,行动自由,而且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与命运进行抗争。在这一开明

的社会中,她们充分实现自己的价值,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社交活动,甚至拥有和男性同等

的参政权力。

参考文献

[1]朱绍侯:《中国通史》[M],福建人民出版社.

[2]斯塔夫里阿诺斯:(美),《全球通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3]林语堂:《武则天传》[M],东方出版社,2009年.

[4]李晶莹:《从唐代丧服制改革看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J],2004年增刊.

[5]郝文林:《从唐代婚俗看当时妇女地位的提高》[J],2007年,第20卷(10期).

[6]王钟翰:《中国民族史概要》[M],山西: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

[7]S仁宇:《中国大历史》[M],中华书局,2006年.

作者简介

羊毛加(1988-),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青海师范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专业:中国史。

唐朝妇女衣着考

唐朝妇女衣着考 袒胸、透视、胡服:大明宫女装流行风 隋初的服饰,较朴素。袍衫和胡服是当时的主要服饰。自隋炀帝起,社会风气发生变化,服饰因此日趋华丽。唐承隋制,唐代是中国历代经济、文化的鼎盛时期,因此服饰也十分华丽。贵妇人的礼服多以坦胸、低领、大袖为主,同时又有襦裙、半臂肩披帛巾。当时的织造技术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由于大量吸收外来文化的影响以及胡服的持续影响,唐代服饰普遍华丽、清新,充满大唐盛世之风范。

唐代大袖衫 唐襦裙 襦裙服系指唐代女子上穿短襦或衫,下着长裙,佩披帛,加半臂(即短袖)的传统装束。唐女襦裙装在接受外来服饰影响下,取其神而保留了自我的原形,于是襦裙装成为唐代乃至整个中国服装史中最为精彩而又动人的一种配套装束了。襦,一般只长到腰,很短,是唐代女服的特点。与此相近的衫,却长至胯或更长。唐女的襦、衫等上衣是各个阶层的常服。 元稹诗句“藕丝衫子藕丝裙”,张佑诗句“鸳鸯绣带抛何处,孔雀罗衫付阿谁”,欧阳炯诗句“红袖女郎相引去”。从这些诗句看,唐代女子着襦、衫已非常普遍,而且喜欢红,浅红或淡赭,浅绿等色,并加上“罗衫叶叶绣重重,金凤银鹅各一丛”的金银彩绣为饰,外观更是美不可言。 襦的领口常有变化,襦衫领型有:圆领、方领、直领和鸡心领等。盛唐时代有袒领,即领口开得很低,早期只在宫廷嫔妃、歌舞伎者间流行,后来连豪门贵妇也予以垂青,从唐墓门石刻画和大量陶制女俑来看,袒领流行开来,或许已经遍及黎庶,因而当时艺术形象中出现的袒领女装形象为数实在不少。 裙,唐代妇女下裳为裙。这是当时女子非常重视的下裳形式。制裙面料多为丝织品,但用料有多少之别,通常以多幅为佳。裙腰上提高度,有些可以掩胸,下身仅着抹胸,外披纱罗衫,致使上身肌肤隐隐显露。如周昉《簪花仕女图》,以及周濆“惯束罗衫半露胸”等诗、画即描绘这种装束,这是中国古代女装中最大胆的一种,足以想见当时思想开放的程度。 唐代裙的质料、色彩和样式均大大超过前代,可谓群芳争艳,瑰丽多姿。如唐诗中所涉及的诸多裙式有:“上仙初着翠霞裙”,“荷叶罗裙一色裁”、“两人抬起隐花裙”、“竹叶裙”、“碧纱裙”、“新换霓裳月色裙”等。 唐代裙色多彩,可以尽如人所好,多为深红、杏黄、绛紫、月青、青绿。其中尤以石榴色流行时间最长。李白有“眉欺杨柳叶,裙妒石榴花。”万楚五有“眉黛夺得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其流行范围之广,从《燕京五月歌》中可见,“石榴花开街欲焚,蟠枝屈朵皆崩云,千门万户买不尽,剩将女儿染红裙。”石榴裙最大的特点,是裙束较高,上披短小襦衣,两者宽窄长短形成鲜明对比。这种上衣下裙的“唐装”,是对前代服装的继承、发展和完善。从整体效果看,上衣短小而裙长曳地,使体态显得苗条和修长。

试论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

试论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 杨婷婕 摘要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社会风气开放,礼教松弛,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大为提高。本文分析了唐代妇女在经济、婚姻关系中地位的提高,并享有受教育权;还从妇女参政、参与社交和体育活动,以及个性突显的角度,列举了唐代妇女地位提高的表现;并探讨了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与社会进步的关系。 Abstract Chinese Feudal society reached its peak in Tang Dynasty, which had the open general social atmosphere and free manners. Thus, the status of women had been greatly boosted both in family and society. The passage tries to analyse the boost of women′s rights in economy and marriage in Tang Dynasty. It gives some examples to illustrate the phenomenon such as having rights to be educated, participating in government and political affairs, social intercourse and sports activities. Further more, the passage also discusses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boost of women′s statu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关键词]:唐代社会开放,妇女地位提高,原因及启示 Key word:An Open Tang Dynasty, Improvement of Women′s Status, Reasons and Inspiration 唐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开放性”社会。在这个时代,作为长期处于被压迫地位的女性群体,也因社会的文

从唐代的婚姻状况看妇女的社会地位

从唐代的婚姻状况看妇女的社会地位 网络教育学院05(2)历史专业李拴昌 内容摘要: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是“开放型”社会,表现在许多方面,妇女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可从婚姻制度、婚俗文化、妇女的婚姻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得到表现,再结合唐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一步探讨妇女地位相对较高的原因。 关键词:唐代、婚姻状况、妇女、地位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观念一直占主导地位,妇女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地位极其低下。相对而言,唐代妇女是幸运的。她们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民间礼俗和婚姻制度上。她们受到的封建束缚和压迫相对较少,一改过去哭不露齿,站不依门,行不露面的传统,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她们拥有广泛的权利:参政权;受教育权;财产继承权;家庭成员的决定权;家庭事务的管理权;自我意愿的决定权;婚姻的决定权(包括初婚决定权、离婚决定权、再婚决定权)。下面我就唐代的婚姻制度、婚俗文化、妇女的婚姻生活和社会生活,谈谈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不妥之处敬请各位前辈不吝赐教,愚生将感激不尽。 一:唐代的婚姻法律制度和婚俗文化 法律是在阶级社会中产生并用来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强制力量,我国几千年来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在秦朝,秦律已经有了对婚姻、家庭问题的简单规定。到了唐朝,封建社会进入了全盛时期,法律也趋于完善,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布的《永徽律疏》(简称唐律),它得古今之平,在中华法系中堪称最为完美的一部封建法典。其中,对于婚姻制度的规定,在结合礼教的过程中,兼顾社会生活和民风民俗,将情礼法恰当结合,

唐代服饰的特点及成因

兰台世界2012·4月下旬 ……………………………………………………………………………………………………………………………………………………… 公望小传称:“尝为浙西宪司史,……宪长徐容斋高礼重之。”此虽有具体人物,但时间、地点均不明确。嘉靖《浙江通志》则明确记载:“元至元中,浙西廉访使徐瑛辟为书吏,未几弃去。”此后,万历《杭州府志》及其他记述皆引此说。又有记载云:徐瑛世祖二十九年出任浙西廉访使,是时,黄公望24岁,被“辟为书吏”,当年岁末随署迁到杭州。 公望入狱,《录鬼簿》为“先充浙西宪吏,后在京,为权豪所中”。叙述固然简略,但事件顺序清楚。黄公望入狱一次,且与浙西宪司徐瑛无关。对于入狱之缘由,相关各书记载均有含糊不清之象。目前发现,唯有元代王逢(1319—1388)明确指出与张间案有关。《梧镶集》卷四《题黄大痴山水》诗前引云:“名公望,字子久,杭人。尝掾中台察院,会张闾平章被诬,累之,得不死,遂入道云。”王逢是黄公望晚岁“忘年交”,对公望一生中最关紧要的事件自然清楚。张间于延祐二年(1315)九月被治罪。然依史考,可知公望在京师入狱,时间稍晚于张间。翰林杨载《仲弘诗集》中,有三首是给黄公望的诗,都与其下狱之事有关。例如,《次韵黄子久狱中见赠》云:“解组归来学种园,栖迟聊 复守衡门。徒怜郿坞开金穴,欲效寒溪注石尊。世故无涯方扰扰,人生如梦竟昏昏。何时再会昊江上,共泛扁舟醉瓦盆。”据首尾两联之意, 此诗应为杨载辞官归杭后接到黄公望在京都狱中赠诗而作。黄公望出狱后,虽未对宦途彻底灰心,但因蒙受过牢狱之灾,加之年近知命元朝才开科取士,故而加入全真教并潜心绘画,不久即声名大震。此后,他常“潜合隐士之行”,并逐步走向隐逸之路,构一堂于别径,“每春秋时焚香煮茗,游焉息焉。当晨岚夕照,月户雨窗,或登 眺,或凭栏,不知身世在尘寰矣”[4]73。 总之,黄公望自幼即负才名,早年画艺虽不高明,但中年画艺精进,颇受时人赞赏,亦为官僚地主所赏识,为豪富座上宾。通过刻苦钻研, 大量临摹古代画迹并参以己意,逐步形成了“山川浑厚、 草木华滋”的艺术风格[5]12。早年的他混迹于宦途,豪富们收藏的历代书画名迹就成了他临习的范本,也使得他能够从古代名迹中吸收丰厚的艺术营养,扩大艺术视野,提高艺术品位。综上可知,历史生活背景、拜师学艺、为吏及下狱和豪富们的经济资助和艺术支持等成就了黄公望。这些是他艺术水平迅速提升和艺术风格迅即形成的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1]陶宗仪.南村辍耕录[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杜哲森.元代绘画史[M].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 [3]谢成林.元代画坛魁首[M].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4]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5]黄宾虹.中华美术丛书[C].北京古籍出版社,1996. 唐代是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善于博采外来的王朝,它既善于归纳和发展前代传统文化的成果,又主动加强中外文化交流。因此,开放性和世界性,成了它最大的特点。反映在服饰上,就是雍容华贵、精彩纷呈、兼收并蓄、大胆开放的特征。 一、唐代服饰的特点 1.中原服饰与胡服的结合。“胡服”这两个字的意思是作为外来民族服饰的意义使用的,其所指不限于一个民族。唐代的胡服,实际上包括西域地区的少数民族服饰和印度、波斯等外国服饰。概括来讲,唐代服饰具有衣长及膝、衣袖瘦窄的特点。腰间系有革带,头戴毛毡或皮帽,脚穿着靴。领式为圆领、翻折领、对襟开领等,下着竖条小口裤。脚上为尖头的绣花软履。从西安出土的陶俑中可以看出很多这种装扮的妇女形象。所谓胡帽, 通常以兽皮制成,周沿上折,甚为轻便。最受欢迎的胡帽叫“浑脱”,以羊毛制成。 胡服传入中原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但是真正在服饰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在初唐至盛唐的一段时间内。这是由于这一时期印度、波斯等国使节、商人来华者甚多,异族文化亦随之输入,特别是西域文化大量传入唐代(最主要是西域文化的传入),对于胡服的流行产生了较大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唐代对外来文化采用兼容并包、大胆吸收的态度,外来民族的音乐、歌舞、技艺、服饰皆为唐人普遍爱好。唐太宗之子李承乾在东宫“使户奴数百人专习伎乐,胡人椎髻,剪彩为舞衣。寻桎跳剑,鼓甬之声日常于外。又好突厥言及所服,选貌似胡者著以羊裘辫发”[1]2648 。上行下效,这种风气至开元、天宝之时,风靡日 甚,贵族妇女莫不以胡化为时尚。开宗后,“宫人从驾,皆衣胡帽乘马,至露髻驰骋,而帷冒亦废,有衣男子衣如靴,如奚,契丹之服,武德间, 妇人穿履及线靴。开元中,初有线履,奴婢服阑衫,而士女衣胡服”[2]528。 唐代女子受到胡服的影响最为深远,处于对胡舞的崇尚,民间女子争相效仿胡女的装扮,以穿胡服为美。她们头戴胡帽,身穿翻领或圆领的对襟窄袖长袍,领口边有绣花的宽边,里面穿着有条纹的小口裤。这些妇女当中,以杨贵妃为代表。 除此之外,唐代妇女由于骑马之风非常流行,所以女子的骑马服也是比较有特色的。他们在马上往往穿着一种叫做“幂詈”(一种斗篷)的服装,大约是为了遮蔽风沙,其样式很像一种连帽的斗篷,这服装在北齐即已经传入中原,武则天之后逐渐被淘汰。 这一时期的女子服饰还受到回纥服的影响,身穿翻领窄袖长袍,袖口和领边用金线绣花,贵族妇女还佩戴缀有宝石的金饰冠。翻领窄袖长袍不仅流行于民间,而且也流行于宫廷之中,皇帝出宫,随驾的女子也穿回纥服。在胡服流行的同时,女子穿着男装也是非常流行的,在我们今天看来,中性的打扮可能只有在发达的21世纪才可能出现,但实际上,早在唐代的时候,这种风气就非常流行。 女子穿着男装先从宫中开始,后来民间女子也争相仿效,逐渐成为一种风气。 2.开放的唐代女装。唐初,女子服饰以窄袖儒衫加长衫为主要特点,至中唐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增加了许多外来的元素,风格更多元 唐代由于政治的开放与经济的发展,思想的开放与文化的多元性等因素,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风尚,并直接影响到 人们的社会生活,反映在服饰上形成了雍容华贵、 精彩纷呈、兼收并蓄、大胆开放的特点。唐代服饰特点成因 论唐代服饰的特点及成因 □ 遵义师范学院历史系罗进 摘要关键词文博考古 WENBOKAOGU 73

唐代女性地位探究文献综述

1关于唐代女性地位探究这一选题,可分为两个大的方面来进行研究,即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与其社会地位。相关史料主要分布在《旧唐书》《新唐书》《太平广记》,比较集中。 关于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细分来看,又分为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三个阶段,史料主要集中在新旧唐书的各传中。如《旧唐书·李光进传》载:“光颜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母卒,光进娶妻,光颜使其妻管钥家籍财物归于其女也。”又如《新唐书·徐岱传》中有:“岱吝啬,自持家管钥,世所讥云。”可见当时社会风气是主妇在家庭中担当财物的管理人。此外,《旧唐书·列女传》《新唐书·公主传》等都可作为史料依据,反映唐朝一代女性特别是贵族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所受到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较少。 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体现在女性参政,社会交往,受教育情况这几个方面。女性权利达到顶峰是在女皇武则天时期,主要史料参考新旧唐书的《则天本纪》,其余女性参政资料分散于各传中,如《资治通鉴》卷194,卷209,《旧唐书》卷51,《旧唐书》上官昭。关于女性社交,《太平广记》卷31,卷386分别记载了一些节度使夫人和都督夫人设宴招待下属夫人的事例,这对她们协助丈夫处理公务,协调人际关系有很大的好处。这就说明了当时的贵族妇女还没有完全沦为养尊处优的家庭奴隶,其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而《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士女,游春野出,遇名花则设席祭草,以红裙相插挂,以为宴幄”。反映了唐代女性能够自由出入及旅游。 除了以上史籍,还有很多史料可以借鉴参考。如《礼记》《全唐诗》《唐会要》等。 以上是关于这一选题的史料搜集情况,下面介绍当代相关的学术研究概况。近年来有关女性地位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古代女性地位的研究方面出现了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所以搜集材料相对便利。 现当代的学者这要侧重从经济、法律、婚姻家庭等各个不同的角度来探究唐代女性的地位。 段塔丽于2001年在《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从夫妻关系看唐代妇女家庭地位的变化》一文,她说到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开放的时期,其“开放性”不仅表现在皇朝内政外交等方面,而且还生动而具体地反映在家庭内部夫妻关系等方面。唐代夫妻关系上的开放,以及丈夫对妻子人格意志的尊重和行为上的宽容,为整个封建时代所少有。此外,贵族女性的地位远远高于下层社会。据台湾王寿南先生的统计:唐代公主总共210人,其中公主二嫁者27人,三嫁者3人,除去早亡和入道的公主,再嫁公主占总数的23%,远远高于下层社会。王曰美在《齐鲁学刊》2005年02期上的《唐代贵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研究》,文中说到在唐代,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盛时期,唐代贵族妇女的地位相对提高。她们敢想敢做,旷达不羁,向儒家礼教进行了大胆地冲击,昂扬地追求个性解放,婚姻家庭观念变得清新、率真而自然,其放达程度在中国封建社会达到了极致。这些都是从婚姻家庭方面的研究来指出唐代女性的地位较之前代有了提高,女性地位提升。但有些学者注意事物的两面性研究。如:汤蓉岚于2003年发表在《台州学院学报》上《论唐代妇女生活的悖反现象》一文,文中谈到唐代的女性向来被认为是封建时代比较幸运的一群,她们的生活多姿多彩。但她们毕竟没有超脱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因而又在法律、伦理上受到种种歧视和压制。这种悖反现象和两面性,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唐代妇女自主抗争的表现。张金桐与左占平在《宁夏社会科学》2006年04期发表的《唐代妇女及其地位》一文也指出唐律“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的地位,与其前代婢女的“资产”属性并没有两样。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应该是全社会妇女地位的提高。唐人的妇女观仍然是“男尊女卑”。唐代妇女生活比较开放,当源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并不意味着其地位的改变。 近年来有关女性地位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古代女性的研究方面出现的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唐代一朝便是一个热门,但是以法律为出发点来研究女性地位的 1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操作化示例 该调查的指标体系是依据我国经济发 展现状,参照联合国及亚太地区监测妇女地 位的指标而设置的。它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各项内容及其主要指标: 一、法律权利 1、是否设有协调和保护妇乐权益的立法机构; 2、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无歧视性条款; 3、是否有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或专 4、公民堆妇女法律权益的认识与态度。 一、生育与健康 1、分城乡、分年龄人口性别比; 2、男女儿童与成人的营养、健康与寿命; 3、各类妇女的生育胎次、生育意愿、孕产保 4、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

三、教育 1、女性人口的识字率、平均学龄和文化构成 2、各级各类学校女性在校生、毕业生、流失 3、职业和高等院校分学科女生人数和毕业生 4、男女接受成人教育情况。 四、劳动就业 1、妇女劳动力资源利用率; 2、非农业劳动者女性就业人口的比重; 3、女性就业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 4、女性在业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 5、妇女就以意愿途径和职业流动。 五、社会参与与政治参与 1、妇女政治权利的享有和被尊重程度; 2、女性在国家及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比例和幅

3、妇女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 4、女性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参与方式。 一、婚姻家庭 1、平均初婚年龄; 2、女性自主择偶程度和婚姻决定权; 3、家庭事务的决定与参与; 4、夫妻家庭关系中的性别倾向。 七、自我认识与社会认同 1、女性个人价值取向与自我认知能力; 2、男女公民堆性别角色的期待与认识; 3、性别对机会、权利的影响; 4、两性作用、地位评价。 八、生活方式 1、社会交往的内容与结构;

唐代夫妻关系中女性的法律地位

唐代夫妻关系中女性的法律地位 自我国从奴隶社会时期进入父权社会以来,在漫长的几千年文明中,女性一直处于男性的附属地位,而人们对女性的要求也都是“三从四德”、“相夫教子”等传统思想,一些具有革命意义和自主力过强的女性常被视为异端,而能够坚守贞操的烈女则常被赞扬。从唐代的重要法律文献《唐律》中,我们也能看出这个特征,所不同的是,在这种大的历史与社会环境中,唐代法律对于女性的地位有了新的认知和要求,如要求人们尊重女性等。本文将以《唐律》为例,分析唐代法律对于女性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等的规定,并结合具体的法律事实对此进行说明。 一、唐代法律对女性家庭地位的界定 1.女性对父母的家庭地位。在为人妻、为人母和为人女三个身份中,唯独为人女是不可选择的,因此,在作为子女这一身份中,女性的法律地位值得首先注意。我国从《诗经》时代开始,就有家里生小孩时男孩放床上,女孩放地上的叙述,这充分说明了女性在家里是不受重视的,而婚前“三从四德”之一就是“从父志”,这也说明了作为女儿,女性在家庭中并不具有独立地位。这一状况到唐代后有了许多改观,根据《唐律》户婚篇的规定,如果在外的子女未经家中长辈同意是可以成婚的,但如果发生不具有婚姻效益的男女关系,法律就要对其进行制裁,这充分说明了唐代女性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婚姻自主权。第二,唐代女性有了继承父母财产的权

利,不过根据《唐律》,这远不能达到男女平等的地步,女儿只有在家里没有男性时才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这一规定虽远非男女平等,但却是那个时代所能做到的最高的水准。最后,与礼教中“长幼有序”的规定相符,唐代家庭中年长的女儿在触犯法律、继承财产等方面还有更多的权利,这也说明《唐律》中所体现的并不仅仅是“男尊女卑”。 2.女性对子女的家庭地位。为人母是女性入嫁到夫家生儿育女之后才出现的一个角色,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此时夫家的丈夫及公婆在世,那么女性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并没有大的变化,虽然摆脱了父母的控制,但还是受到“既嫁从夫”原则的影响,一切受丈夫指挥。作为母亲与作为妻子的女性地位是交叉的,在子女面前可能贵为“尊者”,但在丈夫面前就会地位下降一层。所以作为母亲的女性地位只能在丈夫去世后才得以显现出来,本部分将说明的是唐代法律规定的寡母的家庭地位。丈夫死后,若家中没有公婆,那么作为寡母的女性自然成为家中的长者,对于子女已经成年的寡母来说,丈夫死后要“夫丧从子”。但是《唐律》对于子女依旧幼年的寡母身份有了重新规定,她就成为家里的家长,拥有对子女的家长权、经济管理权和主婚权,同时也要尽对于子女教育的义务。不过相比之下,女性家长权的行使比男性要受限许多[1]24。 二、唐代夫妻关系中女性的法律地位 作为妻子的女性地位是唐代女性最为重要的一种家庭地位,也是唐代法律对于女性地位说明最为透彻的一类身份。在夫妻关系上,

唐代妇女之美

唐代妇女之美 【摘要】唐代妇女的迷人风采,纵是时过境迁,还是让我们这些现代人叹服和沉醉,唐代妇女的审美情趣是对汉族文化的一种反动,唐代服饰开化袒露,既反映了唐朝的繁荣昌盛,也体现了唐朝女子的勃勃生机,充满活力。 【关键词】唐代女性审美服饰演变 唐代墓葬中出土的三彩女俑千姿百态,其形象或雍容华贵,或婀娜多姿,或安详自在,唐代妇女的迷人风采,纵是时过境迁,还是让我们这些现代人叹服和沉醉,而极具时代感的华彩服饰,更是洋溢着青春之美和生命的活力,也是我们了解唐代妇女服饰和发现她们内心的实物资料。 自唐代起就有文献记载唐代妇女是以身体丰满作为审美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宣和画谱》记载:“周昉为贵游子弟,多见贵而美者,故以丰厚为体。”从周昉的《簪花仕女图》的画中可以得到印证,从嬉戏的贵族妇女到侍立的侍女无不身体丰满,与魏晋时期的纤弱之美形成强烈的反差。唐三彩女俑从另一个角度来强化了文献记载。唐代地区出土的唐三彩贵妇俑,大多面如满月,丰润圆胖;从服饰上来看表现为宽大、长衣,连发髻也是高耸直立,从而更加彰显了唐代妇女的丰腴体态。而让“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是“环肥之美”的典型代表,与汉成帝的妃子赵飞燕形成强烈反差,这两人代表古代中国截然不同的美女观。三门峡唐墓出土的一件三彩女坐俑(图1),垂发束髻,面部圆润丰满,穿绿色连衣裙,胸前系绿色绶带,肩披白巾,双脚相交,双手交叉置于左膝,坐于束腰圆墩之上,静止的坐像却传神地体现了一个唐代贵妇人的落寞,也是唐代“以胖为美”审美观的一个缩影。 唐代妇女这种独特的审美趣味首先要归结于唐代的强盛和繁荣,因为强盛和繁荣才会极大地激发一个民族的自尊和自信心,才会不拘一格地接受新的事物包括审美趋向。但“以胖唯美”的唐代审美观绝不仅仅归结到唐代的政治清明、经济繁荣和文化昌盛,应该还有深层的原因。只有撇开传统文化中的“魏晋风度”,从强悍的游牧文化中来梳理,我们才发现唐代妇女的审美情趣是对汉族文化的一种反动。另外借助丝绸之路这条中西文化交流的文化长廊,唐人的视角已经超越磐埂在亚欧大陆之间的大沙漠和高耸的帕米尔高原,锁定在遥远的西亚和欧洲,而同时代的这个地区女人都是丰满健硕、展现并漾溢着健康的肤色和精神气质!当这些地区的女人随着悠远的驼铃、跨越千山万水一路东来进入中原、进入茶舍酒肆受到汉人上层贵族争相追逐时,当这些民族的女子身姿和服饰成为一种时尚时,唐代的女子不可能不受到影响。 袒胸装的出现与唐代女子常服的特点有关。《新唐书·舆服志》提到:“半袖、裙、襦者,东宫女史常供奉之服也。”因此襦裙装为唐代妇女尤其是中上层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特点是身着短袖的上衣和长长的裙子。襦裙装最大特点是开胸低,裙的束腰很高,而肩上披短小宽松的帔帛,上下衣的长短宽窄形成鲜明对比。这种束腰很高、开领很低的襦裙装是在中国传统服饰的基础上吸收了古希腊服饰

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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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摘要: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繁荣鼎盛的时期之一,国力强大、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丰富、民族团结。它的兴盛离不开其民族本身的思想观念中所有的游牧民族的自由、开放的传统。唐代向来被认为是封建社会女性保护体制相当健全的时期。 关键词:唐代;女性地位;民族融合 1 唐代以前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一)唐代以前的女性地位 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封建女性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唐朝以前的女性地位是相对比较低的。“妇”字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记载到:“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礼记》中对“妇”的释义为:“妇”的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父死从子,这样的解释在古代中国司空见惯。由此可见,其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和平等权,被当做家奴般看待。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的经济生活和人身自由及婚姻自主权等方面都是由被物化了的人,不能有任何的个人观点,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无法诉诸。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外出也要经别人的许可或是监督。这足见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人曾说:“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助君子、助其不足,不无牝鸡司晨,以致祸也”。这说明女性的地位只能处于被支配地位,是封建重男轻女的必然结果。女性没有婚姻自主权。上层社会中的女性也无法脱离古老的封建礼节,深深被赐婚的枷锁所束缚。 (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唐代时期女性地位得以提高,从各方面讲都有着其他朝代不可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武则天打破了封建社会的女性在政治方面不能参政的局面,同时也打击了男性在政治方面的地位。在《唐律?户婚》中规定:“子女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这些法律开始承认婚姻自由和择配自由。离婚和再婚极为常见,贞节观念也极为淡薄。在《旧唐书》中“有212名公主,除婚姻缺载着39人,再婚者23人,三嫁着4人”等情况。段塔丽曾根据《新唐书》提供的资料,把唐代公主,再嫁、三嫁情况列了一个表,“从中指出这类公主有27人并认为当时女性很开放,立交松弛,以及女性贞节淡薄有很大的关系,女性的人身自由有所提高”这些揭示了唐代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和自由择偶权。虽然唐朝时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不可能跟男子拥有同等权利,不可能瞬间改变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只是跟其他朝代相比有很大提高。学习知识、可以再婚、可以大胆地去爱,也可以跟自己的丈夫反驳和保护自己的行为是以前所无曾有的。 2 唐代经济文化发展促使妇女地位提高 唐朝的女性勇于并且敢于争取自己该拥有的权利和幸福。这与唐代的政策开明和经济繁荣有着不容分割的联系。同时这一开放的政策顺便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她们有着比以前女性所没有的胆识和热情,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事务和各种娱乐活动,更有着其他王朝女性所没有的婚姻自主权。这些全都是唐代政治开明,经济繁荣和民族大融合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女皇武则天给女性赋予的特有权利。 在《仪礼》和《礼记 .丧服》中提到:“父在母齐衰期,服一年丧,增为三年”。这就提高了母亲这―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古代,女性参政是一大禁忌,尤其是唐朝以前女性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总是服从于男性,当男性的奴隶,一辈子跟随他或取悦他。但是,在唐朝武则天当上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时,她拥有着与男性同等的

唐代妇女贞操观

唐代妇女贞操观:守礼节白刃不能移寒如霜雪 李渊时代虞世南应昭为秦王李世民府监写《列女传》以装饰屏风。李世民登基后即在《即位大赦诏》中明确表示:“节义之夫,贞顺之妇,州府列上,旌表门闾。”唐朝立国之初,就要求地方官员每年都要将贞女烈妇的事迹上报。这种政府性的积极提倡与奖励贞女节妇的举动,无疑潜移默化的加强了唐朝妇女的贞洁意识。 母仪天下的长孙皇后36岁死了后,唐太宗曾大力宣扬其写的《女训》三十卷,尽管《女训》已经失传,其内容已不可考。但从长孙皇后曾说过的话“妾于陛下不豫之日,誓以死从乘舆。”“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妾以妇人,岂敢愿闻政事?”等等来看,《女训》的内容无非是劝导女人三从四德、守节甚至殉夫,宣扬男主外女主内等等思想内容……唐太宗死后为什么连十几岁的小妾们让其出家做尼姑到感业寺为自己守节。武则天也曾是一名节妇,万幸她和李治勾搭上才没当成永远的节妇。从李世民一系列的措施可见唐政府对妇女贞洁的重视。 魏徵寿在缺少文献资料的情况下编写《隋书》,在许多前朝重要名人都无传的情况下却不忘写列女传。 《隋书列女传》开篇说:自昔贞专淑媛,布在方策者多矣。妇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温柔,仁之本也;贞烈,义之资也。非温柔无以成其仁,非贞烈无以显其义。……观夫今之静女,各励松筠之操,甘于玉折而兰摧,足以无绝今古。故述其雅志,以纂前代之列女云。 结尾,史臣曰:夫称妇人之德,皆以柔顺为先,斯乃举其中庸,未臻其极者也。至于明识远图,贞心峻节,志不可夺,唯义所在,考之图史,亦何世而无哉! 柳宗元在《河间传》中说:“闻妇之道。以贞、顺、静、专为礼。若夫矜车服耀首饰。族出讙闹以饮食观游。非妇人宜也。” 李翱《杨烈妇传》:“妇人女子之德,奉父母舅姑,尽恭顺,和于娣姒,于卑幼有慈爱,而能不失其贞者,则贤矣。”从这些唐朝男人的文章言论中可以看出强调妇女的贞洁重要。 孟郊《列女操》:“贞妇贵徇夫,舍生亦如此。波澜誓不起,妾心古井水。”《去妇》:“一女事一夫,安可再移天。”《静女吟》:“艳女皆妒色,静女独检踪。任礼耻任妆,嫁德不嫁容。” 张籍《节妇吟》:“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虽然这首诗作者以自己比喻节妇,但也渗透出作者及唐朝男人内人深处要求渴望女人守节的意识。白居易《妇人苦》:人言夫妇亲,义合如一身,及至生死际,何曾苦乐均。妇人一丧夫,终身守孤孑;有如林中竹,忽被风吹折,一折不重生,枯身犹抱节。邵谒《金谷园怀古》:“竹死不变节,花落有余香。美人抱义死,千载名犹彰。”《贞女墓》:“生持节操心,死作坚贞鬼。至今坟上春,草木无花卉。”从大量的唐朝文献及诗歌表明,唐朝不止要求妇女守节从一而终,而且具有极其浓烈的压迫妇女的社会氛围。 在政府的提倡与奖励下贞洁观念已深入唐朝女人的心里。唐朝宋若莘、宋若昭姐妹写的《女论语》开宗明义第一章立身就说:“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

简析唐朝女性地位

简析“女性在唐朝的地位” 摘要:唐朝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唐朝妇女身上体现着唐朝文化的开放性与兼容性,具有独特的魅力。唐朝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其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上的复苏与彰显。 关键词:女性地位婚姻政治服饰 女性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伟大的群体,她们千百年来一直为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默默地做着巨大的贡献。所谓女性的地位,是指女性在社会体系中的位置,即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在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地位,包括女性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受教育程度,是社会对女性的主观态度和评价以及女性自我认识的程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她们在承受封建君权、族权、父权压迫的同时,还要承受封建夫权的压迫。她们既要完成人类繁衍的重任,又要与男子一道承担着社会生产的重任。但是,封建女性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千百年来不辞劳苦的完成着这些繁重的任务,同时也在为提高自己的地位而努力。 相较于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而言,唐代女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得到了极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唐代的女性在我国封建社会女性发展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唐代女性的地位较之封建社会其他朝代女性的地位是最高的,唐朝的女性深切地意识到女性与男性在本质上的平等,进而对于政治、经济等各种社会事务的兴趣也达到了其他朝代女性所不能比拟的程度。 一、婚姻的相对自由 在唐朝女性婚姻关系中发言权大大提高了。其实,在唐代人的心目中,女性主要的家族从属是属于自己的父家而不是夫家,使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与男性平起平坐,结婚和离婚也就显得相当对等而且寻常了。 《唐律》规定里,男女结婚前可以自由恋爱,甚至私订终身,只要二人情投意合,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会给与绝对的支持,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这个可以说是一大进步。这也是文人墨客的戏曲里唐朝里的“私定终身”的桥段为何屡见不鲜。

唐朝服饰文化内涵复习课程

唐朝服饰文化内涵

唐朝服饰文化内涵 到今天为止,一谈及唐朝的服装,大多数人的脑海里出现的大概就是袒胸露乳 这一次。这在当今电影、电视剧里体现得十分明显。 唐代汉族服饰丰富而华丽, 特别是对外来衣冠服饰的广为吸收, 使得唐代汉族服饰呈现出交流融合的多民族性特色。唐代经济的发达, 激发了多样的社会思潮, 加之唐人积极对外交流以及统治者并蓄古今、博采中外的宽大胸怀, 共同塑造了其多民族性的服饰文化特点。唐代汉族服饰以本土文化为核心的多民族性, 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启示。传统与民间并用的手法, 值得现代中国时装设计师借鉴。 众所周知, 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 唐代是其中最鼎盛的一个时代。唐结束了 魏晋南北朝和隋的分裂混乱状态, 建立了统一强盛的国家。唐代经济的繁荣, 文化的丰富和艺术的灿烂, 写就了中国古代封建文化最辉煌夺目的篇章。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古今中外大交流大融合的时期, 盛唐成为亚洲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中心。 在中国古代服装史上, 唐代汉族服饰也呈现出交流融合的多民族性。这种多 民族性是汉族人民与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和其他民族相互交流、相互影响和相互 借鉴的结果, 同时也呈现出其发展演变的多方面成因及特点。 一、经济富庶和强大国力的背景依托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 从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上看是相当富足而强大的, 是当时世界上仅有的少数几个文明昌盛的大帝国。唐代有丝绸之路的繁荣商贸做后盾, 其封建经济也达到了前朝无法企及的发达程度。一方面, 在国内传

统经济的发展方面, 唐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另一方面, 唐代上至皇亲国戚, 下至贩夫走卒, 对于新兴的城市经济表现出相当的接纳和认同。商贸业、服务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成长, 对外贸易发达, 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 一派国泰民安的盛世景象。 唐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商业的繁荣, 尤其是手工业中丝织业和棉纺织业的高度发达, 印染技术的发展, 都为唐代服饰文化的繁荣在客观上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带来了服饰的奢华、开放与多民族性, 这是中国古代服装史上的高峰。难怪现代经济学家爱将女人衣裙的长短与开放程度同经济的繁荣或低迷联系在一起, 从丰富的唐代出土史料中可以看出唐代妇女服饰华丽, 仪态丰美, 妆饰奇异纷繁, 形制开放且融合了异域民族特色。在唐代妇女三种典型服饰之一的襦裙服中, 裙幅之丰, 有“裙拖六幅湘江水”、“东邻起样裙腰阔, 剩蹙黄金线几条”等诗句为证。 妇女衣裙的颜色也绚丽多彩, “金缕鸳鸯满绛裙”、“眉黛夺得萱草色, 红裙妒杀石榴花”, “藕丝衫子柳花裙”、“折腰多舞郁金裙” 等诗句表现出紫、红、绿、黄妇女衣裙的争奇斗艳。 不仅如此, 其服饰开放程度也令今人瞠目, 出现了在中国古代服饰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袒胸露臂形象。例如, 永泰公主墓东壁壁画中, 梳高髻、半露酥胸、肩披红帛, 上着黄色窄袖短衫、下着绿色曳地长裙、腰垂红色腰带的唐代妇女形象, 即是对“粉胸半掩疑暗雪”、“坐时衣带萦纤草, 行即裙裾扫落梅” 的“以露为美的开放的社会审美风尚”的生动塑造。另外, 流行于南北朝及唐代中原地区的短襦式样, 是受到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的影响。这种窄袖紧身的短孺不仅有利于

略论唐代妇女发式

2006年7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 ul.,2006第35卷专辑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 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35Sup. 略论唐代妇女发式 谭燕鹏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摘 要:唐代妇女的发式,无论是在样式的变化还是在形制的特征上,都呈现出五彩缤纷、令人目不暇接的蓬勃样式。发式可具体分为髻、鬟、鬓三大类,此三大类发式繁盛发展的形成与唐代开明的文化氛围紧密相关。 关键词:唐代妇女发式;髻;鬟;鬓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6)Sup.-0370-03 收稿日期:2005-03-05 作者简介:谭燕鹏(1984—),女,广西贵港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士。 唐朝统治的近300年间,一种开明的文化氛围贯穿始终。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唐代妇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她们可以按照个人的喜好随意穿着和打扮,仅发髻的种类就有反绾髻、盘桓髻、惊鹄髻、抛家髻、倭堕髻、椎髻、花髻、螺髻、云髻、囚髻、双髻、乌蛮髻、半翻髻等百余种。“女人服饰和化妆可谓是社会生活的晴雨表。”[1]12本文论述唐代妇女发式的形制及特征以折射大唐文化的繁荣。 一、唐代继承前代的发髻 作为中国古代妇女主要的发式———髻,很多是从前代流传下来的,唐代妇女的髻也是如此。 高髻:又称峨髻,以髻式高耸而名,是妇女穿礼服时梳的一种髻式。从《后汉书?马援传》中“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2]卷24的记载来看,汉代已有高髻,唐时尤为流行,且式样众多。高髻是一个比较含糊的概念。广义地说,凡髻形高大,不论形制如何,皆可称高髻。元稹《句》说:“髻鬟峨峨高一尺,门前立地看春风。”[3]卷423陆龟蒙《古态》也说:“城中皆一尺,非妾髻鬟高。”[3]卷627这样看来,盘桓髻、螺髻、乌蛮髻、半翻髻等均属高髻。狭义的说,从额头梳起到一定高度后把头发翻向脑后的发型叫做高髻。孟简《咏欧阳行周事》云:“高髻若黄鹂”,[3]卷473甘肃秦安唐墓中出土仕女像的高髻就是黄鹂状。 倭堕髻:始创于汉代梁冀妻孙寿。其形为“正中开缝,分发双颞,颈后束为一股,挽发偏垂一边,并从中再抽出一绺头发朝一侧垂下,因像人将堕于马下而得名。”[4]445西汉风靡一时,东汉后就很少有妇女梳这种发髻了。唐代倭堕髻大致出现于天宝年间,至贞元时流行,其形为“堕马之余形”[5]卷中,即有倾斜、侧垂一边的特征。它的梳法是总发于顶,在颅顶正中挽一发髻,朝一边倾斜堕落,再用簪绾住。温庭筠《春宵曲》:“倭堕低梳髻”[3]卷891,唐张萱《虢国夫人游春图》中,居前的两位夫人即梳倭堕髻。 椎髻:外形好像古代洗衣所用的木椎,始流行于战国末至汉代。《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载“椎髻者,一撮之髻,其形如椎。”[6]卷43)但唐代椎髻与之不同,是一种束之于顶的髻式。据《新唐书?五行志》载:“元和末,妇人为圆鬟椎髻,不设鬓饰,不施珠粉,惟以乌膏注唇,妆似悲啼者。”[7]卷34此发式与圆鬟、垂鬓结合,配以不施珠粉之面,涂以似泥乌膏之唇,画八字眉作啼妆样的傅妆,被称为“时世妆”,曾风行一时。唐《纨扇仕女图》、 《宫乐图》中的妇女形象即为典型。 惊鹄髻:又作惊鹤髻,始于魏,“魏宫人好画长眉,令作蛾眉、惊鹤髻。”[5]卷中甘肃麦积山北魏壁画中的伎乐天发髻即“作两扇羽翼形,似鹤鸟受惊,展翅欲飞”。[8]唐永泰公主墓壁画中的女官也梳此髻。 073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年9月)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 年9 月)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5 年9 月) 目录人民日报》(2015 年09 月23 日22 版) 前言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 二、妇女与经济三、妇女与教育四、妇女与健康五、妇女与 决策管理六、妇女与环境七、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法治保障 八、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际交流合作结束语 前言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与平等的永 恒主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衡量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

中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将男女平等作为促 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定 公共政策,编制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 20 周年, 中国政府特发表白皮书,全面介绍中国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 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所做的不懈努力。 妇女发展既体现了中国的文明进步,也是对全球平等、发展 与和平的历史贡献。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 国家建立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是充分利用政府资源, 有效调动社会资源,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重要保障。 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负责组织、 协调、 指导、 督促有关部门,共同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国务院妇女 儿童工作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部级领导组成,主任由国务 院领导担任。 20 年来,成员单位从成立初的 19 个增至目前 的 35 个,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29 个部 门和 6 个群体组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中国妇女占世界妇女人口的五分之 中国性别平等与 20 年来, 不断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政府工作机构。 中国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不断健全, 作用日益凸显。 1990 年, 中国 负责日常工作, 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全国 31

从唐律的规定性及社会实践看唐代妇女的地位

第23卷 第1期2009年2月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ihez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 ienc es) Vo l.23 No.1 Feb.2009 从 唐律的规定性及社会实践看唐代妇女的地位* 梁 敏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摘 要] 唐律是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法典,它对社会各阶层的不同规定,充分反映出其封建法典的阶级本质。其中,从婚姻礼制、夫妻关系、财产继承权等方面对男女的不同规定来看,唐代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很低。但从实际生活来考察其地位并不低,出现了!法律地位低,现实生活中地位高?的悖反现象。 [关键词] 唐律;妇女地位;法律规定;社会实践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304(2009)01-0081-03 An Analysis to Status of Women in Tang Dynasty from Law of Tang Dynasty and Social Practice LIANG M in (Co llege o f Histo ry and Civilization,Shanx i N o rmal U niversit y,X ian,Shanx i710062,China) Abstract:Law of T ang Dynasty is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and ty pical code in the ancient times o f China, Its different pr escriptio n to various social classes reflects the nature of class of the feudal co de.In it,the status of T ang Dynasty w o men is very low in the law from different prescriptions to men and w o men such as the m arriag e system,the relationship betw een w ife and husband,the rig ht of the pr operty inher itance and so on.In fact,their status in real life is not v ery low.That show s the paradox ical phenome non w hich is!low in law and hig h in real life?. Key words:Law of T ang Dynasty;w o men's status;legal r ule;social practice 一、 唐律对妇女权益及地位的界定 产生于封建社会盛世的 唐律,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在婚姻权利、夫妻关系、财产继承以及对!婢女?等方面的规定,充分体现出唐代妇女的地位。 (一)从 唐律中规定的婚姻礼制看妇女地位 1.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1)主婚权。 唐律极力维护父母及尊长的主婚权。在 唐律#户婚中规定:!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还规定:!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1]。如果儿孙们自己在外已确立了婚姻关系,但只要还未结婚,就必须服从父母尊长的意志,如不服从,就要受到!杖一百?的处罚。(2)婚姻成立必经的法定程序!六礼?。唐代的婚礼仪式承袭古代传统的!六礼?。所谓!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彩,即为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如女方家有意,则由媒人携礼物正式求婚。问名,即为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男方到祖庙占卜婚之吉凶,若占得吉兆,则通告女方,并送财礼。纳征,亦称!纳币?,指男方向女方送纳聘礼,双方婚姻关系正式确立。请期,即男家在纳送聘礼于女家后,即占卜吉日,以定婚期,得吉日后,遣人到女家征求婚期,以示谦和。亲迎,新郎奉父命去女家迎接,男先归,候于门外,将新娘迎入家门。 2.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1)出妻。出妻是指妻有七种法定过错之一种时,夫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这也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离婚方式。 疏议曰:!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1]丈夫在这七种情况下均可出妻。从上述七出的各项内容来看, *[收稿日期]2008-11-05 [作者简介]梁敏(1985-),女,陕西铜川市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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