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建设基本规范6 (1)

部室建设基本规范6 (1)
部室建设基本规范6 (1)

城固县中小学幼儿园

部室建设基本规范指导意见

城固县教育局

2015年9月

城固县中小学幼儿园

部室建设基本规范指导意见

(第六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部室建设,打好“双高双普”合格县迎验基础,依据《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总体要求:部室数量够;设施配置达标;仪器陈设科学整齐;室内布置规范;档案资料齐备;使用记载详实。

二、部室设置

高中:二十六室一馆

1、物理仪器室、物理仪器准备室、物理实验室(96㎡);

2、物理探究室(96㎡);

3、化学仪器室、化学仪器准备室、化学实验室(96㎡);

4、化学探究室(96㎡);

5、生物仪器室、生物仪器准备室、生物实验室(96㎡);

6、生物探究室(96㎡);

7、通用技术教室(96㎡);

8、体育器材室(50㎡);

9、地理教室(96㎡);

10、历史教室(96㎡);11、科技活动室;12、音乐教室(96㎡);13、舞蹈教室(110㎡);14、美术书法教室(96㎡);15、卫生保健室;16、心理辅导室;

17、计算机教室(96㎡);18、多功能教室;19、会议室;20、图书室(500㎡);

21、学生阅览室;22、教师阅览室;23、档案室;24、德育展览室(50㎡);

25、社团活动室(40㎡);26、留守少年管护中心;27、体育活动馆(1040㎡)。

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规模、班级多少,部分部室需增加数量的参照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具体设置。

初中:二十一室一部

1、物理仪器室、物理实验室(96㎡);

2、化学仪器室、化学实验室(96㎡);

3、生物仪器室、生物实验室(96㎡);

4、音乐(96㎡)舞蹈教室(110㎡);

5、美术书法教室(96㎡);

6、计算机教室(96㎡);

7、多功能教室(110—230㎡);

8、体育器材室(50—70㎡);9、体育活动室(城700—1300㎡)(农300—608㎡);10、科技活动室(36—72㎡)11、劳技教室(96㎡);12、卫生保健室;13、心理辅导室;14、图书室(181—420㎡);15-16、阅览室;17、留守儿童管护中心;18、会议室;19、地理教室(96㎡);20、德育展览室(50㎡);21、档案室;22、团队部。

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规模、班级多少,部分部室需增加数量的参照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具体设置。

城区小学、镇中心小学:十八室一部

1、科学实验室(86m2);

2、计算机教室(含语言教室)(86m2);

3、多功能教室(100-270m2);

4、体育器材室(25-40m2);

5、体育活动室(农村300m2,城市670m2);

6、音乐舞蹈教室(音乐教室73m2,舞蹈教室86m2);

7、美术书法教室(各86m2);8、图书室(80-220m2);9-10、阅览室(分教师、学生阅览室);11、劳动课教室(86m2);12、科技活动室(18-25m2);13、会议室;

14、卫生保健室;15、心理辅导室;16、留守儿童管护中心;17、少队部;

18、档案资料室;19、德育展览室(50m2)。

村级完全小学:七室一部

1、科学实验室(可合并劳动技术教室、科技活动室);2卫生保健室(可合并心理辅导室、留守儿童管护中心);3、图书室(可合并阅览室);4、会议室(可合并档案室、德育展览室);5、音乐美术教室;6、计算机教室;7、体育器材室;8、少队部。

注:各部室面积参照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

教学点:三室

1、图书室;

2、体育器材室;

3、多功能室(音乐、美术、科学实验室、少队部。)。

注:各部室面积参照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

幼儿园

镇中心幼儿园:1、音体活动室(60m2);2、科学发现室(40m2)3、美工活动室(40m2);4、图书资料室(20m2);5、保健观察室(20m2);6、留守儿童管护中心。

城市幼儿园:1、音体活动室(120m2);2、科学发现室(80-160m2);3、美工活动室(80-160m2);3、保健观察室、隔离室(20-30m2);5、图书资料室(20-30m2)。

注:12个班以下、校舍紧张的学校,可将(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计算机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语言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劳动技术课教室、科技活动室)合建。

三、规范要求

(一)部室要求

1、仪器室(科学、理、化、生等)

室内布置:每个仪器室要有标志牌,有通风、排气、防火、防毒、放腐、防盗设施。配备窗帘。各种管理制度统一装框上墙,悬挂于合适位置。制度须有:仪器室管理制度、仪器借用制度、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仪器室简介、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管理规则等。

仪器陈设:仪器柜大小、颜色尽量要一致,内外整洁,玻璃无破损。橱目标签必须贴在分格玻璃左上角。各种仪器存放要整齐合理,存取方便。各种仪器标签粘贴要科学规范,严格按仪器性能、样式等统一填写,统一贴签,不得随意填写、粘贴。标签上应标明分类编号、名称、质量,标签字迹工整、清晰。对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的药品应按要求设危险品存放处,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档案管理:各种档案完善健全,记录整洁详实,表格规范齐全。要有六册:仪器登记册、仪器借用登记册、仪器损坏遗失赔偿登记册、维修保养登记册、危险品领用登记册、仪器报废登记册。实验记录、实验通知单、维修记录等资料要分学年装订成册,统一存放。学校设仪器设备总帐和明细帐,总帐由总务处保管,明细帐由仪器管理员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实验室

室内要求: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供电、供排水路规范、合理、无污染;生化实验室供水到桌,物理实验室供水到室,小学科学实验室设盛水池一个。有通风排气装置,有灭火器、沙箱等防火设施;有窗帘;有防盗门、铁窗栏。

室内布置: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员职责、实验教学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实验教学一览表、实验室简介、实验室规则、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学生实验守则等管理制度要统一装框上墙,悬挂于合适位置。

3、探究室

室内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探究室供电、供排水路规范、合理、无污染;供水、供电到桌,配有音视频设备。有通风排气装置,有灭火器、沙箱等防火设施;有窗帘;有防盗门、铁窗栏。

室内布置:探究室管理制度、实验员职责、实验教学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探究实验教学一览表、探究室简介、探究室规则、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学生实验守则等管理制度要统一装框上墙,悬挂于合适位置。

4、通用技术教室

室内要求:通用技术教室供电、供排水路规范、合理、无污染,配有音视频设备。有通风排气装置,有灭火器、沙箱等防火设施;有窗帘;有防盗门、铁窗栏。

室内布置:通用技术教室管理制度、管理员职责、通用技术教学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通用技术教学一览表、通用技术教室简介、通用技术规则、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学生通用技术教室守则等管理制度要统一装框上墙,悬挂于合适位置。

5、图书室

学校图书室与阅览室尽可能单列、并列设置,设在教学一楼。室外有标志牌,室内有足够数量的书架、书橱、办公桌椅等。有防潮、防光、防虫、防盗、通风、灭火等设施。室内光线充足,设施及图书整洁,环境噪声低,配有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管理)、装订等设备。图书存放按照部颁要求分类,标签从书侧下沿5厘米处粘贴。图书柜分类标签贴在橱格左上角。室内有图书室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图书管理员职责、图书室简介、图书登记册、借阅登记册,丢失损坏剔旧登记册。

6、阅览室

有防火防潮等设施,采光照明好。有报架、期刊架、桌凳,按省颁标准设座,满足师生课外阅读。室内窗明几净,设施及图书整齐洁净无尘土。室内悬挂:《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学生借阅制度》、《教师借阅制度》、《书刊赔偿制度》等。在阅览室门口或窗内要张贴图书借阅归还时间表、阅览室开放时间表。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0-15小时。生均每周至少借阅图书1册,借阅登记详实。

7、音乐室

音乐教室应设在离其他教室较远的地方,与舞蹈教室、器乐室、音乐器材室自成一区,方便教学和活动。兼顾教学和排练功能要求,可铺设地板。室内可张贴音乐家画像、音乐教学挂图;有相应防盗、防火安全设施。基本配套设

施:五线谱示教板1块;钢琴或电子琴1架;节拍器1个;音响设备1套;显示设备(A、34寸彩电、播放设备;B、投影机、银幕。任选一套方案);网络信息接口1~2个;教师椅1个;移动式合唱台。

8、舞蹈室

照明设施齐全,安装窗帘;采用自然通风;配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兼顾教学和排练功能要求,地面铺设木地板;设一面高度不小于2100mm(包括镜座)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内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900mm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400mm。基本配套设施:镜墙1~3面;把杆1~3个;电子琴1台;彩电或声像播放设备1套;音响组合架1个;教学音响系统(功放机、音箱、卡座、多媒体调控器、影碟机等);多媒体教学系统1套;舞蹈灯光系统1套;舞蹈设备柜若干。

9、美术室

教室宜设置背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教室两侧墙壁1.5米以下宜贴瓷砖处理,便于学生涂画和擦拭;教室后墙宜设计学生作品展示园地,顶部宜设置射灯,便于观赏作品。基本配套设施:黑板、演示讲台1张;网络信息口1~2个;显示设备投影机、银幕等1套;静物台1套;静物灯(光线方向和亮度可调)1套;石膏像、几何形体、陶器、塑花、衬布、写生架、写生板和写生椅若干套;教师座椅1个;教具柜若干;遮光窗帘;供水系统1~2套;书画家画像;师生作品。

10、书法室

以汉字文化为设计元素,创设浓郁书法艺术学习氛围,强化学校“写字育人”办学理念;可张贴有关书法挂图、名人或教师示范作品、书画家画像、学生作品展示;书法用纸、书法器材若干。

11、计算机教室

计算机能满足本校最大班额教学,支持语言教学,可将远程教育设备接入;配备教学音响系统;宽带接入,网线布局合理;有防火、防盗、防尘设施;有窗帘、电脑台布。对计算机进行编号,学生定位卡悬挂在墙上。《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师岗位职责》、《学生上机学习守则》装镜上墙。有计算机教室使用、教师机学生机运行情况记录薄,保养维修记录,设备管理账目及购置软件登记册。黑板一侧悬挂各年级各班上机操作课程表。

12、多功能教室

有防火、防盗、防尘、遮光设施;配备多媒体投影仪1套;音响系统;宽带接入;座位设置一般不低于两个教学班合班使用。

13、体育器材室

面积适宜,能保证体育器械足位摆放,有标志牌,室内体育器材摆放整齐合理,分类存放,存取方便。严禁乱堆乱扔,随意放置,杂乱无章。室内要有简介、体育室管理制度、体育器材借用制度,装框悬挂上墙。有体育器材登记册、体育器材借用登记册、体育器材损坏遗失报废登记册和防火、防盗设施。

14、心理辅导室

内部设施宜简化,可配置两张单人沙发椅,一个茶几或一张办公桌;房间装修尽可能减少硬线条和棱角,干净整洁,光线柔和,室内色调以中性为主,不要过于灰暗,在必要的地方可摆放鲜花,养些小鱼、小鸟以示生命力,创设让学生感到亲切、和谐、平静、安全、放松的环境;有规范的辅导记录卡,辅导结束及时存档;有计算机和网络接口,便于老师和学生进行网络交流。

15、卫生保健室

根据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规定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按《目录》规定配备医疗保健器材和一定数量的药品。常用设备:体重计、身高计、胸围尺、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视力表、诊察床、床帘、药箱等。各种必备的登记薄齐全,掌握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伤害事故等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有统计数据,图表对比。室内墙上可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要有具体措施。

16、历史教室

配备多媒体投影仪1套;宽带接入;墙上必备中国和世界历史名人画像;有各种历史文物模型或教学挂图;配备全遮光窗帘;配有统一橱柜,用于器材、图表资料、学生作业等存放;有防火、防盗、防尘设施。

17、地理教室

配备多媒体投影仪1套;宽带接入;墙上必备中国和世界地图,双面覆膜,可在图上任意书画、擦除;有地球仪和三球仪;配备全遮光窗帘;配有橱柜,用于器材、图表资料、学生作业等存放;有防火、防盗、防尘设施。

18、科技活动室

以“动手做、做中学”为基础,围绕开展模型(航、海、车模)制作、电子制作、标本制作、发明创造、生物园、气象天文观测等活动配置相应器材;有学生作品成果展示。

19、劳动技术教室

有用于木工类、种植类、手工类制作的简单工具,满足劳动教学的基本条件;有学生成果展示。

20、档案室

按档案建设相关要求,各类档案资料分柜存放,管理规范;室内通风,有防火、防盗设施。

21、团队部(少队部)

正面:有少先队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呼号放在队室正面最显眼地方。呼号下面挂队徽。队徽下面挂誓词。誓词左边挂队章。誓词右边挂队歌。室内要有鼓号架、旗架、大中小队旗若干。有辅导员职责、大中小队长职责、少队组织机构一览图,统一规格上墙。有会议桌椅、材料柜。

22、德育展览室

德育展览室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激励着全体师生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刻苦学习的重要阵地,设计时可以“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为主题,涵盖祖国的发展、家乡的变化及学校自建校以来各个时期的图片资料、人物事迹、各类荣誉、教育科研成果等内容,生动展示学校人文底蕴。

23、留守儿童管护中心

留守儿童少年管护中心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改善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活动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应设在一楼,达到硬件五有(有活动场地、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宣传阵地、特色项目),软件五全(机构健全、制度齐全、计划周全、队伍健全、资料齐全)。配备要求可参考中小学部室配备标准,以能基

本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文化娱乐需求为准。要挂留守儿童管护中心标牌,室内有留守儿童管护中心管理制度、管理员职责、留守儿童少年学习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家访制度、爱心帮扶结对制度等。有1—2项特色项目,如:手工、陶艺、绘画、书法、器乐等,有实施特色项目必需的器材。

24、社团活动室

配备多媒体投影仪1套,宽带接入,有音响设备;室内配有统一橱柜,有社团活动室管理制度、管理员职责、活动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家访制度等。

中学、中心小学各类仪器、设备、器材配置达到省颁Ⅰ类标准,完小达省颁Ⅱ类标准。各类部室都要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做到管理规范、一口清。

(二)、环境要求

1、同一学科的实验室、功能部室应设置在同一楼层;化学实验室宜设在一层;生物实验室宜设在高层或向阳的房间(便于观察)。

2、地面和墙壁: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化学实验室的地面应耐酸碱腐蚀。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和生物实验室的地面应设置地漏。各室顶部和侧墙上部均应粉刷为白色。侧下部墙裙(黑板边除外)应漆为浅色,漆色高度为1.0-1.1m,地脚应漆为深色。

3、采光:应保证实验室(楼)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4、照明: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实验室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布置方式和悬挂高度必须满足平均照度的要求。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具应垂直于黑板,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为1700mm~1900mm,生物观察室的实验台应设局部照明灯。

5、遮光:窗户应安装窗帘,窗帘基本要求,质量优良,淡色素雅。窗帘尺寸:窗帘应比窗孔大20厘米,比窗孔宽30厘米。

6、通风换气:宜采取自然通风措施。化学实验室、准备室、药品室应安装强制通风换气装置。采用排气扇强制排风的,排气扇应设在实验室外墙靠地面处,排气扇的中轴距地面应为300mm。排气扇洞口室内的一侧应设防护罩,室外一侧应有防风挡板。

7、供水:物理实验室供水到室,化学、生物、科学实验室供水到桌。

8、供电:实验室内实验用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安装漏电保护器,分别控制。配电线路和设备功率容量应留有余地,以满足现代教育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9、安全: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闸)。各室应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化学实验室应设置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

10、信息传输:有网络接口,配置适当的显示装置和播放设备。

11、第一排实验台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o;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中间过道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靠墙过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50mm。两实验桌之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不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不小于1300m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不小于1500mm。

(三)管理和使用

1、仪器室

①配备标准: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达到I类配备标准,学生分组实验2人一组配备,共配25组。

②仪器设备及教学管理:实行“三账、三表、三单”管理。

三账:固定资产账,总务处保管;仪器管理明细账,管理员处保管;易损易耗流水账,管理员处保管。

三表:实验教学目标任务表,要求反映出年级、科目分组、演示实验应做、实做数目;实验教学登记表,分别为演示实验登记表和学生实验登记表;实验教学统计表。

三单:仪器接收检验单,学生实验报告单,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单。

2、各实验室常用仪器摆放

生物实验室放显微镜,化学及科学实验室放铁架台、试管架及试管酒精灯、石棉网。

3、实验教学档案

①各个实验必须与教学进度保持一致。并要有实验教学记录簿,对每个实验均要记录,包括实验课题、实验班级、时间、实验教师等。

②学生分组实验档案要有实验通知单、实验报告单,并与教学进度相符。

③档案装订:演示实验与学生分组实验分开装订,按学期、按班级装订。装订顺序:实验教学统计表—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实验通知单—实验报告单—实验考核成绩—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④各个实验室要有实验教学进度安排表和实验教学目标任务表并张贴上墙。

4、实验教学常用概念

开出率:按教学大纲教材规定的实验个数和实际开出之比,要求各个学科的演示和分组实验都应达到100%。

5、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①学生实验守则②仪器室管理制度③实验人员岗位职责④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⑤仪器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制度⑥实验教学管理制度⑦学校关于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规定。

6、语言室、多功能室及计算机室等部室均要有使用记录簿或活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教学活动内容、时间、节次、使用人、设备状况、教学效果等。

7、部室管理补充说明

(1)、化学危险药品必须储藏在专室专柜,实行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2)、实验准备程序:实验教师填写实验通知单送到实验员处,演示实验提前一周,学生分组实验提前两周。实验员按照实验教学计划或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器材,并检查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实验完毕后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3)、学生实验报告单要批改,装档只选上、中、下三类有代表性的实验报告3--5份即可。

(4)、各管理人员每学期将所有可动资产及用品全面清查一次,每学年必须将所管的全部仪器、设备及材料全面清查,注明好坏并填写盘点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小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基建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供用电营业用房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含科研、培训、办公用房、事业单位)等基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进行的小型基建项目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比照执行。第四条小型基建项目投资应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掌握,应在保证电网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及可能适当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小型基建项目资金安排要纳入预算平衡,按建设管理程序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基建项目的管理。计划部门是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建设、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小型基建项目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小型基建项目的资金应纳入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六条投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包括各类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会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第七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均应纳入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之内。

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它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办理。第八条整体建设的项目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分项。第九条小型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需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第十条小型基建项目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第十一条投资单位负责组织对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程概算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开工及年度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建设,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第十四条投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小型基本建设需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审批权限,需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

基层武装部建设操作细则

基层武装部建设操作细则 要求:大门挂武装部牌子,规格、材料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大门牌相同。基础设施达到“两室一网一系统”。 “两室” 两室墙面粉刷一新(仿瓷),地面铺设地板砖、地脚线,窗户安装窗帘,门窗油漆颜色与桌椅一致。各种上墙的图表用材一致,室内庄重、大方、整洁。 一、办公室 (一)办公室门牌 内容为“人武部办公室”,按各乡镇办公室门牌统一标准制作、悬挂。(二)办公设施 1、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桌面放置资料架、立式岗位职责牌、笔筒、水杯等必备办公用品。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放入桌面资料架内。 2、电脑桌,放置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微机内安装民兵工作管理系统、退伍军人预备役管理系统,并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设置开机密码。

3、文件柜,上层玻璃柜内放置当年《中国民兵》、《民兵生活》等国防杂志;下层带锁铁皮柜内放置当年文件(资料),分八类装入档案盒内:军事训练、整组工作、征兵工作、两维工作、制度方案、政治教育、三参工作、综合资料。 4、壁挂式报夹有《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等国防报刊。(三)制度、职责及标语 民兵工作制度、职责及标语按统一规格上墙。 工作标语: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三项职责:基层人武部职责、部长(副部长)职责、武装干事职责。五项制度:党管武装制度、民兵干部例会制度、民兵政治教育制度、民兵活动制度、年终评比制度。 二、资料室 资料室门牌:“资料室”,规格悬挂方式同“人武部办公室”。(一)两图一案 两图一案的制作要清晰明了,颜色搭配协调,按统一规格悬挂于资料室墙面正中位置。 1、民兵组织分布图

标题为:××镇民兵组织分布图 2、民兵组织建制序列图 标题为:××镇民兵组织建制序列图 3、维护社会治安行动方案、防汛抢险行动方案、重点目标守护方案等可综合在一个图上 标题为:××镇民兵应急预案图 (二)资料柜 存有三年以上“四表”、“六册”、“四卡”、“四案”、“五项制度” 四表:民兵组织实力统计表、民兵组织实力统计(附表)、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统计表、服预备役退伍军人核对表。 六册:民兵干部花名册、流动基干民兵花名册、预征对象花名册、预训对象花名册、专业技术分队人员花名册、对口专业分队人员花名册。今年起为“两本四册”(基层武装部“两本四册”): 基干民兵外出登记本:民兵活动登记本、民兵花名册、退伍军人花名册、参加年度军事训练人员花名册、现役部队预编预备役人员花名册。

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培养学生的综合就业能力”为宗旨的办学理念,保障学校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促进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实现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率;实施资源整合、共享;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综合就业能力创造条件。 2、学校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使用管理、统一资源分配、统一保障、统一考核管理的原则。 3、实验实训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提升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在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学校要重视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知识全面、技术熟练、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实验实训队伍。 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主要为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等实验实训教学服务的实验实训室。 二、管理体制 1、实行在校长领导下的主管校长负责制,教学校长分管,设立实训处、各专业教研室等负责具体实验实训的工作与日常管理。建立实训处和各实训室二级管理体制。总务处为实验实训提供后勤保障。

2、实训处与各实训室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实验实训工作规划;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日常管理 1、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室管理的文件。学校实验和实习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各实验实习场所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实验实习安全到位、管理到位。认真做好实验实训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实验实训室教学资料、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包括学生实习记录、学生实训报告、设备台帐等。 2、实验实训室应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实验实训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人员的培训与培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加强实训课卫生、纪律等环境保障,及时督促与管理,每周上报各专业实训室基础卫生、纪律考评分,细致到班、人,计入每周每班流动红旗考核。 5、每学期对各实训室的设备及资产进行核查。 四、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内实验、实习、实训项目的管理。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实验室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本规定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仪器、药品使用及储存管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实验室,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光亚聚合物化工有限公司质管部实验室内部管理。 2、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2.1. 实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检测室 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 2.2. 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入各检测室,实验人员不得做与检测和质 量改进实验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严禁离岗、聊天、嬉戏、打闹、吸烟 2.3.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相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摸带电器柜,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2.4. 相互产生交叉污染或干扰的项目必须分室进行,不同项目的台面和物品不准混用。 2.5. 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实验记录,原 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2.6. 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和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 工作。 2.7. 必须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对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物品,从 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管理。 2.8. 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要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 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2.9.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 疏通排水沟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印刷稿

实验室是学院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院校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完善的实验教学设备设施、丰富的实验教学资源、一流的实践教学师资、完备的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和管理队伍,是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实验室工作,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验室运行的绩效水平,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358”建设工程纲要》 一、实验室建设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满足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评估指标要求为基本目标,积极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强化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全面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运行绩效水平。实验室建设和运行要紧紧围绕实现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积极支持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推进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紧密联系行业企业,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为培养学生的业务操作技能、职业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提供

良好条件。 二、实验室建设原则 实验室建设要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高绩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优先建设量大面广的公共课实验室,优先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实验室和实训中心。实验室建设要有利于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学生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培养,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有利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有利于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有利于产学合作和实现社会服务。实验室建设要适度、够用,要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使用相结合,避免重建设、轻管理以及利用率低等情况的发生,防止闲置浪费。 三、实验室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学院实验室的建设要与学院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目标相适应,与重点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的要求相匹配,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相结合,实验室建设要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实验室数量、实验室面积、实验师资队伍、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指标要达到高职院校办学优秀水平的要求。 1、实验室建设要满足各专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需要,为实现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一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保障,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计[2007]97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推荐的主要技术条件明确,重大设计方案比选充分,影响投资的因素考虑全面,投资估算编制合理。投资估算文件应有符合规定的工程数量清单和综合(分项)估算资料。 第七条项目征地拆迁数量(含三电迁改和地下管线迁改应以勘测调查资料为基础准确计算,依据国家和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及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补偿原则,分析具体补偿单价和费用列入估算。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没有明确征地拆迁费用补偿原则的项目,可按照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计算或参照相关项目的补偿标准(时间相近、区段相邻或合作方式一致等)测算费用列入投资估算。以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入股的合资铁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应以出资各方确认的原则和标准核定后列入投资估算。 第八条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评审主要对项目技术条件、建设方案、土地利用、节能环保、工程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效益评价等内容形成明确审查意见,评审报告要附项目投资总估算表(或总估算汇总表)。经铁道部评审单位组织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报国家批复或铁道部自行批准后,即作为项目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总投资的控制基础。项目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或批准原则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总额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审查修改设计文件,作为下阶段投资对照分析和控制的依据。 第三章初步设计阶段 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是依据国家或铁道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范围、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对设计方案、工程措施、工程数量和投资进一步优化和深化设计。建设单位安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定测,

对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中广网2009-07-01 09:21 [打印本页] [字号大中小] [关闭] 【进入中广社区】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人武部归建后在正规化建设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①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有的人武部对以劳养武比较重视,投入力量多,但对正规化建设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有的人武部领导强调客观原因多,错误地认为,没有钱搞不了正规化,钱少了搞不好正规化。有的人武部抓正规化管理,务虚不务实,搞一些只能看、不能用的花架子,如有的热衷于开大会、造气氛,嘴上喊落实,工作却不到位;规划、措施挂在墙上,行动却不对号。②管理教育上不正规,法规观念淡薄。有些人武部偏面强调工作性质特殊,不能严格按条令条例实施管理,管理工作随意性大;规章制度不落实。有的人武部有章不循,循章不严,出操上班制度坚持不经常。 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人武部的正规化建设,为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的步伐。 一、必须深刻认识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人武部正规化建设质量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思想认识不明确,行动不积极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抓好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就必须端正思想认识,从根本上认清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首先,必须认清搞好正规化建设是人武部归建后的必然要求。正规化是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军实现革命化、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人武部归建后,就必须适应军队建设的形势,大力加强正规化建设,只有这样,人武部才能适应军委、总部对新时期人武部建设的要求,履行好军事机关的职能,搞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其次,必须认清搞好正规化建设是治理当前人武部松散现象的有效途径。人武部由于移交地方时间较长,干部的军人意识淡化,纪律松驰、作风松散的现象比较严重;服从意识差,组织纪律观念不强。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从抓正规化建设入手,依据条令条例,实施严格正规的管理,努力培养干部正规化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否则,人武部就无法开展工作,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作为一级军事机关就会名存实亡。再次,必须认清搞好正规化建设是人武部所处的环境决定的新时期,我军面临着市场经济和相对和平环境的多重考验,在这种环境下,要保证人武部在政治上永远合格,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就必须大力加强正规化建设,使人武部干部始终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否则,就难以在人民群众和民兵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就不能很好地保持人武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军队属性。 二、必须正确把握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当前,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的发展不平衡,内容不健全。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对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把握不准,是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新时期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内容,仍然是毛泽东提出的“五统四性”,它是我们加强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的基本依据。当前,加强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条令条例的学习贯彻。要组织干部战士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条令条例,熟悉条令内容,强化条令意识,不断提高按条令条例规范言行举止的自觉性。要加强队列基础训练,正军姿、学礼节、打基础,培养官兵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优良作用,塑造军事机关和军人的良好形象。要注重日常养成,从军容风纪、言谈举止、出操上班、请假销假、请示报告等点滴入手,严抠细抓,逐步养成习惯,形成自觉。二是要建立正规化秩序。建立和完善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是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战备秩序上,要落实战备教育、战备值班、战备检查等各项制度;根据担负任务修订兵员动员、执行各类应急任务和守卫重要目标等战备方案;收集战备资料,完善“三室两库”(作战室、作战值班室、战备资料室和指挥器材库、战备图库)等战备设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战备任务的完成。在训练秩序上,要严格按新颁发的训练大纲实施正规化、规范化训练,实现参训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在工作秩序上,工作安排要正规,内容要全面,程序要科学,标准要严格,着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 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 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它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它有关单位: 现将《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12月22日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重点实验室持续健康发展,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国土资源系统和地质勘查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等院校和其它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单位(即依托单位)所建设的科研实体,是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创新平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要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直属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的

原则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计划单列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有关科技项目、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归口管理,相关业务司局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依托有关单位现有机构设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承办和支撑有关工作事项。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 (二)组织重点实验室的遴选、验收、评估与考核,审定重点实验室建立、调整和撤消。 (三)组织推荐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协调建设期有关工作,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 (四)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人才、成果等的调查与统计工作,建立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其所属单位,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科研单位、地质勘查单位和有关企业重点

铁计【2007】97号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铁计[2007]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原则,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

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推荐的主要技术条件明确,重大设计方案比选充分,影响投资的因素考虑全面,投资估算编制合理。投资估算文件应有符合规定的工程数量清单和综合(分项)估算资料。 第七条项目征地拆迁数量(含三电迁改和地下管线迁改)应以勘测调查资料为基础准确计算,依据国家和项目建设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及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拆

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A市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办法》提出新设“A实验室”,旨在培育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每年可获不低于200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 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现有207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5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72家。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41人,取得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81项。 此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支持实验室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孕育重大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解决国家和我市战略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新设立A实验室类别 据悉,《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包括在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以及A实验室、A市重点实验室。 其中,A实验室是新设立的一个类别,旨在培育国家实验室,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依托基础好、实力强、水平高的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相关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基础上进行建设,打造引领发展、学科交叉、人才汇聚、管理创新的国际一流实验室。 A市重点实验室分为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区域重点实验室三类。其中,区域重点实验室是新设立的类别,目的是通过市和区县(自治县)共建,解决有关区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相对薄弱、创新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每年给予实验室稳定支持经费 《办法》明确,每年给予国家实验室不低于2000万元,学科、省部共建、军民共建三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研究中心600万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200 万元,A市重点实验室不低于2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A市重点实验室在评估周期内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A实验室稳定支持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稳定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人员绩效奖励、人才引进培育及自主研发等。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建建[2000]151号 【失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0.07.12 【实施日期】2000.07.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建〔2000〕151号2000年7月12日)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1984年《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我国从八十年代中期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各地、各部门相继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十几年来,这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某些方面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2000年1月30日发布施行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推动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改革,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深化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一定数量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的比例不得低于1:8,这些人员应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 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还应当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教师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计划,遵守、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三、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修以及废物回收、处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四、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五、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处理好三废。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教学仪器专供实验教学、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等使用。禁止擅自挪用教学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更不允许个人占用。 二、校内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时借用教学仪器,应先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教师准备,然后签字借出。 三、外单位借用教学仪器,需持单位证明,在不影响本校教学的情况下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

四、教学仪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教师对借用时间到期而未归还者有责任督促归还,学期末要将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库。对归还、收回的教学仪器要当面清点,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县教学仪器站,县教学仪器站依据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报废情况年末报县仪器站备案。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总 则 根据我校教学与科研发展方针,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科学技术的储备,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新技术领域的探索,培养和稳定优秀的科技人才,本着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我校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和装备一批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创造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国家和教育部的重点实验室。 二、实验室设立的条件和范围 (一)范围。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安排在有关院、系和所,侧重教学和教学科研兼顾的实验室建设。鼓励院、系、所联合建立新兴交叉学科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实验室,并且鼓励产业部门和企业同我校联合实验室,以推动新思想、新原理不断地应用于生产实践,同时造就和培养适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条件。有关院、系和所申请资助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属国家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或具有开创性的学科特色。根据科技战略发展的需要,学校在一定时期或阶段将发布优先资助的实验领域。所申请的实验室一般还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 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实验室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特色,坚持在科学前沿上进 行探索和积累;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实验室要符合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战 略需要,在高层次上面向经济建设,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若干重大的科学技 术研究上提出比较明确的近、中、远期的研究目标,并且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 任务的能力,人均纵向项目经费不少于每年2万元,且总经费每年在10万元以 上; 2. 教学科研兼顾的实验室人均年经费在1万元以上,且年总经费不少于5万元;

3. 实验室要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结构比较 合理的研究、技术队伍,要有明确的学术思想及正派的学风; 4. 实验室应有培养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能力,且正在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5.实验室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在学术水平、人才培养、承担任务方面要有一定的竞争能力; 6.依托单位(院、系和所)能够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并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活动条件。 三、申报程序 1.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长远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有重点、分步骤在若干学科领域内建立校级实验室,并向有关院、系、所下达校级实验室的数目指标。 2.各二级学科根据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情况,可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并呈交初步申请材料。 3.院、系、所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和各二级学科申请的情况,进行初审。 4.初审合格的实验室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科技处汇总审核后,再填写《校级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经院、系、所领导和学术委员会鉴署意见后,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5.科学技术处组织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和实验室主任答辩,汇总后提交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由主管副校长鉴 署意见后交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四、项目实施 (一)学校每年新建一批校级实验室。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实验室,学校根据这一进度要求安排资金。

建设部87号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doc

目录 摘要: (2) 一、指导思想 (2) 1、专业建设需要 (3) 2、课程特点需要 (3) 3、本科评估需要 (3) 二、建设目标与思路 (4) 1、总目标 (4) 2、各专业实验室建设目标和思路 (5) (1)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5) (2)应用物理专业 (5) (3)材料物理专业 (5) (4)物理专业 (6) 3、总的建设思路 (6) 1、基础性实验 (7) 2、专业特色实验 (8) 3、创新与创业实验 (8) 三、建设规划 (8) 1、高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8) 2、实验室管理体制 (11) 物品的管理 (11) 实验室关键岗位的质量职责 (12) 实验室高效使用措施 (14) 四、结语 (16) 参考文献: (16)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摘要: 阐述了实验教学在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对新形势下如何进行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提出一些思路和看法,认为实验室建设的关键是实验室队伍的建设和实验室教学体系的改革。高校必须加强实验人员的素质教育,稳定实验教学队伍,使教学队伍结构合理化,从实验课程体系、内容体系和实验室资源的合理配置等方面加强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国家本科院校教育评估为契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强能力”为落脚点,以满足未来各专业实际教学需要和实验教学评估合格为标准,遵循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的内在规律,充分借鉴兄弟院校同类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我院特色的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的新路子。 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目标明确;突出重点,方案优化;资源共享,讲求效益。

1、专业建设需要 根据近几年招生形势及我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建设拥有我院专业特色的实验室,符合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特色的实验室,能够为光电工程专业,应用物理专业,物理专业,材料物理专业,光信息专业提供实验场地。 2、课程特点需要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实践性、应用性特点非常突出,很多课程教学要求通过模拟实验操作来进行,离开了仿真实训练习很难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严重影响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从利用人才优势服务地方经济,扩大校学院知名度的角度看,本专业也需要相应的实验条件作为支撑。 3、本科评估需要 按照教育部评估指标,生均实验设备要达到5000元。我院现有学生千余人,我院现在实验设备缺口很大。根据目前我院招生的良好形势,保守的估计,到2016年学生人数可上升到另一个档次,2017年预计会更多,实验设备差距将更是大的惊人,因此建设一个能够满足学生与老师需求的实验室势在必行。

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指经市发改委和市财政批准列入项目投资预计划和项目投资执行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基本建设资金; (二)财政预算外各项基本建设资金; (三)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基金、资金和附加等; (四)上级补助(含国债补助、转贷)的各项基本建设资金;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含土地出让)、经营权所得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七)其他资金。 第四条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管理后,不改变项目建设单位原有的预算管理体制、资金使用权限和承担的理财主体职责、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职责。 第五条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的归集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财政部门配合,除按国家文件规定须单独专户管理的资金外,其他所有基本建设资金都统一归集到市财政局开设的“金华市财政局基本建设资金专户”中。 第六条基本建设资金支付原则: 1、由市财政局按拼盘资金到位情况、按年度投资计划、按支出预算、按合同、按工程进度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从市财政局基本建设专户支付。 2、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预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市财政局按进度拨付前期费用。 3、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执行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阶段工作,市财政局根据执行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费用。 第七条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支付方式采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授权支付范围指经市财政批准设立账户单独管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及部分代收代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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