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相互关系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相互关系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相互关系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相互关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交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相互影响关系是发展好城市交通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现状的分析,进而对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互关系作进一步阐述。

关键词:城市土地;城市交通;现状;关系

一、引言

城市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的互动关系一直是城市规划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社会背景对此问题关注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文章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试图理清我国大城市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协调关系。

二、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现状

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都是结构单一的中心结构模式,即就是只有一个城市中心,且一般都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由此就造成了城市土地的不合理利用,以及交通压力大和环境压力大的现象。对于这种问题则对整个城市进行多中心布局即可,将城市中心均匀分布在城市的各个位置,从而避免过于集中。在当前中国城市土地利用中还存在城市土地利用不合理,城市规模过大以及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于城市规模,城市土地利用的强度不合理等问题。如今,各大城市都开始在郊区建立新型工业园以及居住用地。同时,在当前城市发展以及城市中心土地价格急速上涨的情况下,城市中心的居住用地会越来越少,而城市中心的居民以及消费者等也呈上升趋势,则城市交通规划以城市中心为重点成为必要。

2.1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的互动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加速,我国大城市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城市化浪潮。城市化水平由1949年的7.3%提高到2008年的45.68%。突出表现在城市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重新调整的城市空间重塑:一个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中村更新、CBD、TOD城市开发的逐步推进和住房市场化等因素给各个城市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城市化的推进势必导致城市土地范围的扩大和土地的再利用,而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城市人口的增加和新世纪能源、环境方面的约束等也同时给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一个城市土地利用的充分性、土地利用布局和分类深刻影响人们的出行方式和特点,决定交通量的生成。从需求的角度考虑,交通需求来源与土地使用,从而受城市空间结构变化的影响,因此城市空间结构对于交通流量的空间分配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城市交通系统反过来又会对城市空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制约。可以发现,一个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模式和交通系统一起影响着城市人们的日常出行。二者之间的一体化规划、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完整word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复习资料整理版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复习资料(上册) 1、交通的定义: 一般:人与动物的流动,采用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设施条件下,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 广义:人、物、信息的流动,以一定目标方式通过一定空间。 2、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公路可分为干线和支线,其中干线公路可分为几类:(1)国道(2)省道(3)县道(4)乡道。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3、按照道路在交通功能、对沿线建筑物服务功能的地位,可分为(1)快速路(2)主干路(3)次干路(4)支路。 4、行人静态空间:主要是指行人身体在静止状态下所占用的空间范围。 满足行人通行的道路最小净空高度为2.5m。 5、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R min):是指汽车前外轮中心的转弯半径。 车辆的转弯半径可作为停车场、回车场、公交车站通道设计的依据。 6、交通量(Q):在某一时间内实际通过的车辆(或行人数)。 7、通行能力:是度量道路在单位时间内可能通过车辆或行人的能力。 交通量一般总是小于通行能力的。 8、道路横断面:沿道路宽度方向,垂直于道路中心线所作的竖向剖面称为道路 横断面。 9、城市道路横断面由车行道、人行道、绿带、道路附属设施等用地组成。 10、路幅宽度:城市道路横断面的总宽度。(规划道路的路幅边线常用红线绘 制,是道路交通用地、道路绿化用地与其他城市用地的分界 线)。 11、路侧带:在道路车行道两边到道路红线之间的用地为路测带。 12、路肩:在城市郊区的道路上采用边沟排水时,在车行道路面外侧至路基边 缘所保留的带状用地称路肩。路肩分为硬路肩(包括路缘带)和保 护性路肩。 设计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4km/h时,应设硬路肩。其铺装应具有承受车辆荷载的能力。硬路肩中路缘带的路面结构与机动车车行道相同,其余部分可适当减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城市交通发展与土地利用如何协调的探讨

城市交通发展与土地利用如何协调的探讨摘要:随着城市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快,居民对于城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问题,成了当前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城市的环境越来越好,规模越来越庞大,但是城市的交通和道路条件却与城市的现代化程度不相匹配,交通设施和道路情况出现了滞后的现象。城市的交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可是城市的土地利用率却很低,也是城市建设的一大难点。 关键词:城市交通发展土地协调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scale more and more quickly,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city residents to more and more is also hig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 road traffic problems, became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city of an important issue. with the quickening pace of 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environment of the city more and better, more and more large scale, but the city traffic and road conditions and city modernization degree but don’t match, traffic facilities and road condition have lagged behind phenomenon. traffic in the city development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but the city land utilization ratio is low, and the problems of urban construction. key words: urban transportation development land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规划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标准货车 以载重量4-5T的汽车为标准车,其他型号的载重汽车,按其车型的大小分别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货车,其换算系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0.1的规定取值。 2.2乘客平均换算系数 衡量乘客直达程度的指标,其值为乘车出行人次与换算人次之和除以乘车出行人次。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期末重点

一、城市道路与交通基本知识 1、城市综合交通的含义 “大交通”是指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它涵盖了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上交通、空中交通和管道交通五大方式。 “小交通”只是指道路交通系统,道路交通系统是城市交通的最基本组成部分;道路交通系统依附于道路网络,是反映城市格局、面貌和活力的窗口。 2、城市交通系统的要素 (1)人和物的流动(交通需求) 人流、物流,包括无形的流动,是城市活动的体现。 (2)交通设施(交通) 运载工具(包含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路(道路或轨道等),站场(terminal、车站、停车场等)。 (3)经营管理系统(联系需求与供给) 组织交通供给服务、经营管理交通设施和运营系统的系统。 (4)交通空间 是发生交通服务行为的空间,包含交通设施周围的空间、道路空间、交通站场空间。 3、城市交通的基本因素——用地、人、车、路 (1)城市用地:是产生交通、吸引交通的“源”和“泽” 确定不同性质的城市用地产生和吸引交通的数量的指标称为交通生成指标,不同性质的用地应该有相应的交通生成指标。交通生成指标的用地相关因素有:城市用地性质、面积,居住人口密度,就业人口密度(就业岗位密度)等。 (2)人:出行目的:包括上下班出行(含上学放行)、生活出行(购物、游憩、社交)、公务出行三大类。 出行方式:出行方式的选择:时间、线路、价格、目的等——成本 平均出行距离:居民平均每次出行的距离。也可用平均出行时间和最大出行时间来表示。 与城市规模、城市形态、用地布局、人口分布、出行方式有关。 日平均出行次数:与生活方式、生活水平有关。 (3)车:机动车和自行车是构成城市道路交通的主要内容。无论是对机动车或自行车都需研究以下因素:车辆(可折算成标准车)的保有量、出行率、空驶率、平均出行距离(平均运距);车流速度、密度、流量。 机动车可以归纳为几种“设计车辆”,以便根据设计车辆的外廓尺寸、载重量、运行特性等特征作为道路设计的依据。 a 小型汽车:包括小汽车、三轮摩托车、轻型越野车和2.5吨以下的客货运汽车。 b 普通汽车:包括单节式公共汽车、无轨电车与载重汽车。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送审稿)

基本符号 一、交通 ADT:年平均日交通量 DHV:设计小时交通量 K:DHV与ADT之比值 D:交通量方向分配 N基本:一条机动车道理论通过能力 N可能:一条机动车道考虑各种修正系数后通过能力 N设计:多车道考虑影响和道路分类后,设计建议通过能力取值 r1: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修正系数 r2:通行能力平交口间距修正系数 r3:通行能力平曲线修正系数 r4:通行能力道路纵坡修正系数 r5:通行能力沿途条件修正系数 l1:交叉口间距 λ1:交叉口有效通行时间 v/c: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值 二、建筑限界 Wc: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车行道宽度(m)Wmc: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a:路侧带宽度(m) Wb:非机动车车行道宽度(m) Wbm:非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p——人行道宽度(m) Wg——绿化带宽度(m) Wf——设施带宽度(m) Wl——侧向净宽(m) Wsc——机动车行安全带宽度(m) Wdm——中间分隔带宽度(m) Wsm——中间分车带宽度(m)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e=w1 j——隧道内检修道宽度(m)最小值0.75m r——隧道内人行道宽度(m)最小值1.0m 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p:行人最小净高(m) Wr:道路红线宽度(m) Ws:路肩宽度(m)

Wsh:硬路肩宽度(m) Wsp:保护性路肩宽度 i(%):路拱设计坡度 三、平面与纵断面设计 V:设计车速 i:道路中心线纵坡度(%) r:道路中心线转角(O) S:停车视距、会车视距或道路侧向视距 R:机动车道中线圆曲线半径 Lc:超高缓和段长度(m) b:超高施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 ε——超高渐变率 △i——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 μ——横向力系数 △W:车道曲线加宽值 Wc:平曲线段车道宽 Wn:直线段车道宽 N:车道数 Uc:弯道上车体几何宽 Cc:弯道车侧净距 ic:弯道富裕量 iH:合成纵坡 ih:横向超高坡度或路面横坡 iz:纵向坡度 四、平、立交设计 S1、S2、S3:导游岛端部偏移距 Q1、Q2:导流岛内移距 R0、R1、R2:导流岛端部半径 Wa、Wb、Wc:导流岛宽度 La、Lb、Lc:导流岛长度 Vd:转向弯道设计车速 Lw:交织长度 re:进口道缘石半径 reg:出口道缘石半径 A:回旋线参数 Ls:回旋线长度 NC:分流前或合流后主线车道数 NF:分流后或合流前主线车道数 NE:匝道车道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

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 【摘要】研究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是交通规划的重要一环,解决城市交通最上层面的对策是调整城市结构和土地利用的形态。(1)城市土地利用对未来交通状况起导向作用,一旦土地利用形态确定了,交通需求的总量、时间空间分布特性、强度特性就基本确定了。(2)交通量的大小也会给未来土地分配一定反馈。交通与土地利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协调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注重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规划的综合化对城市城市发展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土地利用交通规划反馈相互作用城市发展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最好的选择是较小的资源投入,较小的环境代价,最大程度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所产生的交通需求,这就是要求我们向着可持续交通系统的方向研究探讨。研究交通规划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交通的产生与吸引,交通分配,交通方式的划分,是一项综合内容的系统性工程。而在这项工程的最开始也是最重要的是交通的产生与吸引。影响交通产生与吸引的因素有很多,土地利用则是最主要的因素,本文通过对城市土地与交通需求特性和交通供求关系的分析,提出了土地利用和交通一体化的方法与思路。一、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关于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会引导交通分布,交通状况又会反作用于土地利用,这就好比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从土地利用的角度来说,发达到交通改变了城市的结构和利用形态,使城市中心过密人口向周围疏散,是土地功能划分的更为明显,同事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对土地利用城市发展具有导向作用,交通设施沿线的土地开发利用异常活跃,各种社会基础设施都会集中在地铁和干道周围。

改变后的土地利用增加出行产生较大的交通需求 增加了土地利用价值增加可达性改善交通需求 在这个环型关系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改变都将给其它环节带来影响。在一个城市中,从土地开发利用出发,总是希望土地利用效率越高越好,尤其是黄金地带,更是投资者们的众矢之的。这样的开发,必然导致出行生成的增加,从而提出对交通设施的更高要求,使交通设施得以改善,然而,随着可达性的增加,又会吸引人们对该地区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继续投入。于是就形成一个正反馈过程,但是这个正反馈过程不可能无限进行下去,因为城市的某些交通设施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是难以改建以增加其通行能力的,从而当土地的开发超过一定强度后,其所吸引的大量交通量将导致某些路段出现拥挤现象,导致已开发区域由于其可达性下降,随之土地使用的边际效益也下降以致于整个城市运转效率的下降。因而二者之间应是相互协调的关系。在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乃至更有指导建设意义的详细规划中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它是控制城市用地与城市交通容量、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根本原则。 二、交通和区位理论 区位理论产生于19世纪20-30年代,其标志是1826年德国经济学家屠能发表的《孤立国同农业和农民经济的关系》。区位理论是关于人类经济活动空间组织优化的理论,它是从空间和地域方面定量的研究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尤其是社会向现象中的经济现象理论。 1、交通与商业区位理论 商业区位的主要特征是通达性高,保证购物者能顺利的到达商业区。在不同的商业区,交通条件越好,则其服务对象在数量上越高。在一定的交通条件下,商业区的发展规模是有上限的,存在均衡的商业规模。随着商业区的功能的加强,吸引的人流规模不断增加,人流对交通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oc 104页)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 (doc 104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1 总则 1.0.1 为了更好地反映重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设计特点,适应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山地城市交通效率,并使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道路设计。新建道路应按本规范进行设计。在既有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参照执行。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设计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需求,体现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4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5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汽车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6城市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等进行道路设计。 2、应按交通量、交通特性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3、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4、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管线问题,避免反复开挖。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浅谈城市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

浅谈城市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 摘要:城市交通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一直是城市规划研究的热点之一。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规划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循环与反馈关系。因此,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同时进行,互为反馈,才能做到彼此协调,有利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 关键词: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路网结构;纠错能力 0引言 传统城市规划是以土地使用规划为核心, 城市交通规划和道路系统规划往往作为一种配套性的规划依附与土地使用规划。单纯的土地使用规划难以保证交通的合理性, 而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又难以理解规划布局的意图, 致使土地使用与交通组织和道路系统脱节,现在城市中许多交通困境正是因此而产生的。 1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与现状 城市是什么?从形态上讲,是道路与房屋的某种组合。城市交通形态的形成是社会经济活动系统产生的交通需求与城市交通系统产生的交通供给共同作用的产物,而土地利用是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表现。许多年来,我国的各大城市路没少修,钱没少投,车子普遍率并不高,到处都是交通拥堵,频发交通瘫痪,一个极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建的路的结构不合理,导致交通运行效率低下。城市土地利用形态与交通系统的协调,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特别是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关键。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运输系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循环与反馈关系。将两者结合起来,同时进行,互为反馈,才能做到彼此协调,有利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 传统交通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但是,传统交通规划理论体系没有建立从供求两个方面解决交通问题的交通需求管理理念; 未考虑环境、能源和满足交通需求之间的协调关系;也无法捕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之后引起的交通需求的全面变化。一般来说,城市道路系统是交通规划的核心内容,而在规划过程中对资源—环境—交通需求之间的关系研究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交通系统规划多局限于道路网络规划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规划,不是全面系统的交通运输规划,通常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很少考虑交通规划。 2城市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问题日益严重原因分析 2.1土地利用规划与交通规划分离 从交通规划的角度来说,不同的土地利用形态决定了不同的交通发生量、交通吸引量和交通分布形态。土地利用形态的不合理或者土地开发强度过高,将会导致交通容量无法满足的交通需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些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缺乏交通意识,使得土地利用规划与交通规划持续分离,加之未能深刻认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精华

1、交通: 广义:交通是人、物、信息的流动,是以某种确定的目标,按照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空间进行的。 狭义:交通是人和物的流动,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设施条件下,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包括航空、水运、铁路、道路上的交通。 2、城市对外交通:泛指城市与其他城市间的交通,及城市地域范围内的城区与周围城镇、乡村间的交通。 3、城市交通系统:城市大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体现了城市生产、生活的动态功能关系。由城市运输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组成,是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物质结构的基本组成部分。 4、TOD模式:以公共交通线路为轴线,以轴线上公交站点为轴心的点轴式的完整社区型的集约发展,源于带型城市的理论思想。 特点:不能适应城市中心地区密集型、高强度综合发展的客观实际,不符合形成功能基本完备的城市基本组合体所需的合理规模要求,也忽视了城市双向和多向发展的必然性,是与一般城市发展规律不符的。 5、田园城市:使工业区之间的货运交通在城市外围呈环向流动;居住区之间的生活性交通在居住区内呈环向流动;工作与居住间的交通在城市外半部呈放射性流动;居住与购物游憩间的交通在城市内半部呈放射系流动;各类性质不同的交通因用地的合理布局而互不干扰,实现了道理的功能分工。 6、工业城市:作为生产单位的城市应该靠近原材料产地,要从工业生产对交通的需要去布置道路;工业区应该设在交通运输最方便的地方,靠近铁路和码头,道路密度较低;生活居住区应该靠在环境最优美的地方,道路采用密方格网形式;工业区与生活居住区应用交通干路和地铁相连。 7、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分析城市用地产生的不同性质的交通,按照其特点和功能要求把他们组织到不同的运输系统中去,并通过城市用地和道路交通系统的调整,合理的组织城市交通;使城市用地的布局、交通的性质要求道路的功能和能力相互协调,做到城市交通快捷、方便、安全、经济,取得整个城市布局和运转的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8、交通分流的3种基本形态: (1)交通性交通与生活性交通的分流,表现为城市道路按交通性和生活性的分类或按疏通性和服务性的分类,把骨干性的繁忙交通与枝节性的宜人交通分离开来。 (2)快速交通与常速交通的分流,表现为城市道路分为快速道路系统和常速道路系统,以及道路客运交通与路外轨道客运交通的分离 (3)机动交通、非机动交通和步行交通的分流,表现为城市道路系统中设置机动车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和步行专用道。 9、城市道路的分类: 1、快速路也叫快速干道——-快速、长距离交通;全市性干道 2、主干路也叫主干道——以交通功能为主;全市性干道,连接各主要分区 3、次干路也叫次干道以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也叫一般道路或地方性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连接次干道与街坊路,解决局部地区交通。 城市道路分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按城市规模分Ⅰ、Ⅱ、Ⅲ级。 特大、大城市——Ⅰ级,中城市——Ⅱ级,小城市——Ⅲ 11、城市道路按功能分类: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中、小城市不应大于。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 3.3.2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 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4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6 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 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4.1.3 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 4.3.1 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一)我国城市交通特征 1.我国大部分城市是沿交通干线逐渐发展起来的,公路既是交通运输的通道,又是市(城)区街道及市场。城市过境交通量一般与城市规模大小有关。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杂行驶普遍。过境交通一般以货运交通为主,主要交通工具有卡车、拖挂车、客车、小汽车等;市(城)区内交通以本地居民为主,由于出行距离较短,主要交通工具除了小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以外,还有自行车、马车等非机动车。同时,居民的交通出行方式大部分还以步行为主。由于交通混杂,相互干扰大,造成各类交通车辆通行的困难,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3.交通流向和流量在时间与空间上呈非平衡状态分布。随着商品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有许多农民进城从事各种非农业生产,造成交通流量在各个季节、一周及早、中、晚高峰时段呈钟摆式单向运动,变化较大。在一些有较大集市日活动的城市,其集市日客流量远远大于平均日客流量。 4.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较差。道路性质不明确,道路断面功能不分,技术标准低;人行道狭窄或被占用,造成人车混行;缺乏专用交通车站及停车场地,道路违章停车多;丁字路口、斜交路口及多条道路交叉的现象也比较多。 5.交通管理和交通设施不健全,普遍缺乏交通标志、交通指挥信号等设施,致使交通混乱、受阻。 (二)城市对外交通类型及布置 城市对外交通的类型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和水运三类,各种交通类型都有它各自的特点。铁路交通运输量大、安全,有较高的行车速度,连续性强,一般不受季节、气候影响,可保持常年正常的运行。公路交通机动灵活,设备简单,是适应能力较强的交通方式。水运交通运输量大,成本低,投资少,耗时长。 1.铁路交通及布置 铁路由铁路线路和铁路站场两部分组成。大多数城市中的铁路站是中间车站,客、货合一,多采用横列式的布置方式。铁路站的布置往往与货场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为避免铁路分隔城市、互相干扰,原则上铁路站场应布置在城市一侧的边缘,并将客站和货站用地布置在城市的同侧方向。客站宜接近城市居住用地,货站则接近工业、仓库用地。 站场用地规模取决于客、货运量及场站布置形式,应适当留有发展余地。站场用地长度主要根据站线数量及其有效长度来确定,可参见表8.3-2、8.3-3。 表5-1 Ⅰ、Ⅱ级铁路站坪长度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知识点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知识点总结 交通:广义:交通是人物信息的流动,是以某种确定的目标,按照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空间进行的。通常含义:交通是人和物的流动,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设施条件下,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 城市交通系统:是由城市运输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和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组成的。城市道路系统是为城市运输系统完成交通行为而服务的,城市交通管理系统则是城市交通系统正常,高效运转的保证。 城市交通规划的任务1、根据城市性质、用地功能分区与布局、工作与居住地点的分布,分析在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客运量与货运量,车辆出行次数和流向;通过数学方法计算出行在用地分区之间的分配。2、根据国民经济水平、城市规模、用地布局,分析城市交通特点、研究和选择城市运输和交通方式,及所占比例3、配合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初步方案或旧城道路系统改造规划方案,提出城市货运与客运交通的流量、流向分布图,为修正道路系统提供依据 城市道路的特点:1功能多样,组成复杂2行人非机动车交通量大3道路交叉口多4沿路两侧建筑物密集5景观艺术要求高6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的影响因素多7政策性强

城市道路的运输特点:1机动灵活性大2普及面广适应性强3速度快,造假低4运量大 缓解我国城市交通拥挤堵塞的基本途径:1必须认识交通的社会地位2必须要有适当的城市交通投资3解决城市交通的堵塞,必须要有科学理论4城市总量消减5交通流量均分6交通连续7交通分离 人行道设计:a:适用于人行道宽度不足反种植单行行道树,尤其适用于两边商店多,公共文化机构多的主干道上,是目前最常见的形式。b:适用于过街行人量大,行车密度高的路段,行人与车行道之间设绿化带在人行横道处设断口,这种形式有利于行人安全,有利于交通组织,车轮溅起的污泥和扬起的尘土对行人影响较小。C:适用于支路或住宅区道路上,布置有两条绿带,一条是花卉丛绿带,布置在建筑物前,另一条是行道树,沿路缘石布置须沿屋檐墙角散水地带,筑砌护坡,以免积水影响房基的稳定。d:在人行道上布置两条绿化带靠近建筑的一条供就近行人或进出商店的人使用;另一条供过路行人使用,避免相互干扰,适用于城市中心地区商业文化设施比较集中的街道上。 城市道路的分类分级的目的在于充分实现道路的功能价值,并使道路交通运输更加有序 城市道路的分类分级:国标的分类:1.快速路 2.主干路 3.次干 路 4.支路按道路功能的分类:1交通性道路(交通性主干路,交通

城市道路与交通课程设计

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课程设计 专业:土木道桥 班级: 学号: 姓名: 时间:2013.12.30 对交叉口拥堵的优化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很多一线、二线城市的交通规划管理工作面临着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问题,而城市道路中出现的大部分问题存在于道路交叉口。本文通过回顾巴黎,北京,上海,杭州等国内外城市交通布局的原则与策略,并结合合肥实际交通道路建设,来分析和阐述交通道路在城市设计建设中得问题,辩证地予以比较,总结其各自的优缺点,从而得出一套因地制宜、安全合理的城市道路规划方法。 关键词:交叉口、城市道路、安全、设计方法 0引言 对于城市而言,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道路是城市赖以生存和运行的基础。截止2011年底,中国公路总里程突破400万公里,向500万里的目标跃进,比新中国成立之初的8万公里增长了45倍,但道路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城市的发展速度。目前,我国很多大中城市面临着由于道路建设滞后于城市人口和车辆增长带来的交通拥挤问题,交通供需矛盾制约着城市的发展进程。 平面交叉口为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的重要枢纽,其中的交通组成、特性十分复杂,亦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点。据交通机构的数据统计,美国平面交叉口事故数占总交通事故的36%;欧洲国家德国交通事故的60%~80%发生在道理交叉口;亚洲国家日本发生在交叉口及附近的事故数占总事故数的43%;在我国城市中,政府机构的统计资料表明,大约30%事故发生在道路的交叉口。 综上所述,平面交叉路口对于整个城市的道路发展有着十分重要

的影响。因此,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规划设计方法,对于合理分配交通资源,提高道路的整体安全性和快速通行能力,保证城市的交通通畅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 城市道路交通的主要问题 传统道路交叉口的概念是两条或者两条以上的道路相交处,是车辆与行人汇集、转向、疏散的必经之地,是交通的咽喉。城市道路交通平面交叉路口汇集了来自多个方向的车流和人流,是道路使用人群转换行驶路线的枢纽,在城中道路网中处于核心的位置。交叉口作为城市道路的枢纽,城市的其他路段相比,更容易收到来自车流、人流、交通环境的影响。据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统计,大中城市中,机动车行驶的1/3时间用在平面交叉路面上,64%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交叉路口上,在与非交叉路口对比,汽车的通行人流在交叉口处下降46%,我过城市在几何构造、导流、交通控制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1.1 几何构造 由于我国历史上对于道路规划的重视程度较低,在许多城市的建设中,尤其是在一些城市的老城区中,道路交叉口存在许多弊端,如多岔路交叉口、不规则交叉口大量存在。在新道路的建设中,在建设时期,建设者对建成后城市交通量的预测不准确、不充分,设计过程中对交叉口的几何设计不合理,如进出口车道设计不合理、交叉口面积过大、驾驶视距不足等,使得交叉口的交通通行能力大大下降,造成了城市的道路拥堵状况。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如何协调两规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如何协调两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与任务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环境 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一定时期内一定行政区划范围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所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是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的总体战略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是协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土地的需求,以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对辖区内土地资源 的利用现状、潜力及各种用地需求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法; 协调部门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业用地;逐级分解规划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重点确定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农田保护区等重要土地用途区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省级规划要实现省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地级规划要重点安排好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确定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本地土地资源的特点,分解落实土地利用的各项指标,划分土地用途区,重点划定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农业用地区等,为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提供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与任务 1.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 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期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建设安排。 2.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和空间发展状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 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和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分析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两者的目的和任务可以得出两者的内在联系: 1.核心内容和根本目标的一致性。城市总体规划是一种区域性、综合性规划,它是以城市建设和经 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专业性规划,是以合理安排现有的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两项规划的侧重点虽有不同,但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两规”都是在对现状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都是将土地作为主要规划对象,核心内容都是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 2.规划空间的从属性。从“两规”的空间范围来看,城市规划区并非整个行政辖区范围,只是其中 的一部分,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是整个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其规划范围比城市规划范围大。因此,城市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两者是点和面的关系,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所以,城市规划中有关城镇体系布局、城市用地规模、用地选择、城市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应为城镇的发展建设等创造较好的条件。 3.土地需求与土地供给的关系。从规划的内容、手法和成果看,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建设与规划、土地供给与土地需求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是以建设为中心,展开城市各项建设的总体规划。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利用为中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各业健康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更全面、更具体地体现了一个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配置、土地利用结构的综合调整与优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机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是建设与规划、土地需求与土地供给的关系。而且,两者在城镇和村镇发展用地的规模、方向和范围等方面又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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