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附件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17WJ-2-1) 2017年6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

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城建大厦,电话:,,网址:主编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 编制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支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写人员:赵乐军刘洪海李明吕红亮宋现财陈曦 张中秀王松熊林聪刘于德淼琳刘 项劲松恬田阚薇莉鹏周李旭东杰审查专家:孙.目录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设计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1. 1 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雨水设计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海绵城市设计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他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设计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下垫面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可参考下表) 主要规范名录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 DB22/T168-2017 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 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

说明书内容:说明书中应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书、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应明确。 深度要求: 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并且提供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计算书。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依据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海绵城市设施大样图、透水铺装结构图、下沉式绿地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花园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调蓄、净化回用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三、海绵城市设施设计目标 本项目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制定参考《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DB22/T168-2017标准,填写相关下表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指标参数表 序号项目指标参数单位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与现有控规指标体系的衔接 控规是落实城市总规目标要求,指导修规建设的一个重要规划层次,现有控规指标体系包括土地使用、建筑建造、设施配套和行为活动四个方面的内容。海绵城市的规划理念与方法应与控规的规划编制体系相衔接,做好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衔接,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明确各单元或地块的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原则、方法及技术措施,将不易直接操作实施的指标( 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控制率等)分解为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下沉式绿地率和调蓄容积等指标,以便于在具体落实时将控制指标层层传递到建设项目中( 图1)。由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和污染控制率等控制指标需通过各项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实施才能达到目标要求,而一项措施一般也与多个指标有关联。只有将海绵城市的建设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对各项控制指标、控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并与相应的具体工程措施对应,使它们之间有一个很好的衔接关系,据此提出规划许可要求,才能达到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控制和引导指标主要包括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 超过一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建对应体积的调蓄空间)、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污水再生利用率、管网漏损率和面源污染控制率等,在项目审查中按照控规要求,审查项目用地中的雨水调蓄利用设施、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湿地、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设计内容,并与控规指标的相符性进行校核。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的选取可针对不同的城市特点有所侧重,应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标准版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某市综合管廊城市排水排污工程 北京XX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X月

目录 第1章运营管理原则 (1) 1.1 运营管理概述 (1) 1.2 管理原则 (1) 1.2.1 依法经营原则 (1) 1.2.2 服从国家、社会及人民利益原则 (1) 1.2.3 市场及服务意识原则 (1) 1.2.4 股东价值最大化原则 (2) 1.2.5 和谐经营、持续发展的原则 (2) 1.2.6 超前准备原则 (2) 1.2.7 机构设置应坚持集中、统一、高效、特管原则 (2) 1.2.8 现代化管理原则 (2) 1.2.9 加速人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原则 (3) 1.2.10 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原则 (3) 1.2.11 重视经济效益,注重经营开发原则 (3) 第2章运营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 (4) 2.1 组织管理机构 (4) 2.1.1 组建项目公司 (4) 2.1.2 运营委员会 (4) 2.2 成员岗位职责 (6) 2.2.1 运营总监岗位职责 (6) 2.2.2 副总监岗位职责 (7) 2.2.3 综合管理部 (7) 2.2.4 财务部 (8) 2.2.5 建设部 (8) 2.2.6 维护部 (9) 2.3 人员培养计划 (9) 2.3.1 计划目的 (9) 2.3.2 原则、要求 (10) 2.3.3 培训内容、方式 (10) 第3章运营方案 (14) 3.1 污水管网运营方案 (14) 3.1.1 市政排水管网维护管理的主要任务 (14) 3.1.2 排水管道渗漏检测 (14) 3.1.3 排水管道及渠道的维护 (15) 3.1.4 雨水口与检查井的维护 (17) 3.1.5 市政排水管网的日常巡视检查 (19) 3.2 泵站运营方案 (21) 3.2.1 调试方案 (21) 3.2.2 运行方案 (22) 3.2.3 机械设备异常及解决对策 (24) 3.3 水质净化厂运营方案 (29) 3.3.1 污水处理厂运营方案 (29)

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标签:海绵型小区;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公园绿地 1、引言 某市建设用地规模47.0km2,则47×20%=9.4km2.建成区近期重点工程包括海绵型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及水系保护和生态修复,总面积达11.53km2,满足到2020年,某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理念机制创新为先导,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实现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调蓄与系统治理同步,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建设,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雨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某市拟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即仅30%外排至市政雨水管道。 2、海绵型小区 2.1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建设的4个小区排水系统在建设期均采用生活排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是本次实施海绵改造的有利前提。 小区采用自然排水系统优化原有传统排水系统,将小区内所有雨水箅子更换为生态型雨水口;将现有不透铺装改为透水铺装,铺设HDPE穿孔排水管收集雨水进入雨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在雨水调蓄模块处设置溢流口,下大雨通过溢流排入下游雨水管道。 雨水一体化设备对渗透雨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杂用水标准后进行小区浇洒。 2.2主要技术措施 (1)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雨水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透水铺装、生态雨水口、植草沟、调蓄模块等。 小区内采用透水铺装,透水道路下敷设穿孔管收集渗透雨水,在合理利用现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变,科学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具体指标、要求和方法见附件。 第六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 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 省级评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级抽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

第七条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城市,将予以通报。第八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长春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可参考下表) 主要规范名录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 DB22/T168-2017 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 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

说明书内容:说明书中应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书、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应明确。 深度要求: 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并且提供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计算书。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依据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海绵城市设施大样图、透水铺装结构图、下沉式绿地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花园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调蓄、净化回用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 ××××-××-××发布××××-××-××实施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 J×××-××××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6年月日 2016年天津 I

前言 本导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文件,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规划;4.设计;5.施工与验收;6.附录。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邮编:300051)。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中铁五院集团公司天津分院、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第四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生态城、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乐军、王秀朵、孙杰、刘建华、高斌、刘星、金文海、周玉明、李波、梁佳斌、王卫红、刘晓蕊、曹雷、赵洪刚、王新岐、张旭滨、李曦淳、宋现财、曾伟、王绍华、舒昕、李旭东、刘小芳、彭晨蕊、王新亮、张高嫄、彭晨蕊、杨一力、何瑾、孙鹏、张蕊、于海明、路清、赵志峰、温伟光、王凯琳、曹美娟、王方、武文龙、刘欣、朱莹、柴成山、韦立、魏莹、刘婷、张旻昱、崔鸿飞、杨文艳、王烨、段秀莉、尚坤、安鹏 主要审查人: 赵世明、曾捷、阚薇莉、贾海峰、杨宪云、郁片红、王和祥、辛玮光、赵健 I

中冶集团《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试行)

中冶集团企业标准Q B Q/MCC-JS-30003-2017 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sponge city (试行) 2017-12-19发布 2018-01-01实施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中冶集团企业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sponge city (试行) Q/MCC-JS-30003-2017 主编部门:中国中冶海绵城市技术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18年 01月 01日

前言 根据中冶集团“中国冶金建设国家队、基本建设主力军、新兴产业领跑者”的战略新定位,为更好地发挥中冶集团在海绵城市建设中领跑者的优势,统一规范集团内各企业在海绵城市项目中的施工行为,提高中冶集团海绵城市领域的建设水平,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中冶集团及全国多个试点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参考了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中冶集团颁布实施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Q/MCC-JS-30001-2016)及部分城市的海绵城市施工验收标准等资料。 本标准全篇共9个章节、3个附录,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渗透工程、储存工程、调节工程、转输工程、截污净化工程、质量管理验收与考核评估、附录十个部分组成。 本标准由中冶集团科技部负责管理,中国中冶海绵城市技术研究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22048@https://www.360docs.net/doc/b712151618.html,,以便下一版修改。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稿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中冶海绵城市技术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小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报告

****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年月日

1工程概述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许昌市饮马河区,许州路以西,魏文路以东,永昌东路以南。规划面积约11.29万平方米。 根据《许昌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饮马河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2%,再结合本项目区域位置、用地性质及周边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条件,流域建设目标,确定本项目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 地理位置 总平面图

1.2编制依据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海绵城市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 《许昌市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许昌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 1.3编制范围及内容 (1)编制范围 本项目为海绵化建设新建工程,主要利用低影响开发设施对小区内雨水进行“渗、滞、蓄、净、用、排”等方面的设计,以实现海绵化建设总体目标。(2)编制内容 本设计主要内容为海绵城市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 (3)编制原则 ①遵守国家对环境保护及城市给水排水设计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②以许昌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委员会、环保等部门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③服从学习总体规划和建设要求,充分结合校区现状。 ④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精心编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⑤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加强城市雨水径流源头控制,合理确定本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目标和详细的技术措施,实现区域海绵化总体目标。 2自然条件及下垫面分析 2.1地形地貌 该地块设计地势整体较平,西南略高。大部分雨水、生活污水由北往南排,最终排向东侧及南侧市政雨污水管网。 小区周边市政雨水管接口为东侧、南侧。南侧接至盘歌路市政管网。

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

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 设计文件技术深度及审查要点 (试行) 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珠海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深度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珠海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内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根据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内容编写,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建设标准;3.设计文件深度及审查要点;4.典型海绵设施审查要点;5.附件。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类型繁多,主要包含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与水系,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大型建设项目,如大型防洪排涝工程、河道生态治理等,根据项目需求,需满足不同类型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工程现场调研、测绘及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施工图技术文件审查附属文件,可针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提供相应勘察内容,可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内容。 本要点用黑字体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审查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doc

附件 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DBJT29-207-2017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 17WJ-2-1) 2017年 6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 75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 2016〕30 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 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 [2017]94 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4.1.4 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 3 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 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 3 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 分 , 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 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 统一编号:DB3502/Z 5009—2016 图 集 号:厦2016-J-1 2016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 统一编号:DB3502/Z 5009—2016 图 集 号:厦2016-J-1 批准部门:厦门市建设局

前言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发布厦门市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程)计划的通知》(厦建总〔2015〕96号)要求,由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总结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图集。 本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建筑与小区;2、道路与广场;3、公园与绿地;4、河湖水系生态修复;5、低影响开发设施与构造; 6、城市管渠与超标雨水径流排放。 各单位在使用本图集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厦门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楼,邮政编码:361004)或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美湖路43号,邮政编码36100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图集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本图集主编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图集参编单位: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研究所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图集主要起草人员:曾瑜陈林颜小燕游志全洪永福郝晓宇艾慧颖钟翔燕李明月唐桂祥范萌秦一芳池长加陈云玉王丽萍苑宝玲周真明冯喆朱铭桥刘彤李益勤卓晋勉曹杨关天胜 吴连丰王宁杨一夫林艺辉陈小松艾永鑫朱冬梅王进谈旭辉 本图集主要审查人员:翟艳云魏忠庆曾虹廖启芳张德跃陈自强邱发强

徐州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要点

徐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施工图要点 2019 年2 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徐州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徐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的审查工作,徐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徐州市海绵办)组织从事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专家,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徐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本要点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础性审查要点、分类型审查要点、单项设施审查要点、特殊区域审查要求等内容。 本要点由徐州市海绵办负责管理和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徐州市海绵办。 由于时间仓促,工作量大,水平局限,加之有针对性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范较少,故本要点难免有不足之处,尚请读者批评指正。

目录 第1 章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审查流程 (1) 1.4送审要求 (1) 1.5注意事项 (2) 第2 章基础性审查要点 (3) 2.1设计文件 (3) 2.2基本要求 (5) 第3 章分类型审查要点 (6) 3.1建筑与小区 (6) 3.2道路与广场 (6) 3.3公园绿地 (6) 3.4种植设计 (7) 3.5管线综合 (7) 3.6安全要求 (7) 第4 章单项设施审查要点 (8) 4.1渗透技术 (8) 4.2储存调节技术 (20) 4.3传输技术 (29) 4.4截污净化技术 (31) 第5 章特殊区域要求 (33) 5.1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区 (33) 5.2采煤塌陷区、地下水保护区域 (33) 附件一 (3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I视界I HORIZON 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编号为GB/T51301-2018,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为国家标准。以上两项标准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712151618.html,)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出版发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住加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粮体P.T.间应川技术标准》《预制混凝I:外挂墙板应川技术标准》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编号为JGM467-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编号为JGJ/T458-2018,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行业标准。以上两项标准已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712151618.html,)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新政策 I:海要求新建民川.I:业建筑痕采川装兀式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应全部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实施。自2019年4月1日起,施工图未正式送审的项目应依据《通知相关要求实施。 《通知》强调,新建建筑是指在相关信息平台上,建设性质选为"新建”的项目以及建设性质选为“改建”或"扩建”,且包含“新建独立单体"或"拆除重建单体"的项目。 《通知】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实施的范围,—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居住建筑类、工业建筑类项目,所有单体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二是高度100米以上(不含100米)的居住建筑,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15%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5%。对平屋面或坡度不大于45。的坡屋面房屋,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对坡度大于45。的坡屋面房屋,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坡屋面的1/2高度处。三是建设项目中独立设置的构筑物、垃圾房、配套设备用房、门卫房等,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四是当居住建筑类项目中非居住功能的建筑,其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不超过1万平方米,且其与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之比不超过10%时,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售楼处、会所(活动中心)、商铺等独立配套建筑,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五是当工业建筑类项目中配套生活用房及配套研发楼等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不超过1万平方米,且其与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之比不超过7%时,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配套生活用 04I住音房地产?HOUSING AND REAL ESTATE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 十六海绵城市设计篇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用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XXXXX,北临XX大道,西侧、南侧、东侧现状均为田地和水塘,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城目规划用地呈矩形,南北宽米,东西长米,场地内地势较为平坦,场地内标高高于XX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为㎡,场地内高差整体呈南高北低。 场地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沿道路两侧雨水井收集,由暗管排入北面黄桥大道市政管网。 、设计原则 (1)、安全第一,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2)、因地制宜,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 (3)、雨污分流,实现雨水资源化,改善水环境与生态环境; ¥ (4)、在经过审批的管线综合规划基础上合理布局 LID 设施,避免冲突; (5)、协同排水、道路、景观、建筑、施工等专业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落实到位; (6)、综合考虑适用与技术先进,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节省建设投资和维护成本。 、设计依据 《长沙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试行)DBCJ004-2016 《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DBCJ004-2017)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 ;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 年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GJ32/J113-2011 经过审批的项目管线综合规划 甲方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图和其他相关资料设计范围、设计标准 、雨水管网设计标准 , 、雨水流量公式 F q Q? ? =ψ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a); q -设计暴雨强度(L/(s*ha))。 、暴雨强度公式 ; Q=(1+)/ (t+(升/公顷·秒) 式中:q —设计暴雨强度(L/(s*ha));T—设计降雨重现期; t—设计降雨历时(min)。 、设计降雨重现期 T: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本项目T场地采用三年,屋面

海绵城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制定本文件,作为建设项目图审依据。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及审查要点适用于无锡市海绵城市市区内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公园与绿地三类项目的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河道水系整治专项设计审查可参照执行。 二、主要依据:本规定及审查要点的编制是依据《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导则》、《无锡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试行)》、《无锡市海绵型道路建设导则(试行)》、《市建设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建设工程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锡建总[2008]202号)、《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等规定、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管理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推进海绵建设项目“嵌入式”管理的要求,将海绵建设要求嵌入项目审批流程,在项目

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在项目前期对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设施选择进行方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作为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依据。海绵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可与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合并或同步进行。具体管理职责和流程按照锡建总[2008]20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各咨询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工程咨询设计的各个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做好各阶段的海绵专篇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除应符合审查要点(详见附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无锡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各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海绵专篇的方案、施工图设计成果,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审查。 (三)设计单位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海绵设施专篇设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规定纳入企业信用考核记录。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按照设计落实海绵建设内容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处理。 附件1: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专篇内容要求 附件2: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专篇审查要点 2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及图纸pdf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成为一种绿色、生态、尊重自然的建设开发理念。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实现城市雨水“蓄、滞、渗、净、用、排”良性循环,成为我国城市发展、雨水管理的科学抉择。 1.相关规范与标准 1、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湘2015SZ103) 3、《长沙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 4、《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服务项目》(初步方案稿)(2016.10)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6、《透水砖路面技术规范》(CJJ/T188-2012) 7、《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给水规程》(CJJ/T135-2009) 8、《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2.初步设计评审会意见执行情况 在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中,专家对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提出了几点意见。本次设计中,针对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如下: 1.防涝标准调整为50年一遇。 修改情况:调整防涝标准为50年。 2.不建议采用PP蓄水池。 修改情况:取消PP蓄水池。 3.明确海绵城市的维护周期。 修改情况:文本中已明确海绵设施维护周期。 3.海绵城市控制指标 根据《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服务项目》(初步方案稿),本项目湘江大道景观道~茶山路段为湘江东片管控区,茶山路~彩陶路为石渚河管控区,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要求如下: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24.14mm; 2、TSS去除率不低于60%; 3、内涝防治标准:50年一遇日最大时降雨时,城市不出现内涝灾害(积水深度15cm,积水范围50m2,积水时间1h)。 4.海绵城市工程措施 本项目拟采用人行道透水铺装、下凹侧绿化带、排涝通道等措施,实现区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要求。机动车道横坡坡向侧分隔带,路面雨水经侧石开口处(间距3m)汇入下凹绿带,下凹绿带设置溢流式雨水口,蓄水饱和后雨水经溢流雨水口接入雨水主管;混合车道横坡坡向硬路肩,近期经设置于路肩下的过水暗涵排至道路外侧植草沟。远期两侧预留4m人非共幅带拓宽工程,将硬路肩与4m预留共幅带设置为透水铺装,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间设置行道树+生态树池,进行人非物理隔离。混合车道路面雨水经开孔缘石进入生态树池,生态树池设置溢流式雨水口(本次设计预留雨水口连接管道),蓄水饱和后路面雨水经溢流雨水口接入雨水主管。 4.1.人非共幅带透水铺装 人行道透水铺装,可有效促进雨水入渗,削减雨水径流量,延缓径流流速,提高传统雨水管网防涝风险能力,同时能有效净化初期雨水。 1、透水铺装结构: 1)、C30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厚3cm; 2)、C30素色透水混凝土路面,厚9cm; 3)、中粗砂找平层,后3cm; 4)、级配碎石垫层:厚20cm,密实度≥95%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可参考下表) 主要规范名录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 DB22/T168-2017 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 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

说明书内容:说明书中应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书、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应明确。 深度要求: 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并且提供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计算书。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依据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海绵城市设施大样图、透水铺装结构图、下沉式绿地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花园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调蓄、净化回用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三、海绵城市设施设计目标 本项目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制定参考《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DB22/T168-2017标准,填写相关下表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指标参数表 序号项目指标参数单位

解析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

解析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 发表时间:2017-10-20T14:23:24.377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15期作者:罗思音 [导读] 建议以《考核办法》中各考核指标要求为基础,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用于指导海绵城市的规划与建设。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 摘要:海绵城市建设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建立科学全面的考核指标是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重要基础,本文对具体考核指标进行解析,以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考核等各阶段参考。 关键词:海绵城市;考核指标;水生态;水环境 一、海绵城市的定义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海绵城市是建立在生态基础设施之上的生态型城市,它有别于传统的、以单一目标为导向的工程性灰色基础设施,而是以综合生态系统服务为导向、利用生态学的原理、运用景观设计学的途径,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对雨水进行综合管理及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来实现以城市内涝和雨洪管理为主、同时包括生态防洪、水质净化、地下水补给、生态修复、公园绿地建设及城市微气候调节等综合目标。 二、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 2014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1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督促各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水平,大加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快研究建设海绵型城市的政策措施。2014 年10月住建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2015年7月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了包括“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如下表1所示。各地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需要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表1: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考核办法》涵盖了海绵城市建设从目标、具体措施、实施效果到管理评价等一系列指标要求,这些指标一部分是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另一部分为实施后的综合效果和相关管理规定。本文以考核指标中对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对象,对考核指标的要求进行浅析。三、海绵城市考核指标解析 本文主要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四个类别对相应的考核指标的概念、取值进行解析,以确定各规划指标的控制潜力,为后续规划的落实提供依据。 (1)水生态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集蓄、利用、蒸发、蒸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直接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控制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通过日降雨量统计分析,折算到设计降雨量,控制场地开发后径流排放量不大于或接近开发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