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为了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形成以专任教师为主,专、兼、外聘“三结合”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评估工作对外聘教师的要求,现对原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一、外聘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应专业(行业)执业证书。

3、熟悉所承担课程的内容。

4、外聘专业课教师应具有一定的现场实践经历和相应的实践技能。

二、外聘教师审批程序

1、每学期根据教务处安排,各系部在科学合理分配本部门教师教学任务,及调剂其他部门教师资源的基础上,提出外聘教师需求计划(附件1)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人事处负责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各系部具体落实招聘计划。

2、学院审批同意后,由系部组织对拟聘外聘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外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或外聘教师续聘表(附件3)、试讲情况表(附件4)、教案、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教务处、督导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对拟聘外聘教师进行进一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系部与外聘教师签定教学任务。对不具备外聘教师任职条件的,一律不聘用。

三、外聘教师的待遇

经学院同意外聘的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由系部按学院规定的课时酬金标准,制作外聘教师课时津贴发放表,报教务处审核后送人事处备案,统一发放。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期为一学期。

2、外聘教师试用期的考核,依据院、系两级听课组听课情况及学生反馈信息等,由教务处、督导室、系部组织评课,确定其去留。

3、外聘教师任课前,由系、部会同教研室主任向外聘教师安排教学任务,并进行相应教学规范培训,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4、外聘教师聘任后由各系、部所属教研室负责管理,除完成本人教学任务外,还应参加系、部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对教学不认真、迟到、早退、误课和私自调课等违反教学纪律的外聘教师,根据其性质,按学院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解聘等处理。

5、学期结束后,由所在系部组织教学评价,凡评价为不合格者(含学院教

学督导室对外聘教师授课的评价为不称职的人员),下学期不能再续聘;需续聘人员由系部组织重新填写外聘教师续聘表,并归入学院外聘教师资源库。

6、凡未按程序聘任的外聘教师,学院将不发放代课酬金。

五、其他

1、外聘教师是指由教学部门根据教学任务而从外校、外单位及本院退休人员中聘请的任课教师,不包括学院聘任的客座、兼职教授。

2、各教学部门对外聘教师应严格管理,并负责将本管理办法传达给外聘教师。同时,建立本部门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就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特制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的原则。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 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2-14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 (一)招聘工作 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四)聘用后考核管理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 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8、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出A、B两套试卷,每份试卷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批后由系部统一送教务处。考试结束后,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根据《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为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好更优地培育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分类: 教学一线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外聘实训指导教师; 德育人员:外聘教官、外聘生活老师; 后勤服务人员:水电工、职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 三、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一)外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有教师经历或者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4.男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二)外聘实训指导教师条件 1. 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专科学历,企业工作3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高中学历,企业工作5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达到“优秀级”。 具有企业班组长获技术指导岗位经验者优先。 3.男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聘教官基本条件 (四)外聘生活老师基本条件 (五)外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三、基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教学一线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1200元/月,第一级1500元/月,第二级1800元/月,第三级2100元/月;课时津贴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由学校考核定级为三个等级,对应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2.德育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200元/月,第二级1500元/月,第三级18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德育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3.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100元/月,第二级1300元/月,第三级15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总务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外聘人员基础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课时津贴按工作情况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3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和研究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我所选用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所工作。我所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 第三条 聘用临时聘用人员,必须根据需求,依法聘用,严格控制数量。 第二章 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临时聘用人员应在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 管理及支撑部门原则上不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确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聘用,须经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明确聘用期限。 第五条 临时聘用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 9 —

第三章 聘用程序 第六条 凡拟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题目组(部门),须提前将聘用计划报人事处,并说明聘用理由,人事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 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派遣手续到我所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章 工资制度及待遇 第八条 我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及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确定其工资待遇。 第九条 我所按时将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临时聘用人员。 第十条 我所根据大连市有关政策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将应缴费用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缴纳手续。由临时聘用人员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临时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在我所工作期间,须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各题目组(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考勤、考核。临时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 — 10 —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保障学院教学有序、正常的开展,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外聘教师,是指各系、部以学院名义所聘请的非学院在编和在岗并且不发放基本工资的授课教师。 第二条学院开设的课程中本学院教师无人能够讲授,或者开课班级多,本院教师无法承担全部教学任务的,经教务处确认后,各系、教学部可以外聘教师授课。 第三条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教授课程应与其学历证书的专业相近。 第四条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为保障双方权利,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有义务督促外聘教师,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学院人事处签订一式二份的《聘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不签订合同的,所任教系(部)及教务处不予核算课酬,财务处不予发放课酬。 第六条外聘教师课酬安学院规定的标准执行。课酬标准中已包含交通费等各类补贴在内。 第七条首次签订合同时,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必须核实外聘教师的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第八条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要求: 1、外聘教师应对所授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负责,确保教学质量。 2、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时数的要求编写适合教学对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并将教学进度计划表于开学三周内交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存档。 3、开学后外聘教师应严格按进度进行教学,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随便更改课程教学计划和授课时数;不得任意调整课室;不能随

任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煌佳职业教育教师聘用与管理方案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为了做好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支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保证教学质量,规范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教师结构设置 我校教师结构分为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两类。目前以外聘教师为主,从兼职教师中培养自己的专职教师。各学科各专业至少一到两名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 外聘教师从类型上分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师. 二、外聘教师聘用条件 (一)外聘兼职教师聘用条件: 1、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在聘期内能够保证有一定的在校工作时间,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我校发展,愿意且能够为我校的教学服务。 3、外聘兼职教师原则上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其他高校的在职或退休教师为主。专业课教师可以是在企业、设计院或大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的在读研究生。 4、具有与所教课程或专业相近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特殊专业可降至全日制本科学历,但必须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验。(如:音乐、舞蹈、酒店管理等) 5、原则上需具有教师资格证,特种专业技术人员可聘用无教师资格证但有多年相关专业一线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6、具有所从事该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可优先聘用。 (二)外聘名誉教授聘用条件: 国内外著名学者,科学家,知名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影响.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外聘客座教授聘用条件: 学术造诣深厚,知名度高,能够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政府部门领导,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社会声望,关心,支持和帮助学校发展.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 (四)专职教师聘用条件(待定) 三、外聘教师职责: (一)兼职教师的职责: 1.必须熟悉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授课计划、期考命题、改卷、录入成绩以及进行考试分析等工作。

关于临聘人员招录管理制度(精)

xxx 医院 关于临聘人员招录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一、目的: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医技护三基知识、道德品质、操作能力、工作经验、体检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一医疗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二本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二医技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5、有执业证书者优先录用; 6、统招二本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护理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5、必须有执业证资格书; 6、统招二本以上学历者优先。 (四行政科室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5、有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6、统招二本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 各科室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技师长写出书面用人申请交主管部门、主管院长, 签注意见后报院综合办。第二阶段:调查审批

院综合办根据科室定员定岗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经院领导批准后统一组织招聘。 第三阶段:招聘考试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 在院领导同意后正式进入招聘程序, 一般采取社会招考的形式。 2、院综合办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查、整理、分类,将合乎要求人员的资料交给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审核通过的人选后,由院综合办及相关业务科室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三部分。 3、院综合办按规定要求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院领导批准, 院领导批准后由院综合办通知被录用的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试用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招录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实绩欠佳及不遵守院规者,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均为 800元 /月, 不享受其他待遇; 试用期满后转为聘用职工,工资及其他待遇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岗前培训 1、新员工报到后将进行集中岗前培训。 2、由各主管部门制定培训计划,进行一周的岗前培训工作。六、聘用后管理 医疗、医技聘用人员在二年内必须按执业要求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二年内未能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定义 外聘兼职教师是指除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外,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从相关行业或企业聘任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2、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专业组推荐。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专业组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校办公室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务会仪确定。

2、外聘兼职教师由示范校办公室审核。校办公室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情况对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聘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校办公室将所聘外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以及应聘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申请表》、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备案。并建立、完善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四、外聘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教导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统计汇总。并将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件的外聘兼职教师,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辞聘。 2、校办公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和外聘兼职教师信息库。对教学效果好,且连续被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要保持稳定。 3、校办公室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宏观管理,负责复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酬。 4、校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外聘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导处和专业组安排的课程表执行。 2、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3、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邯郸学院文件 政字[2009]27号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外聘教师是指由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从外校、外单位及本校离退休人员中聘请的任课教师,不包括学院聘任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等。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为弥补我院部分专业师资不足,可适量聘用部分高水平的教师。为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保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工作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原则 1、教学单位现有师资暂无力开设或教师数量不能满足开课数量的个别课程的,可外聘教师。 2、对外聘教师要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3、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教学单位的外聘教师。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承担教学任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有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经历,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实践教学类课程可聘任对口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好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严格遵守我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我院的教学工作要求,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接受我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 1、制定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及开课需求,在每年5月和11月制定下学期外聘教师计划,外聘教师总数原则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20%。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人事处报主管院长审批。 2、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批准的外聘计划,各部门对拟外聘的教师进行初审,并填写《邯郸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复印件材料(其原件由各部门审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聘用。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管理 (1)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聘任部门负责。 (2)外聘教师与教学部门和邯郸学院三方签订聘用协议书,每一学期为一个聘期,并到学院人事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库,对完成一个教学周期,教学科研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续聘。 2、考核 (1)在聘期内,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学院派教学督导团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凡教学单位未按程序审批备案或弄虚作假聘任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退,不计算相关工作量,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规定

临沭县第三实验小学关于 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规范学校对临时聘用教师的聘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临时聘用教师,是指学校按在校人数,在编制范围内聘请的、不迁户口、不转行政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临时聘用教师的条件 第三条临时聘用教师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无邪教问题。 第四条临时聘用教师学历和资格条件: (一)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 (三)确有特殊技艺者,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聘用。 第三章临时聘用教师的招聘程序 第五条临时教师的招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第六条临时聘用教师的招聘程序: (一)需求报告。小学部和幼儿园根据各自的需求,分别形成临时聘用教师的需求报告,递交学校校务委员会。 (二)编制核准。学校校务委员会根据实际核准编制。 (三)公开招聘。 1、招聘的主要流程: 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学校审核——确认合格名单——

颁发合格证。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公安机关认可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四)决定拟聘对象。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从招聘考核合格者中择优录用,选择聘用对象。 (五)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与临时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聘用人员保存,一份由学校备案。 第七条临时聘用教师的招聘原则上每年的八月下旬择机组织一次。学年中需要招聘教师,可在经过招聘考核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中选聘,或组织临时招聘会,招聘程序仍按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临时聘用教师的待遇 第八条临时聘用教师的工资按合同规定的标准予以发放并将适度提高。 第九条临时聘用教师享受待遇不低于同类学校标准。 第十条聘期内,临时聘用教师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寒暑假。 第五章临时聘用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时获得第八条所规定的薪酬; (二)参照其他其他同类学校标准进行适当的保险补助; (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四)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五)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六)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参加教代会并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八)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九)参与学校相关职位的竞争上岗; (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

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服务质量,促进临时聘用人员队伍整体结构优化、素质优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工作人员是指全院在职在编人员之外,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在岗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与我院签定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包括驾驶员、打字员、食堂人员、保洁员、保安等其他勤杂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指由我院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确定劳动合同和人事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我院后勤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实行社会化服务,采用购买服务或物业管理的方式.确因工作需要或暂无法实行社会化服务,方可按需雇用临时工作人员。 第二章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第四条聘用条件和录用程序

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遵循择优招用、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合理使用的原则。 临时聘用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检察工作,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录用程序 (一)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由政治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临时聘用人员初次聘用上岗必须试用三个月。 (三)试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四)试用期期满后,由政治处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等方面提出考察建议,经院党组决定是否录用。同时与被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期限: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对工作表现较好,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续聘,但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签劳动合同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临聘教师管理办法

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方案 临聘教师是我校教育工作的的生力军,充满着生机,充满着活力,为了充分调动临聘教师的积极性,更大限度地发挥临聘教师的作用,规范临聘教师管理秩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临聘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 接受学校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本人负责的教育教学任务。 2、临聘教师和学校公办教师平等享受学校福利。在临时代课、出差补助 方面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3、临聘教师不服从学校领导,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学 校有权辞退。 4、临聘教师聘用时间为一年。下一年如果学校缺编,优先考虑上学年在 职教师,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聘任。 二、工资待遇及发放方法: 1、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660元/月,每月足额发放;奖励性工资240元/月,期末考核发放。 2、奖励性工资组成与发放方法: (1)组成:其中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过程性考核;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考核教师小学教学成绩。(根据《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 师考核意见》发放。) (2)每学期奖励工资统一筹集在学校,统一量化考核,统一发放。 三、考核结果使用: 奖励性工资发放的依据。 评先选先和续聘的依据。 附件: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师考核意见 南广文星小学 2010-3-31

附: 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师考核意见 为充分调动我校临聘教师教书育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指导性方案。 一、过程性考核: 考核内容: 1、出勤。 2、值周。 3、教育教学常规。 考核金额: 每人每月提120元作为过程性考核金额。以一学期(5个月)为单位统计。 考核方法: 1、教师实得过程性补贴=全期金额600元-个人过程性扣款。 2、所扣款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中。 实施细则: (一)考勤制度:(值周行政考勤) 1、上下班时间: 非值周教师早上9:00之前到岗,下午15:40分之后离校(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10分);值周班主任早上8:30以前到岗,下午不得早于16:00分(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30分)。 2、以月为单位,一个月前三次每迟到一次扣5元,超过三次每迟到一次扣10元。每早退一次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住院病假可凭正规医院住院证明不扣钱,无故缺席一天扣30元。 3、每位教师每学期有一天和两个下午的机动假,自行调课,不计代课。若因为请假教师没有调好课,造成课堂上无教师上课,按10元/节处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请假教师承担。 4、教师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教研活动视为公假,请了公假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二)值周制度:(值周行政考核) (1)早上8:3 0以前到校开门,迎接幼儿入学,检查幼儿是否带危险物品到校。要求全程守护,不在岗一次扣5元;出现事故由值周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3)做好接送登记工作。未按时登记每次扣2元。 (4)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全程守护。在上课时间由当堂课教师值班,午休时间由值室周班主任值班。不在岗按空堂处理,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值班教师负主要责任。 (5)搞好幼儿休息室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整齐,地面干净。学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附件: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及来源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 1.外聘教师是指外校、企业来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外聘专任教师或技师(不含外教); 2.在合理地调配校内专任教师资源,保证校内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对外聘教师按照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外聘教师的来源 1.各高校教师; 2.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同等资格的高

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2.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3.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行业、企业人员; 4.应聘实践课、专业课的人员一般应有该专业相近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及授课经历; 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原则上不聘请中级职称以下的外聘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学工作部报批。 三、外聘教师审批、聘任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课程安排,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拟定外聘教师聘任计划。 (二)在对外聘教师聘任资格进行初审后,各教研室一式两份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查验外聘教师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外聘教师审批表》报送所属教学单位审批。如有不符合聘任条件等特殊情况的,应报送教学工作部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外聘教师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幼儿园教师临时聘用合同书【新版】

幼儿园教师临时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 乙方(受聘教师):身份证号: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2012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3年 7 月 1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 合同终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资押金。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从2012年 9月 1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河北新华丰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工的聘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指公司正式编制之外,各部门聘用的所有协议制用工。 第三条行政部为全公司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部门,各用工部门负责所属临时工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严格控制临时工人数,并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各部门临时用工编制。 第五条严格执行《临时工劳动协议书》签订的劳动期限,工作期满自行解聘。期满后继续留用者,应重新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协议书》。未经批准,不得延长使用期限,对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应予以辞退。 第六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临时用工的报酬一般实行日工资制。个人养老保险含在工资内由本人在当地养老保险局缴纳。 第七条本公司临时用工主要通过各级院校、人才和劳务市场及推荐介绍等渠道招录。 第八条录用基本条件 1、录用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男工满45周岁,女工满40周岁不再录用。 2、政治思想可靠,无不良纪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胜任本职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从事技术工种的驾驶员、微机录入员、电工、水暖工、锅炉工、厨师等需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精通专业知识,有熟练的专业技术。 4、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临时用工的补充 1、用工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经用工部门主管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查批准。 2、各部门提出临时用工申请时,应提供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用工数量以及适合本岗位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招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申请中注明。 第十条临时工录用程序 1、行政部根据岗位和用工部门的要求,按照1:1.2的比例初选应聘人员。 2、由行政部和用工部门共同安排应聘人员面试。非技术岗位面试通过即可安排岗前培训;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通过后还要参加有关笔试考试。 3、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由行政部及用工部门共同进行。 4、录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5、试用期满,用工部门向行政部提交试用期鉴定报告,提出聘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日渐扩大和学科、专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外聘教师已成为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 (二)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审核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审验原件后,保存复印件。在此基础上进行面试和试讲。 (三)由教学学院上报审批通过初审的外聘教师,审批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一份本学院留存。 (四)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前两周为试用期,各聘任学院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五)如有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同意后,各教学学院可先试聘外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写出所授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外聘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经聘任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四)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 (五)外聘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在每学期课 称。 之一。 (四)课时酬金标准和交通费待遇应写在聘任协议中。未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其课时酬金和交通费由聘任学院自行解决。 (五)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考题、批阅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external lectur er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2、篇章2: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3、篇章3: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当讲师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外聘。下文是外聘讲师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人才培养 质量,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院聘请的承担教学和科 研任务的教师。

二、聘用人员的原则 缺编单位因工作需要或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可申请聘用外聘教师;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②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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