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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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6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7降低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8二次爆炸的预防

9个体防护和救援

前言

本标准除第1,2,3章外,其他所有条款均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代替GB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15577-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结构顺序作了调整(1995年版的第10章;本版的第5章);

——增加了电气设备及电力设计的规定(本版的6.3.3和6.3.4);

——增加了通风除尘内容(见本版6.6);

——增加了抑爆内容(1995年版的6.3;本版的7.3)。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武汉厚博安全技术研究所、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豪、吴笑、谷庆红、王贵生、朱贤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生产管理及粉末产品的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烟花爆竹和火炸药粉尘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l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IDT IEC 61241-1:1999)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NEQ NFPA 68)

GB/T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 监控式抑爆装置安全技术要求

GB5005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燃粉尘 combustible dust

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荆(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area subject to dust explosion hazards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3

惰化 inerting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足够的惰性物质,使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4

抑爆 explosion suppression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5

阻爆(隔爆) explosion arrestment

在含有可燃粉尘的通道中,设置能够阻止火焰通过和阻波、消波的器具,将爆炸阻断在一定范围内的控爆技术。

3.6

泄爆 venting of dust explosion

有粉尘和主要是空气存在的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的薄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3.7

二次爆炸 subsequent explosion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

4 总则

4.1 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2 企业应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3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4 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4.6 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5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5.1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的相关规定。

5.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5.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5.3.1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5.3.2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5.3.3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5.4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5.5 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5.6 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5.6.1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J16的相关规定;

5.6.2 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5.7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

6 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6.1 防止粉料自燃

6.1.1 能自燃的热粉料,贮存前应设法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

6.1.2 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的散装粉料时,应对粉料温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现温度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应采取使粉料冷却的措施;

6.1.3 卸料系统应有防止粉料聚集的措施。

6.2 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

6.2.1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有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2.2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

6.2.3 存在可燃粉尘的场所,其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应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6.3 防止电弧和电火花

6.3.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GB50057中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6.3.2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3.2.1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6.3.2.2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6.3.2.3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6.3.2.4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3.2.5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6.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6.3.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应按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

6.4 防止摩擦、碰撞火花

6.4.1 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6.4.2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

6.4.3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或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6.4.4 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6.5 惰化

在生产或处理易燃粉末的工艺设备中,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时,应采用惰化技术。

6.6 通风除尘

6.6.1 宜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6.6.2 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6.6.3 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6.6.4 除尘器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应符合GB/T17919的相关规定。

7 降低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7.1 分段与隔离

7.1.1 工艺设备的连接,应保证不进行明火作业就能将各设备方便地分离和移动;

7.1.2 设计工艺设备时,应考虑技术上可实现的隔离。

7.2 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7.3 抑爆

7.3.1 宜采用抑爆装置进行保护;

7.3.2 如采用监控式抑爆装置.其应符合GB/T18154的规定。

7.4 约束爆炸压力

生产和处理能导致爆炸的粉料时,若无抑爆装置,也无泄压措施,则所有的工艺设备应足以承受内部爆炸产生的超压}同时,各工艺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如管道、法兰等),也应与设备本身有相同的强度;高强度设备与低强度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应安装阻爆装置。

7.5 泄爆

7.5.1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宜符合GB/T15605;

7.5.2 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通常推荐的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0.1MPa的内部超压。

8 二次爆炸的预防

8.1 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8.2 特殊地点的清洁要求

8.2.1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8.2.2 手工装粉料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8.2.3 进行打包的场所,应定期清扫粉尘。

8.3 清洁

8.3.1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

8.3.2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8.4 灭火

8.4.1 应根据粉尘的物理化学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

8.4.2 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

8.4.3 若燃烧物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性气体,不应用水灭火。

9 个体防护和救援

9.1个体防护

9.1.1 生产人员应按GB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1.2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应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吸保护装置;

9.1.3 在作业场所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9.2 救援

9.2.1 企业应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9.2.2 应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199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 2引用标准 GBl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术语 3.1可燃粉尘 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的场所。 3.3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足够的惰性气体,或将惰性粉尘撤在粉尘层上面。使这些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方法。 3.4抑爆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5泄爆 有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存在的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国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

体上的薄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3.6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发生的连续爆炸。 4一般规定 4.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2企业法人必须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3企业应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4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应对职工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 4.6生产粉尘防爆产品,必须经劳动部或其指定的单位许可,并颁发许可证。 4.7安全、通风、防爆、泄爆等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 4.8建设工程的安全评估,应有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措施等内容。 5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5.1防止散装粉料自燃 5.1.1能自燃的热粉料,贮存前必须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在室温下能自燃的粉料(自燃材料),应贮存在惰性气体或液体中,或用其他安全方式贮存。5.1.2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的散装粉料时,必须对粉料温度进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我镇进行了一次彻底的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排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效防范了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强化组织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详尽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制定并印发了《*******方案》。各部门积极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工作,以领导小组为核心,形成镇政府级、社区级、企业级等三级治理体系,各层级工作同时开展,互相沟通,互相穿插,保证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摸底排查,提高认识 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我镇安监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的工贸企业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彻底摸清企业户数、分布区域、重点行业,做到心中有数,逐户规范。通过排查摸底,全镇共排查出粉尘涉爆的工贸企业*家,并建立安全监管台帐,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全面督促各粉尘涉爆企业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动员部署,结合各单位自身实际,制

定专项整治方案,并按照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隐患自查自改。 三、宣传引导,规范作业 联合相关专家,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粉尘防爆知识培训,重点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播放专题片、发放知识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名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教育咨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粉岗位动火作业、粉尘清理等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切实规范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和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由于在制度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也为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突出重点,严格整治 按照工作方案,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安监部门、社区干部成立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原则,开展相关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严格对企业隐患的检查、整改、验收工作,对停产整顿的企业隐患不消除、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复工。本次专项行动先后对相关企业进行**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查出隐患**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中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安全无小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尽管专项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但在本次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697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 主要引用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4. 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

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 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手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手册 前言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并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近年来,全国大声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了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限预防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省、市各级组织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活动把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作为重点内容,将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的警示教育和培训,为保证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特印制此手册,手册介绍了有限空间作业的概念及分类、作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既可作为各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教材,也可作为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手册。 一、有限空间作业概念及分类 1、有限空间的定义: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3、有限空间的分类:有限空间分为三类:1)封闭或半封闭设备:如船舱、储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烘房、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管道阀门井等;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浆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粉尘车间。 三、职责和权限: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2、公司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四、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1、粉尘车间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

通道应保护畅通。 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3、粉尘车间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6、粉尘车间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9、粉尘车间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

粉尘安全知识..

粉尘安全知识 一、粉尘的定义 凡是颗粒极微小,粒径在1至76um范围内的固体物质称为粉尘。 粉尘包括易燃粉尘如:糖粉、淀粉、可可粉、硫粉、茶粉、橡胶粉等;可燃粉尘如:米粉、锯末屑、皮革屑、丝、虫胶等;难燃粉尘如:炭黑粉、木炭粉、石墨粉等。固体物质被粉碎成粉尘以后,其燃烧特性有很大的变化。原来是不燃的物质可能变成可燃物质,原来难燃的物质可能变成易燃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就有可能发生爆炸,前提是必须达到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浓度。粉尘爆炸前无任何征兆,起后果却都能使建筑物毁于一旦。而且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也很多:从农副产品的加工、储存和运输到药物、食品、有机物、无机物的生产等很多过程中,粉尘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其危害极大。 二、粉尘爆炸的条件 粉尘包括的范围很广,各种粉尘都有其自身的特性,粉尘并非随时随地都能爆炸,要发生粉尘爆炸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构成粉尘的物质必须是易燃或可燃的,其中包括有机粉尘和无机粉尘。有机粉尘受热后要发生分解,放出可燃性气体,并留下可以燃烧的炭。无机粉尘如金属粉尘,虽

然没有耗能分解过程,升温只能促使其快速氧化,由表面向内部迅速延烧放出高热而使体系快速升温膨胀。有些金属颗粒本身能进行气、固两相燃烧。 其次是粉尘必须是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极限。粉尘能否悬浮在空气中要害在于粉尘的粒径。粒径大的颗粒难以悬浮,即使由外力使它悬浮在空气中,也会很快沉积下来。粒径越小,其扩散作用大于重力作用,粉尘易于悬浮在空气中。再加上粒子四周有足够的助燃空气,很轻易达到爆炸极限浓度而燃烧或爆炸。若空气中粉尘的浓度太小,即低于爆炸浓度的下限,燃烧放热量太少,难于形成持续燃烧,也就不会发生爆炸。假如空气中粉尘的浓度太大,即高于爆炸浓度的上限,混合物中因氧气浓度太小,也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粉尘爆炸的另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粉尘爆炸的最小点燃能量一般为10 mJ至数百mJ ,相当于气体点燃能量的百倍左右。 三、粉尘爆炸的特点 1.粉尘爆炸的条件: (1)粉尘本身必须是可燃性的; (2)粉尘必须具有相当大的比表面积; (3)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极限范围内的混合物;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资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资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2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4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5

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

一、职业道德规范 浙江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热爱事业,尽职尽业 努力学习,苦练硬功 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节约材料,降低成本 遵章守纪,维护公德 主要工种职业道德规范 1、木工 按图施工,精工细作;严守规程,支模稳固;节约用料,工完场清;支模验收,拆模审批;注意消防,保证安全。 2、泥工 尊章守纪,按序施工;棱角分明,表面平整;自检互检,克服通病;生产安全,施工文明;保护成品,配合协调。 3、钢筋工 百年大计,确保质量;尊章守纪,团结协作;按图施工,精心操作;搭接规范,连接牢固;文明作业,安全生产。 4、混凝土工 保证质量,精心作业;规范操作,级配准确;振岛密实,及时养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噪音,防止扰民。 5、架子工 严格标准,实施方案;材质检测,保证质量;横平竖直,拉接牢固;搭拆安全,确保防护;节约材料,保护成品。 6、油漆工 精心操作,严把质量;涂刷均匀,纤底平整;文明作业,工完场清;严禁烟火,防止中毒;心想用户,保护成品, 7、焊工 遵守规程,确保质量;焊接平整,切割到位;动用明火,事前审批;防火防爆,爱护设施;厉行节约,工完场清。 8、电气、水卫、暖气工 按图施工,操作规范;安装产品,合格安全,安装牢固,接头密实;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调配合,保护成品。 9、小型机械操作工 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爱护设备,随时保养;停止作业,断点上锁;安全用电,确保安全;文明作业,防止扰民。 10、重驾驶员 严守规程,十个不吊;鉴别信号,听从指挥;爱护设备,及时保养;停止作业,断点上锁;认真交接,上岗记录。 11、机械驾驶员 尊章守规,听从指挥;按序施工,保证质量;运送防晒,定位倾倒;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地下施工,爱护文物。

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抑爆: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隔爆: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泄爆: 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烧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降未发生爆炸的沉积粉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 清理: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内部资料妥善保存) 汇元新茂化工有限公司

目录 ◇公司寄语 (3) ◇安全生产知识 (4) ◇安全文化知识 (14) ◇安全须知 (18) ◇事故案例分析 (22)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无重大生产、设备安全事故 5、无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6、人身轻伤事故小于三例 7、无剧毒品、财产失盗事故

安全承诺 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做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 ■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最大限度的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加强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防止火灾、爆炸、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泄漏及伤亡事故的发生; ■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宁可停车减产,绝不允许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安全思想。 安全理念 安全生产幸福生活 化工生产特点 高温、高压、低温、负压、有毒、有害、有辐射、易燃、易爆、易腐蚀。 安全 各类工作、劳动对人和物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生产稳定、进展顺利。 安全生产 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公司危险化学品

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生产中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的加工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木质及其它纤维质材料的粉尘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加工厂、人造板厂、家具厂、木粉厂以及其他行业中的木工车间。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木粉为原料加工制作火药及烟花爆竹类产品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4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15606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16845 除尘器术语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器防爆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AQ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SY/T 0524 导热油加热炉系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604 及GB/T1684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6845中的某些术语。 3.1 木材加工系统wood processing systems 在工业生产中对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进行加工处理的相关工艺及设备、设施的统称 3.2木材 wood 来自树木的纤维质材料及其他纤维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麦秸、亚麻、甘蔗渣、椰子壳、玉米秸杆、麻、稻壳、纸张和其他作为添加物来代替木材或填加于木材中的纤维。 3.3 易爆燃木粉尘 deflagrable wood dust 平均粒径小于等于420μm,其含水率小于25%的木粉尘颗粒。 3.4 最低爆炸浓度 minimum explosible concentration(MEC) 悬浮在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能引起爆燃的最低浓度。以每单位体积内粉尘质量计量。 3.5 含水率 moisture content 木材样品经烘干可去除的最大水分质量与其初始质量的百分比。 3.6 异物 foreign material 夹杂在木质材料中的金属(如钉子、金属扣件等)或塑料(如塑料钉及碎片等)等杂物。 3.7 气力输送系统pneumatic conveying system 利用空气流或其他气体,通过封闭的管道系统输送物料颗粒并能将气物分离的系统。包括给料装置、气物分离机、封闭的管道系统、动力驱动装置等。 3.8 处理气体流量 flow rate of the treated gas 在单位时间内,进入除尘器的含尘气体流量,可以是体积流量或质量流量。 [GB/T 16845—2008,基本术语2.1.8] 4木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4.1存在木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爆炸性危险环境。

爆破安全手册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爆炸场所安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则》 《民用火工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1)爆破作业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2)爆破作业单位 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分非营业性和营业性两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为本单位的合法生产活动需要,在固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项目的单位。 (3)爆破技术人员 指具有爆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4)爆破作业人员 指从事爆破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5)爆破有害效应 爆破时对爆区附近保护对象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如爆破引起的振动、个别飞散物、空气冲击波、噪声、水中冲击波、动水压力、涌浪、粉尘、有害气体等。 (6)爆破作业环境 爆破作业环境泛指爆区及周围影响爆破安全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 (7)岩石爆破 利用炸药爆炸能量破碎岩石的技术。 (8)露天爆破 在地表进行的岩石爆破作业。 (9)地下爆破 在地下(如地下矿山,地下硐室,隧道等)进行的岩石爆破作业。 (10)浅孔爆破 炮孔直径小于或等于50mm,深度小于或等于5m的爆破作业。 (11)深孔爆破 炮孔直径大于50mm,深度大于5m的爆破作业。 (12)复杂环境爆破 在爆区边缘100m范围内有居民集中区、大型养殖场或重要设施的环境中,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实施的爆破作业。 (13)掘进爆破 井巷、隧道等掘进工程中的爆破作业。 (14)硐室爆破 采用集中或条形硐室装药药包,爆破开挖岩石的作业。 (15)定向爆破 采用硐室或深孔装药,使爆破岩石按预定方向运动并堆积在设定范围之内的爆破作业。 (16)水下爆破 在水中、水底介质中进行的爆破作业。 (17)高温岩石爆破 炮孔孔底温度高于60℃的爆破作业。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707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Dust explosion protection: safe operating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主要引用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4.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5.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5.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5.3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 主要引用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 2003) 4. 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 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 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 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

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 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5. 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手册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讲座 压滤车间 2015年9月15日

前言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初步认定为,系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截止8月4日此次事故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爆炸事故共计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已达3.51亿元。 8月4日,昆山中荣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手册》针对粉尘防爆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了系统阐述,旨在对我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昆山“8·2”事件的经验教训,大力加强企业安全建设,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本手册从粉尘爆炸原理及基础知识、粉尘爆炸火灾的扑救措施、粉尘爆炸预防和监管措施、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介绍。 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阅读学习,在工作中时刻关注安全生产,将安全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课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一、粉尘爆炸原理及基础知识 (一)粉尘的定义与类别 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 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 (一般是200目左右。2.54厘米(1英寸)长度中的筛孔数目,简称为目) (二)燃烧的三要素 燃烧需要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质和点火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燃烧便不能发生。燃烧三要素示意图如图所示。 (三)粉尘爆炸的条件 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 ①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②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氧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 ③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 和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所要求的最小引燃能较大,达10毫焦耳,为气体爆炸的近百倍。因此,一个足够强度的热能源也是形成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1)哪些粉尘具有爆炸性? 通常认为以下七类物质的粉尘具有爆炸性: ·金属(如镁粉、铝粉); ·煤炭; ·粮食(如小麦、淀粉); ·饲料(如血粉、鱼粉); ·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 ·林产品(如纸粉、木粉); ·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也有区分为有机粉尘和无机粉尘的。 2)金属粉末爆炸性的等级排列: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918-复习过程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918-2008 代替GB17918-1999 2008、12、11发布2009、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修订并代替GB17918—1999《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6.3.3、6.3.5、6.4.2、7.1.2、7.1.3、7.6.1、7.9.2、7.10.2、9.1、9.5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与GB17918—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见5.1); ———增加了波纹挡边胶带输送卸船机安全要求(见7.5);———增加了埋刮板输送机安全要求(见7.8); ———增加了全密封带式输送机安全要求(见7.11);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大连港散粮码头公司、天津港二公司、广州港新港港务分公司、无锡威勒机电设备

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粮油机械厂(有限公司)、无锡市中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门振达机电工程成套公司、南方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厚博安全技术研究所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云翔、周豪、钟则都、刘青山、朱国伟、劳林安、王荀、李孔成、沙宪斌、谷庆红、吴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918—199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GB12476.1—2000,idtIEC612411:1999) 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1.目的 为了加强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粉尘作业生产、检维修活动全过程的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作业人员。 3.职责 3.1 总责 1)公司全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规定。 3)各类人员必须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粉尘作业安全生产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公司主要负责人 对公司粉尘防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公司粉尘防爆装置、设备设施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粉尘防爆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粉尘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3安全主任 1)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有关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负责组织建立粉尘防爆安全检? 查表和粉尘防爆安全管理档案。 3)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落实,组织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履行粉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5)组织实施管理人员、粉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的粉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记录建档。 6)指导和督促按规定为粉危害岗位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尘装备,以避免粉尘对人员的伤害。 7)组织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建立相关的职业健康管

粉尘防爆术语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4—1995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6—19批准1996—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专业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防爆标准的制定、技术文件的编制、专业手册及教材书刊编写和翻译。 本标准不适用于炸药粉尘。 2 引用标准 GB 2900.35 电工名词术语,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3 基本概念 3.1 粉尘dust 呈细微颗粒状的固体物质。 3.2 可燃粉尘combustible dust 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同义词:可爆粉尘 3.3 粉尘dust cloud 粉尘悬浮在空气中或气态氧化剂中,形成的高浓度粉尘与气体的混和物。3.4 粉尘层dust layer 沉(堆)积在地面或物体表面上的粉尘群。 3.5 可燃性杂混物combustible hybrid 可燃粉尘、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同空气或气态氧化剂混合成的多相流体。 3.6 粉尘比电阻specific resistance of a dust 长为1cm,截面积为1cm2的粉尘层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的电阻。 3.7 导电粉尘conductive dust 比电阻不大于105Ω·cm的粉尘。 3.8 非导电粉尘non-conductive dust 比电阻大于105Ω·cm的粉尘。 3.9 粉尘比表面积specific surface area of a dust 单位质量的粉尘颗粒表面积的总和。 3.10 粉尘爆炸dust explosion 火焰在弥散于空间的可燃粉尘云中传播,引起显著的压力、温度跃升的现象。3.11 粉尘燃烧dust burning

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主要引用标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4.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5.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第 2 页共 5 页

5.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5.3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5.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5.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5.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5.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5.11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 第 3 页共 5 页

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6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7降低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8二次爆炸的预防 9个体防护和救援 前言 本标准除第1,2,3章外,其他所有条款均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代替GB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15577-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结构顺序作了调整(1995年版的第10章;本版的第5章); ——增加了电气设备及电力设计的规定(本版的6.3.3和6.3.4); ——增加了通风除尘内容(见本版6.6); ——增加了抑爆内容(1995年版的6.3;本版的7.3)。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

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武汉厚博安全技术研究所、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豪、吴笑、谷庆红、王贵生、朱贤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生产管理及粉末产品的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烟花爆竹和火炸药粉尘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l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IDT IEC 61241-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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