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广告发布管理细则

商场广告发布管理细则
商场广告发布管理细则

商场广告发布管理细则

商场广告发布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了保持卖场形象,营造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现对POP广告、广告灯箱位、促销位提出管理细则,请各相关部门严格参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1. 直升电梯广告(包括电梯内、电梯门和侯梯间广告)

2. 扶手电梯广告{包括电梯口、电梯扶手、电梯两侧墙面、电梯上方广告(灯箱)}

3. 柱身、柱头广告(灯箱),柜身广告(灯箱)

4. 户外墙体广告(灯箱)

5. 户外橱窗广告位(包括连廊位置)

6. 公共通道及显要位置广告;

7. 各专柜内POP广告;

8. 各楼层收银台放置POP广告、宣传单页;

三、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 直升电梯广告(包括电梯内、电梯门和侯梯间广告)

1)每个直升电梯内有三块展板广告,两种规格,分别为87×72CM,50×72CM,50×72CM规格的

展板,专用公布楼层经营项目,87×72CM规格的两块展板可用于商场促销信息公布、楼层特有经营项目推介和专柜形象宣传,供应商可申请租用此广告位;

2)升电梯内除三块展板外,不允许张贴其他临时性宣传品;

3)直升电梯门专用于供应商发布广告;

4)直升电梯侯梯间墙面不允许专柜或楼层随意张贴,企划部可根据情

况将其用于商场临时性促销信息的公布,并严格注意形象;侯梯间现有的灯箱位或长期性广告位参照电梯门广告位进行管理;

5)供应商申请程序:供应商申请,同时提供设计效果图——楼层专柜提交申请——企划部审查设计效果,确定费用收取标准——市场营销部经理确认——总经理室审批——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一份至财务部备案——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至门店企划部备案——广告画制作、安装——企划部根据返回的广告位申请单对其进行后期管理——财务部按期向供应商收取发布费用——商品部根据门店企划部反馈的情况进行广告位的安排或再次招商;

6)商场有大型统一促销活动时,企划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通知供应商,中断展板广告的发布,原申请并缴费的发布时间顺延;

7)7)供应商如需更换新的广告画,须提前书面通知店企划部,并由门店企划部审核其新的广告内容。

2. 手扶电梯广告{包括电梯口、电梯扶手、电梯两侧墙面、电梯上方广告(灯箱)} 1)为保持通道畅通,扶手梯口一般不用于信息公布,通道位置宽敞的楼层可适当用于公布临时性楼层商品信息,但要求配置专用展架并保证美观;

2)除温馨提示外,扶梯扶手玻璃(包括上行、下行扶梯之间的位置)不用于信息公布;

3)扶梯两侧墙面除现有灯箱位外,不允许张贴临时性广告牌;

4)扶梯上方仅用于悬挂楼层导购牌,公布楼层经营项目;

5)扶梯两侧墙面现有灯箱位招商审批程序:供应商申请,同时提供设计效果图——楼层提交申请——企划部审查设计效果,确定费用收取标准——营运部经理确认——总经理室审批——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一份至财务信息部备案

——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至门店企划部备案——广告画制作、安装——企划部根据返回的广告位申请单对其进行后期管理——财务部按季度或年度向供应商收取发布费用——营运部根据企划部反馈的情况进行广告位的安排或再次招商;;供应商如需更换新的广告画,须书面通知企划部,并由企划部审核其新的广告内容。

3. 柱身、柱头广告(灯箱),柜身广告(灯箱)上述位置靠主通道的一面由商场纳入楼层广告位统一管理,由临近专柜有偿使用,其他面由临近专柜纳入其店面形象系统进行设计制作,相关事项由招商部与供应商谈定的招商合同规定。1)柱身柱头(柜身)靠主通道一面的广告(灯箱)申请程序(新进场专柜):随供应商进场装修单附广告设计效果图上报——按装修审批单原流程走单,企划部在确认装修单的同时对上述广告位设计效果进行审查和确认费用收取标准,并报交财务部备案,按季度或年度向供应商收取发布费用。

2)已进场专柜申请延期租用柱身柱头(柜身)靠主通道一面的广告位(灯箱位)申请程序:供应商申请,同时提供设计效果图——楼层提交申

请——门店企划部审查设计效果,确定费用收取标准——营运部经理确认——总经理室审批——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一份至财务信息部备案——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至企划部备案——广告画制作、安装——企划部根据返回的广告位申请单对其进行后期管理——财务部按季度或年度向供应商收取发布费用——营运部根据企划部反馈的情况进行广告位的安排或再次招商;

3)如供应商有申请不按已确认的标准收费,需报公司领导审批或附上公司其他正式批文;4)如供应商不愿租用临近位置广告位而影响到卖场整体形象,商场可将其另作他用或强制供应商租用;

4. 户外墙体广告(灯箱)

1)供应商申请程序:供应商申请,同时提供设计效果图——商品部提交申请——门店企划部审查设计效果,确定费用收取标准——营运部经理确认——总经理审批——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一份至财务信息部备案——已审批的广告位申请单交至门店企划部备案——广告画制作、安装——企划部根据返回的广告位申请单对

其进行后期管理——财务部按季度或年度向供应商收取发布费用——营运部根据门店企划部反馈的情况进行广告位的安排或再次招商;

5. 户外橱窗广告位(包括连廊位置)

由相应专柜纳入其店面形象进行设计制作,相关事项由招商部与供应商谈定的招商合同规定,广告设计效果由门店企划部审定。

6. 公共通道及显要位置广告

1)门店各楼层除专柜内的位置,其他公共区域的广告位置一律由企划部统一管理。

2)直升电梯内除展板外,不允许另外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电梯侯梯间墙面不允许粘贴手绘pop纸;

3)各楼层及专柜在公共区域以任何形式发布信息,都必须填写申请单,有必要的还需要附上设计效果,由企划部审查是否符合规范且不影响卖场形象,报总经理室批准后确定是否予以发布;4)已发布的广告由企划部进行管理,楼层协助。

7. 各专柜内POP广告

1)供应商申请制作POP流程:专柜填写POP 申请单——楼层审核内容,确认收费标准——将已收费盖章后的申请单交企划部制作POP——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编号:号 为规范公司广告发布业务活动,使广告发布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社会形象,根据《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广告发布审查、审批程序 1、公司广告发布先由商务部门进行广告业务承接工作,并对广告予以备案登记和初步审查。 2、商务部门对广告初步审查后,移送法务部门进行整体审查。 3、对经法务部门审查的广告业务,由副总经理审批后,由法务部交广告后台管理中心上传广告发布。 二、规范广告业务登记管理 1、广告业务承接归口商务部。业务承接时应告知广告发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名称、数量、格式、方式要求。对广告发布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详尽登记,完成广告业务的初步审查。 2、商务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广告发布申请人向我方提出的广告发布申请单; (2)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3)、广告内容、类别、拟发布区域、发布点、发布时间、发布时长及其他发

布要求。 (4)、广告内容证明文件,包括生产、经营、销售、卫生许可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广告发布需事先经国家行政部门审查审批的,需提交广告审查审核批准文件; (5)、证实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6)、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的广告发布合同; (7)、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8)、广告发布申请人对广告审查的内部文件; 3、商务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资料不全,应督促资料提交者补全资料。 4、商务部应设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专职人员,应定期对备案登记专职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督查,并接受法务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督导。 三、法务部门广告业务的审查职责 1、对商务部门移交的广告业务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对资料不全、可识别性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商务部门补充资料,商务部门应按要求督导广告发布申请人补充资料。 2、对广告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包括(1)、广告主的经营资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2)、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合同是否影响广告的最终发布;(3)、国家行政部门广告发布内容证明文件、审核审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4)、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合法性和妥当性。(5)、评介广告发布后可能导致的社会影响。 3、法务部应当对广告发布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包括审查通过、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审查意见书须由法务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 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程序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论证后,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处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处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处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 三、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处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精选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广告发布的相关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本制度的内容包括①报纸、杂志广告发布的管理办法,②DM、公司介绍、产品介绍等宣传资料的印刷及发放管理办法,③电视、广播广告的录制及发布管理办法,④互联网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本办法重在明确各项广告发布的审批程序。 2.目标和原则 目标:规范广告发布的流程及标准 原则:准确执行、确保质量 3、本制度的执行管理机构及执行管理职责 分公司、市场部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部门,分公司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由市场主管负责具体工作,市场部在市场总监的领导下由市场推广主管负责具体工作。 市场总监是各项广告发布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流程的制定。 4、广告发布的具体办法 报纸广告的发布办法: ①各分公司每月的报纸广告预算额度根据公司年度广告预算中分配给各分公司的标准,由分公司经理自行调整分配。 ②各分公司于每月月底6个工作日前以(见附件一)向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上报下月的广告发布计划。 ③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理及价格审核,汇兑成(见附件二)上报市场总监。

④市场总监提出修改意见后上报集团总裁,在月底3个工作日前签发到市场部,由市场推广主管传送给各分公司执行。 ⑤因特殊原因如市场总监或总裁出差、会见重要客人无暇审批,各分公司可先按照上报的广告计划执行。如审批结果有调整变动,各分公司应及时调整计划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 ⑥常规广告发布稿件随一同交付市场总监和集团总裁审批。 ⑦分公司临时更换、增加及撤消广告需以紧急工作函的形式上报市场部,由市场总监批准后进行调整。 ⑧分公司临时更换广告稿件需填报(见附件三),经市场总监批准后方可更换。 杂志广告的户发布办法: ①根据杂志广告的发布特点,不适于以月度计划上报,因此分公司的杂志广告发布计划单独上报。上报同时,需注明杂志广告发布期间缩减及调整报纸广告的内容及广告额度。 ②各分公司以(见附件四)向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 上报杂志广告发布计划。 ③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发布价格及发布内容审核,再上报市场总监。 ④市场总监提出修改意见后上报集团总裁,总裁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到市场部,由市场推广主管传送给各分公司执行。 ⑤因特殊原因如市场总监或总裁出差、会见重要客人无暇审批,各分公司可先按照上报的广告计划执行。如审批结果有调整变动,各分公司应及时调整计划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 ⑥分公司临时更换、增加及撤消杂志广告需以紧急工作函形式上报市场部,由市场总监批准后进行调整。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1、广告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或以上合资格的广告审查员。 2、广告审查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本单位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签署书面意见; b.负责管理本单位广告档案; c.向本单位的负责人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d.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处理本单位遵守广告管理法规的相关事宜; 3、广告审查员必须审查: a.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b.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c.核实广告内容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d.核实广告整体效果,确定不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e.核实是否符合精神文明要求 f.签署对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要求改正意见 4、经广告审查员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广告,须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广告发 布证。 东莞市凤岗飞常广告招牌店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有专人承接有关广告业务,承接广告业务时,要求广告主提供有关图样样式有关资料。 第三条广告从业员承接广告主的广告发布样式时,如发现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从业员应主动指导广告主予以及时修改图样样式,拒绝修改 的,应当拒绝承接;对有些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且不能提交,不得承 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将有关资料返回给广告主。 第四条组织有关申报资料,填写有关表格,并经本单位广告审查员对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阅确认,并在有关资料上签署意 见、盖公章,及时报送到有关部门。 第五条个体户其执照的经营范围只有设计制作广告的,不得代理或发布有关广告业务,应直接委托经营范围具有代理发布广告的企业进行发布。 第六条建立广告经营登记册对每次承接业务进行登记追踪。 东莞市凤岗飞常广告招牌店

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 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 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XXX人民医院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规范性文件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 2016年11月1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第五条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使用自有的广播频率、电视频道、报纸、期刊发布广告。 第七条广告发布登记的有效期限,应当与广告发布单位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所提交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 第八条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广告发布登记应当提交《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将准予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广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广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广告公司为了规范管理,增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规范,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项实施细则如下: 一、文件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告公司为了规范文件审批流程,规范各中心和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也便于公司对各种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由关业务方面的文件需先填写《文件批复回单》,递交相关领导,相关领导须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后交相关部门保存。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发文的文件需填写好《文件批复回单》后,先递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递交相关领导审阅,领导回复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分发。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对外签订合同,需填写《合同审批单》,递交相关领导审阅签字后盖章。合同交财务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文件需要下发各部门、中心、分公司的,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下发,各部门、中心及分公司签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将所有文件分类归档保存。 二、例会制度 (一)业务例会: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业务例会(会议时间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决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布置本周的工作内容,同时形成会议记录交分管副总以及各部门主任处备案。由行政管理中

心负责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必须如期开展,若没有按时召开业务例会的部门每次扣罚分管领导200(贰佰)元整,部门主任200(贰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二)月度经营分析会:每月8号下午(如遇周末时间顺延至下周星期一)召开部门主任经营分析会,对当月的经营项目、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准备相关的经营资料,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中干(包括中干)以上的公司人员必须参加,如无故缺席扣罚200(贰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三)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有情况通报、相关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决策的情况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公司领导层。 (四)员工培训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员工培训会,培训规划和内容安排,具体会议组织由办公室负责。 (五)项目论证会:有重大新项目意向时,由部门、分公司提出,应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项目评审小组和项目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分析论证会,对即将开始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把有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三、车辆的使用及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根据集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条例,新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如下:

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六十八号) 《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为加强印刷品广告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手段印制,并通过张贴、发送、邮寄等形式发布的散页、图书、票据以及包装、装潢等各类印刷品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利用报纸、期刊发布广告,广告管理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印刷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印刷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发布印刷品广告,不得妨碍公共秩序、社会生产及人民生活。 第五条印刷品广告中不得出现非广告内容。 第六条印刷品广告必须有广告标记,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有固定名称的印刷品广告,固定名称中应当含有“广告”字样。 第七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布印刷品广告。 第八条印刷品广告的登记,由广告发布地省辖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连续发布固定形式(固定名称、固定规格)的印刷品广告,须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第九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印刷品广告,应当向广告发布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印刷品广告发布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或者广告经营许可证; (二)载明发布形式、时间、地点、商品(服务)名称的申请报告;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需提交广告样式;

广州市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样表

(样表)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申请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张三联系方式 8559XXXX、138XXXXXX 说明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已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确知相关权利和义务。 2、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申请广告发布登记,除完整填写本表外,还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2)相关媒介批准文件;(3)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4)委托代理人证明。 4、通过网上申请的,上述材料扫描为图片后上传。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一、申请登记事项 申请单位名称 XXX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五 单位实际经营地址 广州市XXX路XXX街XXX号 单位类型 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或报刊出版单位 申请从事广告发布的媒介名称广州市XXX报 批 准 文 件 《XXX报纸出版许可证》 广州市XXX杂志《XXX期刊出版许可证》 广州市XXX电视台《XXX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广州市XXX广播电台《XXX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五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公章 X 年 X 月 X 日注:1、“单位类型”一栏应填写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2、“申请从事广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以媒体批准文件核定的名称为准,单位有多 个经批准的媒介的,分别列明并提交相应的媒介批准文件。(表内空间不够的,可单独另附页填报)

二、广告从业人员、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姓名人员类型姓名人员类型王五负责人 陈六广告审查员 注:广告业务机构负责人和广告审查人员,请在人员类型中注明。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 序号材料名称说明 1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 媒介批准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 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原件(申请单位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 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榆阳区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榆阳区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 四、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五、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六、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1、医院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

最新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资料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我院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2013年7月20日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我院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新仪器设备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等。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见附件3)。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见附件4)。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审批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

营销对外宣传审核管理制度

营销管理部对外宣传审核管理制度 对外宣传是丽雅置地公司展示形象,扩大影响,弘扬企业文化,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推进品牌建设的有效措施,是企业与社会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完善对外宣传工作制度,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积极主动、客观准确地宣传企业改革发展的新 成就、新成果的同时能更好的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述对外宣传工作的内容包括: (一)营销管理部米写和制作的向丽雅置地以外公开发布和扩散 的有关公司情况和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画册、网页、广告等。 (二)营销管理部联系或协助社会各新闻单位、出版媒体、社会 团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公司情况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包括图片、文字、录音、录像等。 (三)营销管理部向社会各界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布或发送的 有关公司情况和形象的汇报(总结)材料、工作简报、情况介绍、展览品或陈列品。 第二条对外宣传工作原则: (一)对外宣传工作要围绕丽雅置地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积极信息为主导方针,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凡属于能够起到良好宣传作用的重大事件、科技成果、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及各类活动、有关会议等的应及时宣传报道。 (二)对外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的纪律和要求,既要 保证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又要注意相关信息的保密性,不宜公开报道的不报道。

(三)对外宣传工作实施归口管理。丽雅置地组织的重大活动、 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做出的重大决定和举措, 需要对外宣传报道的,统一由营销管理部进行整体策划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国(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确需工作需要接受采访或邀请新闻媒体的,须事先将打算采访的人物、内容、时间、方式等有关情况通报营销管理部,方可按规定进行。要无条件的、及时的为营销管理部提供基础材料,保证对外宣传的统一性。 (四)、原则上强调社会新闻媒体及记者的联系及接待由营销 管理部统一负责,以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统筹性和一致性。 第三条以丽雅置地公司或个人名义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公司情况和形象的各类对外宣传品,必须按程序报相关公司分管外宣的领导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一)对外报送的公司简介、汇报材料和简报凡涉及到公司的 商业秘密必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二)需要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 需由部门分管领导进行文字及保密审核,经分管宣传工作副经理审核同意后发布。 (三)凡涉及到经营数据、战略目标、核心技术以及公司董事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20年12月1 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而制定的《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将于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即时20xx年版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 《规定》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规定》提出,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以下为《规定》全文: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20xx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第五条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 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0769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Classificatio n man ageme nt system for medical tech no logy access of traditi onal Chin ese hospita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 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 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 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 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及时组 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 高风险; 3. 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 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 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 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 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 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98修订)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98修订)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5月22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98.12.03 【实施日期】1998.12.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1995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包括: (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 第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 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县(市)除外〕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 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 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辖区内重要区域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进行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进行登记管理。 第四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户外广告。 第五条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与申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与原则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与原则 1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广告发布的相关程序 1.2本制度适用于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 1.3本制度的内容包括①报纸、杂志广告发布的管理办法, ②DM、公司介绍、产品介绍等宣传资料的印刷及发放管理办法, ③电视、广播广告的录制及发布管理办法, ④互联网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1.4本办法重在明确各项广告发布的审批程序。 2.目标和原则 2.1目标:规范广告发布的流程及标准 2.2原则:准确执行、确保质量 3、本制度的执行管理机构及执行管理职责 3.1分公司、市场部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部门,分公司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由市场主管负责具体工作,市场部在市场总监的领导下由市场推广主管负责具体工作。 2

3.2市场总监是各项广告发布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流程的制定。 4、广告发布的具体办法 4.1报纸广告的发布办法: ①各分公司每月的报纸广告预算额度根据公司年度广告预算中分配给各分公司的标准,由分公司经理自行调整分配。 ②各分公司于每月月底6个工作日前以(见附件一)向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上报下月的广告发布计划。 ③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理及价格审核,汇兑成(见附件二)上报市场总监。 ④市场总监提出修改意见后上报集团总裁,在月底3个工作日前签发到市场部,由市场推广主管传送给各分公司执行。 ⑤因特殊原因如市场总监或总裁出差、会见重要客人无暇审批,各分公司可先按照上报的广告计划执行。如审批结果有调整变动,各分公司应及时调整计划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市场部市场推广主管。 ⑥常规广告发布稿件随一同交付市场总监和集团总裁审批。 3

广告位管理规定(初稿)

X服装城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草案) 为提升商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达到广告宣传效果的最大化,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商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就场内外的广告发布,特作如下管理规定和要求: 一、广告发布范围及申请 1、范围:商场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墙面、天花板、电梯口、楼梯通道内展架和展板、实物模型、电梯内部、柱体、大楼外墙面、花基灯箱、条幅; 2、申请:场内商户推广或活动需要,均需统一到商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告发布申请表》,并提交广告样本及使用面积,由我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附广告发布申请表)。经审查合格,由客户部建立广告登记档案并存档、备案;已经批准但需延长时间或者变更其它登记事项的应当再向商务中心申请变更登记。 二、广告发布的管理 1、广告内容要求 1.1.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客户; 1.2.广告画的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并能突出商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 1.3.经批准设立的展架、展板具体内容必须是商品促销内

容,不得有与商品促销无关的信息,例如:招聘、商品处理等内容。 2、广告制作与安装 2.1.外立面广告制作与安装:商场外立墙面固定广告位涉及的高空作业,均由我司统一制作安装,所产生的制作与安装费用由发布者承担; 2.2.电梯内广告制作与安装:由发布者严格按照申请表上的广告位尺寸制作并安装在相对应的位置,不得擅自更改广告位置及变更尺寸大小; 2.3.花基灯箱广告制作与安装:由发布者按照申请表上的广告位尺寸制作广告画,交由我司工程部统一安装; 2.4.临时展架、展板制作与摆放要求:由发布都自行制作,并且统一斜放在距离电梯口20—30公分的通道上,不得放置在通道中间或者影响视觉和通行的地方; 2.5.其它广告制作与安装:商户如果需要在商场的横跨广告牌、外门头上及柱体悬挂条幅、喷绘广告者,必须保证条幅制作的美观以及安装的牢固,不得出现破损、垂落及缠绕等情况; 3、广告发布期间的维护 广告位使用期内商户承担对广告牌的维护责任,商场各部门起协助作用;如出现破损、垂落及缠绕等情况,商户应在3个工作日内维修或者更换,否则视为放弃该广告位使用权; 4、广告发布结束后的拆除 广告发布结束后,除展架、展板及外门头上悬挂的条幅外,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 审批制度及流程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我省卫生厅负责,第三类由卫生部负责。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情形之一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准入管理参照卫生部,山东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包括医疗技术项目和人员,如批文没有具体人员规定,医院原则上按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 二、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前必须向卫生部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卫生部也可以委托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三、审批流程: 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①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②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③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医务科审核: ①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 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