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总则

1.0.1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绿化工程Plant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种植土SoilforPlanting

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客土ReplacewithOut-soil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ofPlantingSoilLayer

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种植穴(槽)PlantHoleandTrough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规则式种植FormalStylePlanting

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自然式种植NaturalStylePlanting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土球SoilBall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裸根苗木PlantofBareRoot

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0.10假植PlantforCasual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2.0.l1修剪Pruning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0.I2定干高度DetermineHeightofStem

乔木从地面至树冠分枝处即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0.13树池透气护栅TreeGrate

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篦等构筑物。

2.0.14鱼鳞穴FishScalyHole

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壮的土堰。

2.0.l5浸穴SoakHoIe

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施工前准备

3.0.1城市绿化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3.0.2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当有不符之处时,应提交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3.0.3根据绿化设计耍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3.0.4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计划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nb

sp;l.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2.各工序的用工数量及总用工日;

3.工程所需材料进度表;

4.机械与运输车辆和工具的使用计划;

5.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

6.施工预算;

7.大型及重点绿化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0.5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应在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

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4.0.1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汁要求。

4.0.2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规定。

4.0.3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3.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4.0.4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4.0.5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4.0.6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lmm,种子分布应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应

大于95%。

4.0.7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5种植前土壤处理

5.0.1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5.0.2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园林植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表5.0.2

植被类型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

(cm)3030456090150

5.0.3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5.0.4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种植穴、槽的挖掘

6.0.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6.0.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

6.0.3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6.0.3-l~5的规定。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1树高土球直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15040-5050-6080-90

150-25070-8080-90100-110

250-40080-10090-110120-130

400以上140以上120以上180以上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2

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2-330-4040-605-660-7080-90

3-440-5060-706-870-8090-100

4-550-6070-808-1080-90100-110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3冠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20070-9090-110

10060-7070-90

竹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4

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盘根或土球深20-40比盘根或土球大40-60

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表6.0.3-5

苗高深×宽种植方式单行双行

50-8040×4040×60

100-12050×5050×70

120-15060×6060×80

6.0.4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6.0.5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7苗木运输和假植

7.0.1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7.0.2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7.0.3起吊带土球(台)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台应在土台外部套钢丝缆起吊。

7.0.4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7.0.5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

7.0.6花灌木运输时可直立装车。

7.0.7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7.0.8棵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7.0.9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码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7.0.l0珍贵树种和非种植季节所需苗木,应在合适的季节起苗并用容器假植。

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8.0.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8.0.2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待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用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4.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5.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6.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8.0.3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l.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2.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3.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4.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6.攀缘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8.0.4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9树木种植

9.0.1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9.0.2种植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3.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4.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5.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6.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l0cm。

9.0.3树木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l.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2.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3.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填土踏实。

4.绿篱成块种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5.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9.0.4落叶乔木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l.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2.苗木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

3.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夏季可搭栅遮荫、树冠喷雾、树干保湿,保持空气湿润;冬季应防风防寒。

9.0.5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种植裸根树木应采取根部喷布生根激素、增加浇水次数等措施。针叶树可在树冠喷布聚乙烯树脂等抗蒸腾剂。

9.0.6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l0~15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

9.0.7树木种植后浇水、支撑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坡地可采用鱼鳞穴式种植。

2.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以后应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北方地区种植后浇水不少于三遍。

3.粘性土壤,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肉质根系树种,浇水量宜少。

4.秋季种植的树木,浇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5.干旱地区或遇干旱天气时,应增加浇水次数。干热风季节,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雾,宜在上午l0时前和下午15时后进行。

6.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7.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9.0.8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护栅。

9.0.9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9.0.10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10大树移植

10.0.1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l0.0.2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机械移植作业。

10.0.3当要移植大树时,移植时间宜一年前确定,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10.0.4大树移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阴、阳面。

2.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

3.高寒地区可挖掘冻土台移植。

4.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土台)。操作中应注意安全。

5.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

穴内,拆除包装,分层填土夯实。

6.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

l0.0.5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l0.0.6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挡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等。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10.0.6的规定。

大树移植记录表

表l0.0.6原栽地点移植地点树种规格年龄(年)移植日期参加施工(人员)

技术措施

年月日填表

11草坪、花卉种植

11.0.1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分株、茎枝繁殖、植生带、铺砌草块和草卷等方法。种植的适宜季节和草种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l.冷季型草播种宜在秋季进行,也可在春、夏季进行。

2.冷季型草分株栽植宜在北方地区春、夏、秋季进行。

3.茎枝栽植暖季型草宜在南方地区夏季和多雨季节。

4.植生带、铺砌草块或草卷,温暖地区四季均可进行,北方地区宜在春、夏、秋季进行。

11.0.2草坪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优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2.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

播,均匀覆土0.30~0.50cm后轻压,然后喷水。

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降雨天气,喷水不得间断。亦可用草帘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撒除。

4.植生带铺设后缀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

5.坡地和大面积草坪铺设可采用喷播法。

11.0.3草坪混播应符合下列规定:

l.选择两个以上草种应具有互为利用、生长良好、增加美观的功能。

2.混播应根据生态组合、气候条件和设计确定草坪植物的种类和草坪比例。

3.同一行混播应按确定比例混播在一行内,隔行混播应将主要草种播在一行内,另一草种播在另一行内。混合撒播应筑播种床育苗。

11.0.4分株种植应将草带根掘起,除去杂草后5~7株分为一束,按株距15~20cm,呈品字形种植于深6~7cm穴内,再踏实浇水。

11.0.5茎枝繁殖宜取茎枝或匍匐茎的3~5个节间,穴深应为6~7cm,埋入3~5枝,其露出地面宜为3cm,并踏实、灌水。

11.0.6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l.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

2.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3.铺设草块可采取密铺或间铺。密铺应互相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草块铺设后应滚压、灌水。

1l.0.7种植花卉的各种花坛(花带、花境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11.0.8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1~2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起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2.带土球苗,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3.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4.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

11.0.9各类花卉种植时,在晴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温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11.0.l0模纹花坛种植时,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应混淆。

11.0.11花卉种植的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l.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2.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3.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按先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4.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5.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6.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ll.0.12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为宜。

11.0.l3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ll.0.l4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并应保持植株清洁。

I1.0.l5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品种习性进行种植。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

11.0.16对漂浮类水生花卉,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ll.0.17主要水生花卉最适水深,应符合表11.0.l7的规定。

水生花卉最适水深表1l.0.17

类别代表品种最适水深(cm)备注

沿生类菖蒲、千屈菜0.5~l0干屈莱可盆栽

挺水类荷、宽叶香蒲l00以内—

浮水类芡实、睡莲50~300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浮萍、凤眼莲浮于水面根不生于泥土中

12屋顶绿化

12.0.1屋顶绿化种植,必须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良好的排灌、防水系统,不得导致建筑物漏水或渗水。

2.应采用轻质栽培基质,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3.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

12.0.2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塑料制品。

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

l3.0.1各类绿地应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植和管理条件,设置相应的附属设施。

13.0.2绿地的给水和喷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l.给水管道的基础应坚实和密实,不得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2.管道的套箍、接口应牢固、紧密,管端清洁不乱丝,对口间隙准确。

3.管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4.管道的沟槽还土后应进行分层夯实。

l3.0.3绿地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高偏差不应大于士l0mm。

2.管道连接要求承插口或套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勾。灰口应密实、饱满,抹带接口表面应平整,无间断和裂缝、空鼓现象。

3.排水管道覆土深度应根据雨水井与接连管的坡度、冰冻深度和外部荷载确定,覆土深度不宜小于50cm。

l3.0.4绿地排水采用明沟排水时,明沟的沟底不得低于附近水体的高水位。采用收水井时,应选用卧泥井。

13.0.5绿地护栏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制护栏立柱混凝土墩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墩下素土应夯实。

2.墩台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焊接点应光滑牢固。

3.铁制护栏锈层应打磨干净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

13.0.6花池挡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花池挡墙地基下的素土应夯实。

2.花池地基埋设深度,北方宜在冰冻层以下。

3.防潮层以1:2.5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粉,厚度20mm,压实。

4.清水砖砌花池挡墙,砖的抗压强度标号应大于或等于MU7.5,水泥砂浆砌筑时标号不低于M5,应以1:2水泥砂浆勾缝。

5.花岗岩料石花池挡墙,水泥砂浆标号不应低于M5,宜用1:2水泥砂浆勾凹缝,缝深l0mm。

6.混凝土预制或现浇花池挡墙,宜内配直径6mm钢筋,双向中距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l5,壁厚不宜小于0mm。

13.0.7园路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桩放线应依据设计的路面中线,宜每隔20m设置一中心桩,道路曲线应在曲线的起点、曲线中点、曲线的终点各设一中心桩,并写明标号后以中心桩为准,按路面宽度定下边桩,最后放出路面平曲线。各中心桩应标注道路标高。

2.开挖路槽应按设计路面宽度,每侧加放20cm开糟,槽底应夯实或碾压,

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槽底平整度的误差,不得大于2cm。

3.铺筑基层,应按设计要求备好铺装材料,虚铺厚度宜为实铺厚度的140%~l60%,碾压夯实后,表面应坚实平整。铺筑基层的厚度、平整度、中线高程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铺筑结合层可采用1:3白灰砂浆,厚度25mm,或采用粗砂垫层,厚度30mm。

5.道牙的基础应与路槽同时填挖碾压,结合层可采用l:3白灰砂浆铺砌。道牙接口处应以1:3水泥砂浆勾缝,凹缝深5mm。道牙背后应以12%白灰土夯实。

13.0.8各种面层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l.铺筑备种预制砖块,应轻轻放平,宜用橡胶锤敲打、稳定,不得损伤砖的边角。

2.卵石嵌花路面,应先铺垫M10水泥砂浆,厚度30mm,再铺水泥素浆20mm,卵石厚度的60%插入素浆,待沙浆强度升至70%时,应以30%草酸溶液冲刷石子表面。

3.水泥或沥青整体路面,应按设计要求精确配料,搅拌均匀,模板与支撑应垂直牢固,伸缩缝位置应准确,应震捣或碾压,路表面应平整坚实。

4.嵌草路面的缝隙应填入培养土,栽植穴深度不宜小于8cm。

14工程验收

14.0.1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

14.0.2工程中间验收的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

2.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3.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

4.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

5.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14.0.3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质检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2.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3.设计变更文件;

4.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5.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6.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7.施工总结报告。

14.0.4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l.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l5d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14.0.5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l.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成活率不应低于85%。

3.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4.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5.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6.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7.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14.0.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单,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应符合表14.0.6规定。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表14.0.6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绿地面积(平方米)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验收日期

树木成活率(%)

花卉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整洁及平整

整形修剪

附属设施评定意见

全部工程质量评定及结论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绿化质检部门

签字:

公章:签字:

公章:签字:

公章:

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1.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1.0.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67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绿化施工验收标准

附件三绿化施工验收标准 一、平整场地、栽种土壤的标准: (一)、平整场地: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灌水沉降,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5CM。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二)、种植土壤: 1、清理、消毒、杀菌: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标准:自表层土壤30CM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20CM的石头,同时将种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 2、栽植植物铺土,应满足以下最低种植土层厚度: 4、种植地的土壤不得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份。 5、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种植穴、槽的挖掘 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要求: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2)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

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其规格应基本符合下表的规定: 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三、苗木修剪: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适时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1、乔木修剪要求: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尽量保持原有树形,进行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应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修剪原则: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徒长枝和多余的下垂枝。 (4)用作行道树的乔木,主干高度应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枝条应全部剪除,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一、种植前准备 1.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2.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点前和下午15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中的内容实施。 三、大树移植施工 1.大树移植土球大小要求:见附表一 2.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 3.土球(台)挖掘: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地径的8—10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挖掘前,先用草绳将树冠围拢,其松紧度以不折断树枝又不影响操作为宜,挖掘时,先铲除树干周围的浮土,然后以树干为中心、比规定的土球大3—5cm画线,并顺着此线往外挖沟,沟宽60—80cm,深度以土球所要求的高度为准,然后再向中心掏底; 4.土球(台)修整:应用锋利的铁锨修整土球,修整遇到较粗的树根时,应用锯或铲将其切断,不得用铁锨硬扎,以防止土球松散;当土球修整到1/2深度时,可逐步向内修削土球,底部修削越小越好,一般不应大于土球直径的1/3;然后将土球表面修整平滑,下部修成小平底;土台须修整到符合预制木箱内空大小为宜; 5.土球(台)包装:根据树木品种及土球大小选择软材包装移植或木箱包装移植; 6.大树吊运及卸载: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树冠捆拢;为防止吊运损伤树干树皮,在树干绑绳处应包上柔软材料或外绑小木棍,以保护树皮在吊运时不被严重损伤;而土球软材包装移植时,在绳与土球接触处须用木块衬垫; 7.大树栽植:栽植坑开挖大小见附表二;种植穴应排水良好;不利排水的地方应加设滤水层和排水管;种植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确保大树定植后与地面垂直;栽植填土前应迅速拆除包装材料,确认调整到位后开始分层夯实回填种植土,如穴深达到40cm以上,应在夯实1/2时浇足水,等水全部下渗再行填土;并必须设立

园林景观验收标准

小区园林景观景观验收标准 一、硬景 场地交接 1、在种植土回填前3 天,对景观场地标高与建筑竖向标高、建筑单体标高周边接口进行核实,看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景观场地内强电检查井、弱电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消防水泵结合井、自来水的阀门井的标高是否达到设计标高,设施是否完善,清洁是否到位,要做到上一道工序未完不接场地,垃圾未清不接场地。 3、每次交接都要有书面材料 要有总包、监理、景观单位的签字方能接收。 场地平整及压实 1、场地平整应在地形及土方回填和土方开挖前进行。根据设计规定的原始标高,对整个场地进行调整,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 2、对地面表层进行预压实,以防表层土密实度不均造成堆筑时的局部塌陷,增加地基承载力。 3、在平整场地范围外围,应根据地形定好出水方向,挖好排水沟,不让现场在施工时产生积水现象。 素土夯实 1、素土夯实应清除腐植土,清除日后地面下陷隐患。 2、基础开挖时,机械开挖应预留10—20cm 的余土使用人工挖掘。 3、当挖掘过深时,不能用土或细石等回填。 4、夯实,当挖土达到设计标高后,可用打夯机进行素土夯实,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3%,土基压实度不小于90%。 碎石找平层 1、禁止风化碎石进场,避免有机质混入,并按设计要求控制石子颗粒大小。 2、标高的控制。在回填时先在场地内设置好标高控制点,并注意对控制点的保护。回填时 应注意需铺厚度与夯实后的厚度的比例关系 以便能达到设计要求。 3、石垫层的夯实。采用打夯机夯实。夯实前应多铺摊5CM 厚的碎石。具体夯实方法同素土夯实。

钢筋砼浇筑 1、钢筋的大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无锈无斑,绑扎时要绑扎整齐,横平竖直。 2、在浇筑混凝土稳定层前,在干燥的基层上洒一层水或1:3 砂浆。 3、按设计的材料比例配制砼试块 然后浇筑、捣实混凝土 并用直尺将顶面刮平 顶面调整至设计标高。施工中要注意做出路面的横坡和纵坡。 4、混凝土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开始养护,并及时对砼基层进行伸缩缝的切割,切割时应注意与道路面层铺设尺寸的吻合,然后考虑园路和广场面层的铺装。可用湿的稻草、湿砂及塑料薄膜覆盖在路面上进行养护。 花岗岩面层的铺装 1、铺装前先用20 厚1:3 水泥砂浆座浆。 2、人行道铺装时灰缝宽度2—3mm。用水泥和铁粉按一定比例混合加水扮成稀浆封缝。 3、伸缩缝设置在避开树池和铺装图案的情况下,要求每格25—30米处设置一道伸缩缝。 伸缩缝的缝宽2Cm,切缝时铺装层至底层要全部贯通缝内用沥青板填塞。 石材要求 4、同一石种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色斑、色线的缺陷,不能有阴阳色。 5、纹路基本相同,板面无裂痕。 6、外围尺寸、缝隙、图案拼接位误差小于1mm。 7、平面度误差小于1mm 没有砂路。 8、表面光泽度不低于80 度。 9、粘接缝隙之色料或补石用的粘料颜色要与石料颜色相同。 10、对角线、平行线要直,要平行,弧度弯角不能走位,尖角不能钝。 11、包装时光面对光面,并标明安装走向指示编号,贴上合格标签。 自然石的铺装 1、自然石材选料时要求石长30cm 的不少于20%, 20-30cm 的不能少于30% 2、施工过程中每5cm 高度弹一水平线,以便控制粘贴后的墙面在同一水平面上。 洗石验收标准 1、洗石石子粒径应选不大于50mm,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大小均匀一致的石子。含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洗完后要不掉石子,石子显露约为石子粒径的1/4表面浮浆要冲洗干净。 二、软景 回填土回填与压实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l99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 总则 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 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 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 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 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 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园林验收规范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b]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 [size=9pt]来源:绿化苗木种植养护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 条文说明 前言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 总则 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 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请遵守版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本规范即是绿化工程质量和验收的依据。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各类绿地及风景林地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不包括农村及山区绿化,因其使用功能和立地条件不同。其中生产绿地的施工,育苗规范已有详尽规定。 1.0.3—1.0.4绿化工程施工中相关的各专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提高绿化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2 术语 在绿化工程中,由于我国幅原辽阔,个别施工术语,各地名称不一。本章内容是对本规范涉及的基本术语进行统一用词、统一词解以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对于用词,本规范力将使用的术语给出确切的名称和内涵。 如:本规范中的种植穴和种植槽,有的地区称种植坑和种植带,或称树坑和树带。 为了统一用词,经分析,坑的内涵随意性较大,穴的内涵有一定要求;槽的内涵有一定长度和深度;带的内涵泛指一定长度。因此,本规范对种植穴、槽的定义为: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圆形、方形称穴,长条形称槽。 又如,在栽植树木时,有时需带土球栽植,有的地区称为土台,大多数地区称为土球,本规范根据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水利水电工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目录 J1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 J2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 J3柔性管道沟槽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1) J4管道沟槽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2) J5管道沟槽回填(球墨铸铁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3) J6管道沟槽回填(钢筋混凝土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5) J7管道沟槽回填(钢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6) J8管道基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8) J9钢管内防腐层(水泥砂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0) J10钢管内防腐层(液体环氧涂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1) J11钢管接口连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2) J12钢管外防腐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4) J13钢管阴极保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5) J14球墨铸铁管接口连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8) J15钢筋混凝土管、预(自)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29) J16接口连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9) J17钢筋混凝土管接口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31)

J18钢筋混凝土管接口连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32) J19化学建材管接口连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34) J20管道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36) J21管道铺设(钢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37) J22管道铺设(球墨铸铁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38) J23管道铺设(钢筋混凝土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0) J24工作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2) J25直线顶管管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5) J26曲线顶管管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7) J27垂直顶升管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0) J28盾构管片制作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2) J29盾构掘进和管片拼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5) J30盾构施工管道的钢筋混凝土二次衬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7) J31浅埋暗挖管道的土层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9) J32浅埋暗挖管道的初期衬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1) J33浅埋暗挖管道的防水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3) J34浅埋暗挖管道的二次衬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5) J35定向钻施工管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7)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O.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翩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O.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不得污染水质。 1.0.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O.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施工准备 2.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挺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旌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t 2.O.2.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臂线和其他设施的慵阮 2.O.2.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O.2.3气象资料} 2.O.2.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O.2.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O.2.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漉冰的资料; 2.0.2.0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O.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 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t 2.0.4.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O.4.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2.0.4.3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棱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棱,2.O.4.4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8-3-31【大中小】【打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 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 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 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范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用 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 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胸径(地径、头径)冠幅苗木高度净干高(棕榈类)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10 ±0.5 cm<2m±20 cm<3m±30 cm<1m±10 cm cm 10~20 ±1 cm2~4m±30 cm3~5m±50 cm1~3m±15 cm cm >20 ±2 cm>4m±50 cm>5m±80 cm>3m±30 cm cm 2.2苗木外观要求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1、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 (2)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新建给排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2、给排水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筑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Pa (2)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混合结构的矩形或拱形管渠,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 (6)化学建材管道或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 (7)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沟槽回填 1、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应大于200mm; 2、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1) 3、土方开挖应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或雨水流入沟槽。 4、直埋管道的土方开挖,宜以一个补偿段作为一个工作段,一次开挖至设计要求。在直埋 保温管接头处应设工作坑,工作坑宜比正常断面加深、加宽250~300mm。 回填工程 1、直埋保温管道沟槽回填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前,应修补保温管外护层破损处 (2)管道接头工作坑回填可采用水撼砂的方法分层撼实 (3)回填土中应按设计要求铺设警示带 (4)弯头、三通等变形较大区域处的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5)设计要求进行预热伸长的直埋管道,回填方法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回填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料的种类、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土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单位mm) ①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②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③宽度 +200 用尺量 ④厚度 +10 尺量 ⑤横坡 +10 水准测量 二、灰土垫层 检查数量,宽3m以上(含3m)公园主干通道和广场基层表面平整度,中线高程、宽度、横坡检验为纵横15m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厚度、压实度每500㎡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宽3m一下园路基层表面平整度,中线高程、宽度横坡检查每10m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厚度压实度每300㎡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检查配合比压实度以实验为准。 三、混凝土垫层 ①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水泥标号不得小于32.5,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10,以材料合格证明为准。 ②伸缩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 ③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宽度 -20 用尺量 厚度 +5 钻心尺量 横坡 +10 用坡度尺线水准测量 四、混凝土及艺术地坪面层 ①面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麻面、起砂、石子外漏、浮浆脱皮、印痕等缺陷;艺术地坪不同颜色板块之间不得互相污染;不

脱落、不掉色。 ②混凝土表面拉毛纹需平行、直顺、均匀、深度一致,艺术地坪印纹清晰,仿石效果逼真。 ③伸缩缝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规定,应与中线垂直,分部均匀,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线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顺直,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灌。 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宽度 -20 用测尺量 厚度 +5 用钢尺量 纵横缝直顺 +10 拉20m小线 单块板蜂窝麻面≤2% 用尺量面积 横坡 +10用坡度尺和水准仪测量 五、水泥砂浆和彩色砂浆面层 ①面层与下层结合牢固整体地面空鼓面积每处不大于100㎡且每20㎡内不多于2处,用小锤轻击检查和尺量。 ②面层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浮浆、裂痕等缺陷,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线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顺直,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灌。 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厚度 +5 用尺量 六、豆石、洗水石、水磨石面层 ①豆石、洗水石、水磨石面层的图案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色块不得有明显色差,面层无裂痕、脱皮、麻面起砂浮浆、裂痕、污染等缺陷。 ②面层的表面应平整与其他铺装面层路缘石和结构物应顺接自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