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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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 目的

正确维护和检修压力容器。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公司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

3. 具体内容

检验

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下3.1.1、、、是与维护检修相关的内容。

3.1.1 检验周期按表1

3.1.2 容器的检验性质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定为:

外部检查:指专业人员在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

内外部检查:指专业检验人员在容器停运后的检验;

耐压试验:指压力容器在内外部检验或修理完后,进行超过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或气压试验。

3.1.3检验前准备工作

3.1.3.1审查原始资料

3.1.3.2制定检验及修理方案

3.1.3.3 物资准备

3.1.3.4停车清洗置换

3.1.3.5 落实安全措施

3.1.3.6办理交接

3.1.4 外部检查内容

3.1.

4.1容器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处有无裂纹。

3.1.

4.2 无绝热层容器的外表面腐蚀情况,有绝热层容器的绝热效果和完好情况。

3.1.

4.3 容器或相邻管道有无异常振动和声音,有无相互摩擦。

3.1.

4.4 与容器有关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其铅封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

3.1.

4.5容器的支座、基础是否下沉、倾斜、破坏,紧固件是否完好。

3.1.

4.6 有检漏孔、信号孔的容器,有无泄漏痕迹,是否通畅。

3.1.

4.7运行记录、工艺控制参数和开、停车情况。

3.1.

4.8检查疏水(排污)和放空阀体是否完好、畅通。

3.1.

4.9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容器的监控情况

3.1.

4.10室外高塔、罐的接地和避雷装置是否完好。

3.1.

4.11易燃、易爆介质贮罐、及管线的接地和防静电装置是否良好。

3.1.

4.12 运行是否平稳、正常,有无异常现象发生。

3.1.

4.13 对有热膨胀唯一的容器检查其膨胀位移支座、垫(滑)板移动及磨损情况。

3.1.

4.14 对容器有怀疑和认为有必要的部位进行表面测厚检查。

检修

3.2.1 基本规定

容器的检修是指受压元件(含与受压元件连接的焊缝)性能的恢复和改善,其检修内容根据定期检验结果和容器实际使用状况确定,而容器的内件(包括填充物、触媒、衬里、保温、防腐层等)更换与检修,应执行相应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

3.2.2 检修周期

3.2.2.1 容器的检修一般应与检验周期一致。

3.2.2.2 属于工艺主线路中的独立容器,根据内外检验结果及实际运行状况决定是否修理。

3.2.3 修理的一般要求

3.2.3.1 不涉及容器主要受压元件施焊的修理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3.2.3.具有与修理容器类别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工装设备和检测手段;

3.2.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2.3.有修理或制造该类容器的经验。

3.2.3.2容器的修理和改造,如开孔、补焊、堆焊、更换筒节和封头等应遵循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施焊工艺并进行相应的工艺评定或模拟试验。

3.2.3.3 施焊工作、无损探伤和检验工作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且具备相应资格和具有相应项目的人员担任。

3.2.3.4 一、二类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方案须经企业负责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的专管人员同意,报设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对三类容器或采用挖补方法修理的容器以及带衬里的高压容器的碳钢壳体内壁需补焊和堆焊的,应经企业设备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

3.2.3.5 焊接所用焊条应符合GB981~984的规定并与母材相匹配,补焊或堆焊的

二、三类容器焊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烘烤和保温,焊接环境应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

3.2.3.6 修理、改造所用材料(钢材、焊材)以及阀门、紧固件、安全附件等均应有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证明(或报告),并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3.2.3.7容器补焊或堆焊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两次,若两次返修仍不合格者应重新研究制定施焊方案,必要时可作焊接工艺评定,新的施焊方案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企业内有质保体系的也可由质保工程师批准)。

3.2.3.8 对腐蚀、冲刷严重的安全阀,修理完成后应以倍最高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校验、铅封并投入使用。

3.2.3.9 对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容器修理后,修理部位仍应保证原有要求;对有防腐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及复合板制容器的修理,修理后应按要求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3.2.3.10 装配容器的紧固件应事先涂润滑介质,紧固螺栓按对角线一次逐步拧紧,高压容器的主螺栓宜采用液压或电动工具拧紧。

3.2.3.11容器的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容器检验、鉴定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工作。

3.2.4 常规修理的主要内容

3.2.

4.1容器经检验后评定其安全状况等级低于3级者,相应超标项目(指硬件部分)的修理或更换。

3.2.

4.2 容器密封元件的更换或密封面的修理。

3.2.

4.3 容器主螺栓和高压容器紧固件的清洗(理)、检查和更换。

3.2.

4.4容器安全附件的检查和修理。

3.2.

4.5监控容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现象的修理或更换。

3.2.

4.6容器保温、防腐设施的修理。

3.2.

4.7与容器相连的管件、阀门的修理。

3.2.

4.8 影响容器安全使用的外围设施(如基础支座、悬挂支撑及吊耳等的修理等)。

3.2.

4.9 需变更工艺参数的零、部件的改动或变更。

3.2.

4.10 其他辅助性修理项目(如测试仪表修理或更换,构件加固及修理等)。3.2.4.11修理后容器的检验和耐压试验。

3.2.5常见缺陷的修理方法

3.2.5.1经定期内、外部检验的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达到3级的一般可不进行专门的修理,对安全状况等级低于3级的一般应进行专门的修理,无法修理的应按规定进行监控使用或降压使用,或者予以报废,需定期修理的容器可按下列方法进行检修。

3.2.5.2 打磨法消除缺陷

3.2.5.容器表面或内壁(包括焊缝)因腐蚀凹陷或发现微裂纹,工、卡具划伤,电弧擦伤等近表面缺陷,首先应检查缺陷深度、范围,然后用磨削法处理,磨削形状视缺陷尺寸和走向确定,对条块缺陷应磨成条状;面状缺陷应磨成蝶形;磨成条状的缺陷应圆滑过渡,磨削斜度一般为1:4。

3.2.5. 如采用磨削法将缺陷打磨圆滑过渡后其剩余最小壁厚仍大于强度核算的最小壁厚加预计使用期内两倍腐蚀裕量之和时可不进行补焊,否则应进行补焊或堆焊。3.2.5.容器最小壁厚根据容器类别按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相应章节进行核算。

3.2.5. 在任意200mm直径的圆周内打磨坑蚀或点蚀面积不超过40cm2或沿任何直径方向打磨坑蚀、点蚀总长度不超过40mm且点蚀深度不超过容器强度核算壁厚的1/5可忽略不计,但必须确认点蚀坑无裂纹,否则,应根据情况降压使用、补焊、更换、报废。

3.2.5.对容器近表面缺陷一般采用手提砂轮消除;对容器及焊缝的埋藏缺陷可采用碳弧气刨削除;对于蚀坑、气孔、弧坑等小缺陷最好采用指形砂轮消除缺陷。

3.2.5.3 补焊或堆焊修复法

3.2.5. .2规定或焊缝内部存在线状缺陷(如裂纹、未融合、未焊透等)且安全状况等级低于3级者应消除缺陷后予以补焊,补焊长度不应小于100mm,若补焊屈服强度δs>400MPa的低合金钢时,其焊缝长度应稍长。

3.2.5.容器补焊前对缺陷表面应先用酒精、丙酮或清洗剂除污,再打磨成规定角度;对材料脆性大的容器缺陷,在修正补焊坡口前应在裂纹长度方向各端点以外10~50mm处钻Φ~Φ8.0mm的止裂孔,其深度与打磨深度相同;对高压容器和抗拉强度δs>540MPa钢材的打磨坡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确认坡口表面缺陷已经消除后才能进行补焊。

3.2.5. 缺陷尺寸不大,补焊数量不多,各缺陷坡口之间距离较大的采用单个补焊法:

3.2.5.对缺陷尺寸不大,补焊数量不多,各缺陷坡口之间距离较大的采用单个补焊法;

3.2.5.对缺陷点数较多,互相之间距离又较近者(小于20~30mm),为了避免焊接不利影响,可将相邻缺陷接起来作为一个缺陷坡口进行补焊;

3.2.5.对某一部位有数个缺陷,且大小不一、分布不均匀的,补焊坡口有深、浅、宽、窄不一的,补焊时将局部宽(或深)的部位先补好,再将整个坡口补好;

3.2.5.对某些缺陷很长或很多的环形焊缝,若补焊坡口已占去焊缝总长的50%以上可将无缺陷的部分亦磨出适当深度的坡口进行通长补焊,坡口深度一般取缺陷坡口深度的1/2~2/3,焊接次序同c款。

3.2.5.经补焊及热处理后的焊缝,应稍打磨一下补焊部位。

3.2.5.缺陷打磨后应进行表面无损探伤,有延迟裂纹倾向的补焊部位应在焊后24小时以后进行无损探伤。

3.2.5.对于大面积腐蚀凹坑,其深度小于1/2壁厚时可采用打磨堆焊法消除缺陷,当缺陷距堆焊边缘间距小于100mm或3倍容器壁厚时应视为连续缺陷通长堆焊。

3.2.5. 补焊或堆焊部位应略高于母材,而后打磨至与母材齐平(容器衬里层的堆焊或补焊除外,但容器衬里补焊或堆焊收弧处应打磨),然后进行表面探伤,或用超声波、射线探伤检查其内部。

3.2.5.补焊一般采用手工电弧焊,有条件的也可采用钨极氩弧焊进行补焊,补焊时应尽量采用小电流,短弧运条的方法以保证尽量低的焊接热输入量,减少焊接应力和焊接变形。当补焊坡口较大或较长时间可在坡口两端线堆焊然后再从底层施焊,或由两名焊工从缺陷两端同时向中间施焊,有时也可采用层间锤击等方法以减少焊接应力和焊接变形。

3.2.5.缺陷补焊是否需要预热和焊后热处理,应由材料特性、焊接工艺条件、工件结构刚性、使用条件及图样规定等综合考虑。

3.2.5.4更换筒节或挖补修复法

3.2.5.薄壁单层容器(容器外径与内径的比值K<),局部腐蚀严重,采用补焊或堆焊较困难或不宜采用补焊(如容器筒节裂纹长度是筒节长度的1/2时)或采用补焊、堆焊难以保证质量的,可采用更换筒节或封头的方法,更换筒节的长度不得小于

300mm,所更换的筒节环缝距原筒节相邻环缝间距应大于300mm,施焊前应清除原筒节残存的有害于焊接的腐蚀产物,同时还应保证筒节的一端能自由伸缩。

3.2.5. 容器局部较小面积存在较严重的腐蚀缺陷时可采用挖补的方法进行修复,容器的挖补应尽量挖成圆形或椭圆形孔且椭圆形孔的长轴方向与环向应力方向相同。补焊曲率应与开孔部位一致,挖补一般采用嵌入式对接,不得采用搭接或嵌入加盖条焊接。

3.2.5.一般不采用挖补法,确需挖补时,挖补直径不小于300mm,同时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受压元件不得采用焊接贴补的方法进行修理(衬里局部修理除外)。

3.2.5.5 密封面和密封元件的修理

容器的密封面如有划痕等缺陷应修整到质量符合要求方可重新使用。一般的密封元件(如非金属垫片)一般不得重新使用,金属透镜垫经使用产生的压痕可用机械加工法修复,铜、铝垫片安装前应进行热处理。选用垫片时应考虑材料对介质的耐蚀性。

检修质量标准

3.3.1 经修理的容器应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经过改造或更换筒节的容器其分相安全状况等级应达到2级(含2级)。

3.3.2 容器表面无裂纹、鼓包、凹陷、变形和过烧等现象。

3.3.3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并不得保留有熔渣和飞溅物。

3.3.4 标准抗拉强度σb>540MPa的钢制容器及Cr-Mo钢制容器及焊缝系数Φ=和低温容器,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其他容器焊缝表面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且焊缝两侧的咬边纵长不大于该焊缝长度的10%。

3.3.5 焊缝表面应圆滑过渡至母材,角焊缝焊脚尺寸应符合图样或相应标准规定;

A、B类焊缝余高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3.3.6返修容器焊缝无损探伤合格。

3.3.7容器A、B类焊缝对口错边量b应符合表3规定。

3.3.8 筒体纵、环焊缝棱角度E<(δn+2)mm,且不大于5.0mm。

3.3.9 容器耐压试验合格,标准参见附录。

维护、检验、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3.4.1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3.4.1.1 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结合“四懂三会”教育,熟悉和了解工作岗位的特点,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对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要遵守有关安全规定。3.4.1.2 容器运行时严禁用铁器敲击,防止产生静电和明火。

3.4.1.3 严禁利用容器作电焊工作的零线以及起重装置的锚点,室外高塔、罐要有可靠的避雷设施和接地线,易燃易爆介质贮罐及管线要有可靠的接地线和防静电装置。

3.4.1.4全系统开、停车时,容器的降温(压)、升温(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在容器袋压情况下拆卸和拧紧螺栓及其它紧固件(设计图样上有规定者除外)。

3.4.1.5对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高度、极度危害的容器进行检查和维护时要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3.4.1.6容器操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泄漏,操作人员要严格按事故处理应急措施行事,不可盲目、急躁、以免事故扩大和发生人身伤亡。

3.4.1.7 操作人员上岗检查时要严格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3.4.2检验、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3.4.2.1 在编制容器的检修方案时,应遵循化学工业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拟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4.2.2必须切断与容器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检验和修理用的电源应由使用单位指定的电工拆、接。

3.4.2.3容器检验和修理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设备交出手续。

3.4.2.4容器内介质排净后,应加设盲板隔断与其相连的管道和设备,并有明显的隔断标志。

3.4.2.5对于盛装易燃、介质危害程度为中度、高度和极度、腐蚀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进行相应的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经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中还应定期取样分析以保证容器中有毒、易燃介质含量符合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3.4.2.6 容器检修动火时必须按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动火证。

3.4.2.7 容器检修前应将容器人孔全部打开,拆除容器内件,清除容器内的杂物、污物。

3.4.2.8进入容器工作只准使用电压不超过24V的防爆灯具、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用电源电压超过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3.4.2.9 进入容器工作的人员应遵守进塔入罐的安全要求,容器内有人工作,容器外应有掌握基本急救知识的人员监护,容器内、外应设置可靠的联络信号,监护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4.2.10在拆卸容器零、部件(尤其是拆卸主要螺栓和密封元件时)应注意采取保护措施(如涂润滑脂和增设防碰、划伤密封面的设施)以免容器部件损伤。

3.4.2.11进入容器检修注意通风,对通风不良的容器检修时应设置通风装置,以防止出现意外。

3.4.2.12 在高空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配戴防护用品,必要时还应在工作场所设立安全防护网。

3.4.2.13 对工作现场周围有易燃、易爆介质在检修前应设立防护措施(如加设防火水帘及湿麻袋等)并按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3.4.2.14 采用射线探伤时,应用明显标志隔离出透照区。并设置安全标志。

3.4.2.15根据检验和修理需要搭设的脚手架、平台、装载人员的升降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符合企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3.4.2.16 在拆卸吊装时,必须严格检查起重机具,做到安全文明检修;拆卸的紧固件和密封面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伤或丢失。

3.4.2.17 检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检修有关安全规定,严禁施工人员向空中和低处抛扔杂物以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4.2.18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掌握必要的操作和安全防护知识,以防砂轮片破碎飞出造成伤亡和设备损坏。

3.4.3 试车(投运)安全注意事项

3.4.3.1 系统试车(投运)前,使用单位应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对容器进行吹扫和置换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车工作。

3.4.3.2 重要容器开、闭罐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3.4.3.3 系统试车(投运)前应先检查容器安全防护装置、超温、超压报警装置,确保其安全可靠。

3.4.3.4 试车(投运)工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试车方案进行,不得违章操作。

3.4.3.5 试车(投运)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装置。

3.4.3.6 不得在带压情况下紧固螺栓和敲击容器。

试车(投运)前的准备

3.5.1 试车(投运)前的准备工作

3.5.1.1 容器修理后需由检测(验)人员按相应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根据容器的修理情况和检验报告出具可以反映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临时书面报告(或正式书面报告),并按第条规定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处理意见。

3.5.1.2 检验与修理工作完成后使用单位对检修合格的容器应指定专人进行质量抽查或复检,确认合格后进行内、外部清洗及封闭人孔、清理孔、排污及放空阀等,取消和拆除检修安全防护设施,为系统试车做好准备。

3.5.1.3使用单位、修理单位应分别按有关要求进行试车、工、器具和必需品的准备3.6.1.4 检查系统检修项目及仪表、计器、安全装置是否检修、校验合格。

3.5.2试车(投运)

3.5.2.1 主要容器应由使用单位按容器或系统操作技术规程和容器类别编制试车方案;一般容器的试车(投运)可随系统试车(投运)进行。

试车方案应包括试车程序和方法,检查项目和和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3.5.2.2 企业对经修理、检验合格的容器应组织修理单位、使用单位和机动部门进行系统试车及验收工作。

3.5.2. 容器的试车结合系统试车进行。在系统检修工作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清洗、吹扫和置换,使用单位应指定操作工人严格按操作规程启动和操作,并根据试车方案进行系统试车工作。

3.5.2. 系统试车过程中,有关人员要根据试车方案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定线、定项检查容器运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试车记录,对试车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部位应清楚地用平面展开图或其它方法表达清楚,以便再次进行修复。

3.5.2. 试车不合格的容器应进行返修处理,直至合格。

3.5.3验收

3.5.3.1一、二类容器连续正常运行24小时,三类容器连续正常运行48小时后方可办理验手续。

3.5.3.2 容器检修,改造后承修单位应在一周内向使用单位和设备部门交付如下竣工文件和资料。

3.5.3.检修施工方案和修理及质量证明文件(代用材料还应有审批资料);

3.5.3.所有检验、检测报告、记录(包括检修前的安全交接证明资料等);

3.5.3.尚存在及需改进的问题和意见;

3.5.3.试车及验收证明。

维护保养

3.6.1 日常维护保养

3.6.1.1 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有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3.6.1.2操作及维修人员应按“包机”制所要求的内容和项目对容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6.1.操作及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和操作容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6.1.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线、定项对容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当班记录。

3.6.1.维修人员要坚持对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和处理故障,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向车间提出处理意见。

3.6.1. 认真填写岗位原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6.1.认真加强对容器外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工作。

3.6.1. 对需定时排污和排空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

3.6.1.3 容器(尤其对有衬里的容器)在开、停车和试压时应按规定分级、分段升(降)压和温度,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或操作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低于规定壁温下升压。

3.6.2 定期维护保养

3.6.2.1 使用单位应结合设备整顿和设备修理定期解决和消除容器跑、冒、滴、漏以及密封不良等现象,并根据容器本身情况定期对容器进行防腐、保温工作,容器主螺栓应定期加润滑脂,其他螺栓和紧固件也应定期进行防锈工作。

常见故障的处理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

编号:SM-ZD-48834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投产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的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管理的准备工作,检查防腐保护层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3、准备必备的维护保养工具和简单器材。 4、在进行操作人员培养时,应让其了解所操作容器的结构特性,工艺原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能,培训爱护生产装置的良好职业道德,树立企业主人翁的思想。 5、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做到台台容器、个个阀门、只只仪表都有人负责。

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保证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的基本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等单位,必须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各级主管部门对本规程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注1): 1.最高工作压力(Pw)(注2)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3)大于等于0.025m3; 3.介质为气体、液体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附件,亦属于本规程管辖范围。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核能装置中的压力容器、交通工具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消防用的压力容器、科学研究试验装置用的压力容器、医疗用载人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2)各类气体槽(罐)车和气瓶; (3)非金属材料制压力容器; (4)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5)烟道式余热锅炉和砌(装)在设备内的管式水冷却件; (6)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但在使用中短时(如进、出物料时)承压的压力容器(如常压发酵罐,硫酸、硝酸、盐酸储罐,水泥罐车及类似的设备等); (7)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承压壳或气缸,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和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储罐等); (8)电力行业专用的封闭式电气设备的电容压力容器(封闭电器); (9)超高压容器。 注1: 本规程压力容器范围划定如下: (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装置联接的;接管与外部管道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的连接焊缝。 注2: 1.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其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顶部可能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49766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 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1.2.3 本企业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推、规程和规范。 1.2.4 本企业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e.GBl50《钢制压力容器》; 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检修周期与内容 2.1 检修周期(见表1) 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4.6.13.2条规定的容器可不做耐压试验 3 使用管理初维护保养 3.1 使用管理 3.1.1 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虽在厂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a.建立和健全容器技术档案; 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 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工作; 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i.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规定完整版

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规定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投产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的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管理的准备工作,检查防腐保护层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3、准备必备的维护保养工具和简单器材。 4、在进行操作人员培养时,应让其了解所操作容器的结构特性,工艺原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能,培训爱护生产装置的良好职业道德,树立企业主人翁的思想。 5、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做到台台容器、个个阀门、只只仪表都有人负责。 6、保持压力容器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跑冒滴漏现象。

7、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严禁在运行状态下,紧固受压连接件或敲打容器承受部件,做到文明操作。 9、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10、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压力容器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再次投用前应认真检查。 11、开展群众性的压力容器维护保检查、评比和竞赛活动,提高完好率,保证压力容器有较高的使用效率。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1.2.3 化工厂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推、规程和规范。 1.2.4化工厂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e.GBl50《钢制压力容器》; 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检修周期与内容 2.1 检修周期(见表1) 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4.6.13.2条规定的容器可不做耐压试验 3使用管理初维护保养 3.1 使用管理 3.1.1 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虽在厂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a.建立和健全容器技术档案; 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 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工作; 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i.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j.负责容器安全等级变更工作; 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 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020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020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实行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制度,保证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检验、确定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原则上应符合本规程。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 1.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压力容器监察规程》)适用范围的在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2.在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槽、罐体部分(以下简称槽、罐车)。 第二章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 第4条凡从事本规程范围内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

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及《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和鉴定考核合格。 第5条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和鉴定考核合格的检验员,可从事允许范围内相应项目的检验规则。 第6条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检验后应出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凡明确有检验员签字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由持证检验员签字方为有效。 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向当地或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议。 第7条检验人员要与使用单位密切合作,按本规程第三章的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 第8条检验员可根据检验的具体情况,增减检验项目。 第9条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应接受劳动部门锅炉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 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 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根据《特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 (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

全工作; (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 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 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 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 (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 (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 (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816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56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在规定工艺参数下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经常检查压力容器外观,容器外观无鼓包、不变形、不泄漏、无裂纹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按管、紧固件、密封件部位等无损坏、泄漏现象。 3、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齐全,安装正确,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适时对蒸汽、空气安全阀进行手提排气卸压试验,防止安全阀声修、粘连、堵塞等。 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整改内容和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5、压力容器的操作、检修应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是指《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以下压力容器: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限安装); (二)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三)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四)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五)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六)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七)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环焊缝焊接工作的压力容器和整体需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范围。 医用氧舱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装,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 (二)改造,对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更换、增减和其他变更(注),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三)维修,对压力容器和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不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注:其他变更,是指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主要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几何尺寸(形状)、材料发生改变。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

编号:SM-ZD-94532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检修单位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不断加深和提高对锅炉和压力容器方面的专业知识。 (2)检修单位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一定工作能力的人作智力检查员。 (3)检修前必须具备符合工艺要求的检修工具,有质保书的各种原材料合备品备件。 (4)检修前单位必须全面掌握检修的主要内容,制定完整的检修方案。 (5)检修前应将容器内部介质排除净,用盲板与其他设备合管道隔断,并有明显的隔断标记(对有毒合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应进行化验测试) (6)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施工。 (7)容器的组焊不能采用十字焊缝,相邻的两茼节间的

纵缝合封头与相邻茼节的纵缝应错开,错开间距应大雨茼体厚度的三倍,且不小于100MM (8)在容器上焊接附件如吊耳、拉筋等应采用与容器焊接性能相同或相似的材料。割除后、焊疤必须打磨平滑。 (9)容器合锅炉修补或安装必须按图要求拟订具体施工方案。施工后,焊缝必须打磨探伤。热废锅炉炉管局部渗漏焊补可以不探伤,但焊缝表面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都必须经耐压试验。 (10)焊缝修补必须由有经验的焊工担任。同一焊缝闭能有多余两次以上的返修。 (11)检修中必须有专职安全检查员。 (12)检修中必须有严密的安全措施合充足的照明。 (13)检修前必须对备品备件进行安全检查。 (14)检修后必须全面彻底检查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配齐、完好,然后才能交付生产。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47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投产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的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管理的准备工作,检查防腐保护层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3、准备必备的维护保养工具和简单器材。 4、在进行操作人员培养时,应让其了解所操作容器的结构特性,工艺原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能,培训爱护生产装置的良好职业道德,树立企业主人翁的思想。 5、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做到台台容器、个个阀门、只只仪表都有人负责。 6、保持压力容器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772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 标准版本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检修单位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不断加深和提高对锅炉和压力容器方面的专业知识。 (2)检修单位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一定工作能力的人作智力检查员。 (3)检修前必须具备符合工艺要求的检修工具,有质保书的各种原材料合备品备件。 (4)检修前单位必须全面掌握检修的主要内容,制定完整的检修方案。 (5)检修前应将容器内部介质排除净,用盲板与其他设备合管道隔断,并有明显的隔断标记(对有

毒合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应进行化验测试)(6)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施工。 (7)容器的组焊不能采用十字焊缝,相邻的两茼节间的纵缝合封头与相邻茼节的纵缝应错开,错开间距应大雨茼体厚度的三倍,且不小于100MM (8)在容器上焊接附件如吊耳、拉筋等应采用与容器焊接性能相同或相似的材料。割除后、焊疤必须打磨平滑。 (9)容器合锅炉修补或安装必须按图要求拟订具体施工方案。施工后,焊缝必须打磨探伤。热废锅炉炉管局部渗漏焊补可以不探伤,但焊缝表面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都必须经耐压试验。 (10)焊缝修补必须由有经验的焊工担任。同一焊缝闭能有多余两次以上的返修。

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TX/QP/EP/OP-05 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2-7-08发布2012-7-08实施 中国·北京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保养过程。 3.引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令30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5号) 4.术语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是指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安装在设备上的一种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易熔塞等等。 5 职责 5.1公司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5.2 各使用单位根据压力容器使用状况,编制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3 压力容器管理机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情况,对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制止,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 5.4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时刻注意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6 工作程序 6.1压力容器本体使用、维护、保养 1)保持防腐层完好无损。 2)经常检查防腐层有无自行脱落、或在装料和安装容器内部附件时被刮落或撞坏。 3)注意检查衬里是否开裂或焊缝处是否有渗漏现象。 4)发现压力容器防腐层损坏时, 应及时修补后才能继续使用。 5)压力容器外壁涂刷油漆, 防止大气腐蚀。 6)消灭压力容器的“跑、冒、滴、漏”,经常保持压力容器的完好状态。 7)加强压力容器在停用期间的维护。 8)压力容器运行时,保持本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2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使用、维护、保养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附件及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确定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装置的日常管理,送检、校验、修理更换等工作,做到职责分明。 2)建立安全附件技术档案和台帐,绘制安全附件设置位置图,标明每个安全附件的精度、压力等级、灵敏程度和性能,确定检修,校验周期,记载投用以来工作情况。做到集中保管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调校、检修报告。 3)安全附件在使用中必须保持的完好,灵敏可靠,容器操作人员要加强维护,防止其铅封损坏和发生不能正确动作的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处理。 4)危害性大或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排出口排出的介质要用管道引出,妥善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5)应妥善保管安全附件的备用品和配件,保持完好状态和清洁,不得放任自流。 6)安全阀每年要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

编号:SM-ZD-69475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压力容器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压力容器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检修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并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 2、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压力容器操作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事项: (1)设备保持完好: A、容器运行正常,效能良好; B、各种装备及安全附件完整。 (2)消除产生腐蚀因素; (3)消灭容器“跑冒滴漏”;

(4)减少与消除压力容器的震动; (5)加强对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 A、内部介质排净,特别是腐蚀性介质,要做到排放置换,清洗干燥等技术处理,保持内部干燥和清洁; B、压力容器外壁涂刷油漆,防止大气腐蚀; C、有搅拌装置容器还需做好搅拌装置的清理、保养工作,拆卸动力源; D、各种阀门及附件应进行保养防止腐蚀卡死等。 5、压力容器检修完毕后,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受压部件检修应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监检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6、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记录和事故记录应存入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备查。 7、压力容器拟停用一年以上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运行一年后需要恢复运行前,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_R30012006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R3001-20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是指《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以下压力容器: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限安装); (二)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三)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四)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五)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 Pa的压力容器); (六)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七)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环焊缝焊接工作的压力容器和整体需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范围。 医用氧舱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装,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 (二)改造,对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更换、增减和其他变更(注),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三)维修,对压力容器和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不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注:其他变更,是指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主要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几何尺寸(形状)、材料发生改变。 第四条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压力容器检修规程样本

压力容器检修规程 2.检修周期与内容 2.1 检修周期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安排压力容器的外部检查及内外部检验, 根据检验结果, 结合装置检修确定检修周期, 一般为3~6年。 2.2 检修内容 2.2.1 定期检验时确定返修的项目。 2.2.2 筒体、封头与对接焊缝。 2.2.3 接管与角焊缝 2.2.4 内构件 2.2.5 防腐层、保温层 2.2.6 衬里层、堆焊层 2.2.7 密封面、密封元件及紧固螺栓 2.2.8 基础及地脚螺栓 2.2.9 支承、支座及附属结构 2.2.10 安全附件 2.2.11 检修期间检查发现需要检修的其它项目 3. 检修与质量标准 3.1 检修前准备 3.1.1 备齐图纸和技术资料, 必要时编写施工方案 3.1.2 备齐机具、量具、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3.1.3 施工现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2 检查内容 3.2.1检查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内表面检测为主, 必要时可采用其它无损检测方法 3.2.2 根据腐蚀机理和使用状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有无裂纹、变形、鼓包及泄漏等。对应力集中部位、汽液相交界处、变形部位、异钢种焊接部位、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应重点检查 3.2.3检查内外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 3.2.4检查结构及几何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3.2.5检查壁厚是否减薄厚度测定点的位置, 一般选择下列部位3.2.5.1液位经常波动部位 3.2.5.2易腐蚀冲蚀部位 3.2.5.3制造成型时, 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的部位3.2.5.4表面缺陷检查时, 发现的可疑部位 3.2.5.5接管部位 3.2.6检查焊缝有无埋藏缺陷 3.2.7检查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3.2.8检查法兰密封面有无裂纹 3.2.9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情况, 对重复使用的螺栓应逐个清洗, 检查其损伤情况, 必要时进行表面无损检测。应重点检查螺纹及过渡部位有无环向裂纹。

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编号:SM-ZD-49078 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维 护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压力容器安全操作 (1)基本要求。 ①平稳操作。加载和卸载应缓慢,并保持运行期间载荷的相对稳定。 压力容器开始加载时,速度不宜过快,尤其要防止压力的突然升高。过高的加载速度会降低材料的断裂韧性,可能使存在微小缺陷的容器在压力的快速冲击下发生脆性断裂。 高温容器或工作壁温在0℃以下的容器,加热和冷却都应缓慢进行,以减小壳壁中的热应力。 操作中压力频繁地和大幅度地波动,对容器的抗疲劳强度是不利的,应尽可能避免,保持操作压力平稳。 ②防止超载。防止压力容器过载主要是防止超压。压力来自外部(如气体压缩机、蒸汽锅炉等)的容器,超压大多是由于操作失误而引起的。为了防止操作失误,除了装设连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29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内部检修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检修单位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不断加深和提高对锅炉和压力容器方面的专业知识。 (2)检修单位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一定工作能力的人作智力检查员。 (3)检修前必须具备符合工艺要求的检修工具,有质保书的各种原材料合备品备件。 (4)检修前单位必须全面掌握检修的主要内容,制定完整的检修方案。 (5)检修前应将容器内部介质排除净,用盲板与其他设备合管道隔断,并有明显的隔断标记(对有毒合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应进行化验测试) (6)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施工。 (7)容器的组焊不能采用十字焊缝,相邻的两茼节间的纵缝合封头与相邻茼节的纵缝应错开,错开间距应大雨茼体厚度的三倍,且不小于100MM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示范文本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压力容器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压力容器设备维修 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检修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 并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 案。 2、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 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压力容器操作工或维修工负 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 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 事项: (1)设备保持完好:

A、容器运行正常,效能良好; B、各种装备及安全附件完整。 (2)消除产生腐蚀因素; (3)消灭容器“跑冒滴漏”; (4)减少与消除压力容器的震动; (5)加强对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 A、内部介质排净,特别是腐蚀性介质,要做到排放置换,清洗干燥等技术处理,保持内部干燥和清洁; B、压力容器外壁涂刷油漆,防止大气腐蚀; C、有搅拌装置容器还需做好搅拌装置的清理、保养工作,拆卸动力源; D、各种阀门及附件应进行保养防止腐蚀卡死等。 5、压力容器检修完毕后,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受压部件检修应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监检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新版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样本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压力容器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完成反应、换热、贮存、分离等作用的一类特种设备, 其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危险及危害性大等特点。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特制订本规程。 1.2适用范围 1.2.1本规程适用化工厂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 以下简称”容器”) 的维护、检验与修理。1.2.2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 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 1.2.3化工厂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和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1.2.4化工厂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 除遵循本规程外, 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e、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f、 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完好标准 2.1零、部件 2.1.1零、部件齐全、完整, 各紧固件及零、部件材质符合要求。 2.1.2安全附件齐全、安装正确、灵敏、可靠、且在有效检定期内。 2.1.3各种控制仪器、仪表、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2.1.4附属管件、阀门、支架( 座) 等安装合理, 牢固可靠, 所有螺栓伸出长度符合要求。 2.1.5防腐层、绝热层及护壳完好, 保温及防冻设施完整、有效且符合要求。 2.1.6基础、支座稳固可靠, 无异常倾斜和下沉现象。 2.1.7容器表面适当位置应有压力容器铭牌和注册登记牌。 2.2运行性能及安全状况等级 2.2.1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必须达到3级( 含3级) 以上, 对新投用的容器应达到2级( 含2级) 以上。 2.2.2工艺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查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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