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解读

金融政策解读
金融政策解读

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的概念最近被炒的火热,有人说这是政策就是为了解决眼下“钱荒”的问题,其实事实并非如此。“钱荒”的意思为银行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手上的现有资金入不敷出,这与其业务扩展过于快速很大的关联。利率市场化的确可以有效的减少“钱荒”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但“钱荒”仅仅是加速利率市场化的契机。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提高金融市场效率一个重要举措。

一、利率市场化的历程

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将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这一举措的发行,贷款利率的市场被完全打开。同时中央银行行长周小川曾明确表示,存款利率的开发准备也在稳步进行中,众人呼之欲出的利率市场化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得到实现。

利率市场的开放无疑是增加了市场竞争,有利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往“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格局将会被打破。这是一个规模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表现。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中国政府就已经在利率市场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1996年,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利率是拆借市场的资金价格,是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1] 因此,开放同业拆借利率的这一举动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97年开发了债券市场,98年放开了贴现利率,99年实现了国债利率招标发行。在此期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经济市场的过度扩张给之后的发展带来很不好的影响。以至于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文章《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中坦承,2003年之前,银行定价权浮动范围只限30%以内。[2]00年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

在2004年的时候,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3],商业银行有了自主定价的权利,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而在2006年的时候,浮动范围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5倍,同时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最后到2013年刚刚推出的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利率市场化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

目前,央行准许大额存单向非金融机构发放,取消长期以上存款利率上限,同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它的最终目的则是取消短期存款利率上限。

二、利率市场化的风险

针对目前还未进行的存款利率取消下限的政策,不少专家表示我们不应该忽略利率市场化的风险。最直观的风险就是,如今存款利率放开了,会引起商业银行之间的恶心竞争,尤其是小型民营银行。他们纷纷提高自己的利率上限来吸纳储户资金,并将这些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来取得个更大的回报。一旦这些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会导致流动性资金断裂从而使银行破产。一家银行破产了,其他银行也会受其牵连。这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打击。据新民晚报的一篇报道称,一些商业银行推出的所谓套期保值业务,将风险转嫁给储户,与公司暗中勾结,以所谓的保险合同取代正常的储蓄合同。一些储户不明就里,等到存款到期之后,才发现自己承担了巨大的商业风险。[4]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消费者是薄弱的一方。他们并不具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很容易被银行的某些储蓄合同忽悠,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商业风险。

利率市场化的目的就是为了促使商业银行可以提高存款利率,减少存贷款的利息差,增加消费者选择的机会。而想要做到这样的前提,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防范风险,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最后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

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标准应该是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建立的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照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

[5]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三、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

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么,是金融机构市场化么?是成熟的债券市场么?许多专家纷纷表示,一个发达良好的货币市场是利率市场话最主要的前提条件。经济中要存在适度的竞争性,[6]经济政策要相对应的宽松,通货膨胀的压力要尽可能地小(即物价水平趋于稳定),同时银行在利率操作上要有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

以上的这些条件都可以说是硬件条件,利率市场化的软性条件是什么呢?著名经济评论员叶檀曾指出,市场化前提是法治与信用。叶檀女士指出,就单单从钢贸等领域铺天盖地的全行业坏账来看,从银行、影子银行在该领域半推半就的高风险利润来看,银行的风险定价是缺失的。许多国有企业,国有银行以优惠利率贷款,丝毫不考虑风险,反正最后会有政府兜底。这样的风险定义模式,让银行没有建立准确的风险定价系统,以往视为稳坐钓鱼台的担保贷款,如今在东南制造基地,坏账呈火烧连营之势。现在被看做万无一失的抵押贷款,一旦房地产价格崩溃,局面将不可收拾。[7]

因此,我们应该明确我们的目标是最终实现资金市场定价,保全金融机构利益空间的原则推进。央行一开始收紧贷款下限与存款上限,以防止金融机构利润模式崩溃,恶性揽储大战;而后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周期,市场亟须资金之时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贷款利率市场化比存款利率市场化更容易推进,风险更小。[8] 最后是顺水推舟,随着投资市场放开,理财产品增加,民间借贷市场放开,存贷款利率事实放松,银行利润构成逐步改变,中间业务收入增加,此时放开长期存款利率正当其时。

12月8日,央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存款利率市场化近在眼前。在市场倒逼下,利率市场化衔枚疾进。民间借贷市场已经放开,市场的存在,意味着利率已经部分失去管制。[7] 利率市场化是未来数年金融主基调,市场化的前提是法治市场与信用市场,否则市场将失效。这一点在市场、债券市场已有明确体现,借贷市场应避免重蹈覆辙。

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提便是汇率市场化,而利率市场化是汇率市场化的实行前提。党的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

[9]除了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外还有一条便是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和汇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价格机制和杠杆。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利率和汇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价格机制和杠杆。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从而进一步地开放市场,降低市场进入门槛,充分解决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将垄断性行业的体制进行改革,开始向明间资本开放。

利率市场化的意义无非是举足轻重的,它对资本市场有着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市场活力。央行目前表示,已在为存款利率市场化做好准备。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利率市场化有望得到实现。

[1] -中国货币市场-2013年第1期(6)

[2]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回顾-2013年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3] 中国人民银行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2007年新华网

[4] 不能忽视的存款利率市场化风险-2012年6月14日新明晚报

[5] 央行警示利率市场化风险-2012年7月10日北京日报

[6] 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探析-2007年4月郑州纺织工学院工商管理方光正学士学位毕业论文

[7] 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是法治与信用-2013年叶檀

[8] 利率早已变相市场化-2013年叶檀

[9] 十八大解读报告: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周小川

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制度的选择

☆随着国内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有一个从开始的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占主导地位,再到形成全面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过程。 ☆目前,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并非凭空而生,这一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 ☆在分业与混业的最终制度选择中,风险与效率的权衡就成为关键。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金融业而言,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都是与中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快速、平稳地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必经的一个阶段。但也应该看到,随着国内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与监管模式的问题分析 1、金融创新使中国分业经营体制面临新课题。随着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灵活的投融资渠道增多,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开始占主导地位,商业银行业务在整个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下降,在竞争中渐趋被动。商业银行的传统融资媒介作用由于直接融资的发展受到了削弱。 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中国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面临严峻挑战。从国际来看,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流。金融全球化导致全球金融业的竞争激烈,世界各国银行业为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加强调整、兼并、重组和金融创新,银行与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界线逐步模糊。随着入世承诺的逐步落实,2006年内地金融市场将全面开放,外国商业银行在华的分支机构将更便于按我国的分业经营的要求开展业务,即他们的前台是分业的,而他们的后台即他们的总部则是混业的,这样他们的前后台配合就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如果内地商业银行仍然固守这种单项分业经营的体制,在与外国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将难以匹敌。 二、国外金融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历史与现状 银行业混业经营起源于19世纪,在工业化过程中,德国、美国、英国和日本等都实行了银行混业经营。然而,20世纪30年代,一场波及全球的经济和金融危机,打破了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模式。当时许多经济学家将危机发生的根源归结于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为了稳定金融秩序,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确立银行分业经营的制度。此后,英国、日本等国纷纷效仿,实行了严格的银行分业制度。 在美、英、日等国家实行分业经营和管理的时候,欧洲国家,尤其是德国一直坚持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制度。历史和实践都充分证明,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对于德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能银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完善的服务即全面的金融服务。第二,有利于发挥银行规模经济的效应。银行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的存、贷来发展证券、基金等投资银行业务,反过来,利用投资银行业务巩固和支持传统的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第三,有利于分散风险。由于银行混业经营,业务多样化,银行的一部分亏损可以由其他经营活动的盈利来补偿,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使银行经营更加稳健。 虽然全能银行制度有这样那样的优越性,但从30年代一直到80年代初,国际银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一直占主导地位,全能银行制度只在为数不多的欧洲国家中实行。80年代,英国实施“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开始实行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制度。此时,美国虽然颁布了《放松金融管制和货币管理法》,放松了对金融业的管制,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仍有明确的界限。90年代以后,美国银行业掀起一轮购并浪潮,使得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经

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分析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1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征税范围 1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4计税方法

1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5销售额的确定 1基本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具体方法

自贸区金融政策解析

自贸区金融政策解读 暨中小微企业自贸区跨境融资策略培训班 日期:年上海月日;深圳月日 讲师:陈老师 学费:¥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天午餐及茶点等) 本课程有名额限制,额满顺延到下期,欲报名从速。 【博传培训;咨询热线;客服】 【培训对象】适合所有中小微企业及大中型企业老板,财务,营销,海外投融资等人员 课程背景: 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一直是一个难题,现在自贸区的建设,为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提供了一个 切实可行的平台。而如何合理合法地利用自贸区的优势,实施跨境融资,本课程,将通过详实的案例和政策解读,为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进行点评,为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提供策略和方法。 粤津闽三大自贸区挂牌已有半个月,银行纷纷跻身其中布局跨境金融业务。据了解,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以及浦发、中信、兴业、招商等多家股份制银行,都在建基于跨境融资业务的综合金融创新平台,通过“一站式”服务增加跨境贷款投放量。 在自贸区政策下,跨境贷款融资成本低。广东自贸区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可申请跨境人民币贷款,这一政策在自贸区内延续。农行广东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跨境贷款业务的优惠利率为.至,远比境内融资低。 同时,允许企业借外币外债,这意味着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大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做相应的套期保值,如远期结售汇、期权等方式,锁定汇率。 【课程大纲】 一、自贸区金融与离岸金融政策解读 、跨境投融资与跨境信托 、离岸金融与离岸金融衍生 、全球供应链贸易融资 、自贸区跨境融资租赁 二、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 *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人民币与外汇业务同区化) *跨境财富管理,离岸金融业务 .离岸对冲基金 .离岸置业(房地产) .离岸与跨境资产管理 .离岸投资与离岸资产重组 .离岸消费 .跨境人民币资产管理与离岸人民币业务 .金融资产离岸管理 .金融租赁与离岸金融租赁 三、自贸区账户与跨境融资平台 、自贸区央行条细则解读

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新政策解读

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新政策解读

————————————————————————————————作者:————————————————————————————————日期:

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新政策解读 2012-02-08 11:19税屋点击: 66 社区讨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一文,对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进行了明确。包括未逾期贷款的税务处理、逾期贷款的税务处理、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的税务处理以及已冲减利息收入应收未收利息收回时的税务处理 均作出了规定。 1、对于未逾期贷款的税务处理,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对于逾期贷款的税务处理,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对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的税务处理,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对已冲减利息收入应收未收利息的税务处理,应在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关注点一:争议背景 2008年以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后来的国税函

[2010]79号文关于利息收入确认的时间,金融企业在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上争论一直不断,其中逾期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如何确认收入、如何进行抵扣,是新法实施以来税企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2009年9月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认为国税函[2002]960号第一条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收入逾期90天冲减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已失效。因此,不少人认为未有专门文件规范之前,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不存在逾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的问题。但事实上税务机关也未按新税法的要求对逾期应收未收利息进行强制征税。23号公告的公布解决了上述争议。 关注二: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趋同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1]49号)第八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对于未逾期贷款,税务处理上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体现了会计处理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关于11个“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

关于11个“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 30年来农村改革高潮迭起。在不同的年代背景下,11个中央一号文件各有侧重,准确把握保护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改革主线,加速了城乡协调发展的历史进程,共同奏响了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气势磅礴的主旋律,是我国城乡社会走向和谐发展、致力于共同繁荣的时代最强音。 1982—1986:谱写中国改革进程的五个辉煌篇章 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事业,发端于农村。研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能不研究农村改革,不能不知道一个专用名词——“五个一号文件”。 第一个“五个一号文件”是指从1982年到1986年,党中央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农村工作的五份文件。这五个一号文件,记录了中国共产党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指导中国农村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对实现农村改革率先突破、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深深地印在亿万中国农民的心坎。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总结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一步放宽了农村政策,肯定了“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制。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文件从理论上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文件使农民吃了“长效定心丸”。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中心内容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第三讲 比较金融

第一章美国与英国、日本与德国金融制度相关问题参考 1.银行主导型金融市场 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是以银行间接融资方式配置金融资源为基础的金融体系。 在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银行体系发达,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间接融资,银行在动员储蓄、配置资金、监督公司管理者的投资决策以及在提供风险管理手段上发挥主要作用。在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中,银行在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分配资源、控制企业经营、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方面起着领导作用;银行运用自身在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全面而广泛的参与经济生活,促进经济的发展. 日本和德国 2.市场主导型金融市场 市场主导性金融体系是指以金融市场(主要是资本市场)为基础和核心构建的金融体系。 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是以直接融资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比较发达,企业的长期融资以资本市场为主,银行更专注于提供短期融资和结算服务。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中,证券市场承担了相当一部分银行所承担的融资、公司治理、减少风险的作用,资金通过金融市场实现有效配置,使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优秀的企业中去,金融市场自发、有效率的配置资源,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美国与英国区别银行市场 公司治理金融机构作为大公司的外部监督. 分为内部治理(董事会)和外部治理(代理人竞争、善意兼并和敌意接管) 企业融资对居民来说市场型居民持有证券较多风险大,银行型存款较多风险小。对企业差别不大 在区分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时,可通过观察金融融资的形式来加以辨别。即当直接融资份额大于间接融资份额时,可理解为金融市场的融资比金融中介(银行)更占优势,即为市场主导型体系;反之,当间接融资份额大于直接融资份额,则商业银行比市场更占优势,即银行主导型。 3.与德国经济发展相关内容 第一阶段1951-1966,经济高速增长,创造了德国的经济奇迹。第二阶段1966-1973经济增长趋缓,GDP被日本超过退居世界第三。第三阶段:1973年两德统一,收两次经济危机影响,经济增长缓慢。 特点:工业发达,是世界第三大工业国,工业品占出口比重达86%。 高效率的农业国,农业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的2%但80%粮食可以自给。 对外贸易是德国经济的支柱产业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胡文霞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会务组织:一六八培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05月27-28日广州 06月04-05日上海 06月25-26日深圳 学员对象:总经理、高管、税务专员、财务人员等企业税务方面专业人员 授课方式:案例研讨、角色演练、小组讨论等形式的互动式,要求全员参与。 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及上下午茶点等) 1 月 1 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范围和行业逐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房地产、建筑施工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在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 “营改增”税收法规的大范围变化给企业的 布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寻求战略布局及税务筹划的创新思维和方法,来提升企业税收策略和对策,同时防范由税务引发的法律风险。具体培训收益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全面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法规变化 2、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3、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4、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避税方法 5、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改增“的特殊处理 1、“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的解读 2、“营改增”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 二、 “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分析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解析

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4、可抵扣与不得抵扣进项税 5、“营改增”过渡政策如何执行 第二讲:“营改增”带给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一、“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1、全面降低纳税成本的深度分析 2、节税效益促发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升级 二、“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严峻挑战 1、企业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2、企业涉税风险进一步增大 第三讲:“营改增”企业经营应对策略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流程的规整与设计 1、不同的商业模式(经营流程)决定税负的轻重。 2、如何创新商业模式(经营流程),从而获得节税效益的最大化。 二、组织结构的梳理与设计 1、如何选择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从而改变企业的纳税待遇。 2、设计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有效路径与方法。 第四讲:“营改增”财务管控方法 一、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思考与设计 1、采购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2、销售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二、销项税额中的管控与疑难问题处理 三、进项税额抵扣疑难问题的管控 四、“营改增”票据管理涉税风险防范 第五讲、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税务筹划与案例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要点与筹划思路 1、“营改增”政策税务筹划要点 2、“营改增”税务筹划思路 二、纳税人的税务筹划 三、税率的税务筹划 四、应纳税额的税务筹划 五、“营改增”税务筹划方式

浅析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内?容简介: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业分?立监管体制,并建?立了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国务院?是金融监管的主体?,它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发挥?着核心作用。20?1X年10月,经?修订的《中国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规定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政策实务解读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

金融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上) 一、金融服务适用范围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以下四类: (一)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下列业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1.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应作为利息性质的收入处理,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收入。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3.典当业务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

当行收回的赎金超过发放当金的部分属于利息性质的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属于“销售货物”,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黄金租赁业务 黄金属于货币等价物,无论是实物黄金还是纸黄金,黄金租赁业务中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5.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保理商取得的债权买卖价差或受让债权后取得的利息,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的比较_杜恂诚

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的比较杜恂诚 中国近代经历过自由市场型和垄断型两种金融制度模式。二者的基本功能特征很不相同,表 现在政府作用的大小、有无中央银行制度等多方面。自由市场型金融制度推进速度慢,而其市场 定位精细,金融业的首创性强;垄断型金融制度的推进速度快、力度大,但其“变革”仅具形式 意义。在自由市场制度下,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是“平行”的;而在垄断制度下,经济仰赖金融, 而金融则操诸政府之手,金融市场不再具有自发的创造性。 关键词 金融制度 自由市场 政府垄断 作者杜恂诚,1947年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以及钱庄纳入进出口商品流通的融资渠道,中国近代金融逐渐成形,并形成制度,即自由市场型的制度及政府垄断型的制度。这两种制度表现了迥然不同的制度特性和功能特性。本文拟对这两种制度做一初步的比较。 第一种制度:自由市场型 1927年以前,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自由市场型。这种制度具有六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政府所起的作用很小。在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之前,中国金融是外国银行和钱庄“两强称雄”的格局,外国银行占有主导地位。对于这两种金融组织,清政府基本上处于一种无所作为的局外人地位,它不仅影响不了外国银行,反而因其向外国银行借款、通过外国银行对外赔款等而受外国银行影响颇多。 不可否认,清政府对本国新式银行的产生是起过一点作用的,具体表现为设立中国通商银行、户部银行和交通银行。 清政府为设立中国第一家本国银行———中国通商银行,颇费了一番功夫来进行酝酿、讨论,最后盛宣怀的意见被清廷采纳。盛宣怀认为,“因铁厂不能不办铁路,又因铁路不能不办银行”, 而“铁路之利远而薄,银行之利近而厚,华商必欲银行铁路并举,方有把握” ①。他还认为,设立本国银行可以“通华商之气脉,杜洋商之挟持” ②。这个宗旨基本上是出于“利权”及铁路经营方面的考虑,当时的清政府还根本没有考虑到,或者说还根本没有能力去考虑改变整个金融 ?871?①②盛宣怀:《请设银行片》,1896年10月,《皇朝经世文新编》第2卷。 《愚斋存稿》第25卷,第15、5页。

各国金融体制的比较

各国金融体制的比较 金融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所确立的金融体系结构,以及组成这一体系的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联系。金融制度是在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已演化成复杂而又脉络清晰的系统。所谓的金融制度是指银行系统及其相应的制度规定。构成西方国家金融制度主体的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 新中国金融体制发展自建国前至今已经有60个年头了(1948年12月1日,在合并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标志了新中国金融体制的诞生)。我国的金融体制在这60年里,经历了由计划体制向市场化体制的转变。发展到现在,中国金融业已经具备了一些自身的特点。 一、金融体制的划分 金融体制的两种类型: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制,二是以法德日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制。 金融体制的内容:金融体制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企业体系(组织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 金融体制的构成要素有:发展战略;组织形式;框架结构;业务分工;监督管理;构造方式;运行机制;运转环境。 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金融体制的比较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在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商业银行的产权与经营机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其原因在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金融发展的历史悠久程度、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都不同。发展中国家应该积极改革,逐步优化本国的金融体制。 1.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宏观调控手段不同 中央银行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和金融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虽然目前各国的中央银行体制具有共性,如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均处于核心地位,垄断货币发行权,具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的功能,已成为各国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体制在独立性和宏观调控手段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制度产生较早,而且基本上都是在商业银行基础上经过长期演变自然形成的。所以,目前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体制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之后,已经非常健全、完善,独立性比较高,可以以稳定币值为货币政策目标,独立地、不受外界干扰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基本上都隶属于中央政府,直接对政府负责,其官员也往往由政府任命,独立性比较低,其货币政策更多的是以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为目标,而牺牲币值的稳定。这影响了中央银行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率。 我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不高,主要表现在其长期以来受制于财政、地方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主要官员的任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人事渗透过多,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方面还缺乏应有的自主权,在抵御不合理的融资要求方面还缺少法律保障等印度的中央银行是印度储备银行,强而有力的行政干预是其重要特征,其长远货币金融政策战略目标必须与政府的长期经济战略目标完全一致,这使其独立性大打折扣。 2. 商业银行的产权及业务经营体制不同

2016-2020年最新、最全!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及解读!

2016-2020年最新、最全!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及解读! 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 年末,我国达到一定规模水平的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同比高速增至126,000亿元,全国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更是超过26 0,000亿元,这代表中国企业存在巨大的融资需求。而相比于巨大的应收账款规模,2015 年我国年商业保理量仅在2000 亿元左右,还有大量供应链信贷融资需求没有被满足。有相关研究预计到2020年更可能达到27万亿元,可以看到未来我国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服务企业发展的金融市场潜力巨大。 金融机构在融资信贷的痛点有企业与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可信的贸易场景难以证明、风险控制难如风控效果难、信任不能传递、成本与效果兼顾难等,所以中小企业存在巨大的融资信贷服务难题。根据世界银行年初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5600万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融资需求规模高达 4.4万亿USD,与目前实际服务的规模融资缺口为1.9万亿USD折合约12万亿元人民币。另一份报告显示,小微企业对中国实体经济支持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并不匹配,从央行行长易纲的相关演讲报告中提到2017年末中国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总余额比例与小微企业对中国占GDP贡献价值的各自比重差距较大、与纳税占国家税收相差比重对比也是差距很大,即中小企业贡献大但得到的支持小,如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将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传导信任,实际上正是在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可行途径之一,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有着巨大市场潜力。 传统金融机构的痛点之一是解决方案创新乏力——例如,目前银行多采用相对标准的银行产品,如对不同的客户仍是除定价外基本相同的产品,但是不同的产业不同规模的客户对产品特性要求差异化却很大。物流行业和医药行业的支付结算频率和现金管理诉求就有很大的差异,而现实中银行提供的产品实质差异并不大。 银行对行业聚焦和洞察能力不足:缺乏足够的行业洞察已成为制约公司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瓶颈。虽然目前银行开始积极投入行业研究力量,并且能够对行业变化的宏观方向做出一定的判断,但是对如何聚焦行业和客户深感困惑。例如目前很多银行都在积极布局战略新兴行业,如智能制造,但是智能制造范围广泛,到底聚焦服务哪个领域、哪一类客户、提供何种差异化服务对银行而言仍是困惑。 供应链金融是建立在产业链基础之上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也是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突破口。所以政府各部门近几年来陆续发布了多项支持

农民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农民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农民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三农”问题日益严峻,并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4-2016年连续十三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涉农文件。党和国家及相关部 委已经把解决“三农”问题摆放在工作“重中之重”的顺序位置, 化解农民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增收。 针对农民创业的扶持政策,首先要促进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输入地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对口,帮扶输出地建设承接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农民工等 人员返乡创业。 其次,要推动输出地产业升级带动返乡创业。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产业组 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顺应输出地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 场需求,抓住机遇创业兴业。 再次,要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发挥既熟悉输入地市场又熟悉输出地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 然后,要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统筹发展县域经济,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示范带和块状经济,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 最后,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在去年发布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其中提到了五项政策措施:①降低返乡创业门槛;②落实定向减 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④加强返乡创业金融服务;⑤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降低农民工返乡创业门槛,需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放 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 办各类事业。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 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 审批。 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就是要加强政府引导,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初创期、 早中期的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 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划分为五大政策扶持体系:①增加创业机会的政策扶持体系;②激发创业潜能的信息服务体系;③提升创业能力的 培训体系;④以农民创业园区为载体的平台建设体系;⑤以“互联网+”为契机的电商扶持体系。 一个完善的创业扶持体系必须包含创业培训体系。地方政府需要充分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利用职业院校或农业院校开展针对性的创 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效率,同时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丰富农民 创业者的人脉关系。地方政府应充分结合返乡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 优劣势和教育资源,构建由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局、经信委等行 政部门牵头,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农业职业院校为依托,创导师 团为中坚,创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农民创业者为主体的创业培训体系。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农民也需要在创业过程中不断创新。首先,要支持电信企业加大对农村地区移动互联网的建设投入。 其次,给予农民电商创业更多的政策扶持与倾斜,鼓励农民依托创业园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 再次,加强农民信息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应用能力。

金融制度的创新

我国金融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政策金融的比重过高,这是因为我们不仅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而且占据商业银行主体地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明显带有政策性特征。这就决定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初始条件是高比例的政策性金融。我国金融改革所追求的目标是建立“市场化的金融体系”。而追求“市场化的金融体系”的过程主要是通过建立各种成分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职能不同的多元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来实现的。其路径大致可以描述为:突破银行业务禁区→恢复和分设国家专业银行→建立中央银行→开放金融市场→专业银行商业化→建立间接调控体系→强化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改革主要进行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1)信用卡的广泛应用,电子资金汇划系统的推广,是货币制度创新的主要表现。(2)在金融市场创新方面,确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运行的基本规模;(3)在银行制度方面,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取得了一些进展,并建立了政策性银行体系,以分离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职能;对国有商业银行取消贷款限额控制,就是中央银行在信贷管理上向市场化方向靠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际步骤。效果:有效利用社会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将社会资金与国家信用结合起来,统一到支持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项目上,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防止政策性银行资金财政化;主动以金融手段创造供给,与市场兼容并通过其开拓投融资活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提高社会资本形成率,扩大社会需求并强有力地优化经济结构。加大准公共产品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为市场转化型奠定基础。

(4)在金融管理制度方面,传统的以计划性、行政指令性管理为特征,以直接调控手段为主导的金融管理模式,正在向市场化的、以间接调控手段为主导的金融管理模式转变。(5)在投融资制度方面,金融创新改善了融资制度的结构,逐步实现了传统体制下单一主体和渠道的投融资格局向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转化。(6)在汇率制度方面,1994年后相继实行了人民币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使人民币汇率由人为定价转变为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自发调节)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效果:对对外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上增加了价格的竞争优势和灵活性;调动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发挥国有企业在人才、技术上的优势,扩大贸易出口。 总体来说,金融体制与制度的创新包括: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到单一中央银行体制的初建到独立的中央银行体制的逐步形成;从证监会、保监会监管机构的建立到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从“统存统贷”到“差额包干”到“实存实贷”到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从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到汇率并轨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的改革;以及从直接金融管制到间接金融调控手段的不断运用等等。

2016会计继续教育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题库及答案

第1部分判断题 -------------------------------------------------------------------------------- 题号:QHX016505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10.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11%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B 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题号:QHX016491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12. 进项税额是企业代垫资金,一定要加快货物的销售,才能把代垫资金收回来;收回了代垫资金,才能降低经营风险。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进项税额是企业代垫资金,一定要加快货物的销售,才能把代垫资金收回来;收回了代垫资金,才能降低经营风险。 题号:QHX016489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1. 增值税不会重复征收。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增值税不会重复征收。 题号:QHX016504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题号:QHX016509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6.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或1年。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B 解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题号:QHX016486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3. 增值税就增值部分交税,故称为增值税。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增值税就增值部分交税,故称为增值税。 题号:QHX016512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1.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错误 解析: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题号:QHX016507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 甲餐馆为一般纳税人,收取餐费106元(含税),则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6/(1+税率6%)=100(元)。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错误 解析:甲餐馆为一般纳税人,收取餐费106元(含税),则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6/(1+税率6%)=100(元)。

“营改增”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营改增”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试点地区单位和个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浙江省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理解为应税服务接收方在境内,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应税服务发生地、应税服务消费或使用地是否在境内,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收入来源地原则。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包括下列三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2.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接受应税服务;3.所接受的服务必须完全发生在境外并在境外消费(包括提供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及服务的开始和结束,包括中间环节均在境外)。如:区内某公司在美国租用仓库保管货物,是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因此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包含两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2。有形动产完全在境外使用,这就要求有形动产使用的开始和结束均在境外(包括中间环节)。如: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中国公民在美国承租一辆车旅游,由于完全在境外使用,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二、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地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与应税服务接收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应都在试点地区,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境内的接收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收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应都在试点地区,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案例】 境外R公司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常州J科技公司为境外R公司的代理人,2012年12月R公司分别向南京A公司、杭州B公司、济南C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按照规定,R公司为南京A公司、杭州B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应由J科技公司代扣代缴增值税,R公司为济南C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应由J科技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山东暂未列为试点地区)。 三、应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 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 四、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1、非居民企业或个人提供应税劳务不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应税服务的适用税率。 2、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