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仓单质押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仓单质押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仓单质押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仓单作为保证金流程图

仓单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仓单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时间:2012-09-19 13:50:07 来源:宁波大宗商品 交易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发展,鼓励交易商积极入市参与交易交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拥有的交易所注册仓单或拟交收仓单作为债权的担保移交给出借人。 第三条交易商取得的仓单质押资金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主要用于交易商短期资金周转,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第四条参与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交易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交易所资格审定并持有注册仓单或拟交收仓单的交易商;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三)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内应包括质押仓单所载商品的生产、使用或销售,并拥有稳定的货物来源和销售渠道; (五)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六)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企业主要股东和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八)经合作银行评级授信,符合合作银行信用评级标准; (九)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十)在合作银行开有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第五条交易所、交易商与出借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仓单质押流程 第六条注册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交易商将自有的未被冻结的注册仓单作为质押向出借人申请融资,出借人基于一定质押率向其发放短期融资。 拟交收仓单是指交易商在交易所基于买入订货而产生的相应债权。拟交收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交易商以拟交收仓单作为融资申请基础,并承诺以交收后获得的仓单作为质押,向出借人申请融资,出借人基于一定比率为其提供支付交收款项的短期融资。 第七条注册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一)交易商与出借人签署《质押协议》和《借款合同》。 (二)出借人将交易商提交的《出质通知书》审核后给交易所,申请冻结该注册仓单。 (三)交易所冻结该注册仓单,签发《出质通知书确认函》给出借人。 (四)出借人放款给交易商。 第八条拟交收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大商所标准仓单质押流程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流程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协助客户与商业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时,采用专用通道管理模式,即银行以总行名义向交易所申请取得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专用通道,用于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等业务。 目前,已与大商所签订有效协议并开通专用通道的银行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大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一、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流程 1. 质权人为客户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前,需在专用通道下为客户开设编码。 2.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1,以下简称《质押申请表》)加盖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质押申请表》、《质押担保合同》原件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质押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检查申请质押登记的仓单是否处于流通状态。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对应的仓单由期货公司客户名下转让到质权人该客户名下,并予以冻结。 4.交易所在《质押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二、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解除质押业务流程 1.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2,以下简称《解除申请表》)加盖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解除申请表》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解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冻结的标准仓单解冻,然后将仓单由质权人客户名下转让至期货公司该客户名下。 4.交易所在《解除申请表》加盖业务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注:(1)质权人公章为质权人总行授权分支机构在交易所留存的印章。(2)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公章为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留存的授权章。(3)质权人提交给交易所的质押担保合同为原件。

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顺应市场形势,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经区联社研究审议,根据东川实际情况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上报区联社。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顺应市场形势,大力开展新业务,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联社营业部及各信用社所开展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章仓单质押的设定 第三条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有关部门注册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有关部门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 第四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现货市场上原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工业、商贸等企业以其仓单所有权为质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短期借款的行为。 第五条仓单质押的种类和含义。 本办法规定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主要有两大形式。 一是现有存货的仓单质押贷款,其基本要点是:货主企业把货物存放在仓储企业中,然后凭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而由仓库代理监管货物。 二是拟购买货物的仓单质押贷款,即保兑仓业务,它相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大力开展我行的公司业务,努力探究新业务领域,增加我行对客户的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地拓展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我行的规定制度,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的存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我行能够同意的存货质押办理的短期流淌资金贷款;我行通过与借款人以及符合我行条件的仓储单位签定三方合作协议,仓储单位同意我行托付对物资的进行有效看管,从而实现我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 第三条除贷款以外的其他授信品种,如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均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总行定期考核各行的存货质押贷款回收情形。一旦发生严峻缺失,总行将停止该行的存货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章仓储单位条件 第五条与我行合作的仓库需具备的条件 一、资信状况良好,综合实力当地排名前5位; 二、仓库所在地必须选择在同城; 三、拥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 四、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仓储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仓储位出租率60%以上,仓库年吞吐量10万吨以上,经营年限

2年以上; 五、具备对库存商品进行估价和质量检验的能力; 六、有良好的治理能力和现代化的治理技术,经营正常、财务指标良好,有较强抗风险能力; 七、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纠纷。 第六条拟与我行合作的仓库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仓库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仓库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 三、仓储面积、仓储未出租率等证明文件; 四、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七条合作仓库的调查 信贷产品部门指派产品经理与市场营销部门客户经理对合作仓库进行实地调查,共同完成调查报告。 第八条合作仓库的审批 调查报告完成后,有关资料经市场营销部门、信贷产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信用审查部出具审查意见,分行行长审批。仓库只有通过审批同意后,我行才能够同意与其合作开展存货质押贷款业务。 第三章借款人和质押物资条件 第九条借款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必须满足《客户初选准则》; 二、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仓单质押基本知识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又称为“仓单质押中小企业融资”,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商业银行指定的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特点 1、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与特定的生产贸易活动相联系,是一种自偿性贷款。一般的,贷款随货物的销售实现而收回,与具有固定期限的流动资金贷款、抵押贷款相比,周期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强。 2、适用范围广。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不但适用于商品流通企业,而且适用于各种生产企业,能够有效地解决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当企业缺乏合适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又难以找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提供担保时,就可以利用自有存货的仓单作为质押申请贷款。 3、质押物受限制程度低。与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不同,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受限制程度较低,货物允许周转,通常可以采取以银行存款置换仓单和以仓单置换仓单两种方式。质押物受限制程度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也较小。 4、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要求银行有较高的风险监控能力和较高的操作技能。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中,抵押货物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由于银行一般不具有对实物商品的专业管理能力,就需要选择有实力、信誉高的专业仓储公司进行合作。同时,银行需要确认仓单是否是完全的货权凭证、银行在处理仓单时的合法地位、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等问题。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是现代生产经济条件下企业物资流动、经营活动与银行中小企业融 资活动有机融合在一起的、多方得益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1、对中小企业融资企业的作用。通过以存货作抵押,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固定资产作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盘活了存货资金,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存货资金的盘活,使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加快,有助于企业获取采购的主动权,同时能够使企业增加销售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存货资金的盘活,也就是经营资金的节约;通过与银行的中小企业融资活动,能够为后续的中小企业融资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2、对仓储公司的作用。通过与银行的合作协议,通过提供保管、监管、保证服务,为服务企业获得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保证,从而能够加深仓储公司与服务企业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提供金融服务功能,可以增加仓储公司的客户数量。 3、对银行的作用。通过三方合作,解决了存货抵押监管难的问题,通过仓储公司的保管、保证,有助于实现信贷风险控制的目标,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客户规模。质押中小企业融资与信用中小企业融资相比,有仓储公司负责监管,质押物变现能力强,因此,信贷资金风险较低。而且在贷款收益之外,还可以获得包括结算、汇兑差价等中间业务收入。 通过仓单中小企业融资开展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银行、第三方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都具有重要作用,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而且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的贷款问题,提高银行的资源分配效率。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的模式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在实践中有多种做法,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便利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和经营,银行也在不断创新,不断在仓单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拓展新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目前国内外金融机构的仓单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期货公司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及案例分析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案例 一、产品定义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商品(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由指定仓库签发给货主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实物提货凭证。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的仓单作为质押担保向我行申请用于其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所需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二、产品意义 标准仓单作为一种权利凭证,集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于一体,相对于其他质押品来说,标准仓单更加安全,流动性更强。此外,基于期货市场标准仓单还具有价值公开透明,监管便利、变现力强等优 势,因此,标准仓单作为质押物将使银行贷款更安全,它使银行不再单纯看重企业的财务报表,而是更加关注标准仓单价值的波动性,只要有标准仓单就能取得银行贷款。同时银行可借助期货市场成批开拓信贷客户,降低各种营销成本,增加获利。 三、产品特点 1、有效解决企业担保难问题,当企业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又寻找不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担保时,可以自有的标准仓单作为质押向我行取得贷款; 2、由于标准仓单的价值公开、透明、流动性强、易于变现,所 以该产品自偿性好,风险低;

3、能缓解企业因库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 4、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允许周转,可采取以仓单置换仓单的方式。 四、适用企业从事与其自有标准仓单商品品种相关联的生产、加工和贸易活动,并且需要短期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商品品种包括棉花、大豆、菜籽油、糖、强麦、硬麦、玉米、塑料、铜、铝,黄金和锌等。 五、案例分析及业务操作流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某棉花公司是主营棉花收购业务的企业,规模属中小型,长期在新疆库尔勒租场收购棉花,直接供应石家庄周边各县、市的纺织厂,为我市棉纺织行业提供货源。去年,随着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面临为收购棉花缺少短期流动资金的困难。于是,该公司将所有资信材料备齐,向其他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但是却因为没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而被拒之门外。这些银行的考虑是:该公司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措施,信用不足,贷款风险较大。 该公司抱着试试看的心里找到建行,我行马上组织专业客户经理进行实地考察,经调查分析,由于该公司是一棉花贸易公司,而且棉花原料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阶段性库存比较多,所以该公司具有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大的特点,尤其是棉花存货较高,占压其大部分流动资金造成资金紧张。但是该公司也有自身的优势,其经营模式比较成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稳定,截至2007 年底,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60%,在我市批发行业中处于上游水平,市场前景较好。该公司存货棉花是大宗原材料商品,价格公开、透明,价值容易确定,并且依托期货交易所变现力较强,如果采取棉花的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既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又有利于银行控制信贷风险。

仓单质押贷款的四类风险防范

仓单质押贷款作为物流与金融结合的主要方式,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也为银行业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各个仓储机 构在侧重点和信誉度上的不同,其出具的仓单在制作格式、内容以及操作程序、可靠性上 都有很大差异。因此,仓单质押贷款在操作上需更加注意控制风险。 在仓单质押贷款的实际操作中,表面上质押的是仓单,但贷款人银行之所以提供贷款的依 据还是仓单所代表着的货物的价值。货物又是由第三方保管的,借款到期债权不能实现时,货物能否提取、由借款人及银行之外的第三方出具的仓单代表的物权能否实现、质押合同 能否顺利执行,第三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仓单质押对于第三方的效力主要体现为协助、保证质押合同的顺利执行。 在普通仓单的质押中,银行一般通过与仓储企业及借款企业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并与仓 储企业签订“协助保证书”来规范各方的行为,从而为质押合同顺利执行提供保证。 ●防范信用风险 在普通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最基础的风险,是指货主企业和第三方 企业的资信风险,即关于货物价值和仓单代表的权利的风险。所以,银行在资信考察方面 首先要注意考察货主企业和第三方企业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及其 资产负债情况等经济信息。另外,还要注意其所处的信用环境,尤其是其历史履约状况和 履约意愿,杜绝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伙伴合作。 ●防范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仓单货物损失的风险。防范这个风险要注意从 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注意质押商品的选择。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仓单质押,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性质稳定的商品作为仓单质押商品。 第二,注意仓单代表价值的足额与充分。由于评估机构的资质及信誉问题,仓单质押货物 评估价值中会有泡沫,质押货物价值也会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导致质物的不足额不充分。 因此,银行一定要选择资质好、信誉佳、水平高的评估机构。同时要有专门负责人适时披 露风险点,对损失严重的质物要求增加足额充分的担保。 ●防范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不能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银行发生法律纠纷而带来的风险。防 范法律风险要做到留置权不应优先于质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规定,仓储 合同的保管人对保管货物享有留置权,而该留置权优先于质权的行使,因此当货主与仓储 机构发生费用纠纷,仓储机构行使留置权时就可能影响到银行质权的实行。银行可与仓储 机构在协议中约定留置权的行使不应优先于质权. 此外,银行还要注意质物来源的合法性,不合法货物的质押是无效的,尤其是对于走私及 违禁物品要及时举报。 ●防范操作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我国使用的普通仓单形式很不统一,效力和作用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 银行首先要注意对仓单格式和内容进行要求,使用固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同时派专人对仓 单进行管理,与仓储机构达成统一认识,以防止出现伪造或无效仓单,也可避免一些仓储 机构以入库单为仓单,而以提货单为提货凭证所带来的风险纠纷。 其次,还应注意质押仓单背书的必要性。仓单质押一般要求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虽然仓 单不背书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8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 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99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

简述仓单质押

简述仓单质押 一、必要概念理解 1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质物移交债权人(质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质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明确了质押标的为动产和权利两种。 质押与“抵押”容易混淆,二者的关键区别点在于标的物的转移,质押为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 2仓单:简单的说就是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同时也是保管人、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验收储存货物,确定货物是否依合同约定的条款得以合理保管的依据。仓单既是收到货物的证明,又是凭以提货的根据。仓储物品的所有权随仓单的转让而转移。仓单是有价证券,它不但可以经背书转让,而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仓单还可以作为权利质押。(《担保法》第二节七十五条至第七十七条) 3仓单质押:即为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是仓储物流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该项金融业务的开展与供应链节点及金融中介密不可分,因此仓单质押的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担保业务本身的效力范围、质押行为双方(出质人和银行等金融中介)的效力范围以及仓储保管人(从事仓储物流的行业,诸如港口、专业仓储公司)的效力范围。 二、操作实务流程

个人理解的仓单质押业务具体操作可分为前期合同签订、实物交接以及贷 款发放三个环节,具体流程详见下图。 三、 业务风险提示 第一是货主企业(出质人)的资信风险。包含盈利能力、信用及职业道德两方面,物流企业及金融中介可通过前期资信调查及合同要约承诺期间予以认定。 第二是质押标的物本身的风险。包括流通的合法性以及是否易于流通。主要通过考察货物品质、价格变动以及市场前景三个方面来认定。 第三是相关单据的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仓单、提单等单据上填写的必要条 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融资

基本概念 仓单,在学理解释上是指仓储方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人的记载仓储货物的惟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我国现行合同法以及物权法还没有对仓单给予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了仓单的内容要件。因此,现实中仓单格式与内容多自行设计,且容易与传统的入库单、提货单混淆。 仓单质押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物权法第223条以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多为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手段。当前,银行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就建立在仓单的质押担保权能之上,其核心在于担保人以在库动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作为质押物担保借款人向银行的借款,仓储物流企业经银行审核授权后,以第三方的身份对担保人仓单项下的在库动产承担监管责任,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服务,对质押物进行库存监管。必备条件编辑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权明确,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适应用途广泛,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多操作于钢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 仓单质押融资对企业的要求: 1.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现货)存储于本行认可的仓储方,并持有仓储方出具的相应的仓单; 2.应当对仓单上载明的货物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是仓单上载明的货主或提货人; 3.以经销仓单质押下货物为主要经营活动,从事该货品经销年限大于等于1年,熟知市场行情,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 4.资信可靠,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在各大银行均无不良记录; 5.融资用途应为针对仓单货物的贸易业务。 基本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向物流企业核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 (4)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借款人根据协议要求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6)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上。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方案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解决县域及农村市场达不到按仓单质押短期贷款所要求的仓储设备、规模和有效的第三方监管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我行规定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存货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存货质押贷款是指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通过与借款人以及符合本行条件的仓储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仓储公司接受本行委托对存货采用就地仓储模式进行有效看管,从而实现本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根据质物提取和置换方式的不同,质押可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两种方式。 就地仓储模式,即是将存货存放在借款人自己的仓库中,本行雇用第三方(仓储公司)作为本行的代理人或者直接派出管理人员对存货进行管理。 在静态质押模式下,借款人通过在本行存入保证金或提前归还贷款的方式申请提取质物。 在动态质押模式下,本行设定最低质押值,客户可就质物价值超出部分申请提取或置换货物。 第二章仓储公司具备条件 第三条与本行合作的仓储公司需具备的条件: (一)资信状况良好; (二)拥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经营年限1年以上; (四)具备对库存商品进行估价和质量检验的能力; (五)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和现代化的管理技术,经营正常、财务指标良好,有较强抗风险能力;集体审会格或经法人授权 有集体审议制度或经法人授权的项目评议制度。 (六)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纠纷。 第四条拟与本行合作的仓储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仓储公司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简介(公司概况、业务范围、仓储管理能力状况、现代技术水平、风险预警方案等); (四)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五条对合作仓储公司的调查 公司业务部对合作仓储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共同完成调查报告。 第六条对合作仓储公司的审批 调查报告完成后,交由总行贷审会审议。仓储公司只有通过集体审议同意后,本行才可以与其合作开展业务。 第七条合作仓储单位的维护与管理。本行贷后管理岗对于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过程中及其他合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对于出现明显问题,如仓储单位未按规范操作,不配合本行监管操作、无法区分质押存货或其他造成质押存货可能或已出现法律瑕疵影响本行债权利益的,且不接受本行规意见进行改

上海交易所螺纹钢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指导手册第版优选稿

上海交易所螺纹钢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指导手册 第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1、标准仓单如何入库 (1)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

(2)标准仓单基本概念 标准仓单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生成后即以电子形式存在。指定交割仓库可以根据标准仓单所有人(以下简称仓单所有人)的申请,为其提供打印的纸质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货主名称(全称);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件数; (三)储存场所; (四)仓储费(见附件); (五)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六)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七)标准仓单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仓单生成流程

标准仓单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入库申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确认等环节。 入库注意事项: (1)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办理入库申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商品的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 客户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2)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 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经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3)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根据期货交割的有关规定,对入库商品种类、牌号、数量、质量、包装及相关单证进行验收。 货主应当到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 验收合格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入库检验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再由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 (4)交易所批准制作标准仓单后,指定交割仓库核对入库申报数据并制作仓单。指定交割仓库审核人员应当复核仓单数据。

银行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完整

中国民生银行分行 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企合作,规业务发展,根据《票据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信贷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仓单质押”即“仓单质押+押品处置”,是指银行办理承兑业务时,以货物仓单作质押,根据经销商货款回笼情况向 其发货;票据到期,经销商以销售回笼款偿还票据;销售回 笼款不足以偿还到期票款的,银行向经销商追偿并处置质押 仓单项下货物,以偿还票面金额超过销售回笼款的差额。第三条仓单质押业务具体操作环节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发放、贷后跟踪、到期解付四部分。 第四条此操作规程中提到的质押“仓单”为非标准仓单、货物提货单、汽车合格证或其它权利凭证。 第五条仓单质押业务操作必须执行四个原则: 1、借款人在我行综合授信项下的资金流和物流必须封闭运行,回笼 货款必须足额进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保证金; 2、当一定金额的资金进入保证金后,支行才能让对价金额的动产出 库或将对价金额的提货单提交(或确认)约定的提货人提货;3、必须始终保证“保证金余额+仓单及提货单的价值*质押率≥银承 汇票的承兑余额”的动态平衡; 4、保证金的资金,除用于到期承兑汇票兑付外,只进不出。

第二章条件与围 第六条经销商基本条件 1、主营业务突出,进销渠道通畅稳定、近三年连续赢利、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从事该行业经验五年以上;供货商的一级代理商或特许经销商或我行认可的生产厂商推荐的经销商; 2、经销商的上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在我行信用等级评定为BBB(含)以上。 第七条经销商的风险提示 1、与生产商的合作关系是否稳定。体现为合作年限、代理商类型、价格优惠程度、供货的及时性等。 2、销售网络的是否健全。销售通畅,回款及时。 3、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销商的第一还款来源主要体现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 4、法定代表人的道德风险。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经历、嗜好、子女教育等。 第八条保管商基本条件 1、有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专业从事仓储业。 2、仓储业务量大,管理规,经济实力较强,信誉好,具备一定违约责任承受能力,愿意并承诺配合银行监管质押存货并对银行负责。 3、保管商具有固定资产或长期租赁合同(长于我行授信1年以上且已付租金),保管商股东、管理层与借款人没有关联关系,借款人货物占保管商全部货物的比重低于30%。 4、保管商原则上应选择:国家储备保管商;海关保管商;期货

仓单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模式 2009-10-14 来源:互联网作者: 标签: 专题导航 创新商业模式之物流金融 随着物流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传统的物流业务,如仓储、运输等,其利润率已越来越低,整个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从本期开始,万联聚焦将对新的物流业务模式进行整理与探讨。本专题围绕物流金融展开,物流企业在物流服务中增加了金融服务,把金融与[详细] 摘要:如何突破资金“瓶颈”,促进第三方物流,特别是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不仅是物流企业界关注的焦点,也是金融业热衷的话题。仓单质押业务成为了一种具有多边三赢性质的新兴业务。仓单质押模式a 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采购与产成品销售普遍存在批量性和季节性特征,这类物资的库存往往占用了大量宝贵资金。融通仓借助其良好的仓储、配送和商贸条件,吸引辐射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作为其第三方仓储中心,并帮助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获得金融机构的质押贷款融资。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并有效融入中小企业产销供应链当中,提供良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仓单质押模式a三方盈利分析 供方企业: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作为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所以从银行方融资规模较小,而股票,债券融资方式在中国这样的证券市场环境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运营的资金需求。然而,企业的流动资产如存货、权利单证(如,仓单、提单、应付和应收单据凭证等)往往会占企业总资产的较大比例。通过仓单质押模式可以让企业通过流动资产实现融资。除此以外,企业借助专业的物流公司仓储中心可以节省仓库建设与管理费用。 银行:传统银行贷款业务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而在仓单质押模式下实现了,流动资产贷款,为解决银行“存贷差”开拓了新的放贷模式。一方面,银行减少了“存贷差”产生的费用,另一方面,产生借贷利差。银行获得收益。 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存放与管理货物向供方企业收取费用;第二,为供方企业和银行提供价值评估与质押监管中介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资费。 实例:2003年,中储有20家单位开展了仓单质押业务,质押监管的授信额度突破了20亿元,质押产品期末库存数量占整个公司期末库存的22%,产品涉及黑色、有色、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九大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广大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都与中储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储目前提供的物流金融业务主要有:现有存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模式a)、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仓单质押模式b)、授信融资等。2003年,仅中信实业银行一家,给予中储的授信额度达到10亿。

钢贸仓单质押贷款

钢贸"仓单质押贷款" 易贷中国-贷款资讯 2008-01-17 近年来,各级金融机构在拓展钢材贸易项下贷款业务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有效规避法律及操作风险,作为紧迫课题摆在了金融机构法律工作者面前。笔者基于实践,试着就钢材贸易项下钢材质押的难度、钢材仓单质押优点、质押程序及具体操作问题等阐述一点想法,希望与大家共研。 一、钢材贸易项下钢材质押的效力及仓单质押的原因 由于钢材贸易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钢材贸易商通常需要具备良好的资信背景、一定的资金实力方可从事,但对中小钢材贸易商而言,常常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需首先向金融机构融资获取贷款。因钢材价格具有相对稳定性与升值性,钢材贸易商用该笔贷款以较低价格买进,再以较高价格卖出以赚取差价;或者进行简单加工后以半成品形式卖出。由于赚取差价相对容易,利润较高,现金流充足,能保证偿还贷款本息,因此金融机构一般愿意向其提供贷款支持。但是,业务的单纯性决定了中小钢材贸易商拥有的有效价值物大部分也是钢材,致使其只能将一定价值的钢材进行动产质押以获取贷款。 但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动产质押物必须是质押人拥有的特定动产,并且质押人需将质押物转移于质押权人占有,否则动产质押合同不能生效,即钢材贸易商将拥有的特定钢材转移占有并质押给金融机构,也即钢材贸易商必须在其特定钢材上作一定标记,写明“已出质”字样,并交付给金融机构占有,才能构成有效动产质押行为。如此实施的结果必然导致钢材只能存放于仓库中,一方面钢材贸易商的库存量增加及金融机构对钢材监管工作量加大;另一方面由于该部分钢材不能流动,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这种操作模式对金融机构、钢材贸易商而言成本都很高且麻烦,因此,钢材质押实际执行难度和效果不甚理想。另外,如果允许钢材贸易商将置放于其控制的仓库中的数量处于不断变动中的钢材进行质押,即将未被特定化的钢材进行质押则存在法律效力问题。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不允许将未特定化的动产进行质押,否则质押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至少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风险很大。 二、钢材贸易项下仓单质押贷款的含义 钢材仓单是指仓库企业在收到钢材时向钢材贸易商签发的表示收到一定数量钢材的有价证券,钢材仓单质押是以钢材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所谓钢材贸易项下仓单质押贷款,是指钢材贸易商将其拥有的目前所有的钢材置放于担保公司指定的仓库中,将钢材仓单质押给金融机构,承诺最低安全库存并获得担保公司担保后,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仓库企业共同签署联合监管协议后获取贷款的一种新型贷款模式。它的最大优点是可以有效分散贷款风险,避免无效质押行为。 三、钢材贸易项下仓单质押贷款具体做法 由金融机构引进一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仓库企业(仓库企业可以由担保公司推荐),钢材贸易商组成联保小组,并先将其所有的钢材存放于仓库企业中,同时向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后申请担保。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联合对钢材贸易商进行资信评估,并由金融机构核定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然后钢材贸易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前,由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仓库企业、钢材贸易商共同签署对钢材的联合监管协议。 上述操作之优点: 1、既由于允许钢材流动而保持了钢材使用价值的正常发挥,又因为采取了钢材库存数量不得低 于最低库存之保证措施而确保了钢材贸易商的还贷能力。

仓单质押操作流程

仓单质押的操作流程 一般来说,在仓单质押业务中,兼顾存货人、银行和保管人三方的利益,较为普遍的操作流程是: (一)存货人与保管人签订《仓储合同》。存货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达保管人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保管人接到到货通知后,按照《仓储合同》约定的验收项目、验收方法和验收期限对仓储物进行验收。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如发现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退回。保管人验收确认后向存货人签发仓单。 (二)存货人对仓单背书“质押”字样,由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后,存货人交付银行并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银行审核后,与存货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与存货人、保管人签订《仓单质押监管合同》。银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一般在50%—70%范围内)放款至存货人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 (三)存货人销售所得货款作为部分还贷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根据存货人部分还贷金额,将原仓单直接返还保管人,并书面指令保管人分割原仓单,从原仓单中分割出与部分还贷金额相对应的新仓单,银行收到分割出的相对应的新仓单,盖章签字交给存货人,并书面通知保管人。保管人同时签发剩余仓储物的仓单,直接交付银行。 (四)保管人核实确认后按照保管人所持仓单记载事项发货,收回仓单。 (五)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仓单项下所有仓储物均出库,仓单消灭,贷款及利息等全部归还银行后,余款可由存货人自行支配。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仓单质押的操作流程是按照存货人自有仓单直接出质来表述的,也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即借款人作为仓单持有人是背书受让所得的仓单,通常情况下,银行可能会对借款人背书受让的仓单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评估,但在仓单质押中出质人和质权人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发生变化,故在此不赘述。 第四节仓单质押相关法律关系 在仓单质押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是:存货人、银行。法律关系客体是:仓单所记载的权利。法律关系内容是:存货人将仓单质押给银行,银行发放贷款给存货人,存货人还款,银行同意存货人提取相应货物。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用仓单及动产质押融资 文山日报2010年12月01日 在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过程中,很多银行都发现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经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这些银行经过积极的探索与业务的创新,逐渐从单一的贷款方式中摆脱出来,摸索出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模式。 比如,仓单及动产融资业务就是民生银行为民营及中小企业尤其是纯贸易型企业倾力推出的短期贸易融资产品之一。该业务是以动产和货权质押为核心、以产业链为依托、以票据业务为平台的新的贸易融资组合模式,很好的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为民生银行带来很大的新的业务发展空间。 【案例】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是一家从事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务的贸易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C公司是国内某大型牛奶生产企业(上市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在深圳地区的牛奶总代理。Y公司资产规模40多亿元,年销售额60多亿元,是国内经营良好、绩优蓝筹股的上市公司。 C公司作为一家成立时间较晚、资产规模和资本金规模都不算大的民营企业,自有资金根本不可能满足与Y公司的合作需要。同时又没有其他可用作贷款抵押的资产,如果再进行外部融资,也非常困难,资金问题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此时C公司向民生银行提出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申请融资的业务需求。在了解C 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经营情况,并结合其上游供货商Y公司,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经过研究分析,开创性的推出了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的仓单质押业务,给予C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敞口3000万元人民币,采用先票后货形式,以购买的牛奶做质押,由生产商Y公司承担回购责任。该业务自开展以来,C公司的销售额比原来增加了近2倍,很好地扶持了企业,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有效控制了银行的风险。

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特点

1、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特点? 棉花仓单质押贷款是指棉花企业把商品棉存储在指定仓库,然后凭仓库出具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商品棉价值向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素有“棉花之乡”之称的彭泽县,棉花产业一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由于棉花资源丰富,大量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及纺织企业迎运而生,每年下半年都会形成大量的棉花收购资金需求。彭泽县联社审时度势,创新推出了皮棉仓单质押贷款,以棉纺企业的皮棉作质押给予贷款支持。同时,联社简化贷款手续,优化贷款流程,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在农村信用社的大力支持下,一大批棉花加工小型企业转型为中型企业。其中彭泽县大丰棉业有限公司累计贷款380万元,通过技改,由200型成功转为400型加工企业,成为该县第一批10家转型为400型轧花企业之一。今年以来,彭泽县联社累计发放皮棉仓单质押贷款17289万元,解决了永加纺织有限公司、银海纺织有限公司等10家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流动资金困难。目前正值棉花收购旺季,又有10户400型棉花收购企业正在申请贷款,预计年底前联社将新增皮棉仓单质押贷款1.13亿元。 四年来,彭泽县信用联社充分利用有利的自然优势,抓住棉花生产的大好局面,适时研究推出棉花仓单质押贷款,大力支持当地棉花生产的发展,提高了棉农的收入水平,一批棉花加工及纺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提升了信用社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彭泽县农村信用社通过引导棉花收购加工户,在承贷人、保险公司、仓储公司之间形成质押、保险、再担保三个层次风险防控体系,为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提供了坚强的屏障。 实现连续四年来皮棉质押5.37亿元贷款收回率和利息收回率均达到100%。 2、是哪一年开展的,开展仓单质押贷款近几年取得的成效? 彭泽联社自2007年通过创新棉花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以来,走出了一条适应当地“棉农”及棉花加工、纺织中小企业需要,符合信用社发展的新路子,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一)切实解决了“棉农”卖棉难的问题。随着国家对“三农”政策的优惠,奖励、鼓励农民多种棉、种好棉,彭泽人对种棉已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亩产优质棉达550斤以上,棉农丰收了,有棉不愁卖,不用担心因丰收出现贱卖和卖不出的怪现象。 (二)切实解决了棉花加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棉花加工企业作为棉花仓单质押第三方托管方,自身流动资金不足,没有足够的资金收购棉花。可通过棉花仓单质押贷款,有效地解决了棉花加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仅永加纺织实业有限

信用社(银行)粮食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粮食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开办粮食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粮食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存放在本单位(包括其他仓储企业)或者仓储于我市国有粮库中的粮食作质押,按仓单货物评估价值一定比例从农村信用社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提仓单是指可交易商品粮。 第四条粮食仓单质押贷款坚持“以货定贷,货物质押、到期归还、逾期扣收”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粮食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为现有存货的仓单质押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 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依法从事合法的粮食购销、经营效益好从事粮食产品生产、加工、转化、流通的企业,因生产、经营等合理资金需要,均可申请办理粮食仓单质押贷款。 第七条贷款条件。 (一)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二)借款企业在辖内信用社(部)设立基本账户(在发行设立账户的除外),管理规范,照章纳税; (三)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原粮收购许可证)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 (四)信用等级为**(不含A-企业)以上; (五)提供合法有价值的商品粮作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质押物; (六)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股东、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粮食仓单质押贷款额度的确定。 贷款额度最高为借款人提供粮食的市场价值的50%(在发行授信5000万元以上的借款企业抵押率可以提高到70%)。 第九条粮食仓单质押的期限设定。 单户累计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质押期限最长为6个月(试行期间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2010年6月30日);单户累计贷款500万元以下的最长贷款期限为1年。在发行授信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累计发放15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为一年,另外1000万元为半年。 第十条粮食仓单质押贷款不办理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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