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库人员增加表

社保库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填写说明()教程文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7.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8.婚姻状况(代码项):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9.文化程度(代码项):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10.户口性质(代码项):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1-城镇( 非农业户口) 2 -农村( 农业户口) 3 -其它 11.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12.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3.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 表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表号:京劳社统保险6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填报单位(公章):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7.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8.婚姻状况(代码项):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9.文化程度(代码项):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10.户口性质(代码项):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1-城镇(非农业户口)2-农村(农业户口)3-其它 11.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12.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3.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4.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5.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北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作者:————————————————————————————————日期: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号:京劳社统保险21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报单位(盖章):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有效期至:2010年1月31日止 序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 停止缴费险种个人停止缴费原因 是否清算 个人停止缴 费日期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四险医疗 甲乙丙丁 1 2 3 4 5 6 7 8 9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序号:自然数的排序号,由参保单位依序填写。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性别:与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7.停止缴费险种:根据职工需减少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参加四险的,在做减少时必须所有险种同时减少,不能单险种减少(工伤1-4级减少除外)。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说明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说明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单位名称:

备注:此表作为过录表使用,即进行基本信息的初次填写登记,不作为正式上报表之用。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数据项填写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2、单位名称: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的全称并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3、姓名(必录指标):与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4、公民身份号码(必录指标):本市城镇或农村户口参保人员必须填写经公 安机关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埠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退职人员,原则上应填写公安机关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号码,如无法提供18位的号码,可填写原15位号码。 5、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与公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此三项指标均为必录指标。 6、缴费人员类别(必录指标):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本市城镇职工 6-退职人员 2-外埠城镇职工 7-离休人员 3-本市农村劳动力 8-非缴费人员 4-外埠农村劳动力 9-其他人员 5-退休人员 7、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必录指标):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1-在职;12-在职长期驻外;14在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21-退休;22-退休异地安置;23-退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24-退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25-退职;26-退职异地安置;31-离休;91-其他人员(其他略)

社保信息登记表(新版)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单位社保编号:工作单位名称: 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 姓名人员状态 户口性质 □非农业性别用工形式□农业 民族军转干类别 农民工标志□是 出生年月行政职务□否 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 务农牧团场职 工 □是 个人身份工人技术等 级 □否 个人权益邮寄信息 户籍地址 个人权益单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Email 邮政编码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 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 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工伤保险□是失业保险□是生育保险□是参保时间 一寸照片

备注:个人身份等字段请填写代码,代码表见本页反面。 个人身份行政职务 1 工人30 部、省级 10 国有企业工人身份的城镇个体 女性人员 33 相当部、省级 40 副部、副省级 11 城镇个体女性人员43 相当副部、副省级 2 农民50 司、局、地、厅级 3 学生51 巡视员 4 干部53 相当司局级 5 国家公务员60 副司、副局、副地、副厅级 6 现役军人61 助理巡视员 7 无业人员63 相当副司局级 9 其他70 县、处级 71 调研员 人员状态73 相当处级 1 在职80 副县、副处级 2 退休81 助理调研员 3 离休83 相当副处级 90 科级 用工形式93 相当科级 1 原固定职工100 副科级 2 城镇合同制职 工 103 相当副科级 3 农民合同制工 人 110 科员级 4 临时工120 办事员级 5 聘用人员190 无行政职务级别 6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 务

9 其他 1 正高级技术职务 2 副高级技术职务军转干类别 3 中级技术职务 10 军队转业干部 4 初级技术职务 11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工人技术等 级 12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1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20 退伍复员军人 2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21 退伍义务兵(含伤病残义务兵) 3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22 转业复员士官 4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3 复员干部 5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99 非军转干人员 6 普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