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法主观题:详细版三段论VS简略版三段论

2019年民法主观题:详细版三段论VS简略版三段论
2019年民法主观题:详细版三段论VS简略版三段论

民法主观题:详细版三段论VS简略版三段论法考主观题,三段论的写作规范是最基础的要求。但是,在考场上,如果时间不足,我们可以用一个简略版的三段论代替完整的、规范的三段论来作答。简略版三段论的关键,是把“大前提”亦即法条依据和“小前提”亦即案件事实揉合在一起,避免冗长的重复论证。下面以民法学科为例,给大家五个例子作为示范:

一、善意取得

1.完整版三段论

根据物权法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温馨提示:这一段不需要写精确的法条序号和法条原文,只需要能复述出大概意思即可)结合本题,第三人对出卖人无权处分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而且以合理的对价(具体金额)取得,并且完成了交付(或登记)

所以,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

2.简略版三段论

本案属于无权处分,第三人是善意的(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并且以合理的对价取得,已经完成了交付,因此可以善意取得。

二、合同效力

1.完整版三段论

根据民法总则143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温馨提示:这一段不需要写精确的法条序号和法条原文,只需要能复述出大概意思即可)

结合本题,当事人均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而且,本题中的一物二卖(或者预告登记或者抵押登记)均不影响合同效力

所以,本题中的合同有效。

2.简略版三段论

本案中的合同主体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因而符合民法总则143条的规定,并且,一物二卖(或者预告登记或者抵押登记)均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该合同有效。

三、合同解除

1. 完整版三段论

根据合同法94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温馨提示:这一段不需要写精确的法条序号和法条原文,只需要能复述出大概意思即可)结合本题,因为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地震)构成不可抗力

所以,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简略版三段论

本题中,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地震)构成不可抗力,所以,当事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四、混合担保

1.完整版三段论

根据《物权》法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温馨提示:这一段不需要写精确的法条序号和法条原文,只需要能复述出大概意思即可)结合本题,就债权人甲的债权,债务人乙以其房产提供抵押,第三人丙为保证人。

所以,甲应该先向债务人乙主张抵押权,再向丙主张保证责任。

2.简略版三段论

本题中,甲的债权既有债务人乙的抵押担保,又有第三人丙的保证,故根据《物权法》176条的规定,应该优先行使对乙的抵押权,不足部分,再向丙主张保证责任。

五、一物数卖

1.完整版三段论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温馨提示:这一段不需要写精确的法条序号和法条原文,只需要能复述出大概意思即可)

结合本题,出卖人甲与乙丙丁就同一辆机动车分别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均无无效事由。甲乙之间完成了登记,甲丙之间合同成立在先,但各买受人都没有完成交付。

故应由乙优先取得所有权,乙可以要求甲履行交付义务。

2.简略版三段论

本题属于机动车一物数卖,各个买卖合同均有效。第一买受人乙已经完成登记,所有买受人都没有受领交付。所以,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应该由乙优先取得所有权,乙可以要求甲履行交付义务。

2019.03.14民法主观题

P140 张三于情人节向甲鲜花店订购鲜花,要求送给女朋友李四,甲因当天订购量巨大向张三提出由其子公司乙鲜花店送货,张三同意。问李四能否直接要求甲履行合同? 答:根据合同债权相对性,只有张三才可以向甲要求履行合同。 本例合同当事人是张三和甲鲜花店,但提供履行的是第三人乙,接受履行的是第在人李四,这就属于涉他合同。该合同仍然只约束张三和甲鲜花店,合同的权利义务仍然仅仅归属于张三和甲鲜花店,此即合同的相对性。 备注:涉他合同:是指突破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者约定了义务的合同。 主体的相对性:合同仅仅约束相对人,不约束第三人。 例2,问如果鲜花店有瑕疵,李四能否要求提出赔偿请求?能否要求乙赔偿? 答: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仅仅约束合同相对人,不约束第三人 不可以,本例中虽然约束债务人(甲鲜花店)须向第三人李四完成给付义务,但基于债的相对性,李四并不受合同关系的约束,只有合同当事人张三李四完成给付义务,但基于债的相对性,李四并不受到合

同关系的约束,只有合同当事人张三有权请求鲜花店承担违约责任,而第三人李四无权请求鲜花店承担违约责任。同理,合同当事人为张三和鲜花店,不论第三人是否履行,合同责任只能由合同当事人(甲鲜花店)承担,而不能由第三人乙鲜花店承担。此即责任的相对性 责任的相对性: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例3 张三向鲜花店订了99朵玫瑰,要求其在情人节当天将鲜花送往李四住所,后在鲜花店欲送花时,隔壁乙花店因嫉妒其生意兴隆,将玫瑰花根破坏,以致李四收到毁坏了玫瑰花,问甲店能否以乙店过错为由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答:不可以。第三人过错不可以约束合同人相对人。(第三人过错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不可以,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107条。基于债的相对性,合同关系仅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合同责任仅仅由当事人来承担,第三人过错不是当事人在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因此,甲店应该首先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可以向乙店进行追偿(侵权,损害赔偿)。总之合同债务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仍应对合同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精品解析:2019年北京市高考政治试卷(解析版)

2019年北京高考文综试题政治部分 1.“刀把楼、北京结、天梯、鹰飞倒仰……”箭扣长城因其形如“满弓扣箭”得名,城楼和山崖融合在一起,残垣断壁,雄浑苍凉,别有一种深沉之美,是明代长城最险段之一。箭扣长城的修缮不求结构完整,而是保持其残缺状态,开发方式也将区别于其他传统景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箭扣长城作为长城文化载体,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 ②“箭扣之美”具有独特性,修缮和开发方案应量身打造 ③文化具有继承性,“箭扣之美”来自时间,越古老的文化越有价值 ④文化需要发展,只有旅游开发才能让长城文化“活”起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此题考查文化的特点、文化的区域性的相关知识。箭扣长城因其形如“满弓扣箭”得名,城楼和山崖融合在一起,残垣断壁,雄浑苍凉,别有一种深沉之美。这表明箭扣长城作为长城文化载体,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①正确;箭扣长城的修缮不求结构完整,而是保持其残缺状态,开发方式也将区别于其他传统景区。这表明“箭扣之美”具有独特性,修缮和开发方案应量身打造,②正确;③中的“越古老的文化越有价值”说法错误,排除;④中的“只有旅游开发才能让长城文化‘活’起来”说法错误,排除。故本题选A。 2.一碗妈妈做的炸酱面,是挥之不去的儿时记忆;一碗豆花,融溢着对外婆的深深思念;一碗羊肉泡馍,沉淀着浓浓的乡愁……食物温暖了胃,也温暖了心;味蕾会恋上食物,心会记起那个人。这说明 A.食物所承载的文化是不断发展的

B.情感与思念是饮食文化发展的源泉 C.不同地区的饮食文化相互交流,不断融合 D.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食物承载着家的温暖和故乡情怀 【答案】D 【解析】 【详解】此题考查中华文化的区域性等相关知识。一碗妈妈做的炸酱面,是挥之不去的儿时记忆;一碗豆花,融溢着对外婆的深深思念;一碗羊肉泡馍,沉淀着浓浓的乡愁,这表明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食物温暖了胃,也温暖了心;味蕾会恋上食物,心会记起那个人。这说明食物承载着家的温暖和故乡情怀,D项正确;材料未涉及饮食文化发展的相关内容,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社会实践是文化发展的源泉,B项说法错误,排除;材料未涉及不同地区的饮食文化相互交流与融合的相关内容,C项与题意无关,排除。故本题选D。= 3.登滕王阁,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游西湖,感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纵情山水之间,品味诗词之美,“跟着诗词去旅行”成为人们出游新选择。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游历大好河山,感受诗词魅力,有助于深化文化体验 B.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传承诗词文化重在发掘其经济价值 C.文化旅游的发展取决于人们的文化修养 D.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是文化创新的根本途径 【答案】A 【解析】 【详解】此题考查文化对人的影响等相关知识。纵情山水之间,品味诗词之美,“跟着诗词去旅行”成为人们出游新选择。这表明游历大好河山,感受诗词魅力,有助于深化文化体验,A项正确;B项中的“传承诗词文化重在发掘其经济价值”说法错误,排除;人们的文化修养对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有影响但不起决定作用,C项中的“取决于”说法错误,排除;社会实践是文化创新的根本途径,D项说法错误,排除。故本题选A。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2019届高三政治考前模拟卷一 Word版含解析

2019届高考政治考前冲刺卷一 1、5G网络能够提供高速率、低时延、可靠安全的增强型移动宽带服务。5G手机将给用户带来哪些新鲜体验?又将给智能手机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和改变?有人说,这些从4G手机中即可看出端倪。这一说法的合理性在于() ①5G手机的出现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具有远大的前途 ②5G手机会克服4G手机不足的方面,具有优越性 ③5G手机是对4G手机的颠覆性变革具有强大生命力 ④5G手机依托于4G手机,会保留其合理因素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2、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下列举措能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 ①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 ②营造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 ③改变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酒流 ④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某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股价连续多日一字跌停,公司市值蒸发数亿元。造成该公司股价连续跌停的直接因素有( ) ①企业经济效益下降 ②股民心理预期变化 ③股票供求关系变动 ④银行存款利率下调 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 4、下表为2018年上半年国家宏观经济的部分数据。

以上数据体现了() ①减税降费政策导致财政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发展 ②民生支出增速较快以促进社会公平 ③实行宽松性财政政策支持大型工程建设 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科技创新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5、2018年10月19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整体提升保障水平,逐步均衡城乡价格。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农村贫闲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上述材料体现的政治生活道理有( ) ①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②我国实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③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真实性 ④扩大了我国民主主体和权利主体的范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说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①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②打击经济违法犯罪,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③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 ④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A.②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7、2018年11月20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采取多项措施,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进一步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条例》的实施( )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主观题集锦之民法分析题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主观题集锦之民法分析题 为了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莘莘学子方便对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的把握,快速找到专业课重点,现在政大考研把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把主观题部分的总结在一起,相信会有助于同学们快速找到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的考察重点的! 案例分析: 1、(05年)2003年10月1日村民甲、乙二人从北方汽车市场买了一辆二手卡车,准备一块儿跑长途货运业务,二人各自出资3万元,同年12月,甲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丙,丙表示愿意出8万元购买此车,甲随即把卡车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甲把卖车一事告知乙,乙要求分得一半款项。丙买到此车后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转手卖给丁。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再由丁将车租给丙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1、5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丁把车租赁给丙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丙准备自己备货,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丙将这辆卡车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2004年11月丁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戊,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丁不同意便发生了纠纷。请问:(1)甲、乙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2)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丙、丁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4)丙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5)丙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直到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所有?为什么? 2、(07年)甲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10万元。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万元的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甲又向丙借款5万元,又以该设备作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丙占有.甲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丁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后来,甲预计的收入落空,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乙、丙及丁发生纠纷。诉到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丙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戊修理.丙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戊留置。现问:(1)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3)对该音响设备乙要求行使抵押权,戊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3、(08年)2007年11月21日下午,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肖志军自称是孕妇的丈夫。孕妇被医院诊断为"孕足月、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机型新功能衰竭",需要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医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尽管医院对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抢救,但悲剧已经不可避免。在入院3个小时后,孕妇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医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时情形下,家属不同意手术,如果医院自作主张做了手术,万一出了事故,谁承担责任?即使不出事故,医院也面临被患者家属以违背患者选择权而起诉的风险。有些法学专家认为,现行规定使得一些特殊情况下,病人的生命权无法得到完备的保护,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救济措施。一个人的生命权不能像这起事件一样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个人的签字。依据侵权行为法的原理,分析本案中的医方责任

2019高考政治哲学主观题解题思路例析语文

高考政治哲学主观题解题思路例析 高考政治哲学主观题解题思路例析 第一类 1、设问类型 ①上述材料中体现了哪些哲理(或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人生观、价值观)?②联系上述材料,运用所学哲学知识回答:……是如何取得成功的(或如何做的)?③联系材料,简述上述做法的哲学依据。④运用唯物论(或辩证法、认识论、人生观、价值观)的知识分析材料。 2、答题要求 (1)逐层读懂材料。从每层材料中一一提取能体现哲理信息的句子。 (2)注意尽量从多角度去思考,一般不要局限于一个方面。以上两点是做好哲学题的共性要求,下面的题型就不再重复要求。 (3)组织答案时一般第一点要明确写出所要运用的哲理(包括原理和方法论)。注意要简明扼要,切忌啰嗦。 (4)组织答案的第二点就是一定要注意结合材料分析。即总结概括体现哲理信息的句子。注意点到为止。 3、高考例题(分别和上述类型一一对应,注意对照体会)

例1(06政治江苏卷)38.材料一:自禽流感发生以来,页 1 第 我国政府启动了整体防控体系,采取免疫、监测、发现、扑杀等对策,有效控制了疫情扩散,并批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用禽流感疫苗进入临床研究。同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禽流感防控国际合作,并与欧盟委员会、世界银行在北京共同举办了禽流感防控国际筹资大会,认真履行防控禽流感的大国责任。 材料二:天花曾是人类历史上最可怕的疾病之一。为了防治天花,人类历经了几个世纪的艰辛探索。公元10世纪,中国医书就记载了接种天花疫苗的方法,但这种方法的危险性很大。到了16世纪,中国医生发现那些得过轻微天花的人,就获得了免疫能力,于是开始接种人痘,这种方法很快传入欧洲,但种人痘仍存在危险。1796年,英国医生发现,得过牛痘的人不会得天花,并且种牛痘比较安全,于是开始种牛痘,以后种牛痘又传入中国。直到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天花在世界范围内被消灭。 (2)材料二体现了哪些唯物辩证法原理? (3)运用材料二体现的唯物辩证法原理,结合材料一,谈谈我们对防控禽流感应有的态度。 答案:(2)①天花病毒在全球的流行,中外医生在治疗上的相互借鉴,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的作用,体现了事物是普遍联

民法学本科网上测试题主观题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民法学本科网上测试题(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2代理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3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有哪些? 二、论述题(共30分) 1 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 1.韦成海,男,1970年生,1992年与申小娟结婚,婚后同母亲吴玉秀住在一起。1997年7月,韦成海辞去机关干部的职务,用平时积攒下来的一些钱,开了一家个体小卖部,取名为“利民百货”,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在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7月30日,小卖部开张,韦成海以“利民百货”的名义向批发商黄青山赊购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8月2日,小卖部在一场大火中被全部烧毁,韦成海也在大火中丧生。死亡时,家中所有财产的价值为1.6万元。当黄青山向申小娟要求还款时,申小娟说,1.6万元家产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而她一直不同意丈夫下海,韦成海开店的钱全部出自他自己的工资,因此只能同意以共有财产中属于韦成海的8000元偿还欠款。吴玉秀说这里面还有自己的财产,应先在财产中留出她的部分。黄青山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2.甲为一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乙50万元,现还款期已到。为还款,甲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寄放在甲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戊知晓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古玩(估价为50万元),甲因一时无法找到买主,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丁之间的买卖摩托车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古玩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一、简答题 1.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2.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3.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包括:集体与个人所有权,共有,特别所有权 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海域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二题、论述题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而产生的人。自然人是相对法人而言的法律概念。自然人的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公民是指具有一 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都是我国的公民。《民法通则》在第二章的标题中使用了“公民(自然人)”的表述,给人的感觉是二者相等。实质上“公民”和“自然人”是两个概念。在西方国家的民法中,民事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形式。“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是前苏联的首创,并为我国所沿袭。从前面二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自然人的范围比公民要大,他不仅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民法通则》之所以使用这两个概念,其原因有二:首先,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中,不仅仅是我国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依法也可以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我国的民事主体。因此,在规定公民是民事主体的同时,需要使用“自然人”的概念,赋予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依法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所以《民法通则》在第8条第2款中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使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这项规定也体现了在国际私法上使用解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冲突规范时所普遍承认的两项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的民事法律赋予外国人和本国人相同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原则;对等原则,是指两国在处理两国公民在对方国家的民事主体资格问题时,彼此给予相同的待遇的原则。其次,我国自从继受前苏联在民事上的公民概念后,就一直使用它,而很

2019年高考政治复习选修三专题二主观题训练精品教育.doc.doc(最新整理)

专题二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以英国和法国为例 1.2019 年7 月,特蕾莎·梅正式接任英国首相,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二位-陛首相。她在上任后的首次演讲 中讲到:“我刚去过白金汉宫,女王陛下要我组建新政府,我接受了。”“卡梅伦领导了一个统一的政府,我也将本着这种精神执政。不是所有人都清楚,我所在的党的全称是保守和统一党,其中的“统—”一词对我而言至关重要。”“我领导的政府不会被小撮特权群体的利益驱使,而会因你的利益而奔走。” “我们要让英国成为一个为每个人服务的国家,而不只是为少数特权阶'绷良务的国家。“ 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的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英国政体,指出英国女王的政治地位。(3 分) (2)从君主立宪制的实质的角度,分析特蕾莎政府要让英国成为一个为每个人服务的国家的荒谬性。(6 分) 2.自脱欧公投后,英国国内一些议员和贵族勋爵试图阻止英国退出欧盟。为了能组建一个“强大稳定的 领导班子”,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宣布,经内阁会议决定,政府将于 2019 年6 月8 日提前举行大选。该议 案获下议院投票通过。选举后保守党尽管仍是议会最大党,但所获议席未过半数,只能与北爱尔兰民主 统一党结盟,组建少数派政府,这一选举结果也给后续的脱欧谈判增加了更多不确定因素。 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英国此次大选,指出英国内阁所享有的权力。 (2)从英国政体角度,分析提前大选的结果为什么会给脱欧谈判增加更多不确定因素。 3.面对国内“脱欧”纷争,女王坚称不会“选边站”,将根据英国政治传统一直保持“政治中立”。英国 “脱欧”公投结果公布后,2019 年2 月1 日,下议院投票通过政府提交的“脱欧”法案,授权特雷 莎·梅启动“脱欧”程序。3 月16 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批准了该法案。5 月3 日,特蕾莎?梅宣布 提前大选,她希望扩大保守党在议会下院中席位的领先优势,以避免在“脱欧”进程上被反对党掣肘。 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英国女王在“脱欧”问题上保持“政治中立”的原因。(3 分) (2)在英国“脱欧”进程中,议会与政府是如何实现权力分立与制衡的。(6 分) 4.英国脱欧,卡梅伦辞职。2019 年7 月,由于竞争对手的退出,现年 59 岁的特蕾莎·梅被确认接替卡梅伦,提前当选英国保守党领袖和英国新首相。特蕾莎·梅将成为继撒切尔夫人之后的第二位女首相。她 在胜选后发表讲话时说:“我领导的政府不会被一小撮特权群体的利益驱使……我们做重大决定时,我 们想的不是那些有权之人……我们将尽一切所能帮助所有人……把英国打造成一个为所有人,而不是少 数特权阶层服务的国家”。结合材料,运用《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运用所学知识,简要说明英国首相的政治地位并说明它是如何产生的。(4 分) (2)特蕾莎.梅的承诺能实现吗?请运用英国政体的知识加以说明。(5 分) 5.美国于 2019 年6 月8 日提前举行大选。首相特蕾莎·梅表示,英国正在进行脱欧的谈判,英国政府有 完整的计划来设计未来英国与欧盟的新关系,这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但是却遭到工党等其他政竞的激烈 反对。工党威胁要投票反对英国政府与欧盟速成的协议,上议院的议员已经发誓要跟政府对抗到底。特 蕾莎·梅在此时宣布提前举行大选,意在扩大保守竞在议套下议院的议席数量,使她推行英国“脱欧” 的各项政策更具权威性。 结合《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运用“英国的议会和政府”知识,分析说明英国首相为什么要提前举行大选。(5 分)(2)结合材料,运用“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实质”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英国的“脱欧”政策遭到工党反 对所体现的道理。(4 分)

民法客观题主观化解答

民法客观题主观化解答 法考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关于客观题,全是选择题,分为试卷一、试卷二,分别100分,共100道题目,由单项选择题(50道)、多项选择题(40道)、不定项选择题(10道)构成。 相信同学们都有这样的感觉,就是真题做了N遍,答案都能记住了,为什么我还考不过?那么,我想问你,这个真题的考点你能记住了吗?A、B、C、D四个选项为什么对、为什么错,你真能了如指掌吗?如果你的答案是:“NO”,那么我告诉你,咱们以后“客观题主观化解答”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这样我们便能将真题的作用利用到最大化。 且看中公法考演示“客观题主观化”。 【知识点一】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属于民法难点,是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 问题: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请问:乙签名的行为是否属于意思表示? 答案:不属于。 理由:意思表示,即民事行为能力适格之表意人,将自主形成的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包括“行为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行为意思,指有意实施行为之意识,该项意思表明,外在行动是行为人自主意思支配的结果;效果意思,即意思表示的表意人,必然内心有发生一定的私法效果(合同、遗嘱、婚姻等)的意思(即关于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消灭的意思),即所谓的“真意”,如:欲购房屋、欲赠与他人财物;表示行为,即意思表示人将内心的效果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明示+默示)。 本题中,学生乙签字的行为,并不存在效果意思,因此学生乙的签字行为并不是意思表示 【知识点二】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属于民法重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无所有权或处分权而无效。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权处分签订的买卖合同(债权行为)的效力是有效的。 问题: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请问:甲乙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答案:有效。 理由: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题中,甲将其对丙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乙,但是甲在转让给乙之前,甲已经将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丁,那么,甲尔后将其对丙公司转让给乙就属于无权处分,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的。 【知识点三】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效力,属于法考重点,根据我们现行法律行为的规定,法律行为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四种。

2019年高考山东卷文综政治试题

17.小型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关乎国计、惠及民生。近年来,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成本高、融资难、用工荒等问题。下列措施中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有: ①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②扩宽企业融资渠道 ③降低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④构建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18.下列曲线图中,某商品的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相交于E点。若生产该商品的企业普遍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会引起E点向E’点方向移动。正确反映这一变化的曲线图是: 19.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下列措施中有利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有: ①实施紧缩性财政政策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 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④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0.当前,我国公民越来越多地借助互联网表达政治意愿,与政府进行互动。公民在使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时应: 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②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③理性参与网上评议政府的活动④依法对政府的工作行使质询权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④21.2012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在党的领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这表明: A.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 B.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完善C.全体公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司法权22.茂腔是山东独特的地方戏曲。由茂腔经典剧目《墙头记》改编制作而成的茂腔动漫剧,既具有浓郁的名俗风情又不乏时尚元素,深受观众喜爱。材料反映的文化生活道理是:A.中华文化呈现着多民族文化的丰富色彩 B.创新是文化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保证C.大众传媒是实现传统文化创新的根本途径 D.不同地方文化存在着共性和普遍发展规律 23.中国巨大的发展潜力形成了全球“汉语热”现象,而遍布世界五大洲的孔子学院,更是让中国的语言文化在世界焕发出生机。这说明: ①文化交流能够增强文化影响力②文化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 ③文化既是名族的,又是世界的④教育是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②④D.①③④24.自1956年美国科学家在试验中直接观测到中微子后,人类对中微子的研究不断深入。2 011年9月,欧洲核子中心称发现“中微子超光速”现象,同时指出实验过程存在误差,呼吁全球科学家进行更多的实验观察和独立测试。材料蕴含的哲理是: A.认识具有反复向和无限性 B.真理和谬误没有原则的基础

,07,08,11,12年民事诉讼真题--主观题

07,08,11,12年民事诉讼真题 主观题 (2012年)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1.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所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哪种证据?属于理论上的哪类证据? 3.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包括证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4.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参考答案】1.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 2.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本案中,交通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都属于书证,王某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视听资料。根据理论上对证据的分类:上述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甲市B区交通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王某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原始证据,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就证明王某的车撞到刘某并致刘受伤的事实而言,刘某提供的各类证据均为本证,王某提供的证据为反证。 3.一审法院判决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判决没有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作出事实认定,违反了辩论原则;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2010-2013主观题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2010-2013主观题

(2013年) 案情: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 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问题: 1.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2.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4.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 答题要求: 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

年民法主观题

年:民法主观题 (2013年)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

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迸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问题: 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2.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4.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5.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019年最新高考政治主观题答题模板

政治主观题答题模板 必修一经济生活 1.价格变化的原因及稳定物价的措施和原因 (1)价格变化的原因答题要素:价值+供求+货币供应量+市场缺陷+经济政策+流通环节 ①价值决定价格:价值量越大,商品价格越高;价值量越小,商品价格越低。 ②供求影响价格:供不应求,价格上升;供过于求,价格下降。 ③货币供应量:如果货币的供应量超过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物价会上涨;相反,物价会降低。 ④市场的缺陷: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一些生产者、经营者恶意囤积,哄抬价格。 ⑤国家经济政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要通过控制流通中的货币量以及财政支出的数量,平衡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保持物价稳定。 ⑥分配和交换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商品流通不畅,也会引起价格上涨。 (2)稳定物价的措施 答题要素:科技管理+发展生产+货币供应量+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流通环节 ①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 ②大力发展生产,保障商品的有效供给。 ③合理控制货币的供应量,使货币供应量与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相符合。 ④加强市场监管,通过经济立法和行政命令等手段,打击市场炒作等行为。 ⑤加强宏观调控,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 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3)政府调控物价的原因 答题要素:物价影响生活+宏观调控的原因、目标+市场规律+以人为本 ①价格较快上涨导致人们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中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利于社会稳定。 ②加强宏观调控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③稳定物价,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 ④降低流通成本、稳定供给,这是尊重市场规律的要求。 ⑤调控物价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体现了以人为本。 2.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原因与措施 (1)原因答题要素:消费作用+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生产目的 ①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 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扩大消费需求有利于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扩大消费需求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④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2)措施答题要素:国家(发展经济、宏观调控、收入公平、社会保障、消费环境)+企业+个人 ①国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生产力,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物价稳定。完

温州市2019届高三选考模拟政治试卷.docx

精品文档机密★ 考试结束前 2018 年 8 月温州市普通高中选考适应性测试 思想政治试题 考生须知: 1 .本试题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90 分钟。其中加试题部分为30 分,用【加试题】标出。 2.考生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上。 3.选择题的答案须用 2B 铅笔将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要改动,须将原填涂处用 橡皮擦净。 4.非选择题的答案须要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写在答题纸上相应区域内,答案写在本试题 卷上无效。 选择题部分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正确的请将答题 纸相应题号后的T 涂黑,错误的请将答题纸相应题号后的 F 涂黑) 1.求异心理引发的消费有时可以推动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出现。 2.小明身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若提高到每月5000 元,人们的当前可支配收入会相应增加。 4.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5.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行使了地方决定权。 6.抖音、快手等一批短视频应用爆红,显示出大众传媒创造文化的强大功能。 7.“精日分子”通过网络传播殖民文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必须坚决抵制,依法取缔。 8.唯物主义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存在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9.人们在生活中看到的统一,是事物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状态。 10.“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说明斗争性推动事物的变化发展。 二、选择题Ⅰ(本大题共21小题,每小题2分,共42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项 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给分) 11.在2018年世界杯期间,为吸引中国游客,俄罗斯有4000 多家商户开通了支付宝消费。使用这 种移动支付可以 A.方便消费结算 B.稳定两国汇率 C.提高消费水平 D.降低生产成本12.近年来,受进口大豆价格冲击,我国大豆生产下滑严重。而今,为应对中美贸易争端可能出现的情况,我国已经宣布在东北及内蒙古大豆主产区提高大豆生产者补贴,扩大大豆种植面积。 这说明 ①价格变动会影响生产规模②国内外大豆间存在互补关系 ③分配对生产有着重要影响④提高财政补贴违背价值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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