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市企业创新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第三条加强和推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需要。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由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当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因税收违法被税务机关立案查处,并处以行政处罚。

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4.其他违法行为。

(七)企业上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

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详见附件3)。

第六条企业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

(二)《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第七条认定程序:

(一)企业于当年4月30日前向各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提出申请。

(二)各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2份)和推荐意见于当年5月20日前上报市经贸委。

(三)市工信委委托有关中介评估机构,按照《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四)依据初评结果,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审查后,确定认定名单。

第八条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

州海关、黄埔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第三章评价

第九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

第十条评价程序:

(一)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于评价当年3月31日前将评价材料报各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评价材料包括:《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4)和《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等。

(二)各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对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当年4月15日前报市工信委(评价材料一式2份)。

(三)市工信委委托中介评估机构,依照《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核查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60分至65分(含65分)之间;

3.逾期1个月不提交评价材料的;

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最低标准(见附件3)。

第十二条对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含65分)的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警告,并予以3个月时间整改,由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负责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评价结果由市工信委自上报评价材料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公布。

第四章调整、终止与撤销

第十四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等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将有关情况报市工信委。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所在企业自行要求终止其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所在企业的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变更。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

(二)评价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

(三)经核实,所在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

(四)所在企业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

(五)所在企业涉税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章管理和政策

第十七条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企业,经核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第十八条因第十六条原因被撤销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第十九条税务部门每年对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申请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是否存在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每年对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申请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是否存在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进行核查。

第二十一条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每年对企业调整、终止和撤销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认定或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30天内提出复核申请。提请复核的企业应提交复核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确认后报市经贸委。市工信委收到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在受理复核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做出复核决定。

第二十三条符合有关条件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择优推荐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 1.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附件1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缴税、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省内、国内或国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竞争能力(如规模、技术、特色等)。

3、企业在行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功能(附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架构图)。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各项制度的建立,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与企业内部生产、营销、信息、财务等部门的合作,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

合作或产业技术联盟等。

5、企业及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8、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附件2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制造业)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信息服务业)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物流业)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商贸流通业)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二、评价表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2、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107-1表、1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107-1、107-2)表合并填报。

3、市、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4、其他必要证明材料(附表1-14)。

附表1:企业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

附表2:企业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

附表3:企业对外合作项目

附表4:技术中心中、高级职称和博士信息表

注:职称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工程师、讲师等中级职称及博士、在站博士后,其他(请说明)。需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

附表5: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附表6: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的研发开发机构信息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

附表7:技术中心在国内建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信息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

附表8: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

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9:企业拥有全部有效发明专利列表

注:1.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2.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53号令)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政策引导。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的建设经费由企业提供。鼓励技术中心在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四条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南宁海关负责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自治区工信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工作进行指导,并具体负责组织认定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能 第五条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使企业对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信息有较强的获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组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评估和论证,对企业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第六条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重点从事中长期的新产品开发,开展以产品为龙头带动相关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的研究开发,负责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 第七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必需的研究开发条件,增强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吸引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到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八条开展产学研联合,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以及同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企业多渠道运用技术资源的能力。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创新。 第九条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全球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利用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发挥技术的集散和辐射、信息集聚与扩散、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技术服务

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服务的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平台的组织推荐、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五条示范平台应当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市区街镇(园区)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服务网络,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第六条示范平台应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功能: (一)信息服务功能。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质量、标准、人才、市场、物流、管理等信息服务。 (二)技术服务功能。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创新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创新成果推广等服务。 (三)创业服务功能。为创业者和创办3年内的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等服务。 (四)培训服务功能。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风险防范、技术和创业等培训服务。 (五)融资服务功能。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六)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其他服务。 第二章示范平台认定 第七条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实际运行时间2年以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技术中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技术中心的研发计划。 2、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项目的立项,进行产业化生产,产品类型、包装多样化,产品新颖化分型研究开发。 3、负责聘用技术中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对聘用或试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予以奖、惩、罚,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有权建议解除聘用合同,报总经理批准。对技术中心人员的使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量才使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落实、公正考核;对青年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培养和提高,并从各方面对其进行教育、鼓励和关心,以使其感到本企业的温暖,看到白身价值和企业前途,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定期检查技术中心的工作进度,仪器设备的状态,试验室的整洁, 危险品的保管及使用,开发技术的保密等事项。 5、制定及审核新产品企业标准,作好新产品的申报工作。 6、负责审查新产品小试结果。 7、指导与审核中试的全部设计工作。 8、指导调试:经连续四批稳定试生产后,与生产部进行交接工作。 9、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关系,协助生产部解决生产工艺、设备等方

面的技术难题及技术改造工作。 10、及时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1 、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 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2、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商场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3、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4、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 5、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6、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7、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8、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9、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10、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 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和谐良好

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创新及应用,规范工作流程,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和科技政府部门的有关政策、 公司有关文件和公司董事会章程及有关工作制度,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实现技术工作的有序管理,为试试科技兴企的发展战略,公司成立技术中心,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科技开发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技术中心的任务与职能,组织机构与职责、科技开发项目管理、科技开发经费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公司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旨在充分发挥公司科技、人才优势,利用和吸引社会各方面科技资源,加强 产学研结合,以提高公司自主开发能力,为公司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 效益和持续发现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技术中心设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个层次。 1、决策层为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科技发展战略、目标、规定、计划、技术 决策及重大科技项目进行审查、决策、指导、检查、监督;负责审定技术中心的 经费开支计划,审议技术中心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对技术中心的年度工作实 绩进行评估,向公司提交评估意见。 2、管理层为公司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责任制,负责对技术中心的技术、资金、人力 资源、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统一规划、协调、归口管理,对中心决策层负责。包括 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实验测试和科技信息等四个管理项目。 3、执行层有技术中心综合办公室、钢结构及焊接技术研发室、市政路桥研发室、科 技蹭过综合研发室、计量检测中心组成,负责实施技术开发创新、新产品、新技 术研究与应用、技术引进消化以及二次创新工作。 第七条技术中心设专家委员会,由公司各专业技术带头人或具有丰富经验、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集团外部专家组成,其职责是对技术中心的开发方 向、课题选项、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及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 第八条技术中心任务; 1、负责国家、省、股份和集团公司有关科技开发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收集分析和 公司有关的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技术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技术发展 决策提供信息和服务。 2、参与制定和实施企业科技发展战略、负责编制企业技术开发创新、技术改造、技 术引进中长期及年度科技进步计划,确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三: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标准一、评价指标及评价基本要求 一级指标二级 指标 权重 (分) 三级 指标 权重(分)单位 基本 要求 创新机制创新 投入 机制 14 科技活动经 费支出额占 产品销售收 入的比重 科技活动经 费支出比例 比上次评价 增长 11 3 % 百分 点 ≥3 ≥0 人才 激励 机制 5 中心年人均 收入与企业 年人均收入 之比 中心人员培 训费占中心 人员总收入 的比重 中心人员参 加国外技术 交流人次与 中心人数之 比 中心人员参 加国内技术 交流人次与 中心人数之 比 2 1 1 1 % >1.2 >2 >2 >5

创新 合作机制6 来中心从事 技术开发工 作的外部专 家数 对外合作项 目占全部开 发项目数的 比重 对外企业合 作项目数 产学研合作 项目数 1 1 2 2 人月 % 项 项 >30 >10 >3 >3 创新体系5 企业技术创 新战略制定 与实施效果 技术中心经 费投入预算 制度及落实 情况 技术中心组 织结构建设 情况 产学研合作 机制与运行 效果 2 1 1 1 定性较好 技术与人才创新 队伍 建设 12 企业研究与 试验发展人 员占职工人 数的比重 技术中心高 中级职称人 员占中心人 数比例 技术中心拥 有的高级专 家及博士人 数 5 2 5 % % 人 >2 40 >6

创新 条件建设7 企业技术开 发仪器设备 原值 技术中心信 息化建设及 运行情况 5 2 万元 定性 >500 较好 技术 积累储备10 研发周期三 年及以上项 目数占全部 项目数的比 重 企业拥有的 全部有效专 利数 发明专利数 企业拥有的 中国名牌产 品或驰名商 标数 企业拥有省 (市)名牌 产品数 3 1 3 2 1 % 项 项 个 个 >10 ≥3 ≥2 ≥1 ≥1 产出与效益技术 创新 产出 16 当年完成的 新产品新技 术新工艺开 发项目数 ——其中: 国内领先水 平以上项目 数 当年申请专 利数 当年受理的 专利申请数 ——其中当 年受理的发 明专利申请 数 4 1 1 4 3 3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10 >3 >3 >2 ≥1 ≥1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企业技术中心运行和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性质目的任务第一条本企业技术中心是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二条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宗旨是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结合,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实施专利、人才、技术标准战略,提高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第三条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开发规划; (二)开展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三)对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四)以建设科技试点示范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为载体,开展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 (五)开展国际国内技术合作和交流,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吸引技术人才为企业服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组织科技人员培训。 (六)收集、分析与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企业技术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一条技术中心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技术中心管委会,由国内同行业科技界、相关企业界权威知名人士,以及依托单位主要工程技术骨干组成,负责计划审议,方案评价、工程项目研究开发咨询等工作。 第二条技术中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通过其自身面向全国、全省相关行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合同),实行有偿服务,并逐步实现科研—开发—产品—市场的良性循环。 第三条工程中心组建所需经费采取省科技经费支持、银行贷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解决。省科技经费一次核定,纳入年度计划,分期拨付,用于工程中心的建设(不能用于土建工程)。 第四条技术开发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三类。年度计划应在该年的12月底前完成,季度计划应在该季的最后1 个月底前完成,月度计划应在该月的最后1天前完成。 (一)计划内容 包括(备选目标档案;开发建议;上年产品开发计划;公司预算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着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3)。 (一)《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 (二)《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第七条认定程序: (一)企业于当年4月30日前向各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提出

申请。 (二)各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2份)和推荐意见于当年5月20日前上报市经贸委。 (三)市工信委委托有关中介评估机构,按照《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见附件2 (二)各区工信部门或市属集团公司对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当年4月15日前报市工信委(评价材料一式2份)。 (三)市工信委委托中介评估机构,依照《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事情,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 度打算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隐秘可作技术处理)。 二、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事情、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 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事情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爱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事 情等)、合作创新事情(产学研合作、企业合作及国际合作)、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 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事情,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掌握程度和产品的自主创新事情、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落耗、清洁生产等创新事情。 五、企业信息化建设事情。 六、其他有特色的工作事情。 技术中心治理制度(二) 1、全面治理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工作打算和进展规划。 2、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3、负责编制中心年度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打算和维修打算;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中心的日常治理工作,保证校园络、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仔细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6、依照中心工作,对人员进行调整和分配。 6、领导、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工作总结、评比和经验交流。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中心治理制度(三) 1、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⑴全面负责教育技术中心的日常事务和技术工作; ⑵在教务处领导的统筹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建设和进展规 划的制定及降实; 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及时完成; 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教育技术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⑴负责电教教材、多媒体课件的编导、制作; ⑵负责多媒体教材、课件制作室的治理; ⑶参与多媒体教室的建设及维护; ⑷负责各类多媒体教材、课件及资料的引进、收集及治理; ⑸开展新教育技术的研究,并做好普及与培训工作; ⑹参与各类多媒体教学的指导工作; 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教育技术应用人员岗位职责 ⑴负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的日常维护; ⑵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建设及维护; ⑶参与电教教材、多媒体课件的编导、制作; ⑷配合学校的重大活动做好摄像、摄影工作; ⑸参与各类多媒体教学的指导工作;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2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简化并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登记、公示和评价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依据《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粤经信创新〔2011〕80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行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主要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市有关部门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公示。 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并牵头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登记、公示和评价的具体组

织和管理工作。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的登记申请、材料初审及评价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区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章登记公示 第五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凡自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注册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核后,每年分两批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的登记信息作符合性审查及涉税违规核查后,向社会公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 第六条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 (二)企业已建成企业技术中心(或专门的创新管理研发机构),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三)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具备较好的政策研究、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管理及生产对接能力。 (四)技术中心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有稳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申报,市直单位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编制《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四)申报实行各业务科分领域受理。工业领域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许昌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业领域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许昌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领域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许昌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五)申报单位从许昌市科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818600094.html,)下载《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和《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许昌市产业集聚区的骨干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重点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符合领域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建设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2、申请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单位为企业的,要求上年度的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有较强科研能力,并建有企业研发机构。 3、单位拥有1-2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工程中心主要研发方向和内容与公司主导产品密切相关。 4、企业研发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培训场所不低于60平方米,专业用于研发、试验和检测的设备不少于10台(套),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200万元。5..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6、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1-2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5人以上。 (三)申报材料

公司技术中心及其管理办法 3

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技术中心及管理机构 1、“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在“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创新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创新委员会”是“技术中心”的决策机构;“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专家委员会”是“技术中心”的项目评审机构。 2、创新委员会成员: 张鸿恩、赵智、韩哲、马积福、杨劲松、侯敬平、张克难、李斌宇、孟秀生、张巧生、亢珍贤、王永强、安文平、宁政权、王宏明、任思亮、冯希宏 3、创新专家委员会成员(根据年度职称及学历晋级情况吸收高级工程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张鸿恩、赵智、马积福、杨劲松、侯敬平、张克难、李斌宇、王宏明、冯希宏、张巧生、廉建军、焦保国、韩建伟以及根据需要聘请的专家学者 4、技术中心办公室设在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内部机构组成由行政部和项目管理部组成,下设采矿技术研究组、机电运输研究组、通风安全研究组、信息监控研究组、水文地质研究组、煤矿机械研究组、节能环保研究组7个科研小组。 5、技术中心成员单位: 生产技术科、机运科、机修厂、通风科、地测科、信息监控中心、

生产调度、总工办、计量能源科、企管计划科、财务科、供应科、人劳科 第二章主要职责 1、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 负责收集、分析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安全生产和技术进步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对公司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和发展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和论证,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以及推广应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3)检查界定和评价各单位及个人的创新项目工作业绩,通过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负责抓好技术研发人员的考核,技术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搞好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5)负责对创新项目验收、技术进步奖、科研成果的审查、评定、批准及省级以上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创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批技术中心的年度创新资金。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分析

附件2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二、评价表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 2、企业(集团)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其他必要证明材料(附表(1-14)+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表1:企业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 附表2:企业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 附表3:企业对外合作项目 附表4: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 注:“专家类型”是指“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认定的有突出贡

献的专家”,“享受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博士”以及其他(请说明类型)。 附表5: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附表6: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的研发开发机构信息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 附表7:技术中心在国内建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信息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 附表8: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 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9:企业拥有全部有效发明专利列表 注:1.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2.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0:当年受理和获得授权的专利信息列表 注:1.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2.当年指报告年度; 3.需提供受理证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1: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2.需提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表12:拥有的国家和省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称号信息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3:获得的科技奖励信息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信息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技术创新,着力培育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结合滁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我市对全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三条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市经信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并负责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 '.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原则上为每年4月15日。 第五条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两年以上,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为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企业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科技研发投入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五)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知识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doc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1 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研究工作环境,提高实验室的运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一条使用剧毒药品,不允许超出规定区域。 第二条仪器使用完毕,按规定步骤及时关闭,以免造成仪器损坏。 第三条非正常工作时间做实验的人员一旦离开,请确认冰箱及带电设备运行正常与否,并请关灯关窗和锁门。 第四条注意用电安全,仪器使用不要过热,注意防火安全。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第五条为了保护实验人员及公众的健康,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实验材料的意外暴露。如有不安全情况或发生事故,必须从速报告,妥善处理。违者必究。 第二章实验室分区域管理 第六条创造友善、团结的人事环境,于人方便,于己方便,互相帮助,取长补短。 第七条不准在实验和公共工作区吸烟,以免危害他人健康和

造成火灾隐患。 第八条以各部室为单位,搞好本部室的卫生工作。经常保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做到实验室内部陈设整齐美观,有条不紊。同时注意保持公共实验室的卫生,在公共实验室内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作区,把实验物品放回原处。如有人遗忘未做,应相互提醒督促。 第九条各实验室台面卫生、室内设备、移液器等用品由本室人员自行管理,通常各室备有专用移液器,非必需勿拿出本室使用,移液器使用完毕应调至最大刻度、归架。 第十条不准在实验室看报纸、闲聊、玩耍、做饭、吃东西等;不准在工作期间播放高分贝的音乐,如特别需要,应在征得本实验室其他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听轻音乐。 第十一条除执行参观实验室的任务外,在工作时间不要随意接见非实验室人员,如确实需要接见亲朋,请到接待室去,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二条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他人实验用品,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实验。 第十三条除日常清洁工作和突击性打扫卫生外,实验室每周五下班前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除极特殊情况,实验室全体人员都要参加。中心对有关落实情况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根据实验室的日常使用情况,每个实验室都设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相应实验室的日常卫生和整洁。

公司技术中心及其管理办法 03

XX东山煤矿XX公司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技术中心及管理机构 1、“XX东山煤矿XX公司技术中心”在“XX东山煤矿XX公司创新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XX东山煤矿XX公司创新委员会”是“技术中心”的决策机构;“XX东山煤矿XX公司创新专家委员会”是“技术中心”的项目评审机构。 2、创新委员会成员: X鸿恩、赵智、韩哲、马积福、杨劲松、侯敬平、X克难、李斌宇、孟秀生、X巧生、亢珍贤、王永强、安文平、宁政权、王宏明、任思亮、冯希宏 3、创新专家委员会成员(根据年度职称及学历晋级情况吸收高级工程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X鸿恩、赵智、马积福、杨劲松、侯敬平、X克难、李斌宇、王宏明、冯希宏、X巧生、廉建军、焦保国、韩建伟以及根据需要聘请的专家学者 4、技术中心办公室设在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内部机构组成由行政部和项目管理部组成,下设采矿技术研究组、机电运输研究组、通风安全研究组、信息监控研究组、水文地质研究组、煤矿机械研究组、节能环保研究组7个科研小组。 5、技术中心成员单位: 生产技术科、机运科、机修厂、通风科、地测科、信息监控中心、

生产调度、总工办、计量能源科、企管计划科、财务科、供应科、 人劳科 第二章主要职责 1、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 负责收集、分析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安全生产和技术进步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对公司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和发展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和论证,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以及推广应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3)检查界定和评价各单位及个人的创新项目工作业绩,通过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负责抓好技术研发人员的考核,技术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搞好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5)负责对创新项目验收、技术进步奖、科研成果的审查、评定、批准及省级以上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创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批技术中心的年度创新资金。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奖励标准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条件、时间、 流程、奖励标准 申报对象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 2.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 3. 未曾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8年11月9日9:00起开放,2018年11月19日17:00关闭申报。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1)。 2、各区核实推荐。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不需组织专家核实评审,汇总企业名单后按上述时间正式函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并同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 3、市科创委复核。 市科技创新委(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推荐的全部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

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4、行政审议与公示。 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审议拟入库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名单,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支持范围。公示有异议的,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处理。 5、下达经费。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本级财政支持经费,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区财政支持经费。 申报材料 提交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生成带水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请书(2018年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下载打印并签章(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 注意事项 1、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若2017年及以前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再纳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可另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 2、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相关申请。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认 定 第四条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 第五条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详见附件三)。 第六条认定程序: (一)地方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一)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二)。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黄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中心名称:市智能芯片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市高立亚照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单位:四维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单位: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主管部门:省市歙县科技局 申报日期: 2011年9月20日

一、组建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1、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定义 智能芯片技术是指在公共照明路灯上安装监控设备,通过GPRS无线通讯数据传输可以实现路灯远程监控。城市照明路灯点多、面广、管理维护不便,加上配电房所处环境恶劣、平时缺少人员值守等问题,而我公司研发的智能芯片利用GPRS实现远程监控,便于路灯照明的管理、监控和维护。实现了路灯管理的实用性、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2、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智能芯片技术应用广泛,其安全技术日益受到国外的关注,在银行系统、军事领域、公共安全以及路灯监控管理等领域显得尤为重要。在铁路、电网、电信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智能芯片技术日益成为新动脉之所以“新”的关键因素。智能芯片技术的发展将会带动信息产业、军工产业等相关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也为城市公共照明路灯的管理带来新的发展。 市高立亚照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智能芯片技术经省科技成果鉴定:填补了HID氙气灯民用照明专用芯片国产化的空白,处于国领先水平。智能芯片中应用的GPRS无线通讯网络的优势:成本低、速度快、无线技术使得网络建设中可以省掉终端到接入设备的网络线缆、或者网络设备之间的线缆(桥接环境),这样大加快了网络建设进度,并且大大降低了总体的成本。 利用GPRS无线路灯监控系统,由先进的无线数据通讯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及智能路灯控制设备等组成的分布式无线“三遥”系统。可以对全市围的路灯进行遥控开关灯、遥讯设备状态、遥测电流、电压、用电功率。

技术中心管理管理办法

技术中心管理管理办法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施行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施行(涉及企业机密可作技术处理)。 二、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管理办法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合作、企业合作及国际合作)、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 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方案的施行效果、关键核心技术掌握程度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 五、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技术中心管理管理办法(二) ⑴全面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工作计划和开展规划。 ⑵拟定中心各项规章管理办法,并负责施行。 ⑶负责编制中心年度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和维修

计划;并组织施行。 ⑷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⑸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⑹根据中心工作,对人员进行调整和分配。 ⑹领导、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归纳、评比和经验交流。 ⑺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中心管理管理办法(三) ⑴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⑴全面负责教育技术中心的日常事务和技术工作; ⑵在教务处领导的统筹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建设和开展规 划的制定及落实; 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及时完成; 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⑵教育技术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⑴负责电教教材、多媒体课件的编导、制作; ⑵负责多媒体教材、课件制作室的管理; ⑶参与多媒体教室的建设及维护; ⑷负责各类多媒体教材、课件及资料的引进、搜集及管理; ⑸开展新教育技术的研究,并做好普及与培训工作; ⑹参与各类多媒体教学的指导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