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富源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则

为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通畅,延长公路服务年限,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办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5年49号),《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相关要求,结合富源县农村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坚持“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实现习总书记“建好、护好、管好、运营好”“四好”农村公路目标,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通过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统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台帐、养护作业质量要求,统一巡查、检查、管理方式、考核频率要求,统一农村公路管

理养护各种图表格式,逐步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正规化、常态化养护,人性化服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管理机构

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体系的基本框架: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

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配套资金,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县交通运输局、县地

方公路管理段、县路政大队、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农村公路管理

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对农村公路进行分级管理养护,养护作业单

位和养护责任人负责实施养护作业。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负责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配套资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全县年终综合考核。负责协调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站建设资金、土地。

(二)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是政府管理养护农村公路的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责任主体职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制度;编制本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审核、上报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筹集、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发包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应急保通工作;接受县年终综合考核和省市交通部门考核。

1、审核、下达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和各项养护指标

审核、辖区内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将批准后的养护工程计划下达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各乡镇。根据州(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养护指标,制定辖区内各项养护指标,并下达到地方公路管理段及乡镇管理所。

2、落实县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按时到位

落实县财政配套养护资金按时到位,按月或按季向地方公路管段和乡镇下拨养护资金,对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上报县财政配套养护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积极与审计部门协调配合做好上年度的养护资金审计工作。

3、落实半年和年终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每半年和年终组织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基本情况、工作特点、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下阶段工作要求等,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检查内容:上级下达的养护指标完成情况、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路容路貌、水毁抢修、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管理养护情况;对当年安排的专项任务进行重点检查。内业检查:主要检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上墙图表更新;巡查记录和巡查通知整改等痕迹化管理情况、养护费的使用情况;水毁统计资料、水毁抢修档案等资料填写及整理情况;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各种规章制度、办法、预案等建立健全情况。

4、组织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发包工作。

(三)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承担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

2、编制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乡、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要工作;

4、整理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信息和安保工程相关资料;

5、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6、负责养护机化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日常养护、公共服务、应急抢险的作用。

7、开展公路养护月巡查和桥梁检查

每月对县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乡道抽查10%-35%;对村道抽查10%-25%。每月对所有桥梁进行日常检查。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

外业检查包括:对养护承包人上路作业情况、管养路段的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的日常养护情况,大中修工程施工工艺、质量以及工程量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

8、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养护管理情况

定期或不定期对养护承包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及养护责任人是否按时上路、安全作业、规范操作、日常巡查及保养路段的路面清扫保洁;路肩、边坡及防护构造物保养维护;桥隧涵排水设施疏通;公路沿线设施清洗,绿化管护等日常养护情况;对养护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材料、小修工程修复时限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当年安排的专项任务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现场签发“管理养护检查通知单”由负责养护的受检人分别签字进行确认,将巡查通知单反馈至乡镇管理所,要求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

(四)

(五)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所属交通办、村(居)委会做好辖区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同时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县道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接受县年终综合考核和省市交通部门延伸考核。

(六)乡(镇)交通办

乡(镇)交通办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编制本辖区乡、村道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负责检查乡、村道养护质量;协助做好辖区内县道的县道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七)村(居)民委员会

采取村规民约或“一事一议”和的方式,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原则,负责本村村社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协助做好村道集中养护生产、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交通协管员负责做好本村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负责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及管理、拆迁等涉农问题。

(八)养护作业单位、养护责任人

负责合同路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及沿线设施的日常养护作业和巡查;负责清除小型塌方、做好道路维护工作;及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养护信息、路政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参与路政协管及应急救助等工作。

第三章养护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

第五条养护资金主要来源

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省市补助,地方自筹和企业(个人)捐助。

第六条养护资金管理

(一)省级补助按上一年专项调查列入国家公路网统计里程,按县道每公里每年7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3500元,村道每公里每年1000元补助到县。省补按省要求每年县乡道补助总额的50%用于大中修,50%用于小修保养。小修保养经费按标准结合考核结果全部下拨到各乡镇统一管理使用。

(二)市补资金主要用于示范路建设。

(三)继续执行县政府[2009]年189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每年筹集500万元,用于乡镇公路养护工作经费、预防性养护、中修及

示范路建设路政管理工作等。

第七条养护资金的拨付管理

(一)大中修工程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按相关要求拨付。

(二)小修保养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分两次拨付给乡镇和地方公路管理段。上一年的养护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养护费用兑现依据,即上一年度县里考核90分以上或全年检查考核中在前三名的按实际里程兑现,并给予一定奖励;考核倒数后三名的按考核分值扣减养路费和工作经费;80到90分的扣减20%的养路费,考核70至80分扣减30%的养路费,依次类推。扣除的养护费用于其他乡镇的奖励。

(三)市补资金年初报计划到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下计划后组织实施,年终考核后下拨补助资金。

(四)县级补助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每年12月底前由乡镇交通办报下一年小、中修及绿化项目到地方公路管理段,由地方公路管理段到乡镇复核通过后报交通局班子会研究通过,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根据所下达计划组织实施。

(五)养护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县审计局负责对养护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管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所有公路养护管理实行工作实绩奖惩制度,交通运输局,组织地方公路管理段、县路政大队及乡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考核小组,每年对公路养护工作进行两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结合省市检查考核情况作为下一年养护费用兑现依据,上半年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年终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进行全县通报,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县委、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评分依据。

第九条、在科发考核时同比例评分,所扣减的养护费用按4:3:3的比例奖励给前三名的乡镇,用于下一年公路养护;同时县级补助在下一年度下计划时优先安排给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乡镇。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或者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过程中,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的,由交通运输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县交通运输局停止补助资金拨付,并上报县监察局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制订下发。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月日起施行。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道班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局在检查中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作业。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 理办法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舒适、畅通、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充分调动全体养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养护管理办法,给全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路养护资源集中优势,养护所根据布局《公路养护中心站加道班组建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组大分小,推向市场、分流人员、提高效益,先试后推”的通知,我公司正在进行对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的组建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化管理,调动广大养护职工的积极性,明确岗位分工,强化职工责任意识,弘扬公路人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坚持按劳取酬的基本原则。 3、使有限的养护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职工合法收入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 2、实行计划经济,责任包干的运行方式。 3、采取丽、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方式。 4、严格执行制度管理。 三、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1、设立1个养护中心站加6个道班;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粟山道班,资江道班,资洲道班,陈家桥道班,石桥道班,交通流理观测站。 2、中心站养护站站长由养护所聘任,站员由站长组合。站长为第一责任人。道班不另设班长,班员由养护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班分段。负责制划分保养责任人,养护所明确监管单位负责人,设置路段责任公示牌,建立公路养护责任台帐。 3、中心站长聘任有效期为1年,在聘任期,如不能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或管理混乱,不能胜任站长工作的养护所随时解聘;站员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站长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4、道班保养责任人不能完成责任段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监管责任人,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5、解聘人员都按待岗人员对待。解聘人员要求上岗工作的,必须书面申请,由养护所根据本人申请态度,可安排或不安排。 6、养护所管理人员实行分片监管责任人,分管该片的管理人员负责对该片各责任段的任务下达和验收,负责督促各责任段的任务完成。 7、人员分工。 (1)所长负责养护所的全面工作,主抓日常养护工作安排,工作协调生产任务完成的落实等等。 副所长李爱彩负责日常养护方面的工作。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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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各级公路养护管理监督,促进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人员和养护设备的安全,保障公路养护生产正常进行,最终达到“养好公路、保障畅通”的目的。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结构 1.养护公司、养护工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有公司经理担任。 2.养护公司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各养护工区、道班设有兼职安全员。 3.安全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单位辖区的险桥、险涵、施工现场、道班房屋等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县号召的安全生产活动。 4.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各基层养护单位晚上值班必须两人以上。 二、养护机械安全作业 1.养护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损坏、失效)的机械作业、不得使用、操作带故障的机械作业。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机械使用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人员必须坚持执行工作前的机械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3.养护机械应按时保养。严禁带故障作业和超负荷运转。 4.禁止在养护接卸运转中进行保养,修理作业。 5.养护作业的车辆机械要按规定喷涂统一标色,悬挂“养护作业、随时停车”等字样的牌子及警示灯。 三、公路养护生产安全作业 1.凡是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包括临时雇佣人员)。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安全标志服(包括一线指挥生产的管理人员)携带工具必须顺车捆带。作业时注意避开车辆。 3.公路养护维修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作业现场追逐、打逗、戏闹。 4.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险段作业(取土)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危岩、滚石、浮石掉落,并设专人观察险情。 5.在桥梁、隧道及登高养护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在隧道内作业时必须通风良好,必须有照明设备,隧道内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隧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2001,3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以及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作业内容参见附录~具体划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集的 1 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对于国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要优先安排。 公路管理机构在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时,应参照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做到决策科学化。 第八条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计划由经营企业编制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经营企业应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十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2 第十一条对于公路养护的中修和大修工程,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公路改建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对修复、增设、绿化等专项工程~应根据工程量、规模大小~分别按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设置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以确保养护工程实施路段的行车安全。车辆不能通行的路段必须修建临时便道或便桥,并做好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工作。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1、道班管理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六项管理制度 ②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严守纪律,遵守公司下发的作息时间规定工作制度, ③切实加强道班管理,结合道班工作量大,要求高等特点,各中心及作业点要按公司定编人员在岗上班,禁止请临时工替代本人上班,一经发现有此情况,除本人按旷工处理外,并将扣除主任当月岗位津贴。 2、请消假制度: ①各中心主任必须加强组织观念,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抓好全面工作,不得擅自离开中心和离开工作岗位,各养护中心主任有事离队和休假必须向公司养护科负责人请假,各中心及作业点的养护工作人员有事离队必须向本中心或作业点的负责人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队和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队和休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旷工论处,除按规定扣罚工资外,还须向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②职工休礼拜原则上经队长批准同意方可休假,但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凡职工休礼拜两天内只须队里审批,超过两天以上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职工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回队上班时,必须做到”召之即回”。 ③职工请事假和病假一律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休假,其中请病假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意见,否则不予批准,所有请假人员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将相关手续留存队里,未经同意擅自离队休假和休假期间要求归队上班而无故不归队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相关进行严肃处理。 ④各中心及各作业点,需严格考勤制度,认真抓好职工的出工出勤工作管理,科学并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保证足够人员上路作业。 3、舆论宣传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要有以路为业,以队为家的事业心,加大对公路养护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 ②各养护中心每月不得少于6篇通讯报道稿件,各作业点每月不得少于2篇通讯报道稿件。 4、卫生制度:各中心及作业点要保持良好的庭院卫生环境以及职工的室内卫生,在生活卫生以及作息时间上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5、三产生产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作业点要加大力度积极对外拓展第三产业,对外创收,以弥补养护经费不足。 ②全体职工充分发扬养护职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克服困难,所有大中修工程及简单的维修工程必须自己完成。 感谢您的阅读!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2.1养护计划的分类 养护计划按其编制的内容、作用和时间长短,分为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2.2养护计划的定义 2.2.1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当年养护生产实施的计划。是按照中长期计划所确定的养护目标,根据高速公路现状,落实生产任务,有效地指导养护生产活动的计划。 2.2.2季度计划 季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年度计划,结合季度特点进行分解的季度养护工作目标,所编制的季度养护计划。 2.2.3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季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细化的月度具体养护工作实施计划。 2.3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2.3.1养护计划的编制原则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贯彻全寿命周期理念,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力求在高速公路经营期间,以最少的养护投入,达到最佳的路况效果,机电设施应同时统筹考虑升级更新等提升管理效能所产生

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设施最佳运行效果。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以1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清单为 依据 232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年度计划由项目公司(营运公司)进行编制,报投资公司审批。养护年度计划需先通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内部审核,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养护计划上报投资公司审批。 年度计划应紧密结合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结构物的技术状况和中长期养护计划,贯彻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桥涵隧道等结构物安全为重点、预防性养护为指导思想。

1. 【项目公 相关职能部1/单位= 养护工程部 ^1 司或营运公 司养护管理 岗】编制计划 前, 对路况进 行调 查,并以 经常性检查、 定期检查、系 统生 产的养 护分析 报告, 形成编制依 据; 2. 【养护管 理岗】编制年 度计划方案; 3. 【部门副 :疋计划财务部审核T 分管领导审核 -f 上报 Y.投资公司审批“ 省交通集团审批 开始 路况调查及 数据分析 *编制年度计划方:案 ■■部门副经理审址 r [Y 又、 .部门经理审核一 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理审核 卜结束 经理】审核年

公路养护站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路养护站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二OO一年十二月

一、学习制度 1、积极响应党中央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号召,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公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刻苦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做知识型的新一代养路工人。 2、县公路局在每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下达各养护站执行。每年可在适当的时间由县公路局根据学习计划出题对职工进行考查,以督促学习正常开展并检验学习效果。 3、每月组织职工进行两次学习,学习由养护站站长主持并由记录员做好记录。 4、集中学习应进行考勤,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处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除因公出差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二、劳动考勤制度 1、实行人员考勤制度,逐日填写考勤表并存放在学习室内,以便监督和检查。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职工请一天以内的事假由站长批准,三天以内由县局工务股批准,三天以上的事假和婚、丧、产、探亲假由县局批准。按审批程序逐级由有关负责人签字生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岗者,不论何种原因均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后应按时销假,不得无故

超假;若在请假期间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及患有各种疾病需请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当天经站及县局批准签字生效。 3、节假日实行轮休制,一般应在当月休完。 4、养护生产实行定额管理、量化考核。路肩、边沟、路面清扫等作业项目要责任到人。实行个人劳动报酬与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 5、考勤必须认真负责,做到真实、及时、准确。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追究养护站站长责任。 三、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生产检查验收采取岗位工人自检,站长、安全质检员、记录员验收的方式进行,并自觉接受上级养护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检查验收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4、不合格工程项目,必须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未经检验合格的养护作业项目不予结算。因未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5、养护站应按定额、质量标准坚持每天检查生产成绩,量验数量和计算实际工效,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以备核查和结算,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公路养护大道班管理办法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局关于 养护道班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我辖区公路养护特点及交通局要求,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公路局2012年公路养护及小修计划》完成了大道班的组建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养护工效、降低成本,规范养护道班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科学养护力度,提高养护质量,保证道班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养路员工创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护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 (1)班长要与公路局签定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及养护考核目标。 (2)班长在每月25日前制定出下月生产计划,并报工务科进行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安排生产任务。 (3)班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班员,养护生产任务并组织实施。 (4)道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认真、规范、准确。 2、劳动用工制度 (1)道班临工由班长聘用,人数及人员需求必须满足公路局标准。(2)受聘职工要与公路局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书的

内容规定。 (3)班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和待遇。 (4)班长辞退、裁减职工,须报公路局批准。 3、道路巡查制度 (1)班长必须对所养路段每日巡查一次。 (2)在巡查过程中根据路面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3)在特殊天气(下雨、沙尘、下雪)过程结束后必须及时对所养护路段进行巡查一次,发现影响安全或中断交通时,班长应安排道班职工及时设置警示或绕行标志,并上报告公路局。 (4)坚持对危险路段的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4、道班劳动纪律 (1)道班员工要服从班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自己的生产任务,不准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违者班长可根据局要求给予训诫或罚款。(2)上班时间,严禁喝酒、赌博、干私活,如发现,班长可根据情节给予训诫、罚款或停工处理。 (3)对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者可处以200—500元罚款,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解聘。解聘后原有道班职工单位不再安排工作,作待岗处理,不发给生活费,外聘人员立即辞退。(4)以上各条如班长没有发现,而是工务科或交通局检查发现,不但处罚本人,还要处罚班长。如道班长带头违犯,将给予重罚。(5)道班员工对所受处罚有异议的,可向监管、督查人员进行反映,由监管、督查人员进行裁决。

2018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按照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解决。 第八条养护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养护决策咨询、养护设计、养护施工、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工程验收、项目后评估、监理咨询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养护工程资金。 第九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养护工程中的应用。 第二章养护工程分类 第十条养护工程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第十一条预防养护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 第十二条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包括大修、中修、小修。 第十三条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 第十四条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各类养护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与工程施工等相关作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 应急养护,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队伍实施。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养护除外。 第三章前期工作

公路养护制度

苍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要求保洁公司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 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对保洁公司要求如下: 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全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 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天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 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 时 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所在交所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 造 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所在交管所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 病 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 品、 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交管所汇报。 10、完成交管所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各保洁公司管理好所属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确保施工安全,具体如下: 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标志服、标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3、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

第四养护工区养护道班管理办法根据我辖区公路养护特点及公路局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公路养护及小修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养护道班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养护工效、降低成本,规范养护道班管理,加大科学养护力度,保证道班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养路员工创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护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 (1)班长要与工区签定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及养护考核目标。 (2)班长在每月检查验收时(21-24日)制定出下月生产计划,并经由养路股进行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安排生产任务。 (3)班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班员,合理安排养护生产任务并组织实施。 (4)道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认真、规范、准确,如发现内业填写存在错误,并屡次指正后没有更改,工区可对道班统计员酌情进行处罚。 道班班长岗位责任 1、积极组织本班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及上级单位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

2、合理制定每日或每周的养路生产计划。并逐日或逐项将生产任务以任务单形式分解到每个养路职工。 3、逐日或逐项验收养路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要积极配合工区质检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作为路段养护承包方,班长要组织落实工区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5、搞好本班职工的团结,利用工余时间积极开办第三产业,改善道班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 6、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和本班职工一起参加生产劳动。 7、及时总结在养护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先进事迹。统计员岗位责任 1、认真落实道班承包计划,做到报账及时,准确无误。 2、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账目公开,民主理财,对每月、季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负责全班的统计报表、图标的填写工作。 4、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5、完成班长交办的工作。 机械驾驶员岗位责任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版)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更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各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明确职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路养护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为确保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凡是在公路上从事养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公路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穿戴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帽进行养护作业。 2、养护人员修补坑槽或在行车有效路面进行其他作业时, 应在作业范围区前后一定距离放置好安全作业牌(墩)或设立其他明显标志。 3、养护范围内出现的路基缺口和塌方, 滑坡路段, 必须及时填补或清除, 如一时难以填补的, 应在两端设立明显标志(或采取堆放土、石等紧急措施)。

4、上下班乘坐车辆时, 车未停妥严禁下车, 严禁在车上打闹嬉笑。 5、在路上作业时, 应注意观察, 避让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6、在路上作业休息时, 必须在公路水沟外, 面向公路休息。 7、采料取土时, 严禁挖神仙土, 清理塌方时, 应注意观察边坡的松土和落石。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 1、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B照, 方准上车驾驶, 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2、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不开疲劳车、英雄车, 要礼让三先, 宁停三分, 不争一秒, 做到不酒后驾车。 3、驾驶员必须落实班前检查, 班中观察, 班后保养的制度, 做到勤保养、勤维修, 及时做好车辆的例保工作, 始终将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决不

公路管理站养护公司管理制度

沛县公路管理站养护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一、总则 1、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的各项条款。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文明健康有益的活动,不赌博、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3、上班期间,各科室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游戏、聊天、炒股等,一经发现罚款当事人20元,科室负责人40元。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积极参加站、公司召开和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政治、社会活动,不准无故迟到、缺席。 6、工作时间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认真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7、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爱护机具设备,做到无丢失,无人为损坏。 8、一般情况路段人员不准顶替,有特殊情况的正式工、临岗工、借调工顶替须经工区、公司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岗。 9、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反对铺张浪费,严禁侵占公共财物和假公济私。 10、严禁无证、酒后开车,未经公司指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盗窃和倒卖国家、集体财物。 12、严禁挑拨离间、陷害中伤、打击报复、打架骂人、酗酒闹事。 1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领导干部职责 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正义,弘扬正气,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不徇私情。 2、认真学习,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在政治、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廉洁奉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4、主动自觉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模范遵守和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不徇私情,大胆管理,对违纪人员敢于处理。 6、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合理安排,有力指挥,精通业务,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坚强的领导中枢。 7、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发现矛盾及时解决,做群众的贴心人。 8、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不推诿,不扯皮;勇于承担责任;不搞阴谋诡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不吃请、不受贿,讲原则、作风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养护人员职责 1、坚持预防性养护、精细化养护,保障公路畅、洁、绿、美、安的行车环境。 2、编制好养护计划,及时上报,并积极争取养护项目,组织好养护工程的实施。 3、组织对养护线路的检查评定,制订修改方案,保证贯彻落实。 4、制订责任制合同,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抓好养护职工的培训、学习和班组建设。 6、合理调度、节约使用养护经费,保证好路率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 7、及时准确上报下达各种报表。 8、抓好养护工人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落实养护承包责任制。 9、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养护经验,开展好文明工区(分公司)和文明样板路的创建活动,出色完成养护任务。 4、管理制度规定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养护维护工程管理办法(草稿) 总 则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建、养”并重,强化管 理,深化改革, 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 保证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以及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和绿化工程经常 处于完好状态, 逐步实施公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 化的养护管理, 确保公路“畅、安、舒、美”科学有效的行使公路行业 管理和监督职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1. 1公路养护领导岗位职责 (1)遵守执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坚持 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公路服务水平。 (2)组织养护职工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公路养护工作任务。 (3)做好每月路况自查自评工作,对公路养护应做到勤保养、勤检查, 发现问题及向养护科及监理汇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注意防火、防盗,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5)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养护机械的选型配套,提高机械车辆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积极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养护手段,提 高养护水平和质量。 (7)协助执法部门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

1.1. 2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实施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检查、监督班组执行道路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1. 1. 3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检查、验收生产材料和做好每月公路养护作业质量查评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1. 4巡查抢修管理制度 (1)养护单位负责每天按要求频率对公路进行巡查,必要时,养护科也可要求增加巡查路况次数,并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巡查到位,其他发现公路险情的,要及时报告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和排除。 (2)每天巡查公路后,由巡查人员按照《公路日常巡查》表,记录当天巡查人员或发生路障的时间、地点和清理险情。 (3)遇大雨、雷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增加公路巡查次数,雨(雪) 停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求全面巡查一次,加强值班制度。巡查要注意观察公路绿化、水沟和危险路段,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养护科、监理报告, 施工单位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遇到重大的公路险情,如山泥倾泄、路面塌方、排水系统堵塞、 雪阻、大树被风吹倒、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堵塞等,要第一时间上报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并迅速调动机械车辆,组织员工赶往现场,全力抢修。 (5)清除路障要注意安全,要划定警界线,有专人在现场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动用机械清除路障,要有足够的人员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对公路抢修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不能保障公路畅通,导致公路交通严重堵塞,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的处理, 追究其责任。 2.1. 1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桥梁(涵、隧道)的定期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35344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

湖南省公路养护站规章制度

湖南省公路养护站规章 制度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湖南省公路养护站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二OO一年十二月 一、学习制度 1、积极响应党中央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号召,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公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刻苦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做知识型的新一代养路工人。 2、县公路局在每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下达各养护站执行。每年可在适当的时间由县公路局根据学习计划出题对职工进行考查,以督促学习正常开展并检验学习效果。 3、每月组织职工进行两次学习,学习由养护站站长主持并由记录员做好记录。 4、集中学习应进行考勤,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处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除因公出差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二、劳动考勤制度 1、实行人员考勤制度,逐日填写考勤表并存放在学习室内,以便监督和检查。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职工请一天以内的事假由站长批准,三天以

内由县局工务股批准,三天以上的事假和婚、丧、产、探亲假由县局批准。按审批程序逐级由有关负责人签字生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岗者,不论何种原因均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后应按时销假,不得无故超假;若在请假期间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及患有各种疾病需请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当天经站及县局批准签字生效。 3、节假日实行轮休制,一般应在当月休完。 4、养护生产实行定额管理、量化考核。路肩、边沟、路面清扫等作业项目要责任到人。实行个人劳动报酬与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 5、考勤必须认真负责,做到真实、及时、准确。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追究养护站站长责任。 三、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生产检查验收采取岗位工人自检,站长、安全质检员、记录员验收的方式进行,并自觉接受上级养护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检查验收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4、不合格工程项目,必须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未经检验合格的养护作业项目不予结算。因未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公路养护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

养护维护工程管理办法(草稿) 总则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保证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以及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和绿化工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逐步实施公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安、舒、美”科学有效的行使公路行业管理和监督职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1. 1公路养护领导岗位职责 (1)遵守执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坚持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公路服务水平。 (2)组织养护职工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公路养护工作任务。(3)做好每月路况自查自评工作,对公路养护应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问题及向养护科及监理汇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注意防火、防盗,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5)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养护机械的选型配套,提高机械车辆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积极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养护手段,提

高养护水平和质量。 (7)协助执法部门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 1.1.2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实施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检查、监督班组执行道路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1. 1. 3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检查、验收生产材料和做好每月公路养护作业质量查评工作(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1.4巡查抢修管理制度 (1)养护单位负责每天按要求频率对公路进行巡查,必要时,养护科也可要求增加巡查路况次数,并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巡查到位,其他发现公路险情的,要及时报告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和排除。 (2)每天巡查公路后,由巡查人员按照《公路日常巡查》表,记录当天巡查人员或发生路障的时间、地点和清理险情。 (3)遇大雨、雷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增加公路巡查次数,雨(雪)停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求全面巡查一次,加强值班制度。巡查要注意观察公路绿化、水沟和危险路段,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养护科、监理报告,施工单位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遇到重大的公路险情,如山泥倾泄、路面塌方、排水系统堵塞、

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管理办法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市干线公路养护工作检查评比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大力促进我县干线公路养护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目标迈进,进一步提升养护工作管理水平,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与投资效益,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结合我县干线公路养护工作具体情况,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作必须贯彻“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观念,为社会提供“畅、洁、绿、美、安、舒”的公路运输环境。 第三条小修保养工作的整体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桥涵及隧道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扎实抓好预防性、经常性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二章养护机制 第四条公司小修保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以专业化道班为基础模块,实行固定保养按需小修,形成分工明确,互相协作的养护生产机制。 第五条公司成立以巡路保洁、路基养护、桥涵及沿线设施保养为主要任务的路基道班,以路面维修为主要任务的机械化道班,以绿化管护为主要任务的绿化道班;按照市局下达的小修保养工作目标,将目标计划分解至各专业道班,对道班实行目标考核、成本核算;组织实施路况评定、桥梁检查、数据整理上报、道路抢险及其它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六条道班实行班长负责制,道工、机械由公司统一调配,在班长带领下集中作业,形成合力,将道班建设成顽强的战斗堡垒。道班长必须做到以班为家、身体力行,做好职工表率。 第七条道班根据公司下达的养护作业目标,以旬为单位制订养护作业计划,经公司审核同意后,班长带领全班职工组织实施。道班在做好日常养护的基础上,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分管路段进行高标准综合整治,不断改善路容路貌。 第三章考核与激励

五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

五、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道班管 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路养护道班是在公路沿线承担公路小修保养生产管理的最基层生产单位,为规范公路养护道班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有交通观测站的公路养护道班除执行本办法外,还要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情况调查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道班的管理工作。农村牧区公路和边防公路及其他公路养护道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关细则。 第二章道班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公路养护道班应按照布局合理、方便养护生产和养护职工生活的原则进行设置和建设。 第五条:公路养护道班房屋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美化、靓化工作,尤其是新建或改造的公路养护道班,要做好美化、靓化工作。在公路养护道班房屋的正面醒目的位置,要”挂规范的公路路徽标志,路徽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并在院门两侧墙体合适位置分别书写或设置黄底红字“养好公路、

保障畅通”八个大字或字牌。所悬挂的路徽、字牌及书写的字体要与房屋、墙体保持比例协调和美观。 第六条:公路养护道班名称应选择附近村镇的地名,远离村镇的可选择附近山名、河名及公路里程等做为名称。名称牌国道采用金色金属牌匾,省道采用银色金属牌匾,名称牌形状应以长方形为主,采用60x40cm或80x6Ocm两种规格,单位名称不论公路行政等级均使用黑色宋体,并采用汉语、蒙语双语设置,字体尺寸大小、比例应与金属牌匾保持协调,名称写法为“xxx盟(市)xxx工区(公路段、边养队)xxx 养护道班”。 示例: 第七条:现有公路养护道班都要逐步向养护大道班的规模 发展,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布局进行合并、改造或撤销,力争建设成花园式道班。公路养护道班经小修保养内部招投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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