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措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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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搞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公司及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计划。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以建筑工程总造价的2﹪计提,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温建建〔2009〕7号文件要求,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安全措施费全额划拨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施工单位预付不低于安全措施费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安全措施费不低于总额的70%划拨至专项资金账户,剩余部分在合同工期进行一半时一次划拨完毕,并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预付不低于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总额的30%,剩余部分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及时提醒建设单位支付。
第二章编制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省、市关于工程造价相应的取费标准。
第五条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企业发展需要应采取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措施。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配置和更新,安全生产环境条件的改善。
第七条对造成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技术、物资原因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八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由于技术和物资原因尚未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在安全技术方面的科研、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的范围
第十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温州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温建建〔2009〕7号文件要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以下:
类项目名具体要
在易发伤亡事(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符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市区主要道路设置不低2.米高的围挡一般道路设置不
低1.米高的围挡围挡的面应进行适当的美化现场围
)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砌块等墙体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七牌一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重大危源公示六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文企业标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志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砼硬化,
并)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持畅通;环场容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保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用永久性绿化)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材料堆)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垃圾清垃圾应分类存放,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划分清晰现场办有相应的隔离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
生活设)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民工学校、所饮水设施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按TN-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施工缆和三芯电缆;配电线路现(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场
注:本表所列建筑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第四章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的内容与管理
第十一条及时根据公司生产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选定应由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提出,经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论证后,可编入安措计划,并上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及工作场所。
(二)措施名称。
(三)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
(四)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五)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六)预计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管理:
(一)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凡需要改变项目内容时,要专题报告安全管理部,未经同意的一律不得任意改变。
(二)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工后,应组织有关计划、质量、安全、预算、工会等部门进行验收和必要的技术性能鉴定。
(三)竣工后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公司项目管理流程规定进行验收决算。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及费用核销按公司项目管理流程规定程序执行。
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的管理第五章.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是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足额提取,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需要解决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应在本工程项目中支出。
第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企业安全费用专户年度节余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当年计提的安全费用不足支付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本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安全管理部对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及费用使用情况。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