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8.05.07

【实施日期】2018.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帮助企业进一步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

行)》等相关政策,熟练掌握申报条件、操作流程与填报要求,确保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拟定5月11日(星期五)下午举办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下午13:30开始报到)

二、培训地点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技术交流中心大楼一楼报告厅(长沙高新区麓谷麓松路609号)

三、邀请人员

湖南省科技厅高新处和省高企认定办领导

长沙市委宣传部文创办负责人

长沙市国税局或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

湖南湘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授课人员

四、培训内容

1、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领导宏观指导;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实操及流程讲解;

3、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归集、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等政策解读;

5、就申请认定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6、区县(市)、园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指导。

五、参训人员(500家企业,800人左右)

1、市内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含科技类文创企业)相关技术和财务负责人;

2、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需重新认定的企业技术和财务负责人;

3、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4、各区县(市)文创办负责人。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科技型企业参训(指导性参训名额见附件),并在5月10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把参训企业和人员名单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余新辉 88665409

邬新泽 88666993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指导性参训企业名额分配表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认定条件 答:一个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什么是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人员,是指企业主要参与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加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二十一、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如何进行评价? 答:对知识产权的评价,主要考核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包括企业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数量等。

科技项目申报的基本技巧有哪些

企业发展的资金从哪儿来的?都有哪些渠道呢?对,股东投入的资本,构成股本,这是企业初期发展的主要资金;还有什么?银行贷款,对,还有企业拆借?对企业之间的相互借款。对,不管是银行贷款,还是企业借款,对我们企业来说都是什么?债务!债务,大家都知道不但要还本金,而且要还利息,甚至债务人有时候会逼着企业去破产。除了这两种资金来源,大家还能想到什么没有?对,咱们今天的主题是就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什么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呢,在讲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说明一个先期概念:政府性资助资金是属于国家有关部门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改善融资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专项资金;是政府通过财政扶持的方式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的有效途径之一;是企业关注行业动态、提炼自身竞争优势、认识自身不足、规划未来发展之路的机会。我们企业做项目申请工作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政府性资助资金的支持! 企业通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可以获得政府资助,那么什么是政府科技计划呢,政府科技计划是政府为了具体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任务与目标,在对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特定关键科学技术领域,实施科技发展的专项计划。 项目的分类 国家部委分类 1、国家发改委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 (2)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3)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光电子专项计划; (4)国家高技术西部专项计划; (5)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信息网络专项计划; (6)国家技术创新计划; (7)国家振兴软件产业行动计划; (8)高技术产业化新材料专项计划; (9)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基金; (10)现代农业高技术示范工程; (11)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 (12)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电子、新型电子元器件专项计划; (13)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优良林木种苗繁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2、科技部 (1)火炬计划;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长科发[2017]39号 【发布部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7.08.31 【实施日期】2017.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科发[2017]39号 2017年8月31日)

长沙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序推进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引导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号)、科学技术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长发〔2017〕1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围绕产业完善产业链,实现产业上、中、下游的有效对接,联合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创新、开发、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撑我市产业核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七大变化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方面有了一些变化,下面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政策与之前政策的不同点,进行了以下列举,以供企业相关人员参考。 一、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新政策丰富了认定所需提交材料。 特别明确了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要提交的具体内容。 二、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注重研发费用的有效归集。 虽然新政策允许了研发费用可以用辅助账进行归集,但是往往企业做得不规范以及最薄弱的环节就在这里。 三、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关注知识产权的核心程度和类别。 新政策中将自主知识产权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往只注重知识产权数量的企业将要特别注意,很多企业专利数量有很多,而最终为何没能通过高企认定?这样类型的企业往往是没有注意到知识产权是最终为企业生产、经营,为产品服务的,麻木申报大量的与企业核心技术无关的专利,无法与企业核心技术和主营产品相匹配,最终只会功亏一篑。

四、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专家评审更细致、更严格。 通过研究发现,今年对于传统工业、制造业企业,在近三年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没有明显提升的情况,即使其他条件相对较好,也未能顺利通过评审。 五、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重点关注科技成果转化。 1、不仅要在数量上达到要求,并且质量同样重要,同时也要能实质性为企业带来效益; 2、同一个成果转化点往往被多次重复利用。有的企业为了达到数量上的优势,盲目的把一个项目,一个成果转化拆分成多个成果,表面看增加了转化数量,导致自我评价过高。 六、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高新技术产品的价值提升也值得关注。 经过3年研发,主营产品的性能、结构未有实质变化或提升,专家会直接判断,企业的研发投入是无效的,甚至是虚假的。 七、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各类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务必做到数据一致,且勾稽关系不出现明显差异,评审中财税专家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指南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公司 企业所在地区:广东省×× 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填报日期:2008 年8 月8 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 1 —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国科发火 [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 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 1 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其 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 3 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 3 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 1 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 1 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 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 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 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赣科发[1997]3号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国家科委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办法认定。 第三条省科委归口管理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省科委工业处(火炬计划办公室)是省科委负责该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四条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按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精神,参照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五条国家科委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本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由国家科委进行补充和修订,本办法也将随之补充修订。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一)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已有三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30% 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10% 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以上。 (五)年总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 10 万元 / 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2万元以上,并有与期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可限定在1000万元以上。(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七)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八)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的注册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第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2—

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长发〔〕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号),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优化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三条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特定技术领域,形成产业技术、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实现

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孵化器建立“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在区域形成适应科技企业发展的完整生态系统。 第二章备案 第四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设立了专门的孵化器服务管理机构,具有明确的孵化器建设发展目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具备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市场推广、创业辅导、咨询等孵化服务功能;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五)已入驻的在孵企业不少于个。 第五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一)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登记表格;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有关管理和运行制度; (四)开展孵化服务内容明细表; (五)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孵化场地功能划分图(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六)在孵企业名单; 第六条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备案程序:

2018年201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附件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优秀word范文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201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附件近三年研究开发费 用结构明细表 篇一:201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样式(201X年版) 一、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 2、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不需标注页码。 3、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4、封面侧边标注企业名称、所在市(州)。 5、参考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 二、申报材料样式 第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说明:按申请书填报要求逐项填写,并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二部分申报材料附件 说明: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及其格式要求、装订顺序。 1、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2、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3、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4、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说明材料 11、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附件一 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说明: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附件二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说明:提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样式) 本企业职工总数人,其中在职人员数人,兼职人员数人,临时聘用人员数人,研究生学历人员数人,本科学历人员数人,大专学历人员数人,科技人员数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 %。 其他情况(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说明: 企业签章(公章):日期: 科技人员名单表(样表) 附件三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说明:提供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中介机构结合《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条件要求,附自身情况说明。 附件四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说明:提供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样表) 企业名称: 中介机构签章(公章):日期:附件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示范文档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年××月××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设立日期年月日 主任会计师(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 伙人) 姓名身份证 号码固定电话手机 联系人 姓名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手机 当年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 未在社保清单 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 近三年的主要业务 内容近三年的营业收 入(万元) 年 年 年 事务所声明: 经自查,确认我所符合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条件。现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上市企业□军工企业)的专项审计资格。我们承诺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业,出具并备案符合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谨此保证,我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事务所(盖章)主任会计师(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年月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全年社保职工月 平均人数 当年注册会计师数或税务师人数未在社保清单注册 会计师或税务师人 数 注册会计师 数或税务师占职工 比例() 近三年奖励、荣 誉、违规等情况 (如有,请如实说 明情况) 公共信用情况□无警示信息□有警示信息: 深圳市注册师会计协会(盖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中介机构确认 经核,情况无误。 事务所(盖章)主任会计师(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年月日 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取社保职工人数。 .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认定基准日期为年月日。 .计算职工比例时,职工人数需包含未在社保清单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的人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从市公共信用中心获取信用报告。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本表和核实资料汇总交市财政委。 .附件页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

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公平竞争,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技局关于科技计划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投标项目条件 凡涉及政府财政拨款投入为主的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其它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等科技计划,其目标内容明确、有具体的完成时限、能够确定评审标准的,均可实行招投标管理。 具体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年限为1~3年; 2、有3家以上(含3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基本程序 l、各专项计划部门根据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情况,提出招标项目,报发展计划处综合协调后,筛选出本年度招标待选项目; 2、招标待选项目经局务会审定; 3、审定通过的项目由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编制招标指南和相关文

件,综合计划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统一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投标邀请书; 4、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协同科技中介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工作,提出中标单位建议,报局务会审定。 三、招标 (一)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两种方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二)招标公告。对确定的招标项目,由科技局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其内容为: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名称及招标方式; 3、招标项目的主要目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5、其他有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须知; 2、招标项目名称;

(完整word版)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认定需要注意的几件事

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认定需要注意的几件事! 今年不少企业重新参加高新认定时,在认定后续上遇到了新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衔接问题,对此很是苦恼。 为此,为大家寻来高企认定相关注意事项的详细解读,包括科研人员、研发费用、主要产品、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高企后续管理中需要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点很重要,请牢记! 一、科技人员2018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新认定注意事项 【关于科技人员定义范围】 【关于科技人员占比】 解读 1.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税务主管部门在2018年度对其进行后续管理复核中,关于科技人员的定义及占比应参照旧办法,即企业2017年度的科技人员占比应符合“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2018年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即2015年通过认定),税务主管部门在2018年对其进行重新认定检查过程中,关于科技人员的定义及占比应参照新办法,即企业2017年度的科技人员占比应符合“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综上所述,2018年需重新认定的高企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不仅要满足新办法也要满足旧办法。虽然新办法对于科技人员取消了大专学历的要求,科技人员占比也从30%降至10%,但是对于2018年重新认定的企业一定不能放松警惕,一定要对2017年的科技人员占比进行自我复核。 二、研发费用2018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新认定注意事项 【关于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解读 新工作指引明确将科技人员的“五险一金”和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纳入研发费用;其他费用占研发费用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20%,扩大了归集范围。 【关于研发费用占比】 旧办法的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新办法的要求

科技项目申报的基本技巧

科技项目申报的基本技巧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含义 项目申报的基本含义就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照国家、省、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有针对性的向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申请项目的立项,进而获得有关资金或政策支持。 二、项目的分类 (一)国家部委分类 1、国家发改委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2)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3)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光电子专项计划;(4)国家高技术西部专项计划;(5)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信息网络专项计划;(6)国家技术创新计划;(7)国家振兴软件产业行动计划;(8)高技术产业化新材料专项计划;(9)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基金;(10)现代农业高技术示范工程;(11)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12)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电子、新型电子元器件专项计划;(13)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优良林木种苗繁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2、科技部 (1)火炬计划;(2)星火计划;(3)科技攻关计划;(4)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5)科技成果推广计划;(6)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7)973计划;(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9)科技成果转化基金;(1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11)技术创新工程。 3、信息产业部 (1)国家振兴软件产业行动计划;(2)电子发展基金。 4、农业部 (1)农业科技跨越计划;(2)丰收计划;(3)948计划; (4)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县工程;(5)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工程。 5、商务部(财政部) (1)高技术出口产品技改项目贴息或无偿支持;(2)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

基金。 (二)省、市支持项目 1、技改项目 主要以贴息方式支持,也有部份无偿支持。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市经委等均有此类项目的支持。 2、科技攻关项目 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每年有此类项目支持。 3、技改或基建项目中购置进口设备、国产设备的抵税或免税:此项由省、市经委办理。 4、技术创新项目 已列入国家或省经、市级重大新产品或科技攻关计划,有查新报告、专利、科技成果等,均可申请该项目的支持。支持方式主要为贴息或无偿。此项仍向省或市经委申请。 三、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并要获得支持,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指南; 2、符合国家、省、市“十一五”规划精神并列入《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点产业和优先主题; 3、符合国家和当地的环保、安全要求; 4、符合当年项目申报的政策指南和支持重点。 四、项目申报的基本资料 项目申报的成功与否,除了项目本身外,与资料准备的是否完善、充分、得体,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项目申报的资料一般有: 1、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 根据申报的不同项目和要求,项目可研报告既可由企业 自已编写,也可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写。项目建议书可纳入可研报告,不需单独编写。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天);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首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一个发明专利或其它六个知识产权(比如六项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A档(即24—30分),而企业只有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才算达标。可见,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对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工作中是“一票否决”的,即使企业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较高的产品档次、甚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也没有机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申报工作是一项利国利企的系统工程,申报内容和要求复杂,申报工作涉及到管理、技术、财务、行政、人事等各部门。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作为专家评审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的重要文件,其中内容的全面合理性非常重要,下面就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分享给大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需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生成) 企业名称: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自治州) 认定机构: 申请日期:年月日 声明:本申请书上填写的有关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 1. 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 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 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 5. 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总收入=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6. “近三年”、“近一年”和“申请认定前一年内”:详见《工作指引》三(一)“年限”中的说明,“近三年”即“年限”中的“近三个会计年度”。 7. “研发活动”:详见《工作指引》三(六)1中“研究开发活动确定”。 8.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详见《工作指引》三(四)1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定义。 9. IP代表知识产权编号;RD代表研究开发活动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IP、RD、PS后取两位数(01、02、……)。

科技局工业项目申报通知

龙科发[2012]3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2012年工业科技应用与开发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世界级万亿级汽车产业高地建设,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发布龙泉驿区2012年工业科技应用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龙泉驿区2012年工业科技应用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龙泉驿区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龙泉驿区2012年工业科技应用与开发项目 申报指南 为做好2012年工业科技应用与开发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加快世界级万亿级汽车产业高地建设,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原则 (一)目标集中原则。重点支持我区主导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二)坚持创新原则。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项目承担单位首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对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优先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支持范围 以主导产业为导向,围绕汽车(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汽车核心零配件、新能源、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创新的科技项目。 三、项目类别 (一)成果转化、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工艺的研发 要求:支持属于高新技术重点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创新性强,符合主导产业,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成果转化,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并按照国际产品质量、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标准生产的新产品;拥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的新技术及新工艺的研发;获得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支持的项目。 (二)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1、支持企业以产、学、研的形式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专家创新工作站。 要求:①企业进入发展阶段,产业发展态势好,有持续创新的客观要求;②制定了创新人才培养、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创新人才服务体系;③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具体的研发项目,④优先支持企业与行业内知名专家或院士等联合建立专家创新站。 2、支持企业以产、学、研的形式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要求:①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市级以上重点科技任务,在本地区同行业是公认的学术和技术权威,在国内有一定影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②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③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

长沙市科技项目

长沙市科技项目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印发《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长科发〔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申报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相关领导批准,制定了《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制定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指南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推荐单位组织申报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 2011年度市科技计划遵循现有计划体系,按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四个层次进行申报立项。 一、基本原则

突出自主创新,注重科技型企业培育;突出成果转化,注重产学研金结合;突出支柱产业发展,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突出公开公正,注重顶层设计。 二、科技计划资金分类和科技计划专项设置与重点支持方向 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共分七大类资金,设17个专项: (一)创业富民资金 在该资金中设立引进国际高端人才(“313”人才)资金专项和学生创业资金专项。落实《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主要支持以下两个方向: 1、引进国际高端人才(“313”人才)资金专项:一是支持国际高端人才(长沙市“313”人才计划人选)主持的符合长沙市产业导向的重大产学研金合作项目。二是由企业引进且有产学研金合作背景以及符合《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目录》的核心技术人员主持的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学生创业资金专项:一是支持留学生(除“313”人才计划外)来长创业。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平台建设,支持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二是支持在读或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不足两年的学生(含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专科生)在长沙注册公司,兴办实体,从事科技创业。 (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在该资金中设立科技成果孵化资金专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专项、中小企业投融资资助资金专项。主要支持以下三个方向: 1、科技成果孵化资金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围绕长沙经济、社会和科技事业的发展方向而开展的科技成果研发和成果孵化项目。重点支持“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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