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简介

资产证券化简介
资产证券化简介

资产证券化简介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与结构一、

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资产证券化,,由其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分离和重组资产的收益和产或资产组合出售给SPV风险并增强资产的信用,转化成由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担保的可自由流通的证券,销售给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的分类二、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一)实体资产证券化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上市的过程。(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的应收帐(如银行的贷款、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三)证券资产证券化再以其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四)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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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例示意资产证券化(以实体资产证券化为例)三、

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A:

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级太低,没有更好的融资途径)B:SPV 枢纽(受托机构)C: 投资者D:

D。C转移给C,以证券的方式销售给资产证券化——B把ACD在购买以后可能会获得投资回报;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现金;获得了能产生可见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与破产等风险的隔离,并为投资者并实现ASPV是中枢,主要是负责持有A在信用评级或增级的基础上进行改良、不同的A的利益行动。SPV 进行资产组合,组合、调整。目的是吸引投资者,为发行证券。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技术四、破产隔离:将产生现金流的资产与发起人任何的财

务风险相隔离,(一)

实现资确保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得以按证券化的结构设计向投资者偿付证券权益,产信用融资。用两个步骤实现:资产真实出售:发起人将与拟证券化资产有关的权益或控制权一并(二)获得对资产的合法权利,当发起人发生财务风险时,这些资SPV转移给SPV,使产与发起人的信用和其他资产想隔离,不会被追及

或归并为发起人的破产财产。可以避免受到其本身破产和发起人破产的有害SPV 破产隔离载体:(三)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资产不会成为破产财产,借以发行ABS 影响,从而确保SPV 的保护。自身的破产隔离和发起人破产风险的隔离(实体合并)SPV

资产证券化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者五、发起人(一)通常是金融机构发起人也称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或大型工商企业。)(二)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并以该资产为基础发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产,指接受发起人转让的资产,通常要求满足所谓破产隔选择特定目的机构或受托人时,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离条件,即发起人破产对其不产生影响。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三)

特定目的机构通常聘请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为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信用增级机构(四)为此要向特定目的机构收取相应此类机构负责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并不需要外部增级机有些证券化交易中,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构,而是采用超额抵押等方法进行内部增级。信用评级机构(五)如果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属于债券,发行前必须经过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六)承销人可如果证券化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指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 2 -

能会组成承销团。证券化产品投资者(七)

发行的证券的机构或个人。一般都是机构投资者。指在资本市场上购买SPV

除上述当事人外,证券化交易还可能需要金融机构充当服务人,服务人负责对资产池中的现金流进行日常管理,通常可由发起人兼任。

需要会计师提供会计、税务咨询,以及对资产组合进行尽职调查。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六、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形式

(一)公司形式

公司制是SPV中最常见的组织形式(美国)

1、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章程中可以包含进行融资所必需的限制公司从事商业活动的条款

2、证券化融资结构中的参与人,一般比较熟悉公司的破产和经营管理事宜

3、公司形式的SPV可以发行多种类型的证券

4、可以参与各种证券化资产转让交易

5、公司是税法上的纳税主体,须单独缴纳所得税

6、维护公司运营需要董事人行政人员的存在,造成SPV手续繁琐和证券成本增加

7、由发起人设立的SPV有被“实体合并”的风险。

(二)合伙方式

1、有税法上的优惠,按合伙企业法和税法159号文,先分后税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分工明确,自由约定责权利

3、风险隔离和财产转移问题

4、设立、合伙份额转让全体合伙人亲自办理身份证验证手续

5、要求LP的签字需要集体签署在一至几页文件上

6、《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合伙人打通计算

《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694号:应备尽备

(三)信托方式

1、相对于公司的合伙,信托要求更少的设立和经营规则

2、信托按中国法律规定可以完全实现财产独立、风险隔离

3、信托的灵活性与信托公司经营范围的广泛性

4、在中国信托的税制没有明确规定,造成纳税上的混乱

七、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一)对发起人

1.增强资产流动性;

2.活得低成本融资;

3.减少风险资产;

4.便于进行资产负债管理。

(二)对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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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较大流动性;

降低投资风险; 2.提高自身资产质量;3.

能够突破投资限制。4.

八、资产证券的基本运作流程

(一)汇集应收债权资产,规划资产证券化蓝图

(二)组建SPV,转让资产,实现真实销售

(三)设计并完善证券化交易结构,进行资产内部评级

(四)增强资产信用,获取相应的辅助安排

(五)筹备ABS证券评级,安排证券发行与销售

(六)SPV取得证券发行收入,向发起人支付债权资产购买价款

(七)管理证券化资产,到期偿付证券权益

(八)支付聘用机构的费用,处理资产收益余值

信用评级信用增级和辅助安排

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

ABS

发行资产转让SPV 发起人投资者发行收入转让收入

余值返还服务费用债权债务

受托管理人服务人资产债务人ABS 权益清偿清偿债务

资产证券化中律师的作用九、担任资产证券化必须有律师的参与,律师受相关方委托,在资产证券化中,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1. 对资产证券化涉及的基础资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在法律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拟定资产证券化方案,并对资产证券化2.

方案提供法律上的建议,排除方案执行的法律障碍;计划管理人与其它中介机构就相关法律事项进行磋商;3. 协助原始受益人、计划管理人与政府主管部门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4. 协助原始受益人、协助起草、审核资产证券化相

关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5.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担保合同》、《专项资产托管协议》、《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受益凭证认购协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发行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核查《募集说明书》6.

《律师工作底稿》等法律文件;7. 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协

助拟定资产证券化所需的各项决议及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文8.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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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证券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文件清单及要求十、(一)申请文件:

1. 申请书;

2.计划说明书草案;

3.主要交易合同文本草案;

4.法律意见书;

5. 特定原始权益人最近3年(未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融资情况说明;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计划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

2.信用增级方式;

3.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品种、期限、预期收益率、资信评级状况(如有)、登记、托管、交易场所等基本情况;

4.特定原始权益人、管理人等业务参与人情况;

5.基础资产情况及其现金流预测或者收益分析;

6.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安排;

7.现金流归集、投资及分配;

8.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

9.专项计划的设立、终止等事项;

10.专项计划清算程序、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及方式;

11.信息披露安排;

12.主要交易文件摘要。

计划说明书应当在显著位置说明,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专项计划权益的相应份额,不属于管理人或者任何其他机构的负债,并提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三)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销售机构、托管人的资质及权限;

2.说明书、资产转让协议、托管协议、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合法性;

3.基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权利归属及其负担情况;

4.基础资产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5.专项计划信用增级安排的合法性、有效性;

6.对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意见。

(四)证券公司、其他相关业务参与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作出承诺,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及申请文件中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证券公司编制申请文件时,应当尽量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报送申请文件时,应当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者更换。

九、相关法规及资料

详见文件夹收录。

①该部分为证监会《证券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文件清单及要求》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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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1)非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交易结构

(2)资产证券化相关表格

(上图:非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交易结构图)

(下表:资产证券化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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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相关案例

欢乐谷门票证券化

华侨城A及其子公司上海华侨城和北京华侨城以其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次日起五年内特定期间的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作为基础资产,由中信证券(设立专项计划并以专项计划管理人的身份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合计募集资金18.5亿元。募集资金将专款专用,用于欢乐谷主题公园游乐设备和辅助设备维

护、修理和更新,欢乐谷主题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和补充日常运营流动资金。

华侨城本次专项计划的预期收益支付和本金偿还方式采用优先级/次级支付机制,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分为华侨城1至华侨城5共5档,期限分别为1年至5年,募集资金17.5亿元,由符合资格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次级受益凭证规模为1亿元,由原始权益人之一的华侨城A全额认购,按照本金比例计算,优先级受益凭证可获得由次级受益凭证提供的5.41%的信用支持。

增信措施:在任意一个初始核算日,若在前一个特定期间内,基础资产销售均价低于约定的最低销售均价和/或销售数量低于约定的最低销售数量,则原始权益人承诺分别进行补足;大股东华侨城集团还为原始权益人如期足额向专项计划账户划转预期金额的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收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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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研究

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研究 一、资产证券化的内涵 (一)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又可以产生稳定可预见未来现金收入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即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发行人,或者将该基础资产信托给特定的受托人,通过创立一种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权利凭证(即资产支持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变现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分离和重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要素,保持资产组合在可预见的未来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并将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流动的证券的技术和过程。其核心是对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 (二)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具体而言,它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简而言之,就是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一个独立的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 以资产为支撑发行证券,并用发行证券所募集的资金来支付购买资产的价格。其中,最先持有并转让资产的一方,为需要融资的机构,整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都是由其发起的,称为“发起人”(originator)。购买资产支撑证券的人“投资者”。在资产证券化

的过程中,为减少融资成本,在很多情形下,发起人往往聘请信用评级机构(rating agency)对证券信用进行评级。同时,为加强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会采取一些信用加强的手段,提供信用加强手段的人被称为“信用加强者”(credit enhancement)。在证券发行完毕之后,往往还需要一专门的服务机构负责收取资产的收益,并将资产收益按照有关契约的约定支付给投资者,这类机构称为“服务者”(servicer)。 二、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 (一)起步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三亚市丹州小区800亩土地为发行标的物,土地每亩折价25万元(17万元为征地成本。5万元为开发费用,3万元为利润),发行总金额2亿元的三亚地产投资券,预售地产开发后的销售权益,首开房地产证券化之先河。1996年8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在开曼群岛注册了珠海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当地机动车的管理费及外地过境机动车所缴纳的过路费作为支持,根据美国证券法律的144A规则发行总额为2亿美元的资产担保债券(其中一部分是年利率为9.125%的l0年期优先级债券,发行量是8500万美元; 另一部分是年利率为11.5%的l2年期的次级债券,发行量为11500万美元)。随后,国内高速公路建设不同程度引入了证券化融资设计,据不完全统计,国内有20余省、市、自治区高速公路建设采用了证券化融资方案。此外,以中集集团为代表的大型企业还成功开展了应收账款证券化交易。从这些交易的结构看,多数采用了离岸

最新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分析 一、引言 资产证券化是指通过结构金融理论支持下的相关技术,对符合证券化要求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使其成为能够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的投资需求并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流通的证券。进行证券化的资产一般都是缺乏流动性但可以带来稳定预期收益的中长期资产,存在由于短存长贷期限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进行证券化操作后能够有效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并将集中于银行等货币市场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向本就应当承担其资金融通功能的资本市场进行转化和分散。20世纪60年代末,关国的资产证券化在当今互联网金融技术蓬勃发展的推动下,即使经历了次贷危机的猛烈冲击,却依旧焕发着勃勃生机,在产品创新和结构设计上更为成熟和稳健,并引领着席卷欧洲、澳大利亚、亚非拉等国家的金融创新浪潮。相比之下,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之路起步较晚,发展也相对缓慢,但随着经济新常态下必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期。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 (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探索阶段 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在1992年发行以土地为标的的三亚地产投资券,成为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先行者也成为在我国进行资产证券化最早的探索案例。随后,离岸资产证券化主要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尝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中国高质量、高存量的不良贷款资产受到了国际投资者的肯定和青睐。但由于早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尽管2001年颁布实施的《信托法》对于优先权益的确定和真实销售的鉴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其他相关流程的规定诸如信息披露等方而都不尽完善。

(二)2005年正式试点阶段 信贷资产证券化第一次试点于2005年3月正式启动,由国家开发银行采用优先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次级档债券以私募方式发行两种发行方式成功发行的第一期开元CLO项口,成为试点以来的第一个规范化项口。随后,由中国建设银行作为发起机构,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委托机构,对优先级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公开发行、次级证券向建行定向发行来作为信用支持的MBS产品,成为我国第一例成功发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之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第二批试点进一步在2007年启动。此外,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试点也在稳步推进。但由于关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并进一步演变为影响全球经济的金融危机,仅仅开展了3年的资产证券化进入全而暂停和停滞阶段,然而,有关各部门并未停止对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化产品的探讨以及对相关经济环境的改革与完善。 (三)2011-2013年扩大试点阶段 沉寂了三年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2年5月重启。与之相匹配的是一系列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相继出台,为实践先行的中国资产证券化之路保驾护航。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效盘活资金存量,明确提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并进一步推动跨市场产品发行的试点。 (四)2014年至今常规化发展阶段 2014年是我国债券市场迅猛发展的一年,总计发行各类债券118749. 8亿元,

2019-2020年度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白皮书

2019 -2020年度 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白皮书 二O 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1) 一、ABS 市场概述 (1) 1.市场热点方面 (1) 2.参与机构方面 (3) 二、监管政策方面 (3) 三、一级市场发行 (4) 1.市场偿付规模和净融资量情况 (4) 2.市场累计发行及存量情况 (5) 3.市场年度新增发行情况 (6) 4.基础资产类型分布 (7) 5.过会信息统计 (11) 四、二级市场交易 (12) 1.交易规模情况 (12) 2.证券发行评级情况 (14) 3.证券评级跃迁分布 (19) 五、ABS 投资与分析 (20) 1.宏观市场环境 (20) 2.ABS 市场发行利率与利差 (22) 3.信贷ABS 市场收益与风险特征分析 (24) 4.企业ABS 市场收益与风险特征分析 (32) 5.ABS 投资分析功能 (32) 六、参与机构情况 (37) 1.承销商 (37) 2.信贷ABS 市场 (40) 3.企业ABS 市场 (44) 七、资产证券化市场未来展望 (48) 1.银行间市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48) 2.交易所市场推动实体经济融资 (48) 3.金融科技助力ABS 发展 (49) 4.专家观点 (49) 5.机构集锦 (59) 八、附录一 (61)

2019 年度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报告 前言 自 2005 年国内开启资产证券化业务至今,资产证券化业务配套制度渐次落地,发行端、投资端、交易结构和主体资质等业务环节臻于规范和成熟。当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形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信贷ABS”)、企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企业ABS”)、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ABN”)、保险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 “保交所ABS”)为四类核心产品的标准体系。 2014 年 11 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将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 2014 年 11 月,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完成了从过去的逐笔审批制向备案制的转变。 2016 年 12 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以下简称《指引(修订稿)》),围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风险防范为保障”的目标,有力推动了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市场健康稳健发展。 2019 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延续了快速扩容、稳健运行的良好发展态势。具体表现在监管政策的日渐完善、大类基础资产类别的形成与规范、参与机构队伍的多样化,以及互联网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应用。资产证券化产品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注入新力,使得金融回归本源,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ABS 市场概述 1.市场热点方面

2018年资产证券化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2018年资产证券化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摘要: 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本质是把债权或收益权以结构化的方式转让给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模式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和原保监会主管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四大类。 相比传统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能够降低企业融资门槛,突破40%净资产限制,并丰富企业募集资金用途。第一,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信用独立,实现了与原始权益人主体信用的隔离,能够降低企业融资门槛;第二,能够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不占用发行人传统债务融资额度;第三,募集资金用途灵活广泛,给予融资主体更大财务自主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资产证券化发行总额达3万亿,存量规模超过2万亿。2018年上半年,发行规模达7,501亿元。 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为主。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主力,这与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方向一致,表明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逐渐迈向成熟发展期。2017年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分期、企业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产品发行规模分别是1708亿、1310亿、1205亿和1090亿,规模相差不大。但2018年上半年,则呈现出RMBS一家独大的局面,发行规模高达2281亿,其余的产品发行规模皆尚未超过500亿元。 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产品主要包括:(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行总量和余额最大的传统资产证券化产品;(2)企业贷款:典型且相对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3)银行票据: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签发的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4)汽车贷款: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贷款类资产证券化产品;(5)信用卡贷款:银行信用卡分期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支持票据占比相对较低,2018年6月底存量占市场总存量的5%。2017年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量584.95亿人民币,占发行总量的4%;2017年末存量为673.06亿元,同比增长143.83%,占市场总量的4%。2018年上半年,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达501.83亿元,存量931.91亿人民币,在市场中的占比增长到5%。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主力由小额贷款变为应收账款。2017年企业ABS共发行8,114.02亿元,同比增长77%,企业ABS市场快速扩容,小额贷款发行总额2759.45亿,应收账款发行总额1476.71亿,带领企 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行量、存量规模上全面超越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进行发行与交易,投资者包括银行、保险、券商、基金、海外投资者、私募基金、夹层基金、高净值客户、投资公司等。银行间市场投资者以银行、农信社和保险公司为主,银行处于主导地位;证券交易所市场以非银金融机构为主,个人投资者为辅,券商资管、私募基金的资金来自于银行,保险公司、基金是交易所市场的主要投资机构,依据风险偏好投资于不同类型、不同信用等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风险提示:政策推动不及预期,经济下行导致基础资产违约潮频发

浅析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应对措施

浅析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应对措施 一、引言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国际金融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项产品创新。这项制度把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打包成资产池,然后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对发起人来说,可以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改善其资本结构,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再生产,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资产证券化所产生的债券为其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选择,特别那些在投资标的上受到诸多限制的机构投资者。 在20世纪90年代,我们金融学界引入资产证券化,并结合我国金融行业的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理论研究。200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我国首例资产证券化项目正式启动,并选择了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同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从而在制度上为资产证券化保驾护航。 2005年到2008年,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与数量均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增长。2009年到2011年,因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出于对潜在风险的考虑,暂停了国内的相关业务。2012年至今,为资产证券化又重新开闸,发行的规模和数量实现了快速增长。但是,其本土化过程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将严重阻碍其进程。 二、国内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资产证券化正式试点以来,国内的各级政府连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较为积极的探索。并结合利好的金融政策,根据国内的实际金融市场情况,不断推进本土化的资产证券化。但是,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本身制度较为不成熟,资产证券化的本土化遇到了以下几点问题:法律环境急需改善,符合条件的基础资产较少,市场参与主体有限,金融中介机构缺乏完善服务,复合型人才短缺。 (一)法律环境急需改善 资产证券化目前在国内还是一个新兴事物,目前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这导致资产证券化尚无较为成熟的法制运行环境。虽然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结构出台了一些指导性意见或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使用范围有限,局限性大,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各个行业,从而导致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大大下降。

建筑施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价值创造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95394259.html, 建筑施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价值创造研究 作者:邵举洋苏凯赵攀杜强朱淼李忻川 来源:《国际商务财会》2019年第10期 【摘要】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在推动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但是,建筑业的一些显著特点,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大量的应收账款,且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差。资产证券化作为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有效方式,可以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盘活,提高企业的资本利用率,从而很好地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文章探讨了建筑施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并针对资产证券化对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案例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51 一、资产证券化概述 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一种将项目产生的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而对项目进行融资的方式。主要涉及主体为发行人、投资者、原始资产权益人和消费者,操作过程为原始资产权益人将因提供劳务和产品获得的应收账款汇集到资产池中,再根据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重组以后以债券的形式发行并供投资者购买,最后将投资者购买债券的收入转交给发起人使其快速回款。经过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一方面企业可以将未来预期的收入或收益提前转化为现时可用的现金流,从而达到扩大生产、偿还借款或维持运营等目的;另一方面对投资者而言,也提供了新的投资方案和机会。 资产证券化的标的物是可以被用来证券化的相关基础资产,拥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资产是顺利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基础资产可以是具体某项财产,也可以是依附于某项财产的权利,但不管何种基础资产,只有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被用来证券化。合格的基础资产应主要满足法律层面、归属权层面、转让效力层面及现金流层面的要求。 资产证券化的各方参与主体包括实體企业、监管机构、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公司、评级和法律等多个行业和部门,这些参与主体涵盖范围较广且角色各异,并起到相辅相成且互相制约的作用。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过程中,涉及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发起人、发行人、托管人、投资人、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进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他们通过承担其中的设计、评价、承销、交易等活动赚取服务费收入。市场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加正在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从最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市场不断扩大,促进产品的不断改进升级。

1、发起人 发起人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资金融入方,也是整个业务的发起者。除了补充资金来源外,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有提高资本充足率、化解资本约束、转移风险、增强流动性的考虑;非金融机构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则希望同时达到扩展直接渠道、优化财务报表、创新经营方式等目的。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是指通过设立特定目的转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目前可以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目前作为发起人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是指按照规定及约定向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金的主体。目前可以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机构包括: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城投公司、产业类公司等机构。阿里小贷、(,)、(,)、恒丰银行等机构市场占有排名靠前。 2、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

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主要中介,负责托管基础资产及与之相关的各类权益,对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并作为SPV的代表连接发起人与投资者。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是因承诺信托而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机构,受托机构由依法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担任。目前市场占有率超过5%的机构包括中、金谷信托、、、华润信托、中粮信托和中海信托。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管理人是指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排名前5的计划管理人分别是、中信证券、广发资管、招商资管和华泰资管, 3、主承销商/推广机构: 作为计划管理人在整个产品设立、发行、管理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作为产品的整体协调人参与其中,负责沟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托管人等各方中介参与机构,同时为产品提供承销和财务顾问服务。而信托机构的角色则更为单一和被动,仅履行托管人义务,很少参与项目的而设立筹备,也不履行项目整体协调义务,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过程中,往往还需要一家牵头券商作为交易协调中介参与其中,更加体现了券商主动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优势。 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承销商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设、等。 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的推广机构包括,中信证券、恒泰证券、(,)、国君资管、招商证券、华泰资管、(,)等。 4、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专业的评级机构通过收集资料、尽职调查、信用分析、信息披露及后续跟踪,对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产品的交易结构、现金流分析与压力测试进行把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保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信用揭示功能。 目前市场中主要的评级机构包括,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国际、(,)资信、东方金城、联合信用等。 5、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中介,对发起人及基础资产的状况进行评估和调查,对其他项目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拟定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提示法律风险,提供法律相关建议。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护航人,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目前在信贷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中伦,其他还有金社、大成、浩天信和、君合。目前在企业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有中伦、奋迅、大成、金社、锦天城等。 6、会计事务所 会计处理工作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会计师需要对基础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和现金流分析,提供会计和咨询,为特殊目的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在产品发行阶段,会计师需要确保入池资产的现金流完整性和信息的准确定,并对现金流模型进行严格的验证,确保产品得以按照设计方案顺利偿付。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和产品发起人的关系较大,一般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会选择有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偏向于本土服务商,如中兴财光华、立信、天健、普华永道中天、瑞华,银行则主要选择四大进行服务。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学习要求

第一部分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内容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基础工具的定义、性质、特征、分类;金融期权、金融期货和可转换证券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特征、组成要素、分类;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结构、运行;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中国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监管构架以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资格管理等基础知识。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和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主要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掌握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和风险监管。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 掌握证券与有价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掌握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结构和基本功能;了解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的义和构成。 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及证券监管机构;掌握证券发行主体及其发行目的;掌握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掌握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和种类、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熟悉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熟悉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了解个人投资者的含义。 熟悉证券市场产生的背景、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了解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全球证券市场出现的新趋势;掌握新中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阶段和对外开放的内容;熟悉新《证券法》《公司法》实施后中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变化;熟悉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措施;熟悉《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的主要内容;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和中国解放前的证券市场;了解我国证券业在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内容。 第二章股票 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掌握与股票相关的部分资本管理概念。 熟悉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不同含义与联系;掌握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基本因素和其他因素。 掌握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顺

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20201008170649)

一、资产证券化価介 幣产证券化是描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穗定的现全流的说产, 通过结构性Ifi组,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悄售和流通的债券型证券,并据以融齋的过喪.在这一过程中,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证券化资产转让给特设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且以发行收入购买证券化资产,最终以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偿还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中各参与主体及其作用: 发起人:基础資产的原姐权益人、憐金的最终使用人,转让墓础资产,募集资金; 管理人: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来募集资金、购买淮础资产并提供集台计划悄售、 茶础资产管理、现金流回收和分配,以及计划份额流通等方面的服奔; 托管人:指具备托管说格的商业银行,管理与计划有关的所有账户; 担保机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企业,为发起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评级机构:为专顶资产悴理计划来提供信用评级;

投诜者:机构(議厅、保险公司、养老金、投诜堆金、公司)及个人 -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期限灵活:证监会规定一般不超过5年即可,在此限制内企业可以灵活安排期限; 融资成本低:一般比帳行贷款低1-2个百分点; 对企业业绩硬求不高:只紺企业內某类资产能产生総定的现金流,并不过多关注企业是否盈利; 操作简便:项目设计、申报材料制作、项目审批、项目发行、顼目运行,2?5个月左右; 政策支持: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推动券商开展资产支持收益专顶资产管理计划业务。 二、资产证券化实务操作流稅 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主要包括调査立顶、初步方枭设计、详细方案确定、申请设立和推广发行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包含若干洋细的操作。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流程田如下: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业整体盈利增速放缓、不良贷款增加。在这样的新业态下,如何加强资产风险管控、减少新增不良以及持续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成为了各大银行面临的两大挑战。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银行资产业务,可以有效的盘活许多银行不良资产,完成企业的低成本融资,加快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可预见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国内的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按照一定结构把多笔住房抵押贷款打包组合作为抵押资产发行债券出售给投资者,从而拓宽了融资渠道,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同时给住房按揭贷款等长期信贷开拓了二级市场,这样的运作模式就是现在资产证券化的雏形。 对于银行而言,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发起者将风险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出去,满足资本监管的要求,扩大业务规模。所以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条总资产并不会无限扩大,但盈利能力却可以持续增长的路径。对于投资者而言,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单一品种证券,而是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和组合,创造出投资者需要的特定证券品种,具有特定的到期日、偿付结构和收益率,满足不同投资者对期限、风险和利率的不同偏好。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一般未来现金流稳定、可以预测,且资产的原始资料完整、有效。资产证券化通过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组合资产要比单个资产更具投资价值。住房抵押贷款具有适合证券化的一切特征,住房贷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首选品种。从国际经验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是最先被证券化的银行资产,也是目前证券化最彻底的银行资产。而在我国,由于受到监管制度和投资环境的限制,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还未能形成规模。 正因为资产证券化对“供需双方”都大有裨益,在美国,资产支持证券是仅次于国债的第二大债券类别,2014年末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超过10万亿美元,占债券总存量比重超过25%。最近10年,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与GDP的比值都在50%以上。 然而在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却没那么顺利,我国最早于2005年正式启

证券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

证券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

21.【答案】D 【解析】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在基金价格之外要支付手续费;投资者在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则要支付申购费和赎回费。 22.【答案】C 【解析】A项,国债基金以国家信用作为保证,风险较低,适合于稳健型投资者;B项,货币市场基金是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其投资对象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银行存款、国库券、公司债券、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票据等;D项,指数基金的特点不是它的投资组合等同于市场价格指数的权数比例,而是模仿某一股价指数或债券指数。 23.【答案】A 【解析】A项,平衡型基金将资产分别投资于两种不同特性的证券上,并在以取得收入为目的的债券及优先股和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普通股之间进行平衡。平衡型基金通常把资金“分散”投资于股票和债券,而不是“集中”投资。 24.【答案】D 【解析】ETF是英文“Exchange Traded Funds”的简称,常被译为“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将其定名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投资者一方面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ETF的买卖,另一方面又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申购、赎回。 25.【答案】C 【解析】依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①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②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③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④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⑥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答案】A 【解析】A项,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27.【答案】D 【解析】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保管和处置基金资产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率提取,逐日计算并累计,按月支付给托管人。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提取,费率也会因基金种类不同而异。 28.【答案】D 【解析】A项,信用风险是指交易中对方违约,没有履行所作承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B项,市场风险是指因资产或指数价格的不利变动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C项,法律风险是指因合约不符合所在国法律,无法履行或合约条款遗漏及模糊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29.【答案】C 【解析】金融衍生工具具有杠杆性,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若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金额的5%,则期货交易者可以控制20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即1/6%=16.7(倍)。 30.【答案】A 【解析】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它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通过协商,按约定价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一、什么是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世界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多年来,金融领域的专家们对于这一金融创新给出了诸多的定义,如:“它是一个精心构造的过程,经过这一过程贷款和应收帐款被包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James A. Rosenthal和Juan M. Ocampo, 1988),“它指的是贷款经组合后被重新打包成证券并出售给投资者。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相似的是,证券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来源并可能将资产从贷款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不同的是,证券化经常用于很难直接出售的小型贷款的出售”(Christine A. Pavel,1989),“使从前不能直接兑现的资产转换为大宗的,可以公开买卖的证券的过程”(Robert Kuhn,1990)。 从上述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资产证券化的几个特征:(1)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是贷款、应收帐款等具有可预计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的过程,将贷款、应收帐款重组组合、打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3)资产证券化可实现再融资和将资产移出表外的目的;(4)资产证券化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将原先难以兑现的资产转换为可流动的证券。

这里,我们对资产证券化给出一个较为简单的基于过程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组建资产池,并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过程和技术。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 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品种繁多,包括各类贷款、应收帐款、商业票据、版税收入、租赁费、公用事业收费、证券等各类能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依据不同的资产类别,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汽车贷款证券化、信用卡帐款证券化、商业票据证券化等等。 由于迄今为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要占到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大部分,因此习惯上将资产证券化(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MBS),和除此之外的资产证券化(狭义的ABS)。

资产证券化业务现状和发展趋势

经济视点报/2010年/2月/25日/第014版 金牌理财?综合 走近资产证券化之一: 资产证券化业务现状和发展趋势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供稿 刊首语: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将其能产生现金收益的资产加以组合,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V),然后由特殊目的载体创立一种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产品,将此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过程。近几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稳健迅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至2009年底,各类金融机构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近30个,规模接近1000亿元,种类涵盖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汽车贷款证券化。这些产品不仅加快了我国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市场的融合,增强了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而且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创新。 经过百瑞信托研究发展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部门的近半年时间的不懈努力,在顺利完成资产证券化受托机构资格申请答辩两周后,百瑞信托于日前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成功获取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取得该项资格后,公司将可以适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百瑞信托负责人标识,该公司将充分把握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刚刚起步的大好时机,凭借雄厚的研发和业务开拓能力,争取在一两年内把资产证券化业务打造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本期开始,本专栏将陆续推出系列以“走进资产证券化”为题的介绍资产证券化基础知识的相关文章,向广大读者朋友全景展示资产证券化的“前世今生”。 (一)业务现状 资产证券化是世界金融领域近30年来最重大、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并很快被应用于其它资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风险资产的关注和约束极大的刺激了各国金融机构从事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从而推动了资产证券化在欧美各国以及亚洲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目前美国市场上75%的证券化产品都是MBS,而ABS中住房权益贷款和信用卡贷款支持证券规模最大,CDO从90年代推出以来也发展迅猛。截至2008年底,美国证券化市场余额已接近10万亿美元,占美国债券市场余额超过30%,远大于同期美国国债余额5万多亿美元。 相对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起步较晚,但在监管当局的大力推进和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下,我国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和不断突破的过程。2005年底,国开行41.77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行30.1 9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顺利发行,这也是我国首批政策规范下的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经过近三年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8年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为273亿元,比2007年发行规模178亿元上涨了50%。截至2009年底,各类金融机构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近30个,规模约1000亿元,占中国债券市场余额约0.5%,涵盖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汽车贷款证券化等种类。这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不仅加快了我国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市场的融合,增强了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而且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趋势

2016年资产证券化研究报告

2016年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创新产品频出,基础资产范围不断 扩大、交易结构不断完善,证券化产品类型越来越丰富。主要创新亮点包括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中加入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的尝试、车贷证券化循环购买结构的创新、首单信托 型ABN的成功发行、REITs在交易所市场的推出等等。白皮书以详实的数据和案例为依托,从不同角度对2016年度重磅创新进行了记录 和分析。以下是从中提炼的创新产品简要概览。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 在银行也不良持续“双升”,各机构具有寻求创新性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与方式的迫切需求的背景下,2016年上半年,人民银行牵头 各部委,出台重要文件,部署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工作。与2006-2008年主要以国有资产公司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格局不同,此次确定试点范围仅在大型商业银行中,总额度500亿元。2016年4月,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及其配套的表格体系,为进一步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高效、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6年重启不良资产化后,我国信贷ABS市场累计发行14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156.10亿元,累计处置银行信贷不良资 产510.22亿元;其中,成功发行7单对公类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 发行金额79.82亿元,累计处置银行对公类信贷不良资产301.53亿元;7单个贷类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金额76.28亿元,累计处

置银行个贷类信贷不良资产208.69亿元,占总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金额的40.90%。 重启初期,不良资产证券化创新不断。自首单信用卡类不良产品和萃2016-1问世以来,小微类、房贷类、个人抵押类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相继问世,具体包括:信用卡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3单,分别为和萃2016-1、工元2016-2、建鑫2016-3;小微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2单,分别为和萃2016-2、和萃2016-4;住房抵押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1单,分别为建鑫2016-2;个人抵押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1单,工元2016-3。其中,除3单信用卡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入池资产为100%纯信用贷款外,其余4单入池资产均为100%抵押贷款,抵押物类型包括住宅以及商铺两类,部分贷款涉及保证或质押担保。从发行的结果来看,优先档证券发行的利率较低,处于3.00%至4.40%之间,其中,2016和萃-1发行利率最低,票面利率为3.00%;次级档证券溢价发行的现象较为普遍,次级投资人对基础资产回收具有一定的信心,其中溢价率最高的为建鑫2016-2的次级档证券,溢价率为11%。 二、资产支持票据(ABN)创新 1、信托型ABN 交易商协会2016年新修订的《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中首次明确了以“发行载体”为管道发行ABN的交易结构,特定目的

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

更具体的说,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破产隔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的,二是SPV本身是破产隔离的。破产隔离的实现有设立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和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两种方式。 (1)组建资产池: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根据自身的融资要求,资产情况和市场 条件(包括证券需求,定价和其他融资选择等),对资产证券化的目标资产和规 模进行规划。根据一定的资产入池条件,发起人要对己有的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 将符合条件的资产纳入资产池,有时候发起人还会根据需要向第三方购买资产来 补充和完善资产池。必要时,发起人还会雇佣第三方机构对资产池进行审核。 (2)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特殊目的实体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主体,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发行人(或原始权益人)和入池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破产隔离)。SPV的经济行为明确简单,资本化程度很低,在整个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扮演的是通道(Conduit)角色。 SPV通过发行证券获得资金,并以此来购买基础资产,组建资产池。 (3)构架和信用增级:根据市场条件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意见,对资产池及其现金流进行预测分析和结构重组,以实现最优化的分割和证券设计。在这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步是利用信用增级措施来强化目标证券的现金流和信用保障,实现证券的目标信用评级和发行的最大经济效益。信用增级的目的是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专业机构做出评级并公布。内部信用增级手段有优先/次级结构、超额担保、收益率差或超额支付和储备基金安排等。外部信用增级手段有保险合约、第三方担保、信用证、现金担保账户和担保性投资额度等。 (4)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对交易发行的证券进行分析和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和定价的依据。这一步和第(3)步之间往往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信用评级机构一般会从交易一开始或计划阶段就参与进来,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设计和发行过程提供意见和反馈,而且一般会在证券发行后一直跟踪观察交易的表现。发起人有时还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的资产信息,建模结果和交易文件的披露进行审核以保证交易信息的质量。 (5)证券发售:由承销商通过公开发售或私募的形式向投资者销售证券。特殊目的实体从承销商处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后,按约定的价格向发起人偿付购买基础资产的资金。

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及典型案例介绍

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及典型案例介绍 “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这句华尔街的名言有望在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变成现实。2013年2月26日,证监会最新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该规定的部分修改内容不仅可能进一步推动券商资管业务升级发展,也有可能对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泛资产管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本篇报告试图对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就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操作流程及典型案例予以展示,希望能够为我司今后相关业务开展提供借鉴指引。 第一篇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概况 1.资产证券化业务定义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各种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进行资产转化的机构称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或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信贷资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权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出售或信托给特定的交易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再由SPV根据购买下的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处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收回购买基础资产支付的资金。受托人(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基础资产所发生的现金流入用于支付投资者回报,而发起人则得到了用以进一步发展业务的资金。因此,资产证券化不仅仅是金融机构进行基础资产流动性与风险管理的工具,也为广大非金融机构的企业进行融资提供了一条现实的可行路径。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主要集中于与银行合作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而证券公司过去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更多集中于对企业资产进行证券化。不过,根据2013年2月26日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券商开展此类业务的运行模式与资产范围均有了颠覆性的重大突破,对泛资产管理行业未来业务的开展可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2.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运作流程简介一次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或者由SPV主动向原始权益人购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研发报告2013年第3期(总第3期)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3|买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然后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者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图1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交易结构图具体操作步骤: (1)确定证券化资产并组建资产池(2)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 (3)资产的真实出售(4)信用增级(5)信用评级(6)发售证券(7)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3.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的重大变化解读(1)法律属性转变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第一条明确指出本业务的上位法之一包括《信托法》,并在第三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专项计划资产为信托财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的固有财产。”以上规定将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属性明确定位于信托关系,无疑是重大的立法突破。这对于券商未来资管业务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支持,也势必会对信托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形成巨大冲击。 不过由于此次新规属于征求意见稿,未来的最终文件能否仍然支持券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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