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标准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负责新产品试制的组织机构,职责及试制鉴定等工作的一般程序。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新产品试制与鉴定工作。

2. 总则:

2.1 新产品试制完成后,按设计任务书和有关产品标准、技术条件进行严格试验或使用考验,经鉴定合格后,才能正式生产。

2.2 产品试制是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产品试制,将设计图纸转变成为产品,并进行装配和调试,达到检验产品图纸正确性、产品结构合理性和工艺的合理性等目的,也是进一步完善设计,进而达到设计定型的重要环节。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以总经理为首,指挥全公司各部门开展新产品试制工作。

3.2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试制的技术服务、总结等工作,样品试制阶段的技术问题由技术部组织处理。

3.3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试制工艺准备工作,提供新产品试制临时的工艺,设计工艺装备,编制外购工具目录。

3.4 经营销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外协锻件,负责原材料、外购件的供应,汇同生产制造部制订试制生产计划,编制外协件进度计划,并进行进度检查和调度工作。

3.5 技术部负责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负责试制必备工装的计划与落实,负责制定临时定额,财务部负责财务计划。

3.6 技术部负责对新产品鉴定的组织工作,质保部负责新产品、零部件检验工作,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稿好新产品试制和鉴定工作。

4. 新产品的试制:

4.1 新产品试制分样品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4.2 样品的试制主要是检验产品图纸的正确性、结构的合理性和性能的可靠性,小批量试制的目的是验证工艺规程,鉴定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检验产品的工艺性。

4.3 样品试制一般不超过五台套,小件零星产品不超过二十套,小批试制数量一般为生产纲领的5%-10%。

4.4 技术部承担新产品试制的技术准备工作,生产制造部等有关部门应按新产品试制计划及时完成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

4.5 样品装配完成后,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对试验中曝露的问题由技术部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4.6 样品经试验达到要求后,由技术部提出鉴定申请并做好资料准备之后组织验收。样品鉴定后,技术部工艺人员根据产品图纸,按正式生产的要求,编制所需全部工艺文件,设计全套工艺准备,再进行新产品小批量试制的生产安排,小批试制后,由公司组织鉴定,经鉴定批准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5. 新产品的鉴定:

5.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技术部组织会同质保部、经营销售部、生产制造部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公司鉴定小组,进行新产品鉴定。

5.2 产品鉴定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文件:

(1)产品设计任务书(2)设计图纸

(3)使用说明书(4)试验报告

(5)试制总结(6)工艺论证报告

(7)产品说明书(8)运行报告

5.3样品鉴定时,要对样品的性能、结构、工艺性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对样品是否投入试生产作出意见,样品鉴定批准小批试生产后按本制度进行计划编制,指定生产制造部试生产,经小批试制鉴定后正式投放小批生产。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标准贯彻情况反馈单》报总经理办公室。

6.2 本标准的具体考核方法和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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